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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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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篇1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措施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4.16.017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4)16-0024-03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越来越多地受到关注,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在新时期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必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控则强,失控则弱,无控则乱。在当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规范、内控风险较大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对推进党政机关历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单位通过内部控制可以进行自我约束和管理,有效实现政府职能,同时通过内部控制可以强化对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和考核,确保单位内部各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有效开展、合法合规。

(2)有利于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单位通过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3)有利于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避免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同时通过内部控制采取各种管理和监督手段,能够有效保证单位财产物资的不丢失和不损坏。

(4)有利于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内部控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廉政建设的“防火墙”,可以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确保单位各项活动有章可循,促进单位人员廉洁从政,有利于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治理腐败行为。

(5)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单位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单位层面控制和业务层面控制的有效实施以及外部监督与评价,进一步管控风险,来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

2.1内控意识相对薄弱,特别是“一把手”的内控意识淡薄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不规范,内外部控制环境不佳,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1)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有的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知识缺乏了解,抱着有与没有无所谓的态度。有的单位负责人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认为有了部门预算就无所谓内部控制体系了,还有的单位干脆拒绝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2)对财务与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财务与会计的基本功能是核算与监督(或控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的负责人仅仅把财会部门当成“钱袋子”,多数单位的会计人员仅仅扮演“付款员”的角色,无权参与单位的重要决策乃至业务管理活动,对单位重要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均不了解。

(3)对经费支出缺乏基本的控制意识。有的单位经费支出没有建立明确、合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采用实报实销制度,致使财务监督与控制流于形式,只要有相应审批人员签字同意,会计人员就要实施报销。

2.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效的管理控制需要坚实的基础,有的单位缺乏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财务人员对于其所处岗位的职责内容不详、职权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程序不规范,会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甚至财务管理失控。

(1)缺乏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有的单位会计人员对于其所处岗位的职责内容不详,还有的单位本身就没有岗位职责说明。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单位没有单独制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许多财务事项的运作与管理措施仅是惯例,谁也说不清应该怎么做,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有的单位虽有内部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但很不完整。有的单位内部财务制度陈旧,且相互之间不相协调配套。

(3)印鉴保管上的漏洞较多,应该说这是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疏漏。

2.3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家底不清

有效的内部控制需要有健全的会计记录系统。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少单位的会计核算不规范。

(1)原始凭证管理不规范。有些单位对原始凭证审核粗糙,原始凭证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如有的发票内容笼统,甚至没有售货单位盖章;手续不严密,购买实物的凭证只有领导签批,没有验收人签字,而且有的领导签字过于随意;一些单位甚至自制原始凭证,格式和内容都不规范。

(2)账务核算处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在年终结账时,不将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科目,而是将收入和支出相对转,使“结余”科目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核算单位的结余状况。还有的单位,两套会计核算制度同时运行,支出核算混乱。

(3)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账外资产。有些单位有的固定资产账上仍然有但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而实际使用着的某些固定资产却尚未作价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另外也存在着不同单位的资产转移,却未办理相应手续的现象。

2.4内部控制方法体系不够完善,业务流程不尽合理

业务流程和控制方法体系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其合理、有效与否直接决定着能否实现控制的目的,有的单位内部财务与会计控制方法体系很不完善。①岗位设置问题较多,不合理兼岗现象较为普遍。②授权审批的金额界限不明,授权审批制度有待改进。③流程控制体系很不完善。④部门预算涵盖范围有限,追加项目仍有很多,弹性较大,且部门预算没有在单位按组织体系细化,影响部门预算的实施效果。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改进措施

根据《内控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在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原则下,要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3.1内控是“一把手工程”

在控制环境中,领导的重视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将对营造和维持一种良好的控制环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推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尤其是在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内部控制缺乏内在动力,其内部控制建设更是要依靠领导者的自觉意识。单位必须要建立内部控制组织,如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办公室。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负主要责任。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过程中,需要建立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即业务部门、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牵头部门、内部审计及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发挥不同的作用。只有全员参与,内控才能真正运行起来,否则就会流于形式。而要实现全员参与,要由单位“一把手”挂帅,只靠财务和审计部门是不可能的。因此,从本质上来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就是“一把手”工程,领导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实施的成败,没有领导支持的内控建设往往会流于形式。

3.2建立单位内控体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内控规范》,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在明确各级权责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应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从单位和业务两个层面建立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度、预算内部管理制度、收入支出内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等,且各职能部门都应参与到控制活动中。具体而言就是:抓好关键人;把握关键部位;管理关键物资;控制关键岗位。

3.3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强化预算控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的功能作用

财政部门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核心,贯穿整个单位的业务活动。以“预算管理为主线”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预算管控带动收支、资产、政府采购、工程管理等所有相关经济行为的内部控制。同时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防止随意调整追加预算以及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行为的发生,来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3.4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管控”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后,把预算执行的财政资金多环节和多户头存放的问题解决,即“资金流”变为“指标流”,由财政统一调度,政府集中和调度可以利用的财力用于各项建设。这将有利于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有助于健全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在预算执行政策的监督方面,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财政国库支付部门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5完善单位内外部监督机制,保障内控制度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1篇2

一、公布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背景

(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法规,是进一步贯彻实施《会计法》的重要举措。

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互相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修订《会计法》的重要突破。虽然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会计控制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要求,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可见,新修订的《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会计法》的配套法规。”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针对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问题,通过加强单位会计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制约的监督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确保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在经济高速发展和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人们的思想意识异常活跃,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一些单位存在着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投资移民”;挪用公款,私自将巨额资金调用到澳门或国外的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其原因是复杂的,但这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案例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全面地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加强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必须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国外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涨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其内容也更加丰富。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美国会计学舍(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经理协会(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国际上,内部控制的发展除反映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二十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80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恰当性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ay委员会(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着名的COSO报告。

我国从90年代起政府开始重视推动企业内部按制的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舍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高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是我国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这同时也是适应我国经济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二、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公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总体思路: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即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环节的控制规范,成熟一个一个。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关于《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提供了单位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框架和要求,是制定《货币资金规范》及以后即将出台的单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依据。在单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尚未全部出台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基本规范》建立和实施本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规范》中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强调了三项基本目标。关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规范中主要强调了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成本效益、适时性六项基本原则。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回答“对哪些对象(内容和环节)进行控制的问题”,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急需控制的经济业务或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加以规范。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中涉及会计活动的控制。

第四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主要解决“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对象进行控制的问题”。《基本规范》借鉴国际惯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强调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都是内部会计控制最基本的较为常用的方法,贯穿于各个单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各单位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时,可以根据具体的控制对象(内容和环节)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

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内部会计控制检查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保证,也是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措施。本章主要明确履行内部控制检查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权限,并规定,单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附则”主要对《基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作了规定。

(二)关于《货币资金规范》。《货币资金规范》的主要内容是,运用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对货币资金的收入、保管、支付等全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该规范主要强调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票据和印章,等等。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篇3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监督里程碑

2000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号文件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一基本规范(试

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两个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解决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这两个规范的实施,对于深入贯彻《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背景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新《会计法》的重要措施。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等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配套规章,要求各单位深入贯彻新《会计法》,通过严格的内部会计控制,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工作秩序,确保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2.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问题,《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业务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的情况逐渐暴露,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投资移民”:挪用公款,私自将巨额资金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案例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防止舞弊,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制度安排。腐败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同志在“七一”讲话中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深刻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腐败现象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公共权力的产生而产生的。这些年来,腐败现象出现了“高发”的态势,这与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和权力监督中存在某些空挡、薄弱环节有关,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弱化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标本兼治中治本的一项制度安排。

4.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账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由美国会计学会(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经理协会(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国外内部控制的发展除了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都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八十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ay委员会(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著名的COSO报告。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开始注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1991年财政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审查企业内部控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1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同时也是适应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二、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总体思路是: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并。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管理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控制,成熟一个一个,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形成过程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两个规范,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定稿等四个阶段。

1.调查研究阶段。2000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组成了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就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等问题进行研究。4月份,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函字[2000]18号印发了《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在南京召开了企业内部控制高级研讨会,就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期间,国家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东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和国内外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

2001年1月,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会计学会考察团赴英国和法国相关机构,考察了一些单位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问题。2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对邯郸钢铁厂、黑龙江斯达造纸公司、新兴铸管、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深圳华为公司、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为起草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2.起草初稿阶段。2001年,财政部会计司将研究制定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列入当年工作重点。2月份,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以2000年4月印发的《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大量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和做法,重新起草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财会便[2001]4号文件印发,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出后,财政部会计司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纵步份书面材料,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修改意见。反馈意见的来源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又有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还有普通读者。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两个规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4.定稿阶段。2001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定位为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体,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最终形成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以下简称“货币资金规范”)。2001年6月22己两个规范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从之日起试行。

四、《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在整个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制定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控制规范的依据。在财政部具体业务会计控制规范尚末全部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基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业务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比较广泛的,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基本规范”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具体包括:“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基本规范”规定,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当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有效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是适时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不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和核心,本章规定单位应对哪些内容(经济活动和环节)进行控制,针对各单位经济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加以规范。“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明确主要运用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等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对货币资金收入、保管、支付等全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

实物资产会计控制;主要从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采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流失。

对外投资会计控制,重点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单位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当吸收会计人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的论证。提倡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防止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和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避免重大投资损失无人负责现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工程项目会计控制,除了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外,重点强调了对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必要时可考虑推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坚决地遏制和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业务中的经济犯罪行为。

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针对单位采购过程中存在回扣现象而导致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进行会计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采购决策,强调单位内部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决定采购品种、采购单位和采购价格,建立并实施采购决策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

销售与收款会计控制,主要关注定价原则、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的制定,明确销售机构和推销人员部控制弱化不仅限于会计控制,而且涉及管理控制的方方面面,有些环节的控制单纯强调会计是不够的,需要全面地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比如,人员素质控制和组织结构控制与会计控制没有直接联系,但是,这些方面的控制涉及控制环境,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种意见,仅限于“内部会计控制”,主张就会计论会计,凡与会计无关的控制都不予涉及。认为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应只规范会计控制,其他方面的控制应当在其他领域的相关文件中加以规范。

第三种意见,“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这是与新《会计法》相吻合的,也比较符合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人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论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能有效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所产生的种种现实问题,这种意见也符合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财政部最终正式的两个规范是按照第三种意见定位的,即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删掉了“征求意见稿”中与会计不相关的组织结构控制和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与其他相关会计法规的关系。总体而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对其他相关会计法规的贯彻实施起保证作用,这在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中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即:“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比如,《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的配套法规之一,确保各单位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通过运用一系列会计控制方法,严格控制做假账等违法行为。再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统一了我国公司、企业的财务会计标准,取得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核算体系的重大突破。但这些条例、准则、制度只有通过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有效实施,才能确保本企业真正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属于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的范畴,任何企业、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只有建立严格规范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对于重大决策和重要经济事项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机制,才能做到管理科学,防止舞弊,不做假账,提高经济效益。我们一贯主张,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对外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同时提供内部会计控制及其有效实施的专项报告,这在国外早有先例。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进行评价时,如果客户的内部控制健全并有效实施,一般不会存在会计做假行为。事实上,一个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一般都会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我国刚刚兴起、国外早已流行的管理咨询业务,在我国具有巨大的潜在市场。管理咨询的核心就是内部会计控制。

3.《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试行问题。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试行。试行不是试点,不应理解为一些单位执行,其他单位可以不执行;也不能认为单位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这里,试行的意义主要是指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财政部将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因此,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各项规定。

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总体思路,此次的“基本规范”和“货币资金规范”只是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开始。嗣后,财政部将加快相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建设步伐,力争利用2一3年的时间,建立起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希望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这一重大课题,积极提供典型案例和建设性意见,为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篇4

关键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笔者认为我国现有的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的建设进程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对实行内部控制的认知度和执行度等也落后于企业。很大部分的事业单位缺少系统完整、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到位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逐步完善和推行的前提基础。有的事业单位管理层缺乏基本的内部控制理念,对内部控制知识了解不深或存在片面认识。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是要有一套完整严密并行之有效的组织、分工、程序、方法、标准、守则和规程。但很多事业单位尚未制定系统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凭经验、惯例、或者是按口头不成文的规定办事,管理的随意性较大。

三、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不健全

内部控制组织的建立健全是事业单位内控执行和监督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有力保证。有的事业单位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往往缺少明确的负责和执行人员,内控制度的施行成了“纸上谈兵”。

当然,事业单位关于内部控制方面及相关制度建设的缺陷仍有一些,例如,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刚性不强,缺乏合理的财务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急待改善,资产管理和运作模糊等等。

笔者就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1、逐步完善内部控制环境建设,树立良好的内控意识。

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实效性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认识,从自身做起,树立“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并定期组织内控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交流,把内控流程贯穿于单位管理行为的每一个环节中,在单位内树立起正确的内控理念,与内控部门或人员共同承担内控责任。同时。强化全体员工对内控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内控业务流程的培训和实施。逐步建立起“全员参与”的良好内控意识。

事业单位要在内部控制环境建设上做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对内部环境的阐述是:“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可见,事业单位在内控环境建设中应首先本着效益、简单、实践的原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控实施中结合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设置内控机构,编制单位内部业务流程操作管理手册,促使全体员工掌握单位的内控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务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单位内部行为。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实现效果,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来支持和保证。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应基于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社会职能。针对性地完善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让这套制度更加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和本单位实际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特别应加强机制的弱项如风险评估工作,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的工作进程。

目前,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机制工作与企业相比差距较大,缺少对不利事件及主要风险因素进行辨认、分类、评估和控制:因此,应树立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的全员风险识别意识。注意信息的及时沟通,设立风险预警系统,当经济环境、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带来不利影响变化时,能及时调整应变。单位负责人应保证风险事件执行了必要的风险评估和监督审核。

事业单位要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首先,要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从根本上保证内控的实施。第二,要加强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及时揭露弊端,纠正错误,堵塞漏洞,从根源上的加强互相的制衡;第三,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客观、公正地审计本单位经济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第四。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和可靠;第五,要建立健全会计控制,加强会计控制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加强信息与沟通制度建立,明确内控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控有效运行。事业单位可利用已有的网络条件等,对收集的各种内、外部信息进行选择整理,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在信息沟通中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人员及时解决。

2、完善内控组织建设,形成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

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首要任务就是要构筑起健全、规范,程序严密,既能相互制衡,又能防止权责脱节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体系。首先、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控制机制。其次、完善授权审批控制的机制建设。明确区分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确定各岗位办理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这样有利于员工在授权职责范围内行驶职权和承担责任。特别要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防止权力舞弊。第三、设立内部监督机制。事业单位限于岗位设置等条件,可自行聘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规范单位日常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确保内部监督的持续、全面、有效;也可参照“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日常监督由单位的内控人员按流程等进行,同时,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成联合的监督机构,负责进行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的抽查和审核。第四,事业单位对已建立起的内控体系要定期进行自我评价,根据环境变化、人员变动、业务状况等进行调整和修定。

参考文献: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篇5

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类型众多,规模不一,在按照该规范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弹性较大,甚至还有误解。本文从现实出发,对实施内部控制影响较大的几个方面提出了适当的建议。

【关键词】

内部控制;信息技术;流程;风险问题

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内部控制既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又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此规范的实施对全面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以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就该规范本身而言,体系较为完整,层次比较清晰,可操作性也比较强,重点在于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加强管控以实现内部控制的五大目标。但是,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数量众多,规模不一,类型各异,要制定一套适合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也是不现实的。要想使内部控制规范真正发挥应有的功效必须根据该规范切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包括组织规模、机构建制、胜任能力等方面制定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样就有可能带来另外一些问题。对信息化系统的认识不足,管控工具的运用行不强。笔者试图考虑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并结合现实情况,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容易弱化的几个问题,以贯彻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和重要性原则。

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党委、纪委在内部控制中的角色和定位问题

根据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承担责任,在内部控制的某一个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也应如此。从现行的单位机构建制和职责分工来看,行政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党委主抓思想政治工作,纪委主抓廉政工作。由于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导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弱化了党委、纪委在内部控制中的角色定位,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内部控制的精华就在于制衡,所谓制衡就是在单位的岗位设置、权责分配和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设计。从现行的单位机构建制来看,党纪委游离于内部控制之外,认为内部控制是行政负责人的职责,造成的现实困难是一方面真正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很困难,另一方面,内部控制可能缺乏有效的监督,不会形成信息反馈,导致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境地,就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根据该规范建立和实施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时,结合当前的实际,充分发挥党委、纪委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的作用。具体做法因情况而异。一个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党委一把手主抓控制环境的建设和实施。包括建立和实施道德规范并向单位的所有人员传达;人事任免,选择德才兼备的人员。纪委主抓内部控制的监督工作,将内部审计部门划归纪检部门领导,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党委的控制环境信息和纪委的监督检查信息定期向行政部门汇报。也就是说,党委主抓控制环境,纪委主抓监督检查,行政主抓业务控制,这些职能重组以后,就会形成信息充分、重点突出、监督有力联动机制和制衡机制。

2关于信息技术在内部控制中的积极作用

该规范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会计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单位更加强调内部控制的常态化、信息化和时效性问题,内部控制势必需要相应的信息技术环境作支持。而信息化对单位内部控制产生着重要影响,是内部控制的“固化”。在内部控制采用信息技术处理的情况下,所有信息的生成、记录、处理并报告的方式较传统有显著不同。信息技术的运用的优势在于处理数据时能够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并进行复杂的运算,也就是说处理数据的能力大为提高;不进如此,还能够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可获得性及准确性;能够对数据进行深入的分析;提高对单位绩效和政策、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能力。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对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对单位控制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单位制定标准的道德规范并通过信息技术共享手段传达给每一位员工,使每一位员工清楚地了解和执行这些道德规范;对员工的胜任能力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而胜任人能力是完成所有工作的前提;在信息技术广泛运用的情况下,信息技术将影响单位组织结构的设置以及权责分配。由于信息技术的特点是传递信息的速度快,一般不会履行很繁琐的授权批准手续,与此相对应,单位的组织结构应该是更加扁平化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从而提高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使用信息技术可以使单位的业务流程更加清晰,也更加固化,对防范简单的错误非常有效。只要使信息技术的一般控制进行合理设计和监督,信息技术的应用控制一般不会出现控制偏差;同时,信息技术条件下,所有重要的信息会在网络等条件的支持下实现信息共享,分析风险和控制风险将会更加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虽然信息技术为内部控制的实施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但是也应该看到,信息技术也可能对内部控制产生特定的风险。系统或程序的不稳定导致不能正确处理数据或处理了不正确的数据;未经授权访问数据,导致数据被篡改;不恰当地认为干预且难以被发现等等。另外,在对控制进行监控时,信息技术控制比人工控制更能持久和准确。

3关于管控工具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运用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采用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即管控工具,保证单位的业务运行和财务管理既有效果又有效率。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应当合理运用10种管控工具,它们分别是:预算控制、风险识别和分析、会计核算、运营分析、绩效评价、合同管理、流程再造、信息系统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事务管理。尽管很多单位在该规范颁布以前自觉或不自觉在运用这些管控工具,但是运用的程度还不高、领域还不广。下面结合某些事业单位的实际,谈谈几个管控工具的运用。

3.1风险识别和分析

根据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单位之所以会建立和实施众多的控制活动,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管控风险的,使剩余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单位和企业一样,处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会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制约,会对单位的运营产生重要影响,为了使单位制定的管控手段更具针对性,必须首先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风险识别和分析的目的就是将控制的重心前移,避免单位受到重大损失。但是,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并不重视风险识别和评估,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进行这些工作,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利用公共资金完成相应的管理和事业任务即可,根本不存在政治风险、项目风险和操作风险。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和改制,行政事业单位也会和企业一样存在这些风险,因此,单位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和应对越来越必要和紧迫。单位整体层面的风险识别主要从组织、机制、制度、岗位和信息系统入手,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制衡机制的建立、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以及信息技术的运用情况;业务层面的风险识别主要从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入手,主要内容包括: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业务流程是否合理清晰,流程中的相关岗位职责权限是否明确,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每个环节的授权审批是否科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得到全面记录,关键控制措施是否得到落实等等。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进一步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单位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以便制定风险应对策略、选择风险应对措施提供依据。作为一项必要的管控措施,风险识别和分析最终要形成完整的识别和分析报告。

3.2流程再造工具的运用

随着行政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更加严格、规范和透明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逐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事业单位流程再造显得异常重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将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无论是哪一类事业单位都要完成既定的任务和实现相应的经营和社会公益目标,都存在各自的业务流程。单位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和政策的调整适时重组业务流程。单位内部的各种业务活动都表现为一定的流程,各种不同类型的流程活动都有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系统对之实施控制,这些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系统之间相互联系、密切相关,构成了对单位内部各类流程进行控制的内部控制体系。因而,单位内部的控制系统与流程密切结合:一方面是各种类型流程的处理程序,即按照流程进展的先后顺序完成该项流程的过程;另一方面是相关的控制措施形成的控制系统。由此可见,作为一种管理体系,良好的内部控制是单位内部各类流程活动正常运转的保证,从这个角度来看,流程的再造必然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控制是适应实现单位内部各流程的顺利运行而存在的,也就是说,流程运作的顺利实现是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应首要保证的。

3.3关于单位法律事务的管理

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一部分,应该在既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各项业务活动。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的业务活动的领域越来越广,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大,除了要求业务人员懂法、守法以外,成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门的法律事务人员越来越有必要。法律事务管理是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而内部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和法律事务人员从事的法律事务活动就是应对法律风险的根本措施。法律事务管理主要包括如下工作内容:从事基础性的法律事务工作,包括解答与工作有关的法律咨询、查阅法律资料、起草法律事务文书,整理、搜集诉讼证据,办理单位诉讼过程中的签收、送达等法律事务;二是代表单位具体处理法律事务,如协商、谈判,调解纠纷,追讨债务,进行诉讼或仲裁,起草或审查经济合同和法律文件,这是单位最主要的法律事务;三是参与单位业务活动,及时发现和预防单位发生法律纠纷,避免或者化解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应对和处理单位突发事件。

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委纪委的职能,重组职能显得十分必要而且可行。同时,信息技术和人工控制相比具有内在的优势,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使信息技术与业务流程相融合能够提高内部控制实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刘永泽,张亮.我国政府部门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的构建研究[J].会计研究.2012(01)

[2]陈传格.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浅议[J].企业研究.2011(12)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篇6

一、制约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主要因素

目前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相关治理机制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由于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不像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压力,有强化治理,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强烈内在动力。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主要依赖相关领导部门的考核和单位主要领导重视程度。有的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建立、制订看似完善的一堆堆的手册、各种文件和制度,管理程序规范,相当大成分是为应付相关领导部门的要求而搞形式、走过场,内部控制的执行动力并不高。

二、当前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在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中的收支业务控制、采购业务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等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配备了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有效实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好了会计核算工作。通过会计业务的及时处理、核算和监督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充分发挥会计系统控制的管控职能。由于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起步较晚,虽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企业内部控制相比仍有明显的差距。

(一)内部牵制控制制度

当前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已建立并运行相关内部牵制制度,做到了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方面的不相容的岗位分离。但部门间横向制衡牵制较弱,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内部牵制方面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授权审批控制制度

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建立了规范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人员和审批人员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明确常规授权审批和特殊授权审批的范围、权限。但当前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授权审批控制制度主要针对的是事后控制,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被动性的控制。事后控制一般制订弹性较大标准,给予经办人较大的随机处置权,故而经办人随意性较大,不利于严格控制。如前些年产生的公务接待领域相互攀比致公务接待费用越来越大现象,被动地事后控制力难从心。

(三)预算控制制度

预算控制制度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完善。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属于自收自支型事业单位,近些年来才开始推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过程中常出现漏项,与内控规范要求的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尚有不小的差距,尚未建成全面的预算体系。有些经济事项虽事先有计划安排,但在该经济事项实际发生时却没有或较少体现计划对实际支出管控,预算的刚性不强,执行率不高。

三、改进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内控的几点思考

改进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一挥而就的思想,需要持续探索实践、不断完善。改进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内控,需要作针对性调整或加强:

(一)针对内部牵制制度不够完善,应持续改进完善

在议事决策机制、部门岗位设置及权责配置、业务流程等方面就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在设置内控制度时从横向要求完成某项工作需有相自相对独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平行部门或人员共同协作才能完成,形成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机制。从纵向要求完成某项工作需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从而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

(二)针对授权审批控制制度事前控制不足之弱项,可增设事前控制制度

常规性事务如公务接待、召开会议、员工出差、车辆维保、员工培训、固定资产购置等等经济事项可增设事前审批制度。结合事中和事后经济事项的内控制度,完成对经济事项的全过程管控。俗话说,有再好的治伤药,也不如不受伤。事前参与预控,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事前审批,可以从源头上把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内控制度关,使相关审批人有充足的时间审核事项的合理合规性、科学性。

(三)增强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应逐步建立健全预算内控制度。建立与工作计划密切结合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的职务岗位相到分离。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预算编制应基本全员参与,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按照规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各部门间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追加调整程序。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评价制度,按月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分析,强化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预算控制近些年在各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越来越获得重视,尤其是在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逐年大幅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管控方面发挥很大的作用。

(四)要重视经济事项管理业务流程设计

内部控制表现为流程、信息和管控。内部控制最终体现在经济事项管理流程中,内部控制制度的好坏,由经济事项管理业务流程细节决定。经对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进行梳理分类,可设置三个流程:一般流程、特别流程和特设流程。可在经济事项管理业务流程设置预算审核环节,对某经济事项是否属经党委/指挥办公会议批准的年度经费使用预算范围内,作专门的审评。以其审评结果来决定该经济事项管理业务流程走向,预算内的日常性常规经济事项设置走一般流程,审批权授予主管相关业务的副指挥;预算外的经济事项以及那些未列入年初预算但确需执行的经济事项和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超出预算的经济事项,走特别流程,实行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审批制度,须经党委/指挥办公会议批准(原预算批准层级)。

涉及专业性强,难于评判的高风险的经济事项可增设特设流程。

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专业性很强的事项,如工程变更。当存在下列法定条件: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缺或不完善的情况;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因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差异较大或勘察设计资料不详;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能够节省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养护费用,或有利于日后工程管理;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建设、地方交通及文物保护;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新的设计规范以及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应用先进技术或优化设计,能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有利保护环境、改善施工条件等。即可产生工程变更。施工单位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工程造价最小化,企业利润最大化。那些非常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常在工程变更(非设计变更)中利用不平衡报价和其他盈利工具的配合来套取额外的非正常的巨额利润,形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平衡报价尚未有明确有效的限制和调整条文,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往往对此类管控力不从心而风险很大。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单位一般由负责工程变更管理的总工办出具初步意见,总工程师审核后提交党委/指挥办公会议决定。由于工程变更一般意味着增加大笔费用支出,总工办相关主管人员会成为施工单位公关的重点。此类专业性强,难于评判的高风险的经济事项可增设特设流程:在负责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提交党委/指挥办公会议前,由单位咨询专业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出具评估意见。负责部门初审意见及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意见一并提交党委/指挥办公会议审批以降低风险。

在流程设计中,要寻找风险点。按照业务流程走向描述到具体岗位,考虑应有的制约是否存在。控制点要有细节说明描述。要在每个控制岗位留下可以验证的轨迹,管理中不能验证的轨迹都是无用的。流程要避免重复和无效劳动。

四、要建立并强化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约束机制

可设置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议部门,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稽核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率,对发现的问题要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监督整改。对因内部控制失控导致的各种问题,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新问题、新情况,要认真仔细地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有效的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堵塞现行内控制度在执行中出现的漏洞。评议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定期向党委/指挥办公会议报告阶段及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党委/指挥办公会议要不断推动内控制度建设、执行管理工作,营造一个促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高等级公路建设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需要不断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探索、改进、完善。

参考文献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篇7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的一项举措。新《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构成了新《会计法》的配套规章,对于深入贯彻实施新《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问题,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人民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的情况逐渐暴露,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投资移民”;挪用公款,私自将巨额资金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案例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重视和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

二十世纪初至今,内部控制在国际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从理论到实务内容不断丰富。早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文献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为了保护公司现金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检查帐簿记录准确性而在公司内部采用的各种手段和方法。”20世纪4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内部控制扩大到企业内部各个领域。1949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内部控制定义为:“企业为了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检查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以及促进企业贯彻既定的经营方针,所设计的总体规划及所采用的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一切方法和措施。”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会计学会(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财务经理协会(FEI)等多个职业团体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对内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国外内部控制的发展除了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外,政府的推动也是重要因素。在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推动内部控制的实施。1977年,美国国会制定了《反国外行贿法案》(FCPA),该法规定每个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80年代一些舞弊性财务报告和企业“突发”破产事件导致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恰当性的关注,并成立了Treadwny委员会(即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增加内部控制标准和指南。该委员会的工作成果之一即是著名的COSO报告。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注意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先后过部门或系统的有关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9年新修订的《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此次财政部新的两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同时也是适应即将加入WTO的客观要求。

制定《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总体思路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中心、以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为重点,研究制定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总体思路是:

l.《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范畴,由财政部制定并。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先制定最迫切需要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如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的控制,成熟一个一个。在此基础上,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体系。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形成过程

财政部此次制定并的两个规范,在一年半的时间内,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定稿等四个阶段。

1.调查研究阶段。2000年年初,财政部会计司

组成了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就内部控制规范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等问题进行研究。4月份,财政部会计司以财会函字[2000]18号印发了《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在南京召开了企业内部控制高级研讨会,就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期间,国家电力公司、江苏省电力公司、黑龙江斯达造纸有限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东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中大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安水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和专家,介绍了经验和国内外内部控制建设的进展情况。2001年是月,财政部会计司和中国会计学会考察团赴英国和法国考察了一些单位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问题。2月份,财政部会计司内部控制研究小组对邯郸钢铁厂、黑龙江斯达造纸公司、新兴铸管、广东大亚湾核电站、深圳华为公司、广东省佛山市财政局等单位的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为起草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2.起草初稿阶段。2001年,财政部会计司将研究制定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列人当年工作重点。2月份,内部会计控制研究小组以2000年4月印发的《关于研究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讨论稿)》和《关于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暂行规定(讨论稿)》为蓝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大量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和做法,重新起草了《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财会便[2000]4号文件印发,再次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两个征求意见稿发出后,财政部会计司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份书面材料,对两个征求意见稿发表修改意见。反馈意见的来源既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又有高等院校的教授、讲师、研究生、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人员,还有普通读者。这些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修改两个规范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4.定稿阶段。2001年6月,财政部会计司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两个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定位为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体,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最终形成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以下简称“货币资金规范”)。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正式,从之日起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关于“基本规范”

“基本规范”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在整个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是制定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控制规范的依据。财政部在具体业务会计控制规范尚未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基本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具体业务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内部会计控制的定义、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的目标是比较广泛的,就内部会计控制而言,“基本规范”主要围绕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和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规定了三项基本目标,包括:“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呢?“基本规范”规定,各单位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应当遵循六项基本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二是有效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三是全面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是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是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是适时性原则,即: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只有遵循这些基本原则,内部会计控制才能落到实处,不摆花架子、走过场、流于形式。

第三章“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是内部会计控制的主体和核心,规定单位应对哪些内容(经济活动和环节)进行控制,针对各单位经济活动中最薄弱的环节加以规范。“基本规范”规定的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内容见“货币资金规范”。

实物资产会计控制,主要是从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环节找出关键控制点,采用授权批准、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流失。

对外投资会计控制,重点规范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单位在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吸收会计人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会计中介机构,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效益的论证。提倡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防止对外投资决策失误和不讲科学的个人专断,避免重大投资损失无人负责现象,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工程项目会计控制,除了规范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外,强调对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必要时可考虑推行项目会计委派制,坚决地遏制和打击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业务中的经济犯罪行为。

采购与付款会计控制,针对单位采购过程中存在回扣现象而导致单位资金流失或采购物资质次价高等问题进行会计控制。控制的重点是采购决策,强调单位内部任何个人都不能独立决定采购品种。采购单位和采购价格,必须形成采购决策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筹资活动会计控制,重点在于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防范财务风险。销售与收款会计控制,主要关注定价原则、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的制定,明确销售机构和推销人员的职责权限,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帐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舞弊行为,避免或减少坏帐损失。

成本费用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实行预算管理、指标分解,控制差异、降低成本。担保会计控制,要求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控制担保行为,禁止随意签定担保合同,防范担保的潜在风险。

以上所述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仍较原则,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加以具体化。

第四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方法主要规定如何对内部会计控制内容进行控制的问题。“基本规范’借鉴国际惯例,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控制方法。这些控制方法都是内部会计控制最基本的较为常用的方法,各单位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时,应当根据具体的控制内容选择适用的控制方法。比如,在对货币资金进行控制时,可选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会计系统等控制方法;在对实物资产进行控制时,可选用财产保全、会计系统、内部报告等控制方法。各单位在选择控制方法时,应当注意控制内容与控制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内部会计控制检查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保证,也是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措施。本章主要明确履行内部控制检查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权限。规定单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附则”。主要对“基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实施日期作了规定。

(二)关于“货币资金规范”

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因此,在“基本规范”的同时,了“货币资金规范”。本规范共六章二十七条,主要针对一些单位货币资金管理松弛和控制弱化而作出规定。

第一章“总则”。除了规定本规范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相关内容外,重点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通过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的控制方法,加强对货币资金的会计控制。明确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是货币资金控制的主体,针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点作出较为严格的规范,强化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结存、核对及银行开户的管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强调对票据购买、领用、保管、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控制,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单位应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对监督检查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规范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日期。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内部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问题

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定位于“内部控制”还是“内部会计控制”,有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主张定位为“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等内部控制的全部内容。理由是单位内部控制弱化不仅限于会计控制,而且涉及管理控制的方方面面,有些环节的控制单纯强调会计是不够的。需要全面综合治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比如,人员素质控制和组织结构控制与会计控制没有直接联系,然而,这些方面的控制涉及控制环境,对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种意见,主张仅限于“内部会计控制”,凡与会计无关的控制都不予涉及。认为财政部制定的内部控制只应规范会计控制,其他方面的控制应当在其他领域的相关文件中加以规范。

第三种意见,主张“以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内部控制以会计控制为主是与新《会计法》相吻合的。在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会计控制是基础,应当从会计控制人手,同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比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预算、对外投资等业务环节与会计控制都是密切相关的,应当加以规范。否则如果单纯就会计论会计,内部会计控制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不能够很好地解决当前内部控制弱化的问题。这种意见符合国际上内部控制中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不断融合的趋势,也与中国的实际相符合。财政部最终正式的两个规范是按照第三种意见定位的,删掉了“征求意见稿”中与会计不直接相关的组织结构控制和人员素质控制等内容。

2.关于《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试行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篇8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控制;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F234.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8-0084-0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通过制定和执行业务处理程序、科学的职责分工,使会计资料在相互牵制的条件下产生,从而有效地保证会计资料的可靠性。据笔者调查,一些事业单位由于缺少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致使会计资料在传递过程中相互脱节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的渠道将越来越多,呈现出经济利益多元化、财务工作多层次的局面,对事业单位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会计控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

一、当前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

财政部在《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中将内部会计控制定义为,“单位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它包括对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实物资产、成本费用、工程项目、销售与收款等经济业务活动的控制。随着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的多元化,尽管各事业单位都结合实际建立了自己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但具体实施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控力度不够。有些事业单位未设置专门的机构或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而由内部会计控制执行部门自己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甚至出现监控漏洞,影响了内部会计控制在事业发展中应有的作用发挥。

二是对资金收支管理的控制意识淡薄。长期以来重计划而轻执行和轻考核的观念,在很多事业单位没有得到转变,在一些资产的管理和配置上存在薄弱环节,这对事业单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带来了不利影响。另外,事业单位在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产业发展和重大支出项目安排中,缺乏相关的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没有经过科学、谨慎的论证,也没有相关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三是内部会计控制的项目不够全面。在实施内部会计控制时,有的事业单位约束的主要对象是财政经费进行会计处理的人员,而对事业单位所办产业及后勤实体等进行会计处理的人员约束则较少;有的事业单位强化了对财政性经费的内部会计控制,而弱化了对预算外,特别是创收经费等的内部会计控制;有的事业单位没有将二级财务纳入内部会计控制的范围,或控制不力。

二、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当前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事业单位缺少标准化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目前国家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有关条款主要都是通用性的,国家尚未制定针对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统一规范,这使得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缺乏规范化制度的指引,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过程中往往是断章取义,顾此失彼,只注重对财务数据的控制,而忽视对业务程序的监控,因而很难使内部控制形成一个完整体系,发挥其应有的整体功能。

2.对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事业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为,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财务部门的职责,与其他职能部门关系不大;有些制度的出台比较草率,没有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充分的论证;有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负责经费的签批,对内部会计控制重视不够。然而,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单位领导和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都是较为关键的控制主体,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立和执行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同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也决不是财务部门的单独职责,如果领导不重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势必不能尽职尽责,内部会计控制就难以全面有效地实施。

3.权力和责任不对称。有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控制制度只赋予了主要负责人“一支笔”个人审批或支配经费的权力,而没有落实“一支笔”审批经费应承担的责任。这种权力与责任不对等的缺陷所导致的后果是,“一支笔”的权力不受约束、行为不负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各单位的财务开支是否有效合规,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一支笔”个人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从而使得经费开支的审批不仅不能体现单位集体的意志,反而在行使审批权当中,滥用权力批人情条、开支不讲合规、不求效益,这样使费用处于失控状态。

4.会计人员重服务轻监督。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但由于有些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过分地强调服务意识,弱化了会计的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

三、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完善之策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事业单位经营规模的扩大,经济业务量的增多,必将使事业单位内部分工更为复杂。事业单位领导要有效地组织、协调和管理经济活动,必须建立起事业单位自我规范的行为机制,使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及各类人员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既能发挥出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又能使事业单位的整个经济活动处于有序、高效的良性循环中,实现其共同目标。各单位应以《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事业单位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既要体现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的精神,同时保证国家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实施的监控措施有效。同时,又要以会计制度为依据结合本事业单位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自行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以规范其会计业务。

2.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体系。要对内部会计控制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对执行收支业务的合法性,以及资金核算、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严格监督。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在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过程中,内部审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要强化外部监督与约束机制。其次要发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建立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方面的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使之有效实施,引导和督促单位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主管部门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独立审计准则,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事业单位不当的会计行为。

3.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会计控制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通过健全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范围、约束对象,有效地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对具体业务进行分工时,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独立完成一项业务的全过程,必须有其他部门或人员参与,并且与之衔接的部门能对前面已完成工作的正确性进行检查。不相容职务分离机制、包括上、下级之间的相互制约、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其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建立适合本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事业单位还要建立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等等。再次,要加大考核与奖惩力度,把对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与职务、职称晋升挂钩。要对某些岗位实行定期的轮岗制度,对关键岗位进行测评,形成以自我控制为主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约束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1篇9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内审人员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主体,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应当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综合分析能力,其次应当在进行审计时保持谨慎的态度,而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操守等方面还不够令人满意;此外,从事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人员的权责也没有落实到位,使得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效率较低。主要表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知识掌握不全面。现有内审人员虽然掌握较多的懂财务专业知识,但并不了解相关的现代管理知识,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职业道德不够。受一些因素的制约,内审人员在审计评价时不能保持客观的态度而使审计结果往往不能体现审计的真实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不规范规范的内部审计过程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决定性因素。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在进行项目审计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因素。具体来讲,在审计准备的阶段,有些单位在进行审计计划时只是凭借自身经验来主观地判断,而并没有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切实的风险评估,这样,一些高风险项目和环节就被排除在审计计划之外。在审计计划确定之后的审计实施阶段,又由于缺乏质量控制的标准,导致内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难以进行统一的质量控制。

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对策

(一)优化内审质量控制的组织保障机制行政事业部门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来优化内审质量控制的组织保障。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来讲,可以设立内审机构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报告制度。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最高决策层,将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在最高决策层下可以在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权威性的基础上,与高层之间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这样可以使得其在内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让上层重视。从外部来讲,应当充分利用国家审计的指导、监管作用,在促进内部审计规范运行的同时,大力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主体地位,从而达到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目的。具体来讲,首先应当完善有关内部审计规范体系,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基本情况来进行完善,以提高内部审计规范的可行性;其次,可以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检查委员会,定期对内审机构进行质量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总结,来推广优秀的质量控制经验并对内审质量控制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对不好的单位采取一定程度的惩罚。再次,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年度备案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故意遮掩、袒护不予披露或披露的问题不进行整改、不彻底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审计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二)健全内部审计质量的人员控制机制进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在设置健全有效的组织机构的前提下,应当保证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性。首先,应实行内审执业资格制度,要保证录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都是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与技能的人员,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其次,在聘用内部审计人员时注重职业道德的考察,这一点可以通过在录用考试时增加职业道德考核来实现。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让内审人员及时吸纳新知识。为确保培训事项的顺利完成,单位可规定内审人员每年要接受的强制性职业培训的最低时数,来不断提高内审人员执业水平和道德规范。此外,在进行人员控制时,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考虑,例如若单位规模较小,审计业务量也不大,可以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人员或直接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担任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这样,有助于将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权责职责切实落实到每一个专业人员上。

(三)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的业务过程控制内部审计的过程包括审计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在进行整个过程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时,应当把握各项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并对这些关键业务活动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重点控制与监督。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应运用事前计划、事中管理与事后奖惩相结合的方法,可采取督导复核、考核和追责等控制方法,在审计项目选择时根据重要性和可行性及风险性的原则筛选项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采取编制工作底稿的方法,记录审计过程,这有利于追查内审人员的权责并为实施审计监察提供依据。

三、结束语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特征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采取监督控制的手段,将行政事业单位的权利最小化,内部彼此制约,反贪防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应运而生。它强烈要求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要完全遵守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从修整部门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出发,在此基础上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下面将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什么、为什么要实施、以及中国国情下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什么特点三方面来进行论述。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产生背景

内部控制首先应用于企业管理中,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合理运营,提高企业利益。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了给人民提供一个满意的政府,必须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主体是部门的全体员工,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提高员工的工作服务水平,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此外内部控制制度使得单位员工的工作态度得以改善,有利于单位的工作目标的实现。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趋于规范,更有打压权利滥用的作用,制约和监督权利运行,反贪防腐。内部控制使部门内部的权利相互制约,防治独裁专制,让权利的运行透明化。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还人民一个公平公正的政府机构,如何建立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已迫在眉睫。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相关介绍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定义

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主体是部门的全体员工,目的是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提高员工的工作服务水平,对事业单位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维持大众的利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三条规定,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监控。虽然这两种说法不同,但本质都是一样的,即单位实施一些措施来实现一定控制目标、应对风险的过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目标、控制范围、控制标准

第一,根据我国现实情况,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这些控制目标的制定都是以我国国情为基础,结合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确保了控制目标的可行性,避免了盲目性和超前主义,不会出现以不可能实现为借口的不执行。

第二,内部控制的控制范围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个民族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相比美国,我国的控制范围比较宽泛,包括了政党和其他社团组织。依据我国的实际状况,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更加倾向于考虑宏观上的“大政府”,偏向于将某一单位作为一个控制主体单位内部通过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彼此制约起到权利制衡的作用,减少了自由裁决权的空间和余地,防止权利的滥用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标准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迁,控制标准也要随时更新,不断完善,并认真贯彻落实到工作中。根据我国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强调在运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遵循适应性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时代总是在变迁,以往的制度未必还适合如今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国建立起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体系以及评价监督体系,符合我国国情。

(三)评价监督与实施机制

第一,为了使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健康持久的发展,就需要建立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进而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在内部控制制度下,单位内部的职权都被削弱,而且彼此权利有所覆盖,相互制约。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的实施内部控制,更需要建立监督机构和自我评价。在内部监督的机制下,我们能从他人身上看到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针对有关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单位建立起更加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如此,还能监督到个人或某部门内部控制体制的建立及实施情况。自我评价的作用机制与监督如出一辙,有利于内部控制的贯彻落实。第二,根据我国国情,内部控制的实施需要外界力量的控制和内部力量的控制,里外兼施。外部通过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和规范,内部通过自身建立的监督平台和自我评价的方式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运作,尤其是经济活动风险

的决策。

三、中国国情下的内部控制制度特点

第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依靠外界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监督共同控制,协调发展。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要与外部监督保持适度的推力,还要与内部监督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具体而言,内部控制分解了权利这块“蛋糕”,使其不那么集中,例如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等,内部控制使权利得以制约,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权利的滥用。内部监督机制虽然也起到防止权利滥用的作用,但其还对单位各个运作机制,内部控制的建立于实施等都起到监督作用,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意见,之所以使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相对独立是为了提高内部监督的工作效率,让政府公正廉明,成为人民心中满意的政府。外部监督是从宏观角度把握行政事业单位所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弥补先天体制缺点,根据相关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来督管和评估内部控制,并与内部控制的建立于实施维持适度的推力。

第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管理特点就是讲风险控制在可承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所面临的风险由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所决定。在风险出现之前,无条件规避和有条件降低,当风险出现时,我们要做的就是无条件承担,但是必须澄清的是,我们不能做超出我们承诺范围之外的任何活动,尤其关系到经济政治的,杜绝低智商错误的发生。具体措施:加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构成完整的监督体系,对业务流程严格把关,同时,要把权利的使用范围掌握在可控范围内,避免单位人员利用权利,损害公共利益。此外还要建立激励政策,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规避风险。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要求确保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加强绩效评价和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属于非盈利机构,其一切活动都已实现社会效益为目的,因此它更加强调公共服务的效果和效率,预算管理贯穿内部控制整个过程,是内部控制的核心命脉,行政事业单位的任何经济活动都要以此为出发点和截止点;绩效评价是体现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能力的一种方式,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功能和效果。

四、结语

应时代要求,为杜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职权滥用,现象,达到反贪反腐的目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以刻不容缓。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围绕政策的核心思想,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和自我评价平台,及时反思,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本文介绍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大致情况,重点论述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巨大作用,凸显了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为开展务实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唐晓玉.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2]祝子丽.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特征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4,06:77-82.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机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改革在不断深化。会计集中核算的推行很好地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把各单位的财务收支置于核算中心的监督管理之下,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腐败。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更增强了政务的公开性,减少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保证了预算单位用款,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务卡制度则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出发,既减少了现金的使用,又利用银行卡支付系统对公务小额支付实现了全程监控。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单位内控规范》),并于2014年1月1日施行。然而如何实施《单位内控规范》成为目前行政事业单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单位内控规范》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利益”驱动,单位被动应付

《单位内控规范》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我们可以看出它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安全合法使用财政资源、高效履行职能、实现内部制约而建立的保障系统,是一个自我约束和规范的过程。所以,《单位内控规范》能成为防范和管控经济业务风险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制度,但它并不能给单位带来实际“利益”。相对于企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具有强烈的实施内部控制的内生动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目标则具有明显的非盈利的公共属性,且内生动力天然不足(刘永泽、唐大鹏,2013)。许多单位正因缺少这种“利益”的内在的动力,致使内部控制意识淡薄,不想去了解实施《单位内控规范》的重要性,只是迫于上面的压力而试行,流于形式、做做表面文章。

(二)准备工作繁重,建立内控体系难度大

行政事业单位要实施《单位内控规范》必须先建立适合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一要建立内部控制建设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部门。由内部控制部门牵头全面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负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设计内部控制方案,由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二要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进行单位层面风险评估和经济业务层面风险评估,系统分析各种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三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这些工作都需要在长时间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在各方专家的指导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完成,要覆盖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涉及各个部门、每个岗位,要实现全过程、全员性控制,工作量大、难度要求高。

(三)“人力”高于制度,难以控制风险

任何制度都是靠人去执行的,《单位内控规范》也不例外,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偏差:一方面,由于《单位内控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单位领导的“权力”,执行起来或多或少会受到领导的影响。在当今社会的许多时候,有些领导还存在家长作风,领导的权力大于一切,领导可以独自决策,领导可以随意改变集体决策,或者从形式上看起来是集体决策的,而实质上是领导的意见在先,其他人是不敢有违领导的意见。所以,制衡不了单位领导人,执行不了制度就控制不了风险。另一方面,关键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素质也不容乐观,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很难说,是否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高度负责的思想意识也难说,他们对制度的执行能否不折不扣,同样存在风险。同时,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往往认为只要思想过硬,不合规兼岗也是正常的,出不了什么大事,实际上很难做到所有不相融岗位都能相分离。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单位内控规范》的措施

(一)建设单位文化,加强宣传培训,夯实《单位内控规范》实施的基础

单位文化的建设是实施《单位内控规范》的思想基础。单位文化体现了单位成员的基本信念、价值标准以及行为规范、精神风貌。良好的单位文化能引导和约束单位成员的思想和行为,促进单位积极向上、可持续发展。所以,单位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在单位文化中融入内部控制,由领导带头,全体动员,积极营造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有风险防范意识、有开拓创新精神、有高效服务能力的新单位文化。同时,要实施《单位内控规范》必须进行大力宣传,各级政府部门有义务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宣传实施《单位内控规范》的必要性,使各单位领导对实施《单位内控规范》有高度认识,深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的现实意义。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好相应的培训,责任落实,对自己所属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单位要把财政部门的培训传达给每位员工,使关键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熟悉《单位内控规范》,认识到岗位的重要性,认真配合单位内部控制部门确定本岗位的业务流程、业务环节中的风险点,做好本职工作;使单位全体员工认识到内控并不是事不关已,意识到人人都是内部控制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二)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突破《单位内控规范》实施的难点

风险管理可以说是内部控制的灵魂,一个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能对单位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合理降低风险所致的损失,是单位内部控制是否成功的有力保障。然而,它也是实施《单位内控规范》的难点,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来看,往往缺乏风险意识,对风险的认识不足、考虑不周,更谈不上风险管理。黄江涛(2010)调查研究后也认为事业单位开展风险管理的情况不容乐观,风险管理总体上较为薄弱。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学习、研究风险管理理论,理论联系实际,正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单位层面的风险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把分析结果及时提交单位领导班子,由领导集体决策风险应对策略。同时,行政事业单位风险管理理念要向全面风险管理转变。全面风险管理ERM是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它的核心理念是:整个机构内的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的风险通盘管理(陈嘉智,2008)。也就是说单位的每个风险并不是简单的独立存在的,风险之间是相互影响的,一个看来很小的风险可能会转化成单位整体的风险,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全面、系统地进行风险管理。另外,从风险管理具体操作角度来说,财政部有必要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提供一个范本,能更全面、系统、高效地控制风险。

(三)合理设置岗位,落实岗位职责,把握《单位内控规范》实施的重点

岗位责任制可谓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一切控制活动和控制措施都可以用岗位责任制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是单位实行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遵循制衡性原则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有力措施。特别是关键岗位的合理设置,是实现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岗位相分离,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的保证。落实岗位职责先必须明晰领导班子的岗位责任,做到权责对等,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再明确各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形成制度。实行专业对口政策,对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综合培训,达到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任职资格、有业务的胜任能力、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能不折不扣地履行岗位职责。当然,落实岗位职责还要引入绩效评价机制,对各岗位的任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评估、实施适度奖惩,及时更换不称职人员。引入关键岗位轮岗制度,降低岗位风险,可以实行委派制度,由上级单位统一委派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适时在单位间轮岗。在落实岗位职责的过程中更有必要把各岗位的人员及权责、操作规范程序及时告知单位全体员工,接受他们的监督。

(四)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内控信息化,优化《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也就是要建立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实现内部控制信息化。郑伟(2012)认为所谓内部控制信息化是指在信息化环境下,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内部控制的重构,实现对信息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广泛利用,从而全面实现过程控制,降低风险,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第一,信息系统的建立是内部信息公开的有力保障。可以把内部信息公开纳入信息系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保密要求及密级分类,建立不同等级的信息的授权使用制度。根据信息性质的分类设置使用权限,使内部信息既安全又能接受单位内外的监督。第二,信息系统的建立,大大减轻了行政事业单位准备实施《单位内控规范》的工作量。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和主要经济活动上的共性,可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一开发和使用软件,建立经济活动的公共控制平台。如在县域范围内统一使用预算编制软件、资产管理软件,统一开发政府采购管理软件、建设项目管理软件、合同管理软件。甚至可以在省域范围内统一使用软件,如目前正在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管理软件等。第三,信息系统的建立,实现了内部控制的科技化、智能化、自动化、效率化。单位可以将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嵌入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同时,单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内部控制,操作简单、省时省力、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为《单位内控规范》的高效实施提供了保障。第四,建立信息系统使外部监督更方便、更有效。《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因为缺乏内在动力,更需要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外部监督。统一使用管理软件本身就是外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同时,信息系统也为外部的检查监督开创了新的平台,利用信息系统可以节约资源,提高监督的效能。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Z].2012-11-29

[2]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Z].2010-4-26

[3]刘永泽,唐大鹏.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13,(1)

[4]陈嘉智.风险管理理论综述[J].特区经济,2008(6)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范文篇12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重要性;素质;职业道德水平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概述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按照我国财政部2001年6月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内部会计控制指的是事业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其基本作用是:①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②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事业单位资产安全、完整。③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由此可见,事业单位中严格、规范的会计控制制度,能在很大程度上监督和约束事业单位会计行为,防止错误和舞弊行为,保证各种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它是及时制止和发现事业单位经济犯罪和腐败的最有力的管理工具。

2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管理层对内部会计控制不重视,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的事业单位为数不是很多,一部分领导缺乏内部会计控制意识;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与检察不力,考核、奖惩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表现在:

(1)单位负责人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事业单位制度不够健全,业务不够规范,有的事业单位虽然建立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因领导重视不够,只关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文字编写环节,忽略了制度的执行。使制度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有的领导认为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办事手续繁琐束缚了手脚,影响了办事效率,因而没有对执行情况严格监督和评价,也缺乏奖惩机制,使内部会计控制流于形式,发挥不了作用。

(2)内部会计控制相关人员缺乏该有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①目前,无论是正规教育还是继续教育,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都没有被提到重要位置,内容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够强,导致财务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知识掌握的少,执行制度困难;②相当多的会计人员忽视对新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对新的经济形势下出现的新的风险防范意识较弱;③个别会计人员甚至职业道德缺失,出现贪污、挪用公款等现象,给事业单位和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3)职权不明,会计内部控制管理无序。一些事业单位管理比较松弛,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保管人员之间没有实行职务分离,或实行了职务分离而没有相互制约。由于职权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致使职务重叠或者越权行事,权限过于集中,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财务管理失控。物资的领用、发出未按规定手续办理,导致会计内部控制执行削弱,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还有的在采购、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回扣等。

3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改善

(1)强化事业单位领导的内部会计控制意识。

内部会计控制的根本目的不是在于消除一切风险,而在于控制所意识到的风险。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出发点是通过专门办法建立一套防范机制,而不是单纯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及工作经验或一般的财务管理办法等来保证会计资料和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为了严格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事业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时有效实施负责,财政部门可定期不定期地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财政法规及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培训班,使之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对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领导干部的内部会计控制意识,以取得他们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的肯定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环境。

(2)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完整依赖于会计队伍的建设。会计人员素质是确保事业单位内部会计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关键。要通过对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的培训,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补充、拓展,正确理解和把握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和财政政策。要支持和监督会计人员遵循会计职业道德,增强会计法治观念,提高守法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责权力。另外要加强会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

(3)实行授权批准控制制度,明确内部会计责任。

各事业单位应明确规定设计内部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此外,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国家财产被贪污、侵占、挪用。对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严禁其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直接接触货币资金。另外,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流失。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