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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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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篇1

当下中国,网民正通过在微博公共事件舆论中的“合唱”,参与到中国的社会变革中去。在这个过程中,意见领袖起到了关键作用,它们通过对微博舆论的导向性影响,主导着舆论发展的方向,并由此介入社会现实。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发生的三起典型案例分析总结意见领袖社会影响的主要模式。

一、影响公共决策――“南京梧桐树”事件

2011年,南京市政府为建设地铁计划将主城区内栽种于20世纪的梧桐等树木移栽,该决策引发当地民众和网友争议。事件初期第一个出现的意见领袖是知名主持人黄健翔,他不仅积极参与到信息的扩散中,并专门建立了微群“南京梧桐树”,群标签写着“树不说话,人要说话”。在群中,各类关注此事的南京市民就问题如何解决展开了广泛讨论,最后形成了一个倡议书,提出“请南京市政府听取民意、尊重民意;召开由专家和热心市民组成的听证会,落实必须移植树木的数量和养护的具体措施;听证会对市民开放,允许媒体报道……[1]”倡议书中明确表达了南京市民、网友的诉求,为网络动员行动的进一步展开指明了方向。同时,网络行动演变了现实行动,3月14日开始,网友在梧桐树上系上绿丝带以抗议被伐。围绕各类意见领袖,微博网友开始形成一个网络“共同体”,一方面,利用微博进行群体内部讨论,协调一致进行抗争,另一方面,发起、组织线下行动,相互配合并形成了自身的秩序和规律,推动了事件继续向前发展。

3月15日,事件中另一位重要的意见领袖出现,中国立委邱毅在微博中信息:“了修建地F,南京900多w梧桐湓庥隽吮豢澈瓦w移的命\,光dd的渲ΣH被砍去了繁密的郑砍掉了南京市民@些年的感情。悉,@些梧桐湟延衅摺八十年的v史,成槌鞘苏I。我J檫@些梧桐的v史r值很高,尤其在南京@特殊的城市,共合作有特殊意x所在。如今被砍,在令人扼腕!”第二天,其再次微博:“今天「合蟆箍d我Αc祝辛亥百年,先o南京梧桐洹沟暮艋n,也烈提醒台橙嗣裼住南京梧桐湓诿トO中山先生o陵(`)上具有的特殊v史意x,而@Nv史意x也c南京人民的情感ooY合在一起,成橐环N城市的傲、特色c苏I。今天中常⒂我的提案,希望R英九y能重此事。”黄健翔也将邱毅的相关表态转发到自己的微博中。至此,南京梧桐树事件由一个地方行政行为演变为关注的热点事件,并上升到政治层面,除了包括微博等网络媒体的热议外,传统媒体也迅速加入进来。国台办在3月17日的新闻会中称相信南京市政府会妥善处理此事。4月20日,南京市举行三号线绿化评价听证,原则通过优化后的树木移植保护方案。

南京梧桐树事件是典型的网络公共舆论影响政府决策的案例,实际上,最近几年以来,网络舆论影响甚至改变公共决策的情况时常出现。舆论中的意见领袖作为民意的代言人,通过激发、组织其他成员的讨论,培养了微博成员的公民参政议政意识,同时,事件形成的微博舆论也对政府工作和权力行使实施了监督和制约。

二、重塑社会精神――“微博打拐”事件

2011年春节,中国社会科学院于建嵘教授发起“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号召网友“拍摄乞讨儿童的照片和录相传送专用信箱,也可在自己微博,由专题微博转”,通过数据库对比等方式判断乞讨儿童是否为被拐卖儿童后,实施解救。该活动受到广大微博网友的一致支持,十余天时间,数十万网友参与,引发地方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全面跟进,“微博打拐”由一个解救个案升级为微博公民行动。2011年3月,最高检、最高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肯定了这次由微博发起的全民打拐行动。权威媒体与政府部门的表态,在赋予事件合法性的同时,使微博打拐的影响从网络扩散到现实社会中去。

在该事件中,有六个用户值得注意,微博意见领袖的四个个人账号:“于建嵘”、“邓飞”、“陈士渠”和“韩红”;两个机构账号:“宝贝回家”、“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于建嵘”是教授、知识分子、微博打拐行动的最早发起人之一,作为意见领袖,他聚集了大量一般网友的关注;“邓飞”是凤凰周刊记者部主任,长期以来关注拐卖儿童问题,更重要的是其与媒体的关系密切,“我可以吸引全国各地的记者,我的同行,做更多的宣传,告诉大家如何打拐,呼吁市民、读者帮助找到线索,报告公安机关。鼓励更多的人帮助我们找孩子。[2]”;“陈士渠”是公安部打拐办主任,是治理拐卖儿童问题的相关部门代表;“韩红”是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其一直关注和参与微博打拐活动,并在两会上提出“救助流浪儿童”的提案;“宝贝回家”是寻找被拐、走失儿童,帮助流浪乞讨儿童的公益组织,代表社会民间力量;“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是于建嵘建立的微博打拐活动的官方微博账号,代表微博中的网友力量。这六个用户代表着民间、政府、媒体、精英力量,正是在多方力量互动与共振下,微博打拐才得以展开和深入。在这个过程中,有民众参与街拍、多个慈善基金会参与协助;公安部以及许多地方公安机关表态支持;各地警方出警调查核实与实施解救行动……从网络到现实、从官方到民间、从精英到草根,各种社会力量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不可小视的合力,共同推进微博打拐行动的深入。能让社会力量这么快速地集结在一起,首先是基于人的情感与文化的需要,在追求文明的社会里,失子之痛绝不只是零散的个体伤痛,而是亲情伦理引领下的社会共同情感[3]。意见领袖在事件中基于人性与人情提出的互助诉求,这种诉求中包含了爱与责任,在此框架下,参与“打拐”行动,不再只是少数人的责任,而是每位社会成员的责任,因而受到了其他网友的响应。

以微博打拐为代表的微博公共事件,其社会意义不仅仅是在于对问题的解决,而是在意见领袖的带领下,公民精神与公共意识正在被启蒙、培养、发展和壮大。微博只是一种媒体平台,但意见领袖却可以在这个平台上,通过公共事件重塑社会精神。这种重塑使民间力量在社会建设中发挥了更多作用,让社会呈现出更大的希望与活力,对社会进步与发展无疑具有促进作用。

三、放大网络暴力――“药家鑫案”

当公共事件舆论中出现网络暴力的非理性倾向时,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可能会放大已存在的网络暴力。药家鑫事件之中,舆论受到部分意见领袖的影响,出现群体极化的现象。

意见领袖对网络暴力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加快事件中虚假信息的传播,以讹传讹衍生话语暴力。意见领袖“西安张显”除了明确在微博中表达了支持死刑的观点外,还传播了其他未经证实的信息,如药家鑫家庭富有、有多套房产、其父官居要职、有后台等。药家鑫的父亲后来通过媒体辟谣称:“药庆卫现住单位无产权证房,面积108平方米,并非张显所说的200平方米以上,也没有四套房。他2003年退役,原在某企业军代室任工程师,从事技术管理工作,不是张显所说的负责军品采购,更不是身居要职。[4]”

张显在微博中将药家鑫建构成一个“富二代”、“官二代”、“军二代”的形象,而“在‘富二代’频频豪车撞人、仇官仇富情绪极其高涨的当下中国,这些言论,无疑加剧了人们对药家的愤恨。[5]”张显是事件中受人关注的意见领袖,拥有众多粉丝,言论的传播力很强,而其他多数网友由于难以在短时间内查证信息的真伪,在选择转发张显微博的过程中,也使谣言迅速扩散,造成了对舆论的误导并加速舆论极化。

其次,宣泄性的意见表达加速群体的情绪传染,群体的一致情绪赋予暴力“合理性”。药家鑫案中另一位意见领袖“孔庆东”在第一视频网站上对药家鑫案评论道,“……这是一个杀人犯的气质,这个人就是一个杀人犯……跑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这样一个嚣张的人一定是有后台的……”孔庆东在媒体上有失偏颇的言论不光会误导公众判断,亦加速了网络中已存在的情绪传染。孔庆东充斥着暴戾之气的言语赢得了部分网民狂欢式的热捧[6]。在情绪传染的作用下,事件中的网络意见大多为:“药家鑫不死,天理难容”、“药家鑫不死,法律必死!”。而一位律师从法理角度发表了不同意见,却受到微博舆论的一致攻击,用户“张凯律师”微博:“药家鑫一案网络一片喊杀,甚至对只要有为说话的人也被污辱,谩骂。美国的校园枪击案,一人杀死三十二人,远比药残忍。美国人不仅自省还同时悼念杀人者,认为他同时是受害者,两个民族差距为何如此之大?爱与宽容的情感,我们如此陌生。”该条微博是事件中的标靶型微博,用户“张凯律师”是事件中受到网友一致反对的意见领袖标靶。

在微博中,信息质量良莠不齐,理性观点的形成,有赖于一定知识与信息的支持,并非所有人都具备这样的相关知识和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大部分网友需要求助于具有声望的意见领袖,他们的观点和意见能够帮助其他人做出正确的判断。然而,在药家鑫案中,部分意见领袖却以非专业人士的身份,用非理性、背离法治精神的微博言论吸引住众多眼球,引发着网民狂欢式的快意围观。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1篇2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传媒业的发展,新媒体带来的便利我们有目共睹,但是,也带来了社会与法制建设之间的冲突。于媒体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其中,传媒与法律的关系改变是现在我们最应关注的问题。特别是网络的隐蔽性为规范网络环境增加了难度。这几年,显示出了矛盾升级的迹象。科技改变了生活,便利了交流,人们可以不分地域、场合、时间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通讯APP的大量研发和普及,如QQ、微博、论坛等,让任何人成为信息的传播者成为可能。在道德难以规范人们行为时,法律必须站上制高点。正如吉登斯所言,“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

关键字:

传媒;法律;媒介融合

一、基本概念

媒介融合是新时代的词汇,它是大历史发展趋势的总结。传媒业在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之下,兼顾法律的配合,无形中增加了概念之间的复杂性。我们必须对涉及到的重要概念以及术语作出阐释,并进行分析。

1.传媒

传媒,就是信息传播的载体,相对于传统的人际传播,传媒更加注重传播的内容,是事实或者意见。与传统人际传播不同的是它必须依靠响应的介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平台。媒介融合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杂糅与竞争。纸媒在新型媒体的冲击下,被迫加入新时代的元素,而新媒体的发展是基于对传统媒体长盛不衰元素的吸取。媒介融合涉及到的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是任何国家都要面对的挑战。处理得当将实现大飞跃。

2.媒介融合与三网融合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让原本隔离的传统信息领域和传媒领域开始打破阻隔融合在一起,新事物的碰撞引发了冲突,体现在社会层面就是冲突。冲突出现在市场,渠道,终端以及各种业务上,为了抑制如此分布广阔的冲突,产生了相对于的制度,政策以及法律的制定。因此,媒介融合,是在整个文化产业,整个信息流通领域,整个传媒业的背景下发生的。媒介融合不仅仅是媒介之间的融合,它还涉及到了传者之间的融合,受众之间的融合,以及传受两者之间的互动。换一种说法就是,媒介融合打破了大众传播构建的传媒格局。新事物的出现必将引领一波相关因素的改变,三网融合就是新事物的产生的连带反应。不仅是传媒业自我发展的选择,也是我国政府一定时期下推行的公共政策。我们通常所说的三网就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以及互联网。可以说,人类的生活已经被三网全面覆盖,这也是“手机人”的概念出现的原因。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业务范围都在向趋同的方向上前进。例如,传统媒体开始借助新媒体的终端,信息,占领市场。新媒体开始更加注重传统媒体的强项吸取,用最纯粹的文字或者图片来打动受众,是一种“返祖”,也是一种进步,是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3.传媒政策与传媒法律

传媒政策与法律应该是相辅相成且齐头并进的,政策影响法律,法律辅助政策的实施。传媒政策是国家以及相关负责部门为了做到服务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按照一定标准制定的准则。可以说是涵盖了国家总方针,总策略的政策。传媒法律是专业规范网民行为的法律条例,目的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团结。就如同知识产权法,经济法一样,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当社会上某一个产业和法律相关联时,就代表着它与政府,与公民利益等产生了联系。

二、具体事件分析

最容易将传媒与法律相想关联在一起的是网络暴力事件。网络是新媒体,而暴力的程度决定了是否需要法律的介入,接下来,会选取几个非常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

1.案例概述

美国发生了一起事件,佛罗里达州的女孩,名叫瑞贝卡,她是一个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和同龄人无多大差别。但是,在网络的世界里,她却成了网络暴力的目标。“你怎么长得这么丑”“你去死吧,不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喜欢你”这样恶毒的言语竟然是来自和她一起生活和学习的伙伴,每次浏览自己的社交网页,充斥着的污言秽语让她得了抑郁症,最终,选择以自杀的方式离开让她伤心的世界。纵观国内的微博,同样是没有硝烟的战场,稍有争议的明星微博下的留言,净是诅咒、辱骂之词。网络暴民几乎天天都在上演着花式损人。回到案件中,女孩自杀之后,警察调查出事情原委,将网络上供给瑞贝卡的女孩带到了警局,当时由于未成年,在拘留了21天之后,被释放。很多人表示不满,杀人于无形的孩子也是罪犯,当地警方表示没有与网络暴力相关的法律,也没有相对应的处罚条例。之后,记者对两名“施暴者”女孩进行采访,她们竟然毫无悔意。

2.案例评析

据笔者搜集到的资料,美国有将近四分之一的未成年人曾经也有类似被网络暴力的经历。“施暴者”的猖獗和狂妄在网络世界中被放大。有人认为,这是缺乏法律条例的强制约束,确实,如若有法律,这样的惨剧会减少许多。美国的律师和法律界人士称,网络上的留言很难界定,主观意识太强,你认为是暴力,别人则反对。曾经美国超过半数的州都试过制定相关条例,量刑也相对较为严格,但是由于过于笼统,依然未解决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呼吁相关部门将条例进行细化,媒体要督促相关法律的颁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量刑,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频次,净化网络环境。

3.案例总结

网络暴力几乎隐藏在生活中各个角落,如同病毒,无形但发展迅速。拥有电子设备的人都可以成为暴利源。不容忽视的是,现如今国民素质普遍较低,对于事件没有自我分析和判断的能力,稍加煽动,便会形成不可小觑的网络洪流。不法分析利用网民特点,一次次挑战社会规则、挑战道德底线,形成了极坏的影响,没有制约就没有自觉。以上案例就是最好的证明。不得不引起重视。

三、传媒与法律

在案例中,凸显出传媒与法律的息息相关。三网融合之下的网络时代,对于法治建设来说,有利有弊。交流的便利,信息的快捷让传递变得飞速,科技进步、生活水平的提升都离不开它。但是,告诉的发展带来的是失衡的可能。当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者,且随时随地都可以传达信息时,虚假新闻成为了新的隐患。网络谣言也可谓是“异军突起”。我们面临着信息的大量冲击,易失去理性。如被某些人利用以谋取私利将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在面对政府的时候,我们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进而寻求传媒的帮助,让问题成为社会的问题,引发关注。网络平台为手中提供了表达的平台,在报道时媒体自身的喜好以及观点会影响对时间的审判,同时不自觉的反应在对时间的报道中,失去中立性。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媒审判”。在媒体行使第三权利的过程中,应在表达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兼顾公平,维护双方的话语权,站在辩证的角度去报道事件,给观众自己认识和看待事件的视角,这样才能维护自身业界权威,又可以收获忠实受众,起到舆论

四、结语

如今探讨的问题是媒介融合下,传媒业的发展与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合。中国的法律触角还没有延伸到网络这一块。网络的净化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的安定,而法律所规范的社会也不是单一力量作用的,法制的现代化是整个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与传媒联结的出现绝非偶然,况且二者的进行的如此有规律,就是因为彼此不能单独出现。看待传媒与法律的关系,是个大综合的问题,第一,应该将问题放置于整个人类发展史上,整个历史大背景之下,是人类发展综合因素的作用,第二,将传媒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制定统筹结合起来,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与生态。只有如此,中国当代社会才能经受住新时代力量的冲击,才能够经受住挑战,将产业与法律的发展共进步,才能实现所倡导的中国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美]海伦•托马斯.《民主的看门狗?华盛顿新闻界的没落及其如何使公众失望》,夏蓓、蒂娜•舒译,南方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

[2][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3][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4][美]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王启梁.《网络时代的民意与法律应有之品性——从“躲猫猫”事件切入》,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4期。

[6]栗峥.《传媒与司法的偏差——以2009年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为例》,载《政法论坛》2010年第5期。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篇3

【关键词】青少年网络犯罪防治对策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也愈来愈频繁。在庞大的网络犯罪群体中,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并且在不断上升,青少年网络犯罪将成为社会危害性之一。因此,分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特点,制定积极有效的防范对策和措施,预防和打击这种新兴的犯罪,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现状

青少年年龄小、认知能力和成熟人格尚未形成,导致了一些人在网络不良因素的刺激影响下,很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目前,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主要有如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网络侵犯信息安全。这是典型的黑客行为,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准许,擅自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行为人侵入系统的目的和动机也各不相同。一旦青少年黑客侵入国家政治、经济及军事等要害部门,盗取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成功,对整个国家的安全或重大的企业利益都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二)制造、传播网络病毒。利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网络犯罪是当今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一种重要形式,犯罪分子制造病毒的目的虽有不同,但造成的危害却都很大。如2007年的“熊猫烧香”案,8名犯罪嫌疑人通过改写、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构建“僵尸网络”,以盗窃各种游戏和QQ账号等方式,给国家和网民造成了重大损失。

(三)网络暴力型犯罪。一些青少年长期沉浸于网络暴力游戏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人严重混淆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将虚拟世界中的“打打杀杀”转移到真实世界,结果导致一些暴力案件发生。如14岁的孙某因上网没钱回到房东齐某家翻钱,正巧被中途回家的房东齐某碰上,在网上杀惯人的孙某不由分说朝齐某连砍24刀,致使齐某当场死亡。在翻出900元后,孙某为了毁尸灭迹,将房子点燃。

(四)网络制黄贩黄犯罪。网络色情信息泛滥导致一些青年人受到影响,他们从在网上浏览色情信息,发展到在网上制作、传播和贩售黄色信息牟取暴利。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青少年利用网络做中介,进行现实中的色情交易。据公安部调查:被抓获的青少年犯罪当中,有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如2005年的“九九情色论坛”案,一举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2人。由于该网站部分内容免费,因此30万注册会员中大多数是青少年。

(五)利用网络实施盗窃、抢劫、诈骗、强奸等犯罪。网络财产与传统意义上的财产区别明显,作为行为人的青少年实施犯罪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地址等隐蔽起来,比传统的盗窃、诈骗更容易达到目的。如2002年山东省税务系统一名年轻的税务干部利用自己非法获取的密码,通过网络进入税控防伪认证体系,在线领购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贪污,涉税价值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恶劣,被查处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随着青少年网络犯罪数量的不断增加,这种新型犯罪也呈现出其自身的特点,青少年网络犯罪正向着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低龄化发展。

(一)突发性和随意性。他们的犯罪动机有时十分简单,一般没有预谋,即使有预谋也是一种很简单很迅速的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有的是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寻求刺激。如2004年3月的一个晚上,黄某与两名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时,无意将自己所在的网吧告知了对方。对方在游戏被击败后,勾结七八名社会闲散人员,携带木棒铁棍赶到黄某所在的网吧,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两败俱伤。转贴于

(二)多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且数额不大。在众多青少年网络犯罪中,最多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某些青少年因无钱上网而作案,有些多发案犯(如三五次抢劫)仅为了几块钱违法,使司法单位处理棘手。如北京市一少年为偷钱上网竟将奶奶砍死,把爷爷砍成重伤,最后只从奶奶的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三)以团伙犯罪居多。由于青少年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多三五成群,七八成伙地共同作案,可互相壮胆,互相挑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如合肥市一男青年许某,在与网友见面后,对方谎称自己回家取衣服,将许某骗至一桥边,由埋伏在此的两名男青年实施抢劫,抢走其一部手机和400余元现金。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青少年自身因素的影响。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犯罪人年龄多在16—30岁之间。此年龄阶段的人精力旺盛,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表现欲,喜欢模仿、爱冒险,他们头脑灵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极强。计算机网络作为一个新事物必然受到青少年的喜爱,接受起来也特别快。同时,青少年的心理并没有完全成熟,其识别能力差、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往往瑕瑜不分;法制观念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触犯刑律被捕后还天真地认为那样做纯粹是为了好玩,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社会阅历浅,富于幻想,容易上当导致被教唆犯罪。

(二)网站芜杂,内容混乱,严重腐蚀了青少年的心灵。计算机互联网络是一把“双刃剑”。青少年通过网络了解大千世界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中也吸收了许多负面的影响,互联网上的很多有害信息成了青少年精神世界的污染源,甚至有些青少年成了这些有害信息的传播者和制造者。互联网上许多来自境外的游戏,充斥着暴力、色情等内容,让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不仅荒废了学业,损害了健康,而且使其中一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和错位,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三)网吧的经营、管理不规范,使犯罪的发生有了适宜的土壤。一方面,网吧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违反规定,专门在学校周围设立网吧,吸引在校生上网或者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为了留住上网的孩子,许多网吧提供吃住,通宵经营,帮助孩子逃避学校管理和家长追查,对发生在网吧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之任之,甚至纵容、包庇,客观上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场所。另一方面,有关职能部门各自为阵,对网吧的管理存在漏洞,为违规网吧和无证经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三、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对策

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防范和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关系到高新技术的法律保护,更重要的是关系到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它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同时,需要从犯罪学、社会学多角度加以防范和治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抓好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这是治本之策。一方面,要从网络道德教育入手,加强青少年个人道德修养,重点培养青少年的自律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在他们的思想上建立起一道防止网络犯罪的“防火墙”,让青少年在多元化价值观体系下,学会鉴别,学会选择。同时,应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建立起适应现代生活的法律观念。要使他们明白网络犯罪尽管有别于传统的暴力犯罪,但其危害程度是相同的,都是对社会公共安全、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等的侵害,都是违反法律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社会、学校、家庭协同作战,共建“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是一项全社会都应关心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综合治理的大工程。公安网监部门、社会各界、青少年自身的家庭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要充分利用课堂、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使青少年自觉地按照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的要求来处理网上的各种行为和利益关系,不断提高自律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父母和老师应当经常与青少年进行思想交流,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当我们惊异于互联网改变生活的力量,憧憬着它对民主政治和民主监督的巨大推动力时,网络暴力又向我们展示了它狰狞的一面。自“虐猫事件”后,“网络暴力”现象愈演愈烈,“铜须门”、“史上最毒后妈”、“姜岩事件”、“很黄、很暴力”的事件接踵而至,参与网民数量形成规模,不仅在网络上声势浩大,更对现实生活产生冲击。

从网络民意到网络暴力

不少网站,大到门户网站,小到专业网站,打开后,常会有的窗口显现,或者以“很黄、很暴力”为内容的社会新闻。诸多反道德、反传统、反伦理、反科学的现象、事件被置于网页的重要位置。有业内人士称,网站赖以生存的是点击率,点击率越高广告收入就越多,而性和暴力是增加点击率的主要法宝。

越来越多的网络群体暴力事件正在向刑事方向发展,网络声讨从正义的道德审判转变成对公民人权的践踏。网民的道德审判、恶搞、侮辱、谩骂给当事者心理造成极大创伤,侵犯了当事者的隐私权与名誉权,给其生活造成相当大的不便。

纵观种种网络暴力事件,我们发现,网友们采取的策略如出一辙,将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使当事人承受的精神压力从虚拟的网络社区转移到现实社会中,打破了他们原有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围绕所谓“川航张敏佳事件”、“虐猫事件”、“铜须事件”及“崔真实事件”,某些网友所发表的言论,已经超越了正常理性,不仅在虚拟空间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更严重的是,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受到了处罚。而这些处罚的基础,并不是公开的程序,而只是网络舆论的过分压力。

“网络暴力”已经开始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亟须运用法律、文化和道德等手段给予制止,治理网络暴力需多管齐下。

依靠技术治理网络暴力

我国互联网在网民表达事前没有建立“过滤机制”,事后也难以形成“追究机制”,自然就为一些不负责任的极端言论乃至“网络暴力”大开方便之门。在网络的舆论场中,情绪化表达、情绪的极速感染、情绪失控,常常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容易导致非理性。

新加坡早报网也有网民论坛,网民通过邮件发来文章,编辑选择后到网上,它实际上是网民评论栏目。法国费加罗网站,除邀请少量名人开博客外,只有费加罗报电子数据的订户才能开博客,其网络论坛一般在嘉宾回答问题时才开放。《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雅虎、CNN、BBC等境外英文网站未开设新闻跟帖功能,网民讨论归入论坛栏目当中。

2008年1月28日,韩国35家主要网站开始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登录这些网站的用户在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方可发帖。从长远来看,对论坛、博客施行实名制,一方面保护了网民在网上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另外一方面也让网民知道,作为自然人,要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依法治理网络暴力

如何界定网络暴力,“人肉搜索”能否入罪,在法律层面还没有明确答案,但这并不代表现行法律就不能制约网上的违法行为。造谣诽谤、毁坏他人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且刑法修正案已将保护个人信息作为修改的重要内容,同时个人信息也有望通过专门立法获得保护。有法学专家认为:网络暴力所涉及的问题,在《民法》中都可以找到应对,完全不必再引入新法。且网络技术尚在快速变化中,法又怎么立呢?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没有在此问题上立法,看来并非偶然。

对网上违法侵权言论如何管理,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提供“人肉搜索”服务的网站应该尽什么样的义务,对违法行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需要法律进行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笼统而简单的规定已成了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站逃避法律的借口。

如何将网络和现实区分、区别需要建立起合理的网络规则,以机制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的界限,无论你是实名还是“ID”,都必须在同样的法律原则下畅游网络――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行使个人自由权利。如此,才能做到将网络暴力化解于无形。

有律师认为,做出不实陈述影响他人的社会评价,就是侵犯名誉权;陈述的是事实,如果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就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很黄很暴力”事件则直接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这些情况都触犯了法律。此外,“媒体审判”曾经在欧美惹出过极大祸害,因而被严格禁止;目前所谓的“网络审判”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网络舆论应有自身的底线。

以德治理网络暴力

网络是虚拟世界,同时也是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很容易使有些网民不负责任的言行演化为“网络暴力”,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给他们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理伤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有网民认为,“网络暴力”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匿名和暴力成本低。一分钟注册一个ID,谁也不知道我是谁,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因此撰文写字的人在网上被骂个狗血喷头是常有的事。不仅仅是名人因网络檄文而承受着巨大压力。

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并不是自我放纵的天堂,要使上网者重视网络道德,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进而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引导是关键。有人说,如果网上总是充斥着非理性和语言暴力,那么理性者和理性的声音就会自觉退场。反之,如果文明、理性的声音占据了网络言论的主流,那么那些惯于使用语言暴力和谩骂攻击者就会退场或者改变其行为方式。

注重发展战略,对于行业的生死存亡、兴衰荣辱来说,具有决定性影响作用;而对此考量的基本标尺,就是看它是否能确立和坚持具有远见卓识的发展战略,并在战略实施和战略管理过程中,随时注意遏制自身因外部环境刺激而可能萌生的“非理性发展冲动”,做到以一种平常、和谐的思想定力来保持实现稳定持续发展,从而规避发展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增长陷阱”。

这亦如国际竞争力理论创始人迈克尔・波特所说,“在影响战略的诸多因素中,强烈的增长欲望可能是最危险的。增长,应该是把事情做好后的顺带结果。有时候,增长的欲望恰恰是危害企业行为的根源。”

构建和谐现实社会

事关“社会公正”的领域,尤以“弱势群体”遭到公权和特权侵害的事件最容易招来“网络暴力”。这是“民意”对尖锐的社会矛盾的正常表达,不化解社会不公,不消除“社会暴力”,“网络暴力”只会有增无减。面对社会不公,“不让说”充其量只是掩耳盗铃。即便是最无理取闹、穷凶极恶的网络语言,也只可能、并且只应该通过民主法治的建设来逐渐“稀释”――要求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良好的法治意识,最有效的手段不是宣传教育,而是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令人欣喜的是,我们发现社会各界都在为建设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而努力。

互联网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快”与“好”之间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既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我们要确立“人本发展”观念,始终把奠定互联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础、维护消费者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作为发展的追求目标及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篇5

【关键词】网络暴力社会道德法律法规

一、网络暴力的界定

《人民日报》曾总结了“网络暴力”三大特征:一、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二、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三、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

网络暴力通常是网民借道德讨伐的名义,以网络为载体,对网络事件的当事人发表进攻性、侮辱性的言论,并搜索、公布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生活细节等具体信息对当事人的精神和生活造成巨大影响的行为。“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

二、网络暴力的成因

1、网民的诉求。首先,我们不能否认网络暴力的形成存在网民出于正义感而挺身而出这一原因。比如“虐猫女”事件的产生,网民因见到当事人如此残忍地对待猫而义愤填膺并群起而攻之,这在一定意义上伸张了正义,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此类事件中,网民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网络这一特殊的载体上,好的出发点往往会被扭曲,产生负面后果。

2、网络的特点。网络存在匿名性、交互性、开放性的特点。网络平台给网民提供了一条畅言的渠道,网民可以在上面任意发表言论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人性的卑劣面就在这里得到了展示。

3、现实压力的存在和网民的构成结构。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里,人们生活在高压的环境下,情绪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对生活现状存在不满却缺乏宣泄的渠道,于是就到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排遣。另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2008年7月和2009年1月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网民的主体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网民的学历结构逐渐向中国国民学历结构靠拢。年轻人和低学历群体具有追求新鲜追求刺激的特点,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现实压力作用于网民的主体促成了网络暴民的出现。

4、网站追求利润的动机。一些网站经营者只重视网站的市场功能而忽视其社会功能,为了在市场中抢占先机向网民提供娱乐化的吸引眼球的内容以聚集人气,增加访问量,这无疑推动了网络暴力的形成。

5、网络法律法规的缺失。网络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不长,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甚至存在严重的缺失。虽然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一些法规和制度,但是还远远不够完善。随着网络的进一步发展,会不断出现更多的新问题,所以对完善的,随时更新的网络法律法规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迫切。

三、网络暴力的影响

网络暴力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应该看到它的积极方面也应该看到它的消极方面,通过两方面的分析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尽量避免其消极作用。

(一)网络暴力的积极作用

1、方便信息查询和交流。网络暴力体现了一种新的基于协作的获得信息的模式。利用网络的开放性,网民可以互相帮助搜集、传递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全面的信息。例如,发生在江西的“敲头案”,就是借助“人肉搜索”得以告破的,让人不得不感叹这种方式和集体智慧的强大力量。

2、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道德底线。网络暴力可以揭露丑闻,澄清真相,把劣行的实施者置于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使其遭到舆论的谴责,维护社会正义。对于那些违反伦理道德但不违反法律的行为,网络暴力可以说是开辟了一条惩治道德破坏者、维护社会道德底线的新路。网络暴力的震慑力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败坏社会风气、违道德的行为的发生,提高了社会成员的道德标准。

(二)网络暴力的消极作用

1、容易侵犯公民的权利,违反法律。在网络暴力背后,公民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是一经网络“人肉搜索”之后,就会脱离原来的轨道,无法控制。网民任意搜集、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甚至有些人在现实中给当事人家里打骚扰电话、寄恐吓信、贴大字标语,这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以及人格尊严权,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容易滋生谣言,模糊事实真相。在网络中,一件事情被众多网民互相传播后,这件事情本身的客观真假就被人们忽视了,人们借着正义维护者的外衣推波助澜,在马太效应的作用下,这件事就会被盲目地认定为千真万确的事。如果由于网民误传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会把本来无辜的当事人当成大奸大恶之人加以讨伐,造成误伤。

四、预防网络暴力的对策

1、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网络暴力的形成条件之一是网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独立思考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在“沉默的螺旋”的机制作用下进而形成压倒性的舆论。预防网络暴力要求网民的高度自律。“君子慎独”。所以必须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使人们认识到社会道德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语言。只有这样才能在根源上杜绝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2、推进社会主义民主进程,创造更多的言论渠道,让民众的意见得到充分的表达。堵不如疏,与其强硬禁止民众在网上发表极端言论,不如畅通言论渠道。民众的意见通过各种其他渠道得到了表达才不会选择在网络上以暴力的方式加以宣泄。

3、加强网站管理,规范网站内容。网络运营商应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提供高格调的内容,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赢得经济效益。另外,还应建立对网络运营商的责任追究机制,让运营商对网站的不良言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网络暴力就失去了生长的温床。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依法治网。目前,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我国网络暴力事件的受害者很难实现依法维权。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网络的法治。对网络法律法规还要大力宣传并实在执行,避免出现网民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况。■

参考文献

①邹妙玲,《网络暴力舆论的现状、特征和成因》,《今传媒》,2008年第1期

②朱文琪,《人肉搜索的正义面》,《青年记者》,2008年9月

③杨澜,《透视人肉搜索现象》,《当代青年研究》,2008年第11期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篇6

一、高校校园暴力产生的背景及含

现阶段,青少年生活改革开放、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给他们带来了思想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巨大变化,使他们受到很多负面的影响。在学校,多年来的应试教育模式,使老师们过多地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学生成绩,而对其心理健康重视远远不够。在家庭,不少家长只关心孩子们的学习,认为只要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就算尽到责任,而很少关心孩子的精神世界。在社会,书本、网络、影视作品中不乏刀光剑影的暴力场面,宣扬“以暴制暴”的江湖规矩,在潜移默化中危害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校园暴力是指在校园里发生的暴力事件。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暴行以及对学校的破坏行为。暴力行为不仅止于肢体行为所造成的伤害,也包括了其它如:语言伤害、被强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被故意陷害致生理、心理的伤害等。社会变迁,道德观念、生活习惯、思考模式、行为准则等都产生极大的改变,使犯罪率增加,犯罪年龄层下降。

二、高校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缺失

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因素众说纷纭,但大体上包含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中介。高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思想政治教育在事件爆发前后存在缺失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者:忙于事务性的工作

现如今,高校辅导员除了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还承担着一定的教学工作。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辅导员对接着学校大大小小各个部门,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对于学生中的暴力倾向和暴力因子不能及时发现。

2.受教育者:“左耳进右耳出”

在学校进行相关校园安全教育和其他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存在“左耳进右耳出”的现象,教育效果大打折扣,致使思想政治教育没有能够完完全全渗入人心。

3.教育方法:陈旧过时

现如今,进入“互联网+”时代,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发达。然而,在目前我国的高校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相对滞后,大部分仍然采取的是口头讲授,方法陈旧过时,且教育效果滞后,教育面相对狭窄。

4.教育内容:单一死板

教育的内容单一、片面,思想政治教育刻板,导致学生们学起来索然无味。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是变化发展的,但是目前高校在思想政治课的内容和理论方面尚未能与时俱进,陈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模式和思维使学生失去对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导致安全教育和相关心理教育不能落到实处。

5.教育中介:商业气息浓重

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给学校内部以及周边地区带来了巨大商机。如今的高校已然不是原先的世外桃源了,而是出于喧嚣的商业圈包围之中。大学校园内外成为一些人眼中的投机宝地,娱乐场所例如网吧等商业网点交叉林立,但是周围的治理未能跟上,各种隐患频发。进而造成暴力因子频发,不安全因素不断积聚。高校在校园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但对校外却是鞭长莫及。

三、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对校园暴力的对策

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一般有三阶段,事件爆发前期、事件爆发中期、事件爆发后期。针对校园暴力事件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1.深化思想政治教育,预防校园暴力事件发生

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帮助辅导员从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思政教育网络,优化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环境,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加强人文关怀教育、人格教育、生命观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同时在平时的思政教育的过程中加强心理干预,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渗透到高校管理中。

2.灵活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应对校园暴力事件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讲究工作方法、讲究艺术,高校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对暴力事件的“主谋”进行柔性教育,以防其再次做出过激行为,对受害者进行安抚,防止其对学校以及对大学生活丧失信心;二、对学校其他成员以及社会成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减少负面报道,降低负面影响,维护校园稳定;三、有效利用媒体,一方面控制网络谣言,另一方面占领网络舆论高地,构建和谐氛围。

3.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消除影响,引以为戒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篇7

关键词:网络环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策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社会环境中的网络环境对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构建有着重要影响,只有在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和社会风气氛围中,大学生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优化网络环境对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

1.网上色情信息泛滥

网络出现之前,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具有极强的地域性。但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超出了地域性,这就使得一些黄色信息随着网络在世界范围内无障碍地传播开来。据有关资料表明,因特网上非学术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英国的儿童保护组织在因特网上找到的儿童色情页面竟然多达4300余个。由此可见,色情信息在互联网上仍然十分猖獗。由于大学生心理还不太成熟,特别是社会经验和阅历都不足,当他们浏览了不健康的信息后,很容易在心灵上引起负面效应。

2.存在网络犯罪现象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逐步延伸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中。网吧成为犯罪的集中场所,网络游戏则成为犯罪的主要诱因。据有关资料统计,在涉及未成年人的13件案件中,为了筹集上网或打游戏的费用而诱发的犯罪共有11件,占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的84.62%。其中4件采取了暴力手段,占在网吧发生案件的44.44%。可见,网络游戏已经成为大学生主要休闲娱乐方式,但是网络游戏中大量的暴力、凶杀、血腥、色情的镜头和画面,很大地刺激了他们的好奇心和模仿欲望,由于一些大学生空虚无聊,自控能力比较差,导致整日沉迷于网络游戏而不能自拔。

3.网络不文明用语令人忧心

网络的匿名性、隐蔽性为个人发泄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导致网络的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不敢说的话和不敢做的事,到网上可以随意去说、随意去骂。随意浏览某个网络论坛,只要是有争议的帖子,就少不了各种污言秽语,不堪入目的文字让人瞠目。而聊天室中的侮辱、谩骂更是处处皆是。由此可见,杜绝网络不文明现象已成刻不容缓之事。

二、原因分析

1.受西方文化意识形态影响

互联网是一个全球性的开放系统,它不属于任何国家、任何民族和任何组织,网络上的任何一点所引起的涟漪都有可能波及全球各地,辐射到世界各个角落。各种各样的信息几乎毫无阻挡地进入到每一个上网者的视野之中。在网络世界中,每天上网的网民都有成千上万,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差异,这必然导致了网上的内容也是鱼龙混杂的。

2.监管机制不健全

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淡化了大学生的道德责任感,同时也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加了的难度。尤其是手机3g业务的开通,使得手机上网更为便捷,大学生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意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如:浏览国际、国内最新的新闻信息,科技动态,军事动态等等。但是,如何监控大学生手机短信中的垃圾信息、信息、黄色图片就成了当今高校的一个难题。同时,由于我国的网络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在虚拟的网络中,许多的现实道德、法律规范和行政措施都无法发挥作用,无法对网络信息进行彻底的监控和过滤。由于网络犯罪如网络诈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是一种高技术、高智能犯罪,原有的法律不适合,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出现法律上的“空白点”,致使一些犯罪分子因无法可依而逍遥法外。

三、对策

1.加强网络监管,让大学生对网络产生免疫力

当今大学生生活在一个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他们基本上都熟悉电脑,热衷于网上获取信息、传递信息。他们更喜欢通过博客、qq聊天、bbs、论坛等方式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但是对于处于青春期这个年龄阶段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对新事物好奇性强、自控力差,在面对网上纷繁复杂的信息时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网上不良信息的传播。要加大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分子传播暴力游戏、信息等的力度。对于不良信息要及时制止、删除和取缔。学校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督和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在网络服务器和计算机上安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通过技术手段及时屏蔽或删除含有低俗、、暴力、反动等内容的信息和攻击性言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使网络处在可监控状态,保证校园网络

安全、健康、有序的运行,更好地发挥网络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

2.弘扬文明健康的网络文化,引导大学生正确上网

发挥网络的教育功能,大力倡导和弘扬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积极健康的思想和精神,在大学生中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将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另一方面,努力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这就要求各类互联网站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唱响网上先进文化主旋律,积极开发网上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采取多种多样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开辟更为新颖、更为有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从而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亲和力,做到潜移默化的引导,努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大众化。

3.加强道德教育,强化网络文明程度

针对网络的特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网络的“双刃剑”的作用,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把网络道德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利用“网上论坛”、“电子信箱”等与大学生深入交流。首先,在传授网络知识的同时,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加大网络道德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办网、文明用网、加强主题网站建设,以正确的网络道德价值观教育人、引导人,培养大学生的自学能力、自辨能力,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扶正祛邪、培养健全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人格。其次,高校计算机网络课程在传授网络相关知识的同时,应及时引入网络伦理知识,有条件的高校可增开“网络伦理”课程。使大学生认识到个人的网络行为不仅存在“能不能”的技术操作规定,还存在“该不该”的伦理道德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网络安全有序,保证个人网络行为的文明、健康、有益。再次,大学生也要加强自身的道德自律。大学生在上网时要注意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树立社会责任感,避免出现言论过激的行为,不应把网络当成情绪宣泄的工具。要端正上网的目的,做一名网上道德人。

参考文献:

[1]张永战.思想政治教育信任机制研究[d].河南大学,2010.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1篇8

随着美国总统候选人最终决出日期的临近,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麦凯恩的攻势开始展开。他公开主张建立一个没有中国和俄罗斯参与的新联合国。

他说,目前的联合国不能完全有效地发挥作用,早已变成了一个“付费辩论俱乐部”,其成员不能解决世界政治中的迫切问题。在这种局势下,必须建立一个新的组织,能够制定国际社会的民主政策。它可以成为一个“民主同盟”,将100多个“民主国家”联合起来。“在这一新组织中没有中国和俄罗斯的位置。因为正是这两个国家阻止了联合国安理会一些完全合乎条件的工作。如果把中俄两国排除在外,那么国际社会就会不受干扰地在承认科索沃独立和制裁伊朗等问题上做出正确决定”。

在麦凯恩构想的“民主同盟”中,不仅中国和俄罗斯被排斥在外,俄罗斯还被“逐出”八国集团。麦凯恩的外交政策顾问罗伯特・卡根在接受美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也表达了这一想法。在这篇“民主为什么要害羞”的文章中,卡根表示,“一场没有枪和炮弹的战争已经来临,战争双方是民主国家和独裁政权,后者主要是俄罗斯和中国”。

针对麦凯恩的这一构想,英美媒体上的批评声音不断。英国《卫报》5月25日刊登题为“这种迷你国家联盟只会带来分裂”的文章;《华盛顿邮报》5月28日刊登汤姆斯・卡罗萨斯的文章“一个无人需要的联盟”,批评麦凯恩的想法过于天真;美国《堪萨斯星报》5月27日刊登题为“麦凯恩要建‘民主同盟’的提议是个好主意吗?不!”的文章说,麦凯恩的计划缺乏现实主义,低估了经济和金融的约束,“令人恐惧”;俄政治家舍夫佐夫对《每日商报》表示:“美国正在缓慢地,但积极地损害联合国和安理会的国际作用,因为这些组织严重限制了美国的行为”。目前,联合国总部没有对麦凯恩的这一计划发表评论。

(陆乐柳玉鹏汪析)

美网络战风暴席卷亚洲

美国国防部助理部长帮办理查德・劳利斯不断渲染说,中国军队正在发展攻击以网络为核心的美军通讯系统和计算机系统的能力,中国在计算机领域的能力已从保护自身网络发展为可攻击敌方网络。

今年3月3日,美国国防部向国会提交2008年度《中国军事力量报告》,再次提到中国的网络战威胁,并恶意夸大中国军队的网络作战能力。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和使用计算机网络的国家,在网络运用方面独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美国军队已开始进行网络战实践了。1995年,一批掌握高技巧的“黑客”和具有广博计算机知识的人被五角大楼组织起来,成立信息战红色小组,美国网络战士初露端倪。1997年6月,美国第一批网络战士参加了国家安全局组织的秘密演习。

2002年,美国总统布什签署“国家安全第16号总统令”,美国政府开始从战略高度研究网络战。2003年10月23日,一份题为《信息战路线图》的五角大楼秘密报告获拉姆斯菲尔德批准。按照《信息战路线图》的规划,美国必须寻求对整个信息领域的最高控制权,美国军队应该具备“摧毁全球电讯系统、雷达以及所有电磁波武器系统的能力”。2005年3月,五角大楼公布《国防战略报告》,明确将网络空间和陆、海、空、太空定义为同等重要的、需要美国维持决定性优势的五大空间。2006年2月6日至10日,美国首都华盛顿,一场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网络战演习“网络风暴―I”行动激烈上演。

2008年3月美国在九个州同时举行了史无前例的“网络风暴―I”网络战演习。

目前美国组建了三支网络战部队战略“黑客”部队、各军种战术网络战部队和网络媒体战部队。为了统一规划网络战,2007年9月18日,美国空军在路易斯安那州巴克斯代尔空军基地成立临时网络战司令部,为2009年10月网络战司令部全面正式运营做准备,核心任务是保证本国网络安全和袭击他国核心网络。据透露,目前美军有大约4万人从事与网络战相关的工作,网络战司令部将领导这支庞大的“网军”。

眼看美国网络战风头火势,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亚洲国家不甘落后,也都纷纷组建自己的网络战部队,并加强网络战理论研究。俄罗斯军队已将网络信息战赋予“第六代战争”。2002年俄罗斯总统普京批准了《俄联邦信息安全学说》,俄军认为,在未来信息化战争中,必须要夺取并掌握制信息权和制电磁权。

为了防止阿拉伯黑客对军用电脑的入侵,以色列军方开始为功率强大的计算机配备电脑攻击防御系统,它能够有效地防止陌生邮件和病毒入侵。

日本也热衷网络“瘫痪战”。在2005年至2009年的《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中,日本明确提出了新的作战理论“瘫痪战”。防卫厅组建了一支由陆海空自卫队计算机专家构成的5,000人左右的网络战部队,专门从事网络系统的攻防。

印度军队则充分发挥该国软件开发水平高的优势,积极准备网络战。印军同印度科学院、印度技术学院等地方信息技术专业机构进行了技术合作,组建了陆海空三军联合计算机应急分队。陆军总部还建立了专门负责网络中心战的网络安全部门。

韩国国防部在1999年就确定,到2015年,分三个阶段确立国防信息化的目标,积极应对网络战,并在1999年年底组建了一支网络战特殊部队――反“黑客”部队。从2000年开始,韩国每年的国防预算都有5%专门用于“提高应对信息战的核心技术”。与此同时,韩国军方也开始加大力度培养和招收计算机专业人才。目前韩国执行网络作战的主要机构是2003年11月成立的韩军机务司令部国防信息战中心(该中心的前身是信息战小组),已经培养了数万名信息战专业人员。

(于凡)

非洲要建“合众国”抵制美国入侵

据英国《泰晤士报》、日本《经济新闻》等媒体报道,由于美军非洲司令部选址屡遭非洲国家抵制,美国将针对非洲的“不合作”态度制定报复性策略,加大在军事、经济和政治等领域控制非洲的力度。实际上要推行“美国独享非洲”的战略。非洲国家联盟则积极筹划建立“非洲合众国”,抵制美国的“入侵”。

在不久前结束的非盟国家首脑峰会上,与会各国敦促非盟以循序渐进建立合众国,实现“对外用一个声音说话”。

非洲各国希望组建一个拥有决策权的“联邦式政府”,取代单纯作为行政机构的非盟委员会,为整个非洲制定共同的外交、商贸、环境、卫生、教育、防务、维和等政策。与会各国呼吁非盟尽早确立“非洲合众国”这一概念,并且指导成员国制定建立非洲合众国的路线图。

在建立非洲合众国的问题上,目前非洲各国只有一个比较大的分歧,那就是先实行经济一体化还是先实行政治一体化。支持经济一体化优先的国家认为,政治一体化应建立在文化背景相似或相容的基础上;支持政治一体化优先的国家认为,尽早建立联邦制国家才能抵抗像美国这样强权国家的“入侵”。

尽管存在分歧,但非洲各国还是一致赞成把“建立非洲合众国”作为共同目标,而非盟是推动实现这一目标的主导力量。

目前非洲已经建立了8个地区经济共同体――东非共同体、东南非共同市场、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萨赫勒――撒哈拉国家共同体、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和玛格若博阿拉伯国家同盟。这些经济共同体内部一直在朝着建立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统一货币体系的方向发展。

(顾风小波)

多国首脑寻求解决饥饿之道

最近,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的“世界粮食安全与气候变化及生物能源的挑战”峰会,100多个国家的首脑或部长与会。磋商困扰全球的粮食问题。俄新社称,许多国家领导人已将粮食安全视为国际稳定最主要的威胁因素,甚至超过了恐怖主义。加拿大《环球邮报》一针见血地指出,“几十年对粮食的低投入才导致了饥荒的恶果”,“危机不过刚刚开始”。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警告说,全球在粮食问题上已到了“令人担忧的紧要关头。如果国际社会找不到有效的应对之策,粮荒所引发的连带反应,将在全球范围内危及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政治安全”。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迪乌夫更是称,为应对30年来首遇的全球粮食危机,发达国家要加大资金投入,为贫困地区提供的农业援助应增加10倍,达到每年300亿美元。世界银行行长佐利克的话体现了贫穷国家的心声,“飞速上涨的食品价格可能会引发一场全球灾难,世界上的穷人需要的是行动,而不是口头言辞”。

人们称,生物燃料,是推动粮价上升的罪魁祸首,要求宣布一项禁令:禁止粮食转为生物燃料。根据美国的一项计划,到2022年将有1/4的美国玉米被用作生产乙醇,不少人认为生物燃料是引发粮食价格上涨的主因之一,美欧难辞其咎。潘基文呼吁美国、巴西降低以玉米、甘蔗为原料的生物燃料数量。

(陶短房蔡雄山陈一)

油价疯涨冲击全球稳定

疯狂上涨的高油价令全球的经济秩序都面临着挑战,欧洲多国愤怒的卡车司机开始抛开理智,用堵死公路等极端手段发泄不满。很多观察家预言,油价早晚要破每桶200美元,而现在没有一个国家能拿得出像样的对策。

是什么导致油价不断升高?各方有不同的解释。路透社报道说,国际能源组织称,根本原因是石油市场供应紧张。不过,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轮值主席哈利勒表示,油市存在投机泡沫,如果没有美元疲软和地缘政治问题引发投机,油价应在每桶70美元左右。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查道炯认为,油价持续高涨有市场供求矛盾的基础,但无疑被国际金融资本的疯狂炒作剧烈放大了。从年度石油生产和消费总量以及采储比等数据来看,石油供应量是足够的,但在现实的国际石油交易中,这些数据不起什么作用,最管用的经济指标之一是炼油行业当时的库存量,尤其是美国成品油的库存量,还有相关股市的行情。

各界对油价的短期内继续保持增势几乎没有分歧。高盛能源分析员穆尔蒂认为,油价在未来半年到2年间会达到每桶150美元到200美元的水平。

美国《新闻周刊》题为“即将到来的能源战争”的文章说,如果油价达到每桶200美元,“没有一个行业不受到影响”。文章说,过去五年来,数万亿的石油美元从石油消费国转向生产者手中,而这种大大加速的财富转移将改变世界的力量对比。摩根士丹利的首席货币经济师任永力说,如果油价达到每桶200美元,那么仅海湾6个国家现有的石油储备价值就可达到95万亿美元,这将让产油国的财富基金可以在市场上呼风唤雨。麦肯锡公司能源部主任预测说:“随着像中东、非洲、俄罗斯和委内瑞拉等国家和地区继续发展,我们会看到一些国家对于能源将变得更加贪婪、行为举止更加咄咄逼人,而且还会出现新殖民主义的举动”,还会有更多。

文章说,现在世界上大约1/3的内战发生在产油国,而1992年时这个比例为1/5.

各国领导人目前都拿不出良策应对。在欧洲,对于如何应对高油价带来的日渐高涨的抗议浪潮,有关官员也是分歧严重。由于大多数欧盟成员国经济增长减缓,加之财政预算紧张,如果削减燃油税,这些国家的领导人可能会面临政府财政崩溃的境地。

中国在世界上的石油进口大国中堪称唯一没让国内石油价格大幅上升的国家。中国政府在努力控制国内油价,但因此付出了巨大的财政成本,承受着十分巨大的经济压力。

(管克江程刚)

欧洲食品价格涨幅创记录

油价与粮价的高涨令全球都笼罩在通货膨胀的阴影之下。6月初,欧盟公告称,今年4月,欧盟范围内的食品价格同比上涨了7.1%;几乎是欧盟27个成员国的总体通货膨胀率3.6%的一倍。这也是自1996年欧盟统计局开始统计以来数据最高的一次。

欧盟统计局以9类食品为指标,分别是面包和谷类食品、肉类、鱼类和海鲜、奶产品和蛋类、食用油和脂油、水果、蔬菜、糖类和火腿以及其他食品。统计局表示,所有食品中价格涨幅最大的是奶产品,上涨了14.9%。食用油和脂油价格上涨13.2%,面包和谷类食品的价格也提高了10.7%。

报告显示,欧盟一些国力较弱的成员受到的影响最为严重,一些东欧国家的食品价格涨幅甚至高达两位数。4月保加利亚的食品价格同比上涨了25.4%,紧随其后的是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食品价格分别上涨了21.7%和18.3%。

在涨势最高的保加利亚,食用油和脂油的价格暴涨了85.8%,水果价格、面包和麦片价格的增长率也分别高达45.7%和38.4%。根据保加利亚国家统计局资料,平均每个家庭都要用超过37%的收入来购买食品。此间专家表示,去年4月保加利亚的食品价格比前年同期只增长了4.5%,而今年增幅却高达25.4%,让许多家庭叫苦不迭。普通民众,尤其是退休人员不堪重负。由于物价上涨,要求增加工资的呼声越来越多,仅5月份,柏林就有相关游行36次。

德国联邦统计局专家埃图说,上世纪70年代困扰全球经济的滞胀阴影正在重新显现,欧洲和美国央行通过加息控制通胀的传统手段无法得以施展。他认为,全球低粮价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人们必须学会适应高食品价格时代的到来。

(寇维维青木晴朗)

世界粮食危机的四种走势

持续飙升的粮食价格今后的走势如何?英国皇家国际问题研究所的研究人员表示,世界粮食危机将有四种可能的发展方向。具有相同观点的研究人员不在少数。也有人发出警告说,现在是决定将实现软着陆还是出现最糟糕情况的关键时刻。

走势一:粮价继续上涨

最有可能的走势是,粮食价格目前将继续上涨。新兴国家的粮食需求量不断增大,原油价格继续暴涨。在这一背景下,预计生物燃料的增产压力将增大,同时饲料与肥料价格也会上涨。研究人员认为,粮食价格暴涨的局面将持续10年时间,“目前的价格上涨是不可避免的。”

走势二:上涨后软着陆

问题是今后会怎么样。有一种可能性是实现软着陆。农业投资增加,技术革新取得进展,如利用废弃物开发肥料及防止土地贫瘠对策等,粮食价格最终会下降。许多专家认为“这是有可能实现的”。

走势三:粮食危机加剧

这是最糟糕的结局。不断发生地区冲突等问题,原油价格进入每桶200美元时代。气候变化加剧,谷物收成大幅减少。谷物病虫害和缺水问题严重。结果,无法抑制粮价暴涨,各国政府禁止粮食出口。暴乱和战争扩大化,贫穷国家出现严重的饥荒。有人提出的报告说:“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出现这种情况。”

走势四:粮价上涨结束

有一种乐观的观点认为,农民和企业的增产努力取得成果,原油价格将跌至每桶65美元。原油价格下跌,生物燃料的竞争力减弱。天公作美,粮食增产,价格下降。这种走势的可能性很小。

多数研究人员认为,粮食价格目前将继续上涨,之后要么是价格下降,要么是危机加剧。在罗马世界粮食安全高级别会议上,粮食进口国与出口国在出口限制问题上发生对立,可见国际协调有多么困难。有人认为:“有可能出现最糟糕的状况。”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篇9

在2003年以来的不少重大公共事件中,如“孙志刚事件”、“厦门PX项目事件”、“华南虎事件”、“邓玉娇案”、“杭州飙车案”等等,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形成了良性的互动局面,网络舆论对公共决策和政治过程产生了一定的压力,从而有效推动了一些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这让公众看到了网络舆论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力,也使公众对网络民主推动中国民主进程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然而,随着公众网络参与的不断深入,网络多数暴政现象开始露头,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网络的新忧思。

网络的隐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表达意见建议,实现政治参与,网络民主在一些领域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孙志刚事件”、“厦门PX项目事件”等都充分显现了网络表达的民主意蕴。您对此是怎样看待的?

■不可否认,随着互联网的扩展和信息通讯技术的广泛使用,网络民主作为一种新的民主形式开始出现。互联网最大限度地扩大了政治参与者的来源,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并在沟通、交流与讨论过程中体现了最大限度的公平、公开、平等原则,成为民意和公共舆论的重要聚集地。

在一些网络事件中,如“虐猫事件”、“铜须事件”等,一方面向世人彰显了网络的强大力量,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网络的负面问题。群情激愤的道德审判,曝光当事人隐私,进而围攻、谩骂当事人的事态演变,让整个社会开始反思网络的作用。您对此的看法是什么?

■应当注意到,中国少数网络参与者随意在网络上宣泄不良情绪,一些网民在公共议题中缺乏真诚和理性,加上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和网状扩散性质,过去难以聚合的个体在网络上非常容易集群,致使网络空间中的多数暴政现象成为可能。

在这些事件中,网络舆论发生了蜕变,并逐步走向网络多数暴政,极大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您提到了“网络多数暴政”一词,如何理解民主与多数暴政?

■民主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多数原则。但是,民主的多数原则在实践过程中可能损害少数人的权益,并使民主扭曲成统治阶级打击少数人的借口,从而使民主走向坏的一面。在向信息时代迈进的过程中,公众在互联网上重新遭遇了19世纪政治思想家们对于民主政治所做过的最坏打算――“多数暴政”。

多数暴政与少数暴政在本质上并没有差别,都是一种专制形态,背离了民主好的方向,侵害了公共利益和个人自由。网络多数暴政往往是一些网民利用网络民主的旗帜,以民主的名义形成强势的网络舆论,从而侵害少数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多数的假象

在网络世界中,往往会有“一呼百应”的效应,将问题几何级放大。这是否构成了网络多数暴政的诱因?

■网络传播具有“蝴蝶效应”,任何一点小小的浪花都有可能借助网络媒体变成轩然大波。网络论坛中一个帖子或网络上的一条小消息,可能引起大量网民的关注或介入,进而使事态不断升级,导致事实信息的扭曲和舆论评价的压倒性倾向。人们往往相信多数人的意见,由于网络传播中“蝴蝶效应”的存在,有些时候并非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正确的,甚至正好相反。

一些网络公共事件升级到一定程度之后,真相被假象所掩盖,本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化解的事件被严重对立化和情绪化,任何与多数发言者立场不同的观点都会被迅速地扣上各种各样的大帽子,谩骂和攻击替代了真正的理性批判。由此形成网络环境下的多数暴政现象。

在您看来,网络多数暴政的成因还有哪些?

■在网络空间中,“群体极化”现象非常容易形成。为了避免怀疑与批评,网民倾向于选择与自己态度和立场相近或一致的场合表达意见,在认同感中肯定自己的价值。这样一来,非理性、易激动的特点在网络虚拟空间中比现实生活中表现得就更为明显,并且导致在发言讨论中部分网民态度偏颇、言词激烈。

同时,由于网络空间领域聚集的网民群体表现出群内同质、群际异质的特性,网络很容易成为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相同态度和立场的人频繁在网络上进行交流沟通,且不愿意听到不同的声音,使之更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从而强化了这一态度,形成极端倾向,造成网络“群体极化”现象。

您提到了网络群体“非理性、易激动”的特点,能具体阐释一下吗?

■人们在网络上发表意见,有时缺乏应有的理性,对许多不良社会现象的声讨和谴责往往偏离理性的轨道,带有强烈的个人偏见。普通大众在特定情况下会对这些错误的观点或者看法产生认同,形成某种非理性、情绪性的共鸣。

在现阶段,中国网民对网络舆论环境和自身网络行为影响的认识都十分有限,导致中国网民的网络行为表现得比较幼稚,经常出现一些非理性和不成熟的举动。这可能也是网络发展的初始阶段中国网民要付出的学习成本。

在网络上,时常可以看到这种现象:情绪极端者不断得到鼓励,声音变得越来越大,势力变得越来越强,言词变得越来越激烈;而那些理性和温和的声音不断受到打压,声音变得越来越微弱;介于两者之间的声音,则一部分沉默,一部分走向偏激。如何来解读?

■我们把这一现象称作“网络空间中的‘沉默的螺旋’”。大众传媒强调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当作“多数”或“优势”意见所认知。这种环境认知所带来的压力或安全感,会引起人际接触中的“劣势意见的沉默”和“优势意见的大声疾呼”的螺旋式扩展过程,并导致社会生活中占压倒优势的“多数意见”――舆论的诞生。

在网络空间中,社会孤立的心理恐惧感并没有消失;网络群体对个体意见的压力作用方式有所变化,但其影响依然存在;网民的从众心理继续存在,从众现象依旧普遍。网络信息越多,人们反而失去了发表意见和看法的时间与兴趣,沉默的人数也越来越多,从而为网络多数暴政打开了便利之门。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网络多数暴政中的多数实际上并没有形成事实上的多数。只是在某种特定环境下,少数人的声音很大,表面上他们好像构成了多数,从而形成了一种多数的假象。

道德的自律

如何看待网络多数暴政?

■网络的出现给网民更自由、更平等、更多样的意见表达机会和政治参与形式,网络空间中的信息交流与互动塑造着网络民主这种新形式。但是,网络民主具有两面性,应当坚持在少数服从多数的前提下保护少数人利益的原则。否则,网络民主就会背离民主的初衷,形成网络多数暴政这一变种。

从一定程度而言,民主与多数暴政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实行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在于是否能够尊重多数、保护少数。

如何避免或者减少网络多数暴政现象的出现?

■首先应当加强网民的道德自律,引导网民理性看待网络舆论。网络环境中多数暴政问题的产生不仅仅是网络媒体在传播过程中的问题,网民缺乏道德自律也是重要原因。网络道德可以说就是现实道德规范在网络空间中的体现,是网络的开发、设计与应用中应当具备的道德意识和遵守的行为准则。

对于网络多数暴政下的少数,您有何意见建议?

■一旦发生网络多数暴政的情况,受到侵害的个体面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处境。而由于数字鸿沟的存在,一些受害者可能连辩白、证明、呼救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因此,保障这些受害者的言论权,就显得十分重要。

能否借用网络外的力量?

■要注重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相比较,具有信息源更权威、可信度更高的特点。针对一些重要话题和热点问题,传统媒体应该及时跟进,适当引导社会舆论,将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消除在形成过程中。

近年来,国家针对网络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制,但似乎收效甚微。您对此的看法是什么?

■中国网络立法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中国管理互联网的法律规则存在过于分散、法律层级偏低、某些方面相互冲突、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

一、网络政治参与对社会政治稳定的积极影响

网络政治参与和社会政治稳定是相互影响、彼此推动的。一方面,动态而有效的网络政治参与有利于公民表情达意,便于政府科学决策,从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有助于推动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发挥网络政治参与的优越性。反之,二者则会陷入无序化、混乱化的恶性循环,严重威胁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和谐。

(一)网络政治参与有利于民众的情感宣泄,实现互联网作为社会心理缓冲阀与心理调节器的作用

“由于交通条件和通讯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使每个公民都有条件去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这样推选代表去参与此类活动便成为合理之举。”代议制民主制的伟大作用是不容抹杀的,但它也带来了种种不良后果,比如公民政治冷漠心理的形成。参与型民主主义流派主张:“自由的平等权利和自我发展只能在参与性社会中才能实现。”网络政治参与拓宽了政治参与的渠道,发挥了社会心理缓冲阀和心理调节器的作用。邵道生曾在《欢迎“互联网式的民主”的“社会实验论”》中说:“在互联网这一信息载体中,人们对于国家民生大事,尤其是当社会发生突发性事件时,可以尽情的表达自己的意志,说自己想说的话,写自己想写的文章,题材不受限制,网上就像开了锅似的,立即沸腾了起来,无组织、无人引导、具有较为彻底的自发性、独立性、平等性……”例如山西“黑砖窑”事件、河北“三鹿”奶粉事件一经暴露,就有大量的网民对整个过程进行跟帖、评论和监督,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观点,督促事件的阳光化处理。

(二)公民网络表达便于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促进政府机制改革

工业化时代的权力结构是等级森严、自上而下、垂直控制的科层官僚等级制度,但这种科层官僚机制日益成为政府机制改革、影响政府效率的一大障碍。而网络技术的发展“削弱了旧权力系统的每一根支柱,最终改变着家庭、生活、商业、政治、民族国家以及全球权力本身的结构。”网络政治参与改善了政府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暗箱操作等现状,形成了权力均态分布的扁平化的格局,便于政府上下沟通,明确自身责任,改革政府机制。同时政府纷纷开通“市长在线”,设立网络论坛、聊天室、电子邮件方便公民了解政府政策。

二、网络政治参与对社会政治稳定的消极影响

作为新型政治参与方式的网络政治参与是一把双刃剑,给我国的社会政治稳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挑战,需要我们区别对待,趋利避害。

(一)有些不实信息混淆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秩序

尼葛洛庞帝曾说:“因为正是这种分散式体系结构令互联网能像今天这样三头六臂。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官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尤其是网络共同体的“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并且“在网络和新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来的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化了”当一些虚假信息在网上被迅速点击、传播后,极易混淆人们的视听,导致网民陷入非理性状态,甚至会形成,造成社会混乱。例如新疆7.5烧事件就是利用互联网络而进行的暴力事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政治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更有一些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互联网的可操作性,侵入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系统,窃取国家机密,或极力在网上传播攻击中国政府、攻击社会主义的言论,进行政治煽动,制造矛盾和事端,威胁到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民族和谐。

(二)非制度化的网络政治参与易导致“无政府主义”倾向,非理性化的政治参与易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们有理由担心,在政府难以发挥作用的电子荒野上,亿万个网民,亿万种声音,多数同意的民主原则被伤害后难以找到有效协调社会整体利益的手段,可能导致日益严重的无政府状态,甚至是国家的崩溃。”这就容易产生“无政府主义”。公民的非理性化参与还会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比如人肉搜索现象。近几年来,几起极具影响力的人肉搜索事件掀起了轩然大波,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一呼百应,造成让人瞠目结舌的社会后果。这种非理性化和非制度化的网络政治参与,使我国的社会政治稳定存在潜在的危机,使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面对极大的挑战。

三、引导网络政治参与健康发展、实现社会政治稳定的对策

网络政治参与是政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前提,是公民行使当家做利的体现,也是政治民主化的客观要求。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因势利导、趋利避害,发挥网络政治参与的优势,引导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发展。

(一)提高公民网络素质,建设“参与型”公民文化,倡导理性化的网络政治参与方式

“很难想象在一个充斥着计算机盲、网络盲的国度里实现网络化,也很难想象让一支计算机盲、网络盲的干部队伍去管理、参与网络时代的政治。”因此为了缩小“数字鸿沟”,就必须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尤其是对于贫困地区、偏远地区实施倾斜政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和技术支持。提高公民的网络道德水平,同时也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培养网络信息的获取、加工、处理的能力,加强网络应用和网络创造能力,积极建设电子政务,形成良好的网络政治参与氛围。

(二)加强信息管理和立法工作,构建有效的规范制衡机制,推进网络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

政府是最大的信息资源占有者,要加强对信息的管理,加强网络政治参与的立法工作。我国自1996年以来,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政策,为我国网络的有序化、规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是一些法律条文暴露出滞后性、层级低、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等缺陷,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新环境。因此立法部门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制定实用性法律法规,更新立法内容、提高立法层级,规定网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打击网络犯罪,为千变万化的网络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后盾和法律支持,在网络自由和法律规范之间寻得平衡,为保证社会的安定和谐增加砝码。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篇11

关键词:青少年,网络文化,对策

一、网络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

(1)积极影响

1.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多,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的实效.互联网的特点决定了其具备容量颇大的各类信息,最大程度地满足了青少年的需求,为青少年提供了最为丰富的信息资源,互联网已成为青少年获取各种信息的最佳来源,从而带去青少年学习积极性的增强,提高自身的学习成绩。

2.拓宽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传统视阈下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渠道和途径相对单一,而网络更为灵活,学生可能充分利用网络中的知识积极进行自我反省与自我教育。同时学生的积极性明显增强,改变了传统视阈下青少年被动接受的情况,促进学生民主意识的增强和平等意识的形成,从而大大地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3.培养探索精神,激发创造性与平等性。传统的获取知识的方式面窄、点少,而且青少年是被动接受的,没有办法积极参与交流。网络所具备的强大的传递、沟通、共享的功能,最大限度地超越了时空的局限,网络所具备的各类知识,为青少年的获取知识和人际关系的交往提供了前提条件,能调动的求知欲,激发其好奇心,培养探索精神。

(2)消极影响

1.学生沉溺于网络,网瘾成灾,导致人际关系淡漠。部分学生未将网络作为提升自我和提升学习成绩的辅助工具,反而成为网络的奴隶,沉溺于网络而不能自拔,以网络中的虚拟来重塑人际关系,导致人际关系淡漠。

2.网络暴力导致校园暴力频发。网络的迅速发展带来网络游戏的快速发展,游戏中含有大量的暴力内容,并且由于长期处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青少年常常容易将网络中的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植入现实生活中,以网络中打杀的场面来应对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导致校园暴力频繁地出现,影响和谐校园文化的构建。

二、网络视阈下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限制性因素

(1)教师思政教育工作理念与能力还有待提升

网络视阈下,学生接受知识点多面宽,认知能力加速提升,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显著增强。但在我国思想政治工作中“教师为中心”的单向灌输仍大行其道,忽视学生的积极性的调动导致学生缺乏独立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并未充分认识只有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老师的主导作用相统一,才能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最大化。思想政治课上教育者大多采用死板硬套进行说教,方式与手段单一,导致学生产生接受疲劳,久而久之,产生严重的抵触情绪,以至于思想政治课的育人功能往往欠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统一的前提下,加之当前我国在文化领域提倡多样化原则,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元化快速发展。

(2)学校的因素

1.校园文化活动不够丰富多彩,缺乏文化内涵和底蕴,吸引力与引导力不够。校园文化作为全体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是一所学校的精神追求和价值风范,学生在文化的熏陶下,将价值理念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成为自己奉行的价值观,并外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及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对思想道德素养的提高、对学生的三观的形成、对学生情操的陶冶、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产生着潜移默化与深远持久的影响。

2.学校制度不健全,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协调。目前,从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建设思想来看,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策略与方法现代化、科学化和成熟化,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完善的体制和机制。但许多学校重视程度不够,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视意义和网络视阈下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3)家庭教育的缺失

学校与家庭是学生接受教育的两个重要场所,只有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双向互动,才能促进青少年的成长,才能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在中国传统的家庭教育中,家长们秉持“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功近利的心态,仅仅强调培养孩子成才,而忽视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如公德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民主法制观念、诚信意识等,导致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大大折扣。

(4)社会因素的制约

1.网络监管不力

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能为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带来积极作用,但负责影响和冲出也不容忽视。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中,学生学习的内容主要来自于广播、报纸、电视等主流的大众传媒,严格经过层层过滤,不正确、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内容已被删除,教育者通过传统的、单一的定向的灌输来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网络既是一个信息资源的宝库,同时也是信息的垃圾站,在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有黄色、暴力、反国家、共产党和社会主流价值音响等良莠不齐的信息,并且借助于网络传统的广泛性,大量落后文化、腐朽文化、低俗文化、反动文化得以肆无忌惮的传播,大行其道,对社会产生严重的信息污染。。

2.媒体未兼顾经济与社会效益

负责任的媒体应该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肩负起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任,使青少年能够通过大众传媒所营造的网络虚拟环境增长知识,开拓视野,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然而,受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等固有的缺陷和弱点的影响,大众传媒越来越强调经济效益,热衷于开发娱乐功能,不负责任地传统绯闻轶事,肆意产生、销售品味低下的文化产品,以荒诞、庸俗的内容迎合低级趣味,因此给青少年呈现一个完全变形、扭曲的社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和深远持久的影响。

网络暴力治理对策范文篇12

【关键词】网络舆情政府治理治理现代化【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在当前信息时代,互联网基本上得到了普及,人们通过网络就可以发表言论和进行激烈的讨论,这极大地拓宽了网民参政议政的途径,提升了网民参政议政的意识。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舆情的影响力越来越强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政府的决策。必须认识到,网络舆情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对政府治理产生积极效应的同时,也很可能对政府治理产生消极的影响。唯有在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的基础上,科学发挥网络舆情在推进政府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才能真正促进政府治理水平的发展和政府治理的现代化。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治理存在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网络舆情是一把双刃剑,对地方政府治理可以产生正面的积极影响,也可以产生反面的消极影响。

网络舆情对政府治理的正面影响体现在:一是推动政务透明化。网络舆情影响力的逐渐扩大,使网络成为了民众表达民情、民愿的重要场所,政府从最开始的逃避、忽视网络舆情,到后来的逐渐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推进了政务的透明化。到目前为止,各地政府的电子政务网站已经基本全部建立起来,在有效实现政务透明化、拓宽人民参政议政途径的同时,也为人们生活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二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网络舆情影响力的逐渐增强,推动了公民参政议政主人翁意识的提升,对于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非常积极的影响。并且,网络政治参与方式的出现,促进了政府治理方式、治理策略的改革,政府的公共权力被有效约束,而人民的真实意愿得以有效凸显,有效加快了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三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网络舆情的快速发展,使得政府和公民之间有了更多沟通的机会和途径。在政府和公民进行良好沟通的基础上,社会的价值观、利益关系更加均衡、统一,这种具有更广泛群众基础的社会价值观,非常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网络舆情对政府治理的反面影响体现在:一是滋生了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互联网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各种言论聚集在一起,一些谣言和负面信息也借互联网的温床得以持续散布、发酵,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受到这些信息的蛊惑,很容易导致互联网负面舆情大肆传播,滋生不利于社会安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加大了相关部门对互联网谣言的监管难度。二是容易导致网络暴力的出现。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自由度极大,人们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时,很容易出现谩骂、侮辱、诽谤、骚扰等不良行为,即网络暴力。这种网络暴力看似无形,实则伤害非常大,它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间接使身处现实社会中的人受到人身攻击,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给受害人的精神造成极大的摧残。三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在网络中由于价值观念的不同,不同的网民群体容易形成对立态势,加上网民中以年轻人为主要群体,态度和感情相对比较偏激,容易使网民之间的对立不断升级,造成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大了社会治理难度。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网络舆论的声势越来越浩大,各种网络舆情给政府治理带来了强大压力。网络舆论中存在的片面性、偏激性,很容易埋没理性的声音,增加了政府决策制定的难度,无形中给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巨大阻力。发挥网络舆情积极效应,实现政府治理水平提升和政府治理现代化

在网络舆情的影响之下,地方政府必须在社会治理层面转变传统观念,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客观要求,采取全面、科学、有针对性的策略,发挥网络舆情的积极效应,实现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和政府治理的现代化。

完善互联网法治建设。当前,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法治建设有所滞后,导致互联网监管缺失,在影响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治理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因此,唯有完善互联网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对互联网的有效约束,排除互联网带来的安全威胁,实现对互联网的有效治理。在完善互联网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一是注重法治建设的针对性。要重点打击网络病毒、黑客攻击等互联网危险因素集中的领域,维护互联网的安全性。二是明确网站、网民的权利义务。通过完善的法律规范,使进入互联网的公民明确知道自身所享受的权利是什么、所承担的义务有哪些,并对互联网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警示人们不要触犯法律的底线。三是明确网络监管的主体及其责任,避免网络监管的无序化。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将网络监管的主体责任明确落实,使相关部门真正在网络监管中有所作为,维护网络良好环境,推进网络健康发展。

建立互联网舆情引导机制。互联网舆情容易受部分人煽动的影响,导致网络舆情带有鲜明的偏激性和片面性,不明真相的人们很容易被利用,给现实社会的治理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建立互联网舆情引导机制,以科学的方式、理性的态度对互联网舆情进行合理引导,避免事态恶化,推进网络舆情良性发展。建立互联网舆情引导机制,需要注意的是:一是舆情引导应当迅速有效。在发现互联网舆情后,第一时间查明舆情的真相,通过官网权威渠道真实信息,避免网民被部分不法分子的虚假信息所蛊惑,从而稳定人心、将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扼杀在萌芽之中,以尽可能快的速度消除网络舆情对社会的危害。二是与网民进行及时沟通交流。通过在线讨论、在线交流,及时掌握网民的真实意愿,了解网民的真实诉求,发挥政府与网民两方面的主观能动性,让网民知晓真实的情况,推动政府决策科学性的提升,从而引导网络舆论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三是线上、线下齐抓共管,共同应对网络危机。不仅要在网络上做到稳定人心、引导舆论导向,也要在线下同时推进各种危机应对策略的制定和突况应急预案的完善,做好充分的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负面问题,有效化解网络舆情带来的危机。

提升政府信息监管能力。政府有对互联网各种信息进行有效监管的职责,提升政府的信息监管能力,可以及时发现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第一时间排除不良信息可能造成的负面舆论影响。提升政府信息监管能力应当做到:一是建立专门性的网络舆情监管机构。由专业性的人才对互联网中的各种信息进行有效监管,在保障网民言论自由和知情权的同时,及时发现网络中的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排除网络安全隐患。二是加大W络舆情监管的技术保障。由于网民数量较大,网络信息的监管难度非常大,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中的各种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分类、整理、筛选,才能实现互联网舆情监管能力的提升。三是常规检测和突发事件监控相结合。在常规检测的基础上,重点监控突发的网络舆情事件,确保突发事件监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第一时间消除事件的危害,对网民进行理性引导,避免事件危害升级。

总之,网络舆情作为一把双刃剑,既给地方政府治理带来了提升的机遇和动力,也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唯有采取科学的策略、措施,正面应对网络舆情,对网络舆情进行科学监管,完善网络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网民进行科学引导,才能真正发挥网络舆情的正面效应,排除其负面影响,利用网络舆情推动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和政府治理的现代化。

(作者单位:河北行政学院)【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