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总结范例(3篇)
再生资源回收总结范文
(一)规划依据。
1、《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年8号令)
2、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商务建429号)。
(二)规划原则。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便于交售和运输、节能环保”的原则,万城镇按每1000—1500户设置一个回收站点,其他镇和国营农场可按照每1500—2000户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收运中转站的设置:每镇设置1个,经济较发达的镇最多不超过3个;集散交易市场设置1个。
(三)规划对象。
全市12个镇及4个国营(华侨)农场的再生市场。
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框架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即社区回收(固定、流动)、中转站和集散交易中心。
(一)社区回收由社区便民回收站和流动回收组成。
社区便民回收站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采取回收员上门回收的模式提供回收生活性废旧物资的服务;在达不到设置便民回收站条件的区域设置流动回收;为方便管理,各大型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再生资源由龙头试点企业上门回收;在欠发达的农村也应采用流动回收的形式。由社区便民回收站和各种形式的流动回收构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第一级,加强第一级管理有利于从源头规范再生资源行业。
(二)中转站集中每天社区回收站和流动回收员收购的再生资源,将再生资源进行简单的分类、整理,以便企业利用或进入集散交易中心。中转站是再生资源回收的第二级。
(三)集散交易中心主要接收各个中转站以及各大型工厂、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的再生资源,同时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加工,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资源有序流动,提高再生资源的利用率。
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必须由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的正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
(二)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必须是龙头试点企业,并应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经营者应经过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必须按照“七统一”(即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衡器、车辆、管理)的要求规范经营,并接受商务部门的管理。
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管理标准
从业人员管理要求:
(一)对从业人员实行“七统一”,并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
(二)从业人员应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熟悉业务知识。
(三)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应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并统一编号。
(四)再生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如实登记从业人员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向公安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一线回收员应在规定区域内收购,所收购的废旧物资要求全部交售到其挂靠的中转站,不能私自存放。
五、设置规划和设置条件
(一)再生资源回收的现状。
目前,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普遍存在网点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乱搭乱建,严重存在消防隐患等诸多问题,加上由于没有按规定设立中转站和物资回收集散分拣中心,造成临时废旧物品回收渠道不顺畅,没有做到日收日清,对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有部分回收站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有些甚至沦为环境卫生的脏乱点,盗窃销脏的黑窝点,因而造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秩序混乱无序。
(二)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和设置条件。
为做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设置规划工作,使回收网点布局合理,回收顺畅,规范经营,根据我市的实际,应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按临时回收站、分拣中心和集散中心进行三级设置规划。
1、临时回收站主要负责城市社区及各镇废旧物资回收工作,采取定时上门和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回收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临时回收站包括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和镇临时回收站,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将当日回收的废旧物品转运到润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回收的废旧物品做到日收日清,保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2、临时回收站按照“七统一”的要求进行建设。外观简洁、大方,整体建筑设计及装饰装修与周围环境相符;所有回收站标注统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标志,便于居民识别。
3、集散交易中心主要负责收集社区临时回收站和乡镇收运的再生资源,并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集散交易中心场地分为交易区、分拣区、物流区、污染控制区、贮存区和办公区;各功能区均铺设硬质地面,各区有明显的界限和标志。
(三)建设内容及方案。
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便于交售、保护环境”的原则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建设,其内容包括如下: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要求在主城区建设13个临时回收站。由市政府负责协调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解决建设用地和选址问题。
2、为完善回收网络建设,在临时回收站辐射不到的区域招募流动回收员开展流动回收服务,建立流动回收服务网络。流动回收规模由商务部门根据需要统一规划,其设备及管理要求参照临时回收站。
3、根据再生资源交售现状,为做到社区临时回收网点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集中分拣分类储存,减少环境污染,并通过市场运作,确实实现再生资源合理利用,便于再生资源集中采购和流通。集散交易中心在上述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规划方案
(一)万城镇市区街道情况分析。
1、所属街道。
万城市区由人民路、红专路两条主干道和建设路、光明路、文明路、其他小路组成。
2、街道和居委会情况分析及规划建议。
根据万城镇城区具体情况分析,我市城市人口约为70808人,拥有住户16242户,依据《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城市社区可按每1000到1500户设置一个再生资源临时回收站点”以及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设置原则,拟在万城镇城区设立回收站点13个:
(二)镇和国营(华侨)农场临时回收站设置规划。
区域分布。
依据《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镇及国营农场可按照每1500-2000户设置一个临时回收站”的设置原则,除了万城镇的其他11镇和3个国营农场及1个华侨农场共应设置临时回收站68个。
(三)收运中转站设置条件。
收运中转站。
依据《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收运中转站的设置,城市按总量调控、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原则进行规划,镇一般设置2个回收网点,经济较发达的乡镇设点最多不宜超过3个”的设置原则全市共设置20个收运中转站。
(四)集散中心设置规划和设置条件。
1、集散中心。
负责收集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和乡镇收运中转站的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分类储存,使社区临时回收站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镇收运中转站的再生资源及时运离站点,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对收集的再生资源进行分拣整理打包和加工,通过市场运做,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再生资源有序流动。
2、集散中心设置规划。
依据《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集散市场要从严控制数量,一般每个市县设置1个集散市场,最多不宜超过2个的设置原则,根据万宁市的实际现状,为利于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全市共设置一个集散中心。鉴于大茂镇为万宁市再生资源大型收购站点较集中的集散地,且与万城镇紧临,交通十分便利,在大茂镇择地建集散交易市场1个。
3、集散中心设置条件。
(1)要远离东线高速公路、轻轨铁路、城市主干路、水源保护区,避免环境污染、扰民、社会安全等问题,并采取美化措施,把集散中心建设成为分类储存规范、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再生资源集散地。
(2)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其环境建设、投资规模、装修档次、配套服务和消防安全等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和相关标准。
(3)经营场地应为封闭式建筑或四周筑有围墙。场地内应设有相应的办公区、收购区、分拣区、分类存放区等。
(4)要根据经营面积、经营品种、环境的需要,按消防放火技术规范配齐配足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斧等消防器材。经营场地内设置照明设施或其他电器设备、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5)经营场地应有导水沟渠,配有污水处理、排放设施,以及废气、噪声防治设施等。
(6)要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定时到社区各临时回收站和乡镇各收运中转站收集再生资源。
(7)要有专门的回收设备和专业回收技术人员,对再生资源按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方便再生资源利用和企业进行采购。
再生资源回收总结范文
四川省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田运富指出,广安市的传统产业如大量耗费能源的煤炭、水利、石灰行业,正逐步被高端电子、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取代,同时配套发展电子商务、电子信息,以及现代物流、现代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田运富介绍,循环经济已延伸到广安市社会生产生活各方面,与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是未来发展方向。全域通过PPP模式,与中信集团、北控水务合作建立多个治污设施,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目前广安区域的水质必须要达到三级以上,既保证了广安市广大农村的饮用水的安全,也提升了下游重庆市生活用水质量安全水平。
“再生资源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双重压力,垃圾及废弃物的处理与回收价值凸显。从总体上看,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正不断发展壮大,在促进城市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潘永刚指出。
北京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品牌管理总监周未说,通过研发国内首个饮料瓶智能回收机,盈创回收开创首例将物联网技术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结合的应用,搭建智能化的一级、二级至再循环的回收体系,达到生产食品级再生聚酯切片技术。同时盈创回收正试运营O2O上门回收业务,有望通过下载APP一键下单,实现回收人员上门回收服务。
但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现状并不令人满意。潘永刚指出,企业多数通过互联网进行废旧物品收集管理,但卖废品的主力仍以中老年人为主,而互联网的使用群体多数是年轻人。同时,废旧品回收企业由于承担了17%的增值税,增加了利润本就不高的行业的运行成本。另外,我国并未实行回收与环保体系一体化,从而造成了再生资源回收和城市环卫分类工作造成无法接轨的问题。
再生资源回收总结范文篇3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理念,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规范、有效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规范化、连锁化、产业化,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可利用的各种废旧物资,其中包括企事业单位生产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和非金属边角废料、报废的各种设备和运输工具,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出售的各种废品和旧物。主要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材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工作目标是:从年起至年,通过三年的努力,构建起由社区回收点、初级加工分拣站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实现我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逐步将再生资源产业培植成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镇(街道、区)负责抓好辖区内废旧回收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对辖区内所有废旧回收点和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摸清掌握经营业态现状。并对辖区内废旧回收点和零散摊点的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无证无照经营户、违法经营户坚决取缔;对有经营证照得经营户要规范从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营造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二)体系建设阶段。成立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推进工作。重点扶持区再生资源回收骨干龙头企业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在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构建以城乡社区回收点为基础,初级加工分拣站为纽带,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为核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形成以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为龙头,吸纳社会零散队伍和小规模回收企业整合参与的产业格局。
1、社区(村)回收点。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快捷、保护环境”的原则设置,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通过新建、改造和整合的模式,建设形成规范的社区(村)回收点,原则上每个社区(村)设立1个。回收点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施主体按照“七统一”规范新建、改造和整合,营业面积15~25平方米。主要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收购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流动回收车每个社区(村)回收点配置1~2辆。
2、初级加工分拣站。根据“总量调控、统筹设置和方便回收”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在城郊结合部设置。初级加工分拣站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直接经营管理。分拣站集中每天在社区回收点分散回收的再生资源,按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后,由专业封闭式运输车运送至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处理。原则上各镇(街道、区)辖区建1个面积为200平方米左右的初级加工分拣站。
3、集散交易加工中心。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负责全区再生资源的回收整理、物流配送、加工利用、科研开发和再制造等工作,以实现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附加值,促进再生资源的产业升级。集散交易加工中心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建设、经营和管理。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建设1个集散交易加工中心。
(三)巩固完善阶段。进一步巩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成果,原则上全区所有回收企业、经营户必须进场交易,实行统一管理,从而形成覆盖全区城乡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四、规范管理
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社区(村)回收点和初级加工分拣站实行七个“统一”,即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统一车辆。按照“五有三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五有”:即“有网点便于回收,有专人进行回收,有政策支持回收,有制度规范回收,有部门监管回收”;“三规范”:即“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回收点和初级加工分拣站要加强治安信息监控体系建设。
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流动回收车、封闭式回收专用汽车由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标识、统一车型,负责收购和运输工作。流动回收车、封闭式回收专用汽车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专项运输证件。
社区(村)回收站点经营者遵循行业规范自律,按照街道、社区的要求签订治安责任书。社区(村)回收站点从业人员必须实行上岗前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组建全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以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部门职责
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再生资源的宏观指导,做好再生资源试点城市的申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再生资源行业的指导和管理,以及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的运行和有关项目的实施工作。
区委农办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协调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再生资源项目的立项,以及项目前期的协调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对再生资源项目的资金支持。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运用和产业化示范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市场的管理,查处固定门店的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扶持政策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好财政的扶持政策;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增值税退税审核,强化再生资源企业退税管理。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废旧金属收购单位的备案登记,坚决打击收销赃犯罪;对回收专用车辆实行定向服务管理。
区城管局负责依法对收旧污染环境、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店外占道经营、无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发出高噪声招揽顾客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区环保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关环保法律法规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规划分局、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再生资源网点和项目的规划布点和建设审批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再生资源网点和项目的建设用地的审批和报批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土地指标。
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在税收政策上对再生资源经营给予扶持和支持。
各镇(街道、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政策扶持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以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一项面广量大、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产业功能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功能。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扶持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开展网点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建设。区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建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3万元,对改造、整合的回收网点每个补贴1万元,对新建的初级加工分拣站每个补贴15万元,对集散交易加工中心的建设提供贷款担保和给予利息补贴。加强和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再生资源项目建设和公益性的收废、处废工作。财政部门对再生资源经营上交的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和按增值税金额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也给予适当奖励以扶持发展。各镇(街道、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具体制定应的扶持政策。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