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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务工合同,劳务务工合同模板下载(整理4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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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劳务务工合同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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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务派遣实现了劳动力雇佣和劳动力使用的有效分离,那么短期劳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坚果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短期劳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短期劳务合同范文一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劳动者:(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现在属于临时用工人员,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与甲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决定建立劳务关系。因此,本用工协议书属于劳务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范围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调整之中。甲、乙双方在充分明确这一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内容: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的人员,乙方为甲方的提供劳务服务。

二、用工期限:甲方对乙方的雇佣为工作的临时性用工。雇佣期限在周以内。

三、劳动报酬:乙方被甲方雇佣期间,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务时乙方无条件参与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乙方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为每天()元整。若甲方没有工作任务时,乙方不参与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报酬。

乙方作为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只享受本协议中约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内部文件中涉及的员工其他福利或待遇均不适用于乙方。

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五、用工要求:

1、乙方的工作岗位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和调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如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定等或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责。

4、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对于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因乙方违纪,可随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此时,不需按上款规定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劳动报酬时,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受提前通知的限制。

4、本协议到期或过期,如双方未续签,自行终止本协议,不需提前通知。

5、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乙方均应立即办理工作交接、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乙方离职时应按规定交还公司洗净的完好的工作服等,直到离职手续完成为止,公司才发放当月工资,如离职时没有完成归还甲方财、物等离职手续而离开,甲方有权在不违反公布及可公开获悉的法律、法规的原则下,扣除乙方的部分工资、其他报酬及报销费用,以抵充乙方欠负甲方的任何数额及/或以支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项、费用等及/或以作为其他合法用途。

七、其他

1、因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甲方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雇佣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短期劳务合同范文二

用人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聘用劳务人员(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

甲方分配乙方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道真巴渔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场地及甲方安排其他地点。

三、用工约定:

1、乙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后,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试用期内按实际日工计酬);

2、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时终止;

3、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工作职责:

1、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及其它甲方指定各种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甲方的信息、资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五、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工时制度。根据现场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负责人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七、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八、劳动纪律约定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技术业务、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3、乙方因擅自离职,玩忽职守、违章违纪、不诚实守信,给甲方利益、形象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主张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质量和安全防火责任事故者;

5、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并影响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十、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其它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代表:乙方签字:

(盖章)

短期劳务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就业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岗位担任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元,每月工资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章):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精选劳务务工合同篇2

甲方:工程项目部

乙方(代表):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劳务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总则

1、甲方负责本工程的实施,乙方负责提供高空劳务作业。

2、本协议的使用仅限于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对外高空劳务用工作业。

二、工程名称、地点、劳务用工项目及范围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用工项目及范围:

三、劳务用工费用计算

根据工程项目部考勤表,劳务用工费用按每人每天元(大写:元)人民币计算。

四、劳务用工项目范围工期约定

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劳动工具及工地运输、住宿费用规定

个人所需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及食宿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规定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执行。

七、安全防范措施及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开工前应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乙方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2、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开工前组织乙方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乙方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停送电工作由甲方负责。

5、监督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6、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工作。

7、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高空作业工器具及合格的个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2、施工中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乘坐车辆时应服从驾驶员的管理,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

4、遵守国家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5、搬运重物件时设专人指挥。

6、严禁野外用火及抽烟,以免发生森林火灾。

7、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及结算办法

劳务用工费用根据考勤表,按月结算。

九、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如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重新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扣减相应的工资。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指挥,违章操作所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甲方有权按照相应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2、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损坏,工器具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如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按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各自分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及设备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协议履行中,如一方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否则协议仍然有效,对已鉴证的协议应将变更协议书送相关部门备案。

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至劳务作业全部完成,结算费用,办理财务手续后失效。

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1、开工前应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乙方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2、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开工前组织乙方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不允许乙方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4、停送电工作由甲方负责。

5、监督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执行。

6、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工作。

7、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高空作业工器具及合格的个人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2、施工中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乘坐车辆时应服从驾驶员的管理,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

4、遵守国家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5、搬运重物件时设专人指挥。

6、严禁野外用火及抽烟,以免发生森林火灾。

7、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付款及结算办法

劳务用工费用根据考勤表,按月结算。

九、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如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有权重新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并扣减相应的工资。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甲方指挥,违章操作所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甲方有权按照相应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2、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损坏,工器具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如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按事故调查组认定的责任各自分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及设备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协议履行中,如一方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否则协议仍然有效,对已鉴证的协议应将变更协议书送相关部门备案。

十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至劳务作业全部完成,结算费用,办理财务手续后失效。

十六、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精选劳务务工合同篇3

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建兴锦苑

(二)工程地点:西昌市航天路中段

(三)工程内容:泥工劳务分项工程

二、承包方式

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三、甲方提供的现场条件

(一)甲方组织提供所需工程材料;提供的主要设备:塔吊、搅拌机。

(二)甲方负责施工用电、用水引至单位工程的各楼层及一、二、三级配电箱安装;施工用水在楼层上每隔一层设一接水点。

四、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

(一)承包范围: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泥工劳务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乙方自备施工所需的除甲方提供设备以外的全部机械设备和工具,包括:振动棒、振动板、手推车、施工日常工具等设备和工具。并负责己供设备的检修、保养和维护。

2、乙方负责现场泥工原材料的搬运;混凝土泵管安装、拆卸。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泥工工程。包括建筑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泥工内容(以散水外暗沟为界,不含外墙装饰)、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建筑外架地面硬化、化粪池、塔机基础等。

五、工期要求

筏板浇注后,主体6个月内完成(不包括回填土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乙方逾期完成,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处罚。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一)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合格。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质量交底资料精心组织施工作业,达到甲方、建设、设计、监理及质监等部门联合验收评定合格标准。出现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必须根据现行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作工作内容经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才可甲方核验,未经自检合格甲方可拒绝验收;

(三)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应及时清除作业面的垃圾杂物。

七、限额用料:

甲方按施工配料单实行限额供料,若乙方用料不当、造成施工浪费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工程劳务承包价

本工程采取计量劳务承包,完成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泥

工劳务费按建筑面积84.00元/m2,以上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机具、工具、施工场地内的材料转运费、短时停窝工费、管理费、抢工费、风险费、保险费及利润等以及为完成本分项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

九、付款时间、方式及结算方式

1.包干单价:按建筑面积84元/m2,建筑面积暂定27000m2。

注:①本合同价款中“建筑面积”指国家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所计算的面积。

2.承包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如基础超深、设计变更的工程等)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增加劳务价款;同时,设计变更减少的工作量,双方共同核算扣减相应劳务价款。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进度款拨付方式:进度款拨付按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拨付时应上报进度款申请单并附工程量清单。地下室完工付款一次,主体每完成三层拨付进度款一次,主体验收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

2)室内外抹灰、地砖、室外化粪池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

3)竣工验收合格月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4)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保质期为一年,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退还乙方。(注: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进场后甲方原则上不借支费用;

6)乙方在每次领取进度款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个结算金额和领款人签名,并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7)经双方约定在合同工期内按时完工,主体竣工验收后无质量、安全事故奖励人

民币100000.00元。

十、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事宜,负责协调乙方作业队伍的各项入场工作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二)施工管理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进行交底、检查、监督。所发出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必要时可发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三)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定位轴线的测量放线等工作的技术交底,并负责处理因甲方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变更造成的质量事故。

(四)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工完场清等内容交底、监督、检查与验收。甲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同步监控乙方的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直至达到项目要求,并负责督促乙方按要求执行,特别是对关键点施工工艺要进行重点指导和检查复核。

(五)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关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甲方发现乙方有未成年人和带病不适宜繁重体力劳动者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清退出场;

(六)为保证工程按时完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班或增加劳动力工作,甲方认为乙方应该加班或增加劳动力而不加班或增加劳动力施工时,甲方每次收取乙方5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如果乙方劳动力无法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另外组织作业队伍进场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

(七)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应付劳务费。

(八)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建设质检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自主

随意操作,出现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赔偿。

(九)在工地为乙方提供库房一间,并在工地附近工棚为乙方解决员工休息房两间。

十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配备现场管理人员等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该泥工专业施工技术、工艺、程序和具备相当的工作经验和资格。

(一)按照施工单位编制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各项指令、要求施工,并履行承包合同中的其它所有权利及义务;

(二)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机具、材料进行施工;

(三)随时接受各级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业主、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工作,负责处理因乙方违反要求、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并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及赔偿甲方因此造成浪费的材料款;

(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有义务与项目部共同研究制定最优用材计划和最优施工方案,节约用料、爱护机具、工具,电动机械设备下班必须关闭电源;有义务认真进行综合配料计算,若下料有误造成材料浪费的,应承担相应损失。

(六)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精选劳务务工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

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

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xx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

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附件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