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办公范文

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6篇)

时间:

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篇1

「关键词关键词,医疗机构,试验性医疗行为,医学伦理委员会,立法

从2004年2月10日,广东三九脑科医院进行了国内第一起用于戒毒治疗的脑科手术,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目前,全国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展了“手术戒毒”的治疗:北京、上海、江苏、辽宁、四川、湖南、福建等多家医院声明已成功施行了戒毒手术,但随着“手术戒毒”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也因此引发了医学界的正反大辩论。2005年2月卫生部向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停止用于依赖者的戒毒治疗的脑科手术。通知称,部分省市的一些医疗机构将脑科手术用于依赖者的戒毒治疗,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脑科手术戒毒是一种正在进行临床研究探索的科学项目,目前临床研究尚未结束,该项手术的毁损位点、技术要点、适应症、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还没有作出结论。为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卫生部就脑科戒毒手术中的有关问题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指出该项手术不能作为临床服务项目向依赖者提供,要求暂停该项手术的进行。

根据已经接受手术的依赖者的情况看,此项手术有可能成为帮助依赖者戒除毒瘾的技术手段之一,因此卫生部将在严格管理和监督下进行科学研究,届时,研究成果将为各级医疗机构作出最有效的指导。卫生部要求开展此项手术较多的广东省和四川省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案,对业已接受手术的患者进行观察和随访,以便客观、科学地确定该项手术的适应症、安全性、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该项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深入研究的意见。卫生部在接到上述意见报告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进一步论证,再决定是否将此项手术用于戒毒治疗。

透过关于“开颅戒毒”存在争议的新闻,笔者在此想讨论一下我国对试验性医疗行为的管制问题,想呼吁一下关于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立法。

传统意义的医疗行为可简单概括为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诊断治疗活动。但是,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民众生活观念的变化,上述传统定义已不能适应医学的发展和对患者保护的需要。目前在各大型医院,常常会使用危险与疗效均属未知(或国内首次使用)的新药物或新技术。实施这种医疗行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医学进步,而诊疗的目的居于次要地位,所以被称之为试验性医疗行为,或人体试验。

1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立宗旨和原则

医学伦理委员会旨在妥善实施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保障受试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应主要适用于从事试验性医疗行为的三级医院(含专科医院)。国家应支持医疗机构的医学科研工作,鼓励试验性医疗行为在三级医院的实施。

2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审批与登记

2.1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设置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医疗机构为三级医院;②医学伦理委员会至少包括两个以上专家组;③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家;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上述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自行成立本院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不具上述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协调下,由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行为,由医院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多家医疗机构共同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由所审查事项涉及的医院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批

医疗机构设置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设置申请书;②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设置及成员。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核结论。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书。不批准设置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3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登记以下主要事项:①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②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④医疗机构注册资金;⑤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设置;⑦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成员情况。医疗机构或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在变化后30日内向原登记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书,不得开展医学伦理审查工作。

3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组

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当依据医学伦理审查内容、专家委员学科专业的不同设置不同专家组,包括:药品审查专家组;医疗器械审查专家组;医疗技术审查专家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专家组。

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组组成人数应为13人,专业应集中在临床医学、临床药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和医学心理学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专家组成员的二分之一。在医学伦理委员会中,本院主管医疗科研副院长为主任委员,其余12位委员由医疗机构聘请医护专家7人及非医护专家5人担任。其中医护专家委员,由内科、外科、精神科、病理科或检验科、护理部专家担任。非医护专家委员,由院内或院外社会工作者、伦理学专家、法学专家或社会贤达等担任。

现有专家不能满足医学伦理审查工作需要时,医学伦理委员会可以临时从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伦理委员会邀请相关学科专业组的专家参加医学伦理审查。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成为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①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从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②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③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

医疗机构原则上应聘请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组成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当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库需要时,可以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组成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医疗机构有义务对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聘任,并发给统一格式的聘书。

4医学伦理审查工作程序

4.1申请

医学伦理审查申请人首先应按照统一格式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正式资料,包括且不限于:①临床

试验申请书;②受试者同意书;③研究计划一份。

4.2受理

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在收到医学伦理审查申请后的5日内应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伦理委员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应说明理由。决定受理后,医学伦理委员会通知申请人缴纳相关费用,并在交费后30日内组织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专家组进行审查。在正式进行审查前,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按照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人数复印后分别送达各位专家。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可以向申请人要求提交特殊资料,但应通过医学伦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络,严禁医学伦理审查专家组专家与申请人私自联系。

4.3审查

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应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学伦理审查工作。临床试验计划的审查,必须有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组过半数专家出席,决议事项必须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医学伦理委员会就人体试验(包括药品审查、医疗器械审查和医疗技术审查)主要审查如下内容:①拟定本院人体试验范围;②拟定人体试验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及审查要点;③审核人体试验计划;④审核受试者权益与伦理道德法律事宜;⑤评估人体试验的进程及其结果;⑥其它有关人体试验事项。

医学伦理委员会应对申请人提出的临床试验计划审查如下方面:①本计划的研究背景、目的及预期疗效的适当性;②本计划所拟步骤和方法的周详性;③受试者的选择/排除标准的适当性;④评估研究结果所作检验项目的必需性;⑤本计划中受试者基本人格保障的适当性;⑥主持人及协同试验人员学识和能力的适当性;⑦计划书的完整性;⑧个案报告表的完整性;⑨受试者同意书的完整性;⑩计划整体的评估。

4.4申请变更

临床试验计划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如计划有变更时,需重新进行审查,并说明必须变更的内容、理由。医学伦理审查申请人应另提变更计划后的临床试验同意书格式,并用黑体字注明“变更后计划”的字样。

4.5终止审查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可终止医学伦理审查:①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③拒绝缴纳费用的;④有碍于医学伦理审查的其它情形。

4.6阶段报告与中断、终止实施

临床试验计划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依法通过后,交付试验主持人进行试验。依计划进度至少在计划进行一半的实施期间,应提出阶段报告。如其期间超过一年,每年应提出报告一次。阶段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必要时应请试验主持人列席说明。如医学伦理委员会认为有安全顾虑者,可以决定终止其试验。临床试验计划主持人或医学伦理委员会通过检查认为,患者的健康状况不适宜进一步进行医学试验时,可以适时干预。必要时,终止或中断医学试验,以保护患者的利益。

临床试验完成或试验到期,临床试验的主持人应向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试验情形报告书,经审查通过后,依法须呈报的应将结果呈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未提出报告的,不得继续进行其它试验。

5法律责任

除了明确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权外,还应通过立法明确与医疗机构与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的法律责任,这包括:①医务人员未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擅自实施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②医疗机构未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擅自实施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③医疗机构未按照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建议如实告知患者试验性医疗行为的医疗风险,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④医学伦理委员会专家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私下与申请人接触或接受申请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审查意见,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东京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及细则[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4年05期

[2]兰礼吉。试论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其对患者与受试者权益的保护[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4年15期

[3]侯建全,温端改。充分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j].苏州大学学报(医学版),2004年01期

[4]李利君,卢光?.略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j].医学与哲学,2003年03期

[5]韩玲,芮琳,黎建军。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作用,保障受试者权益[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9年05期

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篇2

近年来中医药研究方法及疗效评价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医界,如中药多成分研究、古典经方验证,这些研究是否只能采用现代医学循证医学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zedControlledTrial,RCT)方法进行严格统一标准方案研究,还是可以采用体现个体化特点的“辨证施治”方案进行研究?疗效评价方面,除了客观指标(实验室指标)之外,生存质量、证候学改善是否能作为主要疗效指标?

二、中医药研究风险与受益

中医药临床治疗过程中的临床研究(基于真实世界的临床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有,如何判断风险与受益?应当遵循什么样的伦理规范?例如,对慢性腹泻中医辨证,脾虚湿胜、肾阳不足是2种常见证型,在辨证准确的基础上,采用健脾利湿及温肾固涩法,往往收效甚佳。此种治疗模式已沿用千年,成为中医常规疗法,也就是中医标准治疗,而且是有效治疗;然而在现代医学慢性腹泻的“标准治疗”中,此种疗法并未收录,收录的标准治疗只是针对病因的对症治疗。虽然国人公认中药疗效好,但国际上要求拿出循证医学所要求的大样本、双盲、随机临床试验证据,中医界若没有这些试验证据,就不能得到承认。由此可能派生出“中医药辨证治疗慢性腹泻临床研究”,思路将是:将病人随机(其实很难做到)分为2组,1组为中药辨证治疗,1组为现代医学对症治疗(得舒特、易蒙停、活菌制剂等),邀请符合入组标准的受试者志愿参加;这样设计符合“研究”的定义:采用受试者的数据,以解决某个特定的科学问题。此方案中中医辨证治疗是中医学“标准治疗”,只要辨证用药准确,也是“有效治疗”,可是这并不是现代医学所称的“标准治疗”。用现代生命伦理学观念看来,只要是研究,就表明不确定性,可能带来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来自研究药物对人体的伤害,也可能来自于受试者隐私的保密、随访中带来的不便,不涉及“未给予标准治疗的风险”。但现代医学观点还存在“未给予标准治疗的风险”。因此,在伦理审查时就牵涉到方案设计方面,中药治疗组未采用所谓的“标准治疗”,是否符合伦理,以及如何判断“风险与受益”。

三、严重不良事件的上报及不良反应的判断

本研究对中医药伦理审查平台评估中发现,各伦理委员会收到严重不良事件普遍偏少,有些伦理委员会甚至1年都没有受理1例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这与项目数量、项目中受试者数量明显不符;即使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中药多成分混合物特性使不良事件与药物之间的因果性难以判断。在研究过程中,中药组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如何判断“与研究药物相关还是不相关”以及“损害与赔偿”标准如何界定,成为中医药伦理审查中的难点。中医药不良反应一定存在,尤其近年多有报道中药注射液不良反应,但在研究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实现研究者自我监督、按程序上报,这就造成潜在风险,在临床试验过程中未被发现或上报的不良反应在上市后再不断被报道,加大了临床用药风险。如何完善伦理审查的跟踪审查环节,更多地促进严重不良事件上报,以便得出中药安全性客观结论,是对伦理审查制度的一个挑战。

四、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内行容易忽视的风险盲点

例如晚期肝癌的临床研究,对照组为标准治疗,治疗组为标准治疗加中医药辨证施治,观察2组患者生存期差异。有中医背景的伦理审查委员普遍认可中医药在晚期恶性肿瘤方面“减毒增效”作用(减少放化疗药物毒副作用、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对此项目的直观印象为无大风险,为中医药常规诊疗。因而很容易得出项目“有研究的科学依据,假设条件充分,设计科学,风险与受益合理”,即“在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方面可以接受”。可是若从未接触过中医的外行(LayPerson)或者西医医生看来,晚期癌症病人长期服用具体成分不明中药可能具有很大风险。中医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确实需要向世人提供证据,不能用笼而统之的“感觉”来代替,这就提醒伦理委员在审查时,不能用头脑中固有观念代替客观思考,既避免“外行”夸大风险,也要避免“内行”审查时容易存在的风险盲点,忽视可能的风险研究。西太平洋地区伦理审查委员会(TheForumforEthicalReviewCommitteesintheAsianandWesternPacific,FERCAP)评鉴时,在中医药研究的风险方面,中医背景评估专家与外籍专家之间常有争议与探讨,且很难说服对方。这种探讨与争议与视角不同有关,但有利于科学进步。因此在一个伦理审查团队中存在不同背景人员、积极进行讨论极其必要。

五、上市后中药再评价研究:伦理审查标准如何把握

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篇3

1中国医学伦理学30年:逐步走向逻辑与历史统一的过程

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之所以能够作为考察一个具有哲学特性的学科建构的根据,是因为人类所构建的任何逻辑体系必须与人类认识史和人类发展史相统一才可能是正确的和合理的。

30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过程所提供给中国医学伦理学进步的基础和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卫生实践伴随中国改革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多方面前所未有的现象和问题,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影响下的中国医疗卫生逐步脱离原有公益化道路向市场化的迈进,导致诸如‘‘看病难,看病贵”等现代新的医疗危机初现端倪;生命和健康受到由于社会有限卫生资源不合理分配导致的不公平日益加剧;经济利益强大的驱动力量导致的医师职业精神的缺失也成为新形势下一种医疗行业的顽疾;科学主义和技术主义盛行导致的人文精神的缺失给医疗行业蒙上了一层“医学非人学”的阴影,如此等等。二是生命科学和技术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不断产生与30年前的美国同样的或者类似的生命伦理问题和难题,这些问题不仅对医务界和生命科学界是一个巨大的道德冲击,而且对整个中国社会的生命道德和生命道德心理都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中国医学伦理学界过去只是在学术信息和理论层面所了解的问题突然变成了身边不断涌现的现实问题和难题,中国的医学伦理学界不能不去面对。三是中国社会政治改革进程和法治进程的加快,带来了整个社会民主意识的进步和权利意识的增强,这种民主和权利意识从社会层面向医疗卫生领域的延伸和演化,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患者自主意识、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标

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以及患者群体文化和道德素养的参差不齐,带来医患关系不和谐局面的凸显。四是中国城乡、区域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卫生经济伦理问题大量出现。五是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害事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的公众健康受损,公共健康伦理成为不可忽视的伦理问题。六是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的磕磕绊绊和社会的漫长等待,让公众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表现出的无奈和无助引发的管理层面和政策层面的伦理问题突出。七是生命科学和技术领域研究进程和速度的加快,带来的各类研究和试验对受试对象的保护等一系列伦理问题,甚至从人与自然关系视角引发的对动植物生命关注的伦理问题,都成为生命伦理学的课题。总而言之‘30年前中国的社会现实没有给中国医学伦理学的产生提供孕育和生长的条件。而30年后的今天,中国社会急剧转型中所出现的问题,同样让社会产生了一种对医学道德的强烈需求,因为当年发生在美国社会的很多问题,同样出现在今天的中国。医疗卫生市场化的问题、现代医疗危机的问题、医患关系的问题、临床医疗中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的问题、医疗科研商业化的问题、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问题等等。加上当代生命科学技术在中国医学领域的发展和应用,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就显得异常突出和尖锐。当然还要看到,中国社会具有自身特色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其社会转型过程中会产生包括当年的美国社会在内的其他社会形态可能不会出现的新问题,如社会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社会医疗卫生资源分配悬殊过大而产生的不公平问题。如果说30年前的中国没有提供让中国医学伦理学在理论和实践上迅速成长和不断成熟的条件,中国今天的社会现实,不仅给中国医学伦理学提出了层出不穷的课题和问题,而且从中国医学伦理学自身到整个学术环境和学术氛围的不断优化,中国医学伦理学界未来也许没有理由再把学科发展的责任推给历史。1

在中国医学伦理学发展的30年中,学科自身的演化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不断探索医学伦理学自身的逻辑结构和学科框架。尽管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是没有能够解决好,但是很多学者在这方面的积极努力和大胆尝试,也许初衷并未是建立完备的学科体系,但是厘清了医学伦理学多方面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对学科的基本建设不无裨益。二是研究方法呈多样化发展态势。医学伦理学发展的最初阶段,在研究方法上呈单一化和简单化,一方面是深受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方法的深刻影响;另一方面零散编译国外学者相关的研究成果,介绍国外一些主要的观点和问题,因为当时国外的生命伦理学研究同样起步不久,很多学术成果尚在形成过程中,一些有重要影响的著作—162和思想尚不能系统和全面介绍。中国式的研究和对国外相关思想的介绍构成当时中国医学伦理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形态。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的学科发展过程中,中国社会的转型和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医学伦理和生命伦理问题曰益凸显,原有方法无法解释和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加之国外学者的思想和一些重要著作的系统翻译引进,在中国对该领域的研究也不断扩展,多个学科和不同领域的学者开始关注这个学科的进展,根据个人兴趣和知识结构以及工作环境而选择的研究角度和方法开始进入多样化和系统化的阶段。甚至可以认为,中国学界因为研究方式选择上的不同,开始出现地域性的和学术共同体性的学术性初期分化,从问题出发的研究开始形成一种学术力量,特别是与国际学界联系密切的一些学者和组织,完全采用与国外研究同步的方法,研究国内的问题和力求解决国内的问题。也有学者注重理论层面的学科基础性建设,大胆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学科思想基础和寻求本体论承诺,将学术研究的重心放在学科得以成立的文化精神和哲学根据的构建和探索上,这些学者并没有完全脱离对中国现实问题的关注,但是试图能够从区别于现代西方生命伦理学思想的哲学根据的中国思想传统中寻求思路与方法。

中国医学伦理学研究不断走向繁荣,也需要多种研究路径的选择和相互间的协同与交流。三是研究内容的不断拓展和不断深化。经过30年的努力,中国医学伦理学在研究内容上日益丰富和广泛,学科已经发展到可以用伦理视角和医学道德尺度观察和衡量所有与生命和医学相关的问题,从国家政策层面到个体的行为层面,从医疗卫生的要素到医疗卫生行业内部运行,从精神、思想和理论的形而上层面到医学伦理的可操作层面,医学伦理学无不加以渗透和深入。

正如笔者在总结中国医学伦理学发展30年成就所认为的那样,医学伦理学这个学科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可以被认为具有了初步的学科形态。一是从对传统的医学与道德关系的关注,扩展为对医学与伦理、生命与伦理关系的研究,这种研究不仅统摄在医学伦理学这个学科概念下,而且力求建立逻辑自洽的学理性的认识和知识体系。二是不断探索和试图形成完整的形而上学承诺,力求建立一整套能够作为学科体系的哲学、道德哲学支撑的本体论、认识论等形而上的理念、精神和思想系统。从学科发展过程看,这种生命伦理文化构建和理论上的终极承诺所获得的进步在不同阶段表现为不同程度。三是中国的医学伦理学一直力求建立自身的伦理公理,并把这种公理用医学伦理原则的形式通过学科体系表现出来,最大化地让原则渗透到医学伦理学各层面所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中去。尽管这些原则构建更多的是移植和借鉴,但是对

完善中国医学伦理学理论系统具有重要的过程性价值。四是中国医学伦理学从没有放弃建立与形而上学承诺统一起来的医学伦理学方法论的努力。但是因为如前所述的形而上学承诺本身尚存差距,加之当代医学伦理学关注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研究重心向生命伦理现实问题的下沉,方法论对层出不穷的具体研究方法的统摄作用不断被突破,方法论的形成总是处在一个过程之中而尚未构建成理论系统。五是中国医学伦理学在发展中越发凸显其应用性,对医学及整个生命科学领域现实、具体问题的审视和关注更加深入,涉及生命科学和技术操作的诸多制度和规范越来越多地体现出伦理精神,诸如伦理审查委员会、医院伦理委员会等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都是对中国医学伦理学学科建设的肯定。此外,中国医学伦理学30年间,这个学科的教学已经在各级各类医学院校拥有了一定的学科地位;学术组织、学术共同体、学术交流、学术刊物等标志学科建设的社会性要素都不断成熟;医学伦理学概念和医学伦理问题越来越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医学界和生命科学界特别是有些具有人文情怀和哲学思想的学者对这个学科的作用有了较强烈的认同感,媒体能从医学伦理角度报道相关的新闻事件和典型个案;公众对医学伦理学知识特别是有关案例通过各种信息传播方式也开始有所了解和参与讨论。所有这一切都表明,30年历史造就的中国医学伦理学已经基本上构成了相对成熟的学科形态,1而这种相对的成熟,正是逻辑与历史不断趋于统一的过程使然。

2中国医学伦理学界需要正视学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如何衡量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成就这一问题本身就需要讨论,因为这个学科是一个跨度大而涉及面广的学科,可以设定不同的评判标准对其进行评价。我们可以因为这个学科是具有应用特性的学科,而从其对医学发展的实际作用上衡量这个学科的成就如何;但是又应该看到,医学伦理学的道德哲学特性还决定了对它的评价不能只是具体和实际作用上的,还应该正视其思想和精神这个层面的无形价值和长远意义。‘‘因为医学伦理学在中国的发展,从伦理文化、伦理精神层面到自身的形而上学承诺,再到对现实生命伦理问题的认识、判断和解决,空间跨度之大和历史纵深之长,是很多学科无法比拟的。中国社会改革开放30年,不断地将很多的社会责任和科学责任赋予这个学科,医学伦理学的哲学本性和应用特性,决定了这个学科必须背负生命伦理理性和伦理精神构建的重任,也要将这种形而上学承诺连接到可触摸的现实生命伦理难题和问题上来。130年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学术研究成就和学科的社会和科学作用值得充分肯定,确有很多极具学术和应用价值的成果问世,活跃在这个领域的学者和专家,对中国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任何一点贡献,学科发展史都会铭记。但是整体地分析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状况,必须承认还有太多不尽如人意的方面。实际上,这些问题也是中国社会新的历史条件下,医学伦理学自身逻辑上需要调整和纠偏的一些问题。中国社会3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为医学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基础和条件,学界应该更多地从自身寻找问题和原因以及思考未来发展的一些问题。

笔者对中国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过这样几个方面的看法,概括起来说就是三方面问题和四种能力的不足。

首先,中国医学伦理学特别是生命伦理学的研究整体上视野受限、思维不够开阔。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延续了沉淀在中国医学伦理学界多年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的结果,以及生命伦理学最初介绍引进时所形成的零散乃至碎片化对待生命伦理学方式的惯性,导致中国医学伦理学一直没有能够形成比较雄厚的研究基础和本土化特征。甚至可以说中国医学伦理学界并没有能够形成一种对这个学科比较准确和全面的把握与定位。这与中国学界从事这个领域研究的主体构成有直接的关系。笔者认为,中国医学伦理学界有两种学术力量,一是没有受到过中国医学伦理学研究传统影响的哲学、伦理学乃至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学者对这个领域的关注,这些学者大多从事哲学、伦理学或者史学研究,他们是因为自身的研究涉及生命伦理学或者研究兴趣偶然转向这个领域,表现出对某些生命伦理问题的关注和研究。这个群体分散于中国的综合性大学或者研究机构,绝大多数人并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医学和生命伦理领域的研究上。他们的研究往往局限在形而上学的层面,对生命伦理具体问题的研究,更多地注重理论论述和抽象地把握,因为他们中的多数人对医学、生命科学没有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也不具备与实践对象直接接触的条件和能力。但是这些学者的研究,对于完善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哲学和思想层面的研究具有观念的、精神的和理论的价值。再就是一批从中国医学伦理学多年的学术共同体走来的学者们,很多人的医学、生命科学背景以及中国医学伦理学研究形成的思维局限和惯性,使得他们极少关注生命伦理学这个概念之外的任何背景知识和学术信息,他们拘泥于对生命伦理学中具体问题的关注,不能将这些具体问题置于一个广阔的社会、人文和哲学背景中去思考和分析,他们的研究往往集中在他们所掌握的生命伦理学构成的主体要素和概念上。

其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只是作为学科而没有跃升至文化层面加以认识和研究。因此也就不能确立其在中国应有的文化意义上的地位。所以中国生命伦理学在把外来生命伦理文化与该领域的中国化或者本土化的研究很好地结合起来并没有取得显著的进展和成就。中国医学伦理学多年来并没有被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得到应有的关注和研究,学界对知识性和学理性的强调,弱化了对它的文化意义的认识和地位,这也是该领域研究视野受到局限的重要原因之一。生命伦理学的文化特征决定了这个学科本土化研究是学科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个领域只有作为中国社会伦理文化的构成才能完成学科的真正构建和从学科到社会作用的真正发挥。对于这个问题,中国学界并不是没有完全意识到,但是这个领域自身的成熟程度和影响力尚不足以以一种能够影响社会和科学的力量被社会和科学技术领域认可,也没有足够能力在应有的文化层面拥有话语权,也没有与相关文化领域开展对话的能力,导致社会整体文化对其认同上还有距离。

再次,受到上述两个方面即思维方式缺陷和文化层面研究缺失的直接影响,中国医学伦理学所形成的带有较大惯性的“学术范式”对这个领域的学术发展和学科教育等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讨论

中国生命伦理学发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并不是否定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学术成就;而是学界要清楚地认识到学科发展还存在的诸多方面的问题,以便确立起未来努力的方向。笔者认为,中国医学伦理学是一个走近而没有走进医学的学术状态,至少应该认为还没有完全走进医学。应该说走进医学是医学伦理学的目的,但是走不进医学,不能把责任推给医学本身的不接纳,还是要从医学伦理学自身几种对话能力不足寻求原因。从学科或者从领域整体上说,中国医学伦理学在学科建设上主要表现为这样几种对话能力上的不足。一是缺少能够与哲学、伦理学进行直接对话的能力。医学伦理学毕竟在出身上具有无法摆脱的哲学、道德哲学和伦理学的血统,医学和整个生命科学领域中的问题无论多么具体而微,只要具有道德诉求和纳入医学伦理学视野,哲学就一定会通过与之相连的胳带向它输送养分和提供‘‘生命”的支持。中国医学伦理学在自身不能构建起完整的形而上学承诺的情况下,就必须学会与哲学和伦理学对话。与哲学的对话本质上是文化意义上的对话。二是欠缺流畅地与医学直接对话的能力。中国的医学伦理学必须承认自己是应用伦理学的构成部分。而应用伦理学只有把“应用”作为自己的最终目标,将自身的人文特性通过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出来,这个学科才有精神见之于现实的实在价值。医学伦理学必须直面现实的医学和生命道德问题并试图对与这些问题相关的决策和行动产生影响,所以医学伦理学的这一实践追求使其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又与传统的伦理学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已日益成为人们进行医学生活抉择的理智力量。

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篇4

【关键词】医学伦理;医学模拟教育;应用

中图分类号:R-052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是运用一般伦理学的原理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医学伦理以生命为中心,以道德为重心,反应社会对医学的要求,患者至上,生命至上。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学伦理已经发展成以医患关系为核心的社会性事业。

一我国医学教育的现状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我国的医学教育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朝着整体化和综合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医学问题依然问题重重。主要表现在:

1.1实践和伦理道德要求的矛盾

实践出真知,医学强调实践。一个真正的医生,需要亲自处理无数的病例才能成长起来。但是以病人为实践对象的教学方式,明显的违反了伦理道德的要求。以病人为实践对象,虽然对于学生来说,有助于为学习和今后的工作累积经验,但是病人本身身处病痛的折磨之中,在被“实践”的时候,往往因为需要而被反复检查,这给病人带来极大的不便和痛苦。

1.2临床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学教育重视医生的专业知识教育,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脱节。但是医生的职业要求强调实际操作,再加上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临床综合技能实践的方法和途径,很多学校不能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机会,临床医生是为了让病人能够早日远离病痛折磨,康复出院。但在学生临床实践中,如果要配合教学任务,用真实的病患作为考核学生的办法,常常得不到患者的同意,临床教育资源短缺。

二医学伦理教学的要求和途径

2.1医学伦理教育的要求

医学的研究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类,这就要做到重视病人的要求。无论是否有益于患者的健康,医生只有告知患者治疗方案的权利,没有替患者做出选择的权利。患者有权替自己做主,选择治疗方案,无论他做出的选择正确与否,医生只有规劝的权利,没有更改的权利。患者的个人权利得到了极大的尊重和体现。不论何时,道德都是判断一个人是否高尚的唯一标准。医生的职业性质特殊,对道德的要求也比其他行业要严格。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人们的价值取向逐渐多元化,有些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缺失,利用病患的痛苦大发横财。收取红包,乱开药方,功利主义抬头,对待病患态度冷漠,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所以医学伦理教育也要求医生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面对病人,医生要态度和蔼。仔细询问患者的身体情况,认真倾听患者的问题,面对患者的疑问,要进行详细的解答。对于态度不好的病患,也应给予理解。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医生赢得病患尊重和信任,改善医患关系的基本条件。

2.2医学伦理教育的途径

加强医学伦理的系统教育,重视人文素质的养成。学校教育对一个人的影响巨大。学校应该重视对学生道德的教育和医学伦理的教育。对于在职的医生,医学的伦理教育应该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从人文精神和法律出发,结合身边的实例,向医生灌输医学伦理的教育,提高医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树立医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随着社会的进步,医学开始逐渐强调对人的尊重。现在的医学不仅是一门自然科学,还是一门社会科学。医患关系的和谐,离不开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通过对医务人员人文素质的提高,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和良好的治疗氛围。尊重病患,关爱病患。

三医学伦理在医学模拟教育中的应用

医学模拟教育是利用模拟技术模拟病人和临床情景,是模拟教学在医药学或临床医学的应用扩展。医学模拟教育是将医学伦理贯穿以医学教育中的体现。

3.1增加学生和患者之间的接触,养成关心患者的良好习惯

医学模拟教育可以增加学生和患者之间的接触,让学生积累和患者接触的经验,加强学生和病患之间沟通的能力,学会处理医患关系。医患关系现在已将成为医疗问题中的而一个大问题,医患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已经成为迫不及待的事情。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已经成为医生不必可少的条件之一。可以通过强化临床模拟,增加临床实践的机会,培养学生和医患沟通的能力,掌握和病患交流的技巧,把医学伦理学的知识很好的应用在实践当中,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关心病人、爱护病人的习惯,培养良好的医德。

3.2医学模拟教育可以避免医学伦理问题,促进医患关系

医生的职业比较敏感。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患者的隐私。比如妇科或者泌尿科,由于在治疗过程中需要暴露患者的隐私部位,患者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敏感和羞耻,自尊心过分强烈,稍有不慎,医护人员就会发生隐私纠纷。在医学模拟教育中,可以培养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医学道德观,也可养成保护患者隐私的习惯。在模拟教育中,学生可以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对疾病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形象的了解,培养学生对伦理问题的认知和处理能力,促进了医患关系。

通过医学模拟教育和医学伦理学的相结合,加快了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理解过程,有利于减少医患之间的矛盾,符合医学教育中人文素质和科学教育紧密结合的思想,有利于临床医生的专业培养,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医学教育发展的必然途径。

【参考文献】

[1]郭政,程牛亮,王斌全.以临床教学模拟医院为平台,实施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9):625—629.

[2]黄成华.创新性教学在医学伦理学课程中的应用[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448—450.

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篇5

在社会发展越来越快的今天,人们对于医疗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医疗护理更是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特别是随着医学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也越来被看重,在护理伦理学教学中,要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改革,以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意识、护理道德情感和护理实践。

一、护理伦理学的表述

1.护理伦理学的基本概念

护理伦理学是护理学的一个分支,指的是以社会科学理论、伦理学为基础,在护理工作中,护理工作者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和道德原则,解决和调整护理实践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门学科,也可以说是一门研究护理道德科学的学科。要求用人文性的关怀对病人进行疏导,用伦理学与道德的方法进行医护关系的相互调节,注重的是润物细无声的效果。长期以来,医学教育存在重医术、轻医德,重技能、轻伦理的思想观念。我国护理伦理教育起步较晚,大多数医学护理院校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护理伦理道德教育,主要依托护理伦理学的课堂教学来实现,并把护理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护理伦理学的教学情况

现在的护理伦理学教学的软硬件条件都很缺乏。一是缺乏志愿者,学生只能通过冰冷的模具进行锻炼。二是缺乏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很多教师都是从其他系或者科室调剂过来的。学校和教师不重视,学生自然也不会有多大的兴趣。三是学校缺乏合适的教学环境,现有的医学教学条件很多还是上世纪的水平,缺乏宝贵的专业器械,教材的缺乏也让学生无所适从。在这样的条件下,学生的水平自然很难提高。对在校学生来说,实习机会宝贵而且稀少,护理伦理学作为一门带有人文性质的学科,很多时候就是培养人文性质的心理关怀,这对学生来说是逐渐形成的过程,甚至可以说是自身气质的形成过程,需要有大环境作支撑,这显然也是不足之处。

二、基于岗位的护理伦理学教学改革的建议

1.创新思维对护理伦理学的作用

必须在教学中突出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训练。在校园中,建立相互帮扶的医疗小组和学习小组,并在小组内部建立严格的分工与操作流程,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护理伦理学的要求,并根据学习成绩将组内成员划分岗位,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教师按照各个岗位的特点、主要职责、涉及的人际关系、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等进行详细的讲解。做到知识与实践的统一,并进一步在岗位的具体实践中,实现学生知识的整体化与贯通化,提高学生的操作水平和知识迁移能力。

2.岗位实践的教学建议

积极进行岗位实践,通过观察病人的举止行为来理解病人的心理变化,提升学生的具体实践能力与应急处理水平。在岗位实践中,也要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教导与评比,使护理伦理学教学密切联系护理工作岗位。学校还可以与医院合作,在医院建立实习基地,增加学生的实践机会。学校也要加强自身的环境建设,如推广人文性图书阅读活动,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最后,学校要加强对课程的关注度,精选教材,同时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使教师有承担本专业教学任务的能力。

三、小结

本文围绕基于岗位的护理伦理学教学这一问题,通过分析学科的现状,对学科教学的提升作用进行了基本论述。护理伦理学这种带有人文性质的学科,只有在岗位的实践中才能培养人文情怀,也才能适应教育改革的要求。

医学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篇6

职称论文字数统计

一般不要求字数,只是会计算你的论文篇数。

关于医学的职称论文

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

[摘要]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之养成是当代医学发展所需,但在我国目前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过程中存在许多误区,文章探索了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的途径:在医学伦理教学上着重培养与提高医学生的伦理辨析能力;院校教育和医院继续教育相接合,建立终身医德教育体系;逐步建立医学伦理素养的评价机制。

[关键词]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

[作者简介]傅伟韬(1973—),女,吉林吉林人,吉林医药学院人文社科部伦理法学教研室,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医学伦理、法学。(吉林吉林132013)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9—0179—02

素养就是一个人平素的品质、一贯的修养,而医学伦理素养则应表现在人们对医疗领域中自己和他人行为是与非、美与丑的判断和评价基础之上而形成的一贯的品质和修养。医学伦理素养之养成,就是一个人对医德行为规范及其执行意义的理解,并将此内化为自身行为准则的过程。

一、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的现实价值

1.医学伦理素养是当代医学发展所需。医学作为一门学科,在它的发展中并不是独自前行的,它与经济、社会生活、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只有技术没有人文情怀的医学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的医学,因为它偏离了医学的本质和目的。现代医学模式更科学地概括了影响人类疾病和健康的因素,突出了社会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许多复杂的医学伦理问题、多元价值的并存常使医学科研人员处于左右两难的境地。在临床科研、实践中,医务工作者要正确处理涉及多层次、多因素复杂的医学伦理问题,就必须具有较深厚的医学伦理素养。医学生是医学临床与科研的有生力量,他们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对于医学的发展更有着巨大的社会意义。

2.医学伦理素养是创造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元素。在全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构建和谐医院、和谐医患关系可以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近几年,社会上对医疗服务的批评日益强烈,医患关系也成为众所瞩目的社会热点之一。客观地说,医疗临床实践与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除了法律法规适用、管理制度、政府投入、社会保障等诸多因素外,还有我们不能忽视的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没能经受住考验的事实。毋庸置疑,若想彻底改变现状,创造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着力培养和加强医务人员医学伦理素养是其中最能动、最速效的措施之一。

3.医学伦理素养是成为合格医生必备的素质之一。从医学传统及医学职业的本质看,医乃仁术,无恒德者不可以从医。医疗卫生工作的宗旨和医务人员的行为特征都显示出医学伦理素养的特殊重要性和内在必要性。缺少医学伦理素养的医务人员很难甚至不能完成医学职业本身的目的——维护病人的利益和福祉,而这恰恰是医学的根基。在国际医学教育专门委员会制定的《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中也明确提到,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是医疗实践的核心,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同医学知识、临床技能”一样是医学毕业生应该具备的核心能力和基本素质之一。

二、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的误区

1.医学伦理学教学目标的偏差。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目标在于培养医学生的医学伦理理念,逐步养成医学伦理素养。目前许多院校的医学伦理学的教学都把重点放在了医学伦理知识的传授上,而偏离了医学伦理学教学的真正目标。医学伦理素养虽然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学伦理知识来体现,但不是说具备医学伦理知识就具备医学伦理素养。由于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的教学都将教学目标停留和局限在理论知识的讲授上,在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实践能力的培养方面跟不上现代医学发展的步伐,造成医学生在对医学伦理知识的学习中只是死记硬背了一些相关的知识点来应付考试,理论联系实际方面仅局限于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不能融会贯通形成医学伦理理念,难以将知识内化为自身素养。作为未来医学科研与实践的主力军,很显然,医学生的医学伦理素养很难提高。

2.医学生学习认知的偏差。(1)重视医学专业学习,忽视医德素养养成。受长期以来只注重实用技术这个在社会上占主流地位的思想观念的影响,医学生往往更看重对医学实用层面的理论技术的学习和掌握,忽视了医学本质是关爱生命,为人类服务的深层价值内涵,因此许多医学生都认为专业课很重要”,而对医学以外的各种非专业”课程则完全凭兴趣和心情来看待,甚至很多专业课的老师也在自觉不自觉中强化着他们的这种想法。许多院校医学生努力学习着专业课,而对所谓非专业”课的医学伦理学等人文课程的学习则认为是在浪费时间,于是医学伦理教育的课堂上缺课、开小差的现象极为普遍。当然,在学生这种轻视松懈的态度下,很难谈及医德教育效果的实现。(2)将医学伦理素养局限于医者的仁爱之心。许多医学生甚至医务工作者对于医学职业所需的医学伦理素养的理解就是医务人员应具有仁爱之心。而实际上,仁爱之心仅仅是医德素养的一个方面而已,没有医学伦理理论作支撑的仁爱之心,有时反而会导致行为选择的失误而给病人带来不应有的伤害。医学院校的学生往往没有认识到这样一个重要而现实的问题,即只有在接受规范化、科学化的医德教育的基础上,才能理智地分析、解决医疗实践中的道德问题。(3)将医学伦理素养养成定位于未来职业任务。许多医学生只是将医学伦理学简单地看做是一门课程,没有把它作为医学职业生涯中医德素养养成的一个环节对待。把医学伦理学教学所要完成的医德教育及医学伦理素养培养看做是工作后的积累,而不是在校学习期间的任务。而医学伦理素质的养成是一个渐进的积累过程,在大学学习阶段如果缺失这一必要的素养养成过程,医学生在进入医疗实践后,在角色转变过程中,就不能很好地应对与学生时代完全不一样的环境和情况,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3.医学伦理素养属性认知偏差。许多人将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等同于技能的学习,医学生在校期间对医学伦理知识的学习随着课程的结束和考核的合格而完成,并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已具备了医学伦理素养,对今后工作中需要的医学伦理判断一定可以手到擒来。而许多医院及医务工作者本人也认为既已在学校接受医学伦理相关方面的教育,就已具备相应的素质。事实上,医学伦理素养不是简单的技能的把握,而是知识和经验不断积淀后的理念的形成,是在一定知识积累基础上的对医疗实践中涉及的伦理问题进行判断和评价,并有意识地不断学习和积累相关经验以提升自身的医学伦理修养。由于人的思想观念易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加之不断变化的复杂的社会和医疗环境,尽管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在学校已学过医学伦理学课程,但是如果只局限于此,是无法抵御各种不良倾向的冲击和影响的,在医疗实践中也不能准确地作出伦理判断,有时可能会出现侵害患者利益的情况。

三、医学生医学伦理素养养成的途径

1.在医学伦理教学上着重培养与提高医学生的伦理辨析能力。(1)医德理论储备是医学生具有伦理辨析能力的必备要件。医学伦理的理论讲授又是医学生增加医德理论储备的前提要件。针对目前患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和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的现状,医学生如果缺乏必要的医学伦理知识,面对以人为本的医学,仅仅在医疗技术上胜任则未必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医疗目的,面对患者,技术完备的医学生可能会茫然不知所措。而具有必要的医学伦理知识可以帮助医学生更好地发挥和应用其所掌握的医学知识技术。因此医学院校除了有责任传授给医学生目前医疗实践所需要的医学知识外,也有责任培养医学生必要的医学伦理理念。对医学生而言,通过学习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各种规范,培养对众多医学伦理学问题或难题的分析能力,就是要形成医学伦理素养,即培养在医疗实践中对伦理问题的敏感力和把握解决伦理问题的思维方法和能力。而医学伦理理念不可能在医学生的头脑中自发形成,只有依靠专业教育传授给医学生处理医疗实践所必需的医学伦理知识,才会促使医学生形成一定的医学伦理理念。(2)注重医德实践以拉近医学专业与医学伦理之间的距离。医德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如同理论知识需要经过临床实习才能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一样,医德的养成也需要密切结合实习,通过医德实践,医学生可以获得直观且真实的医学伦理辨析体验。因此,可以考虑进行一些教学方法上的改革,可以在课堂上采取情景模拟法教学,同时,适当增加一些实践环节。比如,请医学专家结合多年行医经验给学生作相关内容的专题讲座,组织有关医德医风方面的演讲比赛,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以了解我国医患关系的现实和医学发展的实际需求。

2.院校教育和医院继续教育相接合,建立终身医德教育体系。(1)院校医德教育应延续至医学生见习和实习期。医学的实践性特点使医学教育的见习、实习阶段,更应注重医学伦理素养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讲,医学生的见习、实习阶段不仅仅是对医学知识技能的见习、实习,也是对医学伦理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的见习、实习。在校学习期间,医学生初步掌握了基本的医学专业理论知识,也把握了基本的医疗道德要求。但社会环境是复杂的,受来自负面渠道和功利思想的影响,会使刚刚走上社会的医学生产生理想和现实之间的落差和心态失衡问题,这会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医德教育效果。因此,医学院校的医德教育不应以某一门课程的终结而终结,而是要延伸到见习、实习过程中,形成包括医德启蒙教育、医德系统教学、结合临床实践教学、临床实习医德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分阶段、连续性的校内医德教育体系。(2)医院应接过医学院校医德教育的接力棒。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即使通过在校的医学伦理素养的系列教育,医学生从医学院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已具备了一定的医学伦理素养,但在长期的日常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在校时不曾遇到的更实际更具体的问题,加之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在医疗领域也会不断出现新的伦理问题,这都需要医务人员不断加强自身的医学伦理素养,防止在医疗实践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任何时期出现忽视、侵犯、伤害病人利益、违反医学伦理的情形。这就要求不仅医务人员自身要加强学习医学伦理理论的主动性,而且需要医院给医务人员提供继续医学伦理教育的平台。

3.逐步建立医学伦理素养的评价机制。医学伦理素养的评价是把医德理论、医德规范和医德实践三者统一起来,以独特的医学价值判断直接参与整个医学实践活动的形式和过程。它是医学伦理原则和规范发挥作用的杠杆,长期的道德教育及适当的引导、约束机制,可以使人在内心深处建章立法,并逐渐转化为内心信念和行为习惯,因此,医学伦理素养的评价机制能够以其特有的方式深刻影响医学生尤其是医务工作者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在医院可以把医务人员的自我评议、医生同行之间的评议和患者对医务人员的评议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并把评议结果与职务晋升、年度考核和利益分配结合起来;也可以根据考核情况,对有违医学伦理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下岗培训,对违反医学伦理原则和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惩戒,形成一种外在的评价机制。长期的正面教育引导必将会在医务人员头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形成有效的正确的价值导向,并逐渐转变为他们的内心信念,从而促使医务人员表现出良好的行为,最终形成良好的医学伦理素养。

[参考文献]

[1]马博.浅谈新时期医学生的医德教育[J].药学教育,2008(2).

[2]廖浩.新时期加强医学生医德教育的思考[J].教育探索,2009(8).

[3]刘运喜.医学生医德素质形成过程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9(12).

[4]陈君.浅谈医学生的医德教育[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8(3).

看了职称论文字数统计”的人还看:

1.2017年职称论文字数要求

2.职称论文的字数要求

3.职称论文字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