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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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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给水设计;消防要求;研究

前言

现代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逐步深入,各项建设活动十分频繁,高层建筑的建设也成为了十分普遍的项目,该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而其中超高层建筑是指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该类建筑在设计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包括外观设计、环境和谐、节能环保、抗震因素、结构合理等,因此在消防设计方面受到较大的限制及影响,其规范与制度尚未与建筑设计及建筑行业的发展形成相应的系统,使得超高层建筑的在给水及消防设计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也造成了许多安全的隐患,时刻威胁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予以重视,保障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并延长其使用寿命,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1.超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特点

超高层建筑一般是指民用建筑,规格要求是在40层以上,高度则需要超过100米。由于其高度大,在设计原则及施工工艺方面相较一般高度的高层住户有着较大的差异,包括电梯的数量、消防设施位置的选择、设置方式、通风排烟设备的安装等,且人员安全疏散的方式及程序较为复杂,需要强化其建筑结构抗震性能及最大载荷。在施工方面,由于超高层建筑的高度大,气势宏大,外墙面的装修所需的材料相对较为高档,需要投入的成本也相对较高。

2.给水及消防要求

超高层建筑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筑标准更高,使用给水设备的人员数量较多,水量消耗较大,如果给水出现异常而导致停水或者排水管道被异物堵塞,会直接严重影响到人员的正常生活及消防工作,且波及范围广阔。由于超高层建筑的装饰材料种类丰富,且区域内的竖向分区数量多,在进行消防工作时,需要的动力设备种类丰富,使得该项工作有较大的困难。不同性质及形式的高层建筑被分为不同的类型,而各种类型的建筑的要求也有所区别,包括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设施、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不仅需要符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还需要兼顾成本投入,保障经济效益。因此,从建筑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方面进行考量,超高层建筑被规划至一类高层建筑的范围内,再将其细化,其主体部分、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均为一级,而裙房的耐火等级需要高于二级[1]。

3.给水设计内容

3.1合理选择给水方式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对于排水设计有着详细的规定,因此其设备的使用要求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根据压力的不同,高层建筑的供水方式可以分为两个类型,即重力或压力供水方式和减压供水,具体情况如下:①重力或压力供水方式生活用水会或者消防给水系统,一般会选择重力或者压力供水方式,即在建筑中设置高位水箱、气压水箱,以达到静压和动压规范要求,且由于高层建筑的供水任务繁重,需要先将其划分数量不等的区域,进行分区供水,能够有效的保障建筑物内的各个人员的用水;②减压供水方式某些建筑的特性适应于减压供水方式,在设计生活及消防给水系统时,则需要使用一组水泵实施一次性加压,该供水方式中使用的是减压阀,而并非一般的中间水箱,因此大大的减少了楼层空间的使用,其不仅能够降低动压,也能够降低静压,且具有安装施工方便、操作简单灵活,避免出现噪声扰民的现象,也减少了二次污染,需要的水泵较少,在进行设备及管理及维护时较为简单,成本较低[2]。

3.2合理设计中间转输水箱

超高层建筑中传输水箱的使用极为广泛,其根据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生活用水转输水箱及消防转输水箱两种类型,具体情况如下:②生活用水转输水箱该类水箱的转输调节容积适合于取转输水泵5min一lOmin的流量,进行生活给水的转输,其主要功能在于可以作为上区加压水泵的吸水井,也能够调节下区转输泵的容积;①消防转输水箱该类水箱的主要功能在于可以作为上区输水泵的吸水池,并能够作为本区消防给水的屋顶水箱,其储水容积的确定需要根据15min~30min的消防设计进行计算,得出最后的结果,且一般需要要超过60立方米[3]。

4.消防设计内容

4.1隔离设计

防火隔离设计是消防设计中的内容,其对于控制火势蔓延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内容页较为丰富,具体如下:①防火门防火门需要具有良好的耐火性,属于平开形式,且朝向人员疏散的方向,能够自动关闭,及时发送信号,处于关闭状态时可以人工启动其中任意一侧,该设计能够有效的防止火灾迅速蔓延。②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尽量不要选择高层建筑中内转角的位置,施工时将其砌至梁板底部,不留死角,保温材料应选择不可燃烧的材料。墙体上不能设置可以自动关闭的门窗等设施或者输送可燃气体及液体的管道,其与两侧的门、窗及各类洞口之间的最小距离需要超过2m。③防火卷帘如果建筑物由于各种因素选择防火卷帘,则应在其两侧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间距需要超过2m。如果防火卷帘的位置处于疏散走道中,其两侧则需要设置自动手动两用且机械控制性良好的启闭装置[4];④分区防火火灾发生后,火势会根据敞开式自动扶梯、跨层窗、走廊等开放性设施向上发展,因此需要进行竖向防火分区控制。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将若干个楼层划分为一个分区,使用非燃烧体的钢筋混凝土制作楼板,能够有效控制火势的发展。

4.2灭火设计

灭火设计包括室内消火栓及室内电梯,其作用及设计方式都有较大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①室内消火栓建筑主体的内部需要配备数量较多的消火栓,包括各楼层公共走廊、公共通道、避难层内等,室内的消火栓箱内需要配备消防卷盘,一旦出现火灾,人员或者消防源能够及时使用,方便灭火自救。消防电梯前室及防烟楼梯间的合用前室内也需要设置消火栓,该位置的消火栓是方便消防队员及时就近取水灭火,因此,不能随便动用。另外需要在屋顶设置消火栓,其功能不仅在于灭火,还能够检查消火栓压力;②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在一般情况下属于服务电梯,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人员则可以进行灭火救援,或者通过其将老弱病残人员及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5]。

5.总结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超高层建筑的建设事业成为了较为普遍的工程项目。高层建筑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等已经形成完整的系统及质量标准等,而在建筑消防设计方面却尚未与之形成对应的体系,另外,高层建筑度在施工建设是需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综合把握,因此消防设计也受到了较大的限制,给建筑的安全带来了较多的隐患。本文仅从一般的角度分析了超高层建筑给水及消防设计基本内容,实践活动中还需要相关人员先掌握超高层建筑的规模、整体结构、施工水平、消防要求、周边环境等,遵循科学的设计原则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设计方案,形成完善的消防系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延长使用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梅红,赵建平.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问题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03):217-219.

[2]张蕾.浅析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以重庆环球金融中心为例[J].建筑设计管理.2011(04):73.

[3]魏修全.浅谈超高层建筑的防、灭火理论及预防技术[J].科技信息.2012(27):477-488.

[4]王兴中.试论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24):275.

[5]袁长标,张昭杰,翟瑞华.超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给水排水.2009(09):90-93.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篇2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火栓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的;室内消火栓;信号阀;水泵接合器

一、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分类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是由消火栓管网、消火栓箱(内有消火栓、水带、水枪、自救卷盘)、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增压设备等组成的固定式灭火系统。根据目前我国广泛使用的建筑消防登高器材的性能及消防车供水能力,对高、低层建筑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有不同的要求。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厂房、库房和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建筑。对于10层及10层以上的建筑、建筑高度为24m以上的其他民用和工业建筑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高度超过了室外消防车的有效灭火高度,无法利用消防车直接扑救高层建筑上部的火灾,所以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必须以“自救”为主。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给水方式分有以下几种:

设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仅设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设消防水泵和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区域集中的室内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及室内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

分区给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引自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

1、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m。

2、以下情况,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

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裙房内消防给水管道的阀门布置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

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

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

5、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

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

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0MPa,当大于0.8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6、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m3。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消火栓布置密度要求《高规》7.4.2条要求:“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1)笔者认为上述说法不够严谨,因为现代大型建筑在同一层可能会有2个或2个以上的防火分区,分区间有时用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分隔,容易产生跨分区保护的不合理现象,因此“高规”应强调在同层及同一防火分区内的消火栓布置满足上述要求,并强调这相邻的2个消火栓必须接自不同立管。如被保护范围内的部位受接自同一消防立管的2个消火栓保护,该立管检修时,被保护部位将会失去消火栓的保护,显然不符合规范或实际消防安全要求。(2)把“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作为强制性条文要求明显偏高,如高层住宅顶两层的跃层部分、住宅楼底部小隔间2层商铺等通过内楼梯到达的上层。笔者认为:①通过内楼梯到达的上层面积不大时,只要下层的消火栓布置确保有2个消火栓的水枪保护上层的任何部位就能满足实际消防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上层有消火栓,由于离火场过近,上层失火时也不会去使用它;②上层的面积较大时,下层的消火栓布置不能确保有2个消火栓的水。

《高规》规定,在室内消火栓系统中,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并且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这是为以便在检修管道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竖管数量不少于一根。随着现代建筑的发展,建筑物内各种管道为美观要求应尽量隐蔽布置,因此,消火栓管道设在吊顶内、管井内,是普遍存在的,但这样就存在一个问题,即消火栓管道的控制阀门的开启状态得不到监控,给火灾时消火栓能否正常使用造成隐患。而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将消火栓系统的控制阀均设成信号阀,并且阀门开启状态能在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以便于管理人员检验,虽然造价有所提高,但是,它对于整个消火栓系统的投资之比还是微乎其微,并且它可以使整个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大大提高,这点投资还是值得的

三、消火栓给的设计流量及栓口压力

消火栓的静压要求是鉴于消火栓的质量所规定的。我国《室内消火栓》GB3445—82中规定室内消火栓工作压力为1.60Mpa,试验压力为2.40Mpa,远大于静压分区值0.80Mpa,因而我国的系统分区值可适当提高。在美国系统分区有两个值确定,一是与我国相当的栓口静压不超过1.21Mpa;二是系统任何一点的压力在任何时间不能超过2.41Mpa,这是系统必须串联分区的要求。据调查,我国有不少的建筑高度在60m—70m,这样高度的建筑物加上地下室高度和屋顶水箱高度,其总高度往往大于80m,致使消火栓系统要分区,造成消火栓给水系统设备、管道增加,投资增加。适当提高此值或借鉴美国标准,可节省大量投资,并简化系统。建议静压分区值1.0Mpa—1.2Mpa,系统串联分区值2.40Mpa。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消火栓的承压力,又可以节省投资。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1篇3

1.建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

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里,对受检查的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是相当重要的基础工作,在对建筑放火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中需要对于危险性的化学品进行准确的评定。在《建规》中,考虑到很多化学品具有危险性,因此将对有关的生产和储存的建筑进行等级划分,从甲级到戊级共有五级,有数千种带有危险性的化学品受到评定和划分。在对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判断时,可以根据此规范进行对比,应当通过检查使工程能够符合国家制定的规范。按照在《建规》中显示的内容,在社会中属于重要用途的公共性质的建筑,像是治病救人的医院和负责后代教育的学校等,以及民用性质的建筑物都属于是一类建筑防火。那么如何评判建筑物具有多大的火灾危险性并且怎样以此进行分级用来区别和管理,主要是看如果建筑物发生火灾会造成多大的损害,发生火灾的难易程度,以及火灾形势扩大能力等,具有多楼层的民用性质的建筑物在规定中按照居住用途和公共用途分成两种,相对高楼层的民用性质的建筑物在规定中有一类和二类的区别。从事生产的厂房可以根据此分成五种类别,其中甲类表示最容易发生火灾以及火灾发生的损害最大,戊类在各级别中属于对于火灾来讲相对最安全可靠的级别。《建规》里面所表示的级别划分,是按照在厂房中使用或者生产的材料和成品所具有的物理化学性质,闪电和爆炸下限两个属性的数值可以比较有效的评定化学品的危险性。对于液体来说,如果闪点比28℃还要低的话,那么在正常环境就会很容易闪燃而造成火灾,对于气体来说,如果爆炸下限比18%还要小的话,那么在厂房中使用就会很危险,另外一些化学物质在常温环境中(意味着被使用的工作环境)可以遇水形成可能会爆炸的物质,涉及到这些因素的建筑物就属于甲类,在常温环境里,非燃烧性物质不会造成或者扩大火灾,所以只是使用这种物质的建筑物就属于为戊类。

2.安全疏散与防排烟的要求

在对建筑进行安全疏散以及防排烟方面的检查中应当把《建规》作为可靠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保检查结果可靠。《建规》的内容里,如果在楼梯间的前室具有自然排烟,那么楼梯间没有排烟设置是可以的。但是根据相关的规定,对此按照建筑高度不同有所差别。防排烟的规定于建筑的高度有关系,五十米是一个限度。在实际情况中考虑建筑的防排烟效果就可以明白,自然排烟的效果会因为外界环境的变化而受到相当大程度的影响,如果建筑物的楼层高度相对而言要比较高一些,由于室外的风所形成的风压大小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内外的空气流动效果会发生变化,那么其自然排烟所预期能够达到的效果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这样一来就有应当在楼梯间使用必要的防排烟设计。在对建筑的排烟能力进行检查的时候,依照相关规定,除开窗面积需要严格符合要求外,窗户型式必须设计为能够开启的外窗,考虑到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的问题,应选择甲级防火窗。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疏散的消防检查中,对于公共场所,应当先计算需要疏散的人数,如果该建筑物不是有确定座位数的,可以使用面积相乘与相对应的换算系数,或者考虑在室内每人在相应活动的时候所需要占有的面积,疏散宽度在规范里有条文可以作为检查时的依据,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有一些建筑的功能比较重要和常用,建筑中的人数相对比较多比如学校和大商店,这时要参考耐火等级。有一些区域和建筑通常其中会有比较密集的人群,比如电影院或者剧院,耐火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的,同时设置的座位数少于两千五百个的建筑物,它的门和走道数值取为0.65,楼梯安全疏散距离数值取为0.75,在观众厅设置的座位数如果达到了五千至一万个,并且耐火等级评定为为一二级,楼梯疏散距离数值取为0.43。楼层数相对比较多的高层并且是公共性质的建筑,安全疏散距离依照每100人增加1.00m计算。建筑物设置的安全疏散口应当多于两个,从医院的病房房门到近处的安全出口相差的距离不能够超过24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应当不超过5米。针对安全疏散的检查工作中,在竖方向上要求楼梯间能够上下直通,在首层楼梯的地方需要有能够直通室外的出口,在地下室需要有防火分隔的措施。一类建筑物以及高于32米的二类公共建筑在每层如果面积不足1500平方米的可以设置一台消防电梯,超过1500平方米的应当有两台,消防电梯的载重量应当超过800千克。

3.消防给水设施要求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c)-0223-01

高层建筑受到自身建筑特点的限制而存在着较多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也非常不容易进行扑救。所以,必须高度重视高层建筑防火措施,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避免火灾的发生。接下来,本文将提出几点高层建筑防火措施,以供同行参考和借鉴。

1采取措施确保高层建筑物主体结构具备良好的耐火稳定性

1.1防火等级和材料的选用

根据我国建筑常用结构类型的防火能力,主要包括四个防火等级,其中高层建筑物一定要达到一级或者二级的防火等级要求。高层建筑物的防火能力的重要决定因素就是构件的防火极限以及燃烧性能。具体来说,构件的防火极限也就是说,构件在接受火灾威胁开始,直至不具备支撑力量的时间。构件的材料根据燃烧性能进行区分,主要包括燃烧体(如木材等)、难燃烧体(如沥青混凝土、刨花板)和非燃烧体(如砖、石、金属等)。只有综合考虑到构件的防火极限以及燃烧性能这两种因素,才能够切实保证层建筑主体结构具备良好的防火稳定性。

1.2高层建筑物必须按照其防火等级来科学合理地选用构件材料和构造方式

具体来说,一级防火等级的承重墙、柱应该是防火极限达到三个小时的非燃烧体,梁应该是防火极限达到两个小时的非燃烧体,其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应该能够达到三十毫米以上。在进行高层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的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其隔墙和吊顶等存在着良好的防火性能,内部装修和家具陈设也必须尽量的选取不燃或难燃材料,主要包括采用经过防火处理的吊顶材料和地毯、窗帘等,通过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搞好高层建筑物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2采取措施搞好高层建筑物防火分隔和安全通道的设计

2.1科学合理地设计防火间距

在高层建筑物中,为了避免火灾以辐射热的途径进行蔓延,在不同的高层建筑物之间必须设置适当的防火间距。对于一级和二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物,必须设法保证它们的防火间距能够达到至少六米以上,与此同时,一级和二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物与三级和四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应该达到七米和九米。

2.2科学合理地设计防火分区

在高层建筑物内部,为了避免火灾以辐射热的途径进行蔓延,做好防火分区也是非常必要的,也就是说,通过防火墙的作用来将高层建筑物分割为多个区域。对于一级和二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物,如果其长度高于一百五十米,就必须建立防火墙,对于防火分区的面积要求应该是不能够超过两千五百平方米。与此同时,三级和四级防火等级的高层建筑物也一定要达到相关的防火规范的要求。

2.3科学合理地设计安全疏散通道出口

在高层建筑物内部,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小和避免损失,科学合理地设计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尤为重要的。具体来说,公共高层建筑物的安全出口必须至少为两个,对于那些大型商场、大型饭店、大型购物超市、大型游乐园等人员比较多的高层建筑,必须通过科学合理地计算来科学合理地设计出适当数量的安全疏散通道出口。

3采取措施搞好高层建筑物报警系统和灭火装置的安装

3.1科学合理地确定高层建筑物室内防火栓的安装范围

高层建筑物室内防火栓的安装范围应该涵盖下面的场所:第一,高层建筑物的主体及裙房内;第二,高层建筑物的消防电梯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的合用前室内,有利于在第一时间扑灭火灾;第三,高层建筑物的避难层内安装,有利于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第四,高层建筑物的屋顶或直升机停机坪处,有利于确定防火栓的压力,避免火势的扩大;第五,高层建筑物的室内防火栓箱内必须合理地安装消防卷盘,有利于广大的公众及时地进行灭火。

3.2保证高层建筑物室内防火栓的安装达到一定的技术要求

高层建筑物室内防火栓的安装应该满足下面的要求:第一,高层建筑物的防火栓充实水柱应该在十三米以上,确保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高层建筑物的防火栓间距必须在三十米以下,在裙房内必须在五十米以下;第三,高层建筑物应该选择分区给水系统,主要涵盖了串联供水和并联供水这样两种供水途径,在高层建筑物的防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五千帕斯卡的情况下,必须安装减压装置;第四,安装高层建筑物的屋顶水箱,高层建筑物的屋顶水箱的高度必须达到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一千五百帕斯卡,倘若高层建筑物的屋顶水箱的高度不能够达到这一要求,那么,就应该安装气压水罐或稳压泵等各种各样的增压设备,从而保证高层建筑物的屋顶水箱的供水量能够达到要求,以便更加科学有效地进行火灾扑救工作;第五,科学合理地安装高层建筑物的水泵接合器,在高层建筑物的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各个分区,一定要做好水泵接合器的安装;第六,高层建筑物的消防管网必须选择适当的防超压措施,具体来说,可以选择消防水泵,并且设置好安全阀、泄水阀门等消防安全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小甚至防止超高压对于给水设施所带来的破坏,切实保护好高层建筑物的安全。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了几条高层建筑防火措施,主要包括:采取措施确保高层建筑物主体结构具备良好的耐火稳定性、采取措施搞好高层建筑物防火分隔和安全通道的设计、采取措施搞好高层建筑物报警系统和灭火装置的安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避免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性,营造出良好的高层建筑环境。

参考文献

[1]周井礼,安子艳.试论高层建筑防火设计[J].现代装饰(理论),2011(5).

[2]丁承.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浅析[J].价值工程,2011(21).

[3]王延尚,仇剑峰.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几点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20).

[4]陈猛.浅谈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J].科技资讯,2009(9).

[5]黄海涛.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措施综述[J].今日科苑,2009(20).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篇5

2、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篇6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住宅;避难间;设计

Abstract:Forthesuperhigh-risebuildingfirewithfirespreadfast,difficultevacuation,rescuedifficult,firehiddentroubleismuch,mainlyaccordingtothenational"prevention,combiningpreventionwithelimination"approach,startingfromtheglobalproject,basedonthecharacteristicsofhigh-risebuildingwithreliablefireprotectionmeasures,toensurethesafetyof.Combinedwiththeengineeringdesigncase-KunmingJinshangChunPark10,11building(projectname"newvillage10,11"),thesuperhigh-riseresidentialdistributionsystem,distributionlinesandcableselection,householdfiredetectorset,therefugefloorweakelectricitysystem,emergencyevacuationlightingdesignaspectsarebrieflyintroducedanddiscussion.

Keywords:high-riseresidentialbuilding;;;refuge;design

中图分类号:B032.2

前言

在消防术语中,超高层建筑是指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高耸入云的超高层建筑,可以说是给消防部门带来不小的考验。据说如何顺利将消防用水送达几百米高度上出现的火情点,是令消防人员最为头痛的问题。超高层建筑不同于一般的低矮建筑,火灾发生时,超高层建筑主要依靠自身的消防措施来保障安全。消防部门云梯车所能达到的高度一般不超过100米,如果超高层建筑出现火灾,很难靠外部力量救援。所以,在超高层住宅消防设计中,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合理进行总体布局,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设计合理、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负荷等级划分

本工程为大底盘地下室之上的两栋44层住宅塔楼,建筑高度136.6米,为一类超高层住宅楼,按规范规定划分,其电梯及消防设备、应急疏散照明、公共通道照明、避难间照明等用电负荷为一级负荷,其中11栋消防监控室(转为10、11栋配置,兼作视频安防监控机房)用电负荷为一级特别重要负荷,其余则为三级负荷。

供配电系统设计

本工程综合考虑设计规范要求,以及城市供电电网的实际情况,由附近城区变电所引两路独立10KV高压电源向设于地下一层的多座小区10KV变电所(分地块规模设置)供电,承担工程中全部动力照明、消防设备、弱电机房等的全部用电负荷,二路电源同时供电,分列运行,互为备用,满足非消防一级负荷(如客梯、生活加压泵、公共通道照明等)的供电可靠性要求。对于消防一级负荷,其备用电源为地下室附设的消防专用柴油发电机组,以确保消防设备供电更高可靠性要求。消防设备配电系统设计采用放射式或树干-放射式(竖向公共通道照明、应急疏散照明主干)混合供电模式,末端均采用双电源切换箱、屏,对所有消防动力设备负荷采用两路独立电源电缆末级切换方式供电,并满足消防规范规定的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发生期间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的设计要求。对11栋消防监控室设备负荷则在机房另外增设一台15KVAUPS电源(供电持续时间要求不少于3小时),以确保不间断供电。配电系统除消防动力设备设置仅设短路非过载及火灾漏电监测保护外,其余均设过载、短路、漏电、分励、过压等配电保护。

配电干线电缆选择与敷设

由于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较多,扑救难度大,因此超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选用可靠的防火电缆,以达到预防火灾、逃生自救的目的。现行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超高层民用建筑电气防火电缆的选择作了严格的规定,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消防供电干线及支线要求采用矿物绝缘电缆、耐火电缆;对于消防设备如消防水泵、消防送风机、排烟风机、消防电梯及应急照明等,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继续工作,相应的供电线路敷设应保证安全可靠,避免因供电线路的损坏而影响消防设备的正常功能。

本工程根据消防规范要求,所有消防设备供电干线及分支干线采用BTTZ-750V矿物绝缘电缆、耐火电缆,沿吊架明敷、防火电缆桥架或钢管(防火电缆明敷时,涂防火涂料;暗敷时,要求有30mm混凝土保护层)敷设。竖向正常照明分两段供电(各栋供电负荷设备容量达2400KW,故按1~23层及24~44层两段供电较为经济可靠),其主干及分支干线采用三防(防水、防腐及一定防火性能)固体母线槽及低烟无卤阻燃电缆;竖向公共照明及应急疏散照明采用双主干BTTZ-750V矿物绝缘电缆分三段(对应15、30层避难层分隔分段)供电,每三层通过于电气竖井中的专用双电源切换箱分回路向各楼层应急疏散照明灯具配电;15、30层避难间照明及应急疏散照明、消防水泵,则独立由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直接引来电源电缆,通过其双电源切换箱供电。供电干线电缆对应配电系统,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在合理造价内,尽量提升设备抗灾性能及可靠性,降低电气线路火灾事故隐患。所有电缆桥架、管线穿越楼层(含电气竖井)、地下室防火分区、人防单元围护结构位置按设计规范及国标图集做密闭防火封堵,整体确保系统供电的可靠性。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篇7

【关键词】高层建筑给水设计

Abstract:Thepapermainlyanalysesthehigh-risebuildingfiresystemdesign.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业中各种超高层建筑不断涌现,消防给水设计是超高层建筑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超高层建筑其建筑高度大,功能复杂,在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分区多,管路复杂,管道系统受压过高,系统联动控制复杂,水泵运行过程中管道易出现超压现象,严重时甚至会出现管道破裂现象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管道超压问题一直是设计人员谈论的热点,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都采取了各种不同的措施,如采用多台小流量泵并联运行代替大流量泵,选用水泵特性和曲线平缓的水泵,在水泵出水管上加设安全阀等,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采用高位重大水箱的供水方式难较好地解决上述消防供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就某一超高层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作简要介绍。

概述

某大厦,总建筑面积11万多平方米;D栋塔楼35层,屋面高度119.8米,一至六层为商场,七至三十一层为写字楼(其中二十一层为避难层);A、B、C栋塔楼29层,屋面高度96.0米,为商住楼;裙楼六层,作为商场;地下一层,作为设备用房及车库;现主要介绍D栋塔楼的消防给水系统,另根据业主要求,由于资金问题,该大厦的设计按分二期使用考虑,一期为地下室至六层及裙楼部分,二期为七至三十五层。

1.消火栓系统及竖向分区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95),下面简称《高规》,第7.4.6.5条规定:消火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0Mpa时,当大于0.8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根据规范要求,本工程消火栓系统采取分区给水,通过对多种方案的对比,研究以计算,最火后确定,消火栓给水系统采用高位水箱供水以及高位水箱结合减压阀进行减太分区供水的供水方式。

《高规(GB50045-95)第7.4.6.2条规定: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本建筑消火栓处补充水柱按13m计,消火栓箱内设置DN65消火栓接口一个,DN65衬胶水带长25m一套,φ19枪一支,消防卷盘一套(DN25胶管长25米一套,特制水枪一支),报警按钮一个,各供水分区最不利点消火栓口压力按公式:Hd=AdLdq2+q2/B计算,经计算Hd为22.0m水柱。

系统分为四个区,I区根据使用要求,设计为独立的消火栓系统,设置于七层处的水箱充分利用了裙楼的屋顶空间,系统压力由设于裙楼天面处的一套稳压装置保证,该稳压装置的气压水罐其调节水量为两支水枪与5个喷头30S的用水量(水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系统合用),水箱为生活消防合用水箱,火灾发生时,水枪喷水灭火,系统压力降低,消火栓泵启动,从地下贮池抽水向系统供水灭火,(消火栓泵设于地下室的水泵房中),消火栓泵的启动由系统压力控制直接启动,也可以通过消火栓处的报警按钮或消防控制中心启动消火栓泵,Ⅱ区为屋顶高位水箱经减压阀减压供水,减压阀设置于避难层中,采用减压代替减压水箱,增加了建筑物的有效使用面积,且便于管理与维修,消火栓口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设减压孔板减压,Ⅲ区为屋顶高位水箱直接供水,屋顶水箱底距Ⅲ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最小垂直距离按式:H=Hf+Hd计算。经计算,管道阻力损失Hf小于3m水柱,按3m计,由此可得出H为25m,Ⅱ、Ⅲ区火灾初期十分钟消防用水量由屋顶高位水箱供给,十分钟后的消防用水,由专用消防泵从地下贮水池将水提升至屋顶高位水箱,再由屋顶高位水箱向系统供水。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竖向分区

《高规》第7.6.1条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00m的卫生间,厕所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5.4.5条及第5.2.5条规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压力不应大于1.2kg/cm2;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头数不宜超过800个,本建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规范要求设置了组湿式报警阀,根据使用要求,地下室至六层及裙楼部分为I区,该区设置一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喷水泵,系统稳压由设于楼裙屋面的一套稳压装置保证。(该装置为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如前所述),火灾发生时,由系统压力变化自动控制消防喷水泵的启动,或由消防中心控制消防喷水泵的启动,Ⅱ、Ⅲ区由高位水箱经减压阀减压供水,Ⅳ区由高位水箱直接供水,Ⅴ区为增压给水系统,其增压设备为消火栓系统与自动喷水系统合用,见前述,这里不再重复。火灾期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按延续时间一小时计,本建筑屋顶高位水箱贮存了一个小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Ⅱ、Ⅲ、Ⅳ、Ⅴ区不再在地下室水泵房处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喷水泵。系统设置,减少了一组消防喷水泵,简化了管道系统,且联动控制简单,维修方便,供水安全可靠。

4.屋顶重力水箱的容积确定

屋顶重力水箱为生活消防合用水箱,本建筑本着预防为主,立足于自救的原则,为确保消防供水的可靠性,充分地发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作用,将火灾有效地控制在初期阶段,屋顶重力水箱容积设计为220M3,其中贮存一个小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量(108M3),十分钟消火栓系统用水量(24M3),合计消防贮水量为132M2,其余88M3为生活用水量,水箱中生活出水管高于消防用水水位,以确保消防供水的可靠性,十分钟后,Ⅱ、Ⅲ、Ⅳ区消火栓系统用水量由专用消防泵从地下贮水池将水提升至屋顶水箱,再由屋顶水箱供水灭火。

5.问题探讨

《高规》第7.4.7.5条规定: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水箱。根据其条文说明解释,本人认为这里所指的消防水泵出水管直接与消火栓系统连接的消防泵。(注:这种情况下,如果消防泵启动后,消防用水进入水箱,消火栓口处所需的压力就难以保证),本系统设置与《高规》要求没有抵触,且能保证消火栓口处水压要求,同时保持压力恒定。

结语

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采用高位水箱重力供水,对于静水压力大于80m水柱的分区采用高位水箱结合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的供水方式具有以下优点:

(1)与并联供水系统比,其管网所承受的压力大大降低,系统各供水分区均不存在高压管道,压力恒定,不会出现超压现象。

(2)与设置中间传输水箱的供水方式比,设备少,系统简单,管路简化,维修方便,便于管理,系统联动控制简单,同时增加了建筑物的有效使用面积。

(3)供水安全可靠,除了专用消防泵外,生活泵也能作为消防备用泵,起着双保险作用。

(4)整个系统供水安全可靠,节省投资,经济实用。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1篇8

关键词:钢结构;防火涂料;耐火;消防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钢结构建筑因其结构美观、施工快捷、抗震性及稳定性好等优点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各类大空间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中。虽然钢结构本身为不燃烧体,但其屈服应力和抗拉强度在600℃以上时急剧减少为原本的50%~60%,故其耐火极限仅为0.25h。《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划分的依据是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构件最低的耐火极限。未经防火保护的钢结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仅为四级,不能满足火灾情况下对建筑防火的要求。钢结构适用的体育馆、剧院等重要公共建筑,规范要求应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规范要求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而丙类的工业厂房,规范要求最低的耐火等级为三级。所以,钢结构建筑物必须对钢结构进行必要的防火保护,克服其材料实际应用中耐火性能的不足,达到规范对相应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对钢结构进行喷涂保护是目前最常用的提高耐火极限的方法。防火涂料本身的耐久性、安全性、测试方法等存在的问题和施工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建筑本身的安全,我国目前已发生多起钢结构建筑因防火涂料产品及施工不规范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倒塌,造成人员及财产重大损失的恶性案例,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钢结构的防火保护

钢结构的防火措施多种多样,过去曾采用浇铸混凝土外壳,用耐火砖等设置阻火屏障、用石膏板等不燃材料包覆或采用空心管材内部充水冷却等方法。现在更多的是采用喷涂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方法保护钢结构,由于这种措施防火隔热性能好,施工不受结构几何形体限制,一般不需要增加辅助设施,易于实施,还有一定的美观装饰作用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尽管钢结构具有许多优点,但钢材的常温热导率高达58.2W/(m•K),升温或遇火时热导率更高,因而传热迅速,遇火或遇热温度达到500℃左右时,其弹性模量、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均显著降低,应变急剧增大,致使其迅速扭曲变形,从而导致钢结构建筑物部分或全部塌陷破坏,此过程仅需0.25h(即钢材的耐火极限)。因此,钢结构耐火性差的致命缺点成为钢结构建筑物火灾的隐患。

2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防火原理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防火原理主要有以下3点:第一,涂层吸热后部分物质分解释放出的水蒸汽或其他不燃气体,起到消耗热量,降低火焰温度和燃烧速度,冲淡氧气的作用;第二,涂层对钢基材起屏蔽作用,使钢结构不至于直接暴露在火焰高温中;第三,涂层受热后形成炭化泡沫层,阻止了热量迅速向钢基材传递,推迟了钢基材强度的降低,从而提高了钢结构的耐火极限。

3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分类

目前,按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的分类,钢结构防火涂料根据其涂层的厚度和性能特点可分为:超薄型、薄涂型和厚型三类。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CB类)的涂层厚度不大于3mm,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B类)的涂层厚度为3-7mm,这两类涂料在火灾时能吸热膨胀发泡,形成泡沫状炭化隔热层,从而阻止热量向钢结构传递,延缓钢结构温升,起到防火保护作用。通常称这两种涂料为钢结构膨胀型防火涂料。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H类)的涂层厚度为7-45mm,它们呈现粒状面,密度较小,涂层受热不发泡,依靠其较低的导热率来延缓钢结构温升,起到防火保护作用,耐火极限可达0.5-3.0h,通常称这种涂料为钢结构防火隔热涂料。两类涂料具有不同的性能特点,分别适用于不同场合。所有钢结构防火涂料又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种使用类型。

4防火涂料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1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型存在的问题

4.1.1片面的追求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一般为溶剂型体系,由于具有饰性好、涂层薄,能有效降低工程总费用的特点,是目前市场上大力推广的品种。但是,由于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主要还是依靠配方中有机成分的物理化学反应起作用,任何影响涂料炭化膨胀性质的因素都将影响其最终的防火性能,很难保证在涂装较长时间后还能为构件提供2.0h以上的防火保护。

4.1.2工程设计中未明确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型

在大部分钢结构建筑工程的设计中,设计者往往是简单的注明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保护措施,不能详细的说明选用哪一种类型的钢结构防火涂料,造成在施工中单纯考虑价格、美观等问题,造成防火涂料选型不当的现象。

4.1.3选型时容易忽略建筑物的环境以及使用性质的要求

露天钢结构受到日晒雨淋,或高层建筑的顶层钢结构上部采用透光板时,阳光暴晒,环境条件较为苛刻,应选用室外型钢结构防火涂料。而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人们往往容易忽略这些环境的特点,把技术性能仅满足室内要求的涂料用于室外。

4.2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质量主要存在的问题

防火涂料是通过工程人员涂装施工成型于钢构件表面,才算完成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全过程。防火涂料的施工也是防火涂料二次生产的过程,如果施工不当也会影响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的质量。施工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技术力量不弱。二是忽视基材的表面清理,影响防火涂料的性能。三是施工前没有科学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四是追求外观效果和光洁度,对涂层进行打磨或者在防火涂料涂层外部涂刷普通装饰性涂料等,致使涂料的技术性能难以保证。五是防火涂料的竣工验收仅仅是依靠肉眼观察和涂层厚度的检测,缺乏严格的验收标准和检测手段。

4.3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刷后在耐久性存在的问题

无论哪一种防火涂料,其检测报告中给出的耐火极限都是其使用前的检验结果,而在防火涂料涂覆若干年后,防火涂料的防火性能是否依旧?目前,对各种类型的防火涂料在工程环境中的使用寿命缺乏科学的评价,防火涂料厂商在产品的说明中不能够提供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可使用的年限和更换周期。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使用都是抱着“一劳永逸”的态度。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耐久性研究已经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应当制定有关防火涂料耐久性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从而科学的判定更换或维修防火涂料的周期或年限。此外,防火涂料的维修也不是简单的重新涂刷,在旧防火涂料基层上重新涂刷,是否能够达到技术性能要求?重新刷新防火涂料尤其对是隐蔽工程其施工难度如何克服?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5如何对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使用加强监督管理

5.1加强对钢结构防火涂料选型的监督

5.1.1慎重选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要从严控制全钢结构建筑,特别是钢柱、钢梁、钢质楼板和钢质疏散楼梯在大型公共民用建筑中的运用。钢柱、钢楼板、钢质疏散楼梯等主要建筑构件应优先选用钢丝网片混凝土等防火保护材料,确实有困难的,可选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保护,慎重选用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严格控制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用。高层建筑钢结构及多层钢结构厂房,不宜使用薄涂型和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5.1.2室外不宜使用膨胀型防火涂料

膨胀型防火涂料起先用于木结构,由于用于室外耐候性差,易老化、起皮,在潮湿、腐蚀环境中膨胀的可靠性问题,以及在高温火焰烧烤发泡过程中,树脂分解产生浓烟和有毒气体等,因此若无特殊措施,在隧道、室外以及经常有人停留的建筑内,不宜使用膨胀型防火涂料。核能、电力、石化及化工等行业的工程应当主要以厚型防火涂料为主。

5.1.3根据建筑部位和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涂料

涂料型号必须经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消防部门审定。建筑物中的隐藏钢结构,对涂层的外观质量要求不高,应尽量采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钢网架,钢屋架及屋顶承重结构,当规范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在1.5h以下时,可选用薄涂型或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耐火极限要求超过2.0h时,应选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5.2加强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的监管

5.2.1对施工单位资质的监管

钢结构防火喷涂保护应由经过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专业施工队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和产品选型等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涂料的理化性能可按照工程需要在工程进行前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检。对膨胀型防火涂料在施工中应当选择不同部位测试发泡性能。

5.2.2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基材表层严格把关

防火涂料的基材表面清理应作为一道工序严格检查。清除尘土、铁屑、铁锈、油脂以及其他妨碍黏附的物质,并做好基材的防锈处理。防火涂料中的底层和面层涂料应相应配套,底层涂料不得锈蚀钢材。

5.2.3重点加强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的检查

涂层厚度应达到设计值,其节点部位宜作加厚处理。喷涂场地要求、构件表面处理、接缝填补、涂料配制、喷涂遍数、质量控制与验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的规定。涂层厚度应边施工边检查(用测厚仪测定)。涂层若裂缝普遍且宽度较大,应研究和分析工艺是否正确,涂料的配合比是否合理。

5.3对钢结构的消防验收应严格把关

5.3.1应对钢结构防火涂料及其施工过程有关资料进行严格把关

在对钢结构建筑进行消防验收时,为了能够准确了解掌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型、特性以及施工工艺情况,应该收集以下资料:(1)防火涂料国家检测机构的耐火极限检测报告和理化性能检测报告,防火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方的产品合格证;(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意见书;(3)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4)竣工后的完工报告单及自检报告;(5)防火涂料的用量采购单;(6)防火涂料涂层边施工边检查记录。

5.3.2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验收前必须经过中介专业机构的检测

应将钢结构防火涂料纳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标准》等技术标准中,所有涂刷室内、外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建筑竣工验收前,必须具备中介检测机构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合格报告。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和验收的依据主要有: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50205-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CECS24《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钢结构防火涂料耐火极限测定方法,应当根据环境及受火类型确定,如:石油化工企业使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其耐火极限的试验应当以烃类火的升温曲线来测定,才更接近实际。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篇9

关键词:大型商业建筑;消防设计;安全疏散

一、现代商业建筑的特点

现代综合性商业建筑已经发展成为集吃、穿、游、购、娱于一体的商业建筑。所以,规模大师现代综合性商业建筑的一个明显特征,现代综合性商业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的内部空间大,除此之外还配有较大的停车场。综合性商业建筑的内部是由众多的店铺和商业走廊组成的,是一个商业集合体。综合性商业建筑另一个显著的特征是上面提到的作用和功能齐全,集吃、穿、游、购、娱于一体。这种类型的综合性商业建筑的模式逐渐拓展到我国一些规模较大的超市中,比如万客隆、家乐福、好又多等等,这些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商业建筑多是以连锁的形式在我国进行推广。

二、现代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的难点

1、现代商业建筑中可燃物品多,火灾载荷大

由于营业区域,特别是大型超市和百货区通常直接放置有大量商品,如服装、家电、家具、建材等,仓储区域与营业区域的边界趋于淡化和混合,加之豪华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如实木、泡沫、塑料、布艺等)、各店铺之间的隔断墙和其内部的家私和装饰等多为易燃物品,因此,现代商业建筑中单位面积上可燃物品种类和数量丰富,火灾载荷通常较大。

2、现代商业建筑交通组织复杂

一般来讲,大型综合性购物消费中心建筑体量大,无论在垂直方向还是水平方向上交通组织都很复杂。同时,为了满足不同消费内容的集中,商场内部通常被划分为多个功能区,这使得现代商业建筑内部的交通组织设计难度增大,设计方案容易与现行规范冲突。此外,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理念驱使下,一些商场通过减少疏散通道宽度和数量等手段,换取更多可用于租售的店铺面积,从而使现代商业建筑交通组织方式更加复杂。

3、现代商业建筑失火后火势蔓延快,烟气毒性大

中庭空间和共享空间的设计虽然有利于提升顾客的消费体验,但是它与“防烟分隔、防火分区”的布置方式是矛盾的,因此大大增加了消防设计的难度,降低了建筑防火的安全性,商场一旦失火,火势很容易蔓延到整个建筑物内。此外,商场装修所用的建材和所售商品,在失火后,很容易分解形成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三、现代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与安全疏散分析

1、工程概况

大型商业建筑集商业、超市、影院、KTV、餐饮、公寓于一体。场地位于坡地,西南高,西北低,高差相差5.4m。利用高差,地下室设置了超市,并于地块南部做夹层用于停车;在地下室上部,多层商业部分位地块北部,共四层;高层公寓位于地块南部,公寓裙房为两层商业,上部为两栋28层单元式公寓楼,公寓北侧道路与多层商业二层直接相通。

2、防火与安全疏散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将北侧设计为超市、商业。超市依据规范按地下商业2000m2,每个分区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入口,通过多部楼梯向地面疏散;商业共设置主要出入口三个,其中两个临北侧城市道路设置,另一个设于南侧商业二层与公寓楼间疏散道路上,首层直接对外疏散,二层一部分直接向南侧商业二层与公寓楼间疏散道路疏散,其余部分通过楼梯向周边道路疏散。3-4层通过向周边道路疏散。南侧为紧邻建造的公寓,公寓一层商业与购物中心二层在同一标高,公寓裙房通过楼梯向周边道路疏散,公寓在公寓裙房一层分别向东、南、西三个方向疏散。

3、防火分区划分

大型商业中心的消防设计中,防火分区是其防火设计的重要环节,防火分区能够在火灾发生之后,将火灾控制的一定的范围之内,从而防止火灾的蔓延。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建设的性质、层数特点以及耐火等级,从而合理的设计防火分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分区设计进行比较的话商业建筑的防火区域的划分是更加复杂的,这主要就是因为商业建筑自身功能的原因,不同的功能防火分区的面积要求也不一样。商业建筑在进行防火分区的划分的时需要尽可能的保证空间的开阔,并且需要保证各个分区之间需要进行相互的连通,划分出来的小区域也能够自由的进行分隔以及租售。所以说商业建筑在进行防火区域的划分的时候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也就更加的复杂。防火分区的合理划分可以给商家带来更多的可租赁或出售空间。

4、设计要点

4.1疏散设计

4.1.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见表1

4.1.2根据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人的净宽度,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地上一、二层换算系数为0.65;地上三层0.75;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1.00;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10m的地下建筑0.75;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10m的地下建筑1.00。

4.1.3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考虑到现时商业已不同于以往,店中店形式的商场越来越多,开放式展示日益流行,展示货架所占用的空间及面积也越多,同时商场较以往更讲究购物环境的舒适,商场为营造更好购物环境,用于提高舒适购物体验的空间的面积也加大。故折算面积取上限50%。按此计算一层商场疏散宽度为9970×0.5×0.85×0.65/100=27.6m,一层北侧直接对外疏散门总宽度21.0m,东侧直接对外疏散门总宽度11.6m,西侧疏散门直接对外总宽度8.4m,南侧则通过与二层联通的楼梯向上由二层南侧的门疏散,完全满足疏散要求。依据规范,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营业厅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且设置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则商场的疏散距离为30×1.25=37.5m。只需在商场中部适当位置再设两部楼梯即满足规范要求。在本项目中,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多标高设置直接对外疏散口,高效疏散的同时,减少了楼梯数量,为业主创造了更大经济价值。

4.2防烟与排烟设施设置

结合本工程实际特点,根据规范规定本工程防烟分区未大于500m2,对营业厅部分在每个防火分区内进行了防烟分区划分,设置挡烟垂壁,降有效抑制顶棚射流现象,使烟气比较集中、温度较高,烟层增厚,并形成一定压力差,有利于提高排烟效果。同时对自然部分不利的区域进行机械补风,以便组织气流,使烟气尽快并畅通地被排除。对疏散楼梯则按防烟楼梯间考虑,设置了加压送风系统,保证了疏散楼梯间的正压,有效抑制火灾时烟气蔓延至楼梯间,保证了人员安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商业综合体建筑的消防设计的复杂性要求设计本身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的火灾特点,结合具体工程、当地的地理环境条件、人文背景、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消防施救能力等实际情况进行防火设计。适当利用消防性能化设计,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和措施,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合理协调消防与投入的关系,努力追求和实现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消防安全水平与经济高效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张树平.建筑防火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6.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篇10

主要从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低规)、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上海地方规范DGJ08-88-2006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对防烟的理解。

1.1应设置防烟设施的部位

低规(GB50016-2006):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高规(GB50045-95):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规程(DGJ08-88-2006):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

上述规范防烟措施采用自然防烟与机械防烟两种方式,针对规范重点谈自然防烟的不同处与机械正压送风的计算不同之处。

1.2可采用自然防烟设施部位

1)低规(GB50016-2006):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a.应满足9.2.2要求;b.当防烟楼梯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c.前室或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符合9.2.2要求可开启外窗);消防电梯前室(满足9.2.2要求);合用前室(满足9.2.2要求);封闭避难层(间)(无);消防电梯井设有机械加压送风(无);地下室封闭楼梯间(无)。

2)高规GB50045-95: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a.应满足8.2.2要求;b.当防烟楼梯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c.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符合8.2.2要求可开启外窗);消防电梯前室(满足8.2.2要求);合用前室(满足8.2.2要求);封闭避难层(间)(无);消防电梯井设有机械加压送风(无);地下室封闭楼梯间(无)。

3)规程DGJ08-88-2006: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a.当防烟楼梯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b.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符合3.2要求可开启外窗;c.应满足3.2要求);消防电梯前室(满足3.2要求);合用前室(满足3.2要求);封闭避难层(间)(满足3.2要求)消防电梯井设有机械加压送风(消防电梯前室可不设防烟设置);地下室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首层有直接开向室外的门,面积不小于1.2m。

1.3必须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部位

1)低规GB50016-2006: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和前室(防烟楼梯间设);建筑高度超过50m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无)。

2)高规GB50045-95: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和前室(防烟楼梯间设);建筑高度超过50m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必须设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3)规程DGJ08-88-2006: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防烟楼梯间与合用前室);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防烟楼梯间与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和前室(防烟楼梯间设);建筑高度超过50m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必须设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2关于防烟设计中某些问题的看法

1)笔者在设计过程中发现,《高规》《低规》和《规程》中都对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在前室、合用前室和防烟楼梯间的压力梯度有相同的要求,即“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应为40Pa~50Pa,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压应为25Pa~30Pa”。笔者认为“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时,其楼梯间也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更加合理。

2)以往的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往往是按一个系统来设置的,楼梯间的风口为常开风口,当楼梯间全部贯通时没问题,整个楼梯筒可看作为一个静压筒,机械加压送风通过这个静压筒保持整个楼梯间为正压值,当地下室也需要机械加压送风时,还当作一个系统来送时出现这几方面问题:a.地面以上的机械加压送风量不够(被地下部分分掉了一部分),楼梯间的正压值很难保持;b.地下部分按规范的要求满足不了最小送风量的要求,楼梯间的正压值根本不能保证。为解决该问题,笔者认为在设计中可以设置如下:当地下部分楼梯间也需要机械加压送风时,把楼梯间的正压送风口由常开风口改为常闭风口,当地上部分着火时开启地上部分的风口,地下着火时开启地下部分的风口,用一个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完成两个加压送风系统的功能要求。

3)对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的计算来讲《高规》《低规》和《规程》对楼梯间的门开启的数量是一致的,而对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的计算来讲《高规》《低规》对前室的门开启的数量是一致的,《规程》明确只开一层(着火层)。即当前室机械加压送风时,按《高规》《低规》的要求前室的送风口分别开启着火层与其他层(20层以下n=2,20层以上n=3),按《规程》要求前室的送风口只开着火层(常闭阀门n=1)。这是《高规》《低规》和《规程》不同之一。《高规》《低规》机械加压送风的量计算均采用压差法和风速法两种方法,没加入阀门漏风与保持正压这两部分的风量,《规程》要求把这两部分计入到机械加压送风量中。这是《高规》《低规》和《规程》不同之二。

4)这三本规范都是把前室与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按独立的系统来计算的,在着火时人员是从前室进入楼梯间的,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是从楼梯间通过开启的门进入到前室,对前室来讲这部分多出的风量没被计入前室的总风量内,是否该计规范都没提出。

3相关规范中对排烟的规定

1)根据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低规)中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的部位有:a.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b.中庭。c.设置在一、二、三且面积大于200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d.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e.其他建筑中地上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低规》中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当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2)根据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a.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b.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c.高层建筑的中庭。d.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高规》中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机械排烟设施:a.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b.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c.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d.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3)根据上海地方规范DGJ08-88-2006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中规定,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a.公共建筑的中庭、大堂。b.商场、餐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大空间办公室。c.设有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旅馆的走道。d.办公室、人员集中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及走道。e.地下建筑的办公室和可燃物品储藏室。f.汽车库。g.舞台、演播室。下列部位可不设排烟设施:a.除旅馆外,走道的装修采用不燃材料,且室内设有符合要求的排烟设施或房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20m的走道。b.走道或回廊设有排烟设施,建筑中单元的建筑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c.当室内和走道设有符合要求的排烟设施时,无可燃物或可燃物较少的独立防烟分区的中庭、大堂。d.机电用房。e.机械立体汽车库及建筑面积小于2000m2的单层汽车库。

4关于排烟设计中某些问题的看法

1)经过修订的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烟排烟”章节的增加使得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许多具体情况下变得有据可依。例如,笔者在2006年年初上海江桥沃尔玛超市施工图设计时就碰到这样的疑惑。该建筑为三层,一层为商铺,二,三层为沃尔玛超市,层高分别为5.1m,5.6m,5.6m。每层面积大约8000m2。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第4.1.2中“公共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面积大于300m2的地上房间应设排烟设施”和上海《规程》第4.1.1.4条“商场、餐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集中且可燃物较多的活动场所应设排烟设施”,且按美国沃尔玛公司总部的要求规定:商场外墙不允许设置可开启的门、窗和孔洞,因此,必须设置机械排烟系统。但由于06版《低规》还未,对于多层民用建筑防烟分区面积大小的划分没有依据,建筑专业将每层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约4000m2,如果将一个防火分区视为一个防烟分区的话,那么排烟量将为4000×60=240000m3/h,显然这是不合理的。笔者当时就借鉴《高规》中关于防烟分区面积的规定,将一个4000m2的防火分区划分为若干个面积基本接近的,最大不超过500m2的防烟分区。这样一来,负责4000m2防火分区的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就为500×120=60000m3/h。而后不久的06版《低规》第9.4.2条正是将多层民用建筑防烟分区的面积推荐在500m2。

2)现行《高规》和《低规》的条文说明都对走道的排烟面积给予了详细说明:“走道的排烟面积即为走道的地面积与连通走道的无窗房间或设有固定窗的房间面积之和,不包括有开启外窗的房间面积”,设计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共建筑地下层,无窗房间不需设排烟设施,但内走道长度却大于20m,若按规范对内走道进行排烟,排烟面积则还应计入房间面积,实际上等于对整个地下室进行排烟,这时排烟量往往是很大的。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排烟量按《规程》保证清晰高度要求提出的最小排烟量与按走道面积计算得出的排烟量二者取大值比较合适。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篇11

关键词:柳州地王;超限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分区;转输水箱

Abstract:thispaperintroducestheliuzhoudiwangbuildingoverrunseniorprojectthefirewatersystemdesignofthekeyanddifficultpoint,includingthechoiceoftheformofsystem,thedeterminationofdivision,thepool(box)volumecalculationofthecontentsuchaslinedetailedanalysis.Summedupthefirewatersystemdesignofthiskindofprojectdifficultpointforsimilarprojectprovidesafeasibledesignideas.

Keywords:liuzhouroyal;Overrunhighrise;firewater-supply;Systemdivision;Turnlosewatertank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柳州地王国际财富中心为1栋超限高层综合建筑,总建筑高度303m,总建筑面积644802.60m2。其中地上72+1层,地下3层。地下为停车库、设备房及人防区;地上1-7层为酒店配套(餐饮、健身、会议、宴会厅)等用房。7层、23层、39层、55层为避难及设备层,8-22层为酒店客房(配备有297间客房),24-67层为办公部分,68~71层为云顶餐厅,72、72+层为办公。

2项目重点和难点

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1.0.5款规定:“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本次设计的项目即在此列,规范对此类超限高层建筑的消防,生活给水系统的形式并未做相关规定,需设计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计,这也是本次设计的重点和难点。

下文将分条讲述本项目消防给水设计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和解决思路。

3消防给水系统设计

经过项目组成员的讨论,决定把本项目的消防系统的设计思路简化。即把高度为300m左右的超限高建筑(超出前文所述规范要求)由39层避难设层分割为两个高度在150m左右的普通超限高层建筑,在39层避难层内设置一个消防转输水箱来衔接两个分区的消防给水系统,如此一来本项目的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思路就非常清晰。

3.1消防水池容积的计算

本项目的消防系统用水量系统如表一所示。因大空间智能灭火系统的用水属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一个子项,所以室内消防水池的总容积V=324+432+108=540m3,根据规范要求,在地下室消防泵房内设置两座有效容积为270m3的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

表一:各消防系统用水量

系统类别用水量

(L/S)火灾延续时间

(H)设置部位消防水量

(m3)

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303室外324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403室内43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1室内108

大空间智能灭火101中庭36

3.2消防给水系统形式的确定

国内同类项目的设计的消防给水系统按管道压力状态可分为串联型临时高压和串联稳高压,两者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消防水池的位置。前者的消防水池一般位于系统低点(比如地下室),典型实例如“京基金融中心”,平时靠位于屋顶的高位消防稳压水池(箱)来维持建筑内最不利点的消防压力要求,到火灾时通过多种途径启动消防转输水泵和各分区的消防加压泵来满足火灾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而后者的消防水池则直接位于建筑最顶部,典型实例如“广州珠江新城西塔”,这种消防系统无论是平时还是工作状态,均处于工作压力状态,无需水泵加压,这种系统更为安全可靠,条件允许时应优先采取此种方案。

在本项目的方案评审过程中,由于建筑和结构条件方面的制约,我们最终选择了第一种方案即串联型临时高压系统。图1为本项目最终定稿的消火栓系统图。

图1:消火栓系统示意图

3.3消防给水系统的分区的确定

根据《高规》7.4.6.5条:如果消火栓口的静水压力大于1MPa,应进行分区给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承压一般在1.2MPa,超过此压力值也应进行分区给水。为保证13m充实水柱,栓口压力一般需0.20~0.25MPa,另据“自喷”8.0.5条:轻、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因此系统分区界限为80m,考虑到诸多因素对系统各部位压力不均匀的影响,系统分区的基数以60m左右为宜,同时也要考虑建筑物的具体高度,且消火栓与喷淋系统的分区宜一致。

综合前文所述的简化思路,我们最终得出本项目的消防系统分区方案。消火栓及喷淋系统竖向均按4个供水分区设计,地下3层~7层为低(Ⅰ)区、8层~23层为低(Ⅱ)区、24层~39层为低(Ⅲ)区、40层~55层为高(Ⅰ)区,56层~屋面为高(Ⅱ)区。39层设备层设消防转输水箱,有效容积126m3。消火栓及喷淋均采用恒压切线泵,低区加压泵和消防转输泵设于-3层;高区加压泵设于39层;2,屋面设消防稳压泵房,各层消火栓及喷淋分区一致。

3.4消防给水系统减压形式的确定

研究其他同类项目发现:消防系统分区可通过设置减压水箱或减压阀来实现。减压水箱的优点是减压可靠,有利于串联水泵吸水,但占地较大且易产生噪声,投资也较大;减压阀系统简单,省地方,投资较小,但失效时会引起串压,危害其他分区的管道。

通过技术和经济性的比较,项目组最终确定采用减压阀减压,但为了避免减压阀失效带来的影响,消防系统上使用的所有减压阀均设置备用,不得设置旁通管,且减压阀减压比例不超过3:1,若减压比例超过此致,则应串联多个减压阀来实现。

各分区内的超压部分的消火栓则采用孔板减压,孔板的孔板的设计原则为保证孔板后压力不小于保证消火栓充实水柱的栓口压力。

3.5消防给水系统的管材的确定

消防系统的管材与消防系统分区的压力等级对应。除消火栓泵出口至低区减压阀及消火栓(喷淋)泵出口至高区消火栓(喷淋)环管底部的管道,采用加厚内外镀锌焊接钢管;其余管道均采用普通热镀锌管,丝扣、卡箍、法兰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连接处应二次镀锌。

3.6消防给水系统中间转输水箱容积的确定

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年)中规定:“采用水泵转输串联时,中间转输水箱同时起着上区输水泵的吸水池和本区消防给水屋顶水箱的作用,其储水容积按15~30min的消防设计水量经计算确定,并不宜小于60m3。”

本项目中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自动喷水用水量为30L/s,则中间转输水箱的容积=(40+30)×10×60+(40+30)×5×60=63000(L),其中10min水量为本区屋顶消防水箱的水量,5min为上区水泵吸水池的水量。经过考虑,本项目的消防转输水箱容积最终确定为90m3.

4结语

本文就柳州地王超限高层项目的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希望为各位给排水同行在今后的250m以上的超限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提供一个简洁明了的思路,也期待各位同行提出宝贵意见,切磋交流。

参考文献:

[1]GB50015—2003(2009年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S].

[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上][J].

[3]梁志君.广州珠江新城西塔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探讨[J].广州建筑,200806

超高层建筑防火要求范文篇12

关键词:超高层;高低压配电;矿物绝缘;电缆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监控报警

中图分类号:TM4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2-0052-02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更新,与之相应的各地的超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如广州市的珠江新城就拥有多幢的超高层建筑,现已投入使用,后续也将要不断建设新增。超高层建筑相对于普通的高层建筑而言,层数较多,供应电能的可靠与否以及消防安全等要求也较高,因此,超高层建筑需要的建设用的资金投入大,需要的处于运行状态的设备也比较多,所以,其设计的复杂程度也比一般高层建筑要高很多。

1某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以下简称A项目)地处广东省茂名市,为一座超高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设三层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房;首~三层裙楼主要为商业,裙楼四层为屋顶花园及架空层;五层以上分为A、B、C、D四栋塔楼,均为超高层建筑,其中,A栋为酒店,B、C、D楼均为住宅,最高的A栋屋顶标高为129.85米。

2供配电系统

2.1负荷等级及供电电源

根据现在国家规范的要求来说,A项目中需要按一级的负荷要求供应电能的有应急照明、客梯电力、电话机房、保安和排污水泵等用电设备,还有其他的用电设备,如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和消控中心等消防用电设备。

10kV的电压等级是供电电源一般采用的电压等级,并且往往由来自同一或不同变电站的两段不同母线引进10kV电源。两路电源同时供电,分列运行,每路电源均应能承担工程中全部用电负荷。为确保超高层建筑中消防等用电设备的可靠供电,A项目中以满足超高层建筑的高要求供电,为保证能对A项目超高层建筑持续、稳定、安全的供电,A项目又另外设置了一组柴油发电机以作为备用电源,增强消防等用电的可靠程度。

2.2变配电所的设置

由于A项目中的中央空调、水泵房等为主要的用电负载,但它们基本上都设置在地下,而另外的用电荷载比较大的用电器也都设置在离地面较近的一至三层楼中,除此之外,地上建筑物的高度最高达到129.85米,从变配电所引至屋顶需要用电的设备所需的输电费用仍是相对来说比较经济合理的,为使变压器能够足够近地靠近主要用电区域,本设计中将变配电所设在地下一层以方便运输电,同时将柴油发电机房设在变配电机房附近以方便漏电火灾时能够更好地维持供电。而对于那些高度较高的超高层建筑物,上部的避难层和屋顶相对于一般建筑物而言多了许多用电器,设置单个的变配电所不算太划算,所以可以考虑在屋顶再设置一个变配电所,与地下一层的变配电所同时运行,以达到配电要求

2.3高低压主结线设计

A项目10kV的高压主结线采用的是单母线分段的方式供电,而且不在中间部位设置母联,为达到供电要求两路的10kV电源同时供电,但不合在一起运行。

变压器分组设置,面对冬夏两季空调所占负荷较高,而春夏两季较低的问题,将设计中的部分荷载集中设置到一起,然后在春夏两季中,根据情况摘除部门负荷,以达到减少变压器损耗、节约电能的目的。低压主结线采用单母线分段的方式,在变压器低压的一边设置一个母联开关,变电所的两台变压器在平时的时候分开运行,互不干扰,当发生意外导致其中一台变压器故障时,就可摘除部分空调等季节性负载,闭合低压母联的开关,由另外一台变电器来为大楼中的一些应急消防设备提供持续供电。

3电缆电线选择

目前在我国的输电系统中,电缆电线的老化和过载使用的情况屡见不鲜,其导致的电气火灾也数不胜数。电缆电线中的可燃绝缘和护套材料不仅仅只是做火灾的助燃剂,它燃烧后所放出来的有毒气体也会危及到正在逃离火灾现场的人员或是正在阻止火势蔓延的消防人员的生命

安全。

对于一些重要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泵、消防电梯以及应急照明等在发生火灾时的应急设备,需要在火灾时持续稳定地工作,所以对这些设备供电的线路,必须足够安全以能够经受住火灾的考验。在超高层建筑中,消防主干线供电回路应选用矿物绝缘的防火电缆,消防支线则应选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型电缆做成的电线,以消除在火灾是用电线路被烧坏而无法持续供电的问题。另外,一般的动力设备和普通照明回路都套有电缆绝缘及护套,当发生火灾时,这些护套就会烧着,放出烟雾和有毒气体,因此在超高层建筑中应选用低烟无卤的环保电缆,以减少这些护套在火灾中被烧着而放出有毒气体,致使在火灾中逃离的人们难以逃出火灾现场。

4应急照明系统

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所等重要机房在火灾发生时起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些重要场所的值班照明应能在火灾发生时有至少能够达到3个小时的供电时间的电量;对于避难层中的应急照明来说,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显得尤为重要,所以火灾时应保持不少于1个小时的持续供电;疏散走道的地面水平照度按最低的1.0lx来考虑,也至少有不少于30分钟的供电时间;人员密集场所及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按最低的5.0lx来考虑,也至少有不少于30分钟的供电时间;其他的场所就按照平时供电的10%考虑。

各楼层的人流量较多的走道、拐角及出入口处均应设置火灾断电时的应急照明灯,并且这些应急照明灯均自带蓄电池,且不与普通照明线路共用一个线路,以防止火灾断电时不能及时发挥作用。应急照明电源一律采用双回路供电,并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切换,双回路电源中的第二电源取自由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的应急用母线。应急用照明灯在无危险情况时采取就近控制,当火灾发生时,转到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控制并点亮。

5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

根据规范GB50016-98和GB50054-95(2005年版)的有关要求,超高层建筑属于特级保护对象,应按照特级保护对象的要求在除泳池、溜冰场及卫生间外的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于A项目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议应采取在控制中心报警的方式。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火灾时必要的消防控制设备以及火灾事故广播预警设备,根据需要,将火灾时所要用到的消防控制模块、消火栓按钮等设置为编码型,以方便在发生火灾时,报警控制器能够根据接收到的报警信号来程序性地发出指令,启动应急消防设备。

A项目消防设计中,根据A项目所特有的消防特点,在地下停车场、厨房等地设置感温探测器,以及时消除明火火灾,在主要的出入口以及人流量大的各种用房和走道等处设置感烟探测器,同样也为防止明火火灾发生,除此之外,在各个预防火灾的分区里,都设置一定数量的手动报警器按钮,并在手动报警器按钮和各避难层每隔20米设置转为消防使用的专用电话插口。根据防灾规范的要求,在防灾控制中心,应设置外线报警电话,方便与外界联系,同时,在每层楼中,设置相当数量的广播喇叭,当发生火灾时,指挥人员便可借用这些广播喇叭来指导被困人员有秩序地逃离火灾现场。需注意的是:在消防控制室,必须能接收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等的反馈信息,并对其进行现场控制,以在保证控制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维持其正常运行。

6漏电火灾监控报警系统

漏电火灾监控报警系统是一种能在电气火灾发生之前将其探测出来的非常重要的设备。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漏电火灾监控报警系统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物内火灾危险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处,以此来防护电气火灾。故根据A项目在用电荷载以及用电线路的具体使用情况,应采用具有漏电火灾监控报警系统的二级保护模式,漏电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到每一个二级开关处。漏电火灾报警控制器设定漏电报警动作电流为300mA,切断漏电回路的时间不大于0.3秒。但对于类似消防、应急用电源、安全防控及不能够停电的场所等重要线路,应安装有纯报警式漏电报警器,具有采集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超过设定值时,只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在保证供电的持续性的同时,又不控制脱扣(不切断电源)。

7结语

超高层建筑所承载的人员量较大、楼层较高,因此对火灾等危急情况时消防等设施的持续供电要求较高,漏电火灾时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来疏散人群。由于超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和普通建筑有着不同的设计理念和特殊的关键性设计处理,电气设计师在工程设计中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准确地掌握这些新情况,并及时地解决这些新问题,对建筑电气设计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0-95)[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