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助理工作内容范例(3篇)
业务助理工作内容范文
我国的法律援助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在法律保障、网络建设、队伍建设、履行职能、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高,是存在于全国各地法律援助工作的普遍现象,也是制约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一、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现状
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于成立,正式核定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人。法律援助办案义务主要由区司法局行政编制调节的法律援助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
目前,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尚没有制定法律援助案件标准和案件质量评估办法。没有设立专门的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构。但是,区司法局成立了法规股,安排了法规专干,法规股将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纳入了指导、检查、监督范围,并且受理和处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投诉。在履行管理职能时,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审查受理指派流程、检查案卷材料、回访办案单位、要求当事人填写质量监督卡、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来保证办案质量。依据益阳市司法局6月制定的《关于律师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的若干意见》,我们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界定为人数多、事关群体利益、涉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以及因历史、政策等因素形成的积案需要以诉讼或非诉讼途径解决的案件。为保证此类案件的质量,我们制定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制度》,明确了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各项原则性要求,如向上级政法部门报告备案,事先调查了解案情,召集资深集体研讨,通过调解前置努力做好工作,如何协调配合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等。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承担《律师法》规定的法律援助案件错案赔偿责任。律师协会对于如何保证法律援助质量没有明确的奖惩规定。由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属于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办案补贴、奖惩金额对他们没有深层次的触动,绩效评估和综合工作考核对他没有实质影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年度考核主要指数量的完成,对质量的好坏没有要求,因此历年来采取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评优奖励挂钩等措施,收效都不明显。因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日益增长,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如杯水车薪,我区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中没有安排质量评估专家补贴或监督员补贴等专项经费。
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及监管措施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是上级对口部门的考核只重“量”的增加,忽视“质”的提升;二是办理援助案件主要依托中介机构人员,管理职能对非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没有根本的约束力;三是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甚至无法保证办案成本,影响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四是没有建立完整、统一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没有制定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评估办法。
二、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缺少统一的评估操作体系。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案件质量评估指导性意见。省、市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制定省、市案件质量评估的统一的标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没有制定具体的评查办法。
二、没有专门的质量监督评估机构或者专业评估员。起湖南省政法系统推出的执法档案考评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没有针对性,市、区进行执法质量检查没有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考评范围。从开始,我区司法局成立的法规股将法律援助案件并入司法系统案件质量考评,但市司法局法规管理没有作相应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负有管理和服务双重职能,履行案件质量把关职能时,既充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
三、缺乏对质量监评结果的有效控制。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考评对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没有实质影响。奖惩机制直接关系法官、检察官的评先评优、晋升晋级,而中介机构人员以追求经济价值为从业主要目的,从本来就不多的办案补贴中扣发部分作为奖惩对他们没有吸引力。目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仅仅作为一项业务工作来进行管理。要实行有效的控制,必须理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与事务所自律管理、行业协会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的关系,必须与法律服务有关的管理机制有效地结合起来,依托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强化控制力度和效果。
三、对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几点建议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系统的建立要保证整个体系的设计、指标取舍具有科学性,要保证评估系统所用数据的科学性,要保证评估工作逐步开展、稳步发展,不断总结,不断完善。评估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由上级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导下级法律援助机构的评估工作。同时整合各级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的管理资源。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照统一的目标任务和评估标准,制定上下统一、科学具体的可行性方案。
(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任务。
制定《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指导性意见》。可以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需要,将评估指标体系划分为流程公正、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三个二级指标。流程公正由受理申请率、复审批准率、不予受审复议率、维持不予受理决定率、违法收费率、拒绝指派率等内容构成;办案效率指标由法定期限内受理率、特殊情况先予受理率、年人均结案数等内容构成;办案效果指标由受援人上诉率、受援人申诉率、受援人信访率、诉前调解率、诉中调解率等内容构成。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可根据实际增加或者减少三级指标内容,也可以根据案件的类别,将评估指标体系划分为刑事援助案件、民事援助案件、行政援助案件、非诉讼援助案件四个二级指标。刑事援助案件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率、申请率、申请受理率、会见次数、受援人拒绝辩护率、新证据调查、法院采用新证据、辩护意见采纳、受援人满意度、受援人上诉率、抗诉率、未成年人案件主动提前介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助教育效果、法律文书质量等内容构成。民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与援助中心复审程序公正、审请受理指派程序公正、特殊情况先予受理、不予受理决定复议率、复议维持率、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证据采信率、意见采纳、案件胜诉率、诉前调解率、诉中调解率、案件(履行)执行到位率、受援人上诉率、受援人申请再审率、受援人满意度、案件卷宗质量(包括法律文书质量)、接受异地协作等内容构成。行政诉讼由案情研究、决定受理率、受行政干预因素拒绝受理率、拒绝受理复议率、复议维持率、附带行政赔偿调解率、维持行政行为率、判决撤销、部分撤销行政行为率、受援人上诉率、申请再审率、获得国家赔偿率等内容构成。非诉讼案件由咨询接待台帐、接待笔录、一次性告知书、首问负责制、代书审查、诉前调解、人民调解、非诉案件卷宗统一标准、受援人满意度、调解案件履行率、重新起诉率等内容构成。咨询和代书均应纳入评估范畴,提供咨询意见、代书诉状设定诉讼请求等非诉业务决定受援人对合法权益的取舍。咨询和代书的评估质量应当通过咨询台帐、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律师值班制度、接待笔录、非诉案件档案评比、非诉风险告知制度等内容来评估服务质量。
评估实行信息化管理,评估指标的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和指数编制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和实时更新,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对评估的干扰。评估计算机管理软件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开发。应评估目的多元化的要求,采用模块化的指标设计方法,除对办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外,通过评估指标、评估指数的转换和组合,实现对案件办理各环节、各类别的评估,以及对援助工作者个人办案质量的评估。建立和完善与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和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统计制度.统一统计指标的名称、统计口径、统计时间、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
(二)、省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的任务。
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制定全省、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目标考核标准》。
成立专门的案件质量评估机构、安排专业人员。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既承担管理职能又承担服务职能,案件质量评估机构应该独立于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与司法行政其他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依托省市两级行业协会和司法行政单位现有的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扩大监管职能,如法规处、法规科等机构,完全可以将法律援助案件纳入统一管理、考核、评估。
有效控制办案质量,整合司法行政和法律行业协会的资源进行管理。法律援助机构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制定各省、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细则》,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明确为年度考核内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决定执业人员年度考核、人员异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将案件质量纳入司法行政、法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奖励处罚范围;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执业终身档案,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纳入档案管理内容。
(三)、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的任务
成立案件质量自评专门小组,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三类人员组成,负责对所有案件全程跟踪,全程监测。
业务助理工作内容范文篇2
辅导员是高校资助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和教育者,其工作成效对贫困生受助受教和全面发展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在资助政策把握、信息了解、内容掌握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影响工作成效。
1.资助专题教育内容掌握不深
资助专题教育是较为专业化的教育,是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资助政策、思想与心理、诚信感恩、就业创业、感恩实践等。由于辅导员日常处理学生事务繁杂,很难专心学习和领会有关资助政策与文件精神,加上校内组织相关学习较少,老辅导员可依工作经验来做事,新辅导员通过咨询或按校内文件要求来操作,容易导致对贫困生的思想与心理了解不透,教育内容掌握不专,感恩实践活动了解不深,参与积极性不高等,因此,在实施资助教育过程中内容空洞,过于表面不深不透,达不到预期教育效果。
2.贫困生信息掌握不全
信息掌握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对贫困生进行因材施教的出发点。信息数据的处理与分类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从学生入校,通过录取数据、学籍注册、绿色通道、贫困调查、个人申请、学生座谈等多途径收集掌握贫困生信息,但由于各种原因,辅导员在信息数据处理、分类、归档等方面出现数据整理不规范、层次未分清、贫困界定较模糊,在资助教育过程出现教育内容大众化缺乏针对性。有些需要特别关注关心的贫困生难以得到真实帮助与服务,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可能出现真正贫困生没有享受相应资助。
3.自身能力与素质参差不齐
辅导员自身能力与素质是决定工作成效的重要因素。当前辅导员因管理工作事务较多,加上辅导员所学专业、工作经验、教学经历、工作能力等各方面有差异,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表现不一样,对资助工作重要性认识,资助教育知识掌握度,资助教育方法存在差异,因而在整个资助工作会出现不同的问题,对资助生的关心关注,帮扶教育不到位。因此,加强学习,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个工作能力和素质是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
二、思想教育在资助教育中的融合
资助教育是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将思想教育与资助教育内容进行融合,实现资助与育人并进,资助与感恩同在,资助与发展同行,促进资助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教育全面性规范性
要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资助政策、文件及相关知识学习与提高,结合资助教育工作实际,掌握资助教育内容,注重资助教育全面性,规范性,通过自学、专题培训、网络学习等提升理论水平;要善于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同时,结合当代贫困生特点,掌握现代教育方式方法,明确自身角色定位,真正把思想教育融入到资助工作中来,对贫困生思想、心理、诚信感恩、就业进行务实有效、全面规范的帮扶教育。
2.全面掌握信息,做好层次分类,提高教育针对性和教育效果
全面掌握贫困生信息是整个资助中的关键。辅导员应从贫困生提出申请、班级评议、贫困认定、院系评审等过程中全面收集好相关信息,包含家庭经济、家庭人口、受困情况及原因、地域情况、个人表现等;在数据收集后,还需要对贫困生进行分类分层次,界定好特困、困难、一般困难等,并建立好资助生信息档案,在整个环节上加强与学生间思想交流沟通,全面掌握信息。
3.研究教育内容,制定教育计划,推进教育专业化全程化
资助教育内涵丰富,不仅是经济帮助,还包含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心理、就业发展等多个层面。辅导员首先根据贫困生层次界定、自身特点、资助形式、不同年级地域等进行研究,确定教育内容;其次是根据前期数据分析及教育内容制定在资助前、中和后教育教学计划,资助前实施基础教育,资助中实施专业教育,资助后实施感恩实践教育;三是要注意教育的延缓性和扩展性,除开展正常教育活动外,适当增加生命教育、体验教育、典型案例教育等,将思想教育贯穿到资助工作全过程中来,推进资助教育专业化、全程化。
三、思想教育在资助教育中的渗透
掌握思想教育在资助工作的渗透环节,在解答资助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及就业等各方面的困惑,同时,排除“等,靠,要”、“隐瞒、欺骗、虚假申报”等现象[2],让真正的贫困生受到资助和帮助,从思想上告诫其享受资助与感恩回报并在,从行动上告诉其资助,自助,助他同行。
1.严把资助前期教育关,教育先行与资评同进
前期教育是有效实施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资助前开展思想与心理、诚信与感恩、受助与自助等系例知恩教育,告知学生在享受资助同时,如何走“自立、自强、自助”之路,践行“受助、自助、助他”之果,让资助生不仅是思想上有认识和意识,更是行动上有所付出;在资助认定评审过程中要对申请受助学生进行实事求是的作风教育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意识教育[3],讲诚信讲信用,认真如实填写申报内容,为后续资助评定提供有用数据。
2.严管资助中期教育关,重视资助与感恩并进
抓好资助中期教育工作是强化资助感恩意识,全面培育感恩行动的过程。中期教育要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教育内容要以引导资助生如何去感恩?感恩形式、感恩途径和信息考核等,对资助生在学习、生活、工作、感恩回馈等各方面进行跟踪反馈并形成完整的数据档案,为今后资助评审和资助教育提供有价数据。
3.做好资助后期教育关,检验资助与报恩成效
资助后期教育是检验整个资助工作成效和资助教育质量的标准。一是做好资助生离校前期感恩教育工作,主要做好就业思想、就业心理、问题解答、注意事项等,关注就业情况,了解发展状况,引导学生以行动回报母校和社会;二是建立资助生毕业后信息跟踪档案,掌握离校后动向,鼓励资助毕业生常回校看看并参加一些感恩活动,对在校资助生进行感恩教育,并形成一种良性感恩长效教育机制。
4.把好资助实践教育关,以行动践行感恩回报
业务助理工作内容范文
关键词:高校;教务助理;研究;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3)04-0009-02
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际上,在该规定实施之前,各高校已经在不断地探索研究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工作。比如,各高校普遍推行的学生评价教学制度,即“学生评教”,就是高校在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中,要考虑学生评价的因素。目前,随着高校各项改革的推进,大学生对课堂教学以及教学改革的感受和评价日益受到重视,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已成为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本文中的“教务助理制度”,是指在高校中建立一类学生组织,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帮助学校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学校了解教学过程的细节;帮助学校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等。
一、高校实施教务助理制度的意义
没有学生广泛参与的教学管理,往往会出现教学改革、政策规定信息传达渠道不够畅通;教学一线信息反馈不够及时、时有失真;教学管理制度出台程序尚欠完备;学生主动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意识不够强烈;教务管理人员对“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体会不深等问题。
据《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已达到316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9%。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的进程中,各方面对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主体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已被高校所接受并越来越受到重视。
教务助理制度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教务助理制度,既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与掌握本科教学实际状态,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高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又可以充分发挥学生民主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使学生了解学校相关教学信息,促进教学过程中的互动与交流,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
二、教务助理工作的组织模式与管理机制
哈尔滨工程大学从1985年起实施学生评教制度,2005年启动学生网上评教系统。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2009年起全面实施教务助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教务助理实行校、院系两级组织运行模式。在学校设立教务助理中心,中心可设主席、副主席、办公室、运行部、策划部等部门;各院系设立教务助理工作部,可设部长、副部长,以及各专业、班级教务助理。
(二)选聘方式
教务助理中心主席、副主席,及办公室、运行部、策划部工作人员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院系教务助理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及各专业、班级教务助理由教务处和各院系教务管理部门在院系范围内选聘。
(三)管理机制
1.教务助理制度的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各院系教务管理部门协助。学校教务助理中心在教务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院系教务助理工作部的日常联络与协调工作。院系教务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本院系教务助理工作部开展工作。
2.各级教务助理一经聘用,由学校统一颁发聘书,规定聘期。
3.每届教务助理选聘工作结束后,学校教务处负责对聘用的教务助理进行业务培训。
4.学校教务处定期举行教务助理办公例会。
三、教务助理的工作内容
(一)学校教务助理中心的工作内容
教务助理中心作为学校教务助理工作制度的实践载体和工作平台,其主要工作内容要涵盖以下四点。
1.及时汇总各院系关于教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沟通和反馈工作,完善教务信息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双向、有效的对接,形成良性互动,以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2.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要点,结合学生所关注的教务教学方面的热点问题,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深入实际、充分调研、搭建平台,不断拓展广大学生参与教务管理工作的范围、层次和水平,不断创新工作视野和思路,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关注教学的积极性,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发挥学生参与教务管理的主体作用。
3.充分发挥教务助理从学生中来,反映学生心声、汇集学生智慧、代表学生建言的“参政议政”作用。教学管理部门在出台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定之前,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务助理学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4.以教务助理中心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调动广大学生关注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广大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体性,普及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教学管理常识,化解学生在受教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二)院系教务助理工作部的工作内容
1.收集、整理各专业学生关于教务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总至学校教务助理中心,并做好相关反馈工作。收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教学基本情况方面,包括教材质量及使用情况、多媒体授课情况、双语教学授课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是否合理等;
(2)教学管理方面,包括学校、院系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对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教师教学情况方面,包括教学改革、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质量及效果等;
(4)学生学习方面,包括学习负担、考试、实验实习,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5)教学条件方面,包括教室、实习(实训)场地、教学设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在院系教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学院做好相关教务管理工作。
3.在学校教务助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教务助理中心做好其他工作。
四、教务助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哈尔滨工程大学全面实施教务助理制度以来,从学校层面以及各院系层面均成立了教务助理工作组织,分别由学校教务处和各院系教务办公室指导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学校教务助理中心下设办公室、运行部、组织发展部三个部门。院系教务助理工作部则采取分专业管理模式,设立工作部部长、副部长(类比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来管理);分专业设立各专业教务组长(类比院系学生会各部部长来管理);各班级设立教务助理(由各班级学习委员兼任,或者类比院系学生会成员来管理)。各班级教务助理负责本班级教学管理事务,直接与所在专业组长沟通;各专业组长负责本专业教学管理事务,向上负责与本院系教务助理工作部部长、副部长联系,向下负责与本专业所属各班级联系;部长、副部长则直接与本院系教务办公室以及学校教务助理中心联系。运行中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职责清晰,联系渠道畅通,达到了高效有序、环环相扣的良好状态。
全面实施教务助理制度以来,教务助理为学校、院系及时了解教学组织、运行情况,实现科学决策,有效推进教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教务助理制度的实施不仅是学校“以学生为本”办学理念的真正体现,也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学生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具体体现。教务助理是了解和掌握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直接渠道,不仅能帮助教学管理部门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信息,而且搭建了一个培养学生能力的平台。
仅以近两年工作情况为例,学校依托教务助理工作组织成功举办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模拟大赛、教学管理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品牌活动;先后反馈、解决教务教学方面信息近1500余人次;以“教务航线”为载体组织了以最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运行情况为代表的大量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及时了解教学组织、运行情况,实现科学决策,有效推进教学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从具体院系层面,教务助理不仅有效帮助学生清晰解读了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化解了教学管理中的潜在纠纷;而且在教师、学生与学院之间架设了高效沟通的桥梁,有力地推动了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教务助理工作组织与高校其他传统的学生组织相比,其建设与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对于教务助理工作的扶持非常重要,必须要出台配套的保障措施、激励措施,才能确保这项工作的平稳、有效。比如,对于教务助理工作组织要类比其他学生组织一样,提供固定的办公地点、计算机等工作设备,并给予开展工作需要的相应支持。在各类评奖、评优等工作中,教务助理学生干部要享受学校其他岗位学生干部的同等待遇。比如,哈尔滨工程大学规定对年度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教务助理将被授予“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考核成绩为良好以上的教务助理将被授予“哈尔滨工程大学杰出教务助理”荣誉称号,同时将给予上述学生一定的物质奖励等。
当然,教务助理工作组织与高校传统的学生会如何配合,才能更好地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也是高校教学管理工作者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务助理工作制度(修订)》[Z].2009.
[2]张吉维,任良玉.内蒙古大学探索研究性教学和自主性
学习的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