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6篇)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篇1
一、总体要求
2009年,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委*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切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落实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诉求行为,进一步推行政府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继续做好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实施主体清理规范工作。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至少缩减30%”的要求,在去年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清理、再精简、再下放,把审批项目精减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清理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因把握标准不一致产生项目名称、数量不相符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做好省、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动态性的清理审核机制,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2、要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审批和办公制度,对县直重点项目和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在项目审批、规费交纳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办结。通过改革项目审批方式,使项目审批时间大幅度缩短,力争使我县项目审批在全省期限最短、效率最高。(牵头部门: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
3、要切实搞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流程再造,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联席审批制度。认真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切实推行“两集中”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继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将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2、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的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社会公示和听证、集体讨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充分发挥听证制度对提高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的作用。要扩大听证的适用范围,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事项以外,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逐步纳入听证范围。(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三)认真梳理行政职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行政职权。要做到“三清理一分解三规范”,即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上级对口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做到事实清楚,处罚有据。要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行政执法部门进入企业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依法、廉洁、文明。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要做到“三步走”,即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力度,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扩大评查案件范围。(牵头部门:县法制办、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除和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全县各级机关要及时将政务信息、审批信息、处罚信息等在机关网站公开。(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要加大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工作力度,着力构建“两横一纵”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系统,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社会监督。尤其是未开展或未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要加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力争上半年完成这项工作。(牵头部门: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五)切实落实《决定》规定,加强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按照《决定》确定的内容,做好县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规划,切实建立起推进县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体系。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有关制度建设的要求,分解任务,落实部门,明确责任,确定时限,分阶段、分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县政府依法行政。(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六)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处理群众行政诉求行为
1、各级行政机关要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并且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群众的行政诉求,保障遇到困难和问题的群众有地方诉求。要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减少越级上访、无序上访。(牵头部门: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2、强化公务员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中央方针政策的理解力、执行力和操作力,提高处理群众行政诉求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本领。(牵头部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3、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和建议书制度、违反行政复议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方法,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注重运用调解、协调等手段,化解矛盾,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七)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继续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同时,在县党校的主题班,增加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内容和课时。(责任单位:县法制办、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对初任公务员和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上岗前培训。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法制干部队伍素质,为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直有关部门)
(八)编制贯彻《纲要》的五年规划,扎实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提出今后五年贯彻落实《纲要》的总体规划,指导全县各行政机关进一步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确保《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牵头部门:县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九)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工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政府审批和服务项目,要争取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限时办结,逐步实行“大厅之外无审批”,“一站式”服务,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目标,最大限度为投资者、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牵头部门: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
2、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公共资源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实现原来由政府审批向市场交易转变,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中心建设,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平、公正交易。(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发改委、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国资委、县监察局)
(十)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跟踪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为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要重点做好对*年到*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跟踪调查和评估工作。清理评估工作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实施、法制把关、会议研究的程序进行。对社会经济影响面广,影响程度大的规范性文件还要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跟踪评价内容注重规范性文件施行后的效果评估,执行成本评估,及时发现文件施行后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牵头部门: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秀谷华侨农场、县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对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实行考核评优。县政府将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职能转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列为2009年度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硬化各级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考核评比,由县政府或者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二)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依法行政报告工作。县政府各部门要按时向县政府报告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由县政府汇总情况后向市政府报告。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按上述要求向县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篇2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深入抓好“五五”普法,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通过普法骨干培训、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和面向广大边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了广大边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力的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篇3
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中,司法部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实行领导,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时也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有:
1、管理劳改、劳教工作。
组织、领导劳改、劳教工作,确定监狱、劳教场所的设置、分布和犯人、劳教人员的安置;指导、督促和检查监狱和劳教场所,正确贯彻执行劳改和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或者审定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重大决定;制定和审查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狱和劳教场所不断改善和改革管教制度,提高改造水平;总结和推广劳改和劳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对监狱和劳教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和处理,对违法乱纪的管教干部予以纪律处分;管理劳改和劳教单位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和任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管理律师工作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审查律师协会章程,负责律师资格的报考,考试工作;授予律师资格和批准律师执业证书;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置和律师队伍的发展;制定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对律师违纪进行处罚,取消严重不称职律师的资格;制定律师收费的具体办法;总结和推广律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律师工作发展规划。
3、管理公证工作
领导公证处工作,确定公证处的设置、公证人员的编制、机构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证处的正副主任;监督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和财务支付,对公证人员进行纪律检查;总结和推广公证工作的先进经验。
4、管理司法干部培训
确定司法干部培训工作的方针,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政法干部学校的工作,培养师资,编写教材;总结推广干部培训工作的经验。
5、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确定法学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全国法学教育,协同国家教委指导全国法学教育;管理部属政法院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检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审批基建计划和重大财务开支,负责专业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分配计划;组织编写全国法学教材。
6、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民间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
7、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出版法制报刊和法律书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
8、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司法部统一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外事活动。确定司法外事工作的方向,活动范围和方式,并对外事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派代表团出国考察和出席国际会议,组织接待外宾,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业务活动。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篇4
20__年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新浦”、“平安新浦”建设,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推进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和协社会的能力,改造特殊群体的能力和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构建和协社会、服务跨越发展贡献力量。20__年工作目标是:1、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3、落实学法制度,抓好重点对象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达到市级规范化要求;5、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各项制度,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20__年,我处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二是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三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
二、继续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
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平台的压力。其次,抓人民调解的潜能挖掘。人民调解是我们一项重要的传统业务,要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4次纠纷排查活动,集中调处和化解带有规律性、季节性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继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我处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要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按照“重在矫正”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强矫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合力,努力提高矫正质量。要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等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实践总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完善矫正工作程序,健全志愿者队伍,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篇5
一、深化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龙头作用
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建设、“法律六进”等为主抓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环境的满意度,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把握工作重点,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性。抓住江淮普法行、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主题宣传活动中,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
(二)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成效。积极开展“校地共建”,邀请政法院校教师作法制讲座,培训一批普法骨干;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我镇各项普法活动,在协助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为志愿者们提供一个展现自我、锻炼自我的平台;继续发挥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志愿者的作用,在定期与社区开展普法活动的同时,积极在宣传形式取得创新,在宣传效果上取得突破。建立“警民共建”关系,选聘一批热心法制宣传工作的政法干警,为全镇8个村、居、开发区分别配备1—2名兼职普法辅导员,充实一线普法力量,提升基层法制宣传工作水平。探索开展“普法进军营”活动,共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三)拓宽宣传渠道,扩大普法工作社会影响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文化惠民工程和城乡文化设施提升工程,以社区、村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信息报道,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法制语句征集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普法氛围。开展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抓好学用结合,加快推进依法治镇进程。贯彻“法治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以普法演讲、模拟法庭、法制文艺演出、观看法制题材影视剧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制定普法骨干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充分发挥骨干人才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他们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筑牢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将以贯彻落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为着力点,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
1、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坚持定期、专项排查,防止重大矛盾纠纷漏查漏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对易激化重点事、重点人集中搞好摸底,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实现矛盾排查调处常态化,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矛盾不出镇”,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2、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市、区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村(居)、企事业单位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实施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强化调解保障机制建设;完善调委会“六统一”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台帐、档案和协议书制作,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3、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运用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现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着力推进“四进”机制(即人民调解进派出所、进医患纠纷领域、进物业管理领域、进道路交通事故领域),构建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1、按照“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原则,制定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矫正方法,细化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2、建立健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改造、考核等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努力做到不脱管、不漏管,力争做到服刑期间无重新犯罪。
3、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增强认罪悔罪意识,促进其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认真组织社区服务,合理安排社区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确保社区服务的时间和效果。要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强化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多渠道参加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制度、方法和技能,努力培养一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骨干,造就一支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矫正队伍。
(三)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帮扶工作社会效果。
1、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控。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认真规范安置帮教对象档案,有效实施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控工作。
2、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精神,完善我镇安置点安置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广泛发动社会企业吸收接纳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助“三无”人员和其他有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提高释解人员的法治意识,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己,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帮助他们尽早融入社会。
4、积极开展社会化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开展针对性帮教活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及时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与民政部门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救济救助和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培育和挖掘创业典型,积极进监所开展延伸帮教。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充分发挥法制保障职能。发挥司法所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服务基层、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维护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协助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化解群访、缠访等问题,通过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来表达利益诉求,既为政府解忧,也能为群众解难,真正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二)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工作原则,深化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受理程序,向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发放法律援助卡,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受援对象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四、抓好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和保障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全国政法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新规定,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大力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提升执法、执业工作效力和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一)进一步规范所务管理。以良性发展为着眼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助推,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保障,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组织、队伍、业务、基础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新提升,使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步入有章可循、规范化运作轨道。
司法行政工作工作计划篇6
一、阶段安排
编制*区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并最终形成*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上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编制*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传达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调研起草阶段(*1月)。按照业务工作,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相关业务处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征集调研论文等多种形式,具体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各业务条线“十二五”规划工作基本思路及基本内容,并报至局办公室。
(三)初稿拟定阶段(*2月)。由局办公室根据各业务条线“十二五”规划工作基本思路及基本内容,进行汇总,牵头拟写涉及*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并征求各部门和局领导对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审议稿。
(四)提交审定阶段(*3月)。将*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审议稿)提交局党组会审定,根据党组会意见再进行修订。
(五)协调磋商阶段(*3~4月)。由局办公室牵头,与公安*分局联系沟通,磋商研究*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合并撰写工作,并与公安*分局一起最终形成*区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报送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司法行政工作及公共安全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冠波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寇德禄、李建国、周俊亭担任,成员由局政治处、办公室、督察研究室、财务审计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势。当前我区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状况仍然没有改变,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压力明显增大,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深入认真研究。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势,围绕“科技*”的功能定位和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城区的目标,认真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如何在服务好区域经济与社会建设的同时,推进自身工作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