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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范文大全(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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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篇1

一、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的主要表现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党章》及有关党的规章制度开展的党内各种集体组织活动。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我党一直提倡和形成一种平等民主、敢讲真话、严肃认真、生动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并通过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达到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坚定信念、明辨是非、严守纪律的目的,达到使各级党组织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在当前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了许多低

级化、平庸化的庸俗现象。具体表现为:

(一)在个人名利得失面前斤斤计较,追逐私利。我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的核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人民群众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一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对群众的冷暖置若罔闻,而是斤斤计较于个人的利害得失,专注于个人仕途的“自我设计”,热衷于个人的名誉地位,醉心于个人的生活享受;更有一些党员干部把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搬进党内政治生活之中,拿权力和原则作交易,向党组织讨价还价,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甚至大搞以权谋私,进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二)在“批评与自我批评”面前明哲保身,当“好好先生”。“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是我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生机活力的重要保证。但是,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些党员奉行明哲保身的哲学,不敢和不愿开展正常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和积极的思想斗争,把批评看成是“打棒子”、“戴帽子”,害怕得罪人,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与人方

便自己方便”、“多栽花,少栽刺”的做事准则,做“好好先生”;有的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但求无过。这样一来,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积极的思想斗争变成了相互吹捧。

(三)在处理同志关系时搞团团伙伙、人身依附。坚持“五湖四海”,是我党在组织人事方面的重要原则,也是我党处理党内同志关系的重要准则。但是,当前在一些地方和一些党员干部中,却存在着严重的“市价意识”和“小团体意识: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搞团团伙伙,以“战友”、“同学”、“同乡”关系为由,“拜把子“、”结兄弟”搞“圈子”;一些党员干部则把市份作风带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搞亲亲疏疏,培植亲信,排斥异己,对上则唯唯诺诺,开口闭口“老板”,阿谀逢迎;对下则封官许愿,施以小恩小惠,搞人身依附。这样一来,在一些地方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帮派文化”、“老板文化”滋长,市像风气流行。

(四)在领导班子内部搞独断专行,追求绝对权力。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组织保持团结和活力的重要保障。在组织内部,民主集中制能否真正贯彻落实,与单位一把手的关系甚大。当前,一把手所拥有的权力,可以总结为“三个一”,即“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言堂”。正基于此,有些领导干部常常喜欢把民主集中制庸俗化为“民主加集中“,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他们喜欢以民主之名行集中之实,把集体讨

论当形式,把集体领导当陪衬,自己则牢牢掌控着“集中”的权力,垄断着“集中”,搞个人专断、“一言堂”,追求绝对权力。如有的一把手当“家长”不当“班长”,事无巨细,由他拍板,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一把手思考问题以自我为中心,对自己有利的就采纳,对自己不利的则不予理睬,要求承担风险时强调民主,看到好处时就强调集中;有的一把手作风粗暴,对有不同意见的下属动辄谩骂恐吓,俨然单位的“土皇帝”,等等。

二、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有些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漠。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走群众路线,勇于开…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篇2

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刻感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上级部门关于集中治理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和认识

以知促行,强化责任担当。此次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对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大深远意义。作为民生部门的党员干部,是直面群众的最一线,更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以正确的思想理论引导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站稳立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走在前列、做出表率,以实际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身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中去。

以案促改,坚持躬身自省。强化警示教育,宣传典型案例,特别是近年各地社保基金重大案件的通报,以案为鉴,深刻认识问题根源,从现在改起、从日常严起、从当下做起,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自我约束,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同时,引导社保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坚守底线,通过典型案例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不断加强社保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织密社保基金安全防线,严守基金风险底线,全面提升社保领域经办风险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过硬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以行践诺,发挥带头作用。在集中治理当中切实履行好职责,带头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标对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清单》,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推进整改,带头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遵守“十一严禁”,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促进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不断往深里走、实里走,确保在集中治理工作中能够真正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党性锤炼,推动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篇3

根据支部共建安排,在近期自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汇报如下:

一、本支部基本概况

2020年11月14日召开部门党支部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名,委员2名,为推进机构事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本支部落实《准则》情况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部门党支部学习党的思想理论核心内容。通过支部集体学习、交流研讨、观看专题片、上党课、结合工作抓贯彻等形式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以身作则引导支部党员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学习宣传研究相结合,做到真学真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了系列学习贯彻活动,组织部门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理解全会精神实质,从全会背景、十三五工作回顾、十四五规划、二0三五远景目标等内容作了充分解读,党员会后发表学习体会心得。同时在线观看专家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整理学习资料,加强党员自学,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不断加深对党的重大理论和重大思想的掌握。

3.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内生活管理,严格“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根据党工委规定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线观看了专家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解读,理解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日常廉政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两学一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素质教育,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制订廉政教育目标,让支部党员学习研讨各种案例,从中了解到反腐败的知识,从思想的源头上杜绝腐败发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理论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使党员廉政观念进一步树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5.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清晰认识当前形势,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主责。坚持从我做起,对准自己的坐标,强化和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摆正自己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位置。在工作中履行职责,在实践中检验担当,坚持做到“身正”,将党建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篇4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金秋十月,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迎来重要时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了从严治党的的重大问题

历经38年改革开放,中国又到了抉择的时刻。深水区的改革,注定是一场深刻的革命、艰难的博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是没有掂量过。但我们认准了党的宗旨使命,认准了人民的期待”“不得罪腐败分子,就会得罪13亿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振聋发聩的话语展示了反腐到底的决心,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攻坚克难的决心、统筹兼顾的智慧,越需要心往一处想的共识、劲往一处想的行动。

75年前,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建党以来第一份以增强党性为主题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没有这样坚强统一的、集中的党,便不能应付革命过程中长期残酷复杂的斗争,便不能实现我们所担负的伟大历史任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播出,十八大以来多名落马高官的贪腐细节以及他们身陷囹圄的忏悔之词公之于众。面对外界对反腐败态势的迟疑观望,党中央始终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心“打虎”“拍蝇”“猎狐”,周永康、__、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周本顺等一批贪腐分子受到法律严惩。

在大众媒体上展示巨贪们的丑事恶行,这是一种痛,也是一种自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反腐是一场必须赢不能输的斗争。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庄严承诺,以“八项规定改变中国”,反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四年来,中央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看见并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成果。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党的事业和党员发展的重要意义。专题片中所展现的我党在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必然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伟大祖国一定会更加繁荣,“中国梦”必能实现。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篇5

10月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落下帷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次准则的制定,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着力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问题导向,着眼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系统规范。

这次准则的制定既是对1980年准则的继承和发扬,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步步深入,新修订的准则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教育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这次准则的制定,进一步织密了制度笼子、提高了熔炉温度,为锤炼坚强过硬党员队伍,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供了有力抓手。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新准则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标准,从坚定理想信念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从严明党的纪律到廉洁自律,都要坚持按照准则办事,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彻底整治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突出问题,净化政治空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篇6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了全面而具体的部署,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准则》为契机,落实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

关键词:从严治党;政治生活;“三严三实”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3-0122-02

h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了全面而具体的部署,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准则》为契机,落实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实现“一个目的,两项任务”

一个目的,《准则》指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这是党保持创造力、战斗力的前提。一是坚决执行“四个服从”是基础,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的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二是增强“四个意识”是关键,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是保证。四是自觉反对违背中央的决策部署。

任务之一,《准则》指出:“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革命理想高于天,指出:“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永远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1]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始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向着这个远大理想前行。我们历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苦难而淬火成钢,归根到底在于心中对远大理想的执着信仰。今天坚定理想信念,一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研读,进一步加深对“两个必然”和“两个绝不会”的理解,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二是认真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三大规律”的认识,坚定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同时,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用科学规范的制度保证学习的效果。通过不断学习理论,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

任务之二,《准则》指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各级领导干部要用“三严三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来增强公仆意识,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二是筑牢制度防线,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十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积累了大量“制度红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初步形成。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重视“一个基础,三个保证”

一个基础。《准则》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必须将党内民主贯穿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全过程。一是保证党员的主体地位,落实“四权”,实现主体作用,指出:“党员干部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2]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党务公开、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等。

保证之一。《准则》指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坚持基本路线,要体现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中。一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并且把党的思想路线,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全过程。二是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对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坚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肃处理。

保证之二。《准则》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民主集中制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受到破坏,党内矛盾和问题就会滋生蔓延,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3]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等。二是阐明了如何有效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了民主与集中辩证统一的决策意识,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都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保证之三。《准则》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人、用人是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所以要特别重视。正所谓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一是严格选拔干部的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是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三是提出构建党内关怀和激励机制,要求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篇7

一、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必须严肃地重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每个党员要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言论和行动的准则。

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委的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一级党委提出声明,但在上级或本级党委改变决定以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之外,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来的决定。

每个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都必须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个人问题,自觉地服从党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如果认为对自己的工作分配不适当,可以提出意见,但经过党组织考虑作出最后决定时,必须服从。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事,必须顾全党的、国家的和人民的大局,并且用这种顾全大局的精神教育群众。这是共产党员革命觉悟的重要表现,也是巩固全国安定团结的重要保证。少数人闹事,党员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慎重处理,使事态平息;对他们提出的某些合理要求,要说服和帮助他们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怂恿、支持和参加闹事。

二、坚持党性,根绝派性

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所组成的统一的战斗的集体,必须坚持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反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别活动。

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一定要坚持党性,为根绝派性进行不懈的斗争。对于坚持派性屡教不改的人,一定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不应该让这样的人进领导班子,已在领导岗位上的一定要撤下来。

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利益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共产党员一定要有共产主义者的伟大胸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处理同志的关系上,只问他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遵守党的纪律,不应因为私怨而耿耿于怀,排挤打击,不应由于亲疏而有不同的对待。绝对禁止搞宗派活动,搞小圈子;不允许拉拢一部分人,排斥一部分人;抬一部分人,压一部分人。不要纠缠历史旧帐。

在党和群众的关系上,同样要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倾向。共产党员在人民群众中是少数,必须把亿万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同心同德地为实现四化而奋斗。共产党员必须在群众中起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满腔热情地团结非党同志一道工作。

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禁以派性划线,严禁利用职权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私人势力。共产党员应该忠于党的组织和党的原则,不应该效忠于某个人。任何人不得把党的干部当做私有财产,不得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

三、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党中央所提出的政治路线,其基本内容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注)。这是一条反映全国人民最高利益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全党同志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思想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党的思想路线要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所以必须强调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才是真正捍卫和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

四、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党委成立的研究处理任何专题的组织,必须在党委领导之下进行工作,不得代替党委,更不得凌驾于党委之上。

在党委会内,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关系,书记是党的委员会中平等的一员。书记或第一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

各个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大家都要自觉地维护党委集体领导的威信。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时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与人为善。

党委会讨论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中发生了分歧,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耽误工作。坚持集体领导,并不是降低和否定个人的作用,集体领导必须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明确地规定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不要事无巨细统统拿到党委会上讨论。

在分工负责中,书记或第一书记担负着组织党委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和抹煞书记或第一书记在党委会中的重要作用。

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恢复和发扬党一贯倡导的讲真话,不讲假话,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

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凡是弄虚作假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凡是说假话骗取了荣誉地位的;凡是用说假话来掩饰严重过失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的;凡是纵容或诱迫下级说假话的,都必须绳以党纪。对于那些不怕打击报复,敢于为保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说真话的人,应该给以表扬。

各级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实事求是的模范。在工作中,各种不同意见都要听,成绩、缺点都要了解。要鼓励下级同志讲心里话,反映真实情况。要努力造成和保持让人当面提意见包括尖锐意见而进行从容讨论的气氛。

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分裂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

要纠正一部分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该采纳和接受。如果确有错误,只能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

必须注意区别:反对某个同志的某个意见,不等于反对这个同志,反对某个领导机关的某个同志,不等于反对这个组织,不等于反领导,更不等于反党。

党内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不同认识、有争论是正常的。对待思想上理论上的是非,只能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有些思想理论是非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了具有重大政治性的和迫切现实性的问题以外,不要匆忙作结论,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和经过实践来解决。

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党纪的。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也可以向各级党组织直至中央作口头或书面的报告。党组织应当欢迎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并且鼓励党员为了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提出创造性的见解和主张。

对于犯了严重错误拒不改正或不称职的干部,党员有权建议罢免或调换。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党组织对党员的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必须及时处理或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申诉和控告信不许转给被控告人处理。不许对申诉人或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控告人和被控告人都不允许诬陷他人,对诬陷他人者,要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党组织对党员的鉴定、结论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在通过处分决定的时候,如无特殊情况,应通知本人出席会议。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和考虑本人的意见。如本人有不同的意见,应将组织决定和本人意见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代表大会。党的各级委员会要按期改选。每届代表和委员,应有一定数量的更新。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要由党员或代表通过充分酝酿讨论提出。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或者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员数量少的单位,可不实行差额选举或实行预选。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向选举人介绍清楚。选举一律用无记名投票。

选举人要注意把那些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还要特别注意选举符合上述条件的中青年干部。

不得规定必须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个别有特殊情况的人,需要由组织上推荐选入的,也必须确实取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利,使选举流于形式,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免、调动下级党委的负责人。

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为了端正党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团结全体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必须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率领党员和群众,坚决揭露和打击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对于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特殊化等错误倾向,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斗争。

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中,要有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敢于挺身而出,不怕得罪人,不怕撕破脸皮,不怕受到打击迫害。只有这样,才能使错误倾向得到克服和纠正,使犯错误的人得到挽救,使坏人受到应有的制裁。

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在党内斗争中,对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对于一切犯错误的同志,要历史地全面地评价他们的功过是非,不要一犯错误就全盘否定;也不要纠缠历史上发生过而已经查清的问题和历史上犯过而已经纠正了的错误。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他们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以热情的同志式的态度,帮助他们认识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启发他们做必要的检查。要相信犯错误的同志大多数是可以改正的,要给他们改正错误、继续为党工作的条件。

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批评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采取一哄而起的围攻、不让本人辩解、也不让其他同志发表不同意见的“斗争会”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实际上是以势压人,而不是以理服人。党内不准用超越党的纪律或违犯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

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要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更好地为党工作。对于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拒不承认而又坚持无理取闹的人,要加重处分。

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按照工作需要,对领导人提供某些合理的便利条件并保证他们的安全是必要的,但绝不允许违反制度搞特殊化。

必须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决不容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共产党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自己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所有的党员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战友,党的领导干部要以平等的态度待人,不能以为自己讲的话不管正确与否,别人都得服从,更不能摆官架子,动辄训人、骂人。由于上级领导人员的缺点和错误,使下级的工作出了问题,上级要主动给下级承担责任,首先作自我批评。

要在充分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干部的考试、考核、奖惩、轮换、退休、罢免等一整套制度。通过实行这些制度,真正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听取所在单位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评论。各级党组织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中对领导干部、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党组织要将党员和群众的评论、批评和意见经核实后报送上级党委,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艰巨任务,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宏大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干部队伍,同时要把适合于这个要求的中年和青年干部(包括党员和非党员)大胆地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在工作中发挥长处,弥补短处。这是摆在全党面前一项迫切、重大的政治任务。

共产党员必须成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先锋战士,努力做到又红又专。“红”就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专”就是学习和掌握现代化建设的专业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专不等于红,但红必须专。一个共产党员不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在本职工作上长期当外行,不能对四化建设做出真正的贡献,他的所谓政治觉悟和先进性就是空谈。

为了改善和加强党对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必须大大提高全体党员的文化、科学技术和业务水平。每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高度的革命进取精神,顽强刻苦地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必须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干那一行就必须精通那一行。满足于一般化的领导,甚至长期安于当外行,不学无术,违反客观规律,搞瞎指挥,必然会给现代化建设带来严重损害。这样的人,经过批评教育,仍然不能改正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

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以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和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以求对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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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篇8

去年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于是在本次寒假学习中我怀着激动又庄严的心情对其进行了学习。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是:“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一条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也是本篇《准则》的核心。我们必须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章为依据,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说到准则就不得不与1980版《准则》进行对比,但1980版重在治愈文革创伤,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而2016版《准则》旨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解决目前党内突出问题和矛盾。

《准则》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措施,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在学习之后认为《准则》主要包含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以身作则,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坚定理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集中统一,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任人唯贤,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权力监督,完善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利清单制度,公开权利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坚定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主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落实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的各级组织要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监督检查,各级组织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管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