线下复课引流方案(精选2篇)
线下复课引流方案篇1
教育行政及教研层面
1.以县为主,做好学科教学衔接方案。加强监督,及时了解学校线上教学动态和进度,指导学校做好线下与线上教学工作衔接。
2.建立线上学习资源库,方便教师查找已学内容,学生能随时回看,自主学习,查漏补缺。
3.掌握学校开学教学衔接状况,发现典型,为其他学校提供借鉴。组织线下与线上混合教学模式研讨,将线上教学作为线下教学的有益补充。
学校管理层面
4.根据学校问卷星调查、学生作业状况、参与率、学生座谈等,全面了解本校学生线上学习情况,了解学情,制定学校线下与线上教学衔接方案。
5.制订并优化学校教学计划和学科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表,合理安排教学进度,防止因赶教学进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全员掌握,针对学情做好集体补学和个体补学计划。摸清未参与线上学习的学生对象与人数,制订切实可行的补学方案。“线上教学”期间已经完成的作业(如课堂作业本),不能要求学生重新做一次。
7.开学前,把“线下与线上教学衔接”作为校本教研的重心,认真制订学校开学后的教学衔接计划。指导教师要结合线上作业反馈和在线答疑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做到线上与线下教学衔接“一学科一方案”。
8.利用平台数据、调查问卷、访谈交流、各学科任课教师反馈的作业等数据表扬“居家学习”优秀学生。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提出针对性的视力保护措施。
教师教学层面
9.加强班级管理,各学科任课教师形成合力,充分结合疫情的课程资源,上好开学第一课,做好始业教育。
10.把握教学节奏,开学后不可因学习周期短、学习任务重就急于进行新课教学。要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让学生尽快从居家学习转换到正常的校园学习状态,以最佳状态进入线下学习。
11.各学科要梳理线上教学内容,结合班级实际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在线学习质量进行诊断性评估(不能简单窄化为纸笔测试的手段)。结合作业情况发现问题,调整教学内容,重新制订学科学期教学计划。不主张开学后,各学科任教教师对线上教学内容进行重讲。
12.制订针对性的学科补学计划,对学生学习上的共性问题,要专题备课,实行集体补学。对学生个别问题,鼓励学生通过回看线上教学视频,自主复习、针对性练习等办法进行解决。个别学生要实行一对一的个别化辅导工作。
学生和家长层面
13.开学前,孩子要在家长的指导下,按照正常复学后的作息时间管理自己的居家生活,整理线上学习情况。
14.开学后,家长要严格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防止孩子对电子产品形成依赖,保护孩子的视力。
15.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反馈孩子居家学生生活状况,合力做好孩子开学后学习与生活的适应。
线下复课引流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梳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排查问题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学校(含幼儿园)开展自查,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督促、指导域内学校食堂、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及时并报送自查报告。
(二)各综合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排查证照情况。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经营者进行严格排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并依法处理。
(二)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在供餐前要对食品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供餐后,要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
(三)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要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原料要从食品原料库中清除,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食品原料离地、离墙、离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四)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五)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确保制作食品的食材新鲜,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着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并及时更换。
(六)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建立完善的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校长(园长)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陪同学生一起用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七)严格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信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外包单位等信息。
(八)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学校配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150克,保存时间不低于48小时,保存设备设施技术状态完好(0—6℃),留样记录完整。
(九)严格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监督抽检,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儿童食品违法行为。
(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确保“明厨亮灶”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有效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最大且集中活动的群体,学校和教育机构是高密度聚集场所。保证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对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具有重大意义。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强化协调,统筹安排,根据复课开学进度,复课一家,检查一家,合格一家,供餐一家。供餐后,各属地分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好对复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法监督。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学校食堂或食品经营者立整立改;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及时总结,做好按时报送。各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疫情结束后,及时将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给餐饮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