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例(12篇)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
安国俊博士从政策顾问、金融市场的参与者、研究分析人员等不同角度见证了中国金融市场近20年的发展历程。安博士曾于2002~2003年在英国读书期间深入进行金融危机治理的研究,2011~2012年又在哥伦比亚大学与斯坦福大学做过近一年半的访问学者,参加了包括世行、IMF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论坛,与国内及华尔街金融机构近距离打交道,2014年以来又深入参与人民银行和联合国环境署共同组织的绿色金融的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孜孜不倦推动低碳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合作,从全球视角跟进金融市场的热点与最新态势,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市场层面与研究层面的沟通与合作,收获颇丰。
本书统中国资本、货币、债市之大势,论金融创新、改革、治理之思路,并引绿色融资、产业、城市之新潮。危机之后的反思,全球环境的恶化,各国政策的溢出效应与我国经济转型步伐的加快,积极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绿色金融的振翅高飞引来新的东风。
本书深刻剖析十多年来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变化,直击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种种痛点,阐释了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和碳金融等绿色金融工具助力环保产业和绿色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对中国金融未来发展的方向进行了探索,体现出知识的功底与世界层面的眼光,这部著作对于宏观经济、货币政策、汇率与流动性、后危机时代对中国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挑战与应对,金融助力海外投资及一带一路进程、资本市场的如何实现理性发展、中国债券市场的创新发展与风险管理并重、金融市场开放的顺序,绿色金融工具如何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力推动可持续发展、如何通过机构投资者的绿色化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Y、如何发掘全球金融市场合作的新动力,都有全面详尽的思考与判断。如此背景下,这一部以国际化视角,结合理论,实践与政策进行系统回顾和探索前行之路的专著,既有市场价值,更有政策启示的益处。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1篇2
《财经国家周刊》
坐庄艺术品
拍槌落下,尺幅之作,成交千万、亿万,寻常画匠,一夜之间,名著天下。如今的国内艺术品拍卖市场更像是一场场精心编制的大戏。这一切源于资金的大举进入:先是海外资金在国内艺术品市场深耕细作,而后本土资本蜂拥而入。
2011年第7期
《创业家》
企业家回归创业家
2011年6月,马云将支付宝从阿里巴巴集团中转移出来;杨元庆个人回购联想集团8%的股份。马云的惊天之举,遮盖了杨元庆的光芒与关注度,马云和杨元庆做的其实是同样选择:企业家回归创业家角色,重新主导公司命运。
《财经》
美债危局
美国国债上限及预算之争是茶杯里的风波,却有可能酿成危及美国和全球未来的蝴蝶效应,令人怀疑是否还有可靠的货币和安全的债券。在8月2日这一最后时限到来之际,美国政府债务问题迅速从经济层面转向政治层面的党派纷争。对美国国债前景的悲观与乐观争议,聚焦于其债券信用评级是否应当下调。由此,标准普尔(S&P)、穆迪(Moody’s)和惠誉(Fitch?Ratings)三大评级机构均卷入这场是非,并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尽管三大评级机构是否下调美国AAA评级尚无定论,但在部分投资家眼里,美国早已从最高评级的宝座上退位。
《中国经济周刊》
开曼谎言
早在2004年,梅新育领衔的团队就主持过《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的课题报告。报告显示,2004年第一季度,英属维尔京群岛在中国外资来源中位列第二,开曼群岛、萨摩亚分别位列第七位和第九位。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约有4000名腐败犯罪分子逃到国外,带走500多亿美元的资金,这些资金一般都是通过离岸公司向外转移的。
2011年第14期
《环球企业家》
“迅销”优衣库
柳井正与自己的终极商业理想之间,存在三个障碍:他所开创的服装零售品牌优衣库目前年度排名全球第四,在他之前,横亘着来自西班牙的ZARA、来自美国的GAP和来自瑞典的H&M,三者合一,代表着西方品牌在服装业的统治地位。
2011年第14期
《中国企业家》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篇3
过去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资金缺口是一大瓶颈。然而近年来,金融机构的投融资行为开始发生变化,逐渐出现了“绿化”的趋势。绿色金融这一概念也开始在国际上兴起。所谓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简单来说,即对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行业收缩信贷支持,同时相应地加大对绿色产业、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
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曾公开表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面临转型升级新要求,需要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的战略定位、政策框架和重点领域,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
在近日举行的2015中国循环经济发展十年峰会上,如何解决绿色环保项目的融资问题,金融机构在投融资决策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进而在国内发展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成为与会各方探讨的焦点。
2014年21家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6万亿元
近几年来,“绿色金融”概念越来越受到国内众多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的追捧。数据显示,在银行的主导下,我国的绿色信贷项目从2007年的2700个,增加到2013年的1.4万个;绿色信贷的贷款余额也从2007年的3400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6万亿元。
世界自然基金会可持续金融项目总监孙轶F在峰会上介绍,中国的绿色信贷已经发展到了规定行业能效指引的地步,体系较为完整,在世界上属于领先水平。
2012年,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操作绿色信贷的流程进行规范。2013年,银监会推进绿色信贷统计制度。2014年,银监会《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超过100个指标对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虽然我国的绿色信贷发展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但与银行的总信贷资产相比,还是较少。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今年6月26日的《2014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在内的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6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9.33%。
孙轶F认为,绿色信贷占比较少,而绿色信贷对于循环经济的支持更少。在2013年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情况表中,虽然绿色信贷的总体规模已有大幅度提升,但是支持资源循环利用的项目余额仅占绿色信贷总余额的2%。
孙轶F表示,银行承担的限制和压力较多,包括存贷比、不良率和金融产品的限制。此外,若要充分体验绿色信贷的作用还需要财税、法律和环境评价机构的全方位配套,仅靠银行一方是不够的。
央行欲推“绿色金融体系”
“银行单兵作战挺累的,扶持绿色金融还需要‘多兵种’。”孙轶F说。
孙轶F认为,根据国际经验,绿色金融一般由三种主体来推动,第一种是公共部门,由国家制定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采购政策来推动,或者由政策性金融机构实践绿色投资;第二种由商业性金融机构实践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第三种由公司配合,实践绿色证券、绿色指数、绿色基金等等。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企业治理污染难度很大,实践绿色发展还需进一步的顶层设计。他介绍说,以钢铁行业为例,生产一吨钢材的利润在40元左右,而处理一吨钢材产生的污染却需要120~150元。“把全部的利润拿出来做环保都不够,可想而知有多困难。”他说。
同时,在实体经济融资难的大环境下,环境友好型企业融资也成问题。孙轶F表示,做循环经济项目的多为中小企业,缺少抵押物,很多并不符合银行的绿色信贷标准。
骆建华呼吁国家成立环保基金,给企业一定额度;同时,可以提供给环境友好型企业贷款贴息的政策,并为该类企业做担保。
孙轶F认为,在公共部门提供政策支持之外,发展绿色金融还需要增加产品,例如绿色债券、绿色指数等等。
近年来我国也曾发行过绿色债券。2014年5月,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发行国内第一笔碳收益5年期中期票据;2015年1月,兴业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券300亿元,资金由环境金融事业部用于节能环保项目并定期报告披露。
2015年9月21日,在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和英国财政大臣奥斯本共同主持的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中提到,“双方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发行以外币和人民币计价的绿色债券”。9月28日,农行在官网上公布了绿色债券管理层声明,表明该笔债券资金投向将用于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可持续废物管理、绿色土地开发、清洁运输、可持续水资源管理等。有媒体报道该债券发行规模约10亿美元。
相比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在中国还是起步阶段,目前还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并没有覆盖公司债。孙轶F认为,虽然仅覆盖金融债,但是从一定程度上给银行做绿色金融拓展了空间,银行有了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两种产品,对于绿色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也是非常有利的,是1+1>2的结果。
同时,绿色债券正在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属机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央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出任这一委员会主任。马骏建议在中国建立一个“绿色金融体系”,以激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绿色行业,例如开发绿色指数,推动机构投资者开展绿色指数的投资应用,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开发多样化的绿色投资产品,包括公募基金、ETF、集合理财、专户理财等。
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就公开表示,目前央行正在起草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的指导意见,不久就会向全社会公布。
孙轶F介绍说,央行起草的《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发行的指导意见》已经进入“走流程”的阶段,该意见是否会给绿色债券提供审批上的便利或者其他优惠,都值得期待。
今年9月初,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宣布,将于10月正式上证180碳效率指数,这一指数最大的特点是直接聚焦上市公司的碳排放。低碳排放的公司将获得更高的权重配置,这有利于将社会资金引导到绿色产业发展中来。
绿色金融的投资回报如何
尽管有监管层推动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这些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又是什么态度呢?
比如,国际金融公司(IFC)2014年在伦敦发行了以人民币计价的绿色债券,收益率2%――这也是欧洲市场绿色债券的平均收益水平。接近存款的收益率能否吸引社会资本呢?
宜信公司副总裁徐秀玲介绍说,绿色金融的投资回报是长期和稳健的,在他们制作的一份10年期资产市场表中,绿色金融的收益尚处于中间水平,不会像股市一样忽高忽低。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篇4
2017年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将在厦门举办。
1月13日,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行长卡马特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2017年中国接任金u国家轮值主席国,金砖五国联系将更加紧密,而新开发银行也有望今年再度在中国发行绿色债券,为中国走绿色能源之路助力。
自2015年7月宣布开业以来,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NDB)践行为金砖国家、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筹集资金的宗旨,并以实际行动成为全球增长和发展领域的现有多边和区域金融机构的补充。随着投资项目陆续落地,新开发银行突破初创阶段的种种障碍,稳步前行。
起步元年
2016年是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各项业务正式起步运行的一年,投融资业务运营步入正轨。
在投资方面,新开发银行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高效的运行模式批准了一批贷款项目。
2016年,新开发银行批准了7个贷款项目,总金额达15亿美元,投资覆盖所有成员国。2016年7月,新开发银行公布首批5个贷款项目,包括中国智慧新能源示范项目、巴西可再生能源转贷项目、印度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转贷项目、南非输电网络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转型项目、俄罗斯水力发电和绿色能源项目,贷款金额分别为5.25亿元人民币、3亿美元、2.5亿美元、1.8亿美元和1亿美元。2016年11月,新开发银行董事会批准了两个新的贷款项目,包括中国福建莆田平海湾风电项目和印度中央邦道路项目,贷款金额分别为20亿元人民币和3.5亿美元。
根据职能定位,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是新开发银行的两个优先推进的业务领域。2016年批准的7个贷款项目中,有6个项目集中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这不仅显示了新开发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还能够减排480万吨二氧化碳。
同时,与其他开发性机构相比,新开发银行建立了精简的组织架构和高效的业务流程,项目的批准时间仅为6个月。这也是新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能够尽快落地的奥秘。
在融资方面,新开发银行以创新的理念推动项目融资。
2016年7月,新开发银行正式发行第一只绿色金融债券,债券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年。这是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的首次亮相,同时开创了多边开发银行获准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绿色金融债券的先例。2016年9月9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右)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行长卡马特在签署谅解备忘录后握手
此外,新开发银行非洲区域中心在南非约翰内斯堡成立并正式运营。这将为未来新开发银行拓展非洲项目奠定基础。
挑战何在
作为一个新成立的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发展迅速,但是,其内部治理和业务拓展仍面临各种挑战。归纳起来,当前新开发银行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如何获得国际信用机构的高评级。尽早获得国际信用机构的高评级,是新开发银行降低融资成本并获取足够资本的重要保障。2016年,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新开发银行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在中国境内为AAA级,发行的首期绿色金融债的评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尽管如此,在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评级市场,新开发银行要获得高信用评级却非易事,特别是在新开发银行成员国的评级都不是AAA的情况下。
二是如何进行贷款项目的后期监督与风险控制。与运行了数十年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相比,新开发银行在项目监督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经验仍是一片空白。无论是可持续发展,还是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领域的项目期限多为15~20年之间,具有投资时间长、回报率低的特点。同时,在当前世界经济不景气,部分项目所在国经历政治动荡和经济衰退的情况下,项目的后期风险控制对银行业务的可持续性来说尤为重要。
三是如何与现有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竞争和合作。尽管拥有特定的业务对象和领域,但新开发银行不可避免会与现有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产生业务交叉和竞争。如何在运行模式上打造自身的优势以弥补运营经验的不足,同时与现有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有效合作,也是新开发银行应该思考的问题。此外,由于现有的全球以及绝大多数区域性开发机构都是由发达经济体主导的,发达经济体会担心新开发银行将对现有的全球金融构架产生潜在冲击,从而阻挠新开发银行的发展。
发展空间
经过一年多的运营,新开发银行完成了初创时期的各种准备,并在运行中不断积累经验,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未来一年,在贷款方面,新开发银行将增加投资项目的数量和规模。2016年11月,新开发银行副行长祝宪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2017年新开发银行将参与15个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规模将达到25亿美元。并且,未来将逐步扩大贷款规模。2018年贷款金额将进一步增加到40亿美元至50亿美元。
在筹资方面,新开发银行将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新开发银行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继续执行已确定的总额100亿元人民币的债券发行计划。与此同时,新开发银行正积极进行国际评级准备,本币筹资将向其他金砖国家市场拓展,同时考虑在金砖国家之外的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
在人员方面,新开发银行将扩充专业人员数量,为银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目前,新开发银行主要依靠从成员国借调的专业人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国际职员和多背景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将随之加大。根据当前的人才招聘计划,预计2017年第一季度将新增10名高级管理人员,加上新聘请的专业人员,新开发银行的团队将会达到100~150人。
在治理方面,新开发银行将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治理效率。从申请贷款流程方面来看,新开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项目评估和审批效率,缩短从项目申请到批准的时间至6个月以下。高效运行正在成为新开发银行的优势之一。
此外,在成员方面,新开发银行还将考虑成员扩容的可能性,争取更多的新兴市场国家支持和参与新开发银行建设。新开发银行成立后,希腊和伊朗等国就曾表达了加入新开发银行的兴趣。随着业务日益拓展,新开发银行将会引起更多国家加入的兴趣,也需要适时引入新成员使之成长为实力更雄厚、更具代表性的全球性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篇5
【关键词】绿色金融环境污染绿色金融工具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许多环境问题暴露出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为了实现经济转型,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中国需要向绿色经济发展方向转变,而绿色经济存在投入大、周期长的特点,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引导作用有限,故还需要金融发挥其投融资的功能。绿色金融可以引导资金流,调动社会资源流向绿色发展领域,从而发展环保产业,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最终实现在节能环保的前提下经济的稳步增长。
绿色金融是引导发展环境友好型的投融资活动,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有的绿色金融工具如下。第一绿色信贷,银行向绿色环保型公司提供较低的贷款利率等福利,而对高污染企业提高贷款的门槛,来让环保型公司更好地发展。第二绿色证券,企业或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会被设置环保门槛,以此来监管公司上市及之后的经营行为。第三即绿色保险,企业投保,在运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环境污染等题,当企业所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影响到他人的利益时,便会面临赔偿他人损失的问题,而这时就需要保险公司来赔偿,因而保险公司会担起监督企业的职责。第四绿色风险投资,由于环保产业风险大、收益高,需要绿色风险投资提供资金,引导投向可再生能源等高新技术的开发和设备的研发。除此之外,绿色债券,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产业基金等也属于绿色金融工具。
绿色金融的运行需要发挥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作用。政府政策自身会影响市场的运作;政府政策同时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和公众的决策,例如通过改善公众的消费理念,决策,使公众资金流向绿色产业。金融机构运用投资、信贷、债券等工具作用于市场,同时对社会公众也会起到投资引导的作用。社会公众对金融机构投资起到监督的作用。在三方的相互作用下,投融资会偏向限制高污企业,支持环境友好型企业,以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产业的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和环境友好的社会体系。
二、国外绿色金融经验
美国,在金融部门方面,银行会为建造绿色建筑的开发商提供贷款优惠,并为购买节约型住房的贷款人提供福利,让客户运用便捷的融资方案购买节能环保的住房;对风电市场及各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进行投资;企业自身也会在环保方面进行融资,购买或使用绿色产品;此外金融部门提供绿色资产证券化服务、绿色抵押贷款等,同时在风能等清洁能源方面进行私募股权投资。产业部门方面,企业的资金来源会受环境的影响,环境友好型企业更容易得到环保部门的审批;对不同污染程度的企业会有不同的税收,对绿色企业会有部分资助,而污染型企业会收到相应的处罚。消费市场方面,实行低碳消费,交通方面大力开发绿色的交通方式。美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实现美国从高耗能到低排放低污染的发展模式的改变,能源消费、就业、投资等结构都向绿色转变,环境得到改善,污染也被控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并随后促进了绿色科技的发展。
欧洲,以欧洲投资银行为例。第一,大力发展融资减排业务。促进可再生资源例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的融资,帮助可再生能源工厂的建设;实施建筑绿色供暖;对绿色交通融资,加强对城市轻轨、铁路、公路等的开发,发展环保清洁的运输方式。第二,建立相关基金,通过募集社会公众资金,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推广,为可再生项目融资。第三,对欧盟成员国提供借贷资金,以支持它们的环保建设。
日本,以政策投资银行为例。为减轻环境压力,提供环保方面的投资。同时发放绿色信贷,并利用环境评级业务,帮助商业银行规避投资风险。对环保项目的实施注重奖惩并重,评估监督各企业贷款项目,对高污染企业规避投资,逐渐注重全过程的综合治理,从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发展到环保技术的投资研发,帮助环保产业融资,促进企业环保方面的建设。
韩国,由最初制定低碳绿色增长战略,到最后与国际接轨,广泛参加绿色金融国际会议,同时建立基金对绿色产业进行投融资,对绿色产品设立优惠利率。
总体来看,各国都会对环境友好型企业进行信贷优惠,对高污企业进行惩罚或规避投资,通过融资、证券化、私募股权、成立基金等方式,为绿色产业发展募集资金。同时设立家庭、商业保险和碳保险,并制定各类环保评估指数,为绿色企业的发展以及资金的投资规避风险。大体上绿色金融产品的发放对象具有明显的针对性,而政府会对绿色金融进行法律、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与市场结合,全面引领绿色金融的发展,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
三、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由于我国环境污染的成本不断提高,需要大量的财力来维持发展,而仅靠政府的投资不足以支持庞大的费用,因此,中国的经济转型需要金融的帮助。我国应发展绿色金融,通过金融优化资源配置,引导资本流向绿色产业。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速度快,但起步晚,对比其他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第一,以绿色信贷为主。我国银行大力推进绿色信贷,直接融资的比重较小。同时我国国家环保总局及银监会等相继推出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和绿色债券,但仍在探索起步阶段。第二,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碳交易指企业将剩余的碳排放指标拿到市场上买卖,使实际碳排放量不超过规定总量,环保企业可以通过卖出碳排放权获得节能减排收益。第三,碳金融起步,成立私募碳基金。
中国的绿色金融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首先,碳市场发展日益紧迫,碳交易市场发展可以加快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环保企业可以从中获得利益,高污染企业则会面临成本的提高。其次,中国是第一大碳排放国,但我国在全球碳市场上缺乏定价主导权,绿色金融的发展可以帮助我国掌握碳交易主导权。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至今,已获得许多成就。在政府的推动下,我国绿色金融的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实现从行政方面到技术方面的拓展,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也不断完善。而且,我国的绿色金融规模逐渐增加,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支持程度逐步加大。主要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都发挥了不同作用。
四、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绿色金融法律建设落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行政运行中存在问题。我国已出台部分绿色金融相关文件,但体系仍不完善,执行力度、监管力度上存在问题,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具体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间的难以两得,例如政府绩效、转型升级与就业压力之间的矛盾存在。再者,企业对于绿色金融的有效需求不足,污染企业的高收益仍对商业银行的投资有吸引力。同时,环保资金以应急为主,缺乏长期战略布局。
绿色金融机构参与不足。主要业务仍局限于限制高污企业和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上,未将绿色金融置于核心业务中,缺乏激励机制,对企业环保项目执行的审查较弱。
信息不对称。企业获取绿色贷款与其环保项目评估相挂钩,而企业可能隐瞒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使银行难以获得真实信息,造成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存在风险。上市公司对污染的排放情况等披露不足、监测不足。
主要依赖于银行的绿色信贷,其它非银金融机构作用发挥不足,社会公众的参与力度也不够。绿色金融创新支持不足,中介服务机构例如律所、咨询公司等发展滞后,缺乏相关专业人才。
国际上处于滞后地位,在碳市场中议价能力弱,缺乏话语权。
五、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层面
完善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引导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体系,以便对企业进行激励和监督。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明晰定位;给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信息联通机制。环保部门要统一量化标准,对企业进行监察;政府引导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投资力度。
(二)绿色金融机构
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认知程度,加大参与度;继续完善绿色信贷业务,在贷款和税收方面,对环境友好型企业进行优惠,对高污企业实施贷款利率上升和高税收政策;创新其他绿色金融产品,拓展绿色信贷以外的其他产品,拓宽环保资金渠道;发展碳交易市场;加强风险管理,让银行获取真实信息;建立绿色银行,将绿色金融发展具体化;加强对绿色金融人才的培养。
(三)企业
加大对环保的宣传力度,企业自身文化、价值观要与环保相契合;创新环保技术;自觉披露自身环保方面信息,不隐瞒不造假,坚持绿色环保发展。
(四)社会组织与公众
引导公众了解绿色金融的文化理念,让公众深入对绿色金融的理解,积极投入绿色金融的建设;建立公益、基金等第三方企业,带领公众加入到绿色金融的投资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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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若愚.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及政策建议[J].财金{研,2016.
[5]俞岚.绿色金融发展与创新研究[J].财政金融,2016.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
马骏:金融机构的能力建设是提高绿色投资回报率和防范风险的基础,而专业化运行则是能力建设的关键之一。比如,专门从事绿色投资的英国绿色银行,启动了两年半,已退出的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就达到10%,未来还会更高。再比如,我国的兴业银行在建立了专业化的环境金融事业部之后,不良资产率仅为0.2%。政策支持(包括对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贴息、增信、简化审批程序等)则是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的关键。市场基础设施指的是为绿色金融市场提供规范、基础信息、分析工具等,它们的功能之一是让投资者以最低的成本找到合适的绿色投资标的。法律基础设施包括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在高风险领域实现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明确贷款人的环境法律责任等,目的在于用法律手段来影响金融机构的偏好,起到抑制污染性投资、激励绿色投资的作用。
记者:除了刚才提到的绿色信贷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直接融资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环节。近来国际上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较为迅速,据统计2014年的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是2013年的三倍。绿色债券的吸引力体现在哪些方面,投资者的热情能否持续,相关部门需要做哪些工作来鼓励绿色债券的发展?
马骏:绿色债券应该成为绿色信贷、绿色股权融资之外的一个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的重要渠道。除了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之外,绿色债券的一个重要优势在于它可以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银行的平均负债期限只有六个月,很难大量支持中长期的绿色贷款。如果可以发行五年、十年的绿色金融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其提供中长期绿色贷款的能力。另外,如果能够培育出一批有绿色偏好的投资者,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和便利,就可能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和提升融资的便利程度。有关监管部门将会在对绿色债券的定义、用途、信息披露等方面对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规范性意见。
记者:与绿色金融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为发债企业和项目进行评级,以及定量地评估投资项目的环境成本和效益。绿色评级标准应该如何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的缺失是否会成为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个短板?
马骏:这个问题涉及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第三方的认证和评估问题。第三方对绿色债券的认证和评估功能可由专业的研究咨询机构来承担。国外已经有七八家为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和评估报告的机构。在绿债发行之前,发行主体可以请第三方机构提供绿色债券的认证。在发行之后,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对资金用途和节能减排效益的评估。
第二是对发展绿色债券的主体或绿色债券本身进行绿色评级。目前,评级公司评级的内容主要为信用风险,未来应鼓励在评级报告中加入环境影响的分析,形成绿色评级。绿色评级里包含有关发债企业或债券所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的内容,如果环境表现好就加分,差则减分。有社会责任感的投资者会倾向于看这个绿色评级。如果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关注绿色评级,就能帮助一些绿色债券降低融资成本。
第三是建立公益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系统。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时,应该要定量评估所投资企业或项目的环境成本(如排放)和减排效益,比如某种清洁能源项目能比普通煤电项目减排多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并在此基础上选择进行哪些绿色投资。但是,这些评估方法、数据是十分专业的,让每个投资者和企业都去开发这样的方法和系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该有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公益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系统。这样的系统也将为绿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以及各类绿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评估工具。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1篇7
新世纪的十年,中国GDP增速领跑全球,但股市和经济之间却形成举世罕见的严重背离现象,更难以起到晴雨表的作用。
中国股市何以如此?统计数据表明,2001年以来首发募集资金比前10年增长6倍以上。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不断加深的这三年,A股市场一共通过IPO方式募集近万亿元,比同期美国市场IPO募资总额高出56%,比西欧所有IPO募资总额高出115%。
中国股市扩容速度连续三年雄冠全球的同时,暴跌也连续“熊”冠全球。和十年前相比,中国股市总市值增长3倍以上,流通市值和流通股本分别增长8倍和15倍以上,但上证指数却停留在十年前的原地,市场整体估值已回到2005年998点的水平。二级市场投资者错失的机会成本仅银行利息一项就超过106%。中国股市已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上融资能力最强、二级市场投资者得到的回报最差的单向畸形发育的“怪胎”。
现行发审制度是导致股市一蹶不振的核心症结。证券市场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必须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行。但是,我国股市始终处于行政权力主导之下,“裁判员”与“运动员”角色混淆,寻租无法避免,更难以保证上市公司质量。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的状况非但没有改观,相反,以二级市场投资者财富迅速蒸发为代价进而将更多的发起者制造成亿万富翁的力度和广度还在不断强化,单向掀起的巨额融资圈钱浪潮依旧此起彼伏。发审委已成中介机构推诿责任的最佳挡箭牌,成为许多造假者在突破发审环节上大胆押注的动力所在,成为发起人以及高管辞职套现之风愈刮愈烈的引线。绿大地案的一审判决不仅嘲讽着本已形同虚设的股市惩戒机制,也让投资者利益保护成为一句空话。如果游戏规则严重偏移,必将导致这一市场演绎成强盛一方侵占弱势一方权益的场所,非但不能提高居民收入,反而成为推高基尼系数扩大贫富差距的帮凶。实现社会财富增长、个人资产性收入增加、综合国力提高等都将失去应有的基础和信誉保障。
鉴于此,改革现有发审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第一,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度,实行最为严格的退市制度。在注册制下,业绩和诚信真正成为检验上市公司质量的惟一标尺。对上市主体来说,诚信公司、质地优良公司优势凸显。依靠包装、伪装的公司在投资者反复比较和喊打之中原形毕露,欺诈上市圈钱、业绩快速变脸、高管辞职套现等现象必将得到遏制。对券商和保荐人来说,由于市场驱动力量的增强,会更加主动地发现和培育富含真金白银的优良企业,利益关联方合谋造假欺诈寻租的动力也必将因市场检验而逐一化解。投资者更有条件和能力在资源池的众多品种中挖掘符合自身投资要求和回报的行业以及公司,热衷于炒垃圾股、题材股、重组概念股现象将随之消失。
第二,全力强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的专项职能。让证监会从审批中解脱出来,赋予其司法权,让其监管主业名副其实,依法加大查处力度,真正敢于高举惩戒利剑,避免监管的刚性和震慑力被道义劝说、质询、谴责等化解,充分体现监管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第三,深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注册制决定了对交易所以及保荐人、券商、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考核监管问责的极端重要性。
第四,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维权机制。主要是建立股东集体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和中介机构风险赔偿制度,完善民事损失赔偿制度,同时对所有发起人、当事人、公司董事、监事、上市公司高管及中介机构的证券承销商、保荐人、会计师、律师等一律实行终身问责制。
第五,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上市公司中,除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他公司的再融资一律以债券融资为主。
第六,废除申购双轨制,采取网上询价申购。
面对为中国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投资者,尤其是持有1.64亿个股票账户的亿万个家庭中的股民,监管当局最关键的职责就是让中国证券市场真正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让“三公”原则发挥最大的效能和威力,让参与投资的各方从中国资本市场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资本收益。这也是判定这一市场是否具有存在价值的惟一标准。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篇8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证券业同质化
一、供给侧改革提出的相关背景
(一)供给侧改革提出的时间
2015年11月10日上午,在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了“供给侧改革”一词,强调“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称为供给侧改革,它重点推进“三去一补一降”,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减少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从而平衡好需求和供给的关系[1]。
(二)供给侧改革提出的背景
1、国际背景
从国际经济趋势来看,2008年产生的经济危机给全世界的经济都造成了重大的影响,而且当时由欧债危机所引起的国际金融危机还没有完全消除,欧洲的经济处于不景气时期,并且美国这个经济强国的经济也比较衰弱,这样对中国的经济压力就会产生很大影响。一方面,国际经济的低迷减少了中国的出口,从而使中国产品的销售量降低,利润减少;另一方面,国际经济的低迷也会使中国经济在创新和借鉴其他先进国家的技术时遭到一定的阻碍,从而限制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些都会使中国的经济变得不景气。
2、国内背景
从国内经济趋势来看,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增长,已经超过了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但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经济的普遍下滑也导致了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也在逐渐下降。主要原因是因为前些年我国经济侧重需求侧,忽视供给侧,从而导致供求关系的不平衡,即需求大于供给或某些奢侈品供不应求,即我国经济面临着产业结构的问题,而且结构性分化正趋于明显。比如说产能过剩、产品缺乏创新以及产生的一些代购和海外扫货的方式,还有从日本抢购马桶盖事件等等。另外,我国环境资源问题比如雾霾问题也开始突显,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债务增加和一些银行的不良资产、不良贷款的上升等等。这一系列经济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经济,因此找到一个可以解决的好办法是志在必得,而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实现经济快速增长、适应经济新常态的不二之选[1]。
二、证券业供给侧改革的相关理论基础
(一)供给侧改革理论基础
从提出“供给侧改革”一词以来,就开始受到广大人民的关注,成为了当下一大热点。具体来说,“供给侧改革”就是从供给方面、生产端方面出发,通过改革,推进、优化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产力,扩大有效供给,对劳动力、土地、资本以及创新等要素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而达到供求关系的平衡以提高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常说的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即所谓的优胜劣汰,就是把落后企业淘汰掉,通过提高社会的供给来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增长。供给侧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企业的发展水平、提高国家的生产力,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以最大能力服务于人民[2]。
(二)证券业理论基础
谈到证券业,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应该并不陌生。我们经常所说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等都属于证券行业的范畴。所谓的证券行业也就是证券业,是指在这些机构从事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的活动,并且该行业为交易的双方提供服务,从而使证券的发行和流通能够有效地进行。
随着财政金融体制的改革,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品种开始出现在人们生活中,而证券投资逐渐成了人们关心的大事。证券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取得相关权益的凭证。证券的分类很多,比较典型的是无价证券和有价证券,在我们目前所学的证券投资学中,重点分析有价证券,它主要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而资本证券又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和金融衍生证券。一般来说,证券投资就是指企业或者个人用自有货币去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通过一些投资方法和技巧来赚取收益,从而获得利润的经济行为。虽然人们在进行证券投资时可以从证券市场获得收益,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所以当人们进行投资时需要每个投资者都应该具备一些与金融投资相关的基础知识,而且还要掌握一些证券投资的方法,以便于在证券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证券投资利润[3]。证券业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力量,在供给侧改革条件下面临着一些机遇与挑战。
三、证券业供给侧改革的问题
(一)证券业供给侧改革面临的机遇
1、有利于投身于支持体经济发展中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创造的金融产品创新还满足不了大部分企业的需求,很多券商在开展创新业务的时候,总是挑选一些比较优质的企业进行尝试,而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被排除在外,所以很难进行融资。因此券商们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强大的投资和咨询研究能力,投身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之中,从而促进证券业的发展。
2、有助于券商们提高收入水平
证券业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券商们可以利用其资本中介的职能为企业提供顾问咨询服务,而且还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设计为企业进行结构性融资,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证券业整体的融资成本,也可以使券商们获得更多的客户,从中来赚取财务顾问业务的收入,从而提高券商们的收入水平。
3、有助于中小企业减少风险和降低融资成本
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证券业可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市场,研发出客户所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券商们还可以充分利用自己丰富的证券市场操作经验和专业的人才队伍,提供多元化和综合化的金融中介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减少风险和降低融资成本。
(二)证券业供给侧改革面临的挑战
1、证券业的创新和研发能力不足
虽然近几年来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发展水平结构有所提高,但是就目前来说我国的创新业务收入还是相对偏低,很多券商也缺乏金融创新和自主开发的能力,主要表现为产品创新,其产品创新还停留在基础产品的创新层次上,创新层次偏低。而且由于券商缺乏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而造成了当前的技术研发跟不上新兴业务的发展需要,从而导致券商不能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这些都将会给券商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带来障碍。
2、证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够
在证券行业中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帮助企业降低风险,从而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率能够更有效。但是在当前情况下,由于证券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有一定的限制,证券业无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企业进行合理的资本配置,从而导致了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利用率的降低。同时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也不够完善,与实体经济有很多不符合的现象,从而达不到有效地资源配置,使资产配置效率降低。
3、证券公司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缺乏创新能力,全国100多家证券公司中,其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也就是说证券公司的产品、营销方式和经营方式等等没有什么根本区别和差异,这将缩小了自身的发展空间。2013年以来,证券公司又由于面对牌照放开的政策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很多券商的经纪业务受到了严重冲击,而他们所采取的应对措施都是一样的,具有可复制性,缺乏创新和积极探索能力,从而也使得自身生存空间受到了挤压。
4、低层次水平之间的恶性竞争
在上一年的数据统计中发现,我国2016年上半年上市券商的经纪业务收入与2015年上半年收入同比下滑了62%[4],这将挫败了很多券商的积极性。同时,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监管部门对佣金下限限制的取消以及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证券业在佣金中的比率也不断降低,如果没有及时地采取一些应对措施,那么要维持原来的佣金率是非常困难的。一些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的佣金率与2015年相比下滑了20%[4]。因此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券商的经纪业务收入和证券业的佣金率都在不断下滑,这将限制了证券业的发展。
四、证券业应对供给侧改革的对策
证券业作为金融领域的核心力量,对供给侧改革面临的挑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一)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时代已经到来。这些信息技术为证券业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企业可以利用这些信息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具有差异化和广泛化的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从中来获取客户的其他需求,进而为客户提供有效的供给。当然随着证券业的发展,证券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最新信息技术手段和人工智能等方面可能做的比较凸显,所以在上面所涉及的领域进行深度挖掘,对于如何更好地满足客户和服务客户的需求进行探究和细分,从而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
(二)以较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重点强调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就是要投身于实体经济活动中。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发展变化,证券业需要大力支持实体经济的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证券业在支持实体经济转型中也要起着一定的作用,不仅要关注社会融资的规模还要关注社会融资的结构,通过股票、债券等其他融资工具筹集资金,然后把资金投入到效率较高、发展和转型较快的行业和企业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从而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三)通过健全行业制度来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2015年的股市表现为异常波动,这些现象充分反映了国内交易制度、监管制度和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因此我国监管机构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证券监督管理制度,时时跟随国家市场的发展变化,调整证券业的发展变化;当然我国证券业也可以通过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从国内实际出发,根据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特点和规律,找到适合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从而推动和促进国内证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证券市场制度的有效进行。
(四)通过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和普惠金融业务来推动供给侧改革
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目标。绿色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向,证券投资者应该抓住国家支持的绿色发展战略,进行绿色投资[5]。一方面通过开展和提供一些让投资者认可和低成本的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从而提高绿色产业投资的有效性;一方面券商通过开展普惠金融业务,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更好的投资产品和差异化的服务,从而提高证券投资效率、降低证券投资成本。
五、结论
通过对上述证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探讨和研究后,我们得出以下结论:证券业供给侧改革主要是通过改善证券供给结构,使证券行业的发展得以创新,使国家的经济得到发展和增长。在供给侧改革的条件下,证券投资者和券商应该审慎分析,利用现有的证券投资基础知识和一些技术分析方法去应对供给侧改革对证券投资带来的挑战,同时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增加满足需求的产品,使供给更有效率地满足需求。
【参考文献】
[1]宋淑丽.中国在供给侧改革下的投资模式――不包括证券、银行、保险行业[J].北方金融.2016,(05):36-39.
[2]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选题研究中心.重点领域改革节点研判:供给侧与需求.侧[J].改革,2016,(01):35-51.
[3]王晓宇.关于证券投资分析方法的探究[J].财会学习.2016,(23):231.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篇9
新的市场环境,新的融资品种,市场主体们会对之做什么样的反应呢?分离交易可转债和之前的普通可转债有什么样的联系和区别?投资者能不能识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企业的真实情况?等等的问题,促使作者对分离交易可转债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分离交易可转债;可转换债券;行权风险2006年是我国证券市场改革的一年。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已经困扰了我们很长时间,其在06年也得到了全面的改革,股改中的具体得失,我们目前还难以评判,但显然的是,我国资本市场的格局与环境,正因为改革而随之改变。这种变化也必然会对市场中各要素带来影响。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出现可谓是一项创新。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大环境,它的推出也吸引了广大民众的目光。但也正是因其新颖性,人们对其了解也不多,大多数人对其认识还停留在初步阶段,相应的理论研究还比较少,故本文就就其发行和投资动机以及行权风险进行以下几点思考:
一、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含义
仅从概念上来看,我国目前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在范围上属于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即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行权价格即双方约定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本质上来看,分离交易可转债就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将公司债券与认股权证分开,单独在市场上流通,当认股权证持有人行使认股权时,必须另缴现金来认购股票,对发行企业来说,达到了一次发行,两次融资的效果,节省了发行费用。
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及投资动机分析
下面笔者将从发行企业发行动机及投资者购买动机两个角度来分析为何要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
(一)发行企业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动机
对发行企业来说,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
1、和一般公司债券相比,获得融资成本更低的资金
由于分离交易可转债附有认购权证,并且可以分离交易,投资人可能会在未来赚取股票利差,并且在流动性、融资规模、融资成本上具有优势,因而上市公司可适度降低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的票面利率,使其低于一般公司债券,从而降低再融资成本。
2、满足两次融资的需求
当企业陷入暂时的财务困境时,可以通过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来进行两次融资,以扩大融资规模,解决一时之需。发行企业进行项目融资时,分离交易可转债可提供更充裕的资金支持,当项目进行时,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资本扩张不是立即发生的,两次融资的特性非常适合按项目进展安排资金的需要。
3、向市场传递发行企业利好的信息
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必须满足苛刻的发行条件,而且由于分离交易可转债向市场传递债券融资的信息,一方面,企业的财务状况应该比较良好且具备充分的还本付息能力,另一方面,企业还应具备提升业绩的动力,从而促使公司股价的不断上升,这样也可行驶认沽权证,最终能够达到继续融资的效果。所以,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企业可以向市场传递一种该企业是一个自身财务稳健并且稳定成长的企业的信息。
(二)潜在投资者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动机
对投资者来说,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主要目的为:
1、投资者可获得多重收益
一方面,对于债券部分,投资者可以获得其还本付息收益;另一方面,投资者可以根据认股权证行驶价格与正股市场价格的比较关系来决定相应的投资决策,若认股权证行驶价格较低,则可通过转股或转让权证在二级市场套利获得收益,若正股市场价格较高,则可以放弃行权。
2、锁定风险分离可转债的持有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从公司债部分定期获得利息并收回本金,故即使其不能行使权证时,投资人的最大损失也就是公司债利息与市场利息的差异部分。
3、保护投资人利益
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是由发行公司来支付,这也就对发行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分离交易可转债拆分出的权证是为了融资,能否行权,直接决定着一家上市公司能否顺利地融资,由于在权证存续的两年当中股价不是固定不变的,而行权价又是不能修正的,所以为了确保发行融资成功,改善经营业绩是必要的前提。而发行人努力提高了经营业绩,就起到保护投资人利益的作用。
4、弹性设计投资组合
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时票权证和可转债的债券是组合在一起的,而在上市后就自动拆分成了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债券。投资人可根据市场走势选择持有公司债或者权证,而出售权证或者公司债。这两种金融工具一种具有稳健的投资价值,一种是杠杆式的投资品种。故分离交易可转债拥有这两种共同的特征,即兼具稳健与激进的特征。
三、分离交易可转债的行权风险分析
(一)发行企业的行权风险
对于发行企业来说,当标的股票的价格等于或小于认股权证行权价时,认购权证不能行权,从而只是进行债券融资,其成本低于一般的公司债券融资,但融资规模相对较小,不能进行第二次融资。当标的股票的价格大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时,认购权证行权,从而进行第二次的股权融资,满足企业在资金上需要,但会在融资总额上有所减少。
(二)潜在投资者的行权风险
对于潜在投资者来说,除了权证部分所涉及的一般的市场、信用风险以外,相对较低的利息收入也是其必须面对的风险,而只有当债券折价的损失低于认股权证上的收益时,对投资者来说才是有利的。投资者获得权证之后,在特定的期限内可以行权,发行企业可以用行权所获得的资金对债券进行还本付息。但是关键之处在于权证的行权期间,股价和行权价孰高孰低,若股价在行权价之上,到期时就会行权,反之发行企业只对债券部分进行还本付息。发行企业如果有动力通过行权来获得资金进行还本付息或进行项目再融资,那么权证的行使就有较大的机会。总之,分离交易可转债这种混合型证券融资工具同时具备了股票、债券双重性质,上市公司可通过其来实现股权再融资的机会,故其也获得多家上市公司的青睐。但上市公司得充分认识到,要想确保分离交易可转债成功行权,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基础,稳定股票市价是关键,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分离交易可转债来实现有效融资。(作者单位: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蔡臻欣,2006年:《分离交易可转债:超额收益与行权风险》,《第一财经日报》,6月26日第B08版。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篇10
关键词:商业银行;碳金融;国际经验;中外差距
据金融时报资料显示,2016年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过了8.08万亿元。其中,节能环保和服务贷款余额约为4.4万亿元,较2015年增长20.4%。按贷款支持资金比例,预计可节约标准煤1.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4亿吨,减排二氧化硫587.7万吨。可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增长,能够促进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过程中,仅有少量低碳理财产品出台,而且低碳理财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而言,国外商业银行如渣打银行、美洲银行、汇丰银行等,低碳金融产品、建设经验比较丰富,发展已取得了不错成效。在此背景下,总结国外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的主要经验并加以对比,能够促进国内低碳经济发展,加快生态文明进程。
一、国外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
(一)开展绿色债券
目前,国外商业银行正积极开展碳金融创新,以发行专业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与专款专用方式,来解决绿色信贷资金来源紧张的问题。在碳金融领域,欧美商业银行如汇丰银行、美洲银行、渣打银行等,围绕碳指标交易、直接碳金融投资、碳期权交易方面进行多方试验,取得了较好效果。据中国碳交易网站资料显示,2015年全球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已超过500亿美元。其中,欧美发达国家商业性银行为绿色债券最大的发行主体,当地企业部门、政府和银行的份额也在持续扩大,约70%绿色债券投向了可再生能源、节能环保领域的项目。据行业数据测算,2016年仅绿色债券市场,已活跃涉及全球商业银行环保领域千亿美元市场。此外,韩国光州商业银行在当地政府扶持下,推出“碳银行”计划,将居民节约下来的能源以积分债券形式兑换,用这种绿色债券可进行日常消费,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二)实行差别化碳金融信贷投放
国外多数商业银行在进行项目信贷投放时,会根据环境成本多寡来进行差别化碳金融信贷投放。这些商业银行通过该种方式,促使高碳企业既可进行技术革新,进而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又可使资金向低碳行业倾斜。例如,花旗银行、汇丰控股、摩根银行、瑞穗银行等,均针对绿色信贷制定了相应信贷政策,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及交通等行业进行信贷倾斜,而相应“两高一剩”行业信贷余额则进行了缩减。商业银行通过以上信贷方式,改变了高低碳行业的空间布局,促使当地总体环境成本大幅降低。例如英国伦敦汇丰商业银行依据环境成本高低不同,对企业信贷投资进行差异化管理。其中,在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等方面,投资管理私募碳基金超过8.5亿欧元,其中60%部分将会投向中国。而对于工业高污染、高消耗企业、垃圾填埋等领域企业投资进行缩减。国外商业银行通过差异化的金融信贷投放,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做出巨大贡献。
(三)可提供专业的碳交易第三方中介服务
国外商业银行参与碳交易活动的重要盈利方式之一,便是以中间商的角色进行。一方面,这类商业银行为其本国CDM项目投资企业提供具体的咨询服务。例如,欧洲碳交易市场的商业银行,利用先进的碳金融期货合约工具,为企业提供细致的套期保值服务。另一方面,b于国外商业银行拥有全球客户资源基础,能够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碳排放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从中赚取佣金。例如,欧洲部分商业银行以经纪中介、绿色债券交易,或是碳金融风险管理等服务,建立碳交易专柜,为各类商家提供服务。其中,荷兰商业银行凭借广泛的全球客户资源,为碳金融交易提供服务平台获取中间业务;英国巴克莱商业银行在欧盟碳排放交易平台中,已成为该市场的最大平台,为多方企业进行碳排放交易提供了更多服务。此外,美国花旗银行也同欧洲、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进行联盟合作,提供碳交易中介服务,开发与碳排放权管理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通过商业银行提供碳交易第三方的中介服务,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世界各地进行碳排放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可提供多样化的碳基金融资
碳基金是商业银行为了企业碳减排项目提供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融资产品。世界第一个碳基金的形成,是来自于20世纪90年代世界银行建立的1.8亿美元的原型碳基金。在此之后,碳基金在世界各国迅速发展,且产品类型不断创新。国际领先的商业银行都看好这一市场,投资涌向了碳基金领域。例如,法国兴业银行、瑞士信托银行,以及英国汇丰银行等,共同出资1.35亿英镑,设立了碳排放交易基金;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与其他银行共同投资设立日本碳基金;亚洲开发银行设立的亚太碳基金等。为此,这些组成的多元化碳基金所组成的融资,能为商业银行未来碳金融领域投资降低风险。例据加拿大著名财经媒体CorporateKnights调查发现,上述商业银行所设立的投资基金,一但将碳基金融资方向从碳排放较高的企业,转移至环保或清洁能源公司,将可减少高达220亿美元的投资损失。
二、中外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存在的差距问题
(一)商业银行推行碳金融业务应用范围狭窄
国外大型商业银行,诸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其碳金融业务,从2012年开始便将碳减排交易从绿色债券、绿色信贷产品扩展到航空业领域。与此相比,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却依旧停留在“绿色信贷”的单一层次。2016年3月,我国兴业银行才同春秋航空、上海置信碳资产有限公司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签署了首单航空碳排放配额的《碳配额资产卖出回购合同》。同时,我国碳交易所成贸易量较低,商业银行与之相比,碳金融业务范围更低。据搜狐财经网资料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1月,欧洲碳金融市场现货交易换手率超过了500%。而同时期我国的北京、上海、天津等7个碳市场试点中,二氧化碳当量配额共计约12亿吨,但线上成交量却仅为2亿吨,整体现货交易换手率还不足20%。由于我国法律方面的限制,商业银行不被允许直接参与到碳金融交易,只能通过碳金融产品、业务参与到其中。由此对商业银行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碳金融业务单一,使得我国大多商业银行对于碳交易中介服务,尚未涉及碳指标交易等具有实质性应用领域,在经济效益方面难以与发达国家相竞争。
(二)我国尚未实现绿色信贷信息共享
与国外绿色信贷的普遍性相比较,我国商业银行还未与环保部门建立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导致一些碳排放达标企业,以及个体难以进入绿色信贷主体进行融资。2008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与银监会双方为了协调彼此权益分派,签订“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但该协议最终结果却并不理想。由于商业银行与环保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双方信息交流受限,而且有些企业、个体环保信息也并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而信息数据共享的不及时,也无形中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息处理成本,进而限制了碳金融业务的进一步拓展。据中国证券报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21家主要商业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为7.26万亿元,占据各项信贷款项总额的9%。而其中新型能源、环保节能、生物工程技术等新型产业信贷余额为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其中,由于信息共享不够健全,使得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226.25亿元,不良率为0.41%。
(三)绿色信贷融资规模较低、覆盖产品单一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融资规模较低,难以发挥真正实效。据《中国低碳金融发展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资产排名前18的商业银行中,绿色信贷余额仅占总资产比例的1.81%,兴业银行绿色信贷在其中仅占3.46%,而且,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大多投资或融资于政府参与或主导的环保项目中,中小型企业所能拿到的绿色信贷融资规模都较小。同时,绿色信贷产品覆盖面单一。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绿色信贷融资过程中,主要是面向大型环保类企业大型、清洁能源以及节能减排项目,中小型企业涉及数量较少,商业银行仅重视融资渠道而忽视融资对象,从而加剧了碳排放交易的失衡。另外,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产品针对主体也受到了限制,其大多面向的是企业群体,涉及个人、家庭的碳金融产品数量极少,因此,商业银行推行的绿色碳金融产品难以渗透到社会中的各个领域,影响力范围受到极大限制。
(四)碳交易定价波动性较大
尽管中国拥有巨大的碳排放市场,但在国际碳市场上定价波动性却较大。据UNDP报告显示,2016年10月,全球40个国家司法管辖区,以及20多个城市对碳排放当量进行了定价。该项定价机制,在过去10年中增长了3倍。而中国环保网资料显示,我国各碳交易试点中,碳定价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如深圳碳市场其交易初期价位为每吨30元左右,后来一度飙升至130多元,而到2016年9月t又徘徊在30-50元之间;广东碳交易市场则由开盘初的60元下降至10元左右;而上海碳交易市场则一度跌至5元左右。再者,目前国内与低碳经济相关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虽取得较大进展,但都未深入到核心部分。在国际碳业务交易市场中,我国商业银行定价权依然处于弱势地位。
(五)CDM项目平台合规性不足
CDM项目是我国碳交易业务的常见形式,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碳交易程度的最高形式。但同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碳交易平台。例如,欧盟国家存在5个阶段,共同构成其碳排放交易体系,即减排目标、排放许可上限、覆盖范围、交易机制以及超标处罚机制。我国CDM项目主体在同国外进行交易时,无法进行统一谈判,往往被国外买方采取逐个击破方式压低交易价格。基于此,据CDM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CDM执行理事会召开的7次会议中,我国30个CDM注册项目都遭到了否决。而且据腾讯新闻网资料显示,2016年哥本哈根会议召开之前,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拒绝了来自我国的10个可进入注册条件的中国风电CDM项目,而这也致使我国相关金融机构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的途径
(一)开拓与碳金融结构性挂钩的信贷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可围绕绿色产业新特征,进行碳交易相关联的绿色金融及其衍生产品的开发与投资,进而达到商业利益同生态产业的良性嵌入。一方面,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积极开发节能减排信贷业务。例如,加快开发可抵押产品的担保业务,项目产品经营中所得款项即可成为信贷抵押中的还款来源,进而降低抵押担保对中小企业带来的还款压力。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调查新兴节能环保企业,依据其资产状况、抵押物的经济价值,据此实行差异化准入方式,创新与碳金融关联的结构性信贷产品。如打造绿色设备买方信贷、节能收益质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绿色融资租赁等新产品。此外,针对企业对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可开发绿色产业债务融资工具、收益支持票据,或是碳项目收益债等新兴投行类产品;针对大规模的绿色信贷项目,商业银行可与其他政策性银行合作,针对企业投资需求,创新如“CO2挂钩型”绿色理财产品。
(二)参与国际核证减排量(CER)市场
虽然碳排放贸易仅向发达国家设立,中国没有减排义务不能直接参与其中,但依据相关规则,中国商业银行依然可以在部分国家或地区拓展市场。例如,欧盟排放贸易体系或CDM等碳排放交易并无明令禁止发展中国家的碳市场交易。因此,我国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可通过委托拥有固定资格的交易机构,参与到CER二级市场的碳交易体系中;或是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在目标国家投资建设金融机构,以此获得碳交易资格,并从中申请欧洲碳排放交易所席位,以境外买家身份参与CDM/CER二级市场交易活动。这样,能够极大地缓解一、二级市场CER/CER价格差价,进而减少中国金融市场大量损失。
(三)设立低碳金融及其衍生品
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碳金融活动过程中,应依据低碳环保企业需要,不断丰富低碳金融衍生产品。例如,可通过设立碳金融衍生品、绿色保险产品,或是碳交易指标等,与企业在碳交易项目过程中,提供信用管理与风险规避等金融服务。借鉴国外碳权交易经验,设立相应的碳基金,促使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减排项目的投资活动中。此外,“赤道原则”是世界公认且明确的节能减排标准,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依据该标准,倡导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以此推进金融业适应低碳经济发展需要。而商业银行在其碳金融衍生品的创新方面,可通过学习国外成功经验,积极拓展同天气指数、水土资源以及生态指数等指标相关联的衍生理财产品。同时,政府方面也可以适当借助碳交易平台,推出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碳金融交易期货、绿色债券、远期合约等多项金融产品。
(四)为企业提供碳金融中介服务
我国商业银行参考国外著名银行开展各种碳金融中介咨询服务来获得利润。一方面,应对商业银行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在此基础上,通过各地分行营销资源和手段,挖掘合适的CDM项目潜在客户,并不断进行项目设计、立项以及监测过程中的跟进。CDM项目的顺利实施,可通过所属金融租赁中心来提供相关设备的融资或融资租赁服务,进而凭借信息技术的优势,为项目客户提供合理的碳金融咨询服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凭借其国外分行推销自身碳金融项目优势,进而带动银行自身海外业务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仍要开展对低碳技术、基金、等项目的探索,积极创新绿色债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业务。
(五)制定政策保障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开展
商业银行绿色金融的开展,涉及环境、金融、监管等多类部门,该业务的顺利实施需要这些部门通力合作。因此,政府部门应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碳业务的实际发展情况,完善碳金融业务的扶持与约束规章,进而扶植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而对于那些积极开展碳金融项目的金融机构,政府可适当予以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措施来进行激励。特别是应制定补偿性政策措施,来支持和鼓励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及相关企业。强化现有约束性政策的执行力度,约束商业银行机构行为。与此同时,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也可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商业银行开展绿色碳金融活动的约束。
(六)完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
对于碳金融交易的有效实施,政府部门应制定专业监管法律。例如,碳金融监管、绿色金融基本法等。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推行碳金融保障制度,建立绿色信贷环境和生态环保的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金融机构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披露义务,进行绿色投资使命的明文规定,以此来建立各金融机构和企业的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例如,国家政府可通过向环保企业发行资格限制,鼓励环保绿色企业进入市场进行融资,并相应提供可靠的风险担保机制,增强各类企业对于碳金融市场的投资信心,进而扩大企业经营范围。通过完善这类法律机制,促进商业银行更加规范地开展碳金融产品,以此推动社会群体承担相应的绿色环保责任。
(七)强化商业银行彼此之间碳金融联盟与合作
通过商业银行及碳金融交易机构联合,推动绿色金融联盟的建立。由环保部门进行统一记录,来监察金融机构的信贷、债券等金融业务。反之,金融机构也可定期进行信息数据的反馈,做到各机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此同时,碳金融监察部门应通过制定“绿色金融”项目的环境风控评级标准,来适当放宽绿色信贷规模及政策环境,进而为商业银行顺利开展碳交易项目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此外,碳金融监察部门还可强制性规定商业银行定期共享所发绿色债券的环境报告,披露碳金融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通过披露项目的风控信息、生态环境治理情况、碳金融业务产品消费情况信息等,来接受公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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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篇11
关键词:绿色金融;基本内涵;作用机理;突出问题;政策建议
作者简介:安伟(1966-),男,河南南阳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决策、政策设计和西方经济学的理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8)05―0156―03
收稿日期:2008―06―26
一、绿色金融的基本内涵与主流模式
绿色金融,这一概念在国内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四种,一是《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2000年)的解释,将绿色金融称之为“环境金融”或“可持续融资”。其基本内涵为,如何使用多样化的金融工具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二是指金融业在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种类和方式上,将绿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项目,从信贷投放、投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给予第一优先和倾斜的政策(和秀星,1998)。三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并以此来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高建良,1998)。四是将绿色金融作为环境经济政策中金融和资本市场手段,如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潘岳,2007)。这几种观点,各有侧重,都从不同视角反映了绿色金融的一些本质。但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实践看,倾向于第四种观点。绿色金融的基本内涵就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导向,以信贷、保险、证券、产业基金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手段,以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的宏观调控政策。
绿色金融的实践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的“超级基金法案”,该法案要求企业必须为其引起的环境污染负责,从而使得信贷银行高度关注和防范由于潜在环境污染所造成的信贷风险。随后,英国、日本、欧盟等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多种尝试和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如1991年美国银行基于避免环境债务风险的贷款程序变革,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环境评估政策,英国金融创新研究中心的环境风险评级,以及日本促进节能技术发展的信贷支持政策等,特别是2003年7个国家的10家主要银行宣布实行“赤道原则”(theEquatorPrinciples)。即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和指南建立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一个金融行业基准,以增加银行业的社会责任,改进压力越来越大的环境和社会问题。2007年以来,我国环保部会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相继出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掀起了一场旨在保护环境的“绿色金融”风暴。从国内外的发展实践看,作为环境经济政策一部分的绿色金融,其主流模式主要包括:一是绿色信贷。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如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全面进入到我国污染减排的主战场。二是绿色保险,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它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制度,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如2007年12月4日环保总局出台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已经正式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三是绿色证券政策。指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通过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向,遏制“双高”(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过度扩张,防范资本风险,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如2008年2月22日环保总局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已经正式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四是绿色风险投资。它是把资金投向蕴藏着较大市场危险的资源节约型企业和环境友好型导向的高新技术开发领域,以期成功后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商业投资行为。据欧洲工商管理学院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欧美共有绿色风险投资约45家,总投资额达l亿欧元,主要投资领域为再生能源、水和清洁技术设备。此外,绿色金融还有绿色金融债券、绿色回购协议、绿色产业基金等形式。
二、绿色金融对节能减排的作用机理
“绿色金融”之所以备受关注,源于它对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作用。这种作用和影响,错综复杂,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既有长远的,也有时下的;既有现实的,也有潜在的。但其对节能减排的主导作用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绿色金融主要是通过融资环节影响企业资本成本进而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是其发挥作用的主渠道。比如,推行“绿色贷款”,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而对污染企业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从而改变了企业资本成本,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又如,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的上市融资应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而对没有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环境事故多、环境影响风险大的企业,严格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甚至在必要的时候截断其资金链条,都会对企业产生强大的督导作用,促使其行为合乎环保规范;再如,保险公司,为规避市场风险,会对参与绿色保险的企业进行严格的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
(二)影响创业资本流向
绿色金融的组合策略直接影响企业的资本成本,进而影响企业未来的经营绩效,不仅成为创业者必须考量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且也使得很多发展中的既有企业和一些寻求新投资机会的投资集团在调整投资结构也必须考虑识别环境风险和机会。为了规避绿色金融的惩戒和赢得相应的发展机会,很多创业者就会更多地涉足于环境风险低的领域,很多成功的企业就会在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上更多地倾向于绿色产业、环保产业,从而使得投资结构优化,不断推进产业的环保化。
(三)促进环保技术创新
对那些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产业而言,绿色金融政策对其生存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外在压力,促使其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突破技术瓶颈,进而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废物排放,提高单位资源的产出水平。绿色金融促进技术创新主要是通过两个渠道,一是创造技术需求。在“一票否决”和节能减排硬约束的新形势下,很多“两高一资”型产业或企业对环保技术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促使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致力于环保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二是激发企业的创新冲动。当绿色金融产生的外在压力足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时,将会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强烈冲动,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成为环保技术创新的主体。这两个方面共同推动环保技术的升级换代,推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四)有效克服市场失灵
环境污染问题由于其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而导市场失灵。为弥补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干预。而政府的介入往往以事后处罚为主,并且会因地方保护主义、作风、办事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导致政府失灵。绿色金融将环境风险组合到金融风险里面,充分利用金融风险管理技术,借助市场机制、政府管制以及社会监督(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公众)等多种力量,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既能解决市场失灵,又能回避政府失灵,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五)引导公众投资行为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自利性,作为消费者的公众在环保问题上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制约。然而,当公众变为投资者时,由于将环境风险因素纳入投资回报率的考量当中,就会对企业在环保方面产生强有力的约束。以证券为例,当投资人购买了某家企业的股票或债券,一旦该企业发生了环境污染事件,就会引发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从而影响企业绩效,导致股票价格下跌、债券收益率降低,就会出现股票持有人的“用脚投票”。因此,绿色金融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公众的投资行为,公众将更倾向于那些环保风险低的产业领域和环保措施严格、企业家环保意识强的优秀企业。
综上所述,绿色金融通过影响技术创新、企业行为、公众投资、创业导向以及纠正市场失灵对节能减排产生直接和间接的作用。其中技术创新对节能减排的作用是双重中,一方面通过满足企业的技术需求,成果被企业推广利用进而产生节能减排的效果,另一方面,环保技术的创新成果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公众消费的渠道,融入社会环境,进而对节能减排产生影响。公众投资(“用脚投票”)是通过影响企业行为对节能减排发挥作用的。企业行为对节能减排既有直接的作用效果(完善环保设施、减少排放),也有通过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力度,突破环保技术瓶颈间接对节能减排产生作用。创业投资主要是通过优化产业升级、催生环保产业的途径对节能减排施加积极影响。绿色金融对纠正市场失灵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克服了市场失灵,也就对节能产生直接的正效应。绿色金融通过对节能减排的作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从而也降低了经济运行的风险,从而又促进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节能减排与绿色金融的互动双赢。
三、绿色金融实践探索中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一)推进绿色信贷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标准不完善
一是管理体制没有理顺,二是企业内在激励约束机制不足,三是信息沟通机制亟待完善,四是目前“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
(二)推进绿色保险的法律依据不足、道德风险难以规避
首先,法律法规严重滞后,难以推出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其次,容易出现道德风险。
(三)推进绿色证券政策的资本市场环境尚未成熟、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很不健全
首先,我国资本市场具有“新兴加转轨”的双重特征,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制约了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导致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这些都使得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尚未成熟,对绿色证券实施的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其次,缺乏对上市公司上市前环保核查、上市后过程控制的环保监管体系,导致某些“双高”企业或利用投资者资金继续扩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环保承诺,环境事故与环境违法行为频频发生。第三,由于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及其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导致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范围都远不能到位。
上述存在的三方面问题,既是我国推行绿色金融以来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需要着力破解的基本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健全推进绿色金融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法律法规的支撑是推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环境经济政策的法律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不少空白,这不利于环境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应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变化,适时调整、完善、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推进绿色金融的有效实施构建坚实的制度支撑,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形成跨部门协同推进的政策合力。
(二)创新推进绿色金融的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管理体制是确保绿色金融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尽管国家为加大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组建环境保护部,但由于中央环保部和地方政府在环境问题上的“博弈”,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难以有效保障环境经济政策的有效实施。从长远来看,应创新管理体制,实以垂直管理体制为主的双重领导模式,形成政策实施的合力。当务之急,可以考虑由环境保护部牵头成立更高层次的协调机制来解决整合各方力量的问题。
(三)完善环保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
信息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是绿色金融实施的重要前提。环保和金融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构,加大相关从业人员的环保培训力度,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平台、企业征信系统等方式,规范信息共享程序,尽快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信息沟通机制。
(四)研究制定推进绿色金融有效实施的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是推进绿色金融有效实施的基础。立足当前,应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南,为深化绿色信贷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将金融机构在环保方面的绩效纳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的考核因素之中,建立科学的金融机构环境信用评级标准。三是研究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并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权威指南。四是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畴、保险费用、赔付程序研究细化,制定工作指南。
绿色债券市场研究范文篇12
1.绿色金融良性发展不足。在现有的绿色金融机制体系中,政府占据主导的角色,利用财政资金或专项基金的方式,直接对公益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工程等进行支持,但覆盖面还不广,不能覆盖所有涉及环保的行业企业,绿色评级体系不够完善,评价性技术指标比较少,不能很好地引导整个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我国对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问题的认识仍然不足。“赤道原则”虽然在我国有所宣传,但应者不多。相对于国外同行,国内金融企业在实施“赤道原则”、履行社会和环境责任方面,总体上还处于意识萌动阶段。可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需要政府引导、金融机构的推动,而涉及的关键机制和技术包括风险补偿机制、投资基金的政府引导和激励机制、环境评估标准、环境风险评级等还需要政府带动市场各方的共同参与。
2.信息共享机制存在缺陷。目前的绿色信贷制度中,金融机构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决定采取相关措施,看似合理却亟待完善。一是环保部门提供的信息存在不足,地方环保部门受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处理能力、对环评体系的规划限制,的信息存在一定的失真和标准滞后。二是由于行政层级介入,环保部难以监控全国范围内的企业环境污染数据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信息的相容性和交互性有待提高,环保部门的环境污染监测系统和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之间有待磨合,金融机构难以单方面发起新的环境检测评估。四是适用标准不尽相同,金融机构往往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信贷指引政策自主制定信用贷款审核标准,与环保部门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不尽相同。
3.企业缺乏足够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首先,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之内,加之政府环保部门对于企业污染行为监管不力,污染企业承担的治污成本很小,往往是先污染后治理,由于严重污染被集中曝光而关停的企业所占比例很小。其次,国内的中小企业受市场供需约束,过于强调短期利润和缩短经营周期,很少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政府没有提供相关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更加关注节能减排和产品绿色无污染。最后,虽然早在2001年,原国家环保局就联合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环境审计公告》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出要求,但国内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还未形成良性机制,导致投资者及银行未能对其生态信用等级给予有效评定,也就无法监控污染企业的资金链。
4.部分商业银行仍处于观望状态。一方面,虽然已有部分银行制定相关绿色信贷措施,以环境导向授信并以差别利率对待,或以其他业务操作形式来表现银行对环境的重视,但多数银行仍然怀疑绿色信贷能否获利。另一方面,银行仍然缺乏环境风险意识,由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大型国有银行长期以国家重大发展规划为纲领实施信贷措施的政策倾斜,仍以投资回报率和贷款风险评级为准绳实施借贷,没有形成对绿色环保和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没有展开全面对接“赤道原则”的过渡性安排。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徘徊不前导致其他银行也没有相应地跟进方案,在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银行表现突出之外,其他银行几乎处于观望状态,至今缺少实际的绿色行动。
二、政策建议
1.构建并完善绿色信贷体系。一是根据“赤道原则”以及国际金融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考虑环境影响评价、行业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管理政策,进一步深化环境绩效评估和特殊行业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的本土化研究,为绿色信贷技术政策和法律的出台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在绿色信贷政策内容中,细化对各个行业企业专业门监督。二是加强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建立企业环境风险评级机制,通过评级全面了解企业现有的环境治理绩效水平,提高信息利用的有效性,增强信息共享的兼容性。三是要加强社会参与机制和相关部门专业能力建设。
2.构建并完善绿色债券制度。对于中央银行发行的国家金融债券,所筹措的资金可通过优惠贷款提供给企业,支持其研发绿色产品,从事生态农业生产,实现生态工业加工,开展绿色营销活动。地方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所筹措的资金可用于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环境污染防护与治理体系。而对于那些高投入、高风险企业不愿也无力承担的绿色技术的开发,则可通过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给予支持。目前,国内缺乏统一、高效、互联的债券监管体系,而绿色债券的有效实现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一是政府成立专门的绿色债券监管部门,建立高效的动态监管体系,规范和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审核,建立对绿色国债扶持企业的统一的资格审核标准,重视对扶持项目的合同的签订,引入评级机构加强监管。三是设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引入财政资金或国债贴息等用于补偿企业无力偿还本息时的资金缺口。
3.推动完善政府绿色投资基金机制。目前,我国政府主要以财政拨款和支持银行绿色信贷的方式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但这种发展方式远不能满足环保产业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因此,应通过政策和制度的调整,积极拓宽环保产业的融资渠道,发展民间资本、养老金、金融机构、产业机构、外国资本和政府资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结构。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机制的形成,完善绿色投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绿色投资基金指数,促进基金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