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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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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篇1

关键词:军人保险;社会化保障;社会化管理

军人保险社会化是“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型保障体系,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保障社会化的基本趋势。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军人保险社会化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项目偏少、范围偏小、水平偏低、程序还不够规范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军人保险社会化与军队建设发展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当前,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健全军人保险社会化组织机构

军人保险社会化模式建设要想成为现实,就需要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来执行。这个组织管理机构必须在国家和军队保险政策指导下,结合军队关于军人保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军人保险社会化运行的各项业务进行组织管理,在具体实施时,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应该是依托现有的军队财务系统和军人保险基金组织管理模式,不必另起炉灶,只需在各级财务部门设置相应级别的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即可。具体设想是:(1)总后勤部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在总后勤部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军人保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拟制全军军人保险社会化保障规程与各种法规制度;关注国家社会保险法律与国家社会保险监管法规的制定与调整;领导各级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对各军区、军兵种的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进行统筹安排,对全军军人保险社会化保障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2)军区(军兵种)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审批本系统、本区内的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业务;负责本区保险社会化的调查、评估、审批;对本系统、本区内的军人保险社会化保障进行监督检查。(3)军、军区空军、舰队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区内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的调查、评估、审批;对本系统、本区内的军人保险社会化保障进行监督检查。(4)师及师以下部队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机构。接受上级领导,负责军人保险费的收缴事务;向上级单位提交本单位军人保险社会化保障申请;汇报本单位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情况;向所属人员宣传与解释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这个设想中,顶层职能的发挥十分重要。总后勤部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办公室,要搞好对全军保险社会化事务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并分别依托国家社会保障机构和社会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相关的军人职业保险、军人社会保险和军人商业保险的办理;将所吸收的各项保险资金,按照保费的性质不同,分别按级汇总至国家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机构和商业保险基金运营部门,并利用现有的国家及社会各商业保险公司中的基金运营机构对保费进行保值或增值。

二、完善军人保险社会化相关险种

根据军人职业特点,合理设置军人保险险种,优化军人保险结构,有利于满足军人更高层次的保障需求。军人保险社会化相关险种按其性质可分三大类别,即能突出军人职业特点的军人职业保险、与地方相适应的军人社会保险以及起补充作用的军人商业保险,分别由军队、国家和市场对其进行相应的保险保障。

军人职业保险以军人服役制度和退役安置制度为依托,以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和国家公职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为参照,以军人职业特点和保障需求为依据,向军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风险保障。此外,军人互助保险也是军人职业保险的一部分,它是指以军人自愿缴纳保费为主、军队适当补助为辅,设立军人互助保险基金,对因军人遭遇重大疾病、职业伤害、养老等风险,或者因其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及灾害等,而导致军人及其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时,从军人互助保险基金中出资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互助保险制度。具体险种可设置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军人伤亡保险,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军队文职人员社会保险,牺牲病故军人父母养老补助保险,牺牲病故军人子女教育补助保险。

军人社会保险有利于军人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实现军人作为社会成员享有同等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军人社会保险应作为一种强制性保险,可开设与国家社会保险相对应的各种保险险种,即军人退役失业保险、军人生育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保费的缴纳方式也可以参考国家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由国家、军队和军人本人三方共同承担。

军人商业保险是一种以需求层次理论、风险分摊理论、资产组合理论为依据,借助商业保险的成熟运营模式及支付手段,利用我军丰富的保险组织经验发展起来,由军队来组织协调的一种新的保险形式。具体险种可设置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军人大病互助保险、军人交通意外保险、军队小远散单位医疗保险、军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组建军人保险社会化信息系统

组建军人保险社会化信息系统是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对军人保险社会化保障过程中的一系列组织、管理、监控等活动进行信息化处理。军人保险社会化信息系统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各保险机构协同合作,从精确管理角度出发,进行及时、准确、高效的军人保险社会化保障。

综合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化处理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通过系统集成技术,整合现有的网络和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标准化的军人保险社会化业务综合处理环境,有效提高军人保险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各部门协同工作的能力,为军人保险社会化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进而促进军人保险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四、培养军人保险社会化管理人才

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篇2

【关键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策略

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的养老保障问题,特别是农村的养老问题愈发凸显其重要性。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对于提高保险业整体发展实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1]。如何有效推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加快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保险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一)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应对老龄化趋势的有力举措

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的《2012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2010年~2022年的十年平均每年新增596万老年人,年均增长3.28%,至2050年将达4亿老人。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为1.25亿,占全国老年人的64.4%;预计到2050年,这一数字有可能达到2.5亿[2]。面对如此严峻的农村老龄化形势,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对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多种养老保障手段之一,具有效率高、灵活性强等特点,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参与农村社会管理,能够大大提高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水平,有效减轻老龄化对政府管理和财政带来的巨大压力,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方式之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积极改革

我国农村地区农民传统的养老,以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两种模式为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导致农村家庭日益趋向“4-2-1”的结构,打破了传统的养儿防老机制[3];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不断集中,严重地削弱了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功能,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由于生产资料的价格提升,生产成本提高,农民从土地中得到的收益越来越小;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耕地在不断的减少,依托土地作为单一的生存来源已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土地保障已不能担当起农民养老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农村大量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已直接面临老无所养、病无钱医的危险局面,迫切需要商业养老保险替代传统养老保障方式。

(三)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目的是保障广大农民的晚年基本生活需求,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体现了“广覆盖”“低保障”和“社会公平”的原则,但同时也表现出养老金数额低、保障能力有限等不足[4]。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满足不同年龄、不同类别、不同性别、不同收入、不同地域农民的多层次、多样性需求.随着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扩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通过投保多层次、多样性的商业养老保险,来满足自身的保障需求。商业养老保险恰好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两者互相促进,互相发展。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渠道

我国是世界上农村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使农村潜在着广阔的保险市场,为商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如今大部分的保险公司的目标市场仍然集中在城市,仅有为数不多的几家在农村地区开展保险业务[5],农村保险则是尚未完全开发的处女地,其市场潜力巨大。在技术层面来讲,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的技术和方法上都有一定的优势,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促进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通过准确的精算技术确定缴费标准和给付水平将风险共担,不仅缓解了财政紧张的状况,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因此农村市场是商业保险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提高其养老保障功能迫在眉睫。当前各家保险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创新经营理念开拓农村养老保险市场,也是为了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式,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困境

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过多年发展,其社会接受程度、产业覆盖率和业务量都有显著提升,商业养老保险逐渐成为我国农民养老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但目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同我国农村庞大的潜在需求相比,还十分不对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制约因素。

(一)政府总体规划不够,政策支持不明显

政府职能部门缺乏对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规划,整体思路没有向社会明晰;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对补充养老保险介入过深,限制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提供与财政支持等方面承担的责任不足,关注点偏重于经营业绩;相关立法滞后,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行业的不规范行为缺乏有效约束;缺乏支持、补充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配套的政策,限制了体系的健全;县、村一级缺乏商业养老保险监管职能部门,市场监管不力,农民权益容易受到侵害。[6]种种因素导致商业养老保险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农村保险体系中定位不准,发展受限。

(二)农民理解认同度不强,购买意识淡薄

我国农村信息闭塞,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当新事物和新信息进入农村时,农民理解和接受相对困难,农民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认同度有限;农村以家庭家族为核心,养儿防老、风险自御,对天灾人祸“宿命论”等观念由来已久、根深蒂固,通过保险来抵御风险的意识淡薄[3];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可支配收入较少,少量闲余资金往往存入银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储蓄和投资认识不足;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务工,老年人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接受和理解更加困难,购买更为谨慎。

(三)保险公司供给不足,产业发展不平衡

我国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营主体匮乏,产业规模较小,有限的保险机构在农村的数量、分布和工作人员数量更显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服务质量不高,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民投保的有效需求;农村自然环境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布局不合理,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业务发展差异过大,尤其是西北、西南等落后地区农牧民商业保险几乎没有涉足。

(四)营销模式不合理、服务管理相对滞后

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在设计上与农民的需求不协调,农民大多数既没有较高的储蓄资金来支付过高保费,也无需很高的保险赔付额,而保险公司产品设计主要定位于城镇市场,少有推出适合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新品种,保险费率偏高,往往超出了农民的可接受范围,难以有效响应农民的保险需求。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在农村市场上的营销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不完善,其营销、服务、培训体系均未针对农村市场的特点进行制定,导致养老保险业务难以在农村推广,相关售后服务、理赔服务跟进不及时,成为制约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7]

三、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经营策略分析

面对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保险公司可以实施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整策略。加快适应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拓展业务,以期改变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局面,切实发挥应有作用,取得更大经济效益。

(一)产品开发策略

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上,应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农村居民的家庭人口结构、传统风俗等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适合于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保障产品。在产品的定位上,可根据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情况,开发缴费期限灵活、保障范围较广的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通俗化的条款设计便于广大农村居民的理解,灵活的缴费方式有利于农村居民根据自身收入的情况对缴费的时间和缴费期限进行调整,保单贷款的实现可以帮助农村居民进行短期的资金借贷和拆借,多层级的保险金给付可以为农村居民实现养老保障需求方面提供多层级的服务。

(二)宣传和营销策略

在宣传和营销方面,要注重创新方法手段,不断适应农村市场,拓展营销网点,建立以乡镇为中心、辐射村户的营销服务体系,降低逐户上门销售的成本,提高业务覆盖率。同时要加大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和宣传栏、标语等更容易农民接受的手段,在农村栏目、老年栏目广泛宣传;注重在农村中培养良好口碑,通过农民口口相传提高认知和接受程度;加强针对城市中农村务工人员的宣传,培养其为家中老人购买养老保险解决后顾之忧的意识。

(三)管理策略

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管理和营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有必要对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加强营销队伍管理、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适合于农村保险业务营销的教育培训方法。针对农村营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的现状,建立体系化的培训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营销队伍整体素质。要注重强化营销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诚信意识,防止因个别业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对养老保险业务不信任的区域化影响。要提高营销人才的本地化水平,说方言、唠家常,从心理上更为亲近,也更能够依据营销对象的实际需求推荐所需业务。在销售过程中保险销售服务人员需要根据农民的实际经济水平,帮助他们选择相适应的保险保障产品,设计合适的保单缴费水平和缴费期限,同时将保险条款以通俗化的方式准确的为客户解说,并简化单证的流程,帮助农民完成整个保单的投保。

(四)服务策略

商业保险公司要在保全、咨询、投诉等方面针对农村地区的特点,建立简单、完善、易接受和理解的服务体系。建立知识普及培训体系,通过为农民开设保险知识、健康知识宣传讲座服务。加强保险营销人员和客户之间的联系,提高农民对保险业务的了解和信任。建设有农村特色的标准化、专业化的理赔服务体系,建立专业的理赔服务队伍,确保在理赔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快速、合理和人性化的服务。优化核赔、理赔的流程,扩大各层级营销服务网点的权限,确保保险理赔程序方便、快捷。

参考文献

[1]张建伟,胡隽.发展商业荠老保睑构筇萋层次农民荠老保障体系[J],2007(6):53-55.

[2]赵楠.保定市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调查研究.河北大学[D],2013.

[3]赵延君.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勋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2008(2):104-107.

[4]张兰萍.新时期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J],2011(7):18-20.

[5]张宇.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与需求研究.附件农林大学[D],2013.

[6]胡豹.商业养老保险问题研究.中国乡镇企业会计[J],2009(7):8-9.

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篇3

【关键词】信贷企业;担保圈;风险预警;脆弱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7)13-0032-06

一、研究背景

信贷企业担保圈,通常是指多家信贷企业通过担保和互保等形式,形成的具有多对担保关系的网络群体,担保形式常见的有互保、交叉担保和循环担保[1-2]。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下,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逐步收紧,全国各地的担保圈风险问题相继暴露,担保圈风险已经成为区域性、系统性信用风险爆发的主要形式之一[3-4],可谓“牵一发而动全局”,无疑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从商业银行视角出发,积极探索信贷企业担保圈风险识别与预警方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防止信贷企业担保圈风险的进一步蔓延,保证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5-6]。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金融市场化进程相继完成,商业银行之间的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信贷企业之间的担保关系等要素的重要性逐渐被重视,出现了大量的信贷企业担保实证研究理论,引起了国内外众多学者对信贷企业担保风险的广泛重视,西方学者涉及该理论的研究大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信贷配给的交易成本担保理论,如Barroetal.[7]研究了关于担保的影响因素,提出了担保理论的融资类模型,研究对象包括交易成本、信贷规模和经济功能等;第二层次是信贷配给的成本担保理论,如Chenxyetal.[8]提出了担保在处理股东和债权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债务功能,可以通过担保减弱贷款项目的高风险,及时缓解股东间存在的利益冲突,避免风险发生转移和债券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该理论被称为替代效应;第三层次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担保理论,如Binetal.[9]提出了在商业银行视角下,担保、利率与信贷分配间的关系,提出了担保逆向选择理论,该理论从不对称信息出发,根据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因素,使利率和期限等担保和贷款要素成为一种新的结构,该结构被称之为信贷契约,商业银行之所以存在不同的债务合约结构,正是在契约结构因素的筛选过程中形成的。

目前,中国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研究有:冯根福等[10]认为由于中国的上市公司提供相互担保,这就使得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道德风险,同时,上市公司之间的相关担保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逆向选择;敖慧[11]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出发点,对中国中小企业担保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分析,认为中小企业在担保中存在双重的逆向选择;袁嵩迪[12]认为中国的公司治理通常存在结构上的缺陷,表现为“一股独大”,大股东及关联人之间的担保,往往是利用担保占用信贷资金或将风险转移,大股东就会借助其绝对控股权在资金募集和为企业担保过程中来牟取私利,其行为损害了上市公司的正当利益。

综合以上文献,学术界对担保圈风险识别与控制措施的研究对象多为上市公司,针对商业银行视角下信贷企业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且多为定性分析,缺乏对复杂担保圈网络的系统性和全局性的定量分析,存在一定局限性,不利于商业银行风险管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13-14]。西方国家虽然提出较多理论模型和方法,但由于国情不同,在我国的适用范围有限。本文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从商业银行的视角出发,研究信贷企业担保圈风险,提出一种基于改进的脆弱性分析[15-17]模型,该模型借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体系评价方法,利用SAS审计信息分析系统,实现了定性和定量的有效结合,通过调用某省商业银行信贷企业数据库,对该省某经济开发区内的信贷企业担保圈进行风险识别和预警,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措施,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改进的脆弱性分析模型

本文基于改进的脆弱性分析模型,提出一种信贷企业担保圈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相结合的风险预警模型,具体流程见图1。

(一)矩阵识别

基本思路是:使用穷举查找的方法,对区域内所有的担保关系进行识别,直到形成封闭的圈为止,对圈内所有的企业进行标识,记录各自不交叉的担保圈[18-19],将结果整理,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商业银行信贷客户的数据库中,下载信贷客户担保关系对应表,该表包括“借款人代码”和“保证人代码”共两列,其中,借款人代码用J表示,保证人代码用B表示,形成担保关系的基础表记为S,如果区域内的担保关系为n对,那么该矩阵计为n×2的2列矩阵。

S=(JB)=j1b1j2b2…jnbn(1)

第二步:在担保关系矩阵S中,取第一行记为V=(j1b1),假设V的第一个元素为j1,记录为W,那么通过在S中查询所有包含W的行,将查询结果存放到V中,并将S中相应的行删除,比如W存在于基础矩阵S中,并且W出现于S中的第1、3、6行,那么此时的V矩阵可表示为:

V=j1b1j3b3j6b6(2)

以此类推,将以V的第二个元素为查询条件,将W重新赋值到V中记为b1,在基础矩阵S中继续查找,如果S中没有再出现V中的元素,那么,此时V就是一个互不交叉的担保圈,形成第一个担保圈,记为担保圈V1,将圈内的信贷客户的担保信息存放于保证关系表中,对结果进行整理。

第三步:根据第二步,使用同样的方法,重复查找,可以找到区域内存在的其他担保圈,标记为V2,V3,…,Vm,担保圈的穷举直到S为空时结束,定义T为穷举后的担保圈保证关系表,即:

T=V1V2…Vm(3)

假设在担保圈基础表S中,存在6对担保关系,如企业B是企业A的担保人,依次列出6对担保关系,如下所示:

S=ABBAACDCEFFE(4)

在基础表S中,V=(AB)记为第一行,按照第二步的思路,将V的第一个元素A记录为W,通过在S中不断穷举,列出所有涉及A的担保关系,并且在S中将A的元素删除,可以得到:

V=ABBAAC(5)

S=DCEFFE(6)

在V中将W的值设为其他参数,在基础表中,将C企业为A企业等的担保关系也列示出来,记录在V中,那么,就可以得到V1和V2共2个担保圈,如下:

V1=ABBAACDC(7)

V2=EFFE(8)

使用方法,直到基础矩阵S元素全部为空,那么,可以将2个担保圈合并到一个新的矩阵中,其中,A、B、C、D四家为第一个担保圈的企业,E、F为第二个担保圈的企业,如下:

Y=AB1BA1AC1DC1EF2FE2(9)

使用以上矩阵方法,可以将保证人和担保人所组成的对照表关联起来,识别出区域内所有的担保圈,之后再进行定性分析,运用商业银行信贷企业风险评级体系,将担保圈按照风险程度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担保圈内企业的要素如担保关系数量、互保和循环担保等来初步推断其复杂程度,对不同类型担保圈内企业的担保能力、违约情况和信用记录等复杂的因素进行量化分析,预测出可能出现风险的信贷企业。

(二)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方法是一种统计学评价参数体系,一般利用统计学和计量学方法进行风险的测算,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得出整个系统出现风险的大小和程度,也可以结合传统的计量学指标,推断系统的安全等级,同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建议和控制措施,以使系统受到的损失最小[11]。现实中,由于信贷企业担保圈通常较复杂,影响因素诸多,通常可利用信贷企业的担保关系、经营效果、征信记录等因素,对担保圈从总体上进行综合评价,将担保圈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四类,具体分类标准见图2。

一类担保圈,即风险可控的担保圈,有三种情况:一是担保圈内的企业均为商业银行的长期优质客户,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最近3个月无本金逾期,最近6个月欠息,生产经营良好,企业偿债能力较强,信用等级一般在AA级或以上;二是圈内企业的担保能力较强,或有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小于1或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近3年内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不高,与负债总量相比低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企业之间担保关系较为透明,信息披露及时准确;三是互保的情况符合银行信贷政策,信用等级为AA-级(含)或以上水平,等级在银行信贷评级体系中均较高,企业不存在过度融资,抵押物足以满足融资额度。

二类担保圈,即风险一般的担保圈,有三种情况:一是圈内少数企业的担保额≤25%,资产负债率超过80%,生产经营状况不理想;二是少数企业存在过度融资,近3年企业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均为正,但有下降趋势,或流动比率和速动呈下降趋势,企业存在对偿债不利的影响因素,偿债能力低下,担保能力弱;三是圈内企业担保关系相对复杂,或存在隐性的对外担保(暗保),少数企业的信用等级为AA-级或以下。

三类担保圈,即风险较大的担保圈,有四种情况:一是圈内多数企业经营情况较差,多数企业担保额>25%,存在他行不良信用贷款,或同一企业法人在他行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二是圈内多数企业担保能力较弱,企业偿债能力不足,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负,存在一定系统性或区域性风险;三是圈内企业存在较多隐性的担保形式如暗保等,担保圈情况较复杂;四是圈内部分企业是商业银行信贷政策限制类客户,如限制行业类客户(高污染类和产能过高类等)或最近30天内到期的贷款金额占全年销售收入的70%以上,企业当前的贷款处于关注级及以下。

四类担保圈,即风险严重的担保圈,有三种情况:一是圈内部分企业的担保能力严重不足,经营难以维持,或已出现停工等情形;二是圈内部分企业出现贷款违约记录,如最近3个月内有本金逾期,或最近6个月内有欠息现象,风险等级为次级及以下;三是圈内较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停滞,或融资风险全面暴露,担保能力丧失,遭多家银行等情况。

(三)脆弱性分析

假设区域内担保和被担保的信贷企业数量为N,那么可以得到一个N×N的矩阵,设矩阵为Y。

利用矩阵识别模型,可以将担保关系进行有效识别,那么,根据区域内企业的担保关系,可以将Y表示为:

设P为企业的担保向量集,Q为企业的被担保向量集。

C代表企业的净资本,D代表企业的负债。

可以将区域内担保关系网络用一个向量U=(Y,C,D)来描述,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净资本、负债、担保或被担保的金额、担保企业的数量等因素关系着整个网络是否稳定,如果一家企业发生违约,那么极有可能会出现“多米诺效应”,这里定义一个指标K,代表企业在复杂的担保关系中对整个担保圈网络的影响[20-21],其中,d表示入度,该关键性的指标K为:

本文创新之处在于将担保圈矩阵识别模型与复杂网络的脆弱性分析模型结合,并利用风险评价方法对担保圈进行准确分类,提出一种新的风险预警模型,获得更加快速和准确的测算值;根据矩阵识别结果Y,可以得到担保圈内担保和被担保企业的或有负债率和净资本率,利用二者之比形成的杠杆率,可以推断出企业的偿债能力,若杠杆率过高,代表企业的偿债能力较弱,则容易发生违约行为,改进后的脆弱性分析模型为:

在担保圈的复杂网络中,将初次违约的企业形成的集合记为Z0,为其担保的企业形成集合Ω1,若ω>c,则将这类企业记为Z1,此时,可理解为第一轮搜索的结果;那么同理为Z1担保的企业形成集合Ω2,若ω>c,则将这类企业记为Z2,为第二搜索;按照这种方法,依次搜索,可将最后一次的搜索记为Zn=?渍,那么整个担保圈的违约概率为:

外在因素的影也不可忽略,可以用初次违约的企业概率来体现,可以记为p,p值越大,说明外在因素对担保圈的影响越剧烈,p值与整体违约率成正比关系。

可以得出一条影响程度与整体违约概率的关系曲线,通常将这条曲线称为担保圈的风险阈值曲线,那么担保圈的风险阈值可进一步由整体违约率Φ的积分求出,记为:

通常情况下,担保圈的风险阈值范围是S∈(0.5,-0.9),S越大说明担保圈的风险越大,因此,在信贷企业监测中,可以使用计算机数据库分析系统,利用矩阵识别的方法首先找出复杂担保圈关系网络,再根据区域特点结合银行的实际情况定义一个风险阈值,对于达到阈值的企业,应立即风险预警。

三、实证分析

本文利用国内某省商业银行“SAS审计信息分析系统”,数据来源为2016年该银行的信贷企业数据库,以该省某经济开发区内的担保圈网络为案例,采用本文所提出的改进的脆弱性分析模型进行风险识别与预警,验证该方法的有效性。鉴于商业银行客户信息保密的原则,故以下将所有企业名称进行脱敏操作。具体步骤为:

(一)矩阵识别

首先,在该银行的信贷企业数据库中调用信贷客户的基本信息,列出所有借款人和保证人的担保关系,见表1。

其次,使用矩阵对所有保证关系进行穷举,识别出区域内所有的担保圈,根据识别结果,整理担保关系,画出该省经济开发区内信贷企业的担保圈关系图,如图3所示。

(二)风险评价

借鉴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体系,综合考虑担保圈内信贷企业的经营情况、担保情况和信用记录等因素,将担保圈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结果如表2所示。

(三)风险预警

使用本文提出的改进的脆弱性分析模型,借助该商业银行SAS审计信息分析系统,测算风险较大的担保圈V1和V3内的5家企业在2016年4个季度的脆弱性指标,采用该银行风险评估专家小组的年度预测阀值,确定0.8为风险警戒线,计算结果见图4。

测算结果显示,2016年4个季度中,F化工有限公司和H宇化工有限公司的脆弱性指标均高于该银行当年确定的风险警戒线0.8,表示上述两家企业违约风险出现的概率较大,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应该立即进行风险预警,该结论与2016年该省商业银行信贷监测结果一致,建议该商业银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担保圈系统性和内生性风险,避免信贷企业担保圈违约风险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四)建议和措施

对于信贷企业担保圈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企业,商业银行应该及时采取对策,将防范担保圈违约风险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信用风险,具体措施为:(1)规范贷款流程。商业银行要完善信贷政策,规范贷款流程,从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的出现,在信贷流程中,要严格审核企业贷款资金的偿还能力,关注企业现金流量、营运能力和经营情况,了解企业的担保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过度担保的风险,预测出现信用风险的概率,加强贷后流程的监督和审查,关注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担保措施,并将其作为风险缓释手段。(2)及时化解担保风险。当担保圈中担保人的偿还能力不足时,如出现过度担保、利息或本金逾期、经营困难等情况,商业银行应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如采取担保方式置换,将保证方式置换为抵押或质押方式,进一步降低担保风险,同时,要加强对逾期或不良贷款的保全,如贷款及时清收、多收少贷、停止融资和发放贷款等化解措施,避免担保圈风险的进一步扩大。(3)加强担保圈风险监控。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区域内担保圈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定期摸底,搞清担保圈的数量和风险程度,分类管理,了解担保圈内企业的担保关系、偿债能力和经营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多方搜集企业的相关数据,如信贷数据库中的企业财务报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征信报告、工商局网站和红盾网等,彻底摸清企业的担保、经营和信用情况,预测担保圈内潜在的风险,提早采取措施,避免担保圈信用风险的爆发。

四、结论

本文调用某省商业银行信贷企业数据库,提出了改进的脆弱性分析模型,并利用该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进行分类,绘制出该省某经济开发区内所有信贷企业的担保圈关系图,进行了风险识别和预测,测算出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企业,并针对该银行提出风险化解措施。该模型的测算结果与2016年该省商业银行信贷监测结果一致。因此,在当前全国各地信贷企业担保圈违约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对商业银行而言,可通过本文提出的改进模型,测度担保圈风险的合理边界,加强对信贷企业违约风险的防范力度,提高银行自身风险管控能力,避免和削弱内生性和系统性信贷风险的集中爆发。

【参考文献】

[1]陈道富.我国担保圈大数据分析的初步发现[J].中国发展观察,2015(1):71-75.

[2]吕苏越.银行业担保圈风险与化解之道[J].中国农村金融,2016(12):14-16.

[3]郑燕平.对商业银行防范化解授信担保圈风险的对策研究[J].中国经贸,2016(6):140-141.

[4]陈道富,刘新海.我国担保圈大数据分析与风险管控[J].中国农村金融,2016(12):25-27.

[5]JINL,SHUNJIEZ.Financialecology,economicgrowthandregionaldevelopmentdifference:basedoncouplinganalysisofChina'sprovinces[J].ManagementReview,2015(12):6-13.

[6]潘小勤.商业银行视角下担保圈贷款风险管控的探索与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5(9):54-56.

[7]BARRORJ.Rationalexpectationsandtheroleofmonetarypolicy[J].JournalofMonetaryEconomics,1976,2(1):1-32.

[8]CHENXY,etal.Formationandpreventionof“GuaranteeCircle”crisis[J].JournalofFujianInstituteofSocialism,2004(3):16-21.

[9]BINLSL.Analysisoftheinterestrelativesinlistedcompanies'guaranteecircle――“Hongyiseries”asanexample[J].JournalofShanghaiFinanceUniversity,2007(1):57-62.

[10]冯根福,马亚军,姚树洁.中国上市公司担保行为的实证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5(3):13-21.

[11]敖慧.信用担保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12]袁嵩迪.我国上市公司担保圈形成的动因分析――以河南担保圈为例[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13]童婵.基于商业银行视角的“担保圈”风险管控研究[D].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14]YILIN.Causeanalysisoftheguaranteecirclerisksandpreventivemeasures[J].JournalofJilinFinancialResearch,2014(10):5-11.

[15]GOLLIERC,PRATTJW.Riskvulnerabilityandthetemperingeffectofbackgroundrisk[J].Econometrica:JournaloftheEconometricSociety,1996:1109-1123.

[16]CORBETTJ,VINESD.Asiancurrencyandfinancialcrises:Lessonsfromvulnerability,crisisandcollapse[J].TheWorldEconomy,1999,22(2):155-177.

[17]GAPENMT,GRAYDF,LIMCH,etal.Thecontingentclaimsapproachtocorporatevulnerabilityanalysis:estimatingdefaultriskandeconomywiderisktransfer[J].CorporateRestructuring:LessonsfromExperience.TheWorldBankGroup:Washington,DC,2004:261-300.

[18]东.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圈风险化解探析[J].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20(2):40-43.

[19]JIANM,XUM.Determinantsoftheguaranteecircles:ThecaseofChineselistedfirms[J].Pacific-BasinFinanceJournal,2012,20(1):78-100.

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篇4

[关键词]商业银行;国别风险;管理策略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对单一国家或地区超过银行净资本25%的风险暴露,将被视为重大国别风险暴露。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跟随跨国企业步伐走向全球,而全球化的投资和服务,使得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国际资本市场业务、境外机构、行往来和由境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将面临更多的国别风险。

一、国别风险已上升为国内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重大风险之一

(一)当前诱发国别风险的主要因素

尽管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资产比重较小,但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国际化进程推进,国内银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遭受损失的风险也在加大。而国别风险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乃至自然环境及突发事件等十分复杂的范畴,不同的国际环境背景下国别风险也不同,影响国别风险的因素也十分易变,新的因素又在不断增加,来自国际市场的微小变动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都极有可能酿成一场严重的国别风险。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面临的全球性风险因素具体如下:

1.美国次债危机

2010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关联因素多,波及范围广,危害程度高,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没有还款能力保证的客户贷款是不可忽视的国别风险。美国次贷危机中因为商业银行自身对经济形势判断失误,投资不当,发放大量不良商业地产贷款,再加上货币监理署负责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对部分银行过度集中于房产贷款标准过松,且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纠正,深陷危机的地产业最终牵动部分相对脆弱的商业银行倒闭。因为次级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而房价走低拍卖或者出售用来抵押的房屋后根本不能弥补当时的贷款收回银行贷款,对银行贷款的收回造成影响,商业银行就会在贷款上出现亏损,对于我国涉外业务的商业银行来说就是一种国别风险。

2.欧洲债务危机

继西方大型金融机构遭到次贷危机的侵袭之后,全球金融风暴的“骨牌效应”显现。从冰岛到迪拜债务危机的相继爆发,实力较弱,经济脆弱性高、经济结构调整困难的欧洲小国货币全面贬值,股价跳水,银行相继倒闭。由于债务危机的传染,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等遭受信用危机,整体债务风险引发全球担忧。

3.欧盟各国削减财政开支

欧盟国家面对金融危机过后庞大的预算赤字以及长年累积下来的债务,纷纷大幅度削减公共财政开支。欧盟应对债务危机的消减公共财政支出举措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激增了债务风险在国别风险中比重,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对外部评级机构的信任性降低,监管模式的有效性减弱,减低了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

4.其他不稳定社会因素

金融危机尚未结束,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可预期与不可预期的威胁使处于困境中的欧元区国家的环境状况与环境利益的原本稳定均衡状态被打破,不稳定危险因素正在显著增长。就亚太地区而言,高度衰退的经济使得日本主体呈现虚弱感,随着美国军事力量从东亚转移到中亚的现实而日趋强烈,重估亚太地区的实力平衡以采取自卫新措的日本不稳定因素急剧上升,对亚太地区的和平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威胁。国际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都会对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能力产生影响,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遭受损失。

(二)频发的国别风险事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债务风险不断积聚,中国上市银行纷纷对所持有的相关债券以及其他证券化的债券产品进行减持,或者是提取坏帐准备,对当年银行利润造成负面影响。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欧洲债务危机再次警醒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国别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我国商业银行海外信贷提出了严峻挑战。

其一,就资本市场而言,次贷危机中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出现亏损,金融机构的股价会下降,同时其在金融风险进行重新评估时进行充资、以提高资产的质量,造成我国资本市场资金倒流,对中国金融资产价格有下行压力;其二,目前房地产抵押贷款已占到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10%,此类贷款的坏账风险对银行业也是不可忽视的;其三,信贷国别风险增加了国际金融市场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对市场形势判断的复杂性。当前欧洲各国通过延长实施超宽松货币政策以缓解财政紧缩对经济的冲击,而显著增强未来通胀风险,严重损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益;其四,债务危机将会成为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的主要表现,风险在当前国别风险中占据主要地位,其危害性日益凸显,原有的政府债券即金边债券的担保作用减弱,商业银行的对外债务得不到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其五,国际评级机构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增加了从事国际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对受险资产内部评级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

(三)吸取国别风险管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

在国际化的金融市场中,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发展尚未达到发达、成熟水平。从美国金融风暴到欧洲债务危机,国际上轻微的政治、经济、金融、社会变动都可能使得风险陆续暴露,对国内金融市场产生严重的影响。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涉足国际金融市场尤其是深入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市场,金融国际化程度将会进一步加强,国别风险管理已成为绝对趋势。这种绝对趋势势必会对商业银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只是当前这种影响不是很大,但随着国际信贷创新产品种类越来越多,国别风险管理技术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从已有的国际经验与教训来看,国别风险管理的影响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更多的挑战;而经验尚不丰富的我国商业银行对国别风险控制能力十分薄弱,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将会面临严峻的挑战。所以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要由此吸取经验教训,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和比例,以防潜在的危机来袭。

二、国别风险与商业银行一般信贷风险特点的比较与分析

(一)风险界定的差异

国内商业银行一般信贷风险界定为以本国货币融通的国内信贷所发生的风险。信贷国别风险存在或产生于跨国的金融信贷活动中,不论接受信贷的对象是该国政府、私人企业或是个人,只要商业银行跨国境的信贷,涉及国际信贷活动都有可能遭受不同程度的国别风险。所以国别风险概念更宽,既包括政治风险、风险,也包括货币风险、宏观经济风险等。因为各种因素都可能使商业银行在跨国业务中遇到损失及导致收益的不确定性,同时国别风险具有传染效应,对于地理紧密关联的国家以及密切经济往来的国家尤为明显,甚至会引发全球性的经济灾难。而一般商业银行国内信贷风险的发生除了会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对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外,最多只会引起资金关联的上下链式反映。

(二)风险源头的差异

商业银行一般信贷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不能按时归还信贷本息而使银行在经营与管理过程中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多数是因为商业银行产权缺位、内部控制机制缺乏,流程设计失当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日益凸显,或是缺乏判断抵押品评估能力和识别准确性产生担保风险,再者就是在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而国别风险的源头可能是政治、经济、社会因素,而且政治风险、金融风险一直是国别风险研究的重点,传统的国别风险中以反映偿还意愿的风险和反映偿债能力的金融风险在国别风险中最为突出。在新型的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国际对立事件、恐怖活动、核威胁等政治风险,国际卫生、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也成为诱发国别风险的热点。可见国别风险的源头多而复杂并且随着大的国际背景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三)风险种类的差异

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财务商务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对其履约能力的影响都可以说是一般的信贷风险,这时的信贷风险可能是来自企业(借款人)在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由市场条件和生产技术等因素变动而引起的市场风险;也可能是由于自然风险使借款人蒙受经济损失无法偿还信贷本息;或是由于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引起的社会风险。对于国别风险而言,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社会变化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对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能力产生影响。直接风险则是国家以拒绝付款、外汇管制、汇率制度调整、一系列货币制度等直接干预手段导致商业银行信贷的得不到偿还。间接国别风险指某一国家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恶化,威胁到在该国有重大商业关系或利益的本国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风险。

(四)风险的补偿差异

所有信贷面临的共同问题就是契约的实施,即确保双方遵守条款,债务人偿付债权人行动的实施。一般的商业银行信贷与跨国信贷主要差异就在前者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可以法院实施。另一方面就是一般信贷得不到支付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但对于仅为一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原因引发的债务人无力偿还问题,即便是对国家施加惩罚也是间接的,也没有相当于破产一样的程序使得债权人收回信贷本金与利息。再者就是信贷抵押或担保虽不能改变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不能保证足额偿还信贷,但可以分散信贷风险,提供了一种补偿功能。抵押或担保在国别风险发生时弥补风险的作用更小。即便是有抵押物留在国外,在国别风险发生时没有足够的机制使得商业银行可以获得覆盖贷款的抵押物价值,甚至东道国制定的有关法律、法令使外国商业银行或跨国信贷业务遭到不利限制或歧视待遇。严重的国别风险下债务人完全不可以动用抵押物,债权人完全不可以获得风险补偿。

(五)风险群体的差异

在国别风险问题上往往很少关注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债务人选择更多的是关注一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的状况。无论债务人是暂时性的还是持久性的,只要一国的整体状况没有大的问题,就会放松对于债务人的选择标准,一旦国别风险发生就会面对一国的多数债务人无力偿付的局面。而一般的信贷风险多是发生在商业银行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此时面对的是单一债务人的无力偿还而非整个债务群的大面积坏账问题,弥补措施较多而且可以灵活控制的。

(六)风险关联的差异

信贷国别风险是商业银行跨国经营活动中一种风险,与商业银行的其他风险一起构成商业银行的风险体系,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信贷国别风险与其他各类风险并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一种紧密的交叉关系。主要是因为从本质上看信贷国别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国或地区能力上的缺陷所造成的,这种能力的缺陷不仅仅是经济能力上的,而且还存在于金融能力、政治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当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出现问题,融资关系出现问题,或政治关系出现不稳定时,或社会秩序混乱时,商业银行可能将面临信贷国别风险以外的其他各类风险中的一种或几种甚至是全部。

(七)风险分类的差异

在全面实行的信贷分类制度中,通过对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贷款的担保、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评估、借款人的还款可能性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根据信贷资产按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信贷的风险程度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而对于国别风险则根据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策的有效性、政治的稳定性、社会变化及事件的可能性、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偿付债务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此国家或地区遭受损失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国别风险又可以划分为:低国别风险、较低国别风险、中等国别风险、较高国别风险、高国别风险五类不同的等级。可见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直至发生的渐进过程,相比较一般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信贷国别风险的形成是集合多方面因素累计渐进的过程。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是在考虑风险转移和风险缓释因素后按照国别风险的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低国别风险不低于0.5%;较低国别风险不低于1%;中等国别风险不低于15%;较高国别风险不低于25%;高国别风险不低于50%。

(八)风险计量的差异

区别于一般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多量而且成熟的运用计量方法、计量模型,国别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更加复杂。一方面国别风险面临风险变量太多很难与商业风险区分,目前只是定性的分析而并没有具体的定量分析,而且鉴定非常敏感,衡量技术标准不一,并没有统一规范的风险资产计提标准。另一方面,基于国别风险是各种风险在对外业务服务中进一步延伸的结果,风险的存在的状态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各家商业银行跨境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也没有统一的界定和标准,采用常规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难以组织统一有效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效果也不是很明显。目前,银监会要求计量方法至少“能够覆盖所有重大风险暴露和不同类型的风险;能够在单一和并表层面按国别计量风险;能够根据有风险转移及无风险转移情况分别计量国别风险。”可见信贷国别风险评估、界定、分类、建模相对于一般信贷风险实施难度和管理成本都较高,而且更具有复杂性和被动性。

三、商业银行加强国别风险管理的策略

国别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构建商业银行国别风险管理的核心框架是关键。对国别风险的管理,就是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各种导致国别风险发生的因素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过程。其最终目标是以最小的经济成本达到分散、减轻和规避国别风险,以保障从事跨国服务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经济利益和稳定外部环境。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一览表”对转移风险的监管要求以及我国银监会国别风险指引的要求,商业银行国别风险管理框架具体。

(一)商业银行加强国别风险组织体系的建设

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是有效实施国别风险管理的基本保障。信贷国别风险管理要在充分体现风险类型与特点的基础上建立管理阶层、管理部门的对应关系,充分发挥国际信贷业务线条上的各个职能部门在国别风险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首先,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在国别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中的战略性作用。明确董事会承担监控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切实制定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监察分析各部门国别风险管理情况,对国际信贷业务环节中的国别风险总负责。其次,设立专门的国别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别风险管理事项的日常处理机构。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到统一的全面风险管理标准体系中,由授权委员会负责国别风险限额批准和指令、原则的并发工作,直接向董事会报告,保证所有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的贯彻与执行。第三,充分发挥高级管理层在国别风险管理方面的组织体系中牵头作用。高级管理层一方面要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国别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操作规程,并提交监控和评价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报告。另一方面要明确界定各部门的国别风险管理职责以及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国别风险管理职责,确保国别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第四,国别风险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之间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和运作协调机制。要求各个国别风险管理工作部门承担其应有的责任:(1)国际信贷业务发展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支持配合分管国别风险管理工作的协调业务发展与国别风险管理两者关系。(2)开发调研部主要负责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对境外借款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认真核实借款人身份及最终所有权,核查资金实际用途,审慎评估海外抵押品的合法性及其可被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避免风险过度集中,防范国别风险于未然。当紧急国别事件发生时,及时建立应急机制创新国别风险的化解机制。(3)信息技术部门主要是配置足够的资源进行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与维护。及时录入、更新联合国制裁决议在内的与本机构经营相关的国际事件信息以及有关制裁名单和可疑交易客户等信息,防止个别组织或个人利用本机构从事非法活动,减少国别风险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4)法制部门践行国际金融市场、信贷违约赔偿的有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为国别风险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保障。严格监督交易调查时遵守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适时提醒业务部门对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的业务保持高度警惕。(5)内部审计要定期对国别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查,评估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限额执行情况,并报告高级管理层以便进一步深入国别风险管理下一步策略的制定与执行。(6)内部稽查主要职责是对各职能部门统一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及时有效地监测、报告和处理,指导协调本部门的国别风险监督、检查工作。

所以,只有各部门的国别风险管理岗位人员能够对国别风险快速地做出反应和决策,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国别风险事件,保证国别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商业银行加强国别风险评估与评级

国别风险评估与评级工作就是商业银行在国别风险事件发生之后,对于国别风险事件信贷资本回收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也就是对国别风险可能性的评估,但关键在于国别风险事件分析与跨国信贷违约可能性的计算。

1.定性评估分析和定量评估分析

商业银行最常用的跨国信贷国别风险评估方法大致可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所谓国别风险的定性分析是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指引中指出的国别风险评估因素,对借款国政治外交环境、经济金融环境、制度运营环境、社会安全环境全面分析的基础,选择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综合评定以判断跨国信贷中所包含国别风险的大小。所谓国别风险的定量分析是指利用数学模型较为精确地分析各种环境变量导致国别风险的发生的可能性。建立信贷国别风险评估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指标筛选、多重差异分析、逻辑分析以及政治不稳定分析,最后进行系统实施。

同时还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商业银行若已在国际金融中心开展信贷业务,则还应当充分考虑国际金融中心的固有风险因素。二是,随着国际宏观背景的变化,在借款人所在国家和地区不稳定因素或可能发生危机的情况下,当及时更新对该国家或地区的风险评估。

2.外部评级与内部评级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定业务发展战略、审批授信、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在充分考虑国别风险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可以合理利用内外部资源对于影响国别风险的因素进行分类分级,有针对性地对各国举债违约程度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将要面临的国别风险等级。

一种方法就是外部评级法,商业银行直接采用外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对国别风险进行管理。目前,全球有一些著名的评级机构定期运用不同的方法将特定国家一系列定性和定量的信息整合为一个单独的指标,对外公布风险评级结果,反映国别风险的高低。另一种方法就是内部评级法,对于跨国界贷款或从事国际贷款的商业银行,其受险的资产主要具有非系统的国别风险特性,受某一特定贷款国本身变量因素的影响。系统性的国别风险便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或变量因素而引起的资产损失。商业银行可以结合计量经济学技术,设计多种样式的国别风险计量分析模型,通过统计分析提炼出最具敏感度的风险评价指标,形成对国别风险的有效分级。

(三)商业银行加强国别风险监测

商业银行信贷国别风险监测,就是在保证跨国业务系统之间的流程顺畅的基础上,通过已掌握的内外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联机分析处理等技术进行国别风险分析和度量,全面监测和纵深挖掘潜在信贷国别风险,实现信贷国别风险的全面包抄和深入管理。

第一,信贷环境监测。要在国别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环境进行监测。

第二,偿债能力监测。现金缺口决定其到期偿债能力,所以要对偿债能力时时监测。第三,授信监测。主要是对银行授信额度、不同时间的授信以及不同时段的国别风险值进行比较分析与监测。第四,风险限额监测。监测当国别风险暴露时商业银行是否按照银监会指引在总限额下按业务类型、交易对手类型、国别风险类型和期限等设定分类限额。同时当国家或地区国别风险事件发生显着变化的时,提高监测的频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测工作。

但要注意的就是要充分利用国别风险状况报告,走访国别事件发生国家或地区,善于从其他外部机构获取有关信息,运用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压力测试方法和程序,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相适应的监测机制。当特定国家或地区国别风险事件发生显着变化时,要提高监测的频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测。

(四)商业银行加强国别风险化解策

现实的商业银行的国际信贷中,较高的国别风险意味着收益更大的不确定性与损失,必要求高的预期收益进行补偿,高收益对应着高国别风险。虽然国别风险是绝对存在的,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各种技术、经济手段将国别风险减小、转移和分散国别风险以求最小成本水平承受风险。对于不同标准的国别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分级管理,根据国别风险程度采用五种基本技术手段:

1.国别风险抑制——低国别风险

对于目前及可预计一段时间内,不存在导致商业银行跨国信贷遭受损失的国别风险事件,或部分事件发生也不会影响该国或地区的偿债能力的低国别风险,商业银行此时管理的重点是采取多种措施对向其已执行或计划中的跨国信贷业务进行重新调制减少国别风险实现的可能性及发生偿债困难时经济损失程度。

2.国别风险规避——较低国别风险

商业银行可以运用国别风险规避的战术应对那些较低的国别风险。事先对影响一国贷款人偿债能力或导致投资遭受损失的不利因素发生的可能程度作出预测,判断导致较低国别风险实现的条件和因素,以便在信贷行为中尽可能地避免或直接改变已作出的信贷行动规划,但要商业银行做出决策时要注意权衡解除国别风险的成本与收益。

3.国别风险转嫁——中等国别风险

若商业银行跨国信贷业务监控到某一国家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而且对该国家的贷款本息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对于这一类中等国别风险商业银行一般可以要求借款人寻求第三者对贷款提供保证减少国际信贷风险损失。最典型的就是信用保险,一旦国别风险事件发生,保险人给予补偿或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上分保。也可以共同协商通过转贷票据贴现、债权出售、债转股的方式转嫁风险将损失降到最低,但是较大的国别风险就要寻找优质的第三国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4.国别风险承担——较高国别风险

较高国别风险的主要特点就是已经实施债务重组或者已经执行担保,但是因为周期性的外汇危机和政治问题,此时的国别风险尤为严重,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仍然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当前已经造成较大损失或即将造成确定性损失。针对这一层次国别风险的特点,商业银行的选择就是适当提高坏帐准备金的比例,在不影响相关利益者根本或大局利益前提下对已经无法避免和转移的国别风险承担下来。

5.国别风险集合——高国别风险

对于一国或地区高频率出现经济、政治、社会动荡等国别风险事件,商业银行通过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和能力所及范围内的一切措施仍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的高国别风险,则可以在国际上联合多国、多组织力量联合行动以分散国别风险损失并降低防范风险发生的经济成本,一方面组织银团贷款共同承担风险,另一方面也可通过与世界银行或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合作融资,从而减少个别银行单独放款的可能风险,达到化解风险的目的。

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篇5

【关键词】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商业保险城乡居民

为了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于2013年11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在国家确定的基本框架之下,我国各地区结合当地实情,制定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其中安徽省淮南市也于2014年全面组织实施、整体推进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

一、淮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现状

安徽省淮南市城镇居民医疗2008年由传统合作医疗转型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近几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走向并轨。基本医保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但总体保障能力有限。一些重特大疾病患者,动辄要支付几万元的药费、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手术费用,因高额医疗费用超出家庭的承受能力,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2013年12月1日,在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均已建立大额医疗救助保险的基础上,淮南市启动了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

(一)大病保险的筹资及保障水平低

大病保险制度明确了用费用支付来确定,同时减少了参保居民对病种的鉴定与分类,使老百姓报销程序更方便。即只要医疗花费达到地方确定的大病保险标准,医保机构就会自动启动报销程序。

淮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元,所需资金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以新农合原统筹区为单位筹集,按照每年度每参合人口15元的标准,从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不再额外向城镇居民、农民个人收取费用,不增加城乡居民的负担。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原则上控制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即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以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给予补偿报销,基金按比例支付,上不封顶。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依据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2012年为2.1万元,2013年为2.2万元)作为起付线,2014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1万元,2015年仍为2.1万元。新农合起付线为1.5万元。淮南市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待遇,一个结算年度最多可以报销两次,参保人员可选一次或两次报销。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个人自付越少。

表1淮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比例(%)

表2淮南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费用补偿比例(%)

注:新农合大病保险单次补偿,凡合规可补偿费用中含有省外住院医药费用的,一律执行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

关于参合农民的大病保险补偿情况,值得一提的是,淮南市潘集区2013年把特大病,慢性病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乡镇医院、县级医院、县外医院住院补偿标准分别提高到85%、80%、75%,对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补偿比例,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也增加10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缓慢

2014年,淮南市医保中心已完成了全市622511名参保居民的大病保险投保工作,其中首批就已有8000余民参合农民获得大病保险补助。8月底,城镇居民已有352人享受到了新政策带来的实惠,共为老百姓节省210.7万元。年底城镇居民享受大病保险达541人,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495.34万元,政策外无支付。2015年4月,有13名城镇居民享受大病保险待遇,补偿金额35.78万元。

关于参合农民的大病保险补偿情况,值得一提的是,淮南市潘集区2013年全区参合人口为312613人,参合率为100.55%。全年新农合总补偿341462人,补偿总支出金额10671万元,基金总支出占累计基金的81%。2013年,该区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对参合病人出院新农合补偿后,大病保险再给予报销剩余的50%费用,参合农民又进一步得到了实惠。从2014年开始,淮南市毛集实验区也正式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2014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补偿92人次,补偿金额达到82.33万元。

二、淮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中存在的瓶颈制约问题

(一)大病保险统筹还未完全实现城乡一体化

目前,淮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某地区作为统筹层次开展,由于实际情况城乡二元结构根深蒂固,很难一步到位地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统一化。之前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目前还未完全实现城乡一体化。所以淮南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分开进行,甚至个别区县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也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田家庵区、谢家集区等实行的是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而潘集区和毛集试验区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数据也不统一。导致同一城市城镇和农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参保(合)人员不能享受均等的医保待遇。报销政策的不一,不利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体化建设。

(二)商业保险机构的趋利行为亟待控制

根据《指导意见》,参与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坚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原则,盈利是保险公司生存发展的基本,开展医保经办服务也需要盈利才能持续业务。商业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在承办大病保险报销业务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大病保险与纯粹商业保险不同,它是一个准公共产品,体现的是社会责任,不能从中获取高利润,所以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质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公共目标之间存在冲突。大病保险基金投保到保险公司后,通常商业保险公司将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同时与商保公司合作后,部分结余将纳入保险公司收入,不再用于下年度的医保基金使用,这样给基金带来潜在风险。

(三)医病合谋使商业保险机构面临市场中的潜在道德风险

医疗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又因为疾病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别是大病保险,它的赔付损失最大。医疗服务和保险服务的相对独立往往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其他保险一样,大病保险也是投保人先自付后报销,这就给部分投保人可乘之机,投机取巧。在缺乏有效监管情况下,保险人为了从保险公司索取最大限额的报销理赔,利用保险机构对信息不知情的优势,在医院动用人情、拉关系、送礼、“走后门”等途径让医生开具虚假证明,或是和医院合作提高医疗消费费用,购买奢侈保健品,虚报事故损失。出现“小病大医、大病重医”“一人医保、全家吃药”。保险公司处于被动,无法详细地掌握治疗过程情况,难以规避医疗费用支出的风险。

(四)服务管理水平提供不到位

作为大病保险,它是政府社保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最关键的就是有效实现商业运作与社会服务系统对接。大病保险虽然建立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但不能完全照搬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标准。大病保险的实质是“医疗再保险”,它的灵活性更大、商业性更明显、赔付额更多、审核程序更复杂、专业性更强,这就特别需要创新产品的服务流程。目前淮南市大病保险的服务流程虽然取得了较大改善,但在筹资标准和待遇补偿的科学性、获得补偿的便利性、医保商报合作的稳定性、承办机构的责任与全方位医疗服务监督责任之间的协调性方面,还有足够大的探索空间。据部分居民反映,报销程序太繁琐。一些保险公司不能满足社保局关于简化报销手续,确保群众方面的要求,缺乏从社保补充保费的征收,医疗服务及监管,补充保险医疗赔款发放的“一站式服务”。

三、完善淮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对策建议

(一)减少医疗信息不对称、避免道德风险发生

大病医疗定点医院应该通过建立大病保险信息平台用于信息公开,加快医疗信息的处理、分析与共享,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根据参保人和医务人员的相关信息,为控制和防范医疗道德风险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其医疗监管水平,确保大病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保险人经诊断确认需要医疗救治服务时,保险公司服务就应该及时跟进,主动参与保险人的检验补偿确认补偿住院之前的补偿和出院的医疗报销补偿的过程中。这样不仅能够提高保险人的满意度,又可以尽量避免“道德风险损害”的行为,减少医疗保险市场失信带来的巨大损失。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投保人的诚信意识。通过对保险人的病史、年龄就诊机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建立个人信用档案。针对信用较好的参保人员,加以适时奖励,而对信用欠佳的参保人加强监管,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给有关部门来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

政府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服务质量机构队伍建设方面的监督,建立大病医保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细化大病保险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制度和财务独立核算制度。确保保险公司提供安全高效的补偿报销服务,保障大病保险病患者得到适当的诊治,以及维护定点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大病保险基金的效率。

(三)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对群众服务的效率

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篇6

一、公安边防部队官兵现行保险体系现状

军人保险制度的实施,对增强部队战斗力、凝聚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诸多方面的不足日益凸显,不能满足边防部队执法执勤需要。当前,边防部队官兵现行保险保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现行保险制度的给付标准偏低,与官兵职业风险不对称

“养兵千日,用兵千日”。军人保险要体现以人为本,就要着力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从广大官兵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研究和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公安边防官兵长期驻守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上,担负着维护沿边沿海地区治安秩序,执行反偷渡、反走私、缉枪缉毒等特殊任务,长期在特殊环境下工作,对官兵身心会造成一定的损害,官兵牺牲、伤残的几率增大,也给官兵家属带来许多困难。当前部队保险机制仍然沿用2000-1200元/月的给付标准,官兵因公、因战伤亡,最多可以拿赔偿金86400元(最高给付标准(烈士)也只能赔付86400元),比地方普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付标准还低。另外,官兵“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费用得不到有力保障,成为官兵个人、家庭及单位的沉重负担,现行保障制度很难满足实际需要,根本解决不了官兵的后顾之忧。

(二)现行保险待遇设计层次不分明,与官兵特殊职业不相符

现行军人伤亡保险制度的赔付等级,是在原有军人抚恤制度基础上建立的,依据军人的死亡性质、伤残等级确定,在指导思想上未根据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及伤亡原因进行更具体的细化。虽然2005年的改革增加了必要的等级,但是保险待遇的层次性还是没有得到全面提高。由于赔付等级的限制,不同岗位、不同原因导致的伤亡在同一等级的赔付标准相同,很难有说服力。如普通因公致残与一直驻守高原、船艇等高危岗位致残的赔付等级相同,因此赔付标准也就没有多大区别,这无法充分体现军事活动风险的特殊性和风险补偿性的科学性要求。

(三)现行保险险种体系建设不全面,不能满足官兵保险需求

现行保险制度虽然构建了“2+3”的险种体系,即基本保险项目开办了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在补充项目上,则为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设计了医疗、失业、养老三个社会保险险种。但是,现行保险制度险种设计并不充分,很难解决官兵遂行重大任务时的保险需要,同时部队的军人由于保险具有相对独立性、参与强制性、保险对象特殊性等特点,目前的部队保险不能与地方接轨,我们每月所交的保险只是上缴部队,没有纳入到社会保险体系,随军配偶保险同样面临相同问题,官兵切身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二、引进商业保险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商业保险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为公安边防部队引进商业保险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及现实平台。商业保险险种繁多,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定,可以根据遂行任务需要为官兵购买具有针对性的保险。特别是商业医疗保险运行机制,很适合当前公安边防部队提高官兵保险保障的工作需求。

(一)当前市场保险机制较为成熟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产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就商业保险而言,随着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机制的完善和风险防范理论的发展和创新,我国保险市场不断加强、风险防范能力逐步提高,根据大数法则,参保人数越多,风险分摊越有效,保险安全系数也就越高。同时,商业保险领域法规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再保险市场的发展,也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给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所有这些都为公安边防部队引进商业保险机制,借助商业保险业务,进一步提高军人伤亡保险保障率和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平台,创造了有利的制度运行环境。

(二)可以解决官兵“重大疾病”医疗费难题

我国医药价格居高不下,对官兵的直接冲击之一就是“重大疾病”救治难。从医疗费用和医疗项目方面看,受卫生事业经费供给的限制,公安边防部队医疗单位无法负担超出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但“重大疾病”的发生却是客观存在的,如恶性肿瘤的治疗、器官移植等,医疗费用往往高达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此外还有陪护、家属误工损失等等,如此巨额费用,一般单位和个人都是难以承受的。再如一些医疗诊疗项目中,个别药品及一些高额诊疗技术等费用,是属于自费项目,病人要接受这些高级药品、医疗设施和服务,是无法依赖边防部队医疗保障的,只有自寻资金来源。依托商业保险体制,就能有效解决官兵“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问题,丰富和完善公安边防部队医疗保障层次。从现实条件出发,官兵“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问题通过商业保险能够较好得到解决。

(三)可以解决偏远地区官兵的医疗保障难题

偏远地区单位和基层部队由于生活艰苦,普遍存在相对发病率较高,救治环节复杂、周期长,诊治水平低的问题,因此迫切需要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充分利用地方医疗服务机构,有效解决偏远地区单位和基层部队看病难问题,从而大大减少内地与偏远地区、机关单位与基层部队之间存在并有逐渐加大趋势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地方政府均设立有地级或县级医院,且医疗门类设置相对较为齐全。官兵参加当地商业保险就可以依托当地医疗服务机构,利用地方卫生资源对官兵进行医疗保障,大大缩小官兵救治周期,减少医疗救护环节,保证诊治质量,还可以大大提高卫生事业经费使用效益。

(四)漳州支队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商业保险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赔付率高,可以大大提高等量保险费军人伤亡的赔付水平。从2006年开始,武警漳州边防支队就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签定了《官兵综合福利保险协议书》,协议规定凡属于支队在编的官兵在执行公务时发生意外事故伤亡(致伤)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在理赔范围内。官兵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上述规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保险金额以协议中规定的该险种保险金额为限。2006年以来,该支队按照现有实力每人每年交纳保险费130元(个人缴纳、集体办理),每年保费10万余元,3年来累计投入保险费30万余元。期间,43名官兵共获理赔50余万元,赔付率高达166%。不仅缓解了部队经济压力,也提高了官兵参与积极治疗的水平,较好地弥补了现行军人保险制度的薄弱环节。

三、地方商业保险的概念及引进险种建议

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原则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的险种可由不同的保险公司按照市场需要设置,保障范围较为广泛。根据公安边防部队的工作实际,当前最为适合引进的是商业保险中的“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目前,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普通医疗保险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三)住院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四)手术医疗保险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五)特种疾病保险

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四、公安边防部队引进商业保险的促成措施

社会化保障是当前世界军队后勤保障的主流和发展趋势。根据公安边防部队实际,以下几点建议或许可以促成商业保险制度的引进和发展。

(一)部局根据任务实际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胡锦涛主席和中央军委对军人保险工作十分重视。胡主席曾指出:“要着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军事职业特点、深化军人工资福利、住房、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制度的调整改革。”商业保险运行环境好、给付率高、险种多,可以解决现行军人保险制度的瓶颈问题,实现共赢。部局可以根据各省市部队执勤执法实际,分层次以团体方式为官兵购买商业保险,切实提高官兵各项保险保障。

(二)总队设立专项资金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公安边防部队可以支队级单位为基础,以团体方式购买商业保险。总队可在专项资金下设立“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具体经费从各单位卫生事业费中提取30%设立。关系到理赔的实际,“意外伤害保险资金”从各单位卫生事业费提取后由总队集中管理,总队每年按部队保密需求和各支队实力统一支付保险费,理赔事宜由各单位负责。

(三)申请地方保障资金购买商业补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