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范例(3篇)
私募基金范文
非常难得,一大批平时异常神秘的客人能够集聚一堂。
3月24日下午2时,正常容纳150人的深圳东方银座酒店纽约厅一下子涌进了200多人,还有几百人被挡在门外。这些人绝大多数是来自全国大大小小的私募机构负责人,另外还有法律界人士和政府官员。
这个被命名为“2007(首届)中国私募基金高峰会”(以下称高峰会)的圆桌会议,虽然仅有短短4小时,能够有机会发言的不过20人,但会上传出的观点和信息足以使人振聋发聩:“私募基金完全合法”、“中国私募基金元年的开局”、“私募基金的春天即将来临”等以前从没出现过的观点冲击着人们头脑中固有的观念。
“以前(私募基金)没有正常的交流平台,现在有了。”此次高峰会主办方深圳市金融顾问协会秘书长李春瑜对《经济》表示,高峰会让人们对私募基金有了正面了解,包括他们的投资理念、管理方式以及运作模式等。
深圳是中国基金业的第一重镇,50%的公募基金和1/3创投机构均设在深圳。当然,深圳也是私募基金的聚集地。据业内人士估算,目前活跃在深圳的私募基金规模在1500亿-2000亿元之间。李春瑜说,此次峰会吸引的私募机构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在700亿-800亿元之间。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王国刚副所长推算,从全国来看,私募基金在8000亿-9000亿元。业内人士普遍估计全国私募基金规模在1万亿元左右。私募与公募在规模上已旗鼓相当。同一天,在北京举行的第二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会披露,目前我国公募基金规模即将突破1万亿元。
所谓私募基金,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将其定义为“集富人之财进行投资”。按照所投方向,可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前者主要是投资于未上市的企业股权,国际上此类基金包括美国最大的黑石基金、富达基金、凯雷资本等,后者主要投资于已上市的证券,包括对冲基金,比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等。目前,人们普遍热议的是后一种(以下除特别注明外,私募基金特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称国研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早在6年前撰写的《中国私募基金报告》中指出,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的集合投资。
“如果说公募基金是国立普通公园,那么私募基金就是私立主题乐园。”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震国在接受《经济》采访时打了一个形象比喻,“前者门票价格低,甚至免费,针对普通市民,而后者收费高,针对特定人群。”
与公募基金恰恰相反,非公开和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私募基金的两大特点。在设立组织模式上,目前国内最普遍的是契约式,有人估计要占到80%以上,国外私募基金还有公司制和合伙制。
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跟股市沉浮密切相关。1993年-1995年间是私募基金的形成时期,期间证券公司与大客户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后来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到2000年进入盲目发展阶段,跟庄坐庄不断;一年以后进入逐步规范、调整阶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
从2001年到2005年,在股市长达4年的熊市期间,私募基金偃旗息鼓。去年,我国股市重现牛市,沪深两市基准指数涨幅均超130%,成为全球涨幅最大的股市。与此同时,私募基金又开始活跃起来,成为股市中最赚钱的大热门,有的私募基金收益高达60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春天的确来临了。”李春瑜认为,中小企业板的设立、股改实施等一系列举措完善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去年年底,国内第一只全中资背景的国字号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渤海产业基金正式挂牌,总规模200亿元,首期金额60.8亿元。
不过,李春瑜认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还处在萌芽状态,其运作模式“还在摸索之中”。刘震国也认为,私募证券基金还处在朦胧地带,“主要是因为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定义。”
借道信托
尽管没有“法律定义”,但现实中的私募基金自身并没有放弃合法化的努力,相反还带来了群体效应。
2004年2月20日,深圳赤子之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率先尝试,与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深国投)联手发起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随后,深圳包括明达投资、晓扬投资、东方港湾投资等私募机构,又相继与深国投、平安信托开展了类似的合作。这些私募基金率先与信托公司联手,通过信托平台发行证券类信托产品,私募基金开始浮出水面,从隐秘地带走向了阳光化(部分新私募基金见附表)。
仅今年第一季度,深圳就有15只私募基金借道信托平台蜂拥入市。在发生“2・27”大跌的2月,却是私募基金信托化的高峰。借道平安信托的私募就有6只,他们的集合信托资金量从1000多万到2个亿不等;借道深国投信托入市的私募也有4只。
在上海,一些私募基金与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上国投)联手发行了多个信托型产品。
信托型私募基金一般的运作组织架构是这样的:信托公司为该信托产品的受托人,投资者将资金直接委托给他们,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该信托产品的投资顾问,提供解决方案,而投资与该信托计划的资金由银行托管。私募机构和信托公司一起享受20%的利润分成,其余80%为投资者所有。
那么,一向隐秘的私募基金为何纷纷主动走向阳光化?
“这是目前他们取得合法化的惟一路径。”国研中心金融所研究员范建军接受《经济》采访时表示,按照信托型集合理财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对非现金类的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可约定实行第三方保管,“这样可以受信托法的保障和约束。”
在实际中,信托型私募基金自发产生了两种运作模式: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所谓深圳模式,是由总部位于深圳的深国投和平安信托来设计的,主要采用了风险共担的模式,其特点是私募机构在其中担任投资顾问角色,收取投资顾问管理费和特定信托计划利益。
而上海模式是由总部位于上海的上国投和华宝信托推出的结构性产品。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的角色,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资金,这部分资金将会作为保底的资金,同时在获取的收益超出预期的时候,一般受益人也可以获取超出预期部分的绝大部分收益。
在监管上,除了信托法规外,市场上正在运行的规范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为信托型私募基金提供一个模板。目前,此类型产品已经形成了信托公司、券商、银行和银监局四方监管的体系:由信托公司负责信用监管和整体投资监管,其旗下的证券公司负责专项证券账户投资的监管,银行负责专项资金托管的监管,地方银监局负责资金的整体监管。
范建军认为,有保底的上海模式意味着私募基金可以做市商,收取差价,实际上是融资,“严格说来已不是私募基金了”。
北大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基金法起草小组副组长曹凤岐教授接受《经济》采访时表示,作为投资,是不能保底的,“过去的委托理财,因为保底都跨掉了。”
业内人士认为,上海模式更适合去年那样单边上扬的大牛市,在熊市和震荡市里很容易出问题,很多采用此方式的私募就是在过去的熊市中被消灭掉的。而深圳模式对基金管理人压力小,可以长线投资。
曹凤岐认为,私募基金信托化法律是允许的,但作为一种信托凭证,和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还不是一回事。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区别表现在募集方式、募集对象、信息披露要求三个方面不同。如果严格按标准来衡量国内的私募基金,无论从其来源、用途、性质、概念、运作、监管、法律程序等方面,都与这个概念相差甚远,甚至是完全相反的。
制度困境
由于私募基金本身并没有法律地位,还游离在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带,因此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种种弊端。
“投资者和私募机构私下签订的契约没有法律保障,即使亏了,也不敢打官司,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法官也不敢判。”曹凤岐认为,现在的私募基金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风险,还要承担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震国认为,现实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发生纠纷后,比如投资者拖欠管理费,前者几乎都采取低调了处理方式,没有私募机构会跟投资者对簿公堂。“私募机构自身的利益也难以保障。”
还有,目前普遍存在的契约式私募基金,很容易导致非法集资,一旦触及这条法律高压线,私募基金必死无疑。
不过,在国研中心研究员范建军看来,私募基金依然有很强的生命力。我国大量的银行储蓄,实际上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需要更多的投资渠道。而公募基金有赎回压力,容易造成股市波动。据了解,春节前曾有一个星期,公募基金每天遭遇200亿的赎回,春节后第二天上午大跌100余点。
“2・27大跌就是一个警告。”深圳市金融顾问协会秘书长李春瑜认为,在大跌中公募基金的风险更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因为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差。数据显示,我国的基民数量预计已突破1500万人。而私募基金针对特定的富人,资金门槛高,其风险承受力要比普通投资者强很多。因此私募基金是稳定、健康的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投资主体。
高峰会上,刘震国以目前现行所有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私募基金的禁止性条款为由,提出私募基金是完全合法的。他认为,公司法为公司型私募基金设立提供了基础,合伙法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奠定了法律基础,还有证券法,信托法等。“从这个意义上说,私募基金存在的基本法律条件已经具备,但从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看,还不完善不成熟。”
刘震国认为,再制定一部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很困难,也没有必要。事实上,国外也没有针对私募基金的专门法律,私募基金的政策也是散见在其他相关法律条文中。“要紧的是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
契约型、公司型和合伙制是私募基金的三种设立模式,其中公司制最被业内人士看好,而且法律环境相对更成熟。但是,实际中很少有采取这种模式的。刘震国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税收政策。“其他两种模式投资者只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即可,而公司型模式,投资者除了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外,公司还要交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双重征税。”
公司制私募基金还有一个资金管理问题。投资者的钱打入公司账户上,这和公司账户上自有资金便混在一起。范建军认为,客户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应该分离,上述不规范的做法很容易出问题。不过,根据现有规定,公司不准开多个账户。因此,需要出台政策鼓励私募基金通过银行托管基金资产。
今年3月1日,银监会了新的《信托型集合理财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对此,上海睿信投资董事长李振宁在高峰会上指出,这个修改与现实相背离,因为私募基金主要是为先富起来的个人服务的,其门槛一般50万元甚至200万元以上,富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强,所以应该扩大到200份到300份。
新修订的企业合伙法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其中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这是否会吸引私募基金采用合伙制?刘震国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的确是个激励机制,但由于合伙制在国内还是个新事物,人们的认识理解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近期不会对私募基金的现有形式产生直接影响。
行业自律
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私募基金的实施政策监管便无从谈起。
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也应邀参加了深圳的高峰会。最近他对《经济》表示,私募基金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中,目前还没有什么结论。据悉,国家发改委也在做私募基金的课题研究。
作为半官方的社团组织,深圳市金融顾问协会是国内首家同类组织,成立于2006年2月28日,由从事金融业及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秘书长李春瑜说,很多会员也是投资者,因此协会离私募基金很近。从去年9月到今年3月,协会先后举办了“私募基金发展的机遇与风险防范研讨会”,“首届私幕基金沙龙”以及“中国私募基金高峰会”。
李春瑜表示,从今年起每年将举办一次高峰会,同时还将举办一系列的相关培训教育、法律政策咨询等活动。“私募基金还比较弱,发展中遇到法律问题,需要一个平台去争取。”
投资灵活,高风险偏好,操作隐蔽,不受监管,这是私募基金的投资精髓所在。正因如此,私募基金的坏名声要远高于其声望。以前私募基金出现过很多的坐庄行为,在股票市场上操纵市场价格,使本来就蒙着一层神秘面纱的它给人们留下恶劣印象。
“说私募基金处于灰色地带,主要是心理上的。”刘震国认为,私募基金本身并不神秘,只是其操作手段比较隐秘,不像公募基金那样要公开信息接受监管和约束。
去年5月中旬,上海六家信托公司共同签订《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自律守则》,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有内幕交易、反向操作、操纵市场、明显偏离市场均价等情况的交易指令,视为无效指令。并由托管银行与信托公司对私募基金的委托指令进行双重监管。
私募基金范文
私募基金曾经是一个灰色的群体,也是一个中国证券市场一直不愿直面却又无法回避的话题。
关于“赞利金”这样的私募基金,究竟是主观故意设下骗局,还是仅仅因为宣传夸大、操作手法拙劣引发群体性纠纷,还有待于公安、司法机关的认定。
但是有两点疑问是无法回避的:第一,私募基金究竟应该以何种身份出现,是“证券咨询机构”还是“资产管理公司”?抑或借道信托乃至券商理财产品?这些路似乎都能走但又都有些弯弯绕。第二,私募基金的风险无疑很大,在我国投资者普遍不成熟、证券市场本身系统性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开放式基金尚且屡屡引发管理层不安,私募基金的监管该如何进行?
然而,不管质疑之声多么响亮,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这股力量正在迅速地膨胀,越来越走向前台。
法规活口
事实上,私募基金最近几年在我国经济体系中一直存在,经常体现为契约、合伙、信托、投资公司等法律形式。
私募基金规模很庞大,投资领域也很广泛。在《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审议过程中,也一度将法律适用范围确定为所有基金,既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也包括股权(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将基金按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分别规定。但终因适用范围太大,条文太复杂,牵涉部门利益太多而作罢,最终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只调整证券投资基金,并且删除了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规定,只在附则中原则规定“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机构,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对象财产委托从事证券投资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留下一个活口。
而要让这个“活口”成为突破口,首先要完备以下这些因素。
首先是定义投资者资质。2007年3月1日,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定义了合格投资者,资产总额200万元以上、基金认购额为100万元以上等。与界定合格投资人问题相关的,是对投资者“买者自负”的风险教育,以防一旦愿景成为泡影、投资者重回熟悉的“上访之路”。
其次是募集方式。绝对不能像赞利金这样通过类似“传销”模式招徕资金,也不应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销,更不能采用“陌CALL”方式,在向投资者推介具体基金产品前应已确认其为合格的投资者。
最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该实行备案制,得到监管当局对备案产品的认可。此外,具体基金产品投资策略和标的,在法律文件中订明,并在投资者签署法律文件前向其充分披露。如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基金管理者已经充分披露风险信息,一切责任由基金公司负责。
在此基础上,有关专家还认为私募基金要阳光化,势必要借用刚刚通过的有限合伙制度。
有限合伙制度规定,有限合伙人只以投入合伙的资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也不得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在以有限合伙形式运作私募基金时,基金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投入合伙财产,基金经理人作为一般合伙人投入合伙财产,共同形成私募基金。基金资产在运用上是独立的,但在承担责任时又是与基金经理人的财产不独立的。基金经理人以一般合伙人的身份负责私募基金的投资和管理事务,并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补充责任。
有限合伙式私募基金实际上是一个有限合伙,投资人是私募基金的一般合伙人,基金资产是合伙财产。有限合伙中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配置、其内在的平衡机制却非常适合私募基金的运作。
制度创新
制度尚未健全,但私募基金实际上已经在大规模行动中。
据《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披露,2007年1月22日,受托人为华宝信托的“千足金――华佳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募集成立,这意味着在停发接近两个月以后,首只私募信托产品成功募集。进入2月,通过信托形式募集的私募基金遍地开花。2月2日,“千足金――华创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募集成立;2月8日,“睿信证券投资信托”成立;类似产品还有“亿龙中国2期证券投资信托”、“大臧金-瑞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PUREHEART中国成长二期信托”以及“赤子之心(中国)2期信托”等4只私募基金。
借道信托让私募基金走上前台已经成为业内的共识,而这种借道也自有其制度上的创新。
以“千足金――华创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为例,其成立公告显示,截至2月2日成立时止,“千足金――华创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信托总规模为9075万元,其中一股受益人投入的资金约为3000万元。按照相关的契约规定,“优先受益人享有信托计划的优先分配权,即无论信托计划运作是否盈利,一般受益人的资金都将用于保障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和收益安全”。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受益人”即募集基金的管理公司自身,而“优先受益人”则是投资者,通过这个手段,部分地实现了“保底”的概念。
这种模式和券商集合理财中的“安全垫”模式接近,至今绝大部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都要求券商本身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如果投资亏损,券商投入的部分资金需用于弥补投资人的亏损。
有关人士表示,我国私募基金的存量在3000亿元左右,通过不断“阳光化”,2007年可望有大约800亿元私募基金加入股市。
引入正途
私募基金的规模庞大,与其任其存在于灰色地带,不如引导其进入正道并加以监督,这已经成为基金立法者的一个比较一致的想法。
《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就曾公开表示,私募基金之所以能发展到这样的规模,是因为有着强大的投资理财的需求。这个需求是多元化的,很难强行禁止。既然如此,还不如承认它,让它从地下走向地上,公开化、合法化,通过有效监管使它规范发展。
王连洲同时表示,在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认证方面,管理人的资本金太小不行,应考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的规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要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包括具有证券市场投资的其他必备条件;要有符合基金管理的专门人才,对于管理人的基金经理还要有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比如不能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没有受到过处罚、经营状况良好;等等。
私募基金范文篇3
因去年底以来的大幅调整,令券商经纪业务严重缩水,市场总开户数和成交量同比都有大幅下降。在去年牛市行情中,券商们各据一地“守株待兔”也能赢得部分市场份额,但市场对今年好景重演的预期有所下降,有可能再次引发券商之间的佣金战。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券商特别是一些经纪类的中小券商,开始着力提升品牌形象与核心竞争力,试图以差异化竞争赢得市场,而在市场中一直交易活跃的私募基金就是其主要的突破口。近期,中国投资市场信息咨询服务机构ChinaVenture表示,一季度中国私募投资市场增长强劲,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活跃,报告期内共披露案例27起,投资金额23.09亿美元,平均单笔投资8551万美元。
ChinaVenture指出,在整个季度内,房地产、物流以及能源等行业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的重点投资领域。尽管国家加大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但中国房地产行业巨大的发展潜力以及巨额利润仍旧对私募股权基金产生持续吸引力。直接收购楼宇、商铺等资产、参股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投资策略。数据显示,一季度房地产行业共披露4个投资案例,投资金额为4.9亿美元。
与此同时,在私募股权基金逐步完成对北京、上海、杭州等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战略布局后,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广阔前景已成为私募股权基金竞逐的动力。
个别业内私募基金经理则表示,私募制度较为灵活,限制较少。与基金要求保持一定仓位不同,私募基金可以完全空仓,也可把资金主要用于打新股。当然,策略正确是盈利最重要的原因,同时信托提成较基金高,使不少公募高手选择“奔私”。
与公募的PK
经过5年熊市的大浪淘沙,大批“坐庄”炒作ST股的私募基金早已销声匿迹,一些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新私募基金和牛市行情一同重新回到了中国股市。虽说它们与公募基金虽然都是价值投资的信徒,但由于所处环境和自身情况的不同,两者对价值投资理念的执行表现得“泾渭分明”。而且两者在股市中展开了一场以收益率为目标,以建仓时机和估值视角为手段的竞赛,大多数时候,两者的投资目标差异很大,公募基金的视野更多地聚焦在大盘蓝筹股、指标权重股和绩优“白马”股,私募基金更热衷在市场热点之外发掘“黑马”。两者的目标也有重合的时候,此时更能突出展现公募和私募各自的鲜明特征。在这场竞赛中没有胜负,更多的是通过多视角、深层次的发掘,带动上市公司价值更加充分地释放。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更多强调的是绝对收益而不是相对收益,因此在不少场合,私募基金引以为傲的往往就是他们的绝对投资业绩。但由于缺少相关的信息披露,私募基金的战绩在市场中往往被夸大,例如有的被夸大到“平均年收益率在100%,最好的能够达到300%以上”,这些诱人的数字再加上“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存在方式,使得私募基金被市场神话成为武功高强的世外高人,甚至,如果传言某只股票被私募基金染指,这只股票就可能会成为投资者追捧的对象。
事实上,希望追求短线获利的私募基金,往往由一些过往业绩不错的短线操盘手操盘,依靠一些特定的信息资源,试图利用概念和题材的炒作而获利。这类私募基金一直是中国股市曝光率较低的投资者团体,行事神秘、操盘风格灵活多变,且一直是高利润和高风险同时并存。不过,这类私募基金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抛开表象,根据一些有限和不完全的信息披露,我们力图揭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价值发现模式和操作手法。研究发现,不仅在中国,即使在全球,私募基金的发展是与公募基金相对照而存在、相竞争而发展的。换言之,私募基金的活力,正是处处针对公募基金的缺陷所产生的;而公募基金的演变,也往往从私募基金的快速成长中获取借鉴和参考。
透过两者投资业绩的差异,我们看到的是私募基金与通常的公募基金有明显差异的投资研究决策模式,无论是上市公司调研、投资决策流程还是业绩考察体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都呈现出一些独有的特色。
模式:研究+实地调查
由于不必像公募基金一样必须进行分散投资,而且在建仓时间、仓位和投资比例上也可自由掌握,因此私募基金可以集中持股,这就使其有更强的动力去挖掘个股投资价值,并由此催生了有别于公募基金的调研模式:报告研究+实地、多角度调查,以挖掘公司的投资价值。目前国内为数众多的私募基金崇尚价值投资理念,偏向于发现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的企业,他们认为好的企业像钻石一样稀有,一旦发现就要重仓投入、长期持有,并且认为高昂的交易成本是长期投资的敌人,不会频繁交易。这一点与大多强调价值投资的公募基金基本一致。
让我们来做个回顾,在市场下跌期间的2005年5月末,中国股市处于最低点,相比于2004年2月,市场已经下跌了38.93%,当时易方达策略成长的收益率为0.07%,大量的基金跌破面值,而在同期,“赤子之心”的收益率达到26.1%。由此可见,虽然私募基金的业绩并没有那么夸张,但相对于开放式基金确实存在一定的优势,这可能是基金经理独特的择股或者择时的能力,也可能是私募基金所独有的相对灵活的投资策略和没有过分短期化的业绩排名等等体制原因。当然,我们还需要从更长的时期内来考察,而不能仅仅关注过于短期的业绩表现。私募的这类调研方式在基金业可能还是新鲜事,但在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和评审中已经被广泛应用,因为银行专业人员在评估客户的风险时首先会检验不同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例如有的中小银行对其中小企业客户的业务数据检验表明,用电量及其与上游大型企业的业务合同,是中小企业各种业务中可靠性相对较高的数据。
多样套利模式
私募还尝试跨市场套利、盲点套利和对冲组合套利等多种模式,在市场犯错误时赚钱。与公募基金动辄几十亿元的规模相比,目前私募基金平均1-2亿元的规模算得上“袖珍”了,即使是大型的私募基金,规模一般也不超过10亿元。因此私募基金操作手法灵活得多,包括果断的择时策略与频繁的短线进出、波段操作。
除此之外,私募基金也试水多样性的套利操作,如对冲手段和跨市场套利,通过不同市场的对冲交易降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套利。典型案例是在2005年中期,当时伦敦市场LME三月铜期货正处于历史高点,国内的私募基金普遍预计期铜牛市已经完结,因而在国内期货市场上大举做空期铜,但此后的伦敦LME三月铜价升势猛烈,私募基金损失惨重。据报道,在期货市场上损手的私募基金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将资金转战国内股市,在底部的位置大举建仓江西铜业和云南铜业等股票,在资金推动和LME铜期货持续走牛的双重刺激下,江西铜业的股价从2005年中期的4元一路涨到2006年中期的17元,涨幅高达425%;云南铜业从2005年中期的3元一路涨到2006年中期的12元,涨幅超过4倍,部分参与的私募基金不但成功地弥补了期铜上的损失,而且收益颇丰。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还摸索出了多种多样的套利模式,例如市场盲点套利模式和对冲组合套利模式。另外,对冲组合套利在国外已经十分成熟,被众多对冲基金作为投资策略,这一策略主要利用金融衍生品机会套利、指数期货机会套利以及其他一些套利机会,立足中性市场进行操作,产品盈利与市场好坏相关度很低,只与市场流通性、套利机会出现频率和整个系统风险有关。这一盈利模式目前在国内才刚刚兴起,其应用主要取决于国内金融市场能否提供相关的金融产品。一部分私募基金已经利用国内的ETF进行套利,而且在积极备战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带来的对冲套利机会。而且市场中一些套利机会也只适合小规模的资金参与,例如ETF折价套利和个股的股改套利,如果参与资金过多,价格会迅速回归,导致套利空间消失。
私募与公募互相借鉴与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