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税收筹划范例(3篇)
私募基金的税收筹划范文
近日,国内第一只宏观策略对冲基金――梵基1号刚刚募集完成。该基金因为投资策略与国际市场上叱咤风云的量子基金和老虎基金趋同,被认为国内真正意义上的对冲基金。
自2010年4月国内正式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后,对冲基金即在国内资本市场获得了生存的土壤。随后,基金、券商和私募基金等国内各类资产管理机构纷纷试水对冲投资的操作。
相比之下,由于信托机构投资股指期货的具体政策尚未出台,被视为“对冲基金”雏形的国内私募基金无法通过信托“阳光化”参与股指期货。因此,部分有志于对冲基金的私募基金不得不曲线参与对冲投资,甚至打起政策的“球”。
近日,《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的相关政策,已在制定过程中,修改形成的第二稿目前已在讨论中,预计该政策两个月后将会对外。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阳光私募信托产品参与股指期货相关政策明朗后,私募基金将拥有合法和公开的平台,国内对冲基金将迎来一个爆发式增长时期。
私募绕道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上的阳光私募基金与海外对冲基金有着追求绝对收益的共性,并且具备相似的费率结构,因此其被视为真正意义上对冲基金的“雏形”。
但中国本土的第一只对冲基金并没有诞生在阳光私募基金业内。2010年9月,国投瑞银在“一对多”专户产品中加入股指期货投资,拉开了基金产品参与股指期货市场的序幕,基金中的对冲基金由此亮相。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近期,国内排名前五的公司也先后与销售渠道进行了沟通,拟通过专户理财平台发行采用中性策略的对冲基金。其中,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已经于2月24日获批发行国内基金业的首只“一对多”对冲产品。
券商方面,第一创业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也已经分别推出了通过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的理财产品。国泰君安的“君享量化”集合理财产品甚至被业内冠以“中国本土首只对冲基金”的称号。
反观私募行业,虽然自股指期货开通之日起,一些有志于对冲基金的私募机构就已经在利用自己的账户试验对冲操作。但由于信托机构投资股指期货的政策一直没有推出,所以至今信托阳光私募仍然无法推出自己的“阳光化”对冲基金。
在此情况下,深圳和上海已经有不少私募机构开始绕道“合伙制”做对冲基金。
上海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基金经理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早在2005年前后,他的团队已经设计出了利用期现货套利的投资模型。股指期货推出后,他们就一直在用个人账户和自有资金“练手”,目前收益已经接近30%。
感觉试验成功后,近期他们已经在筹备募集自己的第一只对冲基金。但由于信托投资股指期货还没有放开,所以他们只能先利用合伙制模式做这只基金。合伙制基金可以开设一般法人账户,需准备的材料和流程也较为简单,且可以从事套保、套利、投机多种交易。
相比阳光私募基金“信托份额”转让时无需缴付相应税收,合伙制基金出资人将面临约20%个人所得税的缴付义务。
对此,上述私募基金经理表示,有限合伙肯定要考虑税负问题,他们在尽最大可能合理避税。
他说:“其实当前有很多可以避税的做法,而且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投资我们公司的客户基本上都投资过PE(私募股权投资)。所以他们都清楚这些避税手法。因为合理避税是可以做到的,虽然手法有点打球,但经得起检查。所以税负问题并没有影响我们募资。”
他同时表示,合伙制私募基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公司,只是利用公司的形式来做二级市场操作。在当前新《基金法》的讨论稿中,已经提到了用有限合伙做纯粹二级市场操作应该享受免税的问题。
“我们这只对冲基金的封闭期是一年,相比避税,我们当然更希望在真正发生税赋问题之前,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已经阳光化了。”该人士表示。
更多的私募基金则选择借用“信托产品份额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利用“信托+合伙制”模式来合理规避出资人20%的个人所得税。
这种模式即是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计划,向出资人募集资金,并以信托产品投资合伙制阳光私募,阳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团队则作为普通合伙人。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的分析,“信托+合伙制”模式事实上是基于信托和合伙制各自无法克服的不足,以及发挥各自的优势而产生的。这一模式还有助于解决有限合伙制阳光私募投资人数量与规模的限制问题。通过信托公司募资模式,合伙制阳光私募投资基金规模扩张将容易完成。
宏观策略登场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机构推出的对冲基金基本都采取偏保守型的“市场中性策略”。
所谓市场中性策略,即通过一系列模型选股和构建股票组合,超越指数取得稳定的超额收益;同时在股指期货上做空,以回避股市系统性风险。
与传统股票投资不同的是,市场中性策略可令产品独立于指数,牛熊市都能实现正收益。
然而,就在几乎所有国内资产管理机构都在试验以股指期货对冲股票投资风险的“市场中性策略”时,有过多年国际对冲基金管理经验的上海梵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巍,却在悄然尝试中国市场上第一只的宏观策略对冲基金――“梵基1号”。
虽同为对冲基金,但“市场中性策略”和“宏观策略”对冲基金的内涵却相去甚远,它的出现体现出中国对冲基金业的分化。
总体上讲,对冲基金的风格有保守和激进两种。其中,保守策略的目的就是平抑净值波动,其投资标的基本上是股票,并以股指期货、期权等做风险对冲;而激进型的对冲基金投机性则非常强,国际上的量子基金和老虎基金即属于此类。
二者之间的风险和收益水平也有着天壤之别:前者风险非常低,年化收益仅比固定收益产品略高,平均在10%或者更低;而后者则是在搏击高风险中的高收益。
宏观策略则属于“激进型”,其投资标的物涵盖股票、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利率产品等衍生产品。
目前上海梵基旗下已经管理了一只以美元计价的海外基金――梵晟宏观策略基金。自2010年12月1日成立至2011年2月底,该基金剔除所有费用和30%的业绩提成后,获得28.78%的收益。相比国泰君安“君享量化”预期10~15%的收益,显然要高出很多。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不少私募基金都已经在香港市场推出对冲基金。但这些基金基本都是做港股投资,并以香港市场的期权和牛熊证做对冲。而梵晟宏观策略基金则是以衍生品投资为主,其中银行利率产品、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的投资占了比较大的比重。
梵基1号亦是如此。其投资标的为股票、商品期货和除了远期外汇期权之外的所有衍生品,股票投资占比很小。
“事实上,国内已经具备了很多衍生品了。只是因为会用的人不多,所以参与者少。”上海梵基副总裁牟慧玲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张巍看来,国内投资人往往专注于A股,但A股市场对于宏观环境变动的反应往往相对滞后。而利率互换、外汇期权等在海外对冲基金看来非常常见的交易品种,在国内市场仍缺乏广泛的参与者和有经验的交易对手。
梵基1号的另一个创新,是该基金没有走信托账户,而是选择了与招商证券合作。
“因为信托做不了这么多交易品种,所以采用了有限合伙方式。”牟慧玲告诉记者,与招商证券的合作,一方面是梵基要用招商证券做自己的证券和期货平台,更重要的是要引入招商证券作为自己的清算中心,这在国内是一个首创。
在海外市场,对冲基金的一个明显特征是需要有一个第三方的净值估算机构。国际上通行的方式是由大型投行提供这一服务,为对冲基金等提供第三方估值清算服务也是国际上大投行的主要服务之一。但目前国内券商中没有任何一家开展这项业务。
“所以梵基1号与招商证券合作,对于彼此都是具有开创性的。”牟慧玲表示,以前传统意义上的清算中心,对于券商而言是内部的后台机构。但从这个业务开始,他将成为券商的一个部门,变成一个盈利业务。这直接与国际券商业务接轨,因此借助梵基1号招商证券也首开了国内券商第三方估值清算业务的先河。
行业短板
在中国市场上,对冲基金行业发展面对的现实是,中国富有阶层对于对冲基金的态度非常开放,很有热情。但国内真正具备对冲基金管理能力的专业机构和人才却非常少。
“从全行业看,人才确实是制约我国对冲基金发展的最大瓶颈。”好买基金一位私募研究员告诉记者。
“准确地说不只是这类人才短缺,而是国内几乎没有这种人才。”牟慧玲说,对冲基金交易员不仅要懂得股票、商品期货、股指期货,甚至更高等级的衍生品操作,还要充分参与过国内外市场,并且至少要有多年的实战经验。
她告诉记者,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上海梵基对此类人才需求非常强烈。目前,除直接在华尔街招聘“老外”之外,在国内,更倾向于干脆招聘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从“一张白纸”培养起。
而据记者了解,国内不少公募基金也是从华尔街招募“海归”来组建量化投资团队的。
但事实上,欠缺技术和经验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关键的是意识问题。
上述研究员表示,目前,国内多数私募机构习惯做传统业务,既然传统业务也能赚钱,就没有必要去做并不熟悉的东西。当前规模比较大的私募机构也没有积极的人才招募和培养行动。
“但无论如何,对冲基金到年底都不会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以阳光私募为例,3年前中国的阳光私募基金还寥寥无几,现在已经超过700只了。对冲基金也会以这样的速度来发展。”牟慧玲表示。
据易方达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刘震预测,未来3-5年时间内,中国对冲基金的资产规模可能会达到3000-4000亿元,而2010年中国整个公募基金业的资产管理规模为2.4万亿元。
名词解释
私募基金的税收筹划范文
举办到第八年的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ChinaPrivateFoundationForum)“不会”再有下一届了。
消失的不是载体,而是名称。今年9月生效的慈善法规定,今后成立满两年的基金会,即可申请向公众募捐的资格,而这一权利原本为公募基金会、各级慈善会、红十字会所独有。
“非公募基金会”的表述没有出现在新修订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这也宣告了这一类基金会在法律意义上的淡出。资深公益界人士、上述论坛的第一届轮值主席徐永光有些不舍,他设想,能否把“Private”(私有)转为“Public”(公开),从而保留下“CPFF”这个英文缩写名称。
闸门松开,公募权不再是“特权”,更公平的竞争将推动慈善公益组织优胜劣汰的进程。
对于中国目前拥有的3500余家非公募基金会来说,未来是否要从向企业或特定人群定向募捐,转为向公众募捐,取决于各家基金会自身意愿,一旦决定转型,它们将面临更多机会与挑战。打破人为界限
由非公募转公募,三年前的刘正琛经历了一遭。他创立的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致力于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救助,最初脱胎于一个校园社团,2009年获得了非公募基金会的身份。
“找钱”的话题伴随着新阳光的一路发展。学生时代的刘正琛在校园内组织义卖、义演,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合作,成立专项基金。在获得非公募基金会的身份后,新阳光的主要资金来自企业资助。
刘正琛清楚,新阳光需要面向公众筹款,特别是能理解大病对人的影响的公众。普通人往往不甚了解白血病等癌症会给一个家庭带去怎样的影响,但患者的家人和朋友感同身受,也更认可公益机构的作用,“这些人隐藏在茫茫人海中,有了公募资格才能触及他们。”
2011年,新阳光和另外两家北京的非公募基金会向当地民政局提交申请,希望获得公募资质,但被“资金规模要超过1000万”等要求挡了回来。
再次准备后,2013年9月,刘正琛接过了公募基金会的证书。与新阳光慈善基金会类似,陆续还有一些民间基金会获得了公募基金会的身份,但仅仅是个例。
对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的区分最初来自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前者能向社会公众公开募捐,审批更严格,也承担着更多的信息披露义务;后者主要由特定的群体出资发起,在小范围内定向筹款。
作出此种区分的理由则是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同时限制公募基金会的数量,防止募捐中出现不良竞争和不规范行为。
这种管理方式下,原有的公募基金会大多有官办背景,在人事管理、资源筹集、组织运作等方面带有很深的“行政化”烙印,公募权也随之染上垄断色彩。
根据《2012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的数据,这一年中国社会捐赠总额为817亿人元民币,60%被红十字会、慈善会、事业单位等有官方背景的机构获得。
慈善组织行政化运作的弊端逐渐显现。一些民政部门也希望优秀的非公募基金能转为公募性质。同时,有些企业瞄准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会捐赠,承接政府的项目,基金会、政府、企业三者由此形成利益三角。
刚生效的慈善法不再区分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规定新成立的基金会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等特定对象范围内开展定向募捐;成立满两年后可以依法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这意味着未来所有的慈善组织都有可能获得公开募捐资格。
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颁布之后,非公募基金会蓬勃生长,慈善法实施之后它们的处境则会变得难以预料。“未来非公募基金会是否会萎缩,还是找到新的发展路径?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说。转型?还是不转?
获得公募资格,对各个非公募基金会来说将是一次不小的改变,不仅在于财产来源的转变,更在于内部治理结构需要调整。
今年3月,一名法律专家提醒安利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彭翔,“像你们这样需要筹款的非公募基金会,或许转公募更合适。”
除了安利公司每年的捐赠,安利公益基金会筹款的大部分来自营销伙伴,同时还和公募基金会合作成立了多个专项基金,间接公募,相对于其他企业基金会更接近公众。
让彭翔犹豫的是,《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其中可能涉及基金会的理事会结构调整,转公募或需增加来自社会各界的理事,并超过三分之二,短期内让更多社会人士了解基金会、愿意承担理事责任恐有困难,当前也没有从企业基金会转为公募基金会的先例。
与之类似,在慈善法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在支出、信息披露等方面将受更严格的约束。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收入或前三年平均收入的70%,但过去的非公募基金会,每年支出只需高于上年基金余额的8%。
对于公募的项目,募捐或执行周期若超过半年,基金会至少需要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或项目实施情况。而对于定向募捐的项目,慈善法只提出“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
也因此,尽管认同打破公募、非公募的界限有利于慈善组织的竞争,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还是更愿意让基金会保留非公募的形态,做成一个接近家族性的私人基金会。在资金充裕的条件下,保留非公募的形态往往容易体现捐赠者的意图,比如说理事会当前想探索的公益国际化的路线。
公募权带来的不只是机遇,更多是挑战。基金会若试图转型,远不只是遵循法律规定那么简单。
2014年转为公募身份后,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增加了两名新理事,分别来自公共媒体传播和大数据领域,基金会内部的IT系统多次迭代,以提高信息公开、内部治理的能力。
新阳光慈善基金会获得公募权的第一年,由于主要捐赠企业效益不佳等原因,筹资额下降了。刘正琛坦言,新阳光还没有及时调整战略,建立公募能力。公募意味着面向社会公众,需要推广、社交媒体营销,这些能力是非公募基金会的短板。
在网络募捐兴起的2015年,新阳光的全年筹资达到3600万元,是上年的三倍,其中约1600万元来自网络平台,非互联网募捐也比过去高很多。
光鲜的背后是代价。刘正琛的2015年有120多天都在出差中度过。他的体会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上的募捐,意味着生活和工作没有了界限。在非公募时期,基金会不需太多专职人员。2015年以来,新阳光增加了20多个工作人员,其中有一半全职为基金会的病床学校项目服务。
一些业内人士认同,获得公募资格的同时,必将付出更多精力应对公众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而非公募身份有利于基金会在擅长的慈善领域深耕。
彭翔说,偏隐性的社会问题,由非公募基金会的形式来推动解决,或许更具优势。“公开筹款有时靠的就是眼泪指数,比如救急、救贫、救助孤残等,容易理解,但公众不那么能感受到环保、文化艺术等事业的迫切性。”她认为,在企业基金会,三五年或者更久才能看到成效的项目更容易推行,基金会有条件按照自身的打算按部就班地推进。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李海也表示,有时必须突破人们眼睛所能看到的现象层面的内容。在公众筹款中把资金都给予眼泪指数更高的项目,并不是很好的解决方案。不公募也应得到更多支持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诸多社会组织崭露头角,这一年也被描述为“公益元年”。此后几年间,非公募基金会快速成长,2011年,数量首次超越公募基金会。截至2016年9月,非公募基金会数量达到3598家,占基金会总数的近七成。
虽然慈善法打通了非公募与公募基金会的人为界限,可以预见的是,一些基金会力图保留更多自,并不一定愿意申请获得公募权。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称,国内5000家基金会的规模还很小,家族基金会和社区基金会未来都可能得到发展。这些基金会不需要向公众募捐,即可从特定群体处得到稳定的资金来源。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大额资产投入慈善行业,一般会选择非公募基金会,未来仍将继续这一趋势。
步入“后慈善法时代”,面向慈善组织的税收政策如何调整还处于政策制定的阶段。
虽然刚生效的慈善法明确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三类慈善活动主体有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但现行税收政策中较低的抵扣比例、不允许延递抵扣等规定,仍然成为慈善事业的掣肘。
依据当前政策,对于公益性捐赠占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或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予以税前扣除。但对于红十字事业、一些公募基金会、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捐赠,能得到全额抵扣的优惠。
2007年,卢德之与另一位出资人拿出2亿元,打算到民政部注册成立一家非公募基金会。这笔资金是北京公司从深圳子公司获得的分红,此前已经在深圳交过15%的企业所得税,但北京的税率为33%,企业方不得不补缴了3600万元的税金,由于拖延纳税,还多出一笔2000万元的滞纳金。
华民慈善基金会的办公场所是卢德之多年前在北京购置的一套四合院。如果要把这部分资产划入基金会,又会产生一笔千万元级别的税款。
“这是中国慈善在成长过程中的烦恼。”卢德之说。尽管华民慈善基金会最初的期待是在十年后达到百亿元的规模,卢德之仍把基金会的注册资本降低为原来的四分之一,他个人的捐赠暂时不再全部注入基金会。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褚蓥建议,可以区分不同的慈善组织类型,如属于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还是社团,以及进一步区分属于倡导型还是运作型等,加以不同的征税方式。房产和股权等捐赠则需要估值,税法对此还没有完善规定,无法确认公平市场价值。
美国在处理慈善组织的税收抵扣问题时,涉及上千条规定。动产的抵押权、使用权、非抵押权等,不动产的用益物权、通行权、采光权等,每种权属都要进行单独折价,随后评估。
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也逐渐被提上议程,中国慈善联合会决定筹建“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委员会”。不过,基金会的投资意愿本就不足,且依据财税部门的规定,除规定的捐赠、政府补助、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利息等,基金会的其他收入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也不例外,这使得基金会的投资行为w更显保守。
2007年,南都公益基金会在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获得了1600万元收益,年底将之变现,最终如常缴纳33%的所得税。
彭翔认为,对基金会的运作人员而言,把钱花好是最基本的义务,让资金产生多大的效益并不是核心的考核目标。“除非是做一些比较激进的投资理财,收益在交税之后的绝对值并不多。如收益率5%的投资理财产品,在低风险产品里已经算高,扣税后的实际收益不到3%。”
私募基金的税收筹划范文篇3
第一,基金管理人及私募投资机构管理人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的GP身份。GP是出发点与核心,包括创业者精神和企业家精神,是投资管理机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的体现。
第二,退出基于两个市场。投资机构不能忘记在进入产业市场的同时,也可以在产业市场退出,当然更重要的是通过金融市场退出。
第三,不能忘记有三层产品。直接投资的是底层产品――生产品,达成的协议是投资品,卖给投资人的是金融产品。
第四,投资机构不能只管生不管养。
作为国内成立时间最长的房地产领域私募投资管理机构总裁,路林同时强调:房地产投资绝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房地产住宅项目的投资,而是横跨房地产业的投资品类。如私募产品投资,投资型物业,房地产信托,房地产资本计划与海外房地产投资尤其是海外证券领域的投资,包括香港红筹IPO与美国市场CIBS等。
房地产投资的道、势、术
1.房地产投资之道
作为投资企业,作为一般普通企业,市场经济当中的自由企业,我们首先要确立的是道当中的价值观,这个价值观对我们投资界尤其关键。
我跟国外的基金经理交流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他们面前,我通常是最年轻的,但跟中国的基金经理交流时,我却常常是年纪最大的那一位,是怎么造成的?这是一个市场历练的结果。
一个好的基金经理不可能不经过以下历程:第一,从项目经理做起,从一个项目做到多个项目;第二,从产品经理做起,从一个业务板块做到N个业务板块,然后才有有可能做到组合经理。
真正的基金经理能够在市场中面对市场波动、市场周期,能够不断地产生正回报。投资回报从来不是一个赌的行为,从来不是一个押大注的行为,更多的是组合的价值观。当然我们在做投资当中,更加不要忘记我们的风险收益比,任何高回报都是风险换来的。
2.房地产投资之势
所谓大资管时代下的势,指的是开放、多元、竞争的格局。
我们面对的各种产业周期,每个行业的细分周期,以及可以清清楚楚看到的大周期,那就是中国共产党倡导的3个100年周期。
我们为什么这么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因为它带来的是共同的价值观,就是商业政治周期,我们在商业政治周期当中可以看到新一轮的投资小周期。“投资收益=基础收益+周期收益+规模经营收益”,因此,任何投资回报都有一大块是周期性的回报。
我们作为一个投资商谋求什么样的投资收益?我想每个业内人士都会追求顺周期收益和跨周期收益,在顺周期当中获得正回报的同时,也能够获得跨周期回报。
3.房地产投资之术
在势和道面前我们有很多术的问题,作为一个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老兵,以及大资管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新兵,我们在术这方面更加关注什么呢?
首先,关注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重要的来自于我们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来自于我们的合伙人,来自于关键人,以及他们身上的创业精神;我们关注的人还有投资于我们基金的LP,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为导向我们才能实现价值。
其次,和其他行业一样,我们还关注钱。
我们的工作实质上做的是雪中送炭、锦上添花的事,为我们的项目、为融资人提供源源不断的A轮、B轮、C轮的融资。没有真正强大的核心资本,也就是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的资本金实力不够强大,房地产企业也好,投资类企业也好,或者我们私募股权投资企业也好,同样会陷入困境,也不可能再帮项目做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所以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当中,创投机构当中,股权资本提到最高的高度也不过分。
同时我们更注重现金流。在资本金比较短缺的时代,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的组合投资要实现有长有短、有高有低、有大有小的投资,就是投资周期可以放的长一点,也可以放的短一点,最后的目的是达到现金流的平衡。
监管与税收亟需改革
我想通过这次论坛传达给政策领域很核心的要点:
第一,一个私募投资管理机构不仅仅简单是按照所谓的机构监管,更多的是按照业务监管、产品监管。我们希望主管部门的监管,一定不仅仅停留在机构上,应该扩大到业务上,应该扩大到产品上,只有最大合力地发挥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的责任和权利,才有可能带动中国民间资本大大的跟进,才有可能完成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