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例(12篇)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1篇1
30前的中国改革,起点同样是在农村。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敏锐地觉察到中国“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以大无畏的勇气开辟了坚难而又坚定的改革开放之路。中国30年前的改革开放,着力点和突破口,之所以选择了农村,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现实国情的必然抉择。
历史实践证明,在党的领导下,30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国8亿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实现了中国发展“第一步”方略,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弹指一挥间,到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比1978年增加了近30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数量由2.5亿人减少到1500万人;粮食总产量由改革开放前的3000亿公斤增加到5000亿公斤。这些历史性巨变,已被永远载入中国农村和中国改革发展的史册。
30年后的今天,国际国内局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农村亟待在实践中再次突破,也必须突破。现实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也亟需在新一届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抓住发展机遇,给农村发展改革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面临新的改革发展,从没有象今天这样迫切。我们在30年的农村改革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辉煌成就,但也面临着种种现实问题和挑战。农村和城镇相比,依然相对落后,城乡发展依然不平衡,在一些地区还相当突出;农民收入总体上落后与城镇居民;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这些问题和矛盾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必然会制约到今后农业、农村的发展,也制约农民整体生活水平提高,长远看还会影响到中国未来改革发展全局。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篇2
【关键词】农村小学;素质教育;重点对策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要求:“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素质教育在我国已推行数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教育界的赞同,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农村小学在面临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情况下,思想准备不足,理念转变不够,行动迟缓,收效甚微。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本文试从该问题着手,分析其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农村小学素质教育现状分析
(一)教师数量缺乏,结构失衡
从我所在的县城大部分农村小学来看,一位老师至少要上两门课。语文教师除了任教语文外,还需担任思想品德课;数学教师除任教数学外,还需负责英语和科学科目。仅仅两位教师担任了整个年级的所有课程。至于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几乎无法开展。例如体育课,只局限在随便跑步和自由活动的范围内。因为教师短缺造成的学生发展片面,根本无法开发学生潜质的现象,是农村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农村小学生在起跑之时就比县城就读的小学生慢了很多,更无法与城市小学生相比。同时,音、体、美学科教育资源极度缺乏,素质教育只是纸上谈兵。
(二)农村家庭教育面临“无能”与“缺位”的状态
由于近几年来农村出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留守孩子的问题已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对孩子的教育、情感的培养、性格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时候甚至影响孩子的一生的家庭教育,在农村,由于农村家长自身素质不高,在教育子女方面,存在着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淡出”使得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变得日益突出。而且孩子缺乏与父母之间深层次的感情沟通,得不到应有的父爱和母爱,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这缺失的情感使他们的心灵容易受到创伤,容易造成他们孤独、自卑的性格,不愿意与老师和同学沟通。这些感情和交流是学校教育无法给的。而且由于没有科技馆、少年宫,也没有什么夏令营,一到寒暑假,学生们大多窝在家里无人管理,陷入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孩子本人,这都是极端危险的。
(三)农村素质教育问题归根到底是城乡差别造成的
由于在农村,村民、家长等在参与学校管理方面还不是很多,家长、学生评价学校的主要标准就是看升学率,农村家长对学校也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因此县教委在农村学校的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教委对学校的管理和评价也主要是看考试分数,看升学率;对教师的管理也主要是看考试分数。这进一步强化了学校、教师和家长对考试分数的追求。
二、解决农村素质教育现存问题的对策
农村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一定要实事求是,特别要正确、全面理解素质教育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实施素质教育是降低留级率和辍学率,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各种宣传、典型示范、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使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了解素质教育的特点,全面领会素质教育的精神实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是农村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条件。只有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差距缩小到一定的程度,农村教育才能真正摆脱“跳农门”的局面,农村学校才能从根本上摆脱“应试教育”的制约,素质教育才能顺利推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绩效观,加强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学校校长的能力建设,提高教育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农村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
(一)真正提高在职教师队伍的素质
教学观念落后,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使农村教师的教学方法得不到及时的改进,仍然停留在“一支粉笔、一张嘴、一本书”的传统教学方式阶段。在教师给学生的学习方法方面也是如此,学生的学法仅仅停留在“听写读背考”的循环中。今天的教师素质影响甚至决定着明天的学生素质,切实提高农村在职教师的的业务素质迫在眉睫。当前农村小学教师职业发展途径的狭窄,激励机制的贫乏,使得这个非常重要的专业团体缺乏应有的生机与活力。因此,应进一步提升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专业地位,促使农村教师在工作中形成职业满意感,从而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与创造性。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开展好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使教师成为学会学习、热爱学习、终身学习的楷模,成为全社会的表率。
(二)吸引更多的农村素质教育人才
从现实情况来看,应着力应对农村教师的培训问题,提供比较可行的提高自我专业素质的机会。专业素质的提高还需要整体提高农村教师对现代化技术的熟悉和学习,尤其是网络等信息渠道。还可以定期安排农村教师到县城、城市优秀学校观摩优质课程。专业素质的提高也应当与思想素质的提高同时进行,这需要教育部等国家部门加强宣传和教育,为农村师资注入活力。一是每年聘用一批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补充“新鲜血液”;二是从城镇学校富余人员中选派部分教师下到边远穷乡支教;三是成立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随时向各农村小学提供推介服务,使教师队伍建设有“源头”。
(三)积极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篇3
本次调查主要通过走访本村有较大经济收入的工厂进行查看,同时结合居民调查,是以入户调查方式为主展开调查。并通过记录厂房旁的周边环境的变化及工厂的排污情况,并结合老一辈描述的以前的环境进行比较。农村面临的主要污染为水污染、烟尘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通过本次调查发现造成农村污染的主要有工厂的排污、数目越来越多的汽车尾气排放和日常生活垃圾。
中国于一九七八年走上改革开放的道路。改革开放激发了各行各业的活力,使中国的生产力不断得到发展。城市迅速崛起,快速发展起来。当然随着中国不断的发展和强大,农村也相对的进入了新的发展路径。虽仍以农业为主体,但农村同样也兴起了其他不同的行业,慢慢的向城市的发展模式前进。工厂慢慢的建起来了,然而农村一直以农业为主体,工业发展相当的慢。当城市以飞一般的速度发展工业的时候,经济也与相应的速度发展着,农村无法适应城市的快速发展变的相对的落后,而且近几年来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经济的落后导致工厂无法向前发展,无法进一步完善,更没有可能考虑到环境。也其他资金用来处理污染物,而器械的落后更加导致环境污染的加重。现今,农村工厂虽少,产生的污染物却有增无减。
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多方面发展都不成熟,为了解决贫困问题,为了奔小康,为了达到共同富裕,强调以经济发展为主,一切服从经济发展需求。由于早期对环境的不够重视,许多地方出现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问题逐渐引起了政府的注意,城市逐渐采取一系列政策控制了环境污染的扩大蔓延。查中我发现,农村由于经济发展需求,且农民还未意识到环境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任其环境污染逐渐加重,不加以控制,导致污染面积和范围不断扩大。很多农民由于生活压力大,无暇顾及其他,更何况环境这种虚的东西,也无人还在平时聊天中提及环境。观念上根本就没想过,更由于人的本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大部分农民对工厂造成的环境污染报以漠视。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1篇4
【关键词】:小城镇;农房集聚;建设模式;问题及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引言
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破解三农问题、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温州市委市政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提出了加快推进全县农房集聚改造,抓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努力推进农民向市民转变、农村向社区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努力让农民过上现代化的生活。
苍南县委、县政府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目标于2011年完成县域村庄布点规划修编及30个农房改造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2012年底前全面启动各中心镇试点建设项目;到2015年完成50000户农房改造建设任务。
1、农房集聚概述
农房集聚是根据政府主导、村民自愿、操作规范、节约用地、统筹推进的原则,以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主线,尊重农民意愿,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并按照“l+X”模式要求推进农房集聚建设,所谓的“l+X”是温州市正在试点的中心镇建设模式,它以镇为单位,按照现代化小城市的标准,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镇域总体规划的框架体系。“l”就是中心镇,在中心镇建设若干个以上规模、高聚集的大社区,‘X’就是在中心镇之外,建设‘X’个中心村社区。
本文以苍南县金乡镇底店村农房集聚社区建设工程、苍南县金乡镇星光社区农房集聚建设工程和苍南县矾山镇兰松社区农房集聚建设工程为例,讲述在苍南县农房集聚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得出的三种农房集聚社区建设的典型模式。
2、农房集聚建设典型模式
2.1净地建设模式
净地建设模式是完全在空地上进行农房集聚社区建设,不涉及旧村拆迁。由于净地建设模式的概念要求,净地转让必须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下进行,因此净地建设模式适用于政府主导的农房集聚建设工程。
案例分析:苍南县金乡镇星光社区农房集聚建设工程
星光社区为金乡镇人民政府主导建设的一个农房集聚工程,该工程选址于金乡镇城西区块的净地上,东临金乡镇主要对外交通干道—龙金大道,南侧为金乡镇高级中学和人民法庭,建设工程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公顷。
该建设工程基地的土地利用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避开农保地,充分考虑了其近期建设的可行性;建设工程基地周边的道路设施及其他市政设施已基本形成,充分考虑了建设工程基地周边的设施配套情况;与此同时,该工程在规划布局上采用多层结合小高层住宅布置,并分三期进行实施建设,在工程造价和实用性上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需求。
该建设模式由于在纯净地上进行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安置,在用地指标可以落实的前提下,工程建设相对而言容易启动,且在规划建设的档次上可自由把握,容易提升。但建设成本较高,给实施主体带来的压力相对增大,同时由于农房的异地集聚,改变了农民原有的生产生活习惯,使得农民难以适应。
2.2净地结合旧村改造模式
净地结合旧村改造模式为旧村周边有可建设的空地,但旧村改造一时难以启动,故通过政府征用旧村周边的空地,然后采用政府垫资形式实施农房集聚建设,让村民看到建设后的效果,转变农民的陈旧意识,然后带动旧村整体拆迁改造。
该模式适用于旧村周边有可建设净地,但旧村改造一时难以启动的农房集聚建设工程。
案例分析:苍南县矾山镇兰松社区农房集聚建设工程
兰松社区农房集聚建设工程位于苍南县素有“世界矾都”之称—矾山镇,工程建设涉及到矾山镇大埔山村的旧村改造建设工程,由于村民的意识等原因,旧村改造一时难以启动建设,因此矾山镇人民政府决定先启动建设大埔山村西侧的一块净地作为一期建设地块,然后通过一期工程的建设,带动大埔山村整村旧村改造,以达到农房集聚建设和改善旧村人居环境的目的。
该农房集聚建设工程体现了原村落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特色精神,让村民有种故土未离的感觉;并且通过农房集聚建设,带动了旧村改造,改善了旧村整体环境,完善了旧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同时通过旧村改造及宅基地的整理,腾出更多的用地空间用于下一轮的农房集聚建设工程。但该模式在工程前期征地和启动建设期间由于农民的思想意识所阻,可能会受到来自旧村的阻力,同时其一期的建设工程可能会在建筑间距、日照等方面与旧村衔接而受到干扰。
2.3纯旧村改造模式
旧村改造时机较为成熟,村民意思到位,利用纯粹的旧村拆建改造,从而达到农房集聚新社区建设,改善旧村人居环境的目的。该模式相比较以上两种模式,其建设要求较高,必须要在改造时机成熟时,村民意识到位、意见统一,并有可行的拆建安置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开展建设活动。
案例分析:苍南县金乡镇底店村农房集聚社区建设工程
该农房集聚工程位于苍南县金乡镇底店村,为金乡镇的“X”点农房集聚工程,由于该工程建设基地为底店村旧村用地,旧村建筑密度高,且周边无任何可建设空地,必须进行旧村改造才能实现农房集聚建设。该工程选址于底店村是由于该村在金乡镇有一定的工业基础,人均收入较高,村民旧村改造意愿强烈。
该模式与“净地结合旧村改造模式”相似,其规划建设应考虑保留旧村的人文特色和原有的旧村肌理;应充分体现村改造的拆赔政策与农房集聚政策相匹配,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同时应做好旧村拆迁后,村民腾退临时安置事宜。
纯旧村改造模式是基于原旧村宅基地基础上工程建设活动,因此其用地指标相对容易落实,建设成本相对较低,同时延续了农民生产生活的习俗。但可能会受村民意识观念和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制约,从而影响整体的规划档次。
3、农房集聚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3.1建设主体承担压力大
从项目开展的情况看,所在的乡镇村干部既有成就感,又有畏难情绪。新农社区建设多数地方既要建新,又要拆旧,特别是拆旧需要对村民做大量的思想动员和矛盾协调等工作。同时建设融资、工程质量、新房分配等压力都非同寻常。
3.2建设资金筹措办法少
农房集聚社区建设资金投入较高,一般项目总投资均在亿元以上,高者达到十几个亿。作为建设主体的乡镇,主要采取土地出让金返还,同时通过担保融资和入住农民预缴部分房款来解决资金筹措难题。土地出让价格呈现明显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农民预缴款数量有限,银行融资贷款门槛高,有些启动资金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从而影响了整体建设的进度。一些拆旧建新进行疏理改造型的试点,还需要承担村民临时过渡安置成本。根据测算,试点项目中多层的建造成本一般在每平方米1500元左右,小高层、高层一般在2500元至3000元。而农户一般建房的成本只有700至800元左右。
3.3土地保障难度大
由于土地资源趋紧,苍南县下达农房集聚建设用地指标较少,下山移民、地质灾害点移民除了补助资金低、土地置换难度大等共性的问题外,还面临着剩下的一定规模的自然村拆迁成本越来越高,山区农民因缺乏职业技能难以适应的问题。
4、相应的解决措施
4.1解决农房集聚建设资金短缺
新农房集聚改造建设的资金是笔不小的投入,对于工程建设来讲,尤其如此。为此,苍南县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走出资金短缺的问题。
4.1.1政府先融资垫付建设资金
农房集聚建设资金的第一个筹措渠道是政府融资后垫付。遵循“面向新农村建设、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由财政垫付约30%资金,银行贷款70%资金,试点镇成立新农村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农房集聚建设资金运作。
4.1.2置换地块多余部分土地出让金
农房集聚建设资金的第二个筹措渠道是置换多余出来的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新社区建成后,通过政策宣传和搬迁激励政策,鼓励农民搬入新房。将村民搬迁后腾出来多余部分的土地出让后,将资金将滚动到下一个新农房集聚改造项目中。
4.2解决农房集聚建设用地短缺
像温州这样地处沿海,人口密度高、人均用地少的区域,开展宅基地置换国有划拨公寓的举措,在全国也比较少见。人多地少,没有土地,那等于是“无米之炊”,那么苍南县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解决土地来源问题。
4.2.1盘活“转而未供”的土地
“转而未供”的土地是指已经完成“农转用”,但是尚未供应的土地。据调查,对“土地进行清理,并盘活短时间内“无法迎娶”的土地,可以使苍南县在国有划拨土地十分紧缺的情况下“盘”出了一片新天地。
4.2.2形成“滚动开发”建设机制
新农房集聚社区建成后,政府通过政策宣传和搬迁激励政策等措施,吸引农民入住新房,同时得到置换出来的宅基地,滚动用于下一个新社区或者配套工程建设。另外,在宅基地置换国有划拨公寓的过程中,还会多换出部分土地来,这部分土地也可以用于下一个农房集聚建设。
4.3解决农房集聚建设拆迁安置问题
拆迁安置一直是农房集聚改造存在的一个问题,如何使农民自愿拆掉自己的老房子,自愿搬迁到新房,苍南县在安置政策上,确定了三种安置方式供农户选择。第一种是以合法人口每人50平方米计算所得面积,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第二种是按合法建筑面积l:l比例计算安置面积;第二种是按照合法宅基地“l:3”政策的面积置换。在这里,充分考虑农民现有住宅情况,让他们选择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方式进行安置。通过以上3种的拆迁安置方式,让农民自愿选择,可以有效的解决拆迁难的问题。
5、农房集聚的意义
推进农房集聚改造集聚,是加快建设新市镇和新社区的主要载体和有效抓手,是一项发展增后劲、百姓添福祉、党委政府得民心的基础工程和德政工程。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拓展城乡建设发展空间,又有利于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中心镇、新社区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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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快速研究压力发展
前言
自从1867年西班牙工程师A•Serda在他的著作《城镇化基本原理论》一书中首先使用了urbanization(城市化)的概念以来,这一名词开始风行世界。对于城市化而言,由于领域的不同,定义也有相异。从地理学的角度看,第二、三产业向城镇的集中就是非农业部门的经济区位向城镇的集中。这一过程包括农业区甚至未开发区形成新的城镇,以及已有城镇向的扩展,也包括城镇内部已有的经济区位向更集约的空间配置和更高效率的结构形态发展。(周一星,《城市地理学》)美国学者诺瑟姆(R•M•Northam)把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变化过程概括为一条稍被拉平的S型曲线,并把城镇化过程分成3个阶段,即城市化水平较低、发展较慢的初期阶段,人口向城镇迅速集聚的中期加速阶段和进入高度城市化以后城市人口比重增长又趋缓慢甚至停滞的后期阶段。1999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为30.9%,根据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经历一个低水平缓慢增长-中水平高速攀升-高水平平缓增长三个阶段的变化,呈现出一条拉平的"S"型曲线(见图1所示)。这条曲线有两个转折的"拐点",第一个拐点位于30%左右,第二个拐点位于70%左右。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处于城市化发展过程的第一个拐点位置,将会出现一个高速增长的时期。由于城市化的速度快于其他城市设施建设和城市开发的速度,所以,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阶段常常是众多城市问题所产生的时期。例如,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城市周边绿地被蚕食的问题等,而我国的“城中村”问题也正是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我国,城市化主要伴随着改革开放20余年的巨大变化而来。在从1980年开始的20年间,我国的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城镇化水平已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2年的37.1%。我国正是处于从“起始阶段”向“加速阶段”过渡的转轨时期。此时,“城中村”也在为数众多的城市里“四面开花”,越来越多的“城中村”却逐渐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和谐的音符,为地方政府和人民带来诸多难题。尤其是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已率先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是我国的“高城镇化”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乡村城市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因而,这里的“城中村”现象也尤为典型。
1快速城市化是“城中村”形成的直接动因。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也迅速扩张。以广州市为例,1978年,广州市的国内生产总值才有43.1亿元,2000年,这一数字已变为2383.07亿元;广州市中心城市建成区1978年为87平方公里,2000年达到297.5平方公里。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范围不断向郊区外溢,越来越多近郊农村被吸纳到城区中,许多昔日的乡村变为繁华的城区。可以说,“城中村”的出现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绕不开的结,北京、武汉、石家庄、上海、太原、昆明、杭州、深圳,甚至绍兴、滕州、遂溪……,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都面临着“城中村”的难题。但相对而言,沿海经济较发达、城市扩张快的地区“城中村”现象就更为突出。
在快速城镇化、城市建成区爆炸式膨胀的进程中,受土地产权限制及拆迁补偿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开发成本显然高于仅仅种上庄稼的农田。因此,急于扩展的城市肯定会首先倾向于对农地等开发成本较低的地块“开刀”,把农民建房居住的村落绕开。待到村庄周边道路宽阔、高楼林立的时候,村落的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想回过头来进行改造就更加困难。如此一来,原农村居民点逐渐成为未被纳入城市开发体系中的孤立的“孤岛”。面对城市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原村民在自身传统的影响下逐渐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于周边地区的城市化道路,并最终形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城中村”。
“城中村”之所以令各个城市深感头痛,归结起来可以用“脏、乱、差、黄、赌、毒”六个字来概括。无论从城市形象、精神风貌、社会治安、经济发展还是人居环境上,都与城市的“健康”肌理和“以人为本”的思想背道而驰。改造“城中村”,铲除“毒瘤”已经成为每一个面临“城中村”问题的市政府关注的大事。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城中村的形成不是一日之功,改造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际的改造过程中,各地均遇见了资金缺乏、村民阻挠等多种亟待解决的难题。因此,全面掌握我国各城市“城中村”的现状,剖析其形成原因,预防新的“城中村”形成,对已有“城中村”找到相宜的改造方法,成为对众多城市均具有重大意义的现实性课题。
2“城中村”的概念界定
“城中村”是在我国快速城市化地区特别是南方沿海一些城市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被城市所包围的“农村社区”。
目前,国际上对于“城中村”的研究主要出现在相关领域之中,国内对“城中村”的研究相对较多,对“城中村”概念的界定也多是从不同视角入手进行阐述。在国外学术界,与“城中村”内涵相似的研究大都出现在城乡过渡地带的整治问题、都市村庄的建设问题、都市贫民窟问题等方面。这些研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城中村”一词,但实际上他们已经从不同角度对“城中村”的产生、形态及其后果和治理办法进行了表述。国内的研究由于开展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几乎每个研究者都会对“城中村”从自身的研究角度进行定义,但是,其出发点大都是从位置、城乡二元结构上进行定义。
综合以上观点,从土地所有权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城中村”是指那些在城市建成区或城乡结合部的,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半包围没有或是仅有少量农田的村落,表现为在成片的城市建设用地中出现了个别的农村集体用地。都市里的这种“城中村”,既像是古老历史的遗物,又像是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新生的活体。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城市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城市发展进行了低成本的选择,绕过了原本应该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用地所导致的结果。
3近年国内学术界对“城中村”研究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3.1国内对“城中村”的研究处于开创性阶段,学者们在对“城中村”进行研究时,对“城中村”的概念、特征、现状等表面问题都会涉及。因此在这几方面的研究比较透彻。但由于学术规范问题,对这些现象、特征等的重复研究比较多,而对“城中村”某个关键问题,如“城中村”土地利用问题、外来人口管理问题、农民出路问题等进行深入探讨的研究显得比较缺乏。
3.2对“城中村”的研究大部分是地理学家和规划专家,在研究过程中,对其他学科的借鉴比较少。造成对“城中村”形成、发展的空间分析比较充分,但对空间形态背后的经济、制度因素研究则不够深入。
3.3学者们对“城中村”的历史、现状已有十分深刻的了解,但对“城中村”未来发展前景的前瞻性研究较少。尽管大部分学者肯定“城中村”未来必然会转变为完全城市化地域,但对得出这一结论的理据以及达致这一目标途径却鲜有述及。
3.4研究范围比较狭窄,大多以一两条特殊的村作为研究对象;部分研究缺乏广泛、完整、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的支持,所得出的结论有以偏概全之嫌。
4“城中村”的改造与建设面临的压力
4.1是改造资金的压力,一方面村集体土地经营的低效导致村集体无法拥有雄厚的资金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建设活动,另一方面如果引入开发商,纯粹追求经济利益的目标驱动将导致“城中村”陷入盲目追求高容积率的漩涡中,并不能有效控制改造环境质量反而进一步破坏了都市整体形象的营造,两难的选择使“城中村”改造滞缓不前;
4.2是村民利益保障的压力,“城中村”的土地是目前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它的改造从根本上牵动了村民的利益,如何在改造的过程中有效地保障村民利益,促进“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顺利进行也是目前“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难题。
5结束语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篇6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也在加速发展,而“城中村”正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一方面给城市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又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的提升。因此,解决“城中村”问题成为我国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必须重视的一个现实问题,它对我国城市化建设健康、有序和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中村”的基本特点
“城中村”是城市规划区内尚未完全向城市转型的原农村社区,是在急剧的城市化过程中,原农村居住区域(包括土地、房屋等要素)、人员和社会关系等就地保留下来,没有有机参与新的城市经济分工和产业布局,仍然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初级关系(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而不是以次级关系(业缘关系和契约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社区[1]。
“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有现象。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城市蔓延和郊区化进程加速,边远地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城市政府或开发主体为了规避极高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导致被绕开的村落成为“城中村”,在土地利用、建设、景观、规划管理、行政体制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城乡差异和矛盾[2]。
可以这样说,“城中村”的形成,是我国过去长期实行城乡差别发展战略、抑制城市发展,改革开放后则又加快推进城市化,以致导致片面的“人口城市化”的必然结果。这种亦城亦村的“城中村”具有既不同于城市社区又不同于传统农村的显著特点:一是原村集体土地虽然划入城市规划区内,但仍为集体所有,且人均占地面积很少。二是“城中村”的户口性质为农业人口。主体人口以农业人口为主,但从事农业活动的人很少,尚未纳入城市居民的保障范围,没有住房、医疗、养老的保障,作为村集体经济——股份公司的股东,私房租金和股份公司分红成为村民基本的收入来源,这样本村人依赖分红和租金成为“租金食利阶层”,个别人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三是在经济发展上,产业结构多以第二、三产业为主,城市建设征地的补偿是城中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一个重要来源。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城中村”主要是低层次的物业经济,大多数的集体收入均为土地出租费,土地和资源产出效益不高,个人相对较富裕。在集体经济落后的村庄,管理方式落后松散。四是与城市的周边环境不协调,外来人员多杂,流动人口集中,甚至超过本村村民,职业构成复杂,治安、卫生状况等相对较差,形成了很多治安和社会管理隐患。
上述特点显示,“城中村”虽然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已经作为城市的一个社区,但它有明显区别于原城市中的街道居民区,还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经济与社会生活,并带来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城中村影响了城市化的质量,是城市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不利因素,由于城中村不仅是一种居住形态,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形态,因此,改造城中村不仅是实现城市物质形态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城市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同时也是改善城市环境和社会治安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中村”面临着改造、转型的艰巨任务。
二、“城中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城中村”与所在城市的矛盾日益突出,负面作用越来越大,对城市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严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寄生型、外生式”的村集体经济问题[3]
“城中村”集体经济以第三产业尤其是纯土地出租、物业租赁为主业,经济收入依赖于房屋租赁收入和土地开发补偿金,是典型的“寄生型、外生式”经济。同时,依靠纯土地出租等外在的经济增长点维持生存,收益量完全依赖物业出租的数量和租金水平,容易受城市政策、物业供给等外在因素影响。村民委员会全面负责村民生活,包括福利以及外来人口管理等,这样的管理模式导致了村民“寄生型”的生存动态和心理状态。由于我国农民缺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素质和知识技能低下,他们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十分有限,所以“城中村”村民就业能力低且门路少,成为“客观剩余劳动力”。部分村民靠房屋租赁收入维持生活,甘愿做“主观剩余劳动力”,过“食利寄生”的生活,成为“寄生型村民”。令人担心的是,如此下去,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体的经济活力、发展能力都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二)村民社会保障弱的问题
由于“城中村”和真正的城市管理是两元体制,从而导致“城中村”和城市管理政策的错位。城市实行的是高补贴、高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即有了城市户口就可享有就业机会及养老、医疗等一系列社会保险与补贴,而农村实行的是以群众互助和国家救济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在城乡分割的二元政策体制下,土地是国家赋予农民社会保障的载体,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征地权的滥用(主要是没有严格区分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以及没有妥善处理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等,导致失地农民既丧失了拥有土地所带来的社会保障权利,同时又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使得失地农民成为既有别于一般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的边缘群体——弱势群体,失地农民面临着极大的社会风险[4]。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保险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农民社会保险没有建立,购买保险意识也不强,因此,目前的社会保障机制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失去耕地的“城中村”村民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方面仍还保留着原来的模式,“村民”离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距离还很遥远。
(三)社会治安及环境问题
“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十分复杂,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当地的原有“村民”;二是租用“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三是外来人口。“城中村”成为村民、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的混合社区,尤其是成分复杂的大量外地流动人口的涌入,加上管理的滞后,使“城中村”的社会治安问题十分突出、复杂。特别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租金低廉,“城中村”容易吸引外来人口,出租房中聚居了大量缺乏有效管理且职业构成和宗教信仰十分复杂的人员,因此可能成为滋生“黄赌毒”的温床和违法事件发生的策源地,这种状况的存在制约着城市的健康发展。长期以来,由于基础设施不配套,管理难度大,村庄内部及周边环境脏、乱、差,再加上部分市民和大量外来人口的入住,小企业、家庭作坊的开办,导致污水横溢,垃圾乱倒,环境污染严重,社会治安和环境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同时由于他们并非是本村村民,他们的婚育及子女教育等诸多问题无法解决,这也给当地部门带来了诸如计划生育管理等多方面的压力。
三、解决“城中村”问题的对策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城中村”的改造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致使“城中村”改造已成为全国性的城市化发展所面临的难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一)构建“城市一村民一开发商”的利益均衡机制,以推动“城中村”的改造,同时壮大集体经济[2]。
在目前城中村的改造与建设中,如何实现各改造主体(政府、农民、开发商、低收入租房者)的利益共赢,实现城市主人的共生共荣是摆在城市决策管理者面前的难题。在这种背景下,应该研究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发挥政府在各改造主体利益博奕间的调节作用,提出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件下的改造对策,指导我国现有城中村问题科学合理解决。“城中村”村民出租屋经济收益的保值乃至可预期的增值成为“城中村”改造的理论起点。由于资金的问题,吸引开发商进入成为“城中村”改造的必然选择。作为改造主体的开发商和被改造主体的村集体及村民均应当是受益主体,政府则作为“城中村”改造“公平、公正和效率”的维护者、监管者和仲裁者。改造的核心是在政府兼顾村民和开发商利益的基础上,明确各方职责,由“政府—村民—开发商”参与协商并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由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执行,并规范和监管村民及开发商的行为。根据“城中村”周边城市功能类型进行个性化规划设计,设计既保留出租屋壮大集体经济,又兼顾开发商收益成为实施的核心。
(二)通过智力支持和教育补偿改善村委会。提高村民的素质
通过“智力补偿”,加大对村委会成员进行现代资产经营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硬化考核标准,把通过培训作为任职条件。村集体租赁收入以村民福利形式在村民中的再分配并不能促成集体资产的持续增值,部分“城中村”将征地补偿金按“村民人头”均分更不利于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鉴于此,应建立“资产资金咨询管理中心”[2]注重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对“城中村”集体资产运营和征地补偿金加以指导,通过集体资产的持续盈利可以加强村务管理和村民福利事业建设。
可以借鉴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投资对村民进行大范围的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增加“城中村”村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对村民进行有针对性的知识技能培训,激励村民学习工作技能,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技能,引导他们参与市场就业。
(三)给予“城中村”村民社会方面一定的优惠政策
“城中村”居民应在入学、参军、医疗、社会养老保险,尤其是城市低保等方面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待遇,使“村民”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四川省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保险办法》,这意味着成都市“城中村”失地农民已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这是一个很好的借鉴。政府应通过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特别在失地农民就业方面,政府应制定失地农民就业政策,对这部分人群应特别关注,把他们的就业问题与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对待,积极引导他们从事二、三产业发展,创办社区服务,纳入劳务输出统一规划,进行培训、中介,千方百计为这部分人创造就业机会。对暂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人,有关劳动保障部门发给《再就业优惠证》,享有与城市下岗工人一样的就业优惠政策。社会保险部门应制定有关政策,允许村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应在审核同意后,村集体经济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逐月续交。
(四)加大对“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应联合公安、城管、教育、计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相关登记和定期审查制度,加大对“城中村”中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来人口的管理,解决外来人口出具证明困难、子女入学无人管的状态。在确保党的核心领导、村民委员会主导地位的同时,组织带领外来居民参与建设互动,实行民主管理,以激发“以外管外”积极性。与用人单位建立起联系协商制度,以较好的用人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学习环境留住外来骨干力量,发挥他们在组织带领外来居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上的重要作用。突出服务功能,以人性化服务主导管理,给外来人口提供生活便利,提供求学、求医、劳动保障等优惠政策。同时要重视他们的劳动贡献,尊重他们的创业成果,关心他们的就业、培训和发展等。要大力宣传同驻共建理念,鼓励、引导单位(企业)关心、关注外来人口,让外来居民共享资源特别是公共资源。
[参考文献]
[1]谢志岿.化解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问题[J].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8).
[2]闫小培,魏立华,周锐波.快速城市化地区城乡关系协调研究一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为例[J].规划研究,2004,(3).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刚性与弹性;方法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城中村问题的提出
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规划法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的《城乡规划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是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具有其特殊性。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在东营市表现的已相当的突出。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在原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形成的与周边城市环境构成鲜明反差的以原农村居民“一户一栋”为基本特征的特殊居住区,也称都市里的村庄。高速城市化是“城中村”形成的直接动因。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受土地产权限制及拆迁补偿等因素的影响,原农村居民点开发成本提高,急于扩展的城市首先倾向于开发成本较低的周边地块,使原农村居民点逐渐成为都市海洋中的“孤岛”。面对城市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孤岛”上的原村民在自身传统的影响下逐渐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于周边地区的城市化道路,并最终形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城中村”。
本文以东营区东营村改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入手,结合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点,提出了城中村改造刚性与弹性并重的新思路。
2.城中村控制编制面临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管理承上启下的主要操作平台,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也是实现城市建设的最直接手段。多年来,各地对控规编制方法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逐渐适应了城市建设思路多元化对规划的冲击。但是,城中村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是个特殊的例子,建设方式的多元化和村民利益形成了诸多的矛盾,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2.1城中村的指标控制过死,缺乏灵活性
城中村控规在管理实施中往往遇到尴尬现象:控规编制刚刚完成即面临重大修改和调整;控规中看似严谨的指标恰恰禁不起推敲;控规强调过于刚性的控制体系,未与城中村的实际情况结合,显得缺乏灵活性,最终导致“失控”的结局。这种控制过死的情况集中体现在两方面: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用地性质过于刚性往往只考虑城中村居民的居住利益而忽视城中村居民的就业的变化;开发强度是控规控制的核心要素之一,未能结合城中村的现实而用城市控规的方法进行“一刀切”的强度控制,使得城中村改造出现失控。
2.2公共设施缺乏保障
如何保障村民的利益,合理的配置公共设施成为城中村控规编制的突出难点,在多变的规划实施中,屡屡突破规定的容量限制,造成公共设施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城中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具体体现在公共设施的容量不足,位置常常挪作他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2.3城市形象缺乏控制
城中村现有的城市形象较差,长期以来,城中村是城市“脏、乱、差”的代名词,如何有效控制城中村整体形象成为关注的焦点,传统的控规以引导性规定控制形态,显得过于单薄和无力,特别是在公共绿地方面难以在城中村实施,造成城市形象的进一步恶化。
3.城中村控规编制方法
东营村控规从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城市形象控制方面入手,从不同的出发点进行分析,综合运用弹性控制和刚性控制的手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控规编制方法。
3.1用地性质控制
城中村控规规定的每一块用地的主导使用性质不能轻易改变,但
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土地使用性质有其兼容性,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划分地块的相容性和确定比例,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应变性和可行性,因此,城中村控规用地性质的控制应该为弹性控制和刚性控制相结合。在东营区东营村控规中,考虑到村民的就业问题,二类居住用地可与商业用地进行兼容,形成商住用地;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均可进行兼容,但不得妨害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的总量。
为了不改变整个地块的功能目标,相容用地的各部分应严格控制比例范围,兼容用地不得超过原有用地的25%,这样就能保证地块整体目标的实现。而不可兼容的用地性质,例如公共绿地、公共停车场等用地,则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进行控制,这样才能保证村民的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在规划的图则控制中,兼容用地用绿色表示、不可兼容用地用红色表示,更好的进行区分。
3.2开发强度的控制
为了适应土地开发的多样性,结合城中村改造的特点,在城中村土地的开发强度控制上,可以采取刚性控制为主,弹性控制为辅的控制性方法,既能避免城市村村民按照原有居住模式进行改造,形成过低的开发强度造成土地的浪费,又能避免盲目提高开发强发,造成环境压力以及设施供应的不足,以保证村民基本的生活质量。
在东营区东营村控规中,规划确定每块用地开发容量的基本控制标准,确定的主要依据包括城中村的建设标准、规划区的总体定位、各地块自身的发展条件、基本的日照、环境、消防、卫生要求等。地块的基本控制标准是保证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的基本保证,也是城中村改造开发强度的低限,规划须进行刚性控制。为促进村民改造的积极性,解决城中村改造的村民就业问题,规划在确定用地开发容量的同时也制定了地块开发浮动容量,集中体现在住宅、商业和其他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在规划中确定一个浮动指标,结合城中村改造的政策进行控制,一般浮动指标上限为20%。例如,提供城市公共空间的可控制为浮动指标的上限,城市开发密度较大的区域可取浮动的下限。在控规的图则中,应明确表示出地块开发强度的浮动指标量,以便于规划的控制和管理。
3.3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从现状来看,城中村改造的公共服务设施需进行重新配置,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以刚性为主,营利性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以刚性和弹性相结合。
在东营市东营村控规中,非营利性的服务设施(例如小学、幼儿园、老年活动中心)的配置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控制,实行定量定点的方式,保证村民的基本利益;营利性的服务设施(例如商业)的配置可实行基本指标控制为主,浮动指标控制为辅的方式适当增加部分服务设施以满足村民的需要。
3.4城市形象控制
考虑搭配原有城中村区域的城市形象较差,村民的素质普遍较低现状,规划在控制中应加大刚性控制的力度,将城市的空间界面、交通要素、开放空间、街道要素和建筑高度分区进行严格的控制。
东营村控规在规划中加大了对地块的环境容量、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等方面分别提出指标控制要求。其中,将城市空间界面与地块的环境容量进行结合,采取刚性控制的方法限定城市的公共空间(例如绿地、步行系统等),从整个城市的角度合理论证区域在城市的形象和地位,为城市的管理和控制提供有力的依据,提升了城市的形象。
4.结束语
通过对东营区东营村控规中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形象的弹性、刚性控制,大大增强城中村控规的可操作性,在合理的实现城中村改造的同时也保证了村民的利益,同时也使规划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使城中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然而,真正的将村民的利益和城市的开发进行有机的结合,将弹性和刚性控制合理的运用到城中村的实际建设中去,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1]李晴、常青,“城中村”改造实验———以珠海吉大村为例,城市规划,2002(11)
[2]赵民等,论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土地使用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城市规划汇刊,1997(5)
[3]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体系研究———张光远周剑峰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篇8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
地处海河中下游,东接港,向内辐射“三北”(华北、东北、西北),向外辐射环渤海,既是三北地区到港的必经之路,又是链接市区与滨海新区的重要通道。行政区共辖9个街,分别为张贵庄街、丰年村街、新立街、华明街、无暇街、万新街和金钟街、军粮城街、金桥街。09年底全区常住人口45.3万,户籍总人口32.35万,其中农业人口19.85万,非农业人口12.5万,另外有外来人口18.3万。
原以农业为主要产业,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到2005年,虽然全区农业户口人数仍占60%以上,但农业产值所占比重已不到4%,务农劳动力已经不足全区农业户口的10%。这些数据说明二三产业已占据我区地方经济的主导地位。特别是近年以来,滨海新区的建设带来的招商引资、开放开发、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不但带动了全区的社会经济的腾飞,更加速了全区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
二、城市化面临的问题
1.农村城市化的改造和拆迁因没有建设好的园区入驻,产业的拆迁、外迁,有的甚至消亡,既建设了集体的收入,影响税收,又对招商引资和现有企业的扩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近年来,一些乡村由于重点工程项目占地,使不少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大批退出第一产业或者自谋生路。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就是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和农民养老问题等关乎社会保障与稳定的问题日益严重。同时,由于农村补偿款不到位,导致农民上访不断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值得我们这些干部和政府部门引起足够的重视。
2.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区城中村在地域上已是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外在形态,管理体制,生活方式等方面仍受着农村模式的影响,体制的不合理也不适应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与城市发展极不协调,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例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社会治安问题复杂;居住环境因为没有合理规划及自身的原因,存在着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土地资源缺乏统一全面的规划,造成了浪费。
3.区位资源优势有待深度挖掘,商业发展特色聚集效应不明显。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轴尚未形成,海河商务商贸带还处于规划之中。商贸集群中心尚未形成,市场零散,具有规模的专业批发市场缺乏,整体竞争力弱,辐射小。
4.产业结构还不完善,第三产业总体水平不高,服务领域狭窄,所占产业比重一直上升缓慢,比重偏低,内部行业发展不均衡。传统产业比重高,缺乏后劲,新兴行业发展缓慢,与城市化发展的要求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三、城市化问题的原因分析
1.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压力集中的挑战。的城市化进程主要是由外力推动的,市区转移的大批产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工业项目的集约发展,导致失地农民越来越多,而入驻项目就业带动力有限,农民的知识技术不匹配,使就业安置难度加大。在快速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帮助农民找到自我发展出路,这不但是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问题的政治问题,要科学、有效、持续的处理好这一问题。
2.目前全区正处于在从近郊向中心城区急速转变的过程中,必然导致经济大发展和空间大压缩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实践中,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没有处理协调,只注意“快”,忽略了“好”依然具有强劲的作用惯性。城中村的改造冲击了以前原有的生活形式,社会体制和周围环境,这是一个转变的过程,所产生的各种问题也将会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逐渐被解决。
3.的区位优势未能完全发挥出来,主要的原因在于产业的结构还没有趋于合理,其聚集效应还没有明显的显现出来,企业的投资和引进力度还不够,创新机制的完善力度不够,更重要的是高科技高素质的人才缺乏。这些因素的影响阻碍了的区域优势的发展。
四、今后的发展思路及措施
1.结合城市规划,推动产业发展升级。我区的产业发展应该放在城市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全面考虑。通过合理而全面的谋划,城市化的发展建设和社会化管理程度提高了,将为三大产业的发展创造巨大的需求空间。强大第三产业,优化第二产业,做精第一产业,实现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其实质就是产业不断优化的过程。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稳步推进现代都市农业,促进产业升级。
既要坚持工业强区战略,延伸产业链条,支持民营企业快速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又要发挥区位优势,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按照区域服务业发展定位,积极推进商务商贸、钢铁、航空服务业的发展,突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特色,加快落实会展中心项目,积极发展金融教育、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新兴服务业。实施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现代都市农业。围绕科技兴农、生态富农的中心,以花卉和园林种植、生态循环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在产业升级转型的过程中,既要解决好各村企业的资源整合问题,又要强调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好再就业问题。不断完善商业设施服务,巩固提高现有优势产业,不断培育新的优势产业,最终实现百姓的安居乐业的大目标。
2.农村城市化根的本问题还是解决民生问题。我区应借助区位优势不断创新农村城市化的新思路,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秉着“一切为民”的原则,依法保证农民的权益,加强农村民主建设。因为群众的利益得到了确实的保证,城市化才能推进。另一个重点就是再就业问题,从维护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紧紧结合实际,探索构建以农村为重点的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就业增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但现在的岗位需求和农民的劳动素质落差较大,不相适应,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劳动力转移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农民素质,按照订单来培训,增加就业率。通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职能,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摆脱对土地的传统依赖,让农民有多种收入来源,做到失地不失业,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以扩大就业为目标,增强社会保障为基础,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建设,促进科学发展。
3.推进城中村的有效改造。在我区进行城中村改造,会涉及拆迁、安置、补偿等诸多环节,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从理论及区位上看,我区作为滨海新区的组成部分,功能定位速度提升,加快城中村改造作用明显,意义重大。通过改造将加速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使“城中村”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恶劣,社会治安复杂,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有效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同时,统筹城市发展。实施改造后,必定将带来对原有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让村民变居民,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区发展实际看,不断创新土地置换机制促进人口的聚集和产业结构调整,加速资源不断优化配置基础上的聚集发展,才能使我区的规划任务如期完成。通过城中村改造,将促使城中村的物质、社会、经济形态的城市化顺利实现。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确保了物质形态城市化的实现;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消除了社会形态城市化滞后的风险;通过股份对集体经济的改革,使其融入现代城市经济体系推进经济形态的城市化。值得思考的是,城中村改造会涉及拆迁、安置、补偿等诸多复杂的环节,关键是做到改造前切实做好前期立项和项目审批工作,按照城市化理念,科学布局,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协调,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审批。改造中,一方面重点做好费用测算和政策配套工作,深入基层摸底调查,准备掌握数据,建立指标体系,仔细进行成本核算;另一方面,必须有一系列的配套正常,用以指导我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改造后,村民的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改变,要着力做好体制改革和富民机制创新工作。城中村按照现代城市社区的要求,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构建新型社会。为确保城市化后村民增加收入,适应城市化消费水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富民机制,推进文明建设,丰富和提高居民文化生活水平,培育城中村居民现代社区文明观念,引导城中村居民逐步融入城市现代文明之中。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篇9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调查;新市区
现实“城中村”存在着诸多问题,“城中村”的管理体制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不适应,许多管理关系不清、责任不明,遮掩在城市角落里的村庄成为城市管理上的“盲点”[1~2]。如何解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问题。客观需要认真研究不同区域“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深入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对策。
一、研究区城中村现状调查分析
乌鲁木齐是新疆首府城市,全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全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引擎,起着示范和标杆的作用。高新区(新市区)(以下简称“新区”)的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新市区包括南区、中区和北区两个城中村分布片区。
南区城中村分布点多、总建筑面积大、容积率高。南区是城中村分布点最多、最散乱、建筑密度最高、和城市交织的最为紧密的区域。中区城中村分布相对较少、较集中,总体规模不大。主要分布在河北东路北侧、四平路两侧、长春路西侧、鲤鱼山路东侧。北区城中村分布点多、单片规模巨大。主要分布在长春路两侧、城北主干道南侧、安宁渠路两侧、迎宾路两侧、中亚北路两侧。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比较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不均衡。城市基础设施管网未能够全面覆盖,特别是城中村、撤村建居区域的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等受用地现状局限。
二、城中村改造的关键问题
1.城中村改造要与城市总体功能定位协调的问题。城中村改造是主城区城市综合功能提升迫切。需要城中村的形成与我国的城乡二元管理体制是分不开的,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有些村庄从界址范围来看已经在城区范畴之内,还是行政村的行政管理模式。因而村庄和外界形成了独立的区域,纯粹以经济利益为主导,偏离了城市化进程的目标和要求。城中村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市北扩发展一直缺乏长远有效的规划,在于长期专注于解决眼前问题、谋求短期利益,回避了困难、堆积了问题,城中村问题只是后遗症之一。
2.村民合理安置补偿和生活可持续改善的问题。房屋补偿面积认定问题。补偿面积认定是制定补偿标准、达成补偿协议的关键。国务院2011年1月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协议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村民生产、生活可持续改善能力有待提高。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少职业培训,就业能力低、门路少;部分村民主要靠出租房屋、开店铺维持生计,害怕失去房屋后,自身收益受到影响,因而难免会提出过高的拆迁补偿要求。
3.改造可利用土地空间不足与管理体制不顺的矛盾。公建配套占用大,缺少安置开发用地。南区城中村内房屋建筑密度高、间距小,被称为“握手楼”“一线天”;周边已和城市相互交织,银川北路东侧尚有小块土地,四平路东侧空地也已被圈占。房屋征收与补偿由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先补偿、后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等。面对由此带来的巨额房屋征收补偿费用与新区有限财力矛盾的困境,如何运作市场化改造,如何实现和谐拆迁,缺少可借鉴的经验,需要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和路径。
4.城中村改造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进行风险控制的问题。严防突击迁户、抢建违建、钉子户等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补偿安置投入大、改造周期长,出现钉子户必然影响改造项目的实施进程,增大项目的财务成本和风险。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旦实施,大量房源上市,产品结构、供应量与市场需求、容量的协调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积极研究应对与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增大改造项目招商引资的难度,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
5.改造模式选择的问题。城中村改造模式主要有村民自主改造模式、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市场化改造模式三种。采用村民自主改造模式,即村集体、村民通过集资、引资自主进行改造,需要村集体、村民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实力,改造也须满足发展规划,这与现状不符,基本不具备可行性。采用政府直接投资模式改造,即由政府直接出资进行改造,无论是采用实物补偿还是货币补偿方式改造,都需要直接投入大量资金,安置补偿资金筹集是最大难题[3]。采用市场化模式改造,即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开发商参与改造[4],需要进行项目经济平衡测算,涉及到安置成本,开发商的收益保证,政府在土地、税收、费用等方面的政策配套,以及房地产市场情况等;需要解决好项目筹划、运作、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1.加强地方农民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单位协调工作。城中村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各方诉求不同、利益关系复杂,故必须首先应地方政府应做好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需要加强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理清利益关系、统筹各方资源、兼顾各方利益,要把握好各利益方的重点,共同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程[5]。地方政府在进行城中村改造中,首先应对当地农民进行宣传:改造工作首先是立足保障村民的利益为第一前提,主要体现在安置补偿标准和方式上;其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将是对村民生活水平改善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同时区政府力促地方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和提高,市政府要将新区内的国有储备用地予以配套供给,为改造提供政策支持[6~8]。
2.在城中村改造工程中逐渐引入市场化机制。城中村改造工作,首先是政府为了城市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等方面考虑,提出的政策性工程,政府是主导者[9~10];其次就是改造过程是需要企业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在这项系统工作中,需要更多的企业参与,这就需要对改造工程提出市场化运作。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主体,在整个改造工作中做好管理者角色。实时给予企业参与扶持政策,政府做到让利、配套土地,逐渐降低项目的启动成本。新市区政府对于土地出让金政府应先征后返,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政策返还,比照棚户区改造工程优惠各项费用[11]。同时,协调乌鲁木齐市政府将国有储备用地划拨新区为城中村改造配套,土地出让金的征收、返还,交由新区支配。
3.完善改造规划,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新市区将城中村改造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程纳入新区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并组织领导小组,完善城中村改造规划。同时新区设立专业部门统一负责拆迁工作,统一规划、规划先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改造。将规划、经济、产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参与改造规划的编修工作,实施过程要确保规划科学性和实施有效性。特别是对于各乡镇、城中村禁止批准新的宅基地和房屋建设项目,应及时给予协调处理,避免新建问题出现。同时对于项目区各乡镇、城中村冻结新的户籍迁入,避免引起对集体经济相关问题[12~13]。
四、小结
本文对新市区主城区的城中村改造进行调查研究,对中区、北区和南区城中村的特点和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调查研究,为下一步改造方案打下基础。需要针对随时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找出应对对策。在城市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城中村的改造已经是势在必行,面对改造过程中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新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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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胡长海.重庆市“城中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造对策研究――以Z村为个案[D].重庆: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9]上海复旦地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乌鲁木齐新市区、高新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2010.
[10]上海复旦地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乌鲁木齐新市区、高新区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题
研究报告[R].2010.
[11]高新区(新市区)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领导小组.高新区(新市区)解决撤村建居遗留问题工作汇报[R].2011.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篇10
关键词:临沂市;农民增收;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临沂市牢牢抓住各种机遇,顺利推动着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工业强市的转变。但在快速发展中临沂市的经济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据统计,临沂市市区人均名义收入与农村人均名义收入差距在1999年为3036.34元,到2006年这种差距已经扩大到7531.16元。实际收入差距更大,若以1999年为基期计算,2006年临沂市城乡人均收入差距达到7678.9元。这一情况可以在图1得到反映:
从图1中可以发现,临沂市城乡实际人均收入比率自1999年以来总体呈现先下降后递增的趋势,特别是2004年至今一直在递增,并且在2006年接近了2003年的最高点,这说明临沂市城乡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农村和城市人均产值都递增的前提下,这种差距表明了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同时也要看到,这种差距存在着很多隐患:第一,由于农业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基础性的作用,因此,农业是否良性发展是整个社会能否良性发展的关键。从临沂市城乡实际人均收入比率来看,近年来临沂市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对较慢,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第二,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出口业受到了较大的干扰,这时提高内需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大部分人口分布在农村,因此提高农村的人均收入对于扩大内需进而推进整个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作为由传统的农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过渡的临沂市,更应该注重农民的增收问题,但实际上临沂市农民增收的速度并不令人满意。因此,有必要探索当前制约临沂市农民增收的因素。
二、制约临沂市农民增收的因素分析
相关研究表明,影响农民增收的因素是比较多的,有农民本身的因素,也有制度、市场等因素,并且不同的地区影响因素也不一定相同。下面将通过对临沂市农民收入结构的考察来分析影响临沂市农民增收的因素。
(一)临沂市历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变动情况分析
临沂市自1998年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变动情况如图2所示:
分析图2可知:
1、临沂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情况与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相同,都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据主导地位,并且历年的比重都超过了50%,虽然自2004年以后一直呈下跌趋势,但2006年仍高达57.24%。
2、除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据较大比重外,工资性收入占的比重也比较大,在最低年份1998年都没有低于30%,而且自2004年以来一直呈递增趋势,在2006年接近了40%。
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临沂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呈逐年下跌趋势,在最低年份2006年,两者仅占整个收入的4.01%(其中财产性收入为1.97%,转移性收入为2.04%)。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临沂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低。因此,分析制约临沂市农民增收的因素应该首先从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入手。
(二)家庭经营性收入对临沂市农民增收的制约
分析临沂市农民最近几年的家庭经营性收入项目可以发现,农业收入在整个家庭经营性收入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以2006年为例,临沂市家庭经营人均纯收入为2337.34元,其中农业收入最多,为1381.03元,其次为牧业收入,为277.20元,其他大部分项目仅为100.00元左右。因此,临沂市农民增收的关键是农业增收。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很多因素制约了临沂市农民的农业收入。其中比较突出的有:
1、土地资源。目前临沂市每年新增土地的数量很小,2006年整个临沂市新开垦荒地仅为412公顷。由于荒废、集体占用等原因,耕地的数目甚至在缩减。
2、农民素质。伴随着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体制改革的推进,年轻力壮、有教育背景的农民进城打工的越来越多,剩下在村中务农的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影响了科技兴农的推行。有关研究表明,农民知识水平低、素质不高是制约农民发展和收入提高的重要因素,而农民知识、能力、素质不高又是由于农村教育制度落后所造成的。因此,农民素质是影响农业增收的重要因素。
3、土地与农产品市场。一方面,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和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致使土地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制约了部分有能力的农民规模性经营的愿望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行;另一方面,目前临沂市农产品结构性过剩比较严重,优质农产品特别是具有知名品牌的农产品较少,也限制了农民的增收。
4、支农的政策。2004~2008年,中央连续出台了5个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它们共同形成了新时期加强“三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政策体系,构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制度框架,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化肥、农药、农机和劳动力等价格的逐年提高,政策对种粮农民的激励作用有所减缓。
(三)工资性收入对临沂市农民增收的制约
根据已有的研究,城市化率和农民的收入正相关,城市化率与农民收入的弹性系数为2.5,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城市化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对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水平的影响将增加2.5倍。但根据资料,目前我国的城市化率仅为41.8%,比发达国家低将近40个百分点。临沂市的城市化率更低,2006年仅为20.74%,严重低于我国的平均水平。追寻临沂市城市化率较低的原因,可以发现主要是由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限制了农民工进城的自由,剥夺了农民工应该享有的种种权利,严重影响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进程,进而影响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改革虽然已经展开,但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如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等,这些都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增加。
三、构建临沂市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发现,农业收入与工资性收入是制约临沂市农民增收的两个关键方面。而农业是否增收主要取决于农民、土地市场、农产品市场和支农的政策;工资性收入是否增加主要取决于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进程。因此,构建临沂市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为:
(一)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
目前,通过调查研究,大多数学者和政府官员都认识到农民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但由于农民素质低是一个历史问题,并且在体制原因造成的城乡教师待遇不同的情况下,很多教师都不愿意到农村执教,所以新时期农村的教育水而有下降的迹象,这在传统农业大市临沂市更是明显。因此,要提高农民素质必须做到:第一,打破原有的城乡二元教育待遇体制,对于愿意去农村执教的教师给予政策上的倾斜,以改善农村的基础教育状况并更新农民的观念;第二,充分利用地方科研院所和大学院校的资源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积极而有效的职业教育,为农村免费培育农业科技人才,以为科技兴农提供人力资源积累,并为农村劳动力的二次转移打基础。
(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改革,放活农村经济
实践证明,自1978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的收入确实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当1984年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往城市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效率不再显著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应该采取新的措施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在目前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改革深入进行的条件下,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就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四川省和重庆市的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三)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加强产业化经营
与其他地区不同,临沂市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特征,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的优势。近年来,临沂市很多地方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特色产业的生产规模,特色农业开发已经逐渐成为全市农民增收的突破口。但另一方面,目前临沂市特色农业的发展大都各自为战,还没有形成产业化模式。因此,临沂市农业的发展还应加强产业化经营。具体措施为:第一,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为规模经营、一体化经营奠定土地基础;第二,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奠定农业向规模化集中经营的组织基础;第三,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财政支持,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实现农业资本的扩张,为农业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第四,继续完善农村职业教育机制以更新农民的观念,并为相关企业培养管理型人才从而实现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
(四)继续加强政策支持
实践表明,自2000年以来,临沂市的农业产值呈逐渐下跌趋势,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2000年临沂市的农业产值为810127万元,2003年为719172万元,跌至1996年以来的最低点。2003年后,临沂市积极贯彻执行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从免交“三提五统”到免交种粮耕地农业税,从全面免除农业税到对农业的补贴,特别是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的促进农业发展的5个一号文件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农业产值从2003年的719172万元连续上升至2006年的889113万元,这说明政策对农业发展的刺激性很强。
另一方面,农业总产值虽在增加,但由图1可知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比也在加大。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第一,要认真执行中央发展农业的各项政策;第二,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利于临沂市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第三,要制定相关制度,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
(五)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前面的分析表明,2006年临沂市的城市化率只有20.74%,仅相当于我国平均水平的49.6%。因此,临沂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程度还远远不够,严重影响了临沂市农民的工资性收入。目前,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的主要措施有:制定相关制度,严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相关法律,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改善农民工的教育状况,为劳动力的二次转移做准备;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打破城乡经济社会二元体制的界限,确保农民工的相关权益,如医疗、保险、住房、子女教育问题等,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转,尽快提高临沂市的城市化率,从而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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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篇11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问题;对策
一、农村城镇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现行政策制度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制度改革不完善
现行的的体制对于新兴的城镇化建设来说显然是亟需改革的。当前的体制已经阻碍了城镇化建设的发展。
一是户籍制度。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对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采取不同的政策待遇和管理体制。只有非农户口能在城镇安排就业,获得国家提供的生活资料。居民的福利享受还受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域限制,离开户口所在地则享受不了福利政策。户口的异地迁移也受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迁移首先受到的就是制度壁垒,这种户籍制度是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手段,但同时也使农村人口的就业范围受到了影响,制约着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传统的户籍制度已经开始改变,国家已对此提出做出很多改革意见与建议,但我们看到是,农村人口仍然不能在城镇取得永久住所,取得相应城市户口,农村人口只能以放弃土地使用权取得城市户口,城市的社会保障如入学,就业、就医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土地制度。我国长期执行国有和集体两种土地所有制,土地作为国家的宝贵资源,在当前的土地政策中还存在多种问题。
首先,土地的使用界限不清楚。农村土地政策是土地承包制,而承包权要保持至少30年不变,使土地的流转遇到政策问题。有些农民进入城镇后,仍然持有自己的责任田与宅基地,导致这类农民在城镇农村之间均占有生产生活设施,产生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制约农村城镇化经济的发展。
其次,土地的征用行为也不规范,土地收益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国家对土地进行征用时,存在化零为整,越权批地的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费占土地价格的10%―20%,明显偏低。农民失去了生存的土地,而进城则需要花费大量资金购买没有任何优惠的商品房,损害了农民利益,阻碍了城镇化发展的脚步。
最后,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管理,城镇分区不明,人均耕地多,基础设施用地少,许多土地被工厂粗放征用,不仅使人地矛盾更加突出,还严重污染了当地生态环境。同时土地的管理工作薄弱,土地的规划、分配和使用均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一系列成果,部分地区实现了农民的“病有所依,老有所养”。但农村的社会保障仍存在多种问题,敬老院存在基金不足,缺乏专业养护人员,无法满足农村全部人口的“老有所养”,一些农村地区的医疗水平较低,设备缺乏,许多农村人口还需到城市去就医,“病有所医”在农村范围内还没能得到体现。农村的外出务工人员,也不能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经济待遇与社会保障,雇主们不会为他们投保,而农民由于工资低,意识缺乏,也不会主动投保,许多农民依旧把土地当做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因此,应建立健全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社区服务,用社会保障代替土地保障,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使进城务工人员在社会保障中不再被边缘化,才能留住进城务工人员,从而推动城镇化的发展。
(二)城镇化的发展滞后于工业化,忽视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城镇化的发展与工业化息息相关,工业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但城镇化的概念并不等同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含义要比工业化复杂且丰富许多,城镇化发展是第一、二、三产业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是随着城乡产业发展城乡生活方式一体化的过程,具有人文因素。
但是有些地区把城镇化简单理解为工业化,大力发展工业化,如兴建工厂,发展制造业,不惜一切代价盲目的招商引资,过份追求高速度,发展成为资源消耗高、经济效益差的粗放式粗放型增长方式,而忽略了第一、二、三产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盲目发展工业项目;忽视城镇化与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忽视了农村文化价值的发掘以及农村城市人文环境的融合。这种结果造成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缓慢,严重影响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进程,第三产业的发展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和世界平均水平。
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最强的产业,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是城镇化的最方便路径。但由于片面强调工业化而忽视了第三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城镇发育不良,功能性单一,农村剩余劳动力无处消化,不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由此可见,片面强调工业化的发展并没有带来城镇化健康稳定的向前推进。
(三)城镇化建设分散,缺乏合理科学的规划
一个可操作性强,并且科学有效的合理规划对于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而现阶段,并没有一个长期合理的整体规划来带动全国的农村城镇化发展,各个地区都在自家排兵布法,城市与城市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农村与农村之间,都缺乏统一的整体规划,缺乏联系,缺乏团结协作的规划,从而错失了一些发展机遇,只能单个发展,造成片面发展的良莠不齐,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
大城市小城市与农村都应建立合理的整体规划,共同为发展农村城镇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现阶段,大城市受国家大政方针的影响,发展受到影响与制约,应有的规模聚集效应还不强大,对周边城镇的辐射效应也不明显,起不到促进区域性经济发展的作用。中型城市一般在中等城市与小城市城镇之间起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一方面受大城市聚集效应的影响,另一方面能带动小城镇与农村的经济增长。但我国大部分中等城市并没有起到良好的联结作用,不仅使小城市与中等城市的发展缺乏统一性,大城市对小城市的发展也产生不了良好的聚集效果,未能产生区域经济的推动作用,也缺乏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小城市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的理论、手段和程序,存在与中等城市趋同的现象,不能从本镇的产业经济特色出发,走出一条真正适合本村镇的路子,同时还存在技术不高,资金缺乏,先建设、后规划“建设牵着规划走”的现象,小城镇的发展也存在多种问题。由于缺乏建设性的合理规划,使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镇)之间的发展各自为政,缺乏区域协作的动力,是城镇化面临的一大问题。
(四)资金短缺,基础设施落后,生态环境遭破坏
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城镇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维持经济活动和建设活动的重要前提,基础设施的完备,推动着农村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城镇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系统,其资金来源一般由政府支出。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一般把主要的精力财力投入到大中城市上,而忽视了小城市的发展。使得各个城镇都出现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现象,如交通道路质量差,缺乏养护,供水供电不足,通讯设备差。城镇中普遍缺乏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处理站等基础设施。由于交通、水利、能源和通讯的设施缺乏,居民日常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还导致了生活垃圾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城镇化的建设普遍都面临着基础设施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
二、推进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创新,消除农村城镇化面临的制度壁垒
首先,要渐进式的改革户籍制度,使农民进城不再受现行的城乡二元分割户籍制度的限制,让农民进城不再有后顾之忧。应注意的是,改革户籍制度要避免一蹴而就,突然放开户籍限制会对城市的社会秩序产生严重冲击,因此应渐进式的逐步将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的二元户籍制度改变为统一的居民身份一元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意味着农民与市民不再有福利待遇的差别,使农民与市民在就业,工作,医疗住房,子女入学方面都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改变一直以来的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被歧视的现象。以增强城市与农村的凝聚力,确保农村进城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一方的待遇提高了,势必会对另一方的待遇产生影响,因此在改革中应注意处理农民与市民在制度创新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必须有计划有目标的把户籍制度创新稳步推进,选择有特点的,城乡差别小的城镇做试点,并不断评估结果,总结经验等,真正把广大居民的心声反应到制度上,解决农民面临的身份差别问题,对推动城镇化发展十分重要。
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土地制度。一直以来,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许多进城农民都不愿意放弃土地的使用权,大量农民在城市与农村持有双重身份,被称为两栖农民,这种现象的产生,不利于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解决问题,要溯本求源,农民不愿意放弃自己原有的土地使用权,是因为他们缺乏心理保障,认为土地是他们生存生活的唯一保障,因此要改土地保障制为社会保障制,不再把土地当做单一保障。更重要的是,我国在稳定现有的土地承包制度的同时,需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一直以来,我国并没有明确的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农民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土地被村委会无偿收回,土地的再次规划也缺乏有效管理,一般由他人随意耕种,浪费土地资源。所以,需大量填补土地管理制度上的空白,农民应在土地的使用,流转,获取收益,处理的环节中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尽量让农民在土地的转让中获取最大的利益,以补偿农民失去的一直以来的土地保障。通过提高进城农民的拆迁补偿安置费标准,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理定价,让进城的农民对承包地实现有偿转让,以此来支付城市住房的高昂市场价格;另外,农民还可把这部分收益当作创业资金,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让城镇化发展稳步前进。
最后,要想改善城镇化面临的种种问题,还应切实制定合理的社会保障制度,真正让农民体会到无差别待遇。在就业方面,真正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择业,报酬,休息的权利,可以增加补助收入与就业机会。企业在录用农民工时,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要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时间、内容,报酬并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等。在医疗保险方面,要继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体制的建立,加大对农村医疗室的资金投入,人员配备,技术支持,让广大农民真正实现病有所医。在养老保险方面,应开展多种多样的养老保险形式,如个人账户,储备形式的养老保险,加强宣传教育,启发农民的投保意识。在农村设立补养老院,让农村养老问题实现双重保障。
(二)优化产业结构,尤其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
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核心是发展农村经济,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发展支撑产业。农业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原始动力,工业是根本动力,第三产业是推动城镇化发展的后续动力。
一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积极扩大农业产业化规模,促进农业国际化水平。二要提高工业质量,培养有竞争力的企业,改变粗放型增长模式,优化工业的发展。三是要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第三产业的水平,填补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空缺
目前,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极具开发潜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服务业水平,要依据自己条件,从实际出发,在选择支柱产业时,必需要考虑农村的特点与优势,选择有特色,成本低,效益好,有资源优势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为第三产业。不断研发新技术,以产业发展带动经济发展,将产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例如某地区盛产梨,在发展种植技术的同时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把原材料加工成梨汁、果脯、果酱等产品,推广到城市中的市场中去,很好的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工厂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这很好的解决了当地剩余劳动力的问题。还有些地区,在产业优化前是资源匮乏的山区,但林业资源十分丰富,因此大力发展森林公园等旅游业,兴建城市通往旅游景点的便捷大道,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因此,发展第三产业,要树立产业立市,文化旅游兴市的科学理念,搞好农村与城市的衔接与配套工作,增强小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范文篇12
一、“城中村”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
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的政党或组织以政治思想为核心内容,针对其所属成员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城中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由我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城市化进程而开展的,对以“城中村”居民为主体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城中村”建设主体素质,调动广大“城中村”居民积极参与城市化建设中的实践活动。深入研究新时期下城中村改造中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征,积极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基层实践工作,也对构建新形式下和谐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城中村”改造中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中村”居民的传统观念深厚。城中村居民生长在农村,骨子里有着传统的思想观念。由于生活方式的变化,现代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冲击,树立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和过渡的期间。这就决定了“城中村”居民在思想政治上存在矛盾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的问题。其具体表现为集体观念不强、小农意识、封建迷信思想泛滥。
(二)“城中村”居民缺乏社会公德意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导致“城中村”居民社会公德意识淡漠,不爱护公共财产、不注意公共卫生,所居住的生活环境、基础设施以及公共防疫工作相对落后,势必导致村容村貌“脏、乱、差”。
(三)法治观念淡薄。在我国历经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其“人治”的思想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在不断完善并进一步推进,但是“人治”的传统思想不可能在人的意识形态中被摒弃,它依然会潜意识地存在于人的头脑,甚至停留很长时间。改革开放以来,普法活动虽然已经很普及,但是在很多地区还有盲区。其中,“城中村”的情况尤其严重。“城中村”部分村民法制观念依然比较淡薄,不少村民不懂法、不学法,遇到重大事件往往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群体性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危害和谐农村的建设和稳定。
三、加强“城中村”改造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一)丰富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不断更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内容,保持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力。针对“城中村”居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更要丰富,在持之以恒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使其不断养成集体意识、良好的道德观、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培养居民集体意识。“城中村”居民受传统文化和体制方面的多种影响,降低了其沟通质量和互信程度,传统的小农思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导致集体意识普遍淡薄。在未来的“城中村”建设中,降低基于地缘和血缘社会组织的建设,加强集体意识的培养是其第一要点。“城中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应体现为培养以共同情感为纽带的集体意识”。
(三)培养居民良好的道德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曾经指出,现代社会的各种危机和问题并不是经济问题而是道德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中村”居民如果没有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社会发展的各种冲击,很可能出现病态的人格,并诱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长期以来,“城中村”居民一直生活在一种双重社会结构模式下,但是在其主体意识中,“城中村”居民保留了传统农民的一些陋习。因此加强“城中村”居民思想道德教育是“城中村”居民思想政治教育的中心环节。“城中村”居民的道德教育就是积极引导其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