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免疫学案例范例(12篇)
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
【关键词】肿瘤;免疫组化法;活检穿刺法;病理诊断
DOI:10.14163/ki.11-5547/r.2016.11.017
肿瘤是临床常见疾病,近年来的发病率逐渐增高。无论是良性肿瘤还是恶性肿瘤,早期临床症状均不典型,尤其是恶性肿瘤患者往往在中晚期才能确诊,此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影响了患者的预后[1]。因此,对于早期肿瘤的诊断是目前临床所关注的一大重点。目前早期肿瘤尚缺乏理想的诊断方案,常规方案包括CT、超声弹性成像、MRI等影像学检查,但此类方案的漏诊、误诊率较高[2]。病理诊断作为肿瘤诊断的重要检测标准,虽然具有准确度高的特点,但具有一定损伤性,患者体验较差,此外,对于病理诊断中的不同技术应用价值尚存在争议。一般的病理检验多以活检穿刺诊断为主,该方案虽然能够确定疾病类型及分期,但患者体验较差[3]。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免疫组化技术融入了抗原修复、敏感检测及自动免疫染色系统,不但提高了诊断准确率,更改善了检查体验。本文就免疫组化法用于肿瘤患者病理诊断的临床效果进行了研究分析,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研究对象选取2014年1月~2015年4月本院收治的112例肿瘤患者,男61例,女51例,年龄25~70岁,平均年龄(43.9±11.4)岁;肺癌22例,肝癌37例,转移性肿瘤51例,血管瘤2例。根据病理诊断方案不同将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6例。
1.2方法
1.2.1对照组采用穿刺活检法进行诊断,根据影像学显示的病灶部位进行穿刺,超声下取出组织进行活检,与标准组织进行对比。
1.2.2观察组采用免疫组化法进行诊断,主要试剂包括脱水剂、固定剂、蒸馏水、透明液、浸蜡液、树胶等。取患者0.2cm×1.0cm×2.0cm的1块组织置于甲醛溶液中充分浸泡2h,置于透明液1h,之后用脱水剂脱水1h,置于浸蜡液1h,埋于石蜡中常规切片,层厚2μm,将组织切片进行免疫组化染色,在37℃下置于3%过氧化氢溶液中孵育10min,蒸馏水冲洗3min,高压修复2min,PBS洗涤5min,常温孵育2h,PBS洗涤5min,加入UltrasenSitiveSP试剂,孵育后DBA显色,树胶封固。
1.3观察指标及评定标准对比两组检测结果,包括甲胎蛋白、磷脂酰肌醇蛋白聚糖-3等,染色呈棕黄色为阳性,否则为阴性。采用问卷调查形式了解患者的诊断体验,主要包括心理顾虑、生理问题、信任感3个维度,每个维度10个条目,每个条目根据患者回答情况赋分0~10分,分值越高这说明患者对该检验方案的体验度越好,总分≥200分为满意。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
2结果
2.1阳性率对比观察组染色后细胞结构为变异型,甲胎蛋白及磷脂酰肌醇蛋白聚糖-3异常表达48例,阳性率85.7%、满意度82.1%,对照组的阳性率50.0%、满意度57.1%,两组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患者体验对比诊断体验调查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心理顾虑、生理问题、信任感评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免疫组化技术被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肿瘤患者的诊断,并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免疫组化技术诊断的准确率必须以可靠的免疫组化切片为基础,因此在诊断中要加强医生和技术人员之间的协调性,确保免疫组化切片顺利完成,但由于技术仍不够成熟,目前免疫组化技术也不能排除假阳性和假阴性的几率[4]。
为了提高诊断准确率,免疫组化法的使用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点:①固定,在对组织进行固定时要采用10%的甲醛固定液,能够更好、更长时间的固定组织,能够确保目标组织3个月内具有稳定的阳性率[5];②烤片,在烤片过程中要注意温度的把握,通常在65℃左右的恒温箱中进行加热烤片,但要避免温度过高;③修复,对目标组织进行抗原修复的时间应该控制在8min,然后让切片自然冷却并染色;④染色,既要对组织进行反复染色,又要避免染色过深影响观察。而免疫组化法的基本机制依赖于酶促反应,主要是通过酶联反应来使过氧化物酶形成有颜色的复合物,但是由于肿瘤类型较多,不同组织标本也存在抗原含量的差异,因此显色时间不同[6],要充分显色才能便于准确观察。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染色后细胞结构为变异型,甲胎蛋白及磷脂酰肌醇蛋白聚糖-3异常表达48例,阳性率85.7%、满意度82.1%,显著优于对照组的阳性率50.0%、满意度57.1%(P
综上所述,免疫组化法应用于肿瘤患者的病理诊断临床应用价值更高,患者体验度更好,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鲁波,任丽芳,李美平,等.双拼对照法在免疫组织化学染色中应用.临床与实验病理学杂志,2014,30(3):337-338.
[2]苏冬梅.探讨消除免疫组织化学非特异性染色的方法.诊断病理学杂志,2013,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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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海玲,杨杰,牛多山.免疫组化在基层医院中的应用.中国民族民间医药,2010,19(16):196-197.
[5]王红,王庆梅,蒋毅,等.扁桃体Burkitt淋巴瘤1例伴文献复习.安徽医药,2012,16(6):801-804.
[6]吴秉铨,刘彦仿.免疫组化在病理诊断中的应用.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476-483.
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篇2
原告:瞿疏朗,男,3岁。
法定人:瞿为民,瞿疏朗之父。
法定人:邹芸,瞿疏朗之母。
被告: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以下简称省级机关医院)。
瞿疏朗于1994年2月25日出生。出生时,其身体一切正常,当时在右臂部注射了“乙肝疫苗”。之后的97天里,瞿疏朗虽看过病,但未注射针剂。1994年6月3日,瞿疏朗的母亲按规定带瞿疏朗到指定地点省级机关医院儿保科注射“百白破”三联针的第一针,注射部位为瞿疏朗的左臀肌,操作者为该医院儿保科护士。1994年6月18日,瞿疏朗父母发现瞿疏朗左脚掌下垂,足趾活动迟缓,左脚无力,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带瞿疏朗在南京市多家医院诊治。同年7月,省、市、区防疫站有关人员对瞿疏朗左腿及病历进行了查看、分析,称此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994年9月,瞿疏朗父母向区防疫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1995年3月,瞿疏朗去上海市就诊。次月6日,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对瞿疏朗施行了左坐骨神经探查、松解手术,手术诊断结论为瞿疏朗左坐骨神经损伤(注射性)。瞿疏朗虽经手术补救,但其神经恢复正常已不可能,5岁时还须再次手术。瞿疏朗在南京的医药费已报销,在上海的医疗费2006。71元、交通费102。50元、住宿费1060元。1995年5月,瞿疏朗诉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原告法定人诉称:1994年6月3日,其按计划免疫要求,带瞿疏朗到省级机关医院儿保科注射“百白破”三联针第一针。左臀肌注射防疫针两周后,发现孩子左脚掌下垂,足趾活动迟缓,扶立时左腿明显无力。经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手术探查,确诊瞿疏朗为注射性左坐骨神经损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一切损失计193458元及今后再次手术的费用。
被告省级机关医院答辩称:其是根据有关规定,应区防疫站的要求,为区防疫站提供条件和技术人员,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在为原告进行“百白破”三联针注射时,其严格按计免操作规程进行。本案纠纷是在实施计划免疫工作期间发生,被告应是区防疫站。且本案损害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尚在鉴定之中,现不宜进行实体审理。
审判
审理中,于同年10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中心对瞿疏朗的病因作出鉴定结论:瞿疏朗左坐骨神经损伤系注射所致。1996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瞿疏朗病例作出鉴定称:本例系医源性坐骨神经损伤,不属于医疗事故范围。1997年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中心对瞿疏朗残疾等级等作出鉴定结论:伤者瞿疏朗左腿伤残程度属六级,须终生使用特殊生活用具。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按计划免疫要求,在出生后第98天到被告处注射出生后的第一针。被告处医护人员在为原告注射后,致原告瞿疏朗左坐骨神经注射性损伤,其行为与原告被损害事实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该医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过失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其单位被告承担责任。原告依法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生活自助具费及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应予支持。原告5岁时须再次手术的费用因尚未发生,不宜一并处理。被告称本案应由区防疫站承担责任,因证据和理由不足,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于1997年6月18日判决如下:
被告省级机关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赔偿原告瞿疏朗医疗费2006。71元、交通费102。50元、营养费246。03元、住宿费1060元、残疾生活补助费49206元、残疾生活自助具费38649。33元、残疾赔偿金24603元,合计115873。57元。
一审宣判后,省级机关医院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其是应区防疫站的要求和委托,依照有关规定给区防疫站提供条件和技术人员,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本案被告应是区防疫站。实施接种的儿保科护士,每年均因工作认真负责被区防疫站评为先进,其行为不存在过失。不排除此前瞿疏朗因其他原因而注射针剂。一审未使用权威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导致判决不公。要求撤销原判,驳回瞿疏朗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答辩称:瞿疏朗残疾是打针引起的,针是上诉人的医护人员所打,故以上诉人为被告合理。原判正确,应予维持。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瞿疏朗按计划免疫要求到省级机关医院注射出生后左臀部第一针,注射后15天即发生左脚掌下垂,足趾活动迟缓等情况。经手术探查及法医学鉴定,瞿疏朗系左坐骨神经损伤,该损伤系注射所致。据此,可以认定瞿疏朗左腿损伤系省级机关医院护士注射“百白破”三联针第一针所造成。瞿疏朗居住地的计划免疫工作虽由区防疫站和省级机关医院共同进行,但双方分工不同,具体接种是省级机关医院的职责。该医院护士在履行职责时造成瞿疏朗人身损害,应由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瞿疏朗5岁时需再次手术的费用,可待瞿疏朗再次手术后,另案处理。原审人民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省级机关医院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1997年10月13日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该案是一起因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对此类纠纷如何处理,国家目前规定不明确。本案的审理,注意把握了下列问题:
一、纠纷定性。本案原告左坐骨神经损伤致六级伤残,是在医院进行预防接种时,因医院护士注射部位错误而导致的。这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是值得探讨的。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是医院工作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原告残疾,且鼓楼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适用的是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发生不可避免的并发症”的条款而确定其不属医疗事故范围的,并没将其排斥在医疗事故争议范畴之外,因此,本案属于医疗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对此观点,我们不敢苟同。因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中又将“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中”作为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上述规定将医疗事故的发生范围明确限定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本案原告是在预防接种中致残的,虽然这是医院医务人员过失所致,可是因该医务人员从事的不是诊疗护理即治病工作,而是预防接种即防病工作,故其主观过失和客观后果上虽符合医疗事故的要件,但因行为不是发生在诊疗护理中,因此不属医疗事故争议范畴。根据《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在预防接种后出现的难以确诊或病情严重的病例通常分为异常反应、偶合和事故,本案病例显然在此范畴。从异常反应的特点看,它是人的机体对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这一异物所产生的严重的排异现象。偶合则是某一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或患有某种慢性病症状不明显者因未被发觉而进行预防接种,无意中恰巧相合发生某种疾病。本病例是预防接种护士在预防接种工作中因注射部位错误导致原告伤残,不符合异常反应和偶合的特征,却与预防接种事故的三个特征相吻,即发生在预防接种工作中;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在预防接种时主观上有过失;产生的后果严重,因此其有可能是预防接种事故。但其究竟属何,依照《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规定,应提请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后确定。据此,本案应为预防接种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
本案诉讼前,原告因缺乏专业知识曾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诉讼中,鉴定结论虽作出,但因本事故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范畴,故尽管鉴定结论认为原告系医源性坐骨神经损伤,不属医疗事故范围,被告却不能以此作为免责的抗辩理由。
二、预防接种事故鉴定结论是否是本案诉讼的前置程序。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医疗事故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复函》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系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当事人仅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按民事案件立案受理。”从该司法解释中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是对医疗事故争议仅主张民事赔偿案件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是人民法院对平等主体间民事诉讼决定是否立案的唯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虽未对预防接种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的受理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但其上述司法解释体现出的精神,应该说在预防接种事故争议引起的赔偿案件的受理问题上同样适用。因为:1。国家目前尚无法律、法规规定鉴定结论是人民法院审理预防接种事故争议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的前置程序;2。该类纠纷属平等主体间的民事诉讼,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才是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唯一条件;3。如将鉴定作为立案必须条件,鉴定机构的不作为将会成为受害人索赔的程序障碍,至少使受害人不能即时主张权利,这不利于及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原告瞿疏朗起诉时仅主张民事赔偿,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故未进行预防接种事故鉴定不能妨碍他行使民事诉讼的权利。
三、责任人的认定。《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全体医疗卫生人员,均有执行本条例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条例第8条、第9条对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各自的分工规定,卫生防疫部门在计划免疫工作中负责制订计划,培训人员,发放生物制品,考核预防接种效果,处理异常反应,进行免疫水平的监测,冷链管理以及对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则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由此可见,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主体包括卫生防疫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但他们各有分工。原告居住地的卫生防疫工作根据上级组织的统一安排,由南京市鼓楼区防疫站和被告省级机关医院共同进行,他们按条例对其的分工规定各司其职,具体接种工作由省级机关医院进行。由于卫生防疫工作是他们双方而并非区防疫站一方的职责和法定义务,因此,对按法定分工履行各自职责时发生的事故,就应由职责段的过错方承担法定责任。如区防疫站和省级机关医院系共同过错(如区防疫站发错接种疫苗,省级机关医院注射时又未对疫苗进行查验就接种,导致损害发生的),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如是一方的过错,就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原告残疾是省级机关医院儿保护士在实施预防接种注射时所致,该护士具有多年预防接种工作经验,其注射部位错误并非区防疫站培训有误或指导不当所致,而是其自身过失造成,因此区防疫站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并无过错。本案是基于过错而由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区防疫站作为无过错方无须承担民事责任,故被告关于责任人应为区防疫站的主张不能成立。省级机关医院儿保护士实施接种行为是履行职责,其间因过失致残原告是有过错的,该职务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所在单位省级机关医院承担,因此本案的责任人应确定为省级机关医院。被告所作的关于自己是应区防疫站的要求,无偿提供条件和技术人员,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抗辩,将国家赋予自己的法定的计划免疫义务曲解成受委托行为或无偿帮助行为,从而得出应由负有计划免疫义务的委托人或被帮助的受益人区防疫站承担赔偿责任的错误结论,该免责抗辩不能成立。
四、归责原则的适用。预防接种事故与医疗事故一样,属于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侵权案件。在该类事故中,受害人作为普通百姓,对接种的生物制品是否有质量问题、接种途径及接种部位是否正确、接种操作或器械消毒是否规范、自己是否是合适的接种对象等计划免疫专业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所以客观上其无法也不可能适时采证以供鉴定或诉讼之用。此类案件如按一般过错归责原则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行为人在预防接种行为中有过错,对受害人的要求显然过于苛刻,这意味着在诉讼的开始就将受害人置于不利的诉讼境地。受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因无法提供其根本不可能提供的证据而不能获得法律救济,这种使受害人受制于法的做法,显然是有悖于民法通则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精神和公平原则的。对此是否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呢?结论也是不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只要证明接种后出现了损害事实以及该损害有可能是接种引起的,行为人不能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第三人过错造成就得承担民事责任,这对行为人也不尽公平。因为受害人的损害不排除其他因素所致,如继发感染并非操作或器械消毒不严,而是受害人自身造成伤口不洁所致,注射性神经损伤并非预防接种,而是此前或此后的其他注射行为所致。将过重的民事责任加给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而实施非牟利性的计划免疫工作的单位,加大卫生免疫风险,显然这也不是国家立法之目的。况且预防接种事故产生的主观因素是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过失,过失是过错的一种表现形式,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预防接种事故不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均应按规定接受预防接种。可见计划免疫是国家强制性防病措施,接受预防接种是我国居民的法定义务,同时,这也决定了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实施预防接种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公众。对这种工作性质有可能给社会公众安全造成威胁的单位或部门,法律应该要求他们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有严格注意的义务和持有十分谨慎的态度,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和减少损害的发生。根据这一性质和特点,预防接种事故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藉此实现举证责任的倒置。只要受害人能证明损害事实存在以及损害后果与行为人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如不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就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就将因缺乏卫生防疫知识而难以举证故处于弱者地位的受害人从窘境中解救出来,而给在诉讼中对证据享有控制权处于有利的诉讼地位的行为人增加了举证责任,从而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在诉讼中趋于平等。本案中原告左坐骨神经损伤的损害事实确实存在,该损害出现在被告对其预防接种后不久,且经手术探查和法医鉴定系注射所致,至此原告的举证责任已告完成。被告如想排除自己的责任,必须举证证明损害并非注射所致而是与其无关的其他原因所致,或自己注射完全规范,损害是原告在该次预防接种之前或之后因其他注射所致。现被告对此均举证不能,故确认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已具备,法院据此已可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而原告为进一步证明其损害后果与被告注射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唯一性,又向法院提供了其出生后的病历。从该病历的记载情况看,原告在被告处注射的“百白破”三联针第一针是其出生后左臀部注射的第一针。病历的真实性已被原告出生至事故发生止为原告看病或预防接种的医生、儿保人员(包括事故直接责任人)所证实。该病历有力的证据力使法院对原告受损害系被告接种注射所致的确认更无可质疑。被告以其儿保护士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原告根本无法证明其注射过失作为抗辩理由,是由自己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由此推出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企图藉此使自己借助职业优势而立于不败之地。法院选择了对双方当事人均公平的过错推定责任,充分体现了《民法通则》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和公平的原则。
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篇3
[关键词]胸腺肽;短程化疗;老年肺结核
[中图分类号]R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5(c)-040-02
老年肺结核病系相对于年龄超过65岁的高龄而患肺结核而言,因此老年肺结核患者包括65岁以后才发病的以及65岁以前患病迁延未愈而进入65岁以后的复治肺结核患者。我院在抗结核化疗的基础上应用免疫疗法治疗老年初治涂阳肺结核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06年1月~2008年12月我院收治老年肺结核患者112例,均为初治(未用过抗结核药物或用药不足1个月)涂阳(2份痰标本抗酸杆菌涂片阳性)肺结核患者,其中,男75例,女37例;年龄65~82岁,平均68岁;无尘肺、糖尿病及结缔组织系统疾病;无严重心、肝、肾等疾病。
1.2方法
1.2.1分组将入选病例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56例。其中,治疗组男38例,女18例,年龄65~82岁;对照组男37例,女19例,年龄65~81岁。两组性别及年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2治疗方案两组均采用统一短程标准化疗方案2H3R3I3E3/4H3R3,强化期2个月,用药30次,继续期4个月,用药60次,全疗程共用药90次,患者治疗至2个月末痰菌检查仍为阳性,则延长1个月的强化期治疗,继续期化疗方案不变。治疗组采用上述方案治疗的同时,加用胸腺肽40mg,臀部肌内注射,每周2次,疗程3个月。
1.3观察指标
①痰抗酸杆菌检查:所有病例均于治疗前痰涂片3次。疗程中第2、5个月及疗程末复查痰涂片2张。②X线检查:治疗前、治疗2、4个月及疗程末摄后前位及侧位胸片。③生化检查:治疗前及治疗中每2个月对下列项目做1次检查,必要时增加检查次数:血常规、红细胞沉降率、血电解质、肝功能、尿素氮、肌酐、血糖及尿常规。④随时记录不良反应。
1.4疗效评定
细菌学:在治疗2、5个月、疗程末,分别送痰检1次,每次2个痰标本,若2个标本涂片均为阴性,则为阴转。X线改变:评定方法依照1982年全国结核病学术会议修订的《肺结核化疗疗法》中有关规定,①病灶显著吸收:病灶吸收≥1/2原病灶。②吸收:病灶吸收
1.5统计学处理
各组间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
2结果
2.1两组痰菌阴转情况
见表1。由表1可知,2个月后,两组痰菌阴转率比较有显著性差异(χ2=4.94,P
表1两组痰菌阴转情况比较[n(%)]
2.2两组病灶显著吸收情况比较
2、4个月及疗程结束后病灶显著吸收病例,治疗组分别为26、45、49例,对照组分别为14、33、40例,两组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P
2.3两组空洞闭合情况比较
两组空洞闭合情况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2、4个月空洞闭合病例,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
表3空洞闭合情况比较[n(%)]
2.4不良反应
接受胸腺肽治疗的56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2例,其中,注射后发热1例,经服用解热镇痛药4h内退热,注射局部发生硬结1例(未溃破),经热敷、理疗、换药等处理后自行消退,无过敏性休克发生。治疗组有2例,对照组有3例出现肝功能异常,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40U
3讨论
据WHO《2008年全球结核病控制报告》估计,2006年我国结核病发病人数为131万,占全球的14.3%,位居全球第2位,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1]。2000年我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占抽样人口11.7%的60岁以上人群的活动性肺结核、涂阳肺结核、菌阳肺结核患者数分别占患者总数的40.9%、37.1%、41.6%。1979、1990及2000年我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中,结核病患者的年龄高峰分别为65、70及75岁,有逐渐向高年龄段推移的趋势[2]。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改善,医疗保健事业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口的比例增加,老年肺结核的发病率及患病率也随之增加,目前老年肺结核患者增多已成为结核病流行的一个特征[3]。
结核病主要的免疫保护机制是细胞免疫[4]。老年人免疫功能随着机体的衰老也呈现降低和紊乱,特别是细胞介导的免疫功能与年轻人相比明显降低[5]。老年人免疫组织和免疫器官的功能迅速萎缩减退,胸腺激素与T淋巴细胞水平的下降,导致机体细胞免疫功能降低,体液免疫水平也相应发生异常,使老年人的各种特异性抗体均较年轻人低,机体免疫功能减退,可以诱发出一些严重疾病。有资料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的患病率明显高于40~59岁的中年人[6]。另有研究显示老年肺结核患者CD3+、CD4+、CD4+/CD8+、NK细胞水平明显降低,CD8+则升高[7],提示老年肺结核患者存在细胞免疫缺陷。感染结核杆菌的后果除与菌量及致病性,宿主的自然及获得性抗免疫应答也有重要作用[8]。以上说明免疫功能下降在老年肺结核患病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治疗老年初治涂阳肺结核常规应用短程标准化疗方案2H3R3I3E3/4H3R3。由于老年患者免疫功能下降,目前国内外均主张在有效抗结核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应用免疫调节剂治疗,以增强免疫力,恢复保护性免疫,提高巨噬细胞杀灭结核菌的能力,提高疗效,缩短痰菌阴转时间,加快病灶吸收,减少传染机会。胸腺肽具有增强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其主要的靶细胞为T细胞,可促进T淋巴细胞分化及成熟,增加T淋巴细胞前体数量,增强Th细胞的功能,增加白细胞介素-2(IL-2)的生成及产生γ干扰素(IFN-γ),能够有效地恢复和发挥机体的免疫保护功能,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笔者在短程标准化疗基础上联合应用胸腺肽治疗老年初治涂阳肺结核取得了较好的疗效。本文研究显示,治疗组2、5个月及疗程末痰菌阴转率均较对照组高(P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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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篇4
一、项目内容
(一)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继续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对重点人群进行脊灰疫苗、麻疹风疹疫苗等针对性疫苗接种,加快消除麻疹和控制乙肝,保证目标人群接种率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全县麻疹发病率为零。
(三)在全县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对既往漏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接种相应的疫苗。
(四)发生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在适龄人群中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并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接种服务质量,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二)2014年工作指标
1、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其中含麻疹成份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率以乡镇和接种门诊为单位达到100%。
2、全面实现县、乡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全县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应将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补)录入客户端系统并上传至省服务器;以乡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证打印率、接种信息上传及时率和接种单位数据及时备份率分别达90%以上、100%和100%;以县为单位,儿童个案重卡率低于0.2%。
3、以县为单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报告乡级接种单位覆盖率达100%;48小时报告率达90%以上,48小时调查率达90%以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达90%以上;
4、健全和完善麻疹监测网络,开展以病例个案为基础的发热出疹性病例症状监测,对所有疑似病例进行血清学诊断分类,开展麻疹监测工作的考核,提高麻疹监测的敏感性和监测系统运转质量。以县为单位,符合监测方案定义的麻疹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
5、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确保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做好流脑、乙脑等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6、开展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及补偿办法》等为内容的培训,促进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业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做好“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28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主动参与免疫规划意识;
7、建立与教育部门长效配合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技术指导,保证新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应补种儿童完成全程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
(一)冷链设备装备和冷链系统运转维护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冷链设备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全程冷链运输安全及基层冷链设备常规更新的需要,为全县预防接种单位共装备13台常温冰箱;根据全县冷链设备数,结合服务人口数补助各预防接种单位冷链运转维持经费。
(二)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统一布置,组织开展对全县8月龄-4岁儿童进行麻疹风疹疫苗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按照全省维持无脊灰策略,组织开展对全县2─47月龄儿童进行脊灰疫苗补充免疫。
(三)免疫规划常规工作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国家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全县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无白喉病例发生;降低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效保护全县儿童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疾控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星级评定标准(2014年版)》,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创建工作。
2、提升疾控系统人员服务能力。为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意识,强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2014年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
3、加强传染病和健康监测,继续认真开展霍乱外环境和海水产品监测工作。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预防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责任报告单位接到AEFI报告后,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的AEFI报告范围、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登记和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需要进行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专家开展AEFI的调查诊断工作。
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省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4〕1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对需要进行补偿的异常反应病例,在收集齐全相关材料后,及时办理补偿手续,并尽快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实现。
预防接种工作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继续将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教育部门,组织落实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保证实现医改任务中提出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目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切实加强一类疫苗供应、管理工作,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第一类疫苗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加大对第一类疫苗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坚决杜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免疫规划人群等现象,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和有计划地分发使用。
(二)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建立健全免疫规划经费保障机制。
预防接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每接种1剂次5元补助经费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列支,并每年按辖区内上一年度实际接种剂次数×5元/剂次预留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县卫生局将严格按照《省预防接种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赣财社〔2008〕59号)规定,在年初及时将70%的补助经费预拨至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接种单位(含首针接种的医疗机构),年末依据县卫生局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考核结果,合格者足额拨付余额,考核不合格者按要求扣减,不足部分在下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补足。
同时,县财政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计划免疫规划专项资金计划通知》(赣财社〔2009〕217号)的要求,按1.77元/剂次的工作经费标准解决好本级工作经费,并将此工作经费纳入常规预算,建立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全县所有适龄儿童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赣卫疾控字〔2012〕25号)要求,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入户宣传、摸底登记、预约通知等任务的村医或基层干部和接种人员根据承担任务数量、完成质量和及时性等情况给予1元/剂次标准的补助,激励其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设备作用。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省冷链设备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严格实施疫苗的冷链运转,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冷链监测和管理工作,对设备的使用、保管、调剂、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评估。
(四)加强督导和考核,确保免疫规划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县卫生局将继续按《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民生工程工作督导方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两个月对各预防接种单位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和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及时改进工作。严厉查处违反免费政策、接种工作不落实、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行为,确保免疫规划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对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导致发生疫苗针对疾病流行或发生预防接种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发挥指导培训作用,加大对各预防接种单位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强培训资料管理,具体包括:培训项目方案、通知文件、培训教材、考试成绩、进修鉴定等。人员培训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技术档案。及时按计划分发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重点检查各级冷链运转、疫苗管理、流动人口接种情况,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覆盖所有目标人群、不留盲点,确保把免疫规划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
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篇5
【关键词】慢性乙型肝炎;自身抗体;自身免疫反应
目前乙肝病毒感染呈世界流行趋势,其中我国为高流行高发病区,大约有1.2亿人携带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感染可导致病毒性肝炎,易慢性化并逐渐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衰竭、肝癌,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慢性HBV感染后,临床上按病程可分为:慢性乙型肝炎、乙肝后肝硬化、慢性重型肝炎、肝癌等。目前认为,乙肝病毒感染后作用于宿主,通过宿主的免疫应答,尤其是细胞免疫应答清除乙肝病毒。在急性感染过程中,通过免疫反应清除病毒,炎症迅速康复。但在慢性感染过程中,往往由于免疫调节紊乱,可以产生免疫耐受、免疫损伤和自身免疫反应,导致病情迁延不愈[1-2]。近年来大量研究发现慢性HBV感染者体内存在多种自身抗体[3-7],表明自身免疫反应可能参与慢性HBV感染者的发病机制中。慢性乙型肝炎的发生和发展可能涉及对自身抗原的免疫应答,包括自身抗体应答和自身反应性T细胞应答[2]。自身免疫在病毒性肝炎发病机制、病情转归及癌变中的作用正日趋受到人们的重视。为进一步探讨慢性HBV感染后引发自身免疫反应的机制及自身抗体对肝脏功能损害的病理意义,笔者分析了190例慢性HBV感染患者的血清自身抗体(ANA、ENA谱、RF)特点,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09年4月-2011年3月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感染科住院部收治的190例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患者,其中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CHB)组45例,男40例,女5例,年龄19~67岁,平均(37.71±13.07)岁;慢性重型肝炎组(CLF)18例,男17例,女1例,年龄21~68岁,平均(41.17±12.99)岁;肝硬化(LC)组102例,男77例,女25例,年龄20~80岁,平均(50.77±13.41)岁;原发性肝癌(HCC)组25例,男20例,女5例,年龄31~74岁,平均(48.72±12.23)岁。慢性重型肝炎诊断符合2000年9月西安会议《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诊断标准,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乙肝后肝硬化诊断符合2005年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制定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诊断标准,原发性肝癌诊断按全国材内科学第7版诊断标准。另选取30例健康体检者作为正常对照组,其中男25例,女5例,年龄20~50岁,平均(32.82±9.52)岁。所有患者均排除其他病毒性肝炎(甲、丙、丁、戊型肝炎病毒)、自身免疫性疾病、艾滋病,近3个月未用免疫制剂(包括干扰素)。且所有患者入院后第2天空腹抽血查肝功能、自身抗体(ANA、ENA谱、RF、免疫球蛋白、C3)、HBV-M、HBVDNA,血清标本分别送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生化科、免疫实验室、感染科实验室检测。四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1血清乙肝病毒标志物(HBV-M)、HBVDNA的检测采用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分析法检测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试剂购自广州达安公司,全自动时间分辨免疫荧光仪测定。采用荧光定量PCR法检测HBVDNA,试剂购自深圳匹基公司,实时荧光定量PCR测定仪测定,下限值为103拷贝/mL。
1.2.2血清自身抗体和免疫指标的检测采用间接免疫荧光法检测血清抗核抗体(ANA),免疫印迹法检测抗可提取核抗原抗体(ENA)谱,速率散射比浊法检测类风湿因子(RF)和IgG、IgA、IgM、C3。试剂购自欧蒙医学诊断试验有限公司。
1.2.3血清肝脏生化指标的检测采用OLMPUS全自动生化检测仪检测,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总胆红素(TBIL)、血清白蛋白(ALB),质量控制由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负责。
1.3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7.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字2检验,以P
2结果
2.1慢性HBV感染者和正常对照组自身抗体的检出率比
较190例慢性HBV感染者中,61例至少有一项自身抗体阳性,总检出率达32.1%(61/190),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的3.3%(1/30),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字2=10.597,P=0.001)。其中ANA、ENA、RF检出率分别为23.2%(44/190)、5.3%(10/190)、14.7%(28/190),见表1。
2.4慢性HBV感染者自身抗体与临床特点自身抗体阳性和自身抗体阴性组性别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与自身抗体阴性组相比,阳性组的年龄、ALT、AST、TBIL明显增高,ALB明显降低,差异均有统计
学意义(t年龄=2.37,P=0.019;tALT=4.33,P=0.000;tAST=2.60,P=0.01;tTBIL=3.53,P=0.001;tALB=-2.47,P=0.014),见表4。
3讨论
HBV感染的致病机制尚不十分清楚。现有大量研究表明HBV感染后的肝组织损伤并非HBV在肝细胞内复制繁殖直接作用的结果,而是机体一系列免疫反应造成肝细胞的病理性免疫损害。这种乙肝免疫损伤包括细胞介导的免疫损伤、免疫复合物引起的免疫损伤及自身免疫反应引起的免疫损伤。自身免疫是针对自身成分的抗体或细胞性免疫效应的现象,是机体对自身组织成分的免疫应答过于亢进的表现[3-4]。国内外学者近年来发现慢性HBV感染后存在各种自身免疫现象,主要表现为血清中检测出各种自身抗体。HBV感染产生自身免疫的可能机制为:(1)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诱导自身抗原修饰,从而激发自身免疫;(2)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导致控制自身免疫的机制紊乱;(3)乙型肝炎病毒抗原与机体自身抗原之间的分子模拟[5]。
慢性HBV感染患者体内自身抗体检出率国内外文献资料报道不一,多为非器官特异性自身抗体,且滴度较低[3-4]。笔者在190例慢性HBV感染者血清中发现自身抗体:ANA、ENA、RF的总检出率为32.1%,其中ANA检出率达23.2%,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与文献[3-7]报道基本一致。而慢性乙型肝炎组、慢性重型肝炎组、乙肝后肝硬化组、原发性肝癌组自身抗体检出率分别为24.4%(11/45)、27.8%(5/18)、33.3%(34/102)、44.0%(11/25),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字2CHB较=4.501,P=0.034;字2CLF较=4.114,P=0.043;字2LC=10.708,P=0.001;字2HCC=13.221,P=0.000;)。表明慢性HBV感染患者体内存在着自身免疫现象,HBV感染可能引发自身免疫性反应,导致机体自身免疫紊乱。同时发现抗HBVDNA(+)组和HBVDNA(-)组自身抗体检出率未见明显差异(P=0.128),HBVDNA阳性常提示患者处于病毒复制活跃期,这一结果提示HBV复制活跃期和静止期时患者出现自身抗体几率没有显著差异。
本文结果提示不同性别患者自身抗体阳性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说明它们的产生直接与感染HBV相关,而与男女性别间的免疫差异无关。自身抗体阳性与年龄明显相关,表明自身抗体的出现不仅与HBV感染有关,而且与HBV感染病程长短,病情迁延加重有关。此外,本研究显示:自身抗体阳性的慢性HBV感染患者的ALT、AST、TBIL明显高于自身抗体阴性者,ALB明显低于自身抗体阴性者,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总之,慢性HBV感染患者体内存在着多种自身抗体,说明自身免疫性反应可能参与慢性HBV感染的发病机制[10-11]。机体的免疫系统根据病毒和细胞相互作用的不同过程与结果导致免疫保护和免疫损伤,机体将可能通过分子模拟机制或超抗原等激活免疫反应,导致T细胞过度激活或破坏,产生自身抗体,其程度可能与感染者病程、肝功能损害有密切关系[12]。提示自身抗体的出现可能是对肝损伤释放自身抗原的应答,自身抗体的产生可能加剧肝脏的病理损害,自身免疫在乙型肝炎肝细胞损伤中起一定的作用,可在保肝、抗病毒治疗的基础上加用免疫调节剂治疗。故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检测自身抗体,不仅对认识疾病有意义,而且对治疗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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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篇6
关键词:狂犬疫苗接种;五针;2-1-1四针;对比观察
狂犬病是一种急性传染病,在现今的治疗条件下其病死的几率几乎达到了100%[1],传统接种程序大多采用五针免疫程序,即患者需在第0、3、7、14、28d时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或狂犬免疫球蛋白[2],这种方式曾在某一段时间内大幅降低了狂犬病的并发率,但同时其接种时间长,成本高的缺点也逐渐暴露出来。本科采用2-1-1四针免疫程序预防狂犬病的感染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结果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4年1月~2015年2月在我院诊治的犬伤患者计168例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由犬类咬出暴露性伤口且于当天进入我科诊治。2014年上半年入诊的84例患者设为对照组,采取传统五针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疫苗,其中男性患者44例,女性患者40例,患者年龄19~71岁,平均年龄(43.1±3.4)岁;下半年入诊患者84例设为观察组,给予2-1-1四针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治疗,其中男性41例,女性患者43例,年龄22~74岁,平均年龄(46.2±2.8)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所有患者都预先经过伤口清洗消毒处理,伤口表面由0.1%新洁尔灭溶液涂抹后用大量清水充分清洗[3],利用医用注射器灌注溶液和水进行伤口深处的全面清洗,最后用医用酒精或是碘酒消毒。对照组患者采用传统五针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疫苗,疫苗使用的新型人用狂犬疫苗(批号201001008-3),规格为1ml/安瓿,效价≥2.5IU,于0、3、7、14、28d时肌肉注射一剂狂犬疫苗,接种周期28d,一共就诊五次。观察组患者给予2-1-1四针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疫苗,使用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批号201110295),规格0.5ml/安瓿,效价≥2.5IU,于第0d在被咬伤患者左右上臂三角肌肌内各注射一剂疫苗,再与第7、21d时各肌肉注射一剂,接种周期21d,一共就诊三次。完成疫苗接种流程1~2月后追踪并检测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抗体阳转及免疫依从性,对比两组程序效果。
1.3观察指标不良反应观察:具体看注射30min内患者是否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硬块、水肿、皮肤瘙痒或淋巴结肿大,有部分患者还可能出现全身发热、无力、头晕目眩、肌肉酸痛等症状。血清抗体阳转率[4]:免疫程序结束后人体需要生成相应的狂犬病抗体才算免疫生效,从没有抗体到抗体产生即是人体免疫机制发生作用的过程,我们称其为抗体阳转。免疫程序依从性:即患者执行免疫程序的情况,具体而言就是观察犬伤患者是否按时来医院接种狂犬疫苗。
1.4统计学方法对所有数据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汇总分析,计数资料采取率(%)表示,组间率对比采取?字2检验。对比以P
2结果
由表1数据可看到实施2-1-1四针免疫程序进行狂犬疫苗接种的观察组其不良反应率4.8%明显实施传统五针免疫程序的对照组,其抗体阳转率95.2%、依从性97.6%也明显优于对照组,(P
3讨论
传统接种程序大多采用五针免疫程序,即患者需在第0、3、7、14、28d时去医院注射狂犬疫苗或狂犬免疫球蛋白,这种方式曾在某一段时间内大幅降低了狂犬病的并发率,但同时它也有接种时间长、成本高、患者舒适度差等缺点。现行2-1-1四针免疫程序接种方案是WHO推荐的新型接种免疫程序,已经经过大量临床试验与广泛使用,目前尚无免疫失败的案例,疗效较为显著[5]。
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实施2-1-1四针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疫苗后,不良反应率仅为4.8%,抗体阳转率为95.2%显著优于对照组,说明2-1-1四针免疫接种方案的疗效更为显著,其原因在于2-1-1四针免疫程序在第0d时是在被咬伤患者左右上臂三角肌肌内各注射一剂疫苗,提高了疫苗的免疫效果[6]。同时观察组的依从性97.6%也较对照组86.9%高,原因在于2-1-1免疫程序缩短了接种周期,减少了患者的就诊次数和治疗成本,患者易于接受,进一步证明了2-1-1四针免疫程序是可行的。
综上所诉,2-1-1四针免疫程序对比传统五针免疫程序在狂犬疫苗的接种上更能满足患者需要,其接种过程安全可靠,疗效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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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1篇7
1“学导一案例式”教学法的内涵
学导式教学法以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体,以教师的启发引导为主线,以优化学生的学力(能力、智力、动力)为目标,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为主旨的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在批判传统的系统教育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与传统“说教式”教学方法相比最大优点在于:它将教育的主要任务从知识的传授转向能力的培养,从单向的灌输变为双向的交流。“学导一案例式”教学法是指将学导式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结合起来,以学导式教学法为主线,以案例教学法为核心而探索出的一种新教学法。
2运用“学导一案例式”教学法的基本模式
“学导一案例式”教学模式的教学思想是“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导向、以案例为核心”,所以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案例的选择,案例选择的好坏决定着教学的成败。我们选取的案例是乙肝病毒感染机体后,机体的免疫系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个案例典行、实用、针对性强,既来源于临床,又能让学生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我们将这一案例与理论教学同步,一例到底,环环相扣,让学生透彻理解这个案例,并能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这在临床本科班的教学中反响很好。我们整个教学过程分为四个环节。
2.1“自学”在免疫学开课后,我们每6人一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展开讨论并完成课外作业及讨论提纲。首先发给学生有关乙肝病毒的补充材料两册,上册是课外作业及讨论课提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下册主要是国内外关于乙肝病毒的防治知识,是学生用来自学的。
2.2完成作业首先是直接完成课外作业,然后是自主学习完补充资料并完成组间讨论后,再重做一次课外作业。通过前后两次答案的比较,让学生亲自感知答案发生了哪些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培养他们的临床思维能力,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为在课堂上涌跃发言做好准备。
2.3课堂讨论根据教学进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穿插了三次课堂讨论。第一次讨论课是在老师讲授完抗体,学生完成第一次课外作业之后展开的关于“病毒性肝炎的实验室诊断”的讨论,让学生知道乙肝病毒作为一种抗原物质,其表面抗原、核心抗原、e抗原所刺激机体产生的针对这些特异性抗原所产生的特异性抗体的含义及临床意义。第二次讨论课是在上完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学生完成第二次课外作业后展开的对淋巴细胞的讨论。同学们根据讨论题纲每个组负责一个知识点,自已做课件,然后到讲堂上当小老师,从而掌握淋巴细胞的类别特征及其功能。这改变了以往以教师讲解为主,学生接受被动接受教的传统式教学,代而取之的是以学为主体,以教为主导,学导并重的双边活动,强调双边积极性。第三次讨论是在讲完超敏反应之后展开的有关“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机制及综合应用”,让学生根据已学的知识,阐述乙肝病毒进入机体后,机体免疫系统里的免疫细胞是如何针对这个外来抗原展开清除活动的,激发了体内哪些免疫应答,这些免疫应答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通过课堂讨论,充分提高学生对免疫系统及其功能的理解和掌握,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快乐学习。
2.4巩固提高主要是通过课堂讨论后,学生再对课外作业结合讨论题纲做一次修改和补充,看经过老师讲解后自己的答案是否有变化,从而提高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形成正确的医学思维。
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篇8
1月-2015年1月在笔者所在医院就医的88例需行开胸手术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88例患者分为对照组与干预组,其中对照组52例患者采用后外侧开胸手术,干预组36例患者采用胸腔镜手术,对比两组患者的早期创伤指标和免疫功能情况。结果:干预组早期创伤指标和免疫功能情况均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全胸腔镜手术;后外侧开胸手术;创伤指标;免疫功能
中图分类号R734.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6805(2016)2-0026-02
一般情况下,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均采用常规的手术治疗,但是常规手术治疗的方式对于早期创伤指标和免疫功能的影响较小,因此鸡血解决这个问题[1-3]。现今,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出现了新的治疗方式――全胸腔镜手术法[4-5]。因此,笔者所在医院就全胸腔镜与后外侧开胸手术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早期创伤指标及免疫功能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和研究,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以2010年1月-2015年1月在笔者所在医院就医的88例需行开胸手术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为研究对象,并对其基本资料进行讨论和分析。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88例患者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其中干预组36例患者中,女16例,男20例,年龄
40~78岁,平均(57.5±4.5)岁,病变部位:左肺19例,右肺17例。对照组52例患者中,女17例,男3例,年龄41~77岁,平均(56.1±8.1)岁,患病部位:左肺32例,右肺20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及患病部位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的治疗方法为外侧开胸手术,干预组患者的治疗方法为全胸腔镜手术。
1.3观察指标
对比两组患者的早期创伤指标和免疫功能情况。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5.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字2检验。P
2结果
2.1对照组与干预组患者相关指标比较
干预组手术时间、拔胸管时间以及淋巴结清扫数目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2.2对照组与干预组患者免疫细胞变化比较
干预组免疫细胞变化情况明显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肺癌的基本类型之一就是非小细胞肺癌,而在非小细胞癌中又分大细胞癌等[7]。经过相关调查统计发现,现今患有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越来越多,因此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引起了许多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关注[8]。非小细胞肺癌具有症状期短的特点,且在检查出此疾病后的生存期也较短。非小细胞肺癌的病因有许多种,其中大支气管的原因较多,且发病人群多为男性[9-10]。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疾病的治疗采用常规的手术治疗法,但是外侧开胸手术的方式术后疼痛明显,且持续时间长、出血量大、创伤大等,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亟需找到一个解决方案[11]。现今,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提出了采用全胸腔镜的手术方式[12]。本研究结果显示,采用全胸腔镜的治疗方法能够有效地减轻患者的痛苦、减少出血量,且还能缩短住院时间,减轻患者精神和经济的压力。由此可见,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采用全胸腔镜的治疗方法能够有效地加快患者的恢复,对免疫力影响小,减少患者的痛苦,值得在临床治疗中推广和应用。
参考文献
[1]蒲强,杨俊杰,刘伦旭,等.全胸腔镜与后外侧开胸对肺癌患者免疫功能影响的对比研究[J].四川大学学报(医学版),2013,44(1):2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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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辛炜,霍志峰.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常规放疗与三维立体放疗疗效比较[J].中国医学创新,2012,9(1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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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韩福顺.60例全胸腔镜下肺叶切除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分析[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4,6(6):33-34.
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
作者:何宏军房三友王道峰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并发医院感染的临床特点及与临床的关系。方法收集我科住院治疗的SLE49例,进行医院感染因素分析。结果SLE医院感染部位常见于呼吸道、泌尿系统、皮肤软组织和消化道,分离菌株以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为主;医院感染率为63.3%,病情恶化的13例中12例并发感染,其中6例直接死于严重感染;并发狼疮性肾炎(LN)时,尿蛋白和肾功能与医院感染显著相关(P<0.01);SLE激素应用时间、住院时间亦与医院感染显著相关(P<0.01);激素合并免疫抑制剂治疗,感染率较单用激素明显增高(P<0.01);而常规量激素联合环磷酰胺间歇冲击治疗较大剂量激素冲击治疗及联合环磷酰胺双冲击治疗,医院感染率明显下降(P<0.05)。结论SLE医院感染率高,这与狼疮临床活动,长期大量应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及长期住院密切相关。
【关键词】红斑狼疮系统性狼疮性肾炎感染免疫抑制剂
SLE的预后与并发感染的程度密切相关。SLE病程长,免疫功能紊乱,长期应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治疗,蛋白丢失、肾功能受损,极易产生感染或疾病活动并感染[1]。其感染率明显增高,严重影响了SLE的预后。为此,作者对近年来我科收治的49例SLE,就其临床与医院感染的关系进行分析研究。
1材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收集我科2002年9月~2009年10月间住院的SLE患者49例,男2例,女47例,年龄16~68岁,平均31岁,住院时间15~121d,平均38d。31例并发感染,均符合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2]。
1.2治疗方法确诊为SLE后,除1例终末期尿毒症外,其余均行激素或(和)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CTX)、来氟米特(LEF)、甲氨蝶呤(MTX)、硫酸羟氯喹(HCQ)及白芍总甙(帕扶林)等治疗,CTX间歇冲击治疗以0.8每月一次静脉滴注,大剂量激素冲击治疗以甲泼尼龙1.0连续3~5天静脉滴注。31例并发感染者中,7例带状疱疹予抗病毒和对症处理,并发细菌感染者尽可能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或(和)影像学检查予抗菌治疗。
2结果
2.1感染部位分布,致病菌及预后49例SLE发生医院感染31例,共45例次,感染率为63.3%,其中单个部位感染21例,2个部位感染6例,3处感染4例,感染部位分布见表1。感染的31例中,7例临床诊断为带状疱疹,18例致病菌培养阳性,共检出致病菌45株,其中20例培养为单菌株,8例为2种致病菌,3例为3种致病菌混合感染。45株中革兰阴性杆菌27株(60%),真菌11株(24.4%),革兰阳性球菌7株(15.6%)。
表1SLE医院感染部位分布
本组49例经治疗病情恶化13例;医院感染组31例,病情恶化者12例,占38.7%,非感染组18例,病情恶化者1例,占5.6%,两组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病情恶化13例中,直接死于严重感染6例,占46.2%,1例死于尿毒症。
2.2相关因素尿蛋白、肾功能、激素及免疫抑制剂应用时间、住院时间及不同治疗方案与医院感染的关系,见表2、表3。
表2SLE的易感因素
表3SLE不同治疗方案与医院感染的关系
3讨论
自激素和免疫抑制剂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SLE以来,SLE预后已有明显改善,但由于自身免疫功能紊乱及长期应用激素和免疫制剂致免疫功能低下,易于招致感染,故严重感染亦成为SLE继肾损害的主要死因之一[3]。陈顺乐等认为疾病活动是感染发生的独立因素[4],北京协和医院的资料显示无论狼疮重度活动还是中度活动、轻度活动甚至基本无活动,感染都是SLE最常见的死因之一[5]。为此,对SLE医院感染进行分析调查,以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医院感染率,提高SLE治疗效果,从而改善其预后,意义重大。
本组资料显示,SLE医院感染率为60.6%,明显高于我院同期平均医院感染率(9.3%),SLE医院感染部位分布其构成比依次为下呼吸道、泌尿道、皮肤软组织,与国内文献报道相似[6]。临床SLE主要致死的感染以G+,G-菌引起的菌血症、败血症、腹膜炎等多见[7],本组病例致病菌中革兰阴性杆菌占首位(60%),其中以大肠埃氏菌、铜绿假单胞菌等为主。本组带状疱疹发生率较高,发病率为12.8%,同国外文献报道相近[8],国外报道其发生率可高达15%,预后良好。带状疱疹的发生除与SLE本身免疫功能紊乱及激素应用有关外,还可能与免疫抑制剂对淋巴细胞的抑制及细胞毒作用有关。
文献报道,SLE合并LN直接死亡原因中,仍以医院感染居首位,占42.5%[9]。本组SLE发生医院感染组与非感染组相比较,其中合并LN恶化率有显著差异,病情恶化的13例LN中12例并发感染,其中直接死于严重感染的6例,占病情恶化者的46.2%,与文献报道相近。予大剂量激素或(和)CTX冲击治疗,显著增加感染率。进一步分析比较反映LN病情活动的尿蛋白、肾功能与医院感染的关系,发现大量蛋白尿、低白蛋白血症和肾功能恶化者,感染率明显增高。
分析住院时间的长短与感染的关系,发现住院时间60d以上者,感染率显著升高。本组资料还显示,激素治疗时间延长,感染率随之增高,达半年以上者医院感染率显著上升,而激素应用1年以上者,反因激素减量感染率明显下降,提示长期大剂量应用激素是导致感染发生的重要原因。各种不同治疗方案与医院感染关系相比较,结果显示,单用激素治疗,感染率较低,激素联合应用免疫抑制剂则感染率显著增高。激素和(或)CTX冲击治疗是针对临床活动及病理类型为Ⅲ,Ⅳ型LN的首选治疗方案,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推荐CTX冲击联合中等量激素治疗可改善LN的长期预后,将此方案与激素联合CTX双冲击治疗方案比较,感染率显著下降,表明CTX单冲击治疗不仅可改善LN预后且医院感染率也相对降低。但LN并发肾功能急骤恶化,病理活动指数明显增高者,仍需应用大剂量激素联合CTX冲击治疗以控制病情。
为降低SLE医院感染率,应根据狼疮活动程度及LN临床、病理类型,选择适宜的治疗方案,尽可能缩短住院时间,并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加强营养支持治疗;肾功能急骤恶化者辅以透析治疗;对大剂量激素和(或)CTX冲击治疗者,应建立保护隔离措施,住单间洁净病房,及时对室内环境进行细菌学监测,常规口腔、皮肤护理,及时进行咽拭子、痰、尿、便和胸腹水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发生医院感染后,应及时寻找感染的原因,合理应用抗生素,尽可能依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选择敏感抗生素治疗。对于狼疮活动且伴有感染的患者,激素和(或)CTX效果不明显时,可在抗感染同时试用选择性作用于T和B淋巴细胞的新型免疫抑制剂,以提高疗效,减少感染并发症。
参考文献
[1]张晓.系统性红斑狼疮与感染[J].中华风湿病学杂志,2005,2: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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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篇10
[关键词]模块教学交互式
《临床免疫学》是免疫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临床各学科都会不同程度的涉及到免疫学的内容,因此,临床免疫学知识是临床医学、护理专业等学生必备的基本知识[1]。目前,对《临床免疫学》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主导教师等问题,尚缺乏成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经验,有必要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研讨。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符合《临床免疫学》教学的层次性和实用性,便于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临床免疫学有关知识,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的构建思路
课堂教学中如何培养学员的逻辑思维、独立思考和实践能力,是当前教育改革的热点之一[2]。课堂教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何把实践能力的培养贯穿到课堂讲授之中,是每位教师必须面对的课题。为了探讨课堂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在《临床免疫学》专业课教学中,我们采用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结合医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特点,对加强学员全面分析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进行思考与探索。
课程是由教师设计和讲授的,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应用于专业课教学,是教师学术造诣、科研背景、人格魅力的综合体现。由于《临床免疫学》的桥梁性质,要求授课教师既有深厚的免疫学专业理论知识,又有一定的临床医学知识,且口头表达能力较强、热心教学工作。通过集体备课,对讲课内容的取舍、时间安排、重难点分析,幻灯片的设计和制作均进行认真细致的准备。既有利于保证教学质量,又有利于培养教师的教学水平。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有助于教师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的建立
采用病例收集与集体备课、病例分析与模拟讲授、病例讨论与课堂教学、行为研究与归纳总结等方法,将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应用于《临床免疫学》现实教学,通过专业课教学平台、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新方法。
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采取院本部教师承担基础理论教学部分,附院相关临床科室兼职教师承担临床教学部分,按基础与临床两个模块,在每一教学学时内,分上、下半时,交互式进行教学活动,各有侧重,共同完成《临床免疫学》某一章节的教学任务。《临床免疫学》教学中,根据学生未接触临床实际的特点,进行临床病案式教学,由教师首先精选病例讨论题目,在课前1周发给学生,要求学生找参考文献资料,准备发言稿,然后进行课堂病例讨论(自由发言),最后教师总结性精讲。学生通过临床病案专题讨论式教学这一整个过程的训练,学会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符合《临床免疫学》教学的层次性和实用性,提出由表及里、由理论到实践、由基础到临床、逐层深入的学习途径,便于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临床免疫学有关知识。
三、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的实施流程
四、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对授课教师的选拔和培养
基础与临床交互式模块教学方法,要求授课教师既有扎实的免疫学专业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临床医学经验,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临床病例教学中要让学员当“主角”,学员结合病案自由发言,阐明自己的观点或提出问题,教师只是组织者和引导者,启发学员积极主动思考,根据学员的发言适当提出一些相关问题或因势利导分析,活跃课堂讨论气氛,引导学员怎样运用现有知识去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通讯作者:叶路
[参考文献]
[1]叶路,李覃,牛秀珑,等.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临床免疫学教学中的应用.医学教育探索,2010,9(5):604-605.
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1篇11
【关键词】肺瘤平膏;非小细胞肺癌;气阴两虚
朴炳奎主任医师长期从事肿瘤虚证与机体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失衡的分子机制研究,逐步探索出以益气养阴、解毒抗癌、活血化瘀相结合的基本治疗大法,并结合现代医学药物筛选结果研制出“肺瘤平膏”。本研究通过观察其对气阴两虚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位生存期、生存质量以及免疫功能的影响,旨在进一步探讨其作用机理。现将临床观察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纳入标准
①有明确病理诊断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②心、肝、肾和造血系统功能基本正常;③年龄18~75岁;④预计生存期在6个月以上;⑤Karnofsky评分≥60分;⑥中医辨证标准参照朴炳奎制定的“原发性支气管肺癌中西医结合诊治方案”[1],属气阴两虚证。临床表现:神疲乏力,咳嗽咯痰,汗出气短,口干咽燥,潮热,纳呆,胸胁胀满,便干,舌红胖嫩,苔薄,脉细数。1.2排除标准
①无明确病理诊断者;②预期生存期
按照上述条件共纳入80例患者,均为本院肿瘤科2005年8月-2007年2月期间的住院患者,其中2名患者因为无法坚持化疗而剔除。随机分为2组。治疗组40例,男24例,女16例;年龄80分10例。对照组38例,男22例,女16例;年龄80分11例。2组患者性别、年龄、临床病理特征及中医证候分布情况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
1.4治疗方法
1.4.1对照组
化疗方案:①NVB+PDD:NVB25mg/m2,Ⅳ(10min),第1,8d;PDD80mg/m2,ivgtt(配合水化、止吐药和利尿),第1~3天;21d/周期。②VP-16+CBP:CBP300mg/m2,IV,第1天;VP-16100mg,ivgtt,第1~5天;21d/周期,计6周期。以上2种方案,各选其一使用。如果采用上述方案治疗期间病情进展,二线方案为TAXOL+PDD:TAXOL135~175mg/m2,ivgtt(3h左右,并预处理及观察),第1天;PDD60mg/m2,ivgtt(配合水化、止吐药和利尿),第1天;21d/周期。上述3种方案均采用锁骨下静脉穿刺置管技术给药,连用3个周期,至少应用2个周期。
1.4.2治疗组
在对照组化疗基础上加用肺瘤平膏,每次20g,3次/d,口服。该中药复方制剂由广安门医院制剂中心统一提供,批准文号:(98)京卫药研字[058]DF-1657号。主要药物包括:黄芪、西洋参、白花蛇舌草、草河车、败酱草、贝母、桔梗、三七、桃仁等。
1.5测定指标与方法
①观察患者瘤体、卡氏评分及中医证候积分的变化;②免疫功能的检测:测定外周血中T细胞亚群及NK细胞活性。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试剂盒、自然杀伤(NK)细胞检测试剂盒均购自美国BD公司;FACSCalibur流式细胞仪(美国BectonDickson公司生产);③生存质量。
1.6疗效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中有关内容拟定。
1.6.1瘤体客观评定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第六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化疗疗效评定标准”,将患者入院治疗前后X线、CT或MRI的瘤体大小进行对照。以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进展(PD)、好转或微效(MR)进行疗效评价。
1.6.2中医证候疗效
临床证候积分值下降>2/3为显著改善,积分下降>1/3为部分改善,积分下降
1.6.3免疫功能
目前国内外尚无明确的统一疗效评定标准,依据临床应用,其疗效评定以治疗后较治疗前免疫功能指标提高或降低10%为提高或降低,提高或降低不足10%为稳定。
1.6.4生存质量
治疗前患者生存质量按体能状态分级(Karnofsky)进行评定,凡治疗前后评分提高或降低大于10分者为提高或降低,提高或降低未超过10分者为稳定。xx
【关键词】肺瘤平膏;非小细胞肺癌;气阴两虚
朴炳奎主任医师长期从事肿瘤虚证与机体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失衡的分子机制研究,逐步探索出以益气养阴、解毒抗癌、活血化瘀相结合的基本治疗大法,并结合现代医学药物筛选结果研制出“肺瘤平膏”。本研究通过观察其对气阴两虚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位生存期、生存质量以及免疫功能的影响,旨在进一步探讨其作用机理。现将临床观察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纳入标准
①有明确病理诊断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②心、肝、肾和造血系统功能基本正常;③年龄18~75岁;④预计生存期在6个月以上;⑤Karnofsky评分≥60分;⑥中医辨证标准参照朴炳奎制定的“原发性支气管肺癌中西医结合诊治方案”[1],属气阴两虚证。临床表现:神疲乏力,咳嗽咯痰,汗出气短,口干咽燥,潮热,纳呆,胸胁胀满,便干,舌红胖嫩,苔薄,脉细数。1.2排除标准
①无明确病理诊断者;②预期生存期
按照上述条件共纳入80例患者,均为本院肿瘤科2005年8月-2007年2月期间的住院患者,其中2名患者因为无法坚持化疗而剔除。随机分为2组。治疗组40例,男24例,女16例;年龄80分10例。对照组38例,男22例,女16例;年龄80分11例。2组患者性别、年龄、临床病理特征及中医证候分布情况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0.05)。
1.4治疗方法
1.4.1对照组
化疗方案:①NVB+PDD:NVB25mg/m2,Ⅳ(10min),第1,8d;PDD80mg/m2,ivgtt(配合水化、止吐药和利尿),第1~3天;21d/周期。②VP-16+CBP:CBP300mg/m2,IV,第1天;VP-16100mg,ivgtt,第1~5天;21d/周期,计6周期。以上2种方案,各选其一使用。如果采用上述方案治疗期间病情进展,二线方案为TAXOL+PDD:TAXOL135~175mg/m2,ivgtt(3h左右,并预处理及观察),第1天;PDD60mg/m2,ivgtt(配合水化、止吐药和利尿),第1天;21d/周期。上述3种方案均采用锁骨下静脉穿刺置管技术给药,连用3个周期,至少应用2个周期。
1.4.2治疗组
在对照组化疗基础上加用肺瘤平膏,每次20g,3次/d,口服。该中药复方制剂由广安门医院制剂中心统一提供,批准文号:(98)京卫药研字[058]DF-1657号。主要药物包括:黄芪、西洋参、白花蛇舌草、草河车、败酱草、贝母、桔梗、三七、桃仁等。
1.5测定指标与方法
①观察患者瘤体、卡氏评分及中医证候积分的变化;②免疫功能的检测:测定外周血中T细胞亚群及NK细胞活性。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试剂盒、自然杀伤(NK)细胞检测试剂盒均购自美国BD公司;FACSCalibur流式细胞仪(美国BectonDickson公司生产);③生存质量。
1.6疗效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2]中有关内容拟定。
1.6.1瘤体客观评定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常见恶性肿瘤诊治规范》(第六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化疗疗效评定标准”,将患者入院治疗前后X线、CT或MRI的瘤体大小进行对照。以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进展(PD)、好转或微效(MR)进行疗效评价。
1.6.2中医证候疗效
临床证候积分值下降>2/3为显著改善,积分下降>1/3为部分改善,积分下降
1.6.3免疫功能
目前国内外尚无明确的统一疗效评定标准,依据临床应用,其疗效评定以治疗后较治疗前免疫功能指标提高或降低10%为提高或降低,提高或降低不足10%为稳定。
1.6.4生存质量
治疗前患者生存质量按体能状态分级(Karnofsky)进行评定,凡治疗前后评分提高或降低大于10分者为提高或降低,提高或降低未超过10分者为稳定。
1.7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3.0统计分析软件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两样本均数差别采用t检验,等级资料采用秩和检验。
2结果
2.1瘤体变化
(见表1)表1治疗后2组患者瘤体变化(略)
2.2瘤体稳定时间
治疗组38例平均瘤体稳定时间为(7.05±2.50)月,治疗组中40例其平均瘤体稳定时间为(3.79+1.51)月,2组比较,P
2.3中医证候疗效
(见表2)表22组患者治疗后中医证候变化(略)注:与对照组比较,*P
2.4免疫功能及生存质量
治疗组治疗后T淋巴细胞亚群比值及NK细胞含量明显提高,与对照组相比较有显著差异(P
3讨论
非小细胞肺癌在我国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对于不能手术的患者,多以化疗为主,但化疗带来的毒副作用不容忽视。中医药在晚期肺癌的综合治疗中占有重要地位,优势在于提高和保护自身的抗癌能力,增加化疗的疗效,减轻毒副作用,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防止复发转移。化疗后肺癌患者中医证候学特征调查研究表明,常见证型依次为肺气虚、气阴两虚、气血亏虚、阴虚及阳虚;脏腑辨证以肺、脾两脏损伤为主,故治疗应扶正祛邪合用,标本兼顾,即益气养阴兼以解毒化痰、活血化瘀。
肺瘤平膏由益气养阴的黄芪、西洋参、沙参、麦冬,清热解毒的白花蛇舌草、拳参、败酱草及活血化瘀的桃仁、三七等药物组成,共奏扶正抗癌、标本兼治之功。现代药理研究表明,益气类药物如黄芪能明显增强和调节免疫功能,对T细胞有双向调节作用,可减低抑制性T细胞的活性,增强辅助性T细胞的活性,并促进NK细胞的活性;西洋参可明显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对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均有提高。解毒类药物大多有抗肿瘤作用,如白花蛇舌草可抑制淋巴肉瘤、肝癌、S180肉瘤等细胞的增殖;拳参具有抗肺癌作用;败酱草被誉为“抗癌单刃剑”的药物之一[2]。我们前期的研究结果也已经证实,肺瘤平膏对血小板的激活和黏附具有抑制作用,进而影响恶性肿瘤的转移过程,而方中的活血化瘀中药起了一定的作用[3-5]。方中的桃仁可改善血液流变学状况,改善微循环,使血小板黏附率明显降低;三七则具有明显的抗凝作用,能抑制血小板功能,促进纤溶作用。
本研究显示,中药肺瘤平膏虽然对瘤体的变化没有显示出明显的优势,但能够明显缓解症状,提高生存质量。中药肺瘤平膏一方面能够减轻其毒副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患者机体的免疫力,从而保证化疗能够顺利完成。至于中药肺瘤平膏具体的作用机制及其远期疗效,尚需今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朴炳奎.原发性支气管肺癌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J].中国肿瘤,1995,4(5):4-6.
[2]郑筱萸.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216-221.
[3]张培彤,裴迎霞,祁鑫,等.活血药对人肺癌细胞粘附和侵袭的影响[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1999,19(2):103-105.
医学免疫学案例范文篇12
一、精心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有关规定。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坚持以犬只免疫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免疫制度,要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领导下,组织兽医防疫人员,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严格按照狂犬病的免疫程序对犬只实行强制免疫。
二、普查登记
根据《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相关规定,饲养犬只业主应主动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犬只登记、免疫、领取和栓挂犬只免疫标志,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应做好辖区内犬只存栏与免疫接种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挨家挨户对犬只造册登记,摸清犬只情况;并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内容填写免疫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页、一犬一格,免疫做到有案可稽、有据可查。同时按实把兽用狂犬病疫苗购置计划上报区畜牧兽医局。
三、强化检疫
各站要认真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及时掌握并科学预测预报动物狂犬病疫情动态;要积极协助工商部门共同抓好市场犬只交易,加强犬只交易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坚持犬只凭有效的检疫证明运输、出售,犬肉必须经过检疫才能上市,未经检疫的犬肉、犬皮不准进入市场销售。有犬肉经营的肉品市场要坚持每场消毒,消毒率达100%。
四、规范诊疗
各站要认真贯彻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城区动物诊疗机构不定期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区动物,特别是犬的诊疗市场。应结合开展兽药市场整顿治理,查处违法经营犬用疫苗的行为。
五、强制免疫
兽用狂犬病疫苗由区畜牧兽医局统一提供,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应组织本辖区内兽医防疫人员,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定时、定点开展拉网式强制免疫工作。同时,要做好免疫标识(免疫牌)和“动物免疫证”发放等工作。确保犬只免疫率和免疫质量,城镇犬只免疫率不低于90%,农村犬只免疫率不低于85%,犬只拴(圈)养率达到100%。近期,要重点加强对新生幼犬或新补栏犬只的免疫。
六、费用收取
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为具体的狂犬病免疫注射定点单位。按照区物价部门核定,犬只防疫服务费及疫苗成本费可收取每只30元,由各站服务人员自行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