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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优缺点(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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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优缺点篇1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创新;盈利能力;滞后效应

当下,国家间的竞争越来越聚焦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区块链技术作为新兴技术,弥补了传统技术的漏洞,提供了一种新型的信任机制,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转型。欧美发达国家已经从国家层面设计区块链的发展道路,2019年,强调,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由此可见,我国迎来了区块链的政策红利时代。而作为研发活动主体的企业,已将区块链技术作为其争取市场地位的重要技术资源和研发创新的突破口。目前,国内区块链的发展仍然处于底层技术和原理构建上,企业在研发区块链技术的过程中缺乏理论指引和行业规范;另一方面,虽然关于企业技术创新与盈利能力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已经十分丰硕,但是,从区块链概念股这一新兴的板块剖析企业技术创新与盈利能力关系的研究几乎没有。因此,选择区块链概念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展开深入的实证研究和分析,为企业把握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机遇提供一定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1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学术界中技术创新与企业盈利能力的相关研究比较丰富,主要集中在技术创新投入方面,主要包含研发资金投入和研发人员投入。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研发资金投入和研发人员投入的增加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而且具有滞后效益[1];但是,这种影响均受到企业性质和所处行业的影响。当前,企业的发展与创新息息相关,企业对创新成果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专利作为一种垄断性资源,俨然成为了企业独特资产的主要内容之一,因而,近年来有研究将专利作为技术创新产出的主要要素加以研究。有学者提出专利数量和质量都能推动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2],专利对盈利能力也存在滞后影响[3]。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认为专利数量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不显著,尤其对高科技企业而言,单纯增加专利数量并不能增加企业绩效[4],并且只有合理适度的研发资金投入和高质量的研发人员投入,才能有效促进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5]。因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1:研发资金投入与当期盈利能力显著正相关,存在显著滞后效益假设2:研发人员投入与当期盈利能力显著正相关,存在显著滞后效益假设3:研发专利产出与当期盈利能力显著正相关,存在显著滞后效益

2研究设计

2.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近几年,区块链技术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引发了“区块链”热潮,区块链概念股应运而生,区块链企业备受关注。因此,选取区块链概念股上市公司共212家,其中涉及多个行业,行业跨度大、企业规模不一;同时,考虑到区块链技术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所以,选取2016—2018年的数据为研究对象,并剔除经营状况异常和变量数据披露不完整的上市公司。最终,样本为148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数据来均自于国泰安数据库,对于数据缺失的公司,通过查询披露年报进行了手工整理,关于研发专利的数据均通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和佰腾网进行了手工整理。研究中进行实证分析所使用的软件为SPSS22.0。

2.2变量选取

参考以往文献,大多研究都以传统指标对企业盈利能力进行衡量,但考虑到技术创新活动本身具有高风险和高成本的特点,所以,选取营业毛利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1]作为内部盈利能力的评价指标,以及外部盈利能力最直观的指标———基本每股收益。企业技术创新的衡量指标增加研发专利产出指标,以专利中最具有价值的发明专利[4]作为衡量内容,并采用自然对数以消除绝对数值所带来的偏差。具体指标定义及说明如表1所示:表1变量定义变量名称符号说明被解释变量营业毛利率OM(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基本每股收益BE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成本费用利润率CE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解释变量研发资金投入强度RD研发费用/营业收入研发人员投入强度TP研发人员数/员工总人数研发专利产出PILn(发明专利数+1)控制变量企业规模SIZELn(企业期末总资产)资产负债率LEV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3模型设计

为探究区块链概念股上市公司技术创新对盈利能力的关系,根据前面的总结分析,构建以下回归模型进行验证假设:其中,OMi、BEi和CEi分别表示第i年的营业毛利率、基本每股收益和成本费用利润率,RDi、TPi和PIi分别表示第i年的研发资金投入强度、研发人员投入强度和研发专利产出,SIZEi和LEVi分别表示第i年的企业规模以及资产结构,β0是常数项,μi是残差项。当j=0且i=2016、2017、2018时,该模型研究的是技术创新对当期盈利能力的影响;当j=1且i=2017、2018时,该模型研究的是技术创新对滞后一期盈利能力的影响;当j=2且i=2018时,该模型研究的是技术创新对滞后二期盈利能力的影响。

3实证研究

3.1描述性分析

据表2所示,样本企业盈利能力指标的平均值都呈现出下降趋势,这表明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所付出的成本代价较高,盈利能力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样本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都在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研发资金投入强度整体较低,但低强度的企业数量在缓慢减少;研发人员投入强度中低水平的企业数量占多数;大部分样本企业期间所持有的发明专利数较少,如表3所示。可见,样本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处于“低投入———低产出”的阶段。

3.2相关性分析

运用Pearson进行相关性检验,为下一步的实证检验打下基础。据表4可知,技术创新投入指标与盈利能力指标均呈现出正向关系,但是只有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员投入强度与营业毛利率的关系在0.01(双侧)的水平上正向显著;研发专利投入与盈利能力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假设得到部分验证,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分析。

3.3回归分析

根据表5数据,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对当期盈利能力有积极影响,但只与营业毛利率显著相关;研发人员投入强度与营业毛利率和成本费用利润率呈正向关系,而与基本每股收益呈负向关系,且系数绝对值大于正向关系的系数,负向影响更明显,但均不显著;研发专利产出与当期盈利能力均呈不显著的反向关系。研发资金投入强度与滞后一期、二期盈利能力均呈显著的正向关系,但是滞后一期影响较为明显;研发人员投入强度对滞后的营业毛利率有微弱的正向影响,与滞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成本费用利润率均有负向关系,滞后一期最显著;研发专利产出与滞后盈利能力呈反向关系,滞后一期最显著。因此,企业技术创新对滞后一期盈利能力的影响最为显著,与当期和滞后二期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显著关系,假设得到部分验证。

4结论与启示

4.1结论

以2016-2018年区块链概念股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区块链概念股上市公司越来越注重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对滞后一期的盈利能力影响最为显著,与当期和滞后二期的盈利能力不存在显著性关系,但是,企业在逐年加大技术创新活动的同时,却未能达到预期的产出效果,企业盈利能力没有得到显著的提升,具体表现在:①区块链企业研发资金投入强度水平整体较低,研发资金的投入强度对盈利能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滞后一期的积极影响最为显著,但研发资金的持续增加未能有效提高企业盈利能力;②研发人员的投入强度对盈利能力有较大的负向影响,滞后性显著,这可能因为企业为推动区块链研发活动时大量引进研发人员,但由此产生的研发成本没有被有效控制有关;③研发专利产出对盈利能力有负向影响和滞后效益,但企业当前的专利水平不高,专利意识仍然停留在单纯的数量增加上,整体的专利产出没有产生实质性的经济效益。

4.2建议

区块链技术优缺点篇2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业经济;区块链;数字乡村;农产品供应链

1引言

202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同时,《建议》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亟须通过提升农村经济水平,增强农产品抵御风险能力,以形成稳定农村产业链。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区块链自出现后广受人们关注,通俗地讲,它可以作为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还具有数据库的功能,自身带有一些很好的性质,比如,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这些性质确保了区块链内容记载真实可信,使人们更加相信区块链上记载的数据。当区块链与农产品供应链相结合,有效改善了整条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各节点的优化,有利于实现农产品的防伪溯源,分配利润公平,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大数据农业”。本文立足于数字乡村背景下区块链与农产品供应链的整合这一主题,指出当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以及区块链技术与农产品供应链的整合模式描述,指明这一模式对建设数字乡村的帮助。

2农产品供应链现状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在当下被提到显著重要的地位,保障粮食供给,减少粮食浪费是我们当前迫切的任务。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由于耕地的原因,我国的粮食自给率只有91%,剩余不足的部分就要依靠进口来解决。受外部现实因素影响,粮食进口存在一定风险,所以,应将视角转到国内供给上来。目前国内农产品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匹配的问题。就农产品需求角度讲,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他们更倾向于挑选绿色、安全、健康、多样的农产品。但就农产品供给角度讲,由于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不足等情况,农户为了农产品能够进行远距离运输以及具备更长的新鲜保质期,会采取农药或者其他添加剂对农产品进行二次加工,这些手段均大大提高了农产品自身风险因素。另外,传统的国内农产品供给模式很难适应多变的市场需求。由于农产品种植需要成长期以及种植方法差异化调整,市场上的农产品供给不能够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变化。随着建设数字乡村之势,运用农产品供应链与区块链结合的方法解决农产品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实现农业大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3区块链与农产品供应链的结合

3.1双链整合模式描述。将区块链应用到农产品供应链上,能够使农产品来源可追溯,人们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查找购买的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到销售的全过程,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区块链技术不仅只是提供全程可追溯的采购、生产、物流、销售数据,而且还可以把这些数据转化为被社会普遍认可的信用信息,这些信用信息可以为经营者提供必要的信用支持。由于区块链具有电子账本和信息共享的特点,它既可以监督交易的实施,又能够有效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只要加以运用,便能够在各个环节上减少浪费,降低成本,从农产品供应链的节点和路径选择上做到优化。3.2双链整合的应用设想。将供应链与区块链进行整合,设计出一个针对农产品的区块链应用软件,以提高信息流的传递速度,使农产品市场更透明即时,促进不同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此应用程序包括以下两个系统。3.2.1多点实时上传系统。根据区块链“共享账本”的特点,交易记账可多点上传,由不同主体共同完成。农产品供应链节点繁多,从生产至销售,链条长且分散,不易于统一沟通管理,因此农产品区块链平台将设计不同主体的上传界面,包括农户、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等,从而使获取的信息更有针对性与区分性,在同一个系统中,可以查询到产品在不同生产经营环节的流通轨迹。3.2.2即时信息共享系统。根据区块链“信息共享”的特点,区块链各个节点的信息完全一致,且系统内数据能够自动更新,能够即时反映出当下的农产品信息、相关企业信息、流通运输状态等。因此农产品区块链平台将设计使用者的功能界面,包括产品溯源、流通状态、供需信息共享、政策信息分布、资质认证等面向普通消费者,从而使区块链发挥最大效用,惠及更多群众。此外,供应端即生产者也可以通过信息的及时共享,获取市场运营反馈,调整生产策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跨部门、跨系统的协调运作,也使得传统农业发挥规模经济,提高合作效率,焕发新的生机。

4双链整合与数字乡村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数字经济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随着历史大变革,技术大发展与大融合,数字乡村的发展产生了新的重大机遇,催生新的农业产业形态与经济格局,助力实现振兴乡村。4.1数字乡村。数字乡村是一个新的概念,它是将网络以及新型数字技术应用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当中,提高农民的现代信息知识水平,让科学技术以一种新的方式出现在农业生产当中,让科技更好地惠及各方。数字乡村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指出,“当下数字农村发展主要形势是:立足新时代国情农情,要将数字乡村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加快信息化发展,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4.2双链整合对建设数字乡村的帮助。农产品供应链建设不够完善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农村的发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实体市场。数字乡村的建设能够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网络虚拟市场,扩充农产品销售渠道。但单一互联网销售的背景下,会存在农产品以次充好等现象,降低消费者信心,让消费者不敢买,优质农产品卖不出去。区块链凭借其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特征,与大数据、物联网等相关技术结合,让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能够实现农产品溯源有效;区块链所储存的大量数据,可以为农户或经销商进行分析决策提供基础,降低资源浪费,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区块链各个节点运行状况,合理分配各环节利益,剔除中间商的交易平台,直接面向销售者,让农户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通过双链整合这一模式,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以及大数据的优势,将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直接反馈给生产主体,拉动内需,实现定制农业,解放农村数字化生产力,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4.3双链整合在建设数字乡村中所面临的挑战。区块链与供应链的整合,是信息化前沿领域的新应用,是可以让农业大发展迈向新台阶的重要一步,对于数字乡村也意义重大。经调查研究发现,区块链技术在数字农业领域已经出现一些落地应用,但农业区块链应用普及之路尚远。区块链技术和农业的融合发展仍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农业数字化程度较低,区块链发展“土壤”不充分。数字化是区块链发展的前提,区块链提供了新的数据记录方式,但只有拥有数据才能让数据记录方式发挥作用。目前,农业数字化发展总体滞后,发展过程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此外,区块链技术发展尚未成熟,许多技术层面的难题还尚未解决,相关投入成本较大,难以实现大规模应用。“区块链+数字农业”领域复合型人才缺失。当前农村很重要的一个现状就是人才外流,青壮劳动力以及高科技人才外出务工,农业的经营主体大部分是年龄偏大、知识水平有限的群体,他们对互联网技术的了解和应用尚处于较低水平,对区块链等新型数字技术更是了解有限。因此,要实现区块链在数字农业领域的发展,专业的人才储备是关键。区块链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虽有所欠缺,但区块链与农业结合的这一新领域正逐渐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未来,随着农业数字化程度的加深,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规模、应用场景等将逐步扩大,发展模式也将进一步改变。

5政策意义

2022年5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支持先进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与融合,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建立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在农业方面加快开发,有助于促进和深化农产品价值链与供应链,提升农产品供应链价值,对于国家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5.1构建区块链农业应用平台。组织科技人才,搭建适宜的区块链平台,帮助农户、经销商以及消费者使用该区块链平台,发挥该平台最大的效益。农户方面,及时准确上传农产品信息,使得农产品能够直接追溯到源头,提高农产品安全性;经销商方面,正确上传农产品销售情况,以及销售价格,及时给农户以反馈,增强农产品供应链活力;消费者方面,可以根据该平台上传的信息,确定农产品质量以及价格等情况,使消费者更加放心,减少购买到以次充好的农产品的情况,有助于扩大内需。5.2应用推广。将储存的数据加以应用,给农户以反馈,引导农户及时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调节供求不匹配,减少资源浪费;该平台不仅可以应用在农产品供应链上,而且还可以与物联网等技术相结合,应用在物流方面,减少物流等因素对农产品质量产生的影响,合理配置物流资源,优化各方利益;该平台与互联网直播带货相结合,凭借平台优势,减少消费者心中顾虑,同时扩大农产品销量,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区块链与农产品供应链的结合,将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并成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国农业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领域。实质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构建自治溯源的封闭体系,实行“区块链+农业”的战略组合,打开“大数据农业”的新大门,对农产品供应链进行深度优化改造,促进农业向信息化、科技化转型,不仅优化农业供给侧,而且也提升了农业运营效率和质量,实现了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景娥.区块链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模式演化动力机制与创新[J].商业经济研究,2022(23):125-128.

[2]干梓悦,林欣瑶,周东.基于区块链的农产品溯源机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2,32(01):118-122.

[3]陈炳才.后疫情时代我国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建议[D].开放导报,2022-12-08.

[4]何宛昱.陈翰笙与托尼的中国农村经济问题研究[J].史学理论研究,2022(01):24-38+158.

[5]刘建平.后疫情时代提升农村贫困治理能力的路径探索[J].西部学刊,2022(11):13-16.

[6]景娥.区块链背景下农产品流通模式演化动力机制与创新[J].商业经济研究,2022(23):125-128.

区块链技术优缺点篇3

关键词:产业集群宁波块状经济对策思考

产业集群的概念及特征

产业集群的概念

产业集群是在某特定领域中,一群在地理上邻近、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和相关法人机构,并以彼此的共通性和互补性相联结。产业集群的规模,可以从单一城市、整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到一些邻国联系成的网络。产业集群具有许多不同的形式,要视其纵深程度和复杂性而定。不过,绝大多数产业集群包含最终产品或服务厂商、专业元件、零部件、机器设备以及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及其相关产业的厂商。产业集群也包含下游产业的成员(如销售渠道、顾客),互补性产品制造商,专业化基础设施的供应商,政府与其他提供专业化训练、教育、信息、研究和技术支援的机构(如大学、思想库、职业训练机构),以及制度标准的机构。对产业集群有重大影响力的政府机关,也可视为它的一部分。最后,产业集群还包括同行业公会,和其他支持产业集群成员的民间团体。

产业集群的特征

地理集聚特征。某一特定产业的大量企业及与之相关支撑机构在某一地域集聚成群,构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柔性专业化特征。即大量企业集中于一个主要产业,以生产经营性企业为主,其生产方式以使用灵活通用的生产设备和适应性强的熟练劳动力为特征,生产和服务于客户的广泛需求。合作网络特征。集群内存在前向、后向和水平的产业联系的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顾客之间的核心网络系统,还包括企业与当地政府、金融机构、教育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之间,通过长期联系形成的本地化网络。根植性特征。根植性是指产业集群具有根植于本地的性质。集群企业的经济行为深深根植于共同的圈内语言、背景知识和交易规则,因而具有本地化的产业氛围,易于产生集聚效应和深度建立制度机制,使众多企业粘合在一起进行竞争合作。上述特征,使产业集群具有集聚效应,具体表现在外部经济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知识的溢出效应、品牌与广告效应等。从而引致产业集群的成本优势、创新优势和增强机制,最终表现为强劲的竞争优势。这是产业集群竞争优势的形成机理。

宁波块状经济的现状与类型

块状经济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形成的具有明显地方特色、投资主体明确、产品趋同、地域相对集中、专业化生产与分工协作相结合的企业群体,并由其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组织形式。因此也可以称为区域特色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宁波经济之所以能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全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很重要的原因是得益于块状经济的发展。

宁波块状经济萌芽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于上世纪80年代,形成规模于90年代。截至2001年底,全市有块状经济145块,年产值786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60%以上。全市块状经济从业人员40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目前,由块状经济提升的发展特色工业园区已经成为宁波市地方产业政策的热点。宁波块状经济单体规模超过10亿元的有6块,分别是鄞县、奉化的服装,鄞县古林的针织坯布及漂染,慈溪浒山的化纤与针织服装,附海小家电,象山爵溪的针纺织品,西周的模具与塑料件;超5亿元的有10多块,超亿元的有90多块。宁波块状经济占浙江省块状经济总数的27.93%。

分析宁波块状经济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特色工业园区型。特色工业园区是以区域特色经济为基础,介于市场与单个企业之间的一种新型组成形式。它具有集聚、提升、带动等三大功能,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区域经济内大企业少的缺陷。

专业市场型。目前,宁波有商品市场658个,总成交额687亿。正是如此众多的市场,才形成了宁波块状经济专业市场型的特征。所谓专业市场,是指块状经济初期阶段,依托专业市场形成不同规模、档次和质量品种的同类产品的集聚。如鄞县轻纺城、慈溪周巷副食品市场、余姚中国塑料城、象山中国水产城等。

纵向配套型。纵向配套型是指一个地区的本地企业通过专业化分工协作形式所形成的生产联合体。余姚市陆埠镇孙家村以“前店后厂”的形式,成片聚集水暖器材生产企业,兴办“江南水暖城”;余姚老方桥村依托古雷特公司销售网络,组建了打火机生产联合体,将生产打火机所需的10多道工序分散到农户经营。这种统分结合的形式,使农户成为无形工厂,优化了内部结构,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劳动效率。

合作扩展型。合作扩展型是指乡镇内部没有纵向合作,但乡镇与乡镇之间却形成了上下游产业链条的扩展性合作。这种专业化的分工合作突破了行政区划的限制,形成了更大范围内块状经济。北仑区贝发、永仑两家龙头企业通过产品协作,带动了全区近百家各种性质的相关企业及区外相关企业的发展,使文具业成为当地的特色产业,并步入中国制笔三强企业之列。

专业村型。宁波块状经济还出现“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模式,涌现出现了余姚陆埠孙家村、象山爵溪针织品、北仑郭巨灯具等一批专业村。

宁波块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

宁波块状经济这一特色产业使得宁波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同时也要看到宁波产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

经营管理薄弱。大部分中小企业管理层文化素质较低,一些企业管理者开拓创新动力不足,容易满足现状,风险意识差,决策水平低,不太适应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新需要。

技术研发能力较弱,专业技术水平缺乏。全市中小型工业企业中,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工不到10%,其中技术研发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更加缺乏,技术熟练工人也较为紧缺。多数行业虽有生产能力,但自主开发能力普遍较弱,主要技术以引进和模仿为主。

产品档次低,自主知识产权较少。产业集群的竞争力主要集中在低成本竞争优势上,尽管有的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国内重要的生产基地,但是技术水平,特别是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大多是通过模仿引进的,并且宁波的产业集群主要以生产最终产品为主,产业链较短,支持产业比较薄弱,产业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产业链带动不足。宁波以生产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为主,不少企业配套能力差,且产品多数属于初级加工产品,处于价值链的末端,因而产业链的带动不足。

发展缺乏有效规划。全市缺乏统一的产业集群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分散,缺乏紧密协作,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从而影响了产业集群潜在的竞争优势发挥。

地方各级政府在工业园区建设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园区建设数量轻园区建设质量、重硬设施建设轻软环境建设、以及轻视生态环境保护现象等等。

产业集群理论在宁波块状经济的应用

虽然宁波产业发展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但是通过产业升级,以个体私营企业为龙头的块状经济,已挑起了宁波市经济发展的大梁。块状经济以其成本低、扩张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而顺应了我国短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需求,得到了迅速发展。而当我国进入相对过剩经济阶段,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反倾销、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等,成为块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迫使宁波的块状经济发展必须寻求新的发展思路,提高块状经济的竞争力。

实施园区带动战略,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地方政府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是城市化的推进器,是促进产业集聚、人口集聚、企业集聚、生产要素集聚的有效载体。发展园区经济可以产生集聚效应,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宁波要顺应时代变迁和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新形势,不失时机地实施园区带动战略,按照“专业立园、规模强园、特色兴园”的发展思路,以及“突出地方特色,促进产业集聚,培育龙头企业,吸引要素资源,实现跨越发展”的功能定位,在园区规划布局上,重点考虑规模性、集群性、增长性等因素,合理布局,形成专业园区、综合园区、特色工业园区“三足鼎立”的园区经济格局。

引导园区企业参与国际化经营,提升国际竞争力。园区企业要立足于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国际资源,开展跨国经营。目前,有三种参与国际竞争的模式可以借鉴。一是万向集团的“万向模式”,即通过为跨国公司提供零部件,进入跨国公司的产业链,成为某一产品的全球性生产基地或制造中心。二是“领带中心”的“嵊州模式”,利用比较优势,为国际著名品牌加工、,依托国际著名品牌的连带效应,提高自身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宁波市杉杉集团与意大利法拉奥公司、日本伊藤忠合资组建国际品牌公司,利用国外企业的设计技术、人才、销售网络,开发国际品牌,已进行了成功的尝试。三是温州的“正泰、德力西模式”,在一些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产品或行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一批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同时积极进行核心技术的研发与研制,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营造园区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升综合环境竞争力。综合环境优势是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发展园区经济,必须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缺乏全市性统一明确的宏观管理部门,是制约园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实行分层次的统一管理成为当务之急。优化园区经济发展环境,必须树立服务园区经济的全新理念。围绕服务园区经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务分开,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优化园区形象。建立重点项目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制、服务承诺制和评议监督制,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的园区管理机制,增强园区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加强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园区企业发展环境,提升园区综合环境竞争力。

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培育特色产业。根据经济发展一般规律,城市化水平越高,第三产业的比重会越来越大,最终必然超过第二产业,而第一产业的比重将变得越来越小。从宁波的实际情况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第三产业比重随之将有大幅度提升,而工业正处于高速成长过程之中,仍然是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第二产业比重不会降得太多。这是由宁波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港口优势决定的。增强宁波新活力必须继续着力培育特色产业,进一步推动块状经济发展。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大力培育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突出产业特色和产品特色,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把发展块状经济与推进城市化结合起来,与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起来。

抓好大企业大项目大园区。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在发展初期都是由小企业推动的,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必然要产生一批“巨人型”企业,并成为带动经济高速增长的主力军。这意味着未来宁波发展的新活力仍然依靠大企业来推动、大项目来带动、产业大园区来聚集。可以说,大企业、大项目和大园区是宁波发展新活力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支撑。

参考资料:

1.鲁慧君.《产业群战略与区域经济发展》.《宁波经济从刊》,2003(4)

区块链技术优缺点篇4

关键词:区块链技术;著作权;网络影视;法律规制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产物,网络影视的技术特征和知识产权保护与传统数字作品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追溯网络影视侵权行为的难度要比传统数字作品的更大。如今,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需要通过改革和新技术来打破这种困境。2018年,区块链技术被正式引入到著作权保护运用中的司法领域,为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提供了更多的问题解决思路。但是作为技术手段,区块链技术还需要政策和制度的辅助,以及更完善的法律规制,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区块链技术的优势作用

在理论层面上,区块链技术能够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保护中发挥巨大的优势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登记确认著作权。网络影视作品产生之后,便拥有了著作权,但是传统的著作权主体确认流程比较繁琐,时间周期较长,效率低下,而且由于作品的数量以及质量,并不是所有的影视作品都能够进行注册。区块链技术通过智能合约进行哈希运算,得出带有影视制作者信息、作品内容以及时间戳的哈希值,为网络影视制作人提供了保障。提高数字资产存储的安全性。传统数字资产存储在数据库中,虽然具有检索使用的优势,但是安全性不足。区块链技术采用P2P数据存储模式,采用不同节点存储的方法,即便其中一个节点被黑客攻击,也不会改变存储内容的真实性,提高了数字资产存储的安全性。有利于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交易行为。首先,区块链技术允许作品交易只需要加密数字,减少了数据信息的大量传输和存储,节约了交易的时间成本;其次,网络影视作品被上传到互联网之后,只要作品带有哈希值并参与了交易,影视制作者都能够获得收益和反馈,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更加准确地判断出作品的实际价值,包括短时效益、长期回报、IP价值等等,避免作品价格虚高或者过低的情况出现,为购买者和制作人提供保障。区块链技术能够为每一个网络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加上身份信息以及对应的时间戳,分布式的存储也有利于对侵权人的身份追踪,有利于著作权的维护。但是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维权领域中,还缺少大量的实践和相关的法律规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区块链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保护运用中的问题

(一)区块链的规范标准不足

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网络影视著作权中被广泛应用,但是在著作权保护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证明。一方面,作为一种新型网络技术手段,本身就拥有一定的知识产权问题,比如美国的高盛投资银行、花旗银行等都申请了区块链技术的专利,各个银行机构纷纷效仿银行巨头的做法,抢注专业注册,实际上这种行为并不利于区块链技术的发展[1]。在我国,区块链技术主要应用于网络影视的出版,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的区块链技术并不成熟,技术专利方面远远不如其他发达国家。由于巨大的差距,我国在区块链技术的实际应用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另一方面,我国区块链技术目前还处于初级实验的阶段,技术的运用过程实际上都是自我设计,本身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因此区块链技术的标准规范成了重要的问题。

(二)区块链无法完全遏制网络影视的侵权行为

由于当前我国的区块链技术运用还停留在理论阶段和初级实验阶段,因此其智能合约、数字资产存储以及资产的证明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践和完善。首先,区块链技术目前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问题,作品稍加修改之后可能就不会被系统认可,节点化的记录方式很容易导致著作权的限定过于严格,限制自我发挥。其次,区块链技术可以追溯侵权行为,但是却无法确定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属于技术弊端,为那些熟悉区块链技术的盗版者提供了技术漏洞,使盗版者能够对别人的网络影视作品稍微修改之后进行上传,获取不当利益。比如盗版者可以在某段视频平台上下载视频,然后通过简单的剪辑和配音,重新加密之后匿名上传,由于视频内容是重新编辑过的加密内容,而盗版者又采取了匿名方式,导致侵权行为并不会被轻易发现。

(三)限制自由表达

技术本身就具有僵硬化、程式化的特点,在技术层面上可以实现对网络影视著作权的保护,但也会限制作者的思想表达。区块链技术通过重点时间戳以及数据节点实现网络影视作品的即时保护,但也会造成作品的思想在构思阶段就因为技术的限制而发生固化,网络影视作品的思想内涵还没有完全表达出来就被重点时间戳确定了著作权。这就会导致其他公众无法表达类似的题材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网络影视作品的自由创作。当采用这种节点性的著作权保护时,如果无法科学合理地控制节点范围,就会扼杀一部分人的灵感,限制思想的传播。而且不合理的节点限制还会使人们无法正常接触公共领域的网络影视作品,造成技术垄断或者思想僵化的问题,阻碍著作权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网络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中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法律规制建议

区块链技术下的著作权保护有两个作用,一是确保网络影视的制作者享有对应的著作权;二是计算机程序的编写以及运算的参与者能够在没有国家职权部门的帮助下自主制定规则。但是,区块链技术不能脱离公共政策和法律规制的规定,否则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程序和技术的漏洞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2]。针对目前规范标准无法有效遏制侵权行为以及自由表达的问题,除了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之外,还需要从法律政策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和完善。

(一)国家政府部门制定规范标准

政府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部门在建设区块链技术规范标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国家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是推动标准的制定,并加强应用推广,完善政策环境并构建区块链技术标准体系。通过国家政策的驱动,实现区块链技术多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并完善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例如河南省政府就和百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研发出更多有价值和规模的区块链应用。地方政府应该积极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履行智能合约

作为技术手段,只有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才能切实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网络影视盗版行为泛滥主要是因为数字作品的易复制性和易传播性,技术手段可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也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漏洞完成盗版。因此,将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纳入法律政策规定中,是非常有必要的。想要利用区块链技术保护自己的网络影视作品,仍需要在健全的法律规定和政府职能的帮助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区块链技术的自由化设计虽然给予了更多发展空间,但是漏洞过于明显,因此需要国家政府部门的干预,进行确定和实施。政府部门和法院应该具备超越技术的权力,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人为更改区块链技术的内部程序,避免技术绑架社会正义的情况出现。

(三)完善区块链技术的监管模式

在网络影视著作权市场中采用区块链技术,需要应用智能监管模式,技术的限制使区块链技术无法治理化,只能在其中加入更有效的监管逻辑,加强监管力度。为了解决匿名盗版现象,网络监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实名认证,比如网络影视的制作者、小说家等等,匿名的参与者也需要进行身份验证。网络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建立网络影视作品的交易数据库,有效减少那些匿名侵权的行为发生[3]。除此之外,其他行政监管部门以及著作权保护管理组织等也需要加入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完善中,若有人举报或者是发现了侵权作品,及时采取行动,形成合力监管模式。综上所述,任何新技术的使用都会同时存在着利与弊,区块链技术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创新技术,还有许多有待研究和完善的地方。在理论层面上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保护网络影视的著作权,但是在应用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政府部门、知名企业和开发人员积极实践,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的法律规制。

参考文献

[1]陈郭祯.试论区块链在影视版权保护中的应用[J].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34(1):23-27.

[2]王清,陈潇婷.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著作权保护中的运用与法律规制[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6(3):156-163.

区块链技术优缺点篇5

2008年10月,中本聪提出比特币设计白皮书[1],并于2009年公开了最初的实现代码。2014年开始,作为比特币底层技术的区块链技术受到人们广泛关注。由于区块链具备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匿名性等特点,目前已被应用于金融、贸易、征信、共享经济等诸多领域。2015年10月,美国纳斯达克(Nasdaq)证券交易所推出区块链平台NasdaqLinq[2],通过该平台进行股票发行的发行者将享有“数字化”所有权。2016年1月20日,中國中央银行专门组织了“数字货币研讨会”,邀请花旗、德勤等公司的区块链专家,针对数字货币发行总框架与演进过程,以及国家加密货币等话题进行研讨。

最早的区块链技术出现在比特币项目中,作为比特币背后的P2P网络分布式记账平台[3]。公认的最早关于区块链的描述性文献是2008年中本聪撰写的《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4],但该文献重在讨论比特币系统,并未提出明确的区块链定义与概念。目前区块链利用密码学中的hash算法等技术,使比特币形成了一个不依赖于发行方的货币系统,保证了各地参与者的交易安全。

针对区块链的安全问题,张宪等[5]对当前主流的隐私解决方案进行了介绍;祝烈煌等[6]详细介绍了区块链的层次构架,分析了现有区块链技术存在的缺陷;Meiklejohn等[7]通过启发式聚类分析技术分析区块链中的交易记录。本文介绍区块链关键技术,提出基于区块链的隐私保护构想,并通过实例论证该构想的可行性。

1区块链概述

区块链主要分为3种:私链、联盟链、公有链。私链用于机构内部,性能上相对弱于现有分布式系统;联盟链建立于多个联盟机构之间,且每个机构间有一个核心节点;公有链对社会公开,用于资源共享等方面。Baas平台可以面向用户群体提供联盟链与公开链。区块链结构分为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激励层、合约层与应用层[8],功能分别为:①数据层封装底层数据区块的链式结构,采用相关非对称公钥数据加密技术以及时间戳技术,通过哈希算法与Merkle数据结构,将一定时间内接收到的数据和代码封装到一个带有时间戳的数据区块中,并链接到最长的主链中,形成新的区块;②网络层建立在IP通信协议与P2P网络基础上,包括分布式组网机制、数据传播机制以及数据验证机制,使区块链系统的每个节点都能参与区块链数据的校验与记账过程。仅当数据通过全网大部分节点验证后,才能写入区块链;③共识层为封装网络节点的各类共识机制算法,在去中心化的系统中,其能够使各节点更高效地针对区块数据的有效性达成共识;④激励层集成了经济因素,主要用于公有链中。它使共识节点可采取最大化自身收益的行为,并且保障了去中心化区块链系统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在具备适度经济激励机制的情况下,可形成对区块链历史的稳定共识;⑤合约层封装各类脚本、算法与智能合约,目前已出现以太坊等图灵完备的、实现较为复杂的脚本语言,是可编程特性的基础,并使区块链可以支持各种金融与社会系统的应用;⑥应用层封装区块链各种应用场景与案例,提供可编程环境,通过智能合约将业务规则转化成平台自动执行合约。区块链功能机制见图1。

2区块链隐私保护

个人用户隐私信息通常指数据拥有者不愿披露的敏感数据或数据所表征的特性[9],而为了维持分散节点间的数据同步性并对交易达成共识,必须公开一些信息。所以必须对用户敏感信息进行处理,以减少隐私泄露的风险。

2.1区块链隐私保护方式

在区块链上实现隐私保护,主要通过区块链的多个节点验证每笔交易,但如果存在恶意用户验证,则有交易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Vitalik提出4种解决方案:①通道(见图2)。只有通信或交易双方才能掌握其中详细信息,与票据交易类似,经过双方共同验证、签名才能最终确认。若要继续通信,需要经过双方再次确认信息并签名。签名次数越多,说明通信发生得越晚。对于有冲突的交易,才会被放到链上(双方确认的信息都在链下进行)。通过“通道”方式发起交易,其安全性与区块链上发起的交易基本一致,可有效保障交易方的隐私性;②混合器[10]。在交易前设置好一个连接所有交易方的中心平台,左侧交易方A1将需要交易的货币与地址发送给该平台后,B1、C1以及右侧的A2、B2、C2也执行相同操作。交易方将需要的货币发送到一个相连的中心平台,以保证将其联系打乱后可发送到事先指定的地址上。在链上参与方看来,只知道A1、B1、C1用户与A2、B2、C2用户发生了交易,却不知具体对应关系。这也意味着需要一个中心化的服务器存贮货币,且告诉中心处理器应该发送的位置。但是该方式需要充分信任中心处理器,即对于第三方的信任。为了削弱中心化趋势,Vitalik等[11]又引入了智能合约(见图3),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安全性与隐私性;③环匿名[12]。它是一种特殊的群签名组成的协议,只需证明拥有环签名中任意一个签名的签署权即可;④零知识证明。在区块链公有链中,运用零知识证明使其不需要添加或向外界透露更多信息即可完成整个交易流程。

2.2区块链技术在隐私保护方面优缺点

区块链能解决一些中心化服务器面临的隐私泄露问题,但由于区块链技术采取的去中心化架构与数据存储机制,也为隐私保护带来一些不利因素。

在区块链隐私保护方面,张宪在文献[5]中提及了达氏币(Dash)、门罗币、零币。其中达世币具有可保护隐私的主节点,且引入了链式混合(chaining)[13]及盲化(blinding)技术[14]。但由于达氏币依旧存在主節点被控制的风险,所以又提出不依赖中心节点的加密混合方案;门罗币的两个重要技术分别为隐蔽地址(stealthaddress)与环签名(ringsignature),由于在环签名技术中需与其他用户的公钥混合,有隐私暴露的风险,所以又提出零币概念。但区块链提供的匿名方式仍有隐私泄露的风险。因此,如何增强区块链匿名性是研究中的一大难点。目前主流研究方法有P2P混合机制[15]、分布式混淆网络[16]与零知识证明[17]等。

基于区块链的隐私保护优势如下:①信息不可篡改。信息经过验证后添加到区块链上,则会永久存贮起来,除非超过51%的节点(即51%攻击[18])受到控制,否则对单个节点的数据修改无效,因此区块链稳定性较强;②匿名性。节点之间的数据交换遵循固定算法,且不需第三方参与,交易双方无需公开自己的身份以取得信任。另外,区块链地址空间一般较大,出现碰撞的概率非常低,从而充分避免了隐私泄露的风险;③区块链网络稳定。区块链网络是一种P2P网络,在P2P网络环境中,计算机既可作为服务器,又可作为工作站。在网络中的每一个节点地位都是对等的,节点之间采用中继转发的模式进行通信。信息的传输分散在各节点之间,而不需要经过集中环节,从而降低了信息被窃听的可能性,能够更好地保护用户隐私。

基于区块链的隐私保护劣势如下:①区块链网络中的数据不可更改,在公有链上的交易数据也是透明的,因此容易受到攻击。攻击者可通过推断区块链之间的交易数据找出敏感信息。尽管是匿名交易,但通过分析全局账本交易信息的关联性,可降低区块链中个人信息的匿名性效果,甚至泄露匿名信息内容。如Meiklejohn等通过启发式的聚类分析技术分析区块链中交易记录,可发现同一用户的不同地址;②与传统中心化架构相比,由于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使每个节点储存的信息等效,攻击者很容易找到安全性相对薄弱的节点入侵;③随着数据量增大,区块链的应用会出现延迟。因每一次交易都有相应不可更改的记录,随着时间推进,每次交易都需要下载并读入历史上所有交易记录才能正常进行,另外每一笔交易都需要全网告知,因而产生记账周期(比特币控制在10min左右)。

3结语

区块链技术优缺点篇6

【关键词】区块链保险业信用危机

一、中国保险业信用危机现状

近几年,保险市场实现较快增长,结构调整成效显现,有效防范风险,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提升。与此同时,保险的投诉率却也是出于一个上升趋势。作为以最大诚信为基本原则的保险行业信用危机频发,关键是缺少一个稳定适用的信用机制。

(一)保险业整体发展情况

保险业务快速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规模超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长32.18%;保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保障民生能力增强;赔付支出平稳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寿险业务给付金额超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长31.64%;外资保险机构业务增速快于行业水平,市场份额同比略有增加;由于2016年金融环境复杂多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下降,经营效益有所下降;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大幅度增加,截至2016年3季度末,保险公司职工人数109.27万人,较年初增加6.81万人,增长6.6%;保险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628.13万人,较年初增加156.83万人,增长33.3%。?q?

(二)2012~2016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数据来源:2012~2016年《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

如图1所示,2012~2016年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理财/给付月平均投诉量与退保纠纷月平均投诉量在2016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如图2所示,在2012~2016年保险中介机构纠纷的投诉量变化中,违法违规数量明显下降,这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的整治政策不无关系,而合同纠纷在近五年呈现比较缓慢的上升趋势。总体来看,随着保险体量的上升,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势头,保险消费的投诉数量也在随之上升。不仅是个人,保险公司也常在再保险过程中出现信任问题。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承包方式由于是采用抽样体检与抽样生调,因此被保险人中频繁出现有逆选择等违背诚信原则的现象。由此看来,信用危机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发展。

(三)传统保险业信用危机具体问题表现

1.保险关系人中保险人不诚信。为完成其业务量与提高个人收益,保险业务员片面夸大其某些产品的优越功能,对条款进行扭曲与遗漏解释,对潜在的风险缺乏充足的解释,致使被保险人在索赔时与保险人产生争议与冲突。此外,由于保险人缺少对投保人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得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投保人无法对是否投保做出最准确的判断,从而使得保险行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严重下滑。

2.保险关系人中投保人不诚信。一些投保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降低投保成本,如实告知义务没有得到履行,或在投保条件都不符合时,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保,使保险公司在是否承保的决策中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更有甚者,部分保险消费者为获取额外收益而进行保险欺诈,刻意伪造保险事故与相关的证明、数据、资料,故意夸大损失程度,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道德风险。

3.保险人对保险人和投保人及有关关系人不诚信。某些人为获得超出正常收益的~外收益,通过做伪造保单、私自挪用保费、更改保险合同等手段欺骗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还通过对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进行虚假宣传,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没有履行及时说明的义务,甚至对投保人进行错误的引导。更有甚者还隐瞒与合同相关的重要表述,严重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四)互联网保险信用危机具体表现

1.信息安全问题。在互联网时代,数据的公开性与共享性已经成为大趋势,但数据公开也伴随着许多争议,因为公开与分享数据会造成用户隐私、个人信息等内容被泄露与非法利用,也为不发机构利用数据进行非法保险运作创造了条件。互联网保险可以以低成本获得大量的数据资料,同时保险管理成本也得以降低,但是因为技术缺陷导致客户的信息被窃取、利用以及其他非法操作也不在少数。同时,保险产品的理赔与销售两个过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分离,这就为保险欺诈提供可乘之机。如在图3的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风险因素调查中可以看出保险诈骗与个人信息泄露占据较大比例。

数据来源:杨鑫《我国互联网保险运行及监管问题研究》。

2.市场监管问题。由于互联网保险是随着大数据的兴起刚刚发展起来的新型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无法满足保险市场发展与监管的需要。近些年国务院与保监会也对互联网保险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整治文件,但是没有成立明确的市场监管部分与机构,具体的问题也没有清晰的法律条文解释,这就使得保险市场的市场机制无法准确的发挥作用,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界定与限制,所以在近几年互联网保险的迅猛发展中,市场监管的缺陷也被暴露无遗。

二、区块链技术特点

区块链技术最先由比特币创始人在比特币白皮书中以“工作量证明链”的形式提出,是一种将数据区块按照时间顺序以链条式组成特定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去中心化共享总账,能够安全存储简单的、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有以下几个特点:

1.去中心化。区块链数据的验证、记账、存储、维护和传输等过程均是基于分布式系统结构,采用纯数学方法而非中心机构来建立分布式节点间的信任关系,这样就避免了过去传统的中心式管理系统,实现了去中心化分布系统。

2.时序数据。区块链采用带有时间戳的链式区块结构存储数据,从而为数据增加了时间维度,具有极强的可验证性和可追溯性,可以避免数据被篡改以及数据丢失。

3.可编程。区块链技术提供灵活的脚本代码系统,用户可以自行创建高级的智能合约、货币或其他去中心化应用。

4.加密与授权。区块链技术借助非对称密码学原理对数据进行加密,同时利用分布式系统各节点的工作量证明等共识算法形成的强大算力来抵御外部攻击、保证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三、区块链技术对于解决保险业信用危机的作用分析

(一)区块链应用于保险业原理分析

区块链不需要第三方的信任机制介入,而是点对点自组织网络的构建、不可篡改的加密账本和分布式共识机制,从而实现去中心化信任的全网记账和共同公证。不可篡改、可追溯等优越性,使得记录于区块链上的数据信息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网络交易各方可以享有一高度安全、深度信任的交易环境。当保险事件发生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即自动执行,启动保险理赔程序,实现自动划款赔付,消除了从中牟利的可能性。作为一种有效的量化管理工具,区块链可建立一整套自动化管理体系,推动保险业尤其是新兴互联网保险跨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区块链技术特点对于保险的具体应用

区块链技术会改变消费者与保险公司间的交互方式,进而为保险业带来极大转变。将部分数字化的书面交易完全转变为数字化交易,同时避免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给保险业带来的信用危机。

区块链可以实现无人工操作凭借保险条件自动激活相应过程,降低了管理成本与失误率。如在旅游保险中,旅程开始保单自动“激活”,旅程结束后保单自动“失效”,未按照提前设定的时间完成旅程则启动索赔算法程序;在家庭财产险中,当检测到异常事故时,自动触发索赔;在医疗保险中,若护士或医生助理将病人档案和检查结果呈递至一个包含该病人所有健康记录的受信账本中,索赔就将被触发,同时索赔信息将被立即存档。

不同于传统的中心化记账方案,区块链没可以单独记录账目的节点,去中心化的特点避免了发生造假账的可能性,也同时保证了账目数据的安全性。另外,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交易信息是公开的,但是账户身份信息是高度加密的,只有经过授权才可以访问,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和用户的隐私。时间序列特点可以有效避免信息被更改的问题,并且可信的不可篡改的数据,可以自动执行设定的规则和条款。

(三)区块链对于避免投保人风险的作用

在现在的保险经营中,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纠纷时有发生,而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对投保人的个人信息缺乏一个真实可信的数据采集和存储手段。随着国家系统性工程的推进,如果能够将更多权威的数据引入并存储在区块链上,将成为伴随每一个人的数字身份,这上面的数据具备真实可信、无法篡改的特点,对于投保人的风险管理将带来莫大的益处。目前国内首个运用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网络互助平台同心互助,在传统互助平台基础上,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创新实现全面透明化运作。

引入区块链技术后,可以将不同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数据打通,相互借鉴,可以提高核保、核赔的准确性和效率。例如在医保中,如果能在区块链上查询到投保人所有的就诊记录,甚至直系亲属的就诊记录,对于投保人当前的身体状况、患病史、家族病史就有了一手的资料,有效地杜绝带病投保。

参考文献

[1]贺俊燕.中国保险业发展中诚信缺失问题的分析[J].浙江金融,2008.

[2]徐兴泰,戴春燕,范一鸣,李雪萍.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2015.

[3]杨鑫.我国互联网保险运行及监管问题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14.

[4]王和,周运涛.区块链技术与互联网保险[J].中国金融,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