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6篇)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篇1
关键词:红色文化;青少年;红色教育;红色文化精品
红色文化属于一个时代的特殊记忆,充满正能量的红色文化有着很强的传承功能、人文价值和感染力。研究当代青少年的思想问题,做好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新时期,我国青少年的自身素质整体上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也存在不少值得关注的问题。随着全国红色旅游的广泛开展和红色影视、红色文艺的广泛传播,借助于各种红色文化资源的红色教育也逐步被人们重视起来,这为进一步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
一、更新红色教育观念
1.树立以青少年为本的理念
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的红色教育,必须树立以青少年为本的理念,认同青少年的主体地位,把传统教育中的单向灌输转换为现代化教育中的双向交流。
首先,确认红色教育中教育者和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在学校里,红色教育工作主要由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他们是教育者,对红色教育的认知程度较高,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所以他们是红色教育的一个主体。同样,青少年作为红色教育的受教育者,在这个过程中和教育者是平等的,不能把他们简单看成教育过程的“附属品”,进行“填鸭式”的灌输。实际上,红色教育的真正客体是所要进行教育的内容,即党史国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等等,这些教育客体是联结教育者和青少年之间的纽带和桥梁。
其次,红色教育的双主体原则要求青少年主动影响教育效果,在教育过程中坚持以青少年为本。青少年作为红色教育的受教育者,他们是教育过程的一个主体,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对教育活动进行干预,这就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到他们的作用,考虑用他们的需要和接受方式来进行红色教育。每个青少年的知识背景、生活经历和价值观念都存在着差异,所以我们需要重视对这个主体进行差异性研究。因此,以青少年为中心,满足其需要才是红色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红色教育中,以青少年为中心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认真把握其本质特征,不断增强红色教育的亲和力和说服力。
2.树立实效意识
在《反对本本主义》这篇著名的文章中强调:“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和审察,一味盲目执行,这种单纯建立在‘上级’观念上的形式主义的态度是很不对的。”[1]邓小平1992年的南巡谈话中也深刻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要提倡这个,不要提倡本本。”[2]显然,形式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背道而驰,求真务实、敦本尚实才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当具有的品格。事实上,在涉及到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时,由于缺乏明确有效的评判标准,人们往往会不自觉的“务虚”。目前,国家十分注重青少年教育工作,但在青少年接受红色教育的问题上,不同程度上拘于形式,实践效果较差。
首先,要彻底根除青少年红色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就要从主观上清醒地意识到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脱离的危害性,自觉从思想上重视这项教育活动,把它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提高反对形式主义的能动性和自觉性,走出“对上负责”的怪圈圈,增强红色教育的实效性。其次,要将形式与形式主义区别开来。形式不等于形式主义,形式是在青少年中开展红色教育必不可少的载体和教育手段。利用某些重要纪念日、节假日组织青少年在教育基地开展思想教育,要结合青少年的年龄、心理、受教育程度等特点,结合社会主旋律和主流价值观,增强教育内容的吸引力和针对性,避免搞一些外强中干的花花架子,使青少年误以为这种教育形式就是形式主义,而对这种活动丧失信心。
二、完善红色教育评价机制
在针对青少年开展红色教育时,如果缺少一套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就无法为教育活动提供有效的保障。建立健全青少年红色教育工作评价机制,对于把这项工作循序渐进地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促进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对教育者的评估。在教育过程中,坚持树立以青少年为本的理念,不是要否定教育者的主导作用。教育者作为整个教育过程的实施者和主要力量,其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对教育者的评估,是青少年红色教育评价机制的重要环节。具体来讲,对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评估,主要看其是否按照岗位职责来开展工作,主要提出班级红色教育计划,及时召开与红色教育内容有关的主题班会,检查活动的落实情况,指导班级党(团)活动,发展学生团员或党员以及协调学校、家庭、社会各方教育力量加入到红色教育活动中来,等等。目前,学校政治理论课是开展青少年红色教育工作的主要渠道,对承担课程教育的教师来讲,其评估主要集中在考察教师按照学校教育目标要求完成教学情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教学过程中能否结合青少年的心理和思想实际,增强政治理论课的生命力和吸引力,注重实践体验,把知识和红色文化内化为青少年自身道德修养的提高。
二是对教育过程的评估。对青少年红色教育过程的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学校红色教育工作计划的评估。对学校工作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考察其是否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学校周边红色资源实际;考察红色教育工作计划能否落实到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人。二是对教育内容的评估。教育内容是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重要因素,是青少年红色教育的重点。评估教育内容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和实效性原则。青少年红色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党史国情教育以及革命传统教育等,同时,还要考核它们在校园主流媒体和主要活动中的建构情况。
三是对教学效果的评估。学校红色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是促进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形成真切的爱国情感,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自觉地学习党史国情的基本内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所以对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状态的评价是整个评估的中心内容,也是深化红色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与经济活动相比,思想观念的形成和道德水平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具有隐蔽性和潜在性,不会达到立竿见影的功效,因此,在评估终极效果时,应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指标体系: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对人的考核与对人的思想的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以及纵向考核与横向考核相结合等,力求考核结果从最大层面反映红色教育对青少年思想实际产生的影响。
三、创设红色教育社会环境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是环境的产物,环境影响人,环境造就人。良好的环境对人的成长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利的环境阻碍并制约人的成长与发展。因此,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探讨如何创设红色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弄清两个问题。第一,在教育工作中,环境影响与个人的作用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的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3]这一论述指明了环境与人的相互作用。第二,环境对人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发展的作用是巨大的,环境对人施以各种环绕力,能使人的思想和心理的发展按照环境的作用力被改变、被同化。
1.发挥政府在青少年红色教育中的调控功能
当前,学校教育与社会环境影响在快捷的信息传递作用下几乎失去时空的距离,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对社会大气候的依赖越来越明显。互联网信息时代背景下,人类的生产生活几乎“无死角”开放,青少年思想教育问题也不例外。学校在教育过程中的局限性凸显,这个力量只有在学校内部才可卓有成效地发挥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寻找一个强有力的外部粘合力来促进社会环境在青少年红色教育中发挥良好作用。这一外部粘合力就是来自具有配置和整合社会资源能力和条件的政府。首先,必须明确政府在青少年红色教育中的宏观管理功能。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政府不可能也不必要事无巨细指导青少年红色教育,但还是要发挥其宏观管理功能,挖掘教育主体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整合,避免资源的闲置浪费。学校作为青少年红色教育的主阵地,理应承担主要任务。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其潜移默化的作用亦不能忽视。这两者在教育中的合力较容易形成。社会环境在青少年红色文化及其价值观念养成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但社会这一大环境不会自觉形成良好氛围,也不会主动发挥综合依托和教育功能,则需要政府的介入和指导。新闻媒体、文化创作机构、社区单位等社会系统的子系统都是青少年红色教育的重要力量。政府应逐步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为青少年红色教育提供经济保障,扩大教育基金来源渠道,创设具有感染力的社会氛围,用法治来促进和保证青少年红色教育的发展。再次,政府还要自觉主动地整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资源,避免三方面“各自为政”,出现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不良环境“拖学校教育后腿”的现象,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以利于红色教育形成最大的合力。
2.创红色文化精品,以优秀的作品感召青少年
首先,要树立精品意识。2014年10月,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要“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并进一步指出:“只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够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传得开、留得下,为人民群众所喜爱,这就是优秀作品。精品之所以‘精’,就在于其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因此,要准确把握红色文化的时代内涵和精神传承,实施精品战略,努力打造红色旅游景区文化、红色影视作品、红色歌曲、红色书籍、红色网站、红色舞台剧、重大节庆纪念日主题教育活动等优秀作品,传播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念和红色文化精神,将追求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放在第一位,在人们接触“精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地内化其精神追求,最终外化为自觉的行动。
其次,组织红色教育活动,创造红色文化精品,要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和需要。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4]青少年群体是最有活力、最富创造力、最具可塑性的群体。红色文化精品对青少年来讲,吸引力最大,影响也最大。当前,在我国各种各样的红色作品数量较多,但质量参差不齐,适合青少年群体特点、深受青少年喜爱的红色文化精品较少。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有些作品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和经济价值,作品中出现了丑化英雄人物、扭曲历史事实、善恶美丑不辨、颠覆主流价值观、浮躁奢华等不良现象。这对于辨别力尚低、自我意识正在发展、情感日益丰富、情绪热烈而冲动、探知事物隐秘的求知欲和好奇心较强的青少年群体来讲,具有较大的迷惑性和挑战力。因此,创造适合青少年群体的发展规律,遵循思想教育原则的红色文化精品,用优秀的作品感召青少年、吸引青少年,仍是当前一项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1.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2.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篇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诚信经济,这些理念最好从青少年开始树立。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回顾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不断呈现出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执行力度逐渐加大的态势。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党的十报告进而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这说明,我们党始终坚持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程中,把法治教育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一民之轨,莫如法”。今日中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必须从每个人的青少年时代就打下牢固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诚信经济,这些理念最好从青少年开始树立;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熔铸到头脑之中,体现在日常行为之中,“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也都需要从小做起。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这既是中央文件首次采用“法治教育”的表述,也是首次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教育系统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贯彻落实中央这一新的部署,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重点。
第一,从制度建设上确保法治教育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
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石。中小学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目前,全国学生总规模接近两亿人,随着近30年全国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推进,党和政府就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明确教育重点、完善教育内容、各方共同参与,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实际,制定了指导纲要,明确了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地实施已经收到明显成效。按照中央新的部署,今后将加快推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相关制度建设,重点是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规程,在中小学普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努力在所有课程教学和有关学习活动中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整合课程活动资源,强化相应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考核督导环节。遵循在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明确要求,努力把青少年的宪法教育、法治教育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着力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课程体系,形成以国家宪法日为标志的学校宪法教育制度,探索宪法和法治教育的有效方式,形成体现宪法精神的育人环境,多措并举,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二,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特点,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重要时期,同时,青少年也存在着自控能力差、自保能力弱的特点。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中小学法治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创新教育教学方式,通过开展师生谈心、主题班会、主题宣传日、主题教育月、图片展、墙报、主题长廊、专题讲座、征文、模拟法庭、文艺节目、书画作品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教学和实践活动,促使学校法治教育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相互融合,帮助和指导青少年在课堂学习和接触社会的过程中正确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培养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性,提高对宪法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认识,强化青少年依法维护权益、有效自我保护、明辨是非善恶、有力抵御违法行为诱惑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营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良好环境。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篇3
高校担负着培养人才的重任,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他们的道德、品质、知识、能力、情感、行为等思想政治素质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高校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剖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体现以下五点内涵,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坚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和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以及教师职业特性,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应集中体现为:爱国守法、敬业爱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其中,“爱国守法”即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敬业爱生”即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履行人民教师的神圣使命,培育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专业知识,关心学生成长。“严谨治学”即树立优良教风、学风。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中实事实是、尊重真理、严肃认真。系统掌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为人师表”即教师从思想作风,到言行举止,处处都要带头做好。在生活和工作中躬行自明,身体力行,成为学生的表率和示范。
二、当前高校青年教师价值观分析
1、高校青年教师正确价值观占据主流。
总的来说,新时期高校青年教师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基本吻合。绝大多数青年教师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追求积极、乐观向上,甘于奉献。但也存在小部分青年教师价值观模糊、价值取向多样,缺乏坚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
2、高校青年教师价值观受社会思想文化变革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思想与西方文化相交融,价值观念、道德标准、知识体系、行为模式相互撞击,体现出思想多元化、文化多样化。青年人思想敏锐,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其价值观面临选择内容复杂化和渠道多元化。多元价值观在高校青年教师中存在和发展,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博弈的结果,也是他们进行批判继承、选择吸收的结果。
3、高校青年教师价值观受市场经济因素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结构、利益趋于多元化。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使青年教师传统的价值观逐渐向物质方面靠拢,淡化了精神方面追求。少部分青年教师一方面唯经济利益至上,过分追求名利,产生了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的价值倾向;另一方面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淡漠,缺乏集体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培育高校青年教师核心价值观的措施建议
1、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青年教师核心价值观培育
高校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将青年教师核心价值观培育作为高校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点来抓,应出台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系列措施加强对青年教师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新形势下,高校要将教师核心价值观建设作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突破口,以培育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核心价值观来改进高校师德师风、以价值观建设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
2、改善环境,为青年教师核心价值观培育创造平台
良好的环境氛围是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必要条件之一。高校可采取适当措施为青年教师提供有利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鼓励青年教师奋发图强、积极进取,形成健康的价值观,为青年教师成长创造有利条件。通过思想引导、文化熏陶、典型示范、实践养成等举措,为青年教师搭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习和实践平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教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篇4
关键词:互联网;新媒体;青少年;思想道德
一、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概念与目的
青少年主要是指13周岁到20周岁之间的群体。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主要指针对青少年群体的思想意识形态、政治观点、道德素养等方面进行的有目的的指引和教导,它占据青少年教育的主导地位,同时也是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核心。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现在正走在完成第一个一百年目标的光明大道上,就现阶段来看,要想完成第二个一百年目标,未来的主力军当然是现在的青少年群体。青少年是未来祖国的花朵,做好对他们思想的引领、道德的建设能够极大地促进他们健康地成长,对塑造他们健全的人格、培养正确的思想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二、互联网与新媒体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等的影响
据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为6.49亿,占全球总数的21.6%。[1]截至2015年底,我国仅手机网民规模就达到6亿。[2]青少年群体是里面的“主力军”且比例逐渐增大。手机的广泛使用已让其获得“第六器官”的称号,互联网与新媒体的普及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影响表现出典型的双刃剑效应,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与新媒体本身的优点,在青少年学习生活、思想建设中充当了得力助手;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与新媒体平台上亚文化、娱乐化等征象的加剧,给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积极影响
1、获取信息渠道多样性、便捷性。2、虚拟的互动平台,拓宽了青少年的人脉圈。3、平等观念的增强,对自我发展的追求。4、主客体意识的转换,探索新的教育形式。
(二)消极影响
1、互联网与新媒体容易让青少年上瘾,影响他们的学业与身心健康,并容易产生现实人际交往的障碍。2、网络语境的泛众化容易滋生亚文化,影响主流文化的发展态势,影响青少年正确思想的发展以及正确价值观的形成。目前一些自媒体或者其他别有用心的媒体借助这些平台大肆虚假信息,影响社会主流文化的发展,特别是现在一些西方思想的渗透,滋生了亚文化现象,这在青少年群体中尤其突出,有学者认为青少年亚文化有可能逐渐取代主流文化中的重要部分。[3]无论怎样,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的文化传播方式无疑是青少年亚文化手中的一把利器,既是对主流文化权威的一种挑战,也是对自己本身生命力的一种考验。[4]3、互联网与新媒体的商业化与社会化催生了青少年新的消费观,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平台提出挑战。
三、互联网与新媒体给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一)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面临的机遇
1、平台内容丰富化、形式多样化;2、传播载体多元化,传播效率提高。
(二)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面临的挑战
1、各种文化的冲击,网络风气的复杂化使得教育环境也日趋复杂;2、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者的新媒体素质的培养。
四、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创新
“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对于具体实施办法,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强化阵地意识,加强红色网站的构建与宣传,强化工作者的素养
“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5]在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各级党政部门包括教育、宣传、网信、文化、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并抓牢网络主动权,抓牢网络教育的制高点,加强校园网络文化的宣传,校园网站思想政治和道德素养层面、校外思想道德教育主题网站的建设与宣传,其内容与形式要体现大众性、民族性、先进性、创新性与特色性,要切合青少年的心理、贴近青少年的生活、引起青少年的关注,还要提升相关教育者的新媒体素养。具体来说,可以将网站内容分页处理,实现年龄差异化教育,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推送不同的内容,内容多结合主流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还可以结合一些活动比赛,比如知识竞答比赛、演讲比赛等;还可以加强对BBS、SNS、手机报的建设与推广;对教育者可以进行按期培训,并反馈学习效果。
(二)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建立青少年网络档案
“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6]要想打造一个风气优良的网络环境,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是必不可少的,比如出台配套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或者《青少年互联网保护法》,并在高校建立青少年网络档案,定期排查出现网络上瘾或者网络涉黄涉暴的学生,与学校教务处、心理中心等联合搭建相应帮扶机制,加上辅导员以及朋辈的开导,帮助青少年摆脱困境;针对中学生主要是学校与家庭的双重监督机制,做好问题的反馈,配以相应的惩罚,也可以建立相应档案,做好记录。
(三)推进新媒体+的创新理念,强化互联网和新媒体工作的影响力
“以坚持党性原则为内容建设的根本,以先进技术为内容建设的支撑”。[1]这深刻揭露了当今互联网与新媒体时代媒体工作的准则与责任。各级党政部门以及媒体应该顺应我国主流文化,正确引领舆论的方向。给予传统媒体一定的优惠政策,高度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实现新媒体+,让言论有自由之光的同时,引领青少年走在思想道德建设的康庄大道上,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作者:姚鑫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人民网.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J].新闻记者,2015,7(389):69.
[2]王子晖.亲密接触新媒体释放了什么信号[DB/OL].1961.9.
[4]乔丽华.论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亚文化及其价值意义[D].河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29.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篇5
【关键词】香港青年;国民教育;问题;反思
重视青年问题,做好青年工作,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这是关乎香港的未来与发展,关乎国家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应该做出通盘考虑,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从香港的实际出发,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这需要远见卓识,不落俗套而有所突破。
一、当今香港青年的现状
近年来,发生在香港的比如“占中行动”和“雨伞运动”都是以青年人居多,由于他们涉世未深,容易偏激或考虑欠缺周全,出现一些反常的举动,往往容易成为反对派可利用的力量。“占中”是不符合香港的法治精神,这对于社会公共秩序是一种破坏,影响了正常的商业活动,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损害了香港的营销环境,破坏了香港的国际声誉,在很大程度上也阻碍了政府依法施政。在香港有些别有用心的人,他们视国民教育为洗脑,将西方价值观当作金科玉律,只强调民主、自由、人权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更以扭曲和绝对化,使民主激进化,最终陷入无政府主义;使自由不受约制,成为漠视法纪的放纵;使人权与社会公共秩序和大众利益对立,成为满足个人或少数人的私欲,不惜损害他人人权的专利品。这些现象在“占领行动”和“雨伞运动”的过程中表露无遗。这种行动是非黑白被颠倒,对青少年的危害至大,会导致青年被迷惑、误导,甚至胡作非为,冲击法纪,堕落深渊。值得我们警觉的是,香港社会政治出现的一些新的劣质化倾向,如激进势力的冒起,甚至“”的主张也招摇过市。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学生中此类问题突出,所以青年教育问题显得重要和迫切。
二、香港青年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缺乏国民观念
香港回归后,很多青年人对“我是中国人”没有真正入心,没有摆脱过去殖民化教育的羁绊。在国民身份认同上存在诸多问题,从心理上接受香港已经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有一定的距离,甚至对此抱有鸵鸟心态,更多强调维护香港的价值观和高度自治,拒共恐共和龟缩防备心态仍然不小,感情上对“一国”还有隔膜,甚至出现对内地及内地居民的敌对心理。内地居民到香港旅游,出现一点问题,就小题大做,无限上纲,甚至歪曲事实,致使内地民众非常反感。今天香港的青少年怎么用自己的公民身份,用香港的主人翁的身份出现,都尚未调整过来。由于在心理和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我是中国人”,我们和内地同胞是一家人,还存在一种排斥心态,从而很容易接受反对派的观点,站在国家和政府的对立面,积极参与反中、反政府的活动。
2、不能正确认识香港的核心价值观
现在香港有些青年人对民主、自由、人权香港的核心价值没有正确的认识,歪曲、曲解民主、自由、人权,甚至做出扰乱、破坏社会的非法行为。(占中、雨伞行动就是例子)出现这些问题其实与学校的教育关系较大,学校普遍用通识课取代中史课,而通识课主要是讲时政。对老师的培训不够,老师个人利用媒体,甚至是苹果日报的资料自由发挥,并且一味鼓励学生批判性思维。当学生还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没有正确认识事物的能力,老师讲授的观点对学生是有一定的影响力,这样的授课不可能给学生正面、积极地引导,相反使他们接受错误的信息,影响他们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香港有的青年团体虽然努力工作,却有局限性,有的方向不明,甚至不敢站出来公开宣传自己的观点,从而形成香港的核心价值观在青年中难以树立起来。
3、缺乏宪法教育
香港回归祖国,从宪制角度讲,就是从英国殖民统治的宪制基础彻底转变为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回归祖国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我们讲“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坚持“爱国者治港”的原则,都需要明确这个“国”到底是什么?对国家的认同最根本的是对国家宪法制度的认同。我国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并包含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的表述。宪法还对设立实行不同制度的特别行政区做出专门规定,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无疑是国家宪制的组成部分。香港回归后出现的问题,包括青年人出现的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没有学习宪法,对我国的宪制不了解,更不了解国家与特别行政特区之间的关系,对维护国家统一没有概念,所以才出现中央政府针对香港问题一说话,就说干涉香港自由。在“占中行动”中,居然有的青年跳出来大喊,他们根本不知道维护国家统一这是国家的核心价值内容,也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但许多青年人没有学习宪法,连最基本的知识都不知道。
4、不能正确认识“一国两制”
香港回归后,青年人没有正确认识“一国两制”,很多人没有适应身份的转变,没有认识到自己是中国公民,内心抵触内地,接受逢中必反的观念。“两制”是以“一国”为前提,接受这个前提就必须尊重并认同国家宪法在香港同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基本法离开了宪法就无法讲得通,看明白。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的宪法课程不讲国家宪法只讲基本法的做法是有问题的。对“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宣介片面性较大,讲高度自治多,讲“一国”少,只讲如何保障港人权利,讲维护国家统一义务少。因此导致基本法的话语权落在一批主张“人权至上”的香港法院法官和持“泛民”主张,甚至压根儿就不认同基本法的大律师或法律学者手里。他们的观点先是由法官通过判案,以案例的形式成为法律规范,再由一批认同者以学术方法加以论证,形成支持的舆论,从而在社会上造成广泛影响,不仅对一般人的迷惑性很大,对香港青年人毒害更深,这就不能不给特首和特区政府的施政造成很大的掣肘。
5、生活压力因素影响
在全球化影响下,对青年人的发展空间造成影响。后现代主义,互联网的崛起和应用,以及全球化人才流动性、竞争性的加强,就业选择有限,高端的服务业职位多被外国人和内地“海归”学子占据,本地大学毕业生的工作选择有被高端服务业边缘化的危险,引发青年人就业和从业困难。他们参加工作后普遍工资收入比较低,赶不上通货速度,感到上升无望,前途渺茫,没有信心,对未来产生恐惧和迷茫。这样的环境和心态,容易被金钱或政治方面诱惑,容易跟随别有用心的人闹事,把怨气撒到政府首长身上,继而反特区政府、反中国政府。
三、对香港青年的教育措施
1、加强国民教育,宣传中国传统文化
目前香港学生缺乏国家观念,缺乏对中华民族的了解和对中华文化的认识。过去在香港,中国历史和文化是必修课,最近就变为选修课,而且用通史课程代替了中国历史,通史包含西方历史、中国历史等等混杂在一起,以至造成现在很多香港学生对中国历史的了解不多,甚至对我国政治方面的知名人士知之甚少,比如认知、孙中山、的学生不多,甚至对、这些领袖人物都不了解或了解甚少,这是问题的关键。因此必须要将中国历史、《基本法》等作为学校的必修课。让青年了解祖国的文化、历史,才能增强归属感。这项工作必须要从小学生抓起,让“娃娃”们从小就树立正确的国家历史观、国家观,明白自己是“中国人”,明白国家好才有香港好的道理,这是关系国家认同和国民身份认同的政治教育。前几天香港教育局提出中学的历史课本应缩小古代史部分,增加中国近代史部分,这是好事情,在香港引发讨论,能否通过,还要等最后结果。
2、大力宣传宪法,引领人心回归
我们应该以宪法为依据,讲清“一国”与“两制”关系,要明确香港市民(包括青年人)应有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没有全面理解“一国两制”方针,在青年人中会造成思想混乱。夯实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基础,关系中央牢牢把握香港的管制权,关系香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保持繁荣稳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发挥独特作用。因此建议特区政府可以考虑,今后特区政府招录公务员应考国家宪法知识,而且用适当的方法在香港的大学法学院设立宪法课程,带动宪法教学。并且在中小学课程中进行国家宪法通识教育,引领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对国家和国民身份的认同,以实现宪法回归引领人心回归。只有学习了宪法,中央的全面管治权才能真正落实,香港社会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才能比较容易解决,香港回归祖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只有宣传宪法、学好宪法,坚持原则,善讲道理,才能引导香港青年正确理解“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3、帮助青年人解决生活和工作问题
要在全面理解和深刻把握基本法有关教育、经济、文化等规定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香港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借助国家的发展战略,把香港的优势做强做大,运用国家资源,助力特区政府解决青年问题。比如国家设立专门奖学金,资助香港青年人在香港本地、内地或外国大学的学业;设立香港青年创业基金,鼓励香港青年在香港或内地创业发展等。拓宽香港青年人的职业选择和上升路径,逐步遏制并缩小目前不断扩大的基尼系数(回归时为0.46,现在是0.57),让青年人看到前景和希望,缓解生存压力,让香港的青年人扎扎实实地普享回归红利。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给青年人发展机会。政府和亲中力量在争取青年方面要有规划,开拓思路,组织更多的活动,包括到内地参观、实习,加强对国家的认识。组织内地和香港青年人多些交流活动,青年人之间有更多的共同语言,通过交流活动达到争取香港青年人的目的。通过一些切实的举措,努力解决香港青年一代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增进对国家的感情。
4、培养和锻炼爱国的年轻人,使香港爱国后继有人
社会要树立优秀香港青年榜样,让青年人学有榜样,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香港政府和国家都应该提供更多的机会锻炼年轻人,政治领袖不是产生于课堂,也不是产生于温室里,他需要在大风大浪中经风雨见世面,需要通过基层的历练,通过摸爬滚打才能产生政治领袖。所以,亲中团体应做好梯队建设的规划,尽早培养青年人,让他们多参与、多见识、多锻炼,尽快培养爱国爱港的领袖人物。同时,香港社会各界要加强与青年一代的沟通,要学会他们的语言,打进他们的生活圈子,说他们能听得懂的话,帮助他们,培养他们,做青年人的朋友和伙伴,而不是对手和敌人。
【参考文献】
[1]张学修.占中事件凸显香港青少年教育问题.大公财经,2015-03-04.
[2]戴炜.香港青年缘何成了“问题”?大公网,2016-02-29.
[3]港澳问题专家直面香港青年问题强调应加强沟通.中国新闻网,2015-01-08.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篇6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2年)》和《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2年)》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2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2年)》和《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2年)》,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围绕法治云南建设战略目标,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养成,切实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法治基础。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推进。科学规划法治教育内容,科学设计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宣传宪法等法律知识,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坚持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参与式、实践式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实效。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实践活动,以普法推进依法治理。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本规划,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载体和形式不断丰富创新,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施与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教育行政领导干部、师生员工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教育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和教育部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教育部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云南省法治宣传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宪法日教育仪式和内容,在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T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均要开设法治教育专门课程,完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坚持法育与德育相结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以及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丰富法治教育教学方式,综合运用故事教学、情景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注重多学科协同,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日等主题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广泛组织动员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和良好氛围。积极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积极引导家长成为子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产生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3.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以宣传贯彻实施《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2年)》《云南省依法治教规划(2016-2022年)》为重点,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创建工作,将法治知识普及、法治观念养成与法治实践进展紧密关联,作为示范区的创建内容和评价指标。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方面的作用。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以章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O,切实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学校或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师生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提升教育行政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坚持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教育系统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培训规划,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完善党委(党组)会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综合运用个人自学、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教育行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
(二)着力提高校长依法治校能力
采取专家学者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加强校长尤其是中小学校长的法治培训。建立省级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法治思维和擅于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学校的管理者,并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校管理队伍的法律素质。把校长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到2022年,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校级领导接受1次以上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三)切实加强法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加强兼职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从司法、消防、公安、医护、环保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制度,鼓励引导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等加入教育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队伍。全面开展教师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内容,开展中小学法治教育课骨干教师培训。建立一批法治培训基地,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法治教育课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教师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教学观摩、法治演讲等活动,提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专题培训、报告会、研讨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一定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
(四)统筹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中小学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着力解决法治教育在课时安排、教材建设、师资配备与培训、教研科研、经费保障、教学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有关学科课程、学校活动和文化建设中有机融入法育理念和法治教育内容。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逐步使青少年树立宪法意识、巩固国家观念。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法治教育,重点加强理论体系、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不断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结合学生认知特点,积极开展法治黑板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预防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发生。
(五)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落实《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配合司法部门加快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以相对集中的方式为区域内中小学校提供法治教育服务和支持。以中小学校外活动实践基地为主要依托,鼓励利用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场地,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为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场所,成为实施多样化法治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区域内的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到2022年,争取每个州市至少建成1个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实践基地。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织推动中小学生利用实践基地学习掌握法治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利用实践基地的资源,在中小学设立具备一定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功能的“法治教育教室”。
(六)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
鼓励全省中小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共享优质法治教育资源,逐步实现数字化、情景化、生动化的法治教育。持续组织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组织开展云南省中小学法律知识网络学习和竞赛活动。鼓励师范院校、政法院校等高等学校设立法治教育及相关专业学位。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机构,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积极与相关单位或组织联系沟通,共同搭建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作机制。
(七)积极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域创建活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和《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2年)》要求及教育部工作部署,推动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依法治教示范区,以法治为基础建立政府、社会和学校的新型关系。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制定法治学校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多元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法治学校建设基础上遴选依法治校示范校,到2022年,力争10%左右的学校达到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
(八)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
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使章程成为学校改革发展、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通过章程建设,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建立学校章程制定、审核、修订、备案制度,高等学校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盒邪旆ā分贫或者修订章程,报省教育厅核准;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章程,依据《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全面完成全省普通高校章程核准工作,并对章程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步伐。到2022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
(九)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独立配备法律顾问队伍,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视学校实际和需要以适当方式配备法律顾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协会开展合作、借助高校和研究机构力量等方式,为所辖区域内的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到2022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均配备法律顾问。
(十)加强机关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教育行政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引导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等法治理念,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坚持法育与德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完善教育领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四、工作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
继续设立云南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厅机关及全省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综治、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的沟通,共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强化法治机构建设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同编制部门沟通,通过设立专门法治机构、机构重组等方式,强化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充实法治工作人员力量,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普法宣传等方面的职能。各级各类学校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章程建设、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安排经费,用于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表彰等。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学校要将法治宣传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