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应急预案(6篇)
重污染应急预案篇1
1.1.1目的
为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迅速、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性环境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特指定本预案。
1.1.2工作原则
1.1.2.1预防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市人民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市各类污染源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1.2.2全面覆盖。对区域范围的污染源、水系河流、城镇居民点、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特殊生态保护区,以及大气、水体、固废、危废、噪声、辐射等各环境要素全面覆盖,全面监控,以保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连续性。
1.1.2.3突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内的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1.1.2.4公众参与。建立环境新闻机制,确定新闻发言人;建立环境公示、听证机制,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建立举报制度,健全“12369”投诉系统,确保公民的环保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
1.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理》
《成都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1.4适用范围。
凡属我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除放射性事故外,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1.1.4.1因自然灾害影响而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1.1.4.2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
1.1.4.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
1.1.4.4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1.4.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1.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我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市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责任是: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故的预测、预警、监测工作;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收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适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防治、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督查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防治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监督指导、环境监测与评价等;根据突发环境事故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全市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物资保障组:由市经贸局牵头,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
信息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故的有关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动态。
治安工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及时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的隔离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交通管制、保障运输;协助污染现场处置等。
督查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对违法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等。
1.2.2环境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成立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聘请的水、气、固废、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指导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承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安排的其它技术工作。
1.3预测、预警
1.3.1监测与信息收集
市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部门为环境监督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所辖区内水、大气、危险废物的日常监测,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内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其它突发环境事故信息。
1.3.2报送制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环保局应当按照职责范围,做好本辖区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人民政府和成都市环保局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信息。
1.3.2.1在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市环保局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努力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继续扩大,对突发环境事故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省环保局报告,并同时报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1.3.2.2一般(ⅳ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在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向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并报市应急办。
1.3.2.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应当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办和成都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1.3.2.4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市环保局在依照本条前两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向省环保局报告
1.3.3报告方式与类型
1.3.3.1通常有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书面报告等。
1.3.3.2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和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上报。通常采用电话或传真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通常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通常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送报。
1.3.3.3核与辐射事故的信息报告在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的同时,还须按照有关核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
1.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健全全市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体系网络进行维护,逐步实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1.3.5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分级标准
1.3.5.1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污染事故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事故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生产和储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造成跨界的环境污染事故。
1.3.5.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
1.3.5.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3.5.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1.4.1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波及其他区(市)县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早向市相关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1.4.2协调指挥的分类
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工作组,完成现场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治安警戒、人员疏散安置、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物资经费保障、应急通信、信息综合、新闻报道、涉外处置、损失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1.4.3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启动市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指令;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5)组织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疏散或转移;
(6)组织现场警戒和道路、水域等交通管制;
(7)组织对伤员的急救;
(8)组织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9)组织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重污染应急预案篇2
关键词:应急监测;预案;突发性;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X830.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12102
1引言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具有形式多样、发生突然、危害严重、处理处置艰巨的特性。应急监测又是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救援工作和处理处置工作的前提与关键,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具有以上特性,当事故发生时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将举步维艰。
2编制应急监测预案的必要性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二是对污染事故的处理处置[1]。而应急监测必须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数量、污染范围、污染程度、扩散态势等),以便于快速、准确地为事故处理决策部门提供环境动态信息资料。
但现行的各种应急预案主要针对的是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和工业污染源监测,且内容相对笼统和空洞,这对监测部门的应急监测工作缺少现实指导意义[2]。因此需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实用、科学、完整的应急监测预案体系,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提供前提保障。
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的编制步骤
3.1确保应急监测预案的权威性是首要任务
应急监测预案如果没有权威性,那么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它不能起到相应的指导协调作用,如同一纸空文。通常应由国家或者省级监测站下达编制应急监测预案的文件,市级监测站积极响应;或者市级监测站根据所辖区域具体情况,自行编制应急监测预案,然后报上级部门批准,以此保证所编制的应急监测预案具有法律保障和权威性。
3.2成立应急监测预案制定小组
在编制应急监测预案时所涉及到的内容专业性较强、知识面较广,这不是某一个人就能完成的,需要一支由各领域专家和学者组成的队伍――应急监测预案制定小组。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日常准备工作程序、辨识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制定应急监测行动响应计划、确保应急监测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3.3明确预案目标与范围
为了编制出的应急监测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必须先确定预案适用的行政区域范围、环境污染事故种类以及应急监测所要达到的目的。
3.4做好区域内潜在风险源的辨识与评价是关键
应急监测预案应该建立于潜在事故源的辨识与评价之上,故该步骤是关键步骤[3]。通过调查和辨识,理出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及分布情况,识别可能引发事故的材料、系统、场所特征和生产过程。摸清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评估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造成的危害程度。此外,风险源不仅包括厂矿企业等所属的固定源,还包括流入所辖区域内的流动源,例如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这类污染源可以从已发生的污染事故中筛选确定,建立本区域内流动风险源档案库。
3.5客观地评价自身应急监测资源与能力
应急监测资源主要包括应急监测人员的数量、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应急监测人员的防护设备、应急监测车辆、应急监测通讯和后勤保障等;应急监测能力主要包括应急监测人员的响应能力、布点采样能力、实验分析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应急监测培训经历等。对应急监测资源与能力的评价主要目的在于根据潜在的泄漏源制定出与自身应急监测资源和能力相匹配的应急策略,从而编写出更符合实际的应急监测预案。
3.6阐明应急监测级别的划分
在环境污染事故的不同阶段所采取的应急监测行动有所不同,这就需要对事故发展态势进行持续评估,可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或者所在省(市)及地级市出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分级标准对事件进行分级。事故发生时可根据不同的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监测组织机构、调配相应的应急监测资源。以市级监测站为例,一般分为三类情况。一类:污染程度大需全面监测评估;二类:污染程度一般需一般性监测;三类:污染程度小仅需了解掌握[4]。
3.7应急监测机构及其职责的确定
对应急监测机构及职责的确定在应急监测预案中显得尤其重要,应急监测机构通常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应急监测现场小组、实验室分析小组、质量控制小组、综合信息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小组构成,可将其绘制成组织结构图。在应急监测预案中必须预先详细地阐明各成员小组的职责,以保障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3.8确定应急监测行动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前、中、后期各应急监测小组所采取的实际行动就叫应急监测行动。应急监测行动是应急监测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包括如下程序:接警、事故地理位置的确定、潜在泄漏源信息库查询、事故评估和定级、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初步拟定应急监测方案、准备仪器开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应急监测方案并展开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数据汇总编制应急监测报告或快报并上报、应急监测终止、跟踪监测、应急监测总结评估并归档。该部分应详实地阐述应急监测行动各环节所采取的具体手段和方法,且宜将应急监测行动绘制成流程图,有助于更加清楚的呈现应急监测预案。
3.9阐述应急监测培训和演练制度
应急监测预案后,并不能完全的保证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应急监测人员能快速有效的展开应急监测工作。所以,在编制应急监测预案时还应阐明对应急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的相关内容,有利于应急监测人员对应急监测程序的了解和应急监测技术的掌握,同时也能找出应急监测预案的缺陷并及时做出修改。
3.10构建应急监测数据库系统
研究A案适用区域范围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规律,分析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建立“潜在泄漏源信息库”、“危险品特性库”、“危险品历史事故库”。调查区域范围内饮用水源地、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建立“环境敏感点数据库”。同时还应建立“应急监测专家信息库”等数据库。
4结语
虽然近20多年来,我国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方面做出了不断的努力,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国内的应急监测技术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对于如何编制出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监测预案仍在不断的探寻。本文提出的编制思路在应急监测预案的编制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马骁,连萍.加强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J].内蒙古环境保护,2005(2):34~36.
[2]薛锐,赵美玲,曾皓锦,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研究[J].中国应急救援,2007(5):33~34.
重污染应急预案篇3
【关键词】:现状;原则;流程;需求
当前,生态环境的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其破坏程度不断加深,污染范围不断扩大,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环境的恶化不仅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最大的“绊脚石”,也会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巨大威胁。为减少和阻止生态环境的污染肆虐扩大,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施行,必须加快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一、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现状
1、外国环境保护监测系统的发展状况
国际社会为了应对环境污染事件,都积极的制定相关政策,国际上对环境污染的应对措施就是提出建立地区紧急事故的意识和准备。1993年,美国提出了关于预防化学污染的计划,与此同时,日本也提出建立海洋方面的预防措施。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人们还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环境问题进行管理。比如,法国开发了相应的软件,当发生水污染的时候能够进行应急决策,能够很好的处理好水污染下的各种情况。
2、我国环境保护监测系统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环境保护监测系统也是在全球重视环境问题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我国环保部门明确提出要建立一套应急系统,能够对环境污染进行统一的预测、指挥,进行现场监测,应急处理等。目前,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国已经建立了污染事故监测应急系统,对一些复杂因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能够及时的进行控制,防止进一步的恶化,能够在没有人为决策的情况下,根据以往污染事件处理的方法自主进行,在最短的时间内对污染事故做出应急决策。
二、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相关流程及原则
1、在不断鼓励相关人员创新思路进行环保监测系统应急系统的创新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1应急预防相结合。
将突发式的环境事故方案的创建作为重点项目,保障在出现环境污染状况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反应、处理,要充分保障人员调动的及时性,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创建的应急系统应包括:(1)加强对重工业生产的预防;(2)将水源地的防护工作作为重点;(3)对企业的资料档案、危险品储存等详细记录;(4)为当地的重点污染资料建立资料库等。还要增强相关人员的风险意识,通过演练,培养其应急能力,提高预防技能,将污染事故出现的几率降到最低。
1.2、迅速处理紧急情况。
作为应急组织中的常设办公机构,应急办公室包含了环保部门的办公人员以及监测站的主要人员,对环保事业的日常工作有着很大帮助。其职责主要为:(1)应急预案的规划、制定;(2)技术储备的创建;(3)快速警报突发性污染事故,迅速处理一般性污染事故,及时上报严重性污染事故。在环保工作中,要将防患工作作为基础,事故发生后的及时处理作为保障。事故发生后,要尽快将讨论后的方案实行,使事故得到解决。
1.3与政府部门协作处理。
对于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单靠企业或单一部门的力量通常难以使问题得到最佳解决,为使事故得到稳妥、及时的处理,应及时上报,在政府的领导下综合各个部门,互相合作,各司其职,尽快的解决问题,最大限度的降低危害。
2、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相关流程
2.1日常突发污染事件监控预警。对突然性污染事故进行相关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并实时监控。在环境污染频发区或者可能存在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进行日常监控,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以降低危害。
2.2突发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理。在对突发污染事件的现场处理时,应注意利用检测仪器设备等对污染物的来源准确检测与判断,确定污染物,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并估测其污染程度。
2.3应急系统的指挥工作。对于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处理,相关人员必须保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例如应急接警、调派设备车辆派遣人员等,使应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4灾后评估系统。在有效控制好环境污染事故后,需对其进行灾害评估,既可以把握灾害的损失程度,又可以总结得失,为恢复提供有效计划和充分依据,以减少或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三、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应用需求
环境问题的日益恶化使得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建立势在必行,建立一套高效严密的环保监测应急系统是解决当前环境问题的重中之重。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虑到与监测、综合应急、政府等系统合作,完成网络互连,在系统需要方面以先进的系统框架和灵活的接口标准为主,保证良好的数据共享。此外,运用此系统,可以更加方便的收集环境参数、污染源的音频视频等数据,经整合分析,到网上,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最大保障。
2、系统应具有迅速分析、制定应急预案的功能。由于环境具有较强的分散性和突发性,在事故发生时,系统运用此功能可以及时做出反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整合,将自动制定的应急预案投入到应急处理中。
3、系统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挖掘能力十分重要,可以切实有效的帮助当地环保部门的决策提供数据和理论指导。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资源短缺、环境污染、水污染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呈现在人们面前,严重束缚着国家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突发性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迫切需要加大对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应用,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工作实践经验,不断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开拓思路,创新理念,推动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的发展。总之,我国的环保监测应急系统目前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比较简单的层次上,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要求,迫切需要对此进行革新,这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重污染应急预案篇4
关键词:GIS集成平台污染紧急预案
1、概述
城市重大污染事件监测报警应急系统集成平台是城市突发事件报警应急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多部门处理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协同工作平台。系统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传感与控制、GPS全球定位、无线移动通信网络、虚拟仿真等技术,对城市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实时大气要素及现场污染物扩散方向、浓度梯度等数据进行快速采集和追踪,通过监控中心计算机进行污染扩散模式运算,预测污染物扩散方向、速度、区域、近地层污染分布梯度动态图形显示等;并根据重大污染事件类型和发生的空间位置、地形地势、人口密度、交通道路等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为重大污染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提供一个空间可视化、智能化技术平台,应对城市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给人们带来的危害。
2、系统结构
2,1系统平台结构
2,1,1三层架构
系统基于Cli-cnt/Server+Browser/Server体系结构;数据服务层、功能服务层、用户表现层三层架构;动态菜单树形权限结构。三层架构的相对独立,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和高度可扩展性。
2,1,2应用系统结构
3、系统技术目标与功能
3,1技术目标
城市重大污染事件监测报警应急系统集成平台基于城市应急信息中心、城市各地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现场车载移动监测网和分布式数据库架构,通过GIS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WWW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来实现整个网络上的实时监控信息、管理信息的交互、综合和共享;实现统一的人机界面和跨平台的数据库访问;对各子系统进行统一的监测、控制和管理;实现跨子系统的联动,提高整个系统工程的功能水平可以真正做到局域和远程信息的实时监控,数据资源的综合共享,以及全局事件快速的处理和一体化的科学管理的要求。
3,2系统集成平台总体功能结构
系统集成平台基于WebGIS平台主要包括地图服务器、数据引擎、地理数据的维护更新机制以及基础数据应用、。系统以地理信息应用为背景,将各自独立的子系统连接起来,为用户提供了一个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操作平台。这一平台上可以获取各种管理信息,统一组织、统一处理,是一个具有监视、控制、管理一体化功能的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
3,3系统协同工作模式
系统集成平台通过宽带和移动CDMA无线网的集成,在系统集成平台支持下实现突发污染事件现场车载GPS移动污染监测数据;整个城市小网格大气、污染环境实时监测数据与应急指挥信息中心服务器数据交换;不同业务技术部门对污染扩散动态模拟、趋势预测会商;指挥调度协同工作。具有分布式结构、分级管理、跨部门协同、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智能化等功能,以适应当前与未来城市报警应急系统发展的客观需求。
3,4网络与通信集成
网络与通信集成是将各种异构网集成到以太网,构成畅通的实时数据、语音、视频网络平台,包括:城区小网格大气环境监测网,车载GPS/CDMA大气、污染、视频监控无线移动网、紧急呼叫(话音、短信)网与应急调度指挥中心以太网的集成。在网络服务器、数据库支持下,通过各种通信接口实现跨部门远程实时数字、语音、视频监控数据传输与交换;调度、紧急预案、紧急呼叫、管理数据交换。系统通过ODBC、OPC和动态IP/DNS解析技术解决信息中心服务器与车载移动监测数据采集,视频云台、变焦远程操作双向通信。
3,5数据库总体框架
分布式数据库结构,各部门大气污染实时监测数据库通过中间数据库交换,用户不直接操作有关部门数据库。
3,6大气污染车载端结构与功能
(1)移动监测车载端由地面气象要素、污染要素传感器、监测要素处理控制器、摄像机、单路视频服务器、GPS定位、无线网卡、笔记本电脑、工作台组成。
(2)主处理系统采用便携笔记本电脑,视频服务器、GPS、无线通信模块接入笔记本。笔记本带有地图导航系统,可以实时显示其他监测车辆位置图像;车载摄像机云台、变焦、变倍操作,支持GSM报警短信功能;重要监控视频图像文字说明编辑、监测要素同步发送、图像自动保存等功能。
3,7应用系统
应用系统是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一个上层平台,是用户服务、监控、管理、决策的信息平台,应用系统包括:城市固定大气环境、污染监测数据采集、车载移动实时监测数据采集、污染扩散模式计算、报警应急预案指挥调度系统。
3,7,1基于WebGIS城市污染监测系统
该系统利用城市已有大气环境监测网,通过宽带接入信息中心服务器。该系统以全市区电子地图为背景。电子地图以醒目标志显示了大气环境监测点位,执行任务的监测车辆动态位置,车载实时监测的大气环境、污染要素数据、视频图像,并具有以下功能:
(1)可以对电子地图进行放大、缩小、漫游、鹰眼、图层操作,可以通过点选、线选、框选查询大气环境监测点、车载监测数据列表;
(2)点击地图任何一个监测车辆,监控主机立即弹出该车摄像头视频图像,并可进行云台、变焦远程操作;
(3)可以点击选择一条道路、一个网格区的所有监测车辆,监控主机立即弹出4-8路分屏视频图像,并可对任一摄像头进行视频云台、变焦操作;可方便的对污染源目标进行视频追踪;
(4)地理环境要素、人口密度显示。
3,7,2实时监测、预报处理系统
(1)污染事件空间分析
污染事件空间分析基于城区电子地图,根据实时监测上传数据进行计算、分析。
实时监测数据处理与空间分析产品显示包括:固定监测网温度、湿度、雨量、风向、风速、气压以及现场污染物及浓度测点数值、符号显示;污染物浓度梯度值线、色斑级别图、密度图、饼状柱状图显示;提供直观的污染事件空间分布特征。
(2)污染扩散动态模拟及预报产品计算处理
污染扩散动态模拟是根据污染现场车载移动监测采集的数据,城市小网格大气、污染监测网采集的数据以及城市短时天气预报数字产品,通过扩散模拟模式计算,输出等时间步长污染扩
散空间分布状况预测图形产品。显示污染区域监测点污染物浓度随时间变化空间分布图、曲线图、直方图和数据表,并可按等一定间隔时间步长回放和预测污染物空间分布变化图,直观的提供污染事件扩散的时间空间分布特征。
3,7,2重大污染事件报警接警处理系统
报警接警处理系统包括话音和数字报警。
(1)语音报警
在信息中心设置专用污染事件紧急呼叫接警电话,具有电话通话录音功能。对群众以及出现紧急事件的企业可拨通专用接警电话进行报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立即输入报警地名、报警类型等,监控计算机立即在城区电子地图显示报警位置、报警类型、联动紧急事件处理流程和紧急预案。系统将记录整个接警、处警方式的过程和反应时间。
(2)数字报警
数字报警以奔赴污染现场车载监测为主体,根据现场污染程度发出不同警报等级和位置数据(经纬度),调度中心计算机立即地图显示报警位置、报警类型、车载视频位置,自动联动相关区域大气环境监测数据、视频监控图像和紧急预案。系统将记录整个接警、处警方式的过程和反应时间。
3,7,4紧急预案指挥调度系统
综合执法监控与调度以大屏幕显示器为平台,以电子地图为背景,直观显示叠加污染动态监测扩散模式计算分析、预测图形结果,同时显示最新气象数字预报产品,卫星云图等,为调度提供决策依据。包括污染实况显示、污染扩散空间分析与预测、紧急预案显示、指挥调度等。
(1)污染重大事件
包括因化工企业违规操作、交通事故引发的有害气体、燃爆气体大量泄漏;在人口密集区化学毒气人为释放;重大污染事件影响面大,涉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政治影响比较大的事件,需要调度多部门协同处理的事件。
(2)紧急预案
紧急预案采用面向空间,面向对象的智能专家系统。系统根据重大污染事件类型、发生的空间位置、地形地势、人口密度、交通道路、城市应急抢险队伍、物质资源等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当监控系统发生报警,系统将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系统通过人机对话,以word文档显示预置1、2、3可选择预案;指挥调度人员根据实时监测、计算分析结果,选择其中一个预案,并进行适当修改,保存、打印、分发职能领导批准,执行。如污染事态发生变化,可根据实况重新选择预案。系统具有预演、预防和快速反应功能,可以将发生的各种污染紧急事件损失降到最低。
(3)处理流程制定
计算机将按预先设定流程导引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如:接警、报告、呼叫(根据报警事件类型所预置通知的人员名单启用短信群发功能,同时显示紧急呼叫应通知的领导、部门、相关人员的名单、座机、手机电话号码;由人工拨号呼叫)、调度、启动预案、指挥中心与事件现场指挥协调、下达调度指令、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结案等;
(4)历史查询
系统提供每个污染报警监测应急调度过程历史回放,包括现流程记录、场监测数据、视频图像、扩散模式计算、调度预案、处理结果等查询。供预案进一步修订提供依据。
重污染应急预案篇5
一、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方针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上通下达、恪尽职守、反应迅速、协调联运、妥善处理。
二、*区环保局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监察大队、监察中队、监测站、污控科、自然科、办公室、宣教法规科的主要负责人。
三、应急处理分队分工及职责
1、“12369”举报中心(局值班室)职责
(1)负责受理重大水污染事故的举报,并迅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和局办公室,认真做好记录。
(2)负责对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发展及处理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负责向局办公室、宣教法规科等相关科室通报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提供相关的资料。
2、监察大队职责
(1)负责对重大水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接报告后迅速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对事故作出初步判断,并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可能地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2)如果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监察人员应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采取迅速、果断的行动和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影响,以利控制污染的扩大和蔓延。
(3)积极参与救险,消除污染危害,并负责做好急救、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安定群众情绪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负责依法定程序对相关肇事者进行处罚,并写出重大水污染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办公室职责
(1)根据“12369”举报中心(局值班室)提供的重大水污染事故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
(2)负责将重大水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好与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
(3)负责在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4、监测站职责
(1)加强对我区饮用水源地和敏感河流水质监测。
(2)制定出我区重大水污染事故监测应急响应预案。
(3)在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事故监测,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
(4)负责重大水污染事故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5、污控科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3)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负责污染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6、自然科职责
(1)负责督导检查县(市、区)重点水污染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发现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隐患,要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积极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2)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流域及敏感区域河流的日常管理。
(3)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资源的保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水资源达到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生活、生产用水的安全。
(4)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作好相关工作。事故终结后,要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并负责落实。7、监察中队职责
(1)加强对所负责企业排污口和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尽量消除污染隐患。当发现有导致重大水污染事故迹象时,应迅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2)加强对所负责的重点污染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并要求企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制度。
(3)当企业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时,负责配合监察大队进行现场调查,提供企业平时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及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4)在污染事故处理终结后,负责督促相关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防护措施的改进和完善。
8、宣教法规科职责
(1)负责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污染控制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对重大水污染事故案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立案及适用法律、法规终审和案卷的存档工作。
四、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1、“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系畅通。接到重大水污染事故报告后,迅速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我局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立即启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监察大队接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令后,要迅速出动,30分钟到达现场。
3、现场处理。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首先制止污染行为,然后依法进行查处。对举报不属实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待相关单位或后援人员抵达后,再开展或移交撤离。
4、做好相应的联络工作。由局办公室向市局及区政府汇报情况,并依据事故发展情况与市相关部门联络,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5、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或放射性物质扩散。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公众信息。事故应急处理期间,需要的信息内容由宣教法规科报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外进行,妥善做好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
7、应急终止。当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并且继续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将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时,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监察大队写出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报告,报市局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理工作。
五、要求。
1、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延误重大水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的,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如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我局应急处理工作人员首先抵达现场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防治污染区域的进一步扩大。待市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到达后,再配合开展工作。
3、凡发现本辖区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向市环保局报告,并迅速组织调查处理,不得瞒报、漏报。
六、本预案自之日起执行
为保障我区饮用水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指导和规范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安全。为防止和妥善处置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方针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上通下达、恪尽职守、反应迅速、协调联运、妥善处理。
二、*区环保局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监察大队、监察中队、监测站、污控科、自然科、办公室、宣教法规科的主要负责人。
三、应急处理分队分工及职责
1、“12369”举报中心(局值班室)职责
(1)负责受理重大水污染事故的举报,并迅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和局办公室,认真做好记录。
(2)负责对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发展及处理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负责向局办公室、宣教法规科等相关科室通报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提供相关的资料。
2、监察大队职责
(1)负责对重大水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接报告后迅速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对事故作出初步判断,并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可能地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2)如果发生特大水污染事故,监察人员应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采取迅速、果断的行动和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影响,以利控制污染的扩大和蔓延。
(3)积极参与救险,消除污染危害,并负责做好急救、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安定群众情绪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4)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负责依法定程序对相关肇事者进行处罚,并写出重大水污染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办公室职责
(1)根据“12369”举报中心(局值班室)提供的重大水污染事故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
(2)负责将重大水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好与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
(3)负责在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4、监测站职责
(1)加强对我区饮用水源地和敏感河流水质监测。
(2)制定出我区重大水污染事故监测应急响应预案。
(3)在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事故监测,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
(4)负责重大水污染事故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5、污控科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3)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负责污染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对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6、自然科职责
(1)负责督导检查县(市、区)重点水污染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发现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隐患,要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提出积极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2)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流域及敏感区域河流的日常管理。
(3)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资源的保护,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水资源达到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生活、生产用水的安全。
(4)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时,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作好相关工作。事故终结后,要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并负责落实。7、监察中队职责
(1)加强对所负责企业排污口和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尽量消除污染隐患。当发现有导致重大水污染事故迹象时,应迅速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2)加强对所负责的重点污染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并要求企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措施,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制度。
(3)当企业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时,负责配合监察大队进行现场调查,提供企业平时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及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4)在污染事故处理终结后,负责督促相关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防护措施的改进和完善。
8、宣教法规科职责
(1)负责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污染控制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对重大水污染事故案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立案及适用法律、法规终审和案卷的存档工作。
四、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1、“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系畅通。接到重大水污染事故报告后,迅速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我局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立即启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监察大队接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令后,要迅速出动,30分钟到达现场。
3、现场处理。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按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首先制止污染行为,然后依法进行查处。对举报不属实或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待相关单位或后援人员抵达后,再开展或移交撤离。
4、做好相应的联络工作。由局办公室向市局及区政府汇报情况,并依据事故发展情况与市相关部门联络,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开展工作。
5、实行通道控制,防止有毒、有害或放射性物质扩散。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污染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应建议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附近和受事故影响区域的通道实行有效的人员出入控制,并在初步确定水体中污染物质的种类、性质后,建议当地组织果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疏散周围群众,以便控制可能被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污染人数范围,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公众信息。事故应急处理期间,需要的信息内容由宣教法规科报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外进行,妥善做好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
7、应急终止。当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并且继续采取了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将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时,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监察大队写出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报告,报市局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理工作。
五、要求。
1、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延误重大水污染事故处理工作的,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如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我局应急处理工作人员首先抵达现场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防治污染区域的进一步扩大。待市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到达后,再配合开展工作。
重污染应急预案篇6
关键词: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程序;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1.25文献标识码:A
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1、分级响应
一般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由市政府应急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本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对事故进行处置。
较大以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按照有关程序报请上级政府,启动相应级别的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低级别应急预案应先启动。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单位应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2、应急响应程序
突发事故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环保、卫生部门和所在镇处。市环境保护部门接到报告,立即进行初步判断,确认事件级别。
实施响应时,市环境保护局按下列程序实施:
(1)立即向莱山区政府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2)开通与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所在地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各镇(街道)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5)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3、扩大应急
因已有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区政府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请示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莱山区政府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可提请烟台市政府要求各方面力量的支援。
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并有可能危及邻市、区环境,莱山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可提请莱山区政府请示烟台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及邻县(市、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增援。
4、报告时限和程序
任何公民在发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有权通过110、119、120、129等特服电话进行报告或举报。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莱山区环境保护局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主动进行先期应急处置,防止污染蔓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
莱山区环境保护局必须在1小时内初报事件的有关情况,对初步判定属于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30分钟内初报,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二、组织指挥及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措施
1、组织指挥
(1)指挥协调
莱山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政府领导小组在上级工作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政府领导小组根据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邻地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程序,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的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为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置;指导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价。
(2)指挥与协调内容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②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工作。
③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④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监控工作。
⑤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确定重点防护区。
⑥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应急行动进展情况。
2、技术保障
建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成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后相关环境专家能够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
3、物资保障
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配备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救援行动等所需的车辆和设备,物资的储备等,加强维护保养,保障应急处置行动的需要。
4、人员保障
指挥部办公室要组建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熟悉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充分掌握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
三、应急终止程序及事件处理报告内容
1、应急终止程序
莱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完善水质监测系统,建立水源污染预警机制;负责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分析污染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人作出处理;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
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环保局要协助政府领导小组做好受害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害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事发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开展善后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事件处理报告内容
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事发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初报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