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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的特点(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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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的特点篇1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投融资机制

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能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而且还有利于技术创新、提高就业人员素质、调整与优化产业结构。2006年初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提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我国“十一五”规划也把自主创新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为活跃的力量和载体。2006年4月7日在深圳举行的第八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报告中指出,“在美国,70%以上的专利都是小企业创造的,小企业的创新能力是大企业的2倍以上;在我国,小企业提供了全国大约66%的发明专利,74%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小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和源泉。”然而,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外部环境,投融资机制能否与国家科技政策紧密衔接,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非常关键性的因素,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能否有效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开发,并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制。

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及现状

1.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

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信息传递快、运营周期短、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这样的特点,决定了其融资需求呈现出以下明显特征:

(1)资金需求持续性强,频率高。由于技术更新快,产品不断升级换代,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资金,用于研究开发活动和购置技术含量较高的设备,及时进行技术更新,以保持持续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2)融资需求时效性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对于市场变化敏感度较高,投资项目有较强的时效性。

(3)单次融资量相对较小。尽管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强烈,需要持续资金支持,但由于规模较小,单次融资资金额并不太大。

2.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2005年6月,深交所与科技部、国家开发银行组成6个联合调研小组,对全国7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调研报告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与商业银行的集中资金管理模式和审慎经营原则不相符合,使他们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因经营时间短、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等原因,大都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支持;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依赖研发人员推动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来获取利润,相对于传统的制造业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有形资产规模较小、金额较低,可用于抵押、质押方式贷款的资产较少,无法满足各类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对于融资安全性的基本要求,也就难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质押贷款。

(2)风险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2004年,我国有253家企业获得了中外创业投资机构12.69亿美元的投资,仅占2004年全国8463亿美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15%。与风险投资最发达的美国相比,我国创业投资行业仍处于加速发展的阶段,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作用的发挥仍有待于整个创业投资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困难,大量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介入主要以处于相对成熟产业中小企业的中后期为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足,再加上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创投机构的投资资本退出渠道不畅,现有退出方式又增值有限,导致我国本土创投总体上处于相对萎缩状态。

(3)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主板融资困难重重。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规模小、技术更新快、信息传递快、运营周期短、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这些特点与主板资本市场的严格、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运行理念不相吻合。三板市场的宽松、扶持有利于投资和交易为出发点的运行理念,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的特点,能够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打破融资瓶颈。同时数量众多、充满生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能够保持三板市场的活力和长久生命力。

二、美国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

美国是当今世界的科技强国,形成其科技强国地位的因素很多,然而,美国在促进科技创新的投融资体制方面,有很多经验可供学习和借鉴。

在美国风险投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支持创新及其产业化的投融资机制,是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的产物。风险投资在运作中,为了追求回报、控制风险,从机制上就有对科技成果进行筛选、预测和把握能力,与此同时,风险投资还常常辅以灵活的孵化机制和高超的金融服务技巧。因此,风险投资在激励创新和鼓励技术创业方面发挥了人可替代的“第一助推力”作用。小企业管理局相关配套政策的刺激以及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方便畅通的退出渠道,也保证了美国风险投资的有效运转。因此,从资金的角度看,风险投资是科技型创新企业当之无愧的“第一助推力”,构成了美国促进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中关键性的一环。

小企业管理局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直接提供的涉及资金的服务项目主要有:担保贷款、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除了在资金、担保、研发经费等方面外,小企业管理局还在咨询与管理培训服务、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促进小企业的进出口贸易等许多方面帮助小企业成长,正是这些系统的扶植和培育大大提高了美国各类科技创新型小企业的成功概率,从而客观上促进和推动了科技创新。

纳斯达克(NASDAQ)资本市场的建立,不仅成功开辟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的渠道,更重要的是它为风险投资退出创造了条件。在美国新兴高科技公司的创业过程风险投资和纳斯达克就好象是火箭发射过程中的两级燃料推动器,风险投资负责第一阶段的推动,纳斯达克市场筹集来的资金成为第二阶段的推动力,帮助火箭继续前行。

在美国科技创新的历史上,除了政府财政和大型公司的投入外,风险投资、小企业管理局以及纳斯达克市场这三大要素,从不同的角度、层面为处于各个阶段的创新型企业提供资金,并且各要素彼此衔接、相互配合,形成了的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很好地发挥了促进技术创新的作用。风险投资利用市场方式化解科技创新的风险,小企业管理局充分采用担保贷款、风险投资、预留联邦研发经费等方式,帮助小企业获取各种资金,大大提高技术创业的成功概率,而纳斯达克市场则实现了创新型小企业的规模性融资,并且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最终撤离建立良好的退出机制。

三、促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建议

1.政府正确引导资本逐利性,建设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机制

根据专家测算,中国在“十一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投入4300亿~6700亿元,单纯依靠原有的以财政拨款为主渠道的科技投融资机制,势必难以适应自主创新发展的需要。在未来科技投融资机制建设过程中,政府应特别注重发挥引导作用,充分利用金融资本内在的逐利性。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风险投资,作为政府都不可能强制其参与对科技创新的投入,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对其掌握的长期贷款和风险投资所做的优惠设计,非常值得借鉴,而能否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关键在于政府能否正确实施对资本逐利性的引导。

2.重视科技政策与金融配套政策的衔接,提高配套政策的可操作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以成为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科技的发展不是孤立的,金融、税收、贸易等相关政策的共同作用,才能促进科技创新的蓬勃发展。因此,在制定科技发展整体计划时,一定要有财政、金融、税收、贸易等方面政策意见的参与,在沟通协调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科技与金融复合型人才的作用,从而使所制定的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和生命力。因此,能否真正实现科技政策与金融等配套政策的衔接,科技与金融复合型人才至关重要。美国风险投资基金和纳斯达克市场之所以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有一批既懂科技,又懂金融和资本市场运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3.鼓励风险投资,重视建设中国自己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机制可以有效促进高新科技成果走向市场,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这已经为美国的成功实践所证明。因此,中国应该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充分发挥风险投资的本质功能:用市场的方式化解科技创新的风险。在我们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建立。目前,中国风险投资一般都通过到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方式退出,成本高,且方式单一。因此,中国应尽早启动自己的“创业板市场”,并且完善已有的产权交易市场,允许和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个人参与对技术创业企业的投资和并购,让风险投资找到合适的撤离渠道,从而建立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目前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块应该视为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新的尝试,它的稳步推进将能给国内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带来希望。

4.积极促成三板市场的建设,让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三板市场的首选

随着2006年1月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方案正式实施,关于该转让系统是不是三板市场、我国存不存在三板市场、应该存在怎样的三板市场、由谁催生三板市场的讨论日渐热烈。如果以产权交易市场为基础催生三板市场,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成为三板市场的首选。

三板市场是指非上市证券交易市场,它是主板、二板市场之外,转为有发展潜力、处于初创和幼稚期的中小企业融资并为风险资本提供退出通道,以场外电子柜台交易为典型交易形态的资本市场。三板市场是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同时又独立于主板和二板市场,有自己较为明确的市场定位,即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融资和未上市公司的股份转移提供服务。

5.中国金融业对科技创新的贡献: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业务

中国的金融业过去主要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为中小企业服务方面缺乏经验和动力。但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关注这一市场,在开发新的业务种类和金融工具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的尝试,如:有的地方开始试行针对高技术创新企业的专利质押贷款。然而,对于国外流行的资产证券化、可转换债券、贷款调期、票据贴现等金融工具和手段,则运用较少,缺乏相应的运作经验,这在客观上阻碍了中小型科技企业获得适合自身条件的金融服务。因此,作为中国金融业,无论从提升自身竞争力,还是从促进自主创新的社会责任来看,为中小型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已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李士严莉.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成为三板市场的首选[J].产权导刊,2006年,(5):P36

[2]中小企业上市资源调研小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问题调研报告[J].证券市场导报,2005年,(8):4~5

[3]李:促进科技创新的美国投融资机制.全球科技经济瞭望[J].2007年,(8):P4

金融科技的特点篇2

【关键词】科技金融高技术产业湖北省

一、引言

当前,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进经济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也是实行创新驱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科技创新离不开要素的投入,特别是与金融发展密不可分,因此衍生出科技金融这一概念。在本文的定义中,科技金融是涵盖科学技术研发、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一系列与之相关的配套金融资源以及政策支持服务,其本质上还是一种金融资源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的紧密结合,形成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科技金融目前发挥的效果如何,以及各个变量作用方式的分析在学术界还存在不同的侧重点。当前研究主要关注于以下几方面:对科技金融这一概念进行理论定义(赵昌文,2009;房汉廷,2011;洪银兴,2011等),一般存在着广义和狭义的内容范畴;科技金融指标变量的选取,包括产出指标(王海、叶元熙,2003),金融投入指标(吕江林,2012)等;金融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作用研究(林毅夫、李永军,2001;余泳泽,2011;R.Levine,1993等)。此外还包括一些实际存在的问题,例如科技企业融资困难、对科技金融某一指标(例如政府投入)作用机制的研究、全国层面科技投入产出分析、科技金融指标体系的建立以及实证分析、高科技园区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的构建等。

上述文献对于了解科技金融含义以及对其作用效果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但较少根据实际情况对省际层面进行研究分析,同时对于作用机制、指标的选取上缺乏经济理论的解释。目前我国完整的科技金融系统尚未建立起来,其作用机制也需要进一步研究。本文的贡献之一在于,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定义科技金融系统,不仅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作用机制分析,同时对于系统中各个具体变量对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作用效果进行了分析梳理,从而对整个作用机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贡献之二,在于通过具有代表性的省际数据进行分析,了解当前科技金融实际运行情况,通过实证来验证在经济理论下对科技金融作用情况的预期,并且对实证结果做出了具体分析,而不拘泥于先前的研究成果。

二、科技金融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作用机理分析

从总体来看,科技金融作为一种要素投入资源,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的作用可分为直接、间接两种:

第一,从直接作用来看,科技金融是作为一种资金来源,属于资本要素投入。鉴于高技术产业自身资本、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二者存在高度契合,因此,科技金融在资金供给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资金投入到具体企业中,不管是购买装备、建设厂房、研发试验等等都是推进产业发展,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由于高技术企业风险较大的特点,许多高技术企业同时还面临一定的融资困境。

第二,从间接作用来看,科技金融这个体系发挥的功能不局限于提供资金支持,本文将其归纳为“延伸效果”。例如,风险投资机构还可以进入决策层,通过市场化管理对经理人进行激励约束,或者经验丰富的风投机构能够直接参与企业运营管理,利用自身专业化优势监督指导投资决策,辅助企业创新成功;通过成立高技术产业引导基金带动民间资本对增加对初创型高技术企业的投资;专营的科技银行除了降低高技术企业融资成本和门槛之外,还开发出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在融资的同时加强了对高技术企业发展、管理质量的监督,间接促进企业成长。总之,间接作用的表现就在于,除拓宽基本的融资渠道之外,在提升服务企业的经营水平等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针对上述归纳的直接、间接作用方式并结合当前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目的在于探究针对湖北省科技金融结合效果如何。鉴于科技金融系统中既有企业自由资金、政府配套专项投资,也融合了金融市场的资助,作用方式各有差异,同时交叉重叠的政策也会使最终作用效果复杂。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科技金融系统中各变量进行具体分析。

本文认为企业自有资金代表着研发最原始的投入,是科技金融系统中非常重要的构成部分。通过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阶段特征以及配套的融资方式可以总结出,企业自由资金投入明显的特征是高效,即不仅能够促进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而且效果显著,这通常与资金的稀缺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方式、重视程度等有关,因此在本文的体系构建中,特意搜集了R&D项目内部支出经费(代表着企业内部自有资金的投入)这一指标,来进一步证实企业自由资金的作用效果。

对于政府财政经费对R&D投入而言,目前的研究结论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多数研究表明政府科研资助对企业研发有激励作用,但李左峰等(2012)学者通过细化政府补贴类型后总结出,政府R&D补贴对于企业创新绩效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都存在,既取决于企业技术商业化能力,也取决于企业自身技术能力和水平,还可能受到企业所有制、研发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最终结果要根据样本的情况实际分析。本文正是沿着这一思路进行下去,根据具体样本数据的可获得性进行分析再看实际效果。

对于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支持效果(包括银行贷款、风险机构投资等),目前的研究结果相对一致。理论和实证层面都证实金融机构的支持对于企业融资进而研发、产业化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后续的实证中,本文会根据实际情况,去验证其对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效果。

三、实证研究――以湖北省高技术产业为例

湖北省地处东部沿海向西部内陆地区过渡地带,是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支点、中心和全国交通枢纽,科教文化资源位于全国前列,同时承东启西肩负着产业转移和升级的战略地位。因此,在发展模式上湖北省要力争从物质要素投入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使经济增长更多依靠自主创新、管理创新和劳动者质量的提升,并且要强化创新驱动的政策环境。湖北省在科技创新驱动方面一大亮点是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后全国第二个部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科技部公布的最新全国高新区排名,东湖高新区综合排名列第三位,其中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国高新区排名第二,显示出较强的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在2009年国务院的批示文件中明确指出,东湖高新区可以参照中关村科技高新区的有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探索科技金融高效合理的作用机制不仅是东湖部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更是促进湖北省“十二五”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湖北省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战略支点作用的发挥都具有重大意义。鉴于此,本文选取湖北省作为研究对象,探索科技金融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试图揭示其中的作用关系并找出当前科技金融所取得的成效,并湖北省为科技金融体系的健全完善提出相关的建议。

1、数据与变量说明

本文着重考虑科技金融对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和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最终选取的样本周期为2003――2011年,以有效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品出货值、R&D项目内部支出经费、政府财政投入、金融机构贷款数、创业风险投资数量构成研究变量,数据来自《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高技术年鉴》、《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其中的创业风险投资数量通过《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整理补充得到。

所选变量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科技金融变量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变量。变量的选取参考了近年来国内外关于金融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相关研究,其中,高技术产业发展变量包括有效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品出货值,从衡量角度来看,高技术产品出货值可作为“量”指标,有效发明专利数作为“质”的指标。考虑到实用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只是一种小的改进(叶子荣,2011),所以选用有效发明专利数作为衡量企业年度创新能力的一个指标,代表技术的突破性;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高技术产品出货值可以反映出高技术产品技术的可信度、成熟度以及技术附加值,是高技术产业发展水平直接的体现;因此结合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指标的经济含义,选取这两项来衡量高技术产业发展情况。

科技金融的四大变量是本文的主要解释变量。R&D项目内部支出经费代表着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对于我国相当部分尤其是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来说,企业自有资金是其初始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代表着科技金融体系中底层的投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财政投入代表国家层面资金对科技领域的支持,是科技金融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技术创新基础保障,一般是通过对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配套的税收优惠、贷款担保、引导基金等方式来促进高技术产业创新活动;金融机构贷款数主要是指政策性、商业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等对高技术产业资金支持力度,在信用体系健全的情况下能够有效缓解科技创新的资金压力,从而起到促进作用;创业风险投资数量对于初创期、成长期的高技术企业融资非常重要,并且如前文所述,经验丰富的创投资金还代表着对高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创新管理,既通过融资直接支持创新活动,也通过管理间接带动高技术企业的发展。

为了下文分析方便,下表对文章中所涉及的变量及其缩写做了整理,便于分析。

2、计量模型

鉴于文章分析目的和数据特征,以及前人所研究成果,本文选用最普遍采用的Cobb-Douglas生产函数形式。科技金融促进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的函数表示如下:

Techi=ARDF■■GC■■FC■■VC■■e■(1)

其中Tech代表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指标,代表着有效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品出货值。RDF、GC、FC、VC分别代表研发项目内部支出经费、政府财政经费投入、金融机构贷款数、创业风险投资数量。?坠,?注,?酌,?准,?浊分别代表企业内部资金投入、政府资金投入、金融机构投入、风险投资投入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弹性。e代表随机误差项。

考虑到本文分析中所用样本数据较少,为解决内生性和自相关等问题,先对(1)式两边同时取对数,得到下列(2)式:

lnTechi=lnA+?琢lnRDFi+?茁lnGCi+?酌lnFCi+?准lnVCi+x(2)

进一步使用GMM(广义矩估计)方法进行检验。GMM方法不仅在动态面板数据中有着重要的应用,在时间序列数据和横截面数据中也有理论意义。对于有限样本来说,其估计结果也会更有效。因此,最终使用GMM方法验证模型为上述(2)式。

3、实证结果与分析

从实证结果来看,总体来说科技金融指标变量对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有着较好的解释能力,下面对科技金融具体变量的解释能力做详细分析。

(1)从高技术产品出货值这一指标变量来看,研发资金投入和创业风险资金投入作用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是显著的,且都为正向关系。政府财政支出和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贷款对于高技术产品出货值解释力明显不足,鉴于这两项投入资金的作用机制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偏误,直接拨款和贷款的目的性和影响可能会打折扣。目前,湖北省科技金融尤其是针对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金融创新体系还有待于提升,特别是科技银行在对高技术产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上需要加强,需要对高技术产业金融服务进行创新,落实好金融投入特别是科技银行对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的作用(殷兴山,2010);相比较而言,企业自有资金支出(R&D项目内部支出经费)和创业风险投资数量对高技术产品出货值促进作用则较为明显,尤其是企业内部R&D项目支出经费每增长1%,能促进高技术产品出货值增加约1%个单位;创业风险投资数量每增加1%,相应能提0.1%的出货值,符合分析预期,反映出这两项资金在使用效率方面比较高,成为缓解高技术产业融资压力、分散风险和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2)从有效发明专利数来看,企业内部R&D项目支出经费数和创业风险投资数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为正,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贷款数在5%显著性水平下作用显著为正,符合预期的分析。企业内部R&D项目支出经费弹性最大,每增加1%的企业R&D投入会带来0.32%单位的有效发明专利产出。作为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最直接的指标,有效发明专利数直接体现出企业的研发能力,企业R&D经费和市场创业风险投资数量是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强有力的,代表着高效率的资金投入。实证一方面说明企业目前是而且应该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活动的资金配置效率要高于政府投入和金融机构的投入,另一方面说明,高质量的创业风险资金投入到高新技术产业中,对其科技创新活动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这有区别于对高技术产业出货值的影响。对比可以看出,科技金融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影响更主要还是表现在其创新研究领域,金融市场的效率大于以政府为主导的投入,这也为今后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的制定和改善提供了一定方向。

(3)无论是对高技术产业出货值还是有效发明专利数而言,政府资金投入都不显著,缺乏解释力。对于政府资金投入效果目前已有专门的细致研究。由于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与科技体制发展的不同步,会导致政府资金投入的滞后性;对于湖北省而言,政府资金投入的滞后效应为3-4年,高于发达省份的平均水平;现有政府直接投入还包括直接拨款、低息贷款、政府采购等内容,各类政策的投入效应交叠或者抵消,较难分析出实际的作用效果。本文分析认为,现阶段政府资金投入作用不显著可能是多部门管理政府配套资金导致资金定位不准确,最终影响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政府资金投入主要是构建健全的科技金融投入体系,弥补市场力量的不足,因此政府投入主要是针对初创期和成长期面临突出融资问题的高新技术企业,而在中后期应该让位于主要的市场金融资源来配置科技金融服务。受数据获取的限制,本文没有对不同阶段企业政府资金投入的效应区别分析,也可能是造成政府资金投入不显著的原因。总之基于本文的实证研究,政府资金投入的效果问题值得重视,在资金的投入方式、数量、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也许会有值得完善之处,以最大程度发挥政府对高技术产业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1、结论

本文从理论和实证层面分析了科技金融对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的影响。实证部分以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和配套的科技金融系统为研究对象,在考虑数据的经济意义、可得性以及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最终选取2003-2011年度数据,有效发明专利数、高技术产品出货值等七个变量,分析了科技金融对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的绩效问题,得到的结论如下:第一,在本文所讨论的科技金融体系中,企业内部R&D经费支出和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对于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作用最为明显,表现出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率,代表着目前高效、专业化的资金来源,另一个较为显著的影响因素是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对高技术产业贷款,也是科技金融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第二,政府资金投入对湖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作用不显著,可能与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有关。

2、政策建议

(1)政府应该探究对高技术产业财政投入方式,重点是初创期和成长期阶段,同时提高资金投入的管理方式并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在引导基金、税收优惠等方面与财政直接投入相配合,协调配合提高政府资金投入的效率。

(2)鼓励现有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宽科技融资渠道,创新并开发推广符合高技术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例如知识产权抵押、健全信用体系、设立专营科技银行、降低信贷门槛以及调整绩效评估考察方式等,使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能够在科技金融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3)重视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在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过程中的作用,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规模和质量,特别是在初创期和成长期助高技术企业一臂之力,同时创业风险投资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经营管理的专业性,积极参与到科技企业前期的经营管理中,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企业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朱平芳、徐伟民:政府的科技激励政策对大中型工业企业R&D投入及其专利产出的影响[J].经济研究,2003(6).

[2]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

[3]叶子荣、贾宪洲:金融支持促进了中国的自主创新吗[J].财经科学,2011(3).

[4]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科技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5]洪银兴:科技金融及其培育[J].经济学家,2011(6).

[6]薛澜、俞乔:科技金融:理论的创新与现实的呼唤[J].经济研究,2010(7).

[7]殷兴山:建立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J].武汉金融,2010(11).

[8]孙杨、许承明、夏锐:研发资金投入渠道的差异对科技创新的影响分析――基于偏最小二乘法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9(9).

[9]肖泽磊、韩顺法、易志高:我国科技金融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实证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18).

[10]余泳泽:创新要素聚集、政府支持与科技创新效率――基于省域数据的空间面板计量分析[J].经济评论,2011(2).

[11]房汉廷:促进科技金融深化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J].中国科技产业,2011(1).

[12]Cassar.G.:Thefinancingofbusinessstart-ups[J].JournalofBusinessVenturing,2004(19).

金融科技的特点篇3

关键词:科技金融;北京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3日

一、北京在科技和金融方面的优势

北京具有科技资源密集和金融资本丰厚的双重优势。2014年,全市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724.6亿元,同比增长11.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实现总收入3.57万亿元,同比增长17.2%。部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万家,数量居全国首位。技术合同成交额3,136亿元,同比增长10%,占全国的36.6%,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46%。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13.81万件和2.32万件,同比增长15.7%和12.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8.1件,居全国首位。当年,北京地区共有82个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占全国通用项目获奖总数的32.3%,其等奖1项,一等奖6项。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286.6亿元,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6.03%,位列全国第一。根据科技部《2014全国科技进步统计检测报告》显示,北京地区综合科技水平居全国首位。

同时,作为金融管理中心,北京同样有着丰富的金融资源。目前,北京已经汇聚了全国60%的金融资产、40%的清算业务、60%的上市公司总股本和50%的债券市场融资额。2014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31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4%,金融法人机构达到692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公司等国际高端金融组织相继落户。2015年上半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035.6亿元,同比增长19.4%;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增长33.8%和47.3%。金融业成为支撑北京经济增长的第一支柱产业。这为北京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接“一带一路”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北京市科技金融工作成效

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资源综合配置与创新服务,是实现科技与金融更加紧密结合的一系列体制机制安排。科技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制度、业务、组织、市场创新,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和金融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科技金融工作成效如下:

一是不断完善金融政策体系。在综合政策层面,2011年国务院批复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2年)》(国函[2011]12号)。2012年,北京市联合国家九部委出台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北京市还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首都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等。专项政策层面,出台了中关村“1+6”、新四条以及“京科九条”、“京校十条”等政策及落实细则等。

二是积极搭建多部门联动的金融工作体系。从国家层面,北京市政府联合“一行三会”、科技部等九部委建立了联席会商机制。同时,积极推动监管权力下移,促使人民银行中关村中心支行和外汇管理局中关村中心支局先后入住,中关村境外并购外汇管理试点、外汇集中收付等新增改革试点任务得以落实。在北京市层面,建立了由市金融局、市科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参加的科技金融工作协作机制。

三是构建要素基本齐全的金融市场体系。2015年上半年,北京产权交易所集团、石油交易所、环境交易所、铁矿石交易中心等40余家要素市场共实现交易额9,738亿元。2015年6月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称为“新三版”)挂牌公司数达到2,637家,比上年末增加1,065家,股本达1,277亿股,总市值1.2万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94%和1.6倍;其中,北京地区挂牌企业453家,占17.2%。北京“新三版”成为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后,我国最具活力的资本市场。另外,作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园地、融资中心、政策运用平台和资本市场中介服务延伸平台的本市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也于2013年12月底正式开业,由国家证监会及北京市证监局负责业务指导,北京市国资委按照一级企业进行管理,北京市金融局进行业务监管;目前,该中心已为200余家中小企业托管股份243.81亿股,实现了良好开局。

四是不断优化债权加股权相结合的融资结构。针对科技企业“资产轻”的特点,开发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多种特色产品。19家银行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了近50个信贷专营机构及特色支行。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2,700亿元,同比增长61%。

VC/PE及天使投资日趋活跃。北京市已在证监会完成登记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2,079家,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居全国第一。2014年末,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达到957家,管理资本约1.26万亿元。募资、投资及IPO退出等多项指标均位居全国首位。

五是探索出科技金融发展的“中关村模式”。作为北京科技创新的主阵地,中关村探索形成了以“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金融工作体系,率先开展了QFLP、融资租赁、企业境外并购外汇管理等多项试点。其中,“一个基础”是指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六项机制”是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的信用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保贷联动机制、银政企多方合作机制、分阶段连续支持机制、市场选择聚焦重点机制。“十条渠道”包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权转让及区域股权交易、担保融资、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并购重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小额贷款。

六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2014年,北京市政府提出了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立地方金融安全监管体系的工作任务。中关村、海淀区、石景山区等相继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互联网金融中心、互联网金融基地为载体,积极培育并聚集一批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推动在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大数据平台等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取得发展。2015年6月末,北京市有已纳入网贷行业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监测范围的P2P平台231家(占全国的11.4%),众筹平台约40家,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公司有57家。在重点互联网金融企业中,京东金融支付规模数千亿元、理财规模达千亿元、消费金融规模数百亿元;百度金融业务规模已超过500亿元;阿里旗下的北京互联网金融生态共赢基金、蚂蚁金融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北京鹰胜网络验证有限公司、英凡研究院等落户海淀区;中金大数据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政策协调,完善工作体系。推动国家九部委、北京市政府联合颁发《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完善科技金融政策支持体系,提升政府对科技金融创新的服务保障能力。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完善科技信贷风险共担与补偿机制,扩大风险补偿范围。推动监管权力下移,在为人民银行中关村中心支行和外汇管理局中关村中心支局做好服务的基础上,协调推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中关村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工作体系,推动新的科技金融创新试点。

(二)加快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大力聚合科技金融资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建设和中关村“一城三街”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信用首善之区建设。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工作联动,以中关村西区科技金融街为核心,引导科技金融机构聚集,建设科技金融功能区,服务科技创新创业。积极参与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促进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的发展。

(三)加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创新创业融资。发挥中关村创新平台科技金融工作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工程。加强科技金融信息化设施建设,综合运用“百千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北京市级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和京西创业金融服务平台,推动科技金融服务拓展外延,探索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互联网、金融服务、政府服务等要素融合起来的新途径、新方式,构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新模式,大幅扩大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创业的覆盖面。构建以市级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为核心、各区县投融资服务平台为支撑、带动100家金融服务机构的“1+16+100”投融资服务体系。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扩大企业融资规模。推动建立工商、税务、社保等政府信息的互联互通、共用共享机制。探索建立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与政府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对接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不断完善信用服务体系。

推动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信贷创新,大力开展担保融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小额贷款等试点,强化对小微企业和首次融资企业的支持。完善科技信贷风险共担与补偿机制,扩大风险补偿范围,大力支持科技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在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加强对科技型企业改制上市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做大做强资本市场“中关村板块”。支持有条件的已上市科技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实现做大做强。大力推进科技债券市场发展。

深化科技保险试点,进一步开展科技企业信用保险与贸易融资试点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加大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力度。

(五)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金融业,进行产融结合。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继续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创新试点,为科技企业提供结构化融资服务。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

(六)顺应国家金融改革新形势,推动金融创新在中关村先行先试。鼓励商业银行(或其特色支行)参与银行业股权债权融资试点业务,为科技企业提供一体化的投融资服务。在中关村示范区开展股权众筹试点,推动资本市场多层次创新。支持掌握信用数据资源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电子商务等科技企业获得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和个人征信业务许可,开展企业或个人征信业务。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集团。推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等。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报告[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5.

[2]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部队.金融业增速放缓需防控风险促稳定发展――2015年上半年金融业运行情况分析[J].统计报告,2015.66.

[3]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部队.“互联网+金融”引发金融创新与变革[J].统计报告,2015.56.

金融科技的特点篇4

关键词科技金融;实践误区;金融普惠;普惠性科技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1-0086-07

一、问题提出

2016年8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下文统称《规划》),绘制了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版图。根据规划指导,中国国家综合创新能力要在2022年跻身世界前15位,正式加入“创新型国家俱乐部”;科技进步的贡献率也由当前的55.3%提增至60%。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关注点不仅仅框限在科学技术研究本身的革新和发展,而是更加注重关乎国民经济主战场,关乎面向科技前沿,关乎面向重大需求,比如科技金融(SCI-TECHFinance)问题。在《规划》中也鲜明指出,“要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自此,构建合理高效的科技金融体系正式成为部级的战略规划。不难发现,中国在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双重叠加的大背景下,经济结构转型优化,提升产业科技内涵成为当前国家发展的核心要义,如何围绕经济结构部署创新链条,并围绕创新链条辅之以金融服务,探索科技和金融的最优结合机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科技金融正式进入中国理论界的视野应当追溯到1993年[1],在历经一个较为充分的发展阶段后,科技金融体系发展在实践中有着怎样的阻力,又应当如何解决?在科技金融实践中是否存在某些误区,以至于学理界对科技金融体系的研究没有很好地响应实践的需要?现有的科技金融体系是否存在帕累托优化路径?围绕上述问题,本文将通过理论梳理和实践分析,归纳出当前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中的宝贵经验与实践误区,尝试为政学业三界厘清问题导向,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具体的改进路径,为下一阶段的中国金融结构体系改革优化提供经验与政策启示。

二、理论文献轨迹述评

有关金融对科技创新作用的阐述,具有早期代表性的研究当属Schumpeter(1912)[2]的信用创造论,该理论认为,具备复合功能的银行机构可以对那些运用新生产技术的企业进行有效甄别和支持,并由此促进了科技创新。Hicks(1969)[3]甚至认为,工业革命的贡献不应主要归功于技术创新的结果,而应突出金融革命的核心地位。KingandLevine(1993)[4]的研究则展示了科技与金融融合创生的可能路径,即金融体系为科技进步提供了评估企业家、归集资本、平滑风险以及预估技术的收益等服务,从而缩短了技术革新的周期并提高了效率。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多层次、有递进的科技金融体系成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所在[5]。

相比之下,国内科技金融的理论研究则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赵昌文、陈春发和唐英凯(2009[6])之前,“科技金融”概念尚未从理论的角度来进行严格界定,亦没有形成独立性的科学内涵。学者对科技金融的定义多停留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进而在“金融机构与科技管理部门密切合作”的含义上使用[7]。直至赵昌文、陈春发和唐英凯(2009)才正式系统地描摹出科技金融应具备的轮廓框架:科技金融对于科技研究开发及其后续的成果转化、产业化所衍生的各种金融问题,也包括一些重大科技问题的金融解决方案,是理论、政策、工具和服务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之上,洪银兴(2012)[8]进一步拓宽了科技金融的视野范畴,认为科技型企业所内生出的特殊“科技”属性(无形资产为主、产权交易不活跃、难定价等)决定了适配这种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具有更高的准入门槛和特殊性。传统金融结构在对接科技企业时极易产生金融渗漏。由此,财政性和政策性资本注入成为科技金融的重要方式。随着经济进程的推移,商业银行机构同资本市场一道,也逐步适应了科技企业的特征模式,并成为科技金融的重要构成。

前述文献已从不同角度在科技金融的领域内进行了有益尝试,但仍可在某些方面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探讨。针对科技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风险特质,应当形成以创业投资为主体,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科技信贷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科技金融体系,并在政府支持和中介服务的框架下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对接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9]。中国现有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长期存在[10],形成了银行机构的科技信贷是科技金融体系下的主要力量的思维范式。然而,银行机构作为理性的经济个体,具有着明显的“嫌贫爱富”行为偏好[11],在面对处于孵化技术、科技创新试验推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政府引导政策性金融来解决这种市场失灵问题成为科技金融问题中的重要一环。但是,银行机构的风险厌恶、资产抵押偏好和政府调节的滞后性决定了这种间接的科技金融模式极有可能存在效率沉降乃至导向偏误。因此,以天使投资为代表的具有主动性和专业性的直接融资模式颇受学者的青睐,洪银兴(2012)认为,面对大数量级且呈分散状态的科技成果研发、转化项目仅依靠资本市场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集中性的孵化器所具有的共享性和公益性可以有效地促成产学研的合作平台,当然,这仍离不开政府机构的“牵线搭台”。尽管目前的科技金融体系面临着显著的进步,但依旧免除不了低效化的症结。吴翌琳和谷彬(2013)[12]的研究发现,虽然现有的科技企业的资本来源多元化趋势明显(金融机构科技信贷、政府资金、财税政策、风险投资等),但这些创新资本之间更多地呈现出了拮抗的特质,未能形成有效合力。这也说明中国现有的科技金融体系中仍旧存在桎梏,需要进一步从实践中寻找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三、中国科技金融的实践误区与偏差

(一)实践上的误区:科技金融的核心调节手段拘泥在市场机制

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倚赖市场“无形的手”来对资源进行调节分配成为诸多学者的期盼与共识。在科技金融格局中,同样坚定倡导由市场决定的金融来接洽科技型中小企业。从理性趋利偏好来考察,基于科学技术创新所内生出的金融需求,以及金融自身更新换代需要创新支持的角度,由市场决定的金融应当主动与科技创新活动相融合,并演变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力军。然而,科技创新所内含的极高的风险特质决定了把市场配置作为科技金融的导航必然会陷入“二律背反”的泥淖之中①。科技型企业在其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资金的介入。但必须承认的是,不同阶段的风险释放特征以及金融的风险偏好,决定了不同类别的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的阶段性选择的巨大差异[13](见图1)。

在科学技术思想蝶化成为技术孵化的初级阶段,即图1中所描述的“科学范畴”和“技术范畴”阶段,是对资金需求量最大的阶段。而在现实中,上述这两个阶段的资金投入却最为匮乏。在这个阶段,创新收益几乎为零,且超出了传统金融资本所能承受的风险边界,理性的市场性金融更偏好于“商品服务范畴”阶段。在科技创新和孵化过程中的企业难以按照市场规则获取资金支持,特别是在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导的“创意设想―科学研究”阶段,其距离市场也最远,回报率极低的事实也导致了市场性金融对其产生了明显的行为排斥,而该阶段恰恰是科学技术研发的奠基阶段。因此,现今主流理论所强调的由市场主导的科技金融模式,使得金融资源都汇聚在了商品服务阶段,并在该阶段中形成了资金需求度低和资金供给量大同时存在的异象,降低了金融资源的运作效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具备十分明显的社会正向收益,在该模式下创新收益难以收敛到具体的个人和企业,这种正外部性现象本身就是市场机制缺陷所造成的“失灵”,因此想要简单通过市场机制对其进行修复并扭转科学技术研发初始阶段的资金匮乏之像,具有很大的难度。

(二)融资对象的误区:科技企业本质把握偏移

在现有的科技金融理论体系中,对科技企业的把握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大量的科技企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企业规模较小,也构成了现有科技金融理论体系的重要认知基础。以至于在对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进行探讨时,容易将原有的“小企业融资”理论简单地挪移到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上来,使得科技金融在构架和塑造时陷入了原有的路径依赖之中,脱离了科技企业的风险和生命周期特征。更何况,传统的理论范式框架同样没有很好地解决“小企业风险高―金融机构嫌贫爱富”的实践悖论[14],这种融资理论范式的效应就更值得存疑。第二,传统的科技金融的关注对象出现了损漏,仅将融资支持的对象集中在市场“经济主体”上,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金融支持上,甚至出现了真空和断层的现象。应当说,高校、科研院所是创意设想、科学研究的主要阵地,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科技型企业生产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将其视为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企业,但却由于其非经济主体的地位被现有的金融体系所忽略。当然,强制性地要求经济理性的金融资源投入到非经济主体(高校、科研院所)的高风险研究中确是有失公允的,也是不符合市场运作的经济效率原则的。因此,寻找一种替代性的金融体系(机制),用以接洽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研发行为,成为当今实践条件下科技金融的一大重要内容。

(三)融资机构(市场)的偏差:金融机构机制失灵、资本市场循环梗塞

1.金融机构融资机制失灵

现有的商业银行机构对于科技企业的本质把握失当,使得科技企业在间接融资市场上屡遭困境。传统银行机构的授信模式并不能契合科技企业的重要特征(无形资产突出等),加之科技企业初创期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等难以在市场上寻求到合理的定价模式。因此,银行机构只能拘泥于原有的固定资产抵押技术,而这却恰恰是科技型企业的弱项所在,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缺乏固定资产的科技企业难以在银行机构信贷市场上通过传统方法来取得(足够的)资本金。即便银行机构开发出了以“三品”、“三表”和“三流”为主的具备一定创新价值的“软”信息技术贷款②,但仍可将其归类为流动性贷款,这种仍旧拘泥在“本量利”分析模式下的审贷流程,很少有基于项目投资前景提供的中长期信贷服务,并不能客观科学地反映出科技企业的特异于一般类型中小微企业的“四高”模式(高科技、高投入、高增长和高风险)。这样的信贷结构特征对于时常面临支付脉冲的传统小微企业而言尚可,但对于那些需要长期、大量资本注入的科技型企业来说,并无裨益。

进一步地,银行业大小银行机构的差异构成了现有的“企业融资―银行机构”格局的认知基础。在面对中小型的科技企业时,传统的“小银行优势”理论也被简单地挪移到该融资领域中来,强调小型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的适配度更高。这种理论导向忽略了科技金融的融资对象和传统金融融资对象之间的巨大差异。具体来说,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阶段前移至了“种子期”和“初创期”,在该生命周期内,绝大部分的投资行为毫无利润可言,甚至亏损已成常态③。那么银行机构想要很好地接洽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其融资思路必须从传统的“逐利目标”向“社会责任”的方向转移。然而,这对小型的银行机构而言是难以企及的。特别的,银行机构是可以吸收社会居民存款的特殊金融机构,其对所面临的风险较之于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有着更低的风险容忍度阀值,更不用说小型金融机构囿于经济规模制约,在风险冲击下是否能够有效管控。如不以利润为导向的话,在现今的经济市场环境中,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想要延续生存周期则显得十分困难;从客观来看,希冀小银行机构承担带动科技企业的社会责任,只能倚赖国家的政策引导,但对于营利性机构而言,国家政策的影响力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相比之下,大型银行机构多有着国家信誉链条的嵌入,其在经济实践中更能响应国家号召,也具备了更高的风险容纳能力[15],能够更好的接洽科技企业的融资。不难发现,原有银企融资范式的沉珂,明显阻滞了科技企业融资效率的提升。

2.资本市场融资退出机制缺失

在现有的文献研究中,暂不论诸如天使投资等科技金融运作模式同样是存有规避风险之倾向,并对于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而言形成了玻璃门阻隔,就投资资本循环周转方式而言,真正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其测度的手段一方面在于金融支持的对象的发育程度;另一方面在于金融本身流动的绩效状况。具体而言,能够有效测量科技金融发展的一大观测点,可能不在于科技金融嵌入科学技术创新研发链条的效率水平,而在于金融资本投入之后能够顺利获利并退出的程度。单纯考虑“融入”的绩效而忽略了“退出”的贡献,就类同一个只“进”不“出”的生命系统,是难以长久运行的。在传统的资本市场融资理论与实践中,这本就是一个被忽略的内容,更不用说在新兴的科技资本市场上构建一个资本循环渠道畅通的机制了,在现有的经济实践中,鲜有资本从种子期、初创期进入并顺利退出的案例。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在科技企业成长期乃至成熟期进入的资本,实质上是落入了“嫌贫爱富”的囹圄之中,对于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言仅仅只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研究这种类型的资本退出渠道已不是提高科技金融融资效率的重点内容,过多地研究科技企业成长期、成熟期的资本运转状况甚至还会将我们的科技金融工作引入困局。

(四)科技金融的融资链条断截:“为金融服务的金融”环节缺失

从金融结构、资本市场的体量来看,中国的金融总量历经了高速的增长,直接为科技创新研发而服务的金融正面临稳定的增长。然而,“为金融服务的金融”却出现了极大的损漏,成为科技金融链条中“缺失的一环”。具体而言,第一,为了适配科技企业的融资特征,对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定和估价成为松释其融资难题的有效路径。然而,要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而又必须经过查册、登记等相关程序。以广州市为例,其相关的评估机构十分缺乏,对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无法在当地进行,而需要在北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进行无形资产相关文件的查验和评估,毫无疑问,这极大地延缓了授信进度。第二,由于科技企业的运行特征较之原有的小微企业而言存在极大的行为、经营模式差异,想要准确把握科技企业的周期运转模式和风险变化,并为金融资源流向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离不开第三方的咨询服务支持,以此帮助金融资源对优秀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准确“瞄定”。然而,在现实经济实践中专注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智力密集型知识服务管理型产业的发展尚处于空白之中,限制了科技金融的发展触角。第三,从另一个侧面来看,从金融机构、资本市场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范围的变动趋势以及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结构及其趋势来看,简单的资金支持功能呈现淡化,依靠金融结构所派生出的其他金融服务的价值链条作用正在凸显,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的“辅助经营”功能已经逐步成为诸多科技型企业的期盼,此时的科技型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不仅局限于资金投入,而更加注重是否能够获得全方位式的配套支持,但可惜的是,现有的金融服务链条仍旧处在单一化的资金支持上。第四,从图1中可以看出,在种子期阶段,承担“创意设想―科学研究”任务的大多为高校、科研院所,在当这类机构形成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后,还要走出“象牙塔”跟企业、实践相结合,这种由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则可看成是“惊险的一跃”,如若缺少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帮助高校、科研院所顺利评估、定价、协商并让渡知识产权,那么这种科研技术创新链条则会出现断裂,最终变成“纸张上的创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科技企业在取得优良的科研技术成果后,如果通过中介机制反作用于高校、科研机构,促使其进行进一步的创新,相关研究尚未形成有效系统的研究,在实践中也缺乏典型的经验可谈。在此境况下,不单耗费社会资源,还使得企业科技创新缺少源头活水,那么科技金融的支持也就无从谈起了。综上所述不难发现,从侧面“为科技金融服务的金融”仍有缺失,这也制约了科技金融的发展空间。

四、科技金融发展的新导向:普惠性科技金融

从中国的科技金融发展的现实境况来分析,金融服务的广度(BreadthofNeeds)和深度(DepthofEngagement)都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科技金融行业“盈利导向”的盛行导致金融覆盖行为的排斥性特征显现,优质且大数量级的资本汇聚在科技企业的成长、成熟阶段,而使得真正对资金有着渴求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对金融的需求难以得到有效对接。这个情况加剧了当前科技金融发展的扭曲与失衡,也对现今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了严重的阻滞效应。本文认为,针对科技金融的发展态势,应逐步对其引导并塑成具有显著“普惠特征”的科技金融体系。普惠金融(InclusiveFinance)立足于机会平等的原则,在政策性导引下健全金融体系,在合理的成本负担框架下为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被排斥在金融服务覆盖范围之外的群体提供金融服务[16],这与中国的科技金融的导向是具备良好“通约性”特征的④。易言之,科技型企业在承袭了传统小微企业的无抵押物、经营风险高、信息不对称等症结的基础上,还衍生出了技术风险高、本量利财务指标法失效、无形资产突出、资金需求时间(规模)标准高企等特征,使得这类企业在融资市场上步履艰难。而科技金融的出现旨在将这类被排斥在传统金融体系之外的科技企业重新覆盖起来,保障科技企业创新研发领域的金融权利,实现科技企业与金融产业链的全方位嵌合。不难发现,科技金融的内涵主旨中有着明显的“普惠特质”。但是,也正是由于普惠性金融与科技金融乃至其融合体“普惠性科技金融”与传统金融结构有着较大的差异,加之科技金融体系本身就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使得科技金融在逐步镶嵌普惠金融特征时应当总结和厘清相关问题。

第一,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坚持盈利目的导向。从理论上看,普惠科技金融体系的受益对象是所有的科技型企业,而这类企业的资本投入回报率之低,已然超出传统金融所能接受的可控边界,金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的意愿趋向于零。换句话说,当超过一定的风险水平时,传统的市场金融体系会放弃这类项目融资机遇。在普惠性科技金融的扩展过程中,受益的是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创新发展投资,优化的是整体社会的科技创新福利,而相应的经济成本由商业性的金融来背负是不切合经济伦理的。在此情况下,普惠性科技金融极强的外部性特征将严重框限自身的发展。因此,普惠性科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公共属性”,这也就意味着国家的引导力量成为这类金融发展的主要力量,而不仅依靠市场的“理性导航”。本文认为,当下的科技金融亟须转变思维方式,创造一种不同于市场金融的金融模式,肩负供给侧结构调整转型之重任,聚焦长远回报,甘愿承担科技创新及其技术孵化过程中所衍生的高风险。同时,与科技创新研发的正向外溢相适配的,需要有特殊的、非市场化的融资制度安排。就中国而言,政府主导的政策性金融无疑是一个可行的选择,这种模式下的“政府金融”能够充分体现政府政策导向,直接或间接地承担了部分公共性责任,不再简单地以经营利润来作为金融运行的准绳,由政府来承担科技创新体系的资本融通支撑,具有弥补市场机制失灵、实现国家科技创新研发战略目标,推动具有正外溢性特征产业的发展及进行超偏好的风险平滑管理。

第二,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普惠。在经济实践中,科技金融主要将金融融通的功能集中在发展阶段处在成长期、成熟期的科技企业上,对于科技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却少有关注,这造成了科技创新研发链条的断裂。普惠性科技金融的重要着力点,在于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上,这种有重点的全面普惠才是真正的普惠性,那种讲求真正平等、全面的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最终又会落回偏爱成长期、成熟期的窠臼之中。在金融资源面临约束线的条件下,对企业所有生命周期提供泛化性的金融覆盖其实是背离了普惠性的宗旨理念的。因此,应当引导政策性金融的直接扶植与强力推进功能,针对现有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的特性,以必要的制度进行引导、激励和培育,激励现有的银行性和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引导足够的金融资本投入到科技型企业的阶段向创新的前期阶段尤其是孵化新技术阶段位移,最终促进科技知识的孵化和实现科技型创业企业的融资目标。

第三,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经济主体(企业)的普惠。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了大多数的科学研究开发工作,但在实践中却由于其非经济主体的地位从而受到政府乃至市场金融的忽略,以至于这类处在创新链条上游的机构难以获得(足够)的科技金融支持。应当转变原有的思维观念,将这类研究机构视同为(类)经济主体,对其创新研发活动给予更大的金融资本和金融服务的支持,从而扩大科技金融的普惠覆盖面积。

第四,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普惠。李苍舒(2015)通过对中国既有的普惠性金融体系进行分析后发现,普惠金融的构成中,金融可获性的重要性最大,其次是使用状况,而金融服务的质量所具备的权重最低。在科技金融体系中研究也发现,科技金融更多的集中在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上,但围绕科技企业相关的金融服务乃至质量水平,却着墨不多。应当说,无论是普惠性金融还是科技金融,都有着重资金融通、轻金融服务的症结,当着两种金融模式进行融合创生时,更有可能出现“重硬轻软”偏好的叠加强化。如上述,需要强调的是,普惠性科技金融,更应当注重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和链条化,通过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担保、评级、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来促使科技企业进行研发、协同和再生产,比简单的资金支持更为有效。

第五,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局限于资金需求侧作为受益对象。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应以政策性金融为主要构成,但政策性金融在科技金融道路上过分地“孤军深入”时,又会引起金融运转低效甚至衍生腐败的苛责。想要降低这种情况所带来的效率沉降,则必须重视市场性金融的重要作用。其中的一个关键在于,如何调动市场性金融参与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构建的积极性?以往的研究都集中在了如何将科技金融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研发市场中,却忽略了这种金融资本应该如何“全身而退”的路径。其考量的重点都集中在了科技企业的经济福利上,对资金供给方的受益(退出机制)却语焉不详,这种资本有去无回的境况必然折损了市场性金融进取的积极性。本文以为,为市场性金融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疏导退出机制,实现市场性金融的循环再造,从而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⑤,才能提高市场性金融的运作效率。如此演绎,一方面,是科技企业显著受益;另一方面,是科技金融介入后获得了相应收益。从而实现了科技金融供需两侧的“琴瑟和鸣”。

[注释]

①市场金融是厌恶风险、理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更偏好于排他性地占有收益;而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却具备了“九死一生”的高风险和强烈正外部性特征的领域范畴。市场金融在此情景下难以获得全部收益并同时涤除风险可能,由此带来了“上帝不能创造自己搬不起的石头”的悖论。

②“三品”即人品、产品和抵押品;“三表”即水表、电表和税表;“三流”:人流、物流和现金流等符合经营特征的非财务性指标。

③根据美国布茨・阿伦和汉密尔顿咨询公司的调研总结,一般而言,新产品设想到成果产业化之间存在着高强度的筛选机制:产品设想能够进入经营效益分析阶段的,通过率约为35%,按照盈利原则进入研究设计阶段的,占总产品设想数目的30%,当跨越到了生产阶段后,仅有5%的产品能够通过实验性生产并形成最终产品,但到最后能被市场所承认的,占比不足2.5%。

④在库恩(1962)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指不同研究范式之间的不可相互解释特征。在本文中,“可通约性”解释为普惠性金融本就具备科技金融改革目标的内质,或者说科技金融改革中,存在着与普惠性金融的共同区间。

⑤或说通过政策性金融对市场金融进行补偿和激励。当然,这种回馈可以是非经济性、间接的。

[参考文献]

[1]房汉廷.促进科技金融深化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J].中国科技产业,2011(1):49-52.

[2]Schumpeter,JosephA.Thetheoryofeconomydevelopment[M].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12.

[3]Hicks.Atheoryofeconomichistory[M].Oxford:ClarendonPress,1969.

[4]King,RG.,R.Levine.Finance,EntrepreneurshipandGrowth:TheoryandEvidence[J].JournalofMonetaryEconomics,1993(32):513-542.

[5]JeongH,TownsendRM.SourcesofTFPgrowth:occupationalchoiceandfinancialdeepening[J].EconomicTheory,2007(32):179-221.

[6]赵昌文,陈春发,唐英凯.科技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7]CarlotaPerez.TechnologicalRevolutionsandFinancialCapital:TheDynamicsofBubblesandGoldenAges[M].London:Elgar,2002.

[8]洪银兴.科技金融及其培育[J].经济学家,2011(6):22-27.

[9]陆岷峰,张玉洁.中国科技金融创新模式选择的争论评析与思考[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90-94.

[10]Demirgüc-kuntA,FeyenE,LevineR.TheEvolvingImportanceofBanksandSecuritiesMarkets[J].WorldBankEconomicReview,2011,27(3):476-490.

[11]李华民,吴非.谁在为小微企业融资?――一个经济解释[J].财贸经济,2015(5):48-58.

[12]吴翌琳,谷彬.科技与资本“联姻”: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4):109-112.

[13]杨雨清,李华民.基于风险功能视角的科技金融的政策性禀赋[J].南方金融,2013(9):27-31.

[14]韩亚欣,何敏,李华民.大银行何以为中小企业融资?――基于某大银行支行的案例分析[J].金融论坛,2016(1):72-80.

[15]李政,吴非,杨雨清.适配小微企业的银行融资调整[J].金融理论探索,2016(4):51-57.

[16]李苍舒.普惠金融在中国的实践及前景[J].金融评论,2015(6):109-122,126.

金融科技的特点篇5

投资北京:作为北京地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北京银行近年来在支持北京经济文化建设中做了哪些建设性工作?

闫冰竹:北京银行扎根首都沃土,紧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紧贴市场和百姓需求,不断在创新转型中谋求新的更大发展,塑造了“首都金融”、“民生金融”、“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绿色金融”等业务特色,打造成为首都金融业一张亮丽“名片”。

强化“首都金融”特色,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北京银行瞄准首都战略规划,全力支持市属重点产业升级、重大工程建设、重点项目研发。累计向市属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投入上万亿元,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商务中心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支持奥运工程建设、高等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民生金融”特色,全力增进百姓福祉。北京银行推广“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现首都市民持卡就医“一卡通”。开发“京医通”项目,服务非医保和非京籍患者,受益患者将涵盖北京市医院门诊量40%。中标北京市财政工资统发和授权支付业务。独资设立的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以“小、快、灵”优势,服务大众消费领域,有效地满足消费者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

强化“科技金融”特色,全力服务科技创新。设立中国第一家专业服务科技创新的分行级金融机构——中关村分行。累计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4000多家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超过1000亿元,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中关村企业,65%以上是北京银行培育起来的客户,连续被银监会授予“年度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强化“文化金融”特色,全力促进文化繁荣。首家与北京市文资办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设立7家“文化创意专营支行”,构建北京市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为北京地区700多家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近500亿元支持,市场占有率超过50%。被人行营管部评为“文化金融产品创新先进单位”。

强化“绿色金融”特色,全力建设“美丽北京”。2007年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能效融资合作协议,创新推出“节能贷”产品。支持北京上万辆中低标准公交车辆改造,积极参与ING“碳中和”行动。授信200亿元支持京能集团清洁能源项目,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北京”作出积极贡献。

投资北京:科技创新是国家的核心战略,您刚刚谈到北京银行也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请问您如何认识科技金融的战略意义?

闫冰竹: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成为主宰国家兴衰和国力消长的根本力量,深刻影响着国际竞争格局的走向。面对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新形势,我国只有奋力抢占国际经济科技制高点、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赢得主动。在此背景下,推动科技与金融的完美融合,对提升综合国力、赢得国际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全力服务科技创新,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未来。在当前全球孕育新一轮创新竞争高潮、我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加快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选择。

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的完美融合,能够激发和释放出巨大的经济能量。科技创新载体多为知识密集、资本密集的科技型企业,在技术研发和商业化运作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根据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2%,全国科研经费年支出将达到1.35万亿元,所能带动的科技产业规模将呈几何倍数增长。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投放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释放出推动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

投资北京:北京银行在2011年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专业化服务科技创新的分行级金融机构——中关村分行。这既是监管部门对北京银行“科技金融”特色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也是一次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完美融合。请问您如何看待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两年来的发展变化?

闫冰竹: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成立两年来,以“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园区建设、服务小微企业”为己任,在监管部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抢抓中关村难以复制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优势,将科技金融创新不断推向前进,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一是变革了管理机制。举全行之力向中关村分行倾斜,由总行副行长兼任分行行长,配备最优秀的信贷人员、最先进的信息系统、最完善的硬件设施。在信贷管理机制上,探索“信贷工厂”模式,推出标准化、流程化、批量化的贷款审批机制,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效率,优化了服务质量,释放了竞争活力,赢得了客户好评。

二是创新了金融产品。推出百家主动授信和个人主动授信,创新推出“创意贷”、“智权贷”、“订单贷”、“增信贷”、“科技链”等产品。创新推出中小微企业网络贷款新模式和“增千户”行动计划。举办支持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研讨活动,探讨服务小微企业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满足示范区企业的特色融资需求。

三是提升了服务理念。在发展中,中关村分行坚持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的服务理念,始终用创新的观点,思考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出新产品、制定新流程、创造新模式,不断抢占创新发展的制高点,实现了金融服务与科技创新的完美融合,逐渐成长为北京银行乃至全国银行业的创新型标杆分行。

四是创造了优异业绩。伴随改革创新、拼搏付出,目前分行总资产已接近1500亿元,累计为4000多户科技型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过10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在中关村示范区排名第一。经过短短两年的发展,中关村分行已经形成了完善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成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金融先锋队、探路者和引领者。

面向未来,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承载着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殷切希望,肩负着北京银行的创新激情和发展使命,将牢记使命、志存高远、开拓创新,进一步用专业领先的金融服务开拓科技蓝海、擦亮科技梦想,着力建设中国服务科技创新的领先银行,努力把中关村分行打造成为中国银行业最佳科技金融特色分行。

投资北京:请问北京银行下一步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科技金融”特色方面,还有什么样的设想和计划?

闫冰竹:服务科技创新,既是金融企业的历史使命,更是经营转型的迫切要求。面向未来,北京银行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围绕首都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不断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持续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助推科技型企业发展,为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方式转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先试先行,打造特色鲜明的标杆银行。积极融入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打造领先同业的发展能力和综合实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创新条件。巩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领先优势,持续扩大服务领域,持续深化流程再造,全力打造“科技型企业最佳融资服务银行”。坚持以“科技金融创新”为使命,以“服务创新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色,按照“专业化队伍、针对性产品、适用性流程、批量化渠道”的“四位一体”工作方针,切实将中关村分行打造成“盈利能力强、发展水平高、资产质量优”的创新型分行,全力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二是坚持专业制胜,引领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围绕科技创新,紧跟时代步伐,拓展营销模式,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做专、做强、做大科技型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和“信贷工厂”模式,构建绿色审批通道,坚持利率风险定价,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应对激烈竞争,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从成长周期、行业和产业链等方面进一步细分客户群体,深入挖掘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潜力,拓展科技金融服务群体;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善金融服务水平,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实现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双向驱动”。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开创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通过资金融入、专业咨询,全方位嵌入科技创新进程,打造服务科技创新的优质品牌。一是加快技术创新,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在信贷操作流程中全面推广应用网络通讯技术,搭建现代化的高科技服务系统。二是加快产品创新,提升融资服务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做大做强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瞪羚计划”、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加快推广“软件贷”、“节能贷”、“创意贷”、“小瞪保”等细分产业的特色方案,拓展科技金融服务产品。三是加快文化创新,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和倡导“服务科技、产融互动、尽职免责”的信贷文化,增强关注科技型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服务意识。

展望未来,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北京银行将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先行先试大胆实践,全力做好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进一步做实、做专、做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努力打造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特色品牌,为我国科技进步和富民强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投资北京:党的十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北京市委市政府也相应提出建设“美丽北京”,这对北京银行发展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闫冰竹:党的十报告首次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北京市委市政府也提出持续深化“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北京”。

作为首都金融业的一张“名片”,“美丽北京”建设对北京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望,指引着北京银行坚持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做大力支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的实践者和引领者,建设节能环保的“美丽银行”。一方面,北京银行要主动当好绿色办公与节能降耗的践行者,实行装修节能环保控制及无纸化办公,厉行节约,在全行员工中树立节能环保的绿色办公理念,打造新时期的绿色银行。另一方面,北京银行要持续倡导绿色信贷,支持首都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融资需求,将信贷资金向低碳、节能减排以及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倾斜,全力支持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

投资北京:新年伊始,北京银行在支持“美丽北京”经济文化建设方面有没有新的规划?

闫冰竹:进入2013年,“美丽北京”建设如火如荼。北京银行通过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催化剂”、资源配置“调节器”和社会稳定“助推器”作用,在“美丽北京”经济文化建设进程中责无旁贷,也将大有所为。

以经济转型为导向,提升服务首都效能。坚持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持续加大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领域的投入,确保“两个不低于”,即中小企业贷款增量、增速均不低于全行的平均水平,打造小微企业服务品牌,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效能。

金融科技的特点篇6

在成都市“十二五”规划中,依靠科技创新来把成都市建成“中西部地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已提上议事日程。加快推进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已是未来成都的发展方向。加快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全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是全市今后科技经济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这一建设必将要求推动科技与金融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当前,成都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既需要系统总结多年来在实践中已经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也要加强跨部门的协作,在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探索。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国外的科技创新得到金融的大力支持。国外金融业发达,有完整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它们的风险投资经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做法对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有一些参考价值。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对此也有了初步研究。从国内理论界来看,江世银(2005)也进行了存在风险条件下的资本市场投资预期收益模型研究,获得了一些初步认识;王磊、王淼(2009)进行了高新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张云(2011)进行了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研究;郭庆平(2011)提出了金融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研究对策建议。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很值得参考借鉴这些研究成果,但必须要在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上深入研究、实现突破。从实践来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是一个新问题,国内外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比如,符合科技企业创新特点的信贷模式相继涌现,服务于科技企业创新的各种金融机构方兴未艾。特别是诸如一大批适合科技企业创新特点的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产品创新相继出现。可以说,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正在形成,这些对于支持科技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北京、广东、江西和四川都进行了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北京市科委通过深化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借助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于科技创新,以满足企业多层次的融资需求,使资金要素在北京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广东在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科技信贷结合、科技金融与科技资本市场结合等方面作了很多尝试和创新,省科技厅分别与珠海、中山、东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科技金融综合试点市项目合同书,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道路。江西通过的《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就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措施。四川也在不断地进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成都市进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可以参考这些做法,如广东大力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探索科技金融合作新机制,北京市从多方面促进科技与金融的联姻等,但成都市不可照搬。这需要各界共同研究并提出很有针对性的、可供操作性的对策。

三、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历程

近年来,根据科技和金融发展基础,成都市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作为推动科技发展的主要抓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成都高新区在科技金融的理论与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四川仍至西部地区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国内,成都市从理论上率先提出了具有创新探索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梯形融资模式,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从实践方面来看,成都市不仅初步搭建了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而且不断健全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和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一)初步构建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成都市积极探索各区域的金融资源共享模式,旨在提升各区域企业在担保贷款、风险投资、上市融资等方面利用金融服务于科技创新的能力。可以说,成都市初步构建了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例如2010年3月,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与县区签署了合作共建的框架协议,如《关于彭州工业开发区合作共建的框架协议》、《成都高新区—郫县合作发展框架协议》等。事实上,这些协议就是在为科技创新而构建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成都高新区与彭州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成都现代工业港管委会签署的《推进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将彭州市和郫县作为金融服务的拓展试点区域,以推进双方金融服务体系合作的方式来促进科技创新。成都市还通过资金支持和技术转移服务公司构建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2011年,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增设了成都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首期投入2亿元,今后逐年增加。成都市还成立了成都技术转移服务(集团)公司,构建涵盖技术成果转化全过程的“发现、筛选、撮合、投入”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并提供项目中介和投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创新企业创业投资体系

成都市设立了创业投资服务中心,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成都市还率先在国内设立了创业投资风险补助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的股权资金支持力度,改变了政府单一的投入格局,推动形成了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主体的多元化创业投融资新格局。作为成都高新区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成都高新科技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还与四川鑫和实业有限公司等签署了《中小企业担保融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这一框架协议,成都市充分发挥了高新科技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的融资担保和市场化运作优势,通过对园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担保融资,大大促进了中小创新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使中小创新企业投融资服务体系逐步得到完善。中小创新企业创业投资体系的完善带动了成都市各市县区的经济快速发展。

(三)不断完善中小创新企业的梯形融资体系

自2005年以来,成都市政府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推动科技金融体系建设。针对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所对应的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融资需求,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纽带功能,初步构建了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组成的梯形融资体系。成都市不仅整合了以成都银行科技支行为代表的科技银行资源,而且也实现了它与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的对接。2009年,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成功首发。到2011年底,成都高新区不仅协助1600多家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上百亿元,而且还帮助上百家企业获得风险投资贷款30多亿元。获得了融资和风险投资贷款的中小创新企业因此加快了创新步伐。此外,成都市还为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了15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帮助96家企业完成股改。其中,已有23家科技型创新企业成功发行上市,约占成都市上市企业的一半。与此同时,成都市还依托高新区全资公司——高投集团,对30个初创期项目进行创业投资3亿元,对15个重大产业化项目进行产业投资54.5亿元。梯形融资体系较好地解决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问题。

(四)着力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成都市非常重视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全力打造的西部一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集政策、产品、中介和信息服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于一体,为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针对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和条件,成都市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发挥科技综合服务优势,努力整合银行、担保、保险和创投等资源。通过搭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了多层次的科技银行体系、科技担保体系、科技保险体系、科技创投体系。通过集合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和集成创新金融产品,为成都市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提供了一站式、个性化的融资服务。作为成都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盈创动力”在金融服务企业、金融服务产业、金融服务发展方式的各个环节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成都高新区打造的“盈创动力”一站式投融资服务平台,与200余家投融资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吸引60余家专业机构入驻,注册资本超过150亿元,管理资金规模超过330亿元,完成了上百个投融资项目的成功对接,成为国内领先的科技金融应用示范基地。成都市科技金融的服务机制、服务体系特别是服务平台方面的积极创新是一种较好的探索。(五)建立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了建立市场机制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成都市加大了财政投入,有效引导了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成都市设立了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为了打造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等产业载体而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成都高新区通过制定出台金融产业优惠政策以此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强化金融服务平台职能和金融服务体系功能,建立了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它为扶持全市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发展、推动成都市自主创新和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保障。总之,成都市的科技金融创新实践和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的发展,对其他地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具有较大的示范效应。

四、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成都市加大了科技、金融改革力度,在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如组建了成都科技银行,建立了成都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了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创业投资等。可以说,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科技金融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二者结合的体制机制亟待创新,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尚需完善等。目前,成都市所引进的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总规模还不大,专利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产品创新发展步伐缓慢,适应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直接融资渠道还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

(一)缺乏多元化的资本参与体系

由于科技创新的投入大,仅靠单一的投资主体和渠道是难以解决的。特别是由于科技创新的投入风险较大,政府由于支出有限不能加大投入,各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信贷投入积极性不高。国有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的比例较低,特别是上市融资的企业较少,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

(二)缺乏有效的收益风险机制

科技创新既有机遇也有风险,特别是企业的科技创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迄今为止,成都市还没有找到解决这种创新不确定性与金融安全性之间矛盾的有效办法。如何让金融资本分散企业创新的风险和分享创新成果还需要建立相配套的收益风险机制。成都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仅缺乏考核评价和政策支持体系,而且也缺乏风险补偿机制和良好的服务环境。正是如此,目前由于各种金融资本还难以参与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所以大量科技创新企业没有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撑而缺少创新的积极性。如果有了这方面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别是收益风险机制,成都市的科技创新必将获得更大发展。

(三)缺乏高效的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由于科技创新和为科技创新服务的融资都是较为高深的经济管理活动,所以就需要具备这些知识和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复合人才。对于地处内陆的成都市来说,许多科技领域的经营管理者不懂金融语言,而金融领域的经营管理者又不懂科技创新,他们没有很好地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各自在自我的系统中运行。目前成都市十分缺乏科技金融服务人才,更没有形成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四)缺乏全面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投资者创办科技创新企业的流程不熟悉,对相关政策掌握不够,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不知申办各类金融服务的条件、类型、内容和承办的机构,缺乏科技金融企业的跟踪服务,也没有相应的信用体系和中介服务机构,这些都制约了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正是缺乏多元化的资本参与体系,缺乏有效的收益风险机制,缺乏高效的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缺乏全面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尚处于建立和完善中。如果从现在起就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那么成都市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必将获得飞跃发展。

五、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下一步,成都市如何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和更好地利用科技产业园区等重要平台,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如何有效整合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发展的产业、财政、税收、金融政策资源,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融资难等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一)建立吸引各类资本广泛参与科技创新的融资体系

第一,积极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开拓科技金融服务公司化发展新路。成都市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和发展潜力,有计划地推动成长性好的企业获得国有资本的支持是促进成都市科技创新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第二,进一步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成长期科技企业实现向成熟期顺利过渡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拓展以股权投资为基础的债权融资渠道,有计划地推进成都市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到国内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推动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及高增长的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政府尽量为它们多融资搞好服务。第三,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投入,努力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政府既要引导各类股权投资、科技小额贷款、银行、保险、信托和科技担保等机构的广泛合作,又要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创司、科技金融服务公司等开展“投贷联动”、“投贷保联动”、“保投联动”等创新服务。第四,积极扶持和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型企业投入。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引导私募股权基金规范发展,制定和实施鼓励风险资本直接投资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政策。通过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提高而努力把成都市建设成为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集聚区。有了各类资本广泛参与科技创新的融资体系,成都市的自主创新就会获得较快发展。总之,通过完善各项融资服务体系,包括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和搭建企业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获得多样化的资金提供金融支持。

(二)加快完善科技金融配套政策体系

第一,建立政府考核评价和政策支持体系。通过协商决策机制统筹协调科技金融资源,优选优育科技企业资源,政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于科技创新的目标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府考核评价和政策支持引导,奖励科技金融创新企业,补偿科技金融创新企业的信贷风险。建议加大这方面的投入,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对高新科技企业提供直接性资金投入、财政性资金补贴、政策性风险担保、优惠税收政策等科技金融辅助工作。第二,发挥财税对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财税部门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的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办法,设立成都市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引导资金。对处于探索阶段的科技信贷银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直接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财税政策扶持。建议制订《鼓励科技金融发展的奖励政策》,重点对新设立的科技贷款机构给予重奖;对新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给予一定奖励;对创投企业投资于中小科技企业项目给予适当奖励。第三,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新增科技贷款风险补贴比例。建议制订《开展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的有关政策》,对成都市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放小额科技贷款的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按照其经认定的信贷投放损失额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大力支持和积极指导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机构依法及时核销科技创新类贷款损失。第四,成立专门为科技创新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建议市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局,提供担保贷款,直接贷款,协调贷款,解决科技企业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难的困难。适当放宽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条件并不断提高其补贴比例,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科技创新企业参保投保。第五,创造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的良好环境。强化创投项目的专业评审,控制投资额度。信贷投放要更多依托投资机构的风险评估体系,在股权投资的基础上跟进;要强化信用体系的应用,培育良好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三)建立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

成都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离不开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科技金融人才服务体系既要培养又要引进。第一,加快培养成都市急需的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增加财政投入,加大与人才培训机构合作,对经认可的股权投资人才培训机构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努力造就一批科技金融服务人才。成都市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尽快培养相关的科技金融服务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切实加强各商业银行专业化科技信贷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熟悉科技创新又懂信贷管理和服务的人才。中小科技企业成立高端的金融专家顾问组,培养这方面的经营管理者,开拓投资者眼界。第二,大大引进成都市急需的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在积极落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科技金融服务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股权投资领域的管理人才,着力壮大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和投资管理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