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壁垒论文(6篇)
贸易壁垒论文篇1
【论文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出口贸易面临巨大的挑战,我国企业要通过行业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分析国外绿色壁垒的种类及表现形式,为企业提供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而努力。【论文关键词】出口贸易绿色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之后开始兴起。中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中不仅关税比例大幅度降低,而且不少非关税壁垒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限制。但是,随着“环保”、“生态”等观念的深入人心,“绿色壁垒”这样一种新型的贸易保护形式,目前已成为我国国际贸易中一种主要的非关税壁垒之一。一、“绿色贸易壁垒”的种类及表现形式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2.绿色技术标准进口国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3.绿色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复印于产品及包装上,以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4.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目前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立法形式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制定强制包装再循环或利用的法律。5.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6.绿色补贴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降低了自身的环境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的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只能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而发达国家又会以这种“补贴”违反WTO的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商品。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1.对纺织品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纺织品和服装不符合“绿色壁垒”要求的覆盖面约在15%。首先,在安全要求方面,许多国家明确提出纺织品的阻燃性指标;其次,在环境保护要求方面,主要是对纺织品所含有害化学品做出限制和禁止的规定,而且对纺织品生命周期中的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环保要求和规定。2.对机电产品的影响自从1995年机电产品出口成为我国第一大类出口产品后,就遭遇到了来自发达国家先进的产品法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方面的绿色壁垒。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的限制而被禁止销售。3.对轻工业产品的影响例如玩具产品,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玩具对儿童的安全性要求和有害金属含量限制。有的把影响儿童心理、行为、成长的玩具作为禁止的危险玩具。而我国玩具出口企业对安全问题重视不够,有些使用的原料不合格,有的使用说明内容不完整,容易造成伤害的玩具的安全警示或警示说明不醒目,有些玩具没有标明适用年龄等。4.对农产品的影响天津,东港海关2002年第一季度农产品退运92票,总价值138万美元;浙江,2005年初宁波市一批出口到韩国、欧盟的水产品中被检出有杂质而受到暂停出口;2006年1月欧盟以中国出口的小龙虾所含氯霉素超标为由,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进口,这使得我国共有1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无法进入欧盟市场。三、对我国出口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进行分析1.双低——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检验产品的技术标准低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年~20年。仅就德国为例,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等同于国际标准;而我国技术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而且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名目多而水平低下,难与国际水平接轨。2.双盲——我国企业绿色观念淡薄,而且对国外的技术法规、标准缺乏了解我国许多企业绿色观念淡薄,未能意识到绿色壁垒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且,许多企业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也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和技术限制缺乏了解,再加上技术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我国的出口贸易面临很大的困难。3.竞争和分工——产业的国际竞争和国际分工的影响出于产业竞争的需要,有的发达国家采取了明显的歧视性措施。发达国家往往将污染较多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还把发展中国家作为倾倒工业废弃物的垃圾场。据统计,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35%危害生态环境,日本2/3的海外投资是污染产业。而且,这种行为也加重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治理成本,形成了不合理的国际环境保护格局。四、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我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分析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绿色经济意识不断提高,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日趋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同,绿色产品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中的比重将日益增大。当前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企业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推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使绿色经济意识融入每一个人的生产、生活中;同时,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树立绿色贸易思想,以顺应世界绿色潮流。2.加强国际合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团结与合作,在国际事务中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增强发展中国家的相对力量和合力,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环保条约的制定;加强在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国际合作,努力寻求应有的优惠待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导致环境破坏的污染产业要严格控制;并通过多边合作,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力争让发达国家承担历史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治理环境污染的技术和资金援助。3.积极做好环境标准化工作ISO14000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环境管理的标准体系,目前已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认同。对于许多出口产品来说,通过ISO14000认证是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必要条件。它不仅可以使产品冲破绿色贸易壁垒,而且还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绿色形象,从而极大地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4.发展绿色市场、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营销、推行绿色认证我国企业应该适应这一发展潮流,改造产品设计、包装、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环保因素,努力达到各种技术、安全、卫生、环境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规范,顺应绿色消费的需求;同时开发环保成本低、质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我国政府也要鼓励企业在这一新的国际贸易领域积极开展绿色营销,尽早申报绿色认证和绿色标签;而且也应该与有关国际认证机构建立相互认证关系,降低企业认证成本。5.盯住国际标准,努力提高技术标准水平我国质量认证和环境保护部门应该抓紧对国际公认的标准和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将这些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只有采用达到或超过国际标准水平的技术标准,才能提升企业产品和生产的技术水平,才能有效地建立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支持体系,才能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扩大产品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6.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全程质量保障体系要全面推行ISO9001质量标准体系,就必须建立全程质量保障体系,使绿色技术标准贯穿于生产全过程。例如,大连普兰店生产的“莲粳1号”优质稻米,为冲破日本的绿色壁垒,全市1200余户签约稻农生产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获得了出口日本的许可证,每公斤收购价格高于国内市场40%。7.建立行业应对机制,积极抗辩我国在面对无理的绿色贸易壁垒时,应沉着应战、据理力争。对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而设置的绿色壁垒,我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通过双边磋商、谈判解决。参考文献:苗成才: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中国农业发展: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王群发: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学习与探索,2007.1王爱莲:21世纪环境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产业与科技论坛,2006.6廖灵:绿色贸易壁垒.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
贸易壁垒论文篇2
【论文摘要】欧盟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入世以来最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目前,在我国企业的出口中,技术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出口面临的第一大非关税壁垒,严重影响了我国产品的出口。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论文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REACH法规策略基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长远考虑,同时也为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竞争力,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欧盟经过长达6年的讨论,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将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和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500多万种制成品全部纳入注册、评估、许可3个管理监控系统。欧盟自己生产的、用于出口的和从国外进口的所有化工及其下游制品都必须进行注册并被许可后,才能在欧盟市场流通。根据专家预测,REACH法规的全面实施将使中国向欧盟出口产品的总成本上升5%,从欧盟进口的成本上升6%,中欧化工品进出口总额将下降10%,中国化工生产总值将下降0.4%,可能导致20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这是中国入世以来最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产品的出口。2007年9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了《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7)》。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全年出口贸易因技术性壁垒造成直接损失359.20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71%。一、我国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1.我国贸易的迅猛发展。国家统计局日前的数据显示,我国进出口贸易持续快速增长,进出口贸易总额在世界排名不断提升,已经稳居第三位。2003年~2006年,我国货物进出口连续四年快速增长,年均增长29.8%,其中出口增长31.3%,进口增长28%,是历史上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据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货物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比重由2002年的4.7%上升到2006年的7.2%。我国贸易的迅速发展必然导致其他国家的不满和抵制。发达国家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力度和密度,以达到限制我国出口,保护国内市场的目的。2.技术性贸易壁垒是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近几年,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景气,主要发达经济增长乏力,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蔓延。经过GATT/WTO的多轮贸易谈判,各国关税得到了大幅度的削减,非关税措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限制。而WTO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也称《TBT协议》)承认各成员以保护动植物和人类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的目的,可以采用自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以及采用必要措施实现其各自认为合适的保护水平等方面的权利。由于各成员对WTO协定理解的差异及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各国限制贸易的主要手段。3.我国贸易方向集中在欧盟、美国、日本。欧盟、美国、日本是我国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截止到2007年8月商务部统计的数字,我国同三大贸易伙伴的贸易额分别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6.3%、14.2%,11%,其中出口贸易额比重分别为20%,19.4%,8.5%。而这三大贸易伙伴又是技术贸易壁垒的发源地。因为这些经济体比较发达。往往制定的标准也比较高,而这些标准通常又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被WTO所接受。根据《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7)》,技术性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三位的是欧盟、美国、日本,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3.59%、23.67%、19.07%。4.认识不足。虽然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贸易产生的影响日益扩大,但是对决策者和广大企业家来说,似乎还没有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还没有多少人去认真对待这个问题。我国农产品因有害物质超标、商品包装用木材因含有害病虫卵、产品没有经过指定机构认证等原因而被贸易对象国拒绝入境之类的事件,不能认为是对方故意设置技术壁垒。相反,应当看到并利用此类压力对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的积极意义,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加速企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5.管理体制不顺。目前的管理体制不适应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要求,表现在政府部门仍习惯于传统体制下的管理模式,政府和市场、企业的关系没有真正理顺。相关的政府部门对出口企业都管,又都不全管,没有一个综合性的专职管理部门对企业的问题进行统筹解决。当出口产品出现问题时,常常是各个部门各自为战,无法形成合力,延误有关问题的解决。6.标准化建设水平较低。目前,我国的标准化工作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标准总体水平低,企业标准普遍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在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低;标准化管理层次繁多,有些标准相互交叉、矛盾,给企业应用标准带来困难;标准的实施状况差。由于我国标准水平低,普遍低于国外先进标准,在出口时容易遭遇各种技术壁垒。二、我国的应对策略1.出口企业应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的出口产品在质量、规格、包装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缺陷,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综合竞争力,许多出口产品还是靠价格优势来占领市场。企业如果仅仅考虑经济效益而破坏了环境和社会效益,不仅会遭遇到更多的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国内市场上也不能够长期生存下去。因此,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企业跨越技术贸易壁垒的有力武器。当然,这需要政府的引导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约束。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拥有众多的企业会员,熟悉行业特点,同时又与政府保持着密切联系,可以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过程中承担许多必需但难以由政府和企业直接承担的事务,很好地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美国的行业协会在对外事务中就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值得我们借鉴。例如2001年,作为欧盟改革蓝图的《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公布后,美国商会以其欧盟分部为依托,借助其全球的分支机构在欧盟内外举办了十几场关于REACH草案的评论会和对话会,邀请各国代表及欧委会官员参会。该商会负责人称,从会议筹备到起草,美方官员发言稿都由商会负责,美政府派员赴各国主持会议,支持行业的游说工作。尽管未能阻止REACH法规出台,但在干预其制定过程、影响法规内容上取得突出成效,有效延缓了新法实施时间。3.政府加大谈判力度。一方面要利用现有WTO机制,如果一些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政府可以通过世界贸易组织,要求这些国家取消这些不合理的标准或者修订不合理的技术性限制措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建立严格、公平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约束发达国家越来越泛滥的技术性限制措施。4.建立和健全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单个企业难以对其全面掌握并采取措施应对,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专门的TBT信息中心,一方面及时传递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另一方面针对一些对我国出口影响较大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提出一些应对措施,并将这些应对措施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传递给相关企业。5.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实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是企业消除技术壁垒、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像欧盟、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一直孜孜不倦地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欧盟在实现统一市场过程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作为消除成员之间技术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美国对待国际标准的态度不仅仅是采用,而且是更广泛地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并尽可能地将美国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6.培养熟悉WTO/TBT的专门人才。由于过去长期的外贸垄断,我国广大生产企业并不了解国际贸易规则,而且WTO法规的复杂性和高度专业性也让许多企业难以理解。很多企业现实中遭遇到了技术性贸易壁垒,但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贸易的损失是由此造成的。所以重视技术贸易壁垒专门人才的培养,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培训,熟知世贸组织的有关条款和相关权利。
贸易壁垒论文篇3
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人们开始越来越注重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全球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的呼声日益高涨,掀起了保护环境的绿色浪潮。伴随而来的是一种新型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兴起——绿色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已日趋明显和严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利益出发,研究绿色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采取相应的对策,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论文关键词:绿色壁垒贸易保护对策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内涵1.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以保护国内贸易为目的,通过制定复杂多样的环保法律法规,颁布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检疫、认证和审批制度,以限制或禁止国外产品的进口而采取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目前绿色贸易壁垒主要表现为:绿色关税和绿色市场准入、环境标准、环境标志、绿色卫生检疫检验制度、绿色包装制度及绿色补贴制度等。近年来,随着贸易自由化在全球范围的强势推进,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逐渐为WTO所限用或禁用。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具有表面的合理性、形式的多样性、实施标准的不确定性及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因而它正在更多地取代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成为贸易保护的新形式。2.类型和特点基本类型。绿色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1)绿色技术标准。1995年4月,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实施《国际环境监查标准制度》,要求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标准体系。欧盟也启动了ISO14000的环境管理系统,要求欧盟国家的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阶段都要达到某些技术标准。(2)绿色环境标志。它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均无损害。(3)绿色包装制度。要求包装必须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使用后利于回收再利用或易于自然分解。(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这种制度一直存在,但现在愈来愈得到强化。1993年4月第24届联合国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上就讨论了176种农药在各种商品中的最高残留量、最高再残留量和指导性残留量。(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从其具体内容可以看出,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特点:(1)较强的技术性,即对产品的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的鉴定都包括较多的技术性成分。(2)较大的灵活性。由于各国的环保标准不统一,可选择的余地大。(3)较高的隐蔽性。许多国家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往往难以预见具体的内容及其变化而难以适从。(4)一定的歧视性。有些国家或地区往往根据自身与其他各国的具体贸易状况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国民待遇原则受到扭曲。(5)影响的严重性。绿色壁垒一旦生效,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连锁反应。(6)争议性大。由于涉及面广,标准又不统一,隐蔽性与合法性相互交织,往往容易产生分歧,难以协调。二、绿色壁垒对我国贸易的影响在我国,农产品及其附加产品、纺织产品、机电产品及化工产品是我国重要出口的产品种类。近几年来,这几类产品受到的绿色贸易壁垒的限制尤为明显。在出口的农产品中,像蔬菜、水产品及加工产品、肉、蛋类产品等,在进入其他国家时,受到了严格的产品检验和检疫。很多产品在检验过程中有的是某些指标的不合格;还有一些出口产品,没有达到新出台的检疫标准,使我国的厂商始料未及,最终导致产品无法在海外登陆和销售。像在纺织业产品出口时也有类似的现象,目前国际市场对于绿色纺织产品的需求越来越高,而我国一些中小型纺织产品加工企业无论从技术力量、人员素质和硬件设备去考虑,并没有生产绿色产品要求的能力,其产品就被他国拒之门外。对于机电产品,其他发达国家则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环保要求,对我国机电产品设置了更高的进入的门槛。由于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贸易发展水平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从短期的角度来看,首先,对我国主要出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市场的产生影响,会在不同程度上削减了出口数量,对外贸易额会下降;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德国1994年颁布的针对偶氮染料的禁令,就造成了我国104种偶氮染料纺织品不能进入德国市场,减少了我国纺织品的出口总量。其次,由于绿色壁垒的存在,影响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机构和市场准入。出口中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比例在不断下降,而且对出口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最后,对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及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影响。绿色壁垒无形中增加了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包括检验和检疫、包装等方面的成本,进而降低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由此可能会失去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从长期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来看,首先,绿色贸易壁垒的存在将会不断影响我国出口市场的巩固和扩大。由于绿色壁垒的不断加固,我国在主要出口国及地区的产品出口量已经不断地减少或是受到不同程度的进口限制,还有一些产品被禁止在国外市场出售。我国目前的出口状况不但难以巩固现状,而且出口量也在缩小。还有,绿色贸易壁垒从长期来看会影响我国出口经营的经济效益。自绿色保护主义抬头以来,“绿色”含量低的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处于劣势地位,而我国这样的出口产品还占多数,在绿色贸易壁垒的要求下,我国企业就不得不增加许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和运输等成本,势必将会降低出口经营的经济效益,放慢了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最后,国外污染产业移入我国,像废纸、废弃物等,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壁垒实际上采用了双重标准,一方面限制他国环境技术标准不达标的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一方面却将不允许在本国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和技术通过“公害出口”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去。还有,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贸易间的各种摩擦将会不断增加,也会影响我国经济的正常、平稳的发展。三、我国绿色贸易壁垒应对能力主要存在的问题1.缺乏绿色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由于我国各行业尚未建立绿色性贸易壁垒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更缺少具有绿色壁垒应对经验的专家,因而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2.自主知识产权少国际绿色壁垒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以知识产权作为技术支撑,因而跨越绿色壁垒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技术支持能力,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能力。3.产业技术水平低我国产业的采标率较低,电子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采标率相对较高,但主要靠引进技术,技术标准直接从国外搬来,采标率高的行业同样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基础。无论从提高国际技术标准采标率和提升我国技术标准的技术基础看,都迫切需要科技长期的有力支持。四、对策和建议1.从政府的角度来说(1)应建立专业的研究及咨询机构,保证信息通畅。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对外贸易绿色贸易壁垒体系,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状况,建立绿色贸易壁垒数据库,并定期向国内企业;应加强人才的培养和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让出口企业越来越重视新贸易壁垒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2)尽快建立有效完善的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随着贸易的国际化标准也日趋国际化,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本国标准,已成为WTO对各成员的要求。目前,世界上约有近300个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制定标准或技术规则,其中最大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ISO,IEC,ITU标准为国际标准。我国国内企业应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国际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3)采取适当的环境贸易措施,严禁国外污染严重的产业和不合标准的产品向我国转移。发达国家在设置“绿色壁垒”的同时,正将污染严重产业和产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我国对此应提高警惕,加强进口商品的管理、审查、检测,坚决杜绝危险、有毒的废旧物资进口,以保证我国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免遭破坏。同时,要在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同时,着眼于长远利益,严格审批,禁止外资在我国兴建污染大、难治理的农药、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企业。对于现有外贸企业的污染问题要限期治理,必须达到我国现有的环境标准,否则令其关闭处理。2.从企业角度来说(1)高度重视绿色贸易壁垒,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在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仍占很大比例,相当一部分农副产品及工业品达不到进口国的有关产品标准。因此我们外贸企业应提高科技水平努力增加出口商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2)减少国际贸易壁垒的限制,企业是根本。首先,中国企业在发展战略上,要冲破原有的观念,树立“绿色生产”、“绿色营销”观念,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以此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而不能固守原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和原材料优势,一味地打价格战;同时企业一旦具备了核心竞争力和良好的管理能力,应该对外进行直接投资,在当地生产,当地销售,这样,一方面,可以绕过国际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可以直接接触和掌握国际或当地行业和产品标准;其次,企业要想发展对外出口业务,必须事先认真研究目标国家的各种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尤其是要掌握WTO框架下的各种技术标准,并按这些标准要求去经营生产。在一定时期内,企业要想出口,只能去适应这些标准,而不可能改变这些标准;再次,企业在国内要善于发起建立或积极参与企业战略联盟,在研发和生产上,倡导统一标准,有可能的话,要同国外同行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倡导跨国家的标准统一,最终能影响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贸易壁垒论文篇4
[内容提要]:解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刃”功能就是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两面性出发,不仅认识它的积极和消极意义,更重要的是从它的构筑方和遭受方两个角度来研究它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对别人的激励,或者它在阻碍别人的同时对自己的制约。在此基础上,阐述“双刃”功能的特性和分析“双刃”功能外化过程中的条件,指出无论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运用之策还是应对之策,都应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双刃”功能发挥作用的条件上多做文章。【论文关键词】:TBT“双刃”功能作用条件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两面性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简称TBT)是贸易壁垒的非关税壁垒中的一类。商品进口国在实施贸易进口管制时,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如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检验程序以及包装、规格和标签标准等,使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的障碍。这里的“技术性措施”,它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科技方面的内容;二是技巧方面的内容。从科技方面来看:它是随着市场扩大、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而客观形成的。市场要求提供高质量的、环保的、生态的或安全的材料和产品,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高质量的需要。商品进口国政府为适应科学技术进步的变化,反映市场的要求,并强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保障人类的健康和生存不受到威胁,通过制定技术标准、建立产品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制度,来保障和审核产品质量,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犯。这时的“技术性措施”无疑具有进步的意义。然而,在“进步”的同时也存在着“壁垒”这一消极的东西。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性,这些标准和制度客观上对那些发展水平尚不够高的国家或地区的出口产品形成了贸易壁垒。另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国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差别亦很大,产品标准的过分差异使得制造商增加成本和失去规模效益,也在形成壁垒。从技巧方面来看:它是为了满足贸易保护政策目标的实现而由政府或在政府支持下人为设计形成的,专门用来阻碍进口产品的一种策略。这时的“技术性措施”显然具有歧视的性质。由于科技进步,新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断涌现,检测设备、手段和方法更加先进,它为这种歧视性策略的运用提供了活动的空间。因此它容易被贸易保护主义者所利用,形成贸易壁垒。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于“技术性措施”之中,使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了两面性----既有合理的一面又有不合理的一面。世界贸易组织正是承认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合理的一面而允许其存在。同时也看到了技术性贸易壁垒不合理的一面而制订了《TBT协议》,来规范和限制各成员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行为,防止出现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滥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的两面性,是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双刃”功能的理论出发点。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刃”功能及其特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刃”功能讲的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构筑方和遭受方的双边效应,它可以从“收益”和“代价”两个角度来分析。我们从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的两面性出发,分析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刃”功能,就是要在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积极和消极意义的基础上,进一步看到它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又怎样地在激励别人,或者它在阻碍别人的同时又怎样地在制约自己。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双刃”功能具有以下特性: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构筑方来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保护”功能是由政策动机选择决定的,它所发挥的作用就是要实现政策目标,使你获取利益。因此它明显带有主动性、原生性、指向性和收益性的特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约”功能则是在保护功能发挥其作用的同时,随着其功能的实现而自然派生的,它所发挥的作用就是在抵消保护功能所获取的利益,使你付出代价。因此它明显带有自动性、派生性、背向性和成本性的特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使用的效率评价取决于收益与成本的比较。看你自主的政策目标选择和公平竞争机制维护的有效性如何,若收益大于成本,则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使用的效率就高;反之,则相反。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遭受方来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阻碍”功能是在与对方发生贸易时,对特定商品所遭受到的阻碍,使你付出牺牲。具有被动性、原生性、针对性和牺牲性的特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激励”功能是在阻碍功能发挥其作用的同时,随着其功能的实现而能动派生的,它所发挥的作用就是它作为能动应对和连带内生机制创新的结果,在抵消付出的牺牲,使你获得新生。具有能动性、派生性、连带性和新生性的特征。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应对的效率评价取决于牺牲与新生的比较。看你能动的应对之策和内生机制创新的有效性如何,若新生大于牺牲,则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应对的效率就高;反之,则相反。可见,无论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构筑方来看还是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遭受方来说,都应千方百计地去降低它的成本和减少牺牲,努力扩大它的收益和创建新生。三、技术性贸易壁垒“双刃”功能外化过程中的条件我们说,功能是事物内在的、客观的、固有的能力。它的外化形态表现为作用。功能在其外化过程中,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在不同的条件下产生不同的效果,或表现为积极作用,或表现为消极作用。因此,我们要降低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成本或扩大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收益,必须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双刃”功能发挥作用的条件上多做文章。技术性贸易壁垒“双刃”功能外化过程中的条件,从它的构筑方来看主要有:⒈措施动机选择----动机是激励人去行动的主观原因,常以愿望、兴趣、理想等形式表现出来,人在自觉地实行每一具体行动之前必然明确地意识到进行这一行动的原因和预期达到的目的。是人发动和维持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政策与措施的制定既有客观性又有主观性,它总是服务于明确的指向性目标。因此,政府决策机构在制定政策与措施时,不同的动机就会有不同的政策与措施指向,就会有不同的作用效果。另外,有时政府决策机构还会遇到复杂多样的、甚至相互矛盾的动机,面临抉择,就必须通过思想斗争,使其中一种占优势后,才能确定行动的目的,以确定政策与措施的指向。在这里,“措施动机——行动目标——政策指向——作用效果”是它的逻辑关系式。⒉法律、标准、制度的管辖范围----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是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建立技术、包装、规格和标签标准,制订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和检验程序等形式来实现的,这些法律、标准、制度由谁制定,管辖范围有多大,直接关系到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影响力的大小和其作用效果的大小。一般而言,法律、标准、制度被各国认可的程度愈高,其管辖的范围就愈大,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影响力和作用效果也就愈大。有些国家强制推行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不能被其他国家所承认,就容易产生摩擦、纠纷和抵制,大大削弱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影响力和作用效果。拿标准来说,在全球化和现代科技的发展进程中,一方面,WTO、ISO、区域经济组织和个别发达国家等制定的许多标准,已经被市场所接受,它们正在企业生产规范化和市场整合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标尺。另一方面,现代企业对创新的追求已经不在于研发一两件新产品,而是创立一个新标准。一旦这个标准为市场所接纳,这种产品就会成为一系列产品的规范,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你只要掌握了标准,就等于是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否则就只能跟在别人的后面搞替代加工。真所谓“三流公司做产品,二流公司卖技术,一流公司卖标准”。标准对国家利益来说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有鉴于此,一些国家的政府、行业、企业在努力地使自己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尚没有建立标准却具备一定基础的国家也在努力建立自己的标准。争夺标准就是争夺市场。所有这些表明,标准的创立和被市场所接受,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和结果。标准的管辖范围处在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之中,而标准的创新国在这一过程中将处于有利的地位。⒊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质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两种比较优势的对决,即发达国家技术优势与发展中国家成本优势的较量。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施行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由于它具有较大的技术优势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在一定时间内要达到或满足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所提出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存在很多的困难。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愈大,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效果就愈明显。⒋公平竞争机制维护----所谓公平竞争,是指在同等的市场条件下,市场主体通过采用符合法律和商业道德的手段或方法,以实现其产品价值的一种市场机制。公平竞争的核心要求就是要求参加竞争的主体拥有同等的市场条件并且接受统一的竞争规则的制约。WTO规则要求成员国必须遵循四项基本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互惠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实际上,WTO的多项原则都蕴含着公平竞争的精神。其中,非歧视性原则就是要求成员国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都是要求成员国之间实施非歧视性待遇,保证不同的成员国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而透明度原则是需要各成员国公平地实施国际贸易的各项政策和规则,防止成员国之间进行不公平的贸易管理,造成成员国之间的不公平竞争。WTO对公平竞争机制维护的要求客观上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运用起到了制约作用。如果WTO成员国能考虑到对“公平竞争”规则的维护,那么,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功能就会受到大大的限制;反之,则相反。技术性贸易壁垒“双刃”功能外化过程中的条件,从它的遭受方来看主要有:⒈能动状态----当遭受到对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时,你所持有的态度是“双刃”功能发挥作用的主观条件。你是积极应对,还是消极应付,或者干脆听其自然,其结果大家是不言而喻的。若你能动地去应对,就存在了限制其消极作用、扩大其积极作用的可能。否则,可能就是其消极作用大,积极作用小。⒉技术差距的大小----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主要由技术标准与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包装和标签要求、产品检疫和检验制度、信息技术壁垒、绿色技术壁垒等构成。作为壁垒的技术要求与技术性贸易壁垒遭受方国家现有的技术状态之间差距的大小是“双刃”功能发挥作用的平台性条件。差距愈大,“双刃”功能发挥作用的平台就愈大;反之,就愈小。⒊成本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的能力----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实施的绝大部分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其制定的原则、依据和程序都没有违反WTO的规则。但由于发达国家在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上占有优势,其采取某些措施在客观上对国际贸易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形成了壁垒,而且它们在遵循WTO规则上往往做得比较巧妙,难以通过谈判磋商机制打破壁垒。所以,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将成本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来实现对壁垒的跨越。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各国进口关税不断降低,使发展中国家的成本优势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发达国家具有较大的技术优势,在关税保护能力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利用技术优势来实现非关税壁垒就成为发达国家的必然选择。技术壁垒的遭受方要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就必须将它的成本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使本国产品达到或超过技术壁垒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将成本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能力的大小是“双刃”功能发挥作用的基础性条件。在这里,①是要看成本优势的大小。成本优势是否足够补偿因改进产品技术设计、申请检验、废旧产品处理等所增加的费用?从原理上来说,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价格竞争而实现的是技术竞争。只要技术达标,价格的高低在反倾销的限度内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一方面要获取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又要保持成本优势,才能在技术壁垒条件下赢得商机、扩大市场份额、树立产品信心、建立企业信誉。②是要看技术基础的高低。技术基础是技术改进和技术创新的起点,起点高,赶超技术壁垒所要求的技术标准的可能性就大。③是要看技术创新能力。科技进步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科技进步,新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不断涌现,检测设备、手段和方法更加先进。一些国家尤其是WTO发达成员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水平越来越高,对进口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和苛刻。你所具备的技术创新能力就成为跨越新的技术壁垒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将成本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的重要保障。⒋制度创新的安排----制度安排是一种针对机制,它的有效性如何是一个国家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过程中组织能力的体现。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动态变化,要求应对主体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做出正确的应对选择,并能得到完备地实施,使上层建筑成为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保障和推进力量。如果应对选择错误,或者尽管应对选择正确却不能得到完备地实施,或者组织措施不能满足动态变化的需要,那么制度安排将会成为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阻碍力量。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国际贸易关系协调----依据WTO有关规则加大对外谈判磋商力度,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对歧视性的或违规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营造有利的贸易环境,维护经济贸易利益。②对外贸易战略-----把加强外经贸标准化工作,跨越国外技术壁垒,作为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加快整改,提高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③参与和渗透----组织相关行业或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关于标准化的制订、修订活动,努力将国家或行业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确立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地位。④信息沟通----组织力量,密切跟踪、及时,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企业规避出口风险。⑤鼓励和扶持-----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和认可,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对已达标的企业和商品,加大推广介绍力度;对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传统商品和新兴商品,制定扶持措施,使其尽快实现成本优势向技术优势的转化。1.宋波、夏廷.重峦叠嶂----技术贸易壁垒的内容、影响及相关对策.中国牧业通讯.2003(18)2.石杰.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技术壁垒.中国经贸.2003(11)3.吕博等.积极应对非关税壁垒.中国商务部网站----贸研报告2003(7)4.K06贸研院子站.贸易技术壁垒之破解篇.2003年9月13日
贸易壁垒论文篇5
内容论文摘要:随着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的广泛关注和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西方不少国家利用这一时代要求,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实行了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non﹣tariffbarriers)措施——绿色贸易壁垒(GreenBarrierstoTrade),来限制其他国家产品的进入以获取本国对外贸易的最大利益。绿色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的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有挑战性也有机遇。为此,我国应在反对高水准的环境标准的同时,又要适应国际环保的大趋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国际贸易,对应策略自从产业革命以来,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全球经济的高速增长,在给人们带来极大物质、精神享受的同时,不仅造成了环境的恶化,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影响了经济的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自己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保护贸易政策。但有些国家却利用人们渴望环境得到改善的善良本意,颁布复杂多样的所谓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等,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来限制甚至是禁止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实行新的非关税壁垒(non﹣tariffBarriers)——绿色贸易壁垒(GBT-GreenBarrierstoTrade)。一、绿色贸易壁垒的涵义﹑实质与实施的手段“绿色贸易壁垒”又被称为环境壁垒(EnvironmentTrade)、绿色保护主义等,是一种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颁布、实施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和法规,以限制国外产品进入本国的贸易壁垒。它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于各国。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纷纷仿效,通过绿色贸易壁垒对进口产品进行种种限制,其后,绿色贸易壁垒开始流行。关于绿色贸易壁垒一般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和手段。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进口国利用全球性环境状况趋于恶化这一现象,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对来自境外产品进行限制而采取的手段和措施。采取这些措施和手段抬高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门槛,以防止他国产品对本国产品造成冲击,从而起到保护本国相关产品和本国市场的目的。因此绿色贸易壁垒是一种新兴的非关税壁垒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另一种观点认为绿色贸易壁垒是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护环境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因此对待绿色贸易壁垒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一方面,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加强对环境的重视和监管,可以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植物﹑动物和人类的健康,这是符合国际贸易发展的总的趋势和世界经济发展的目的的,反映了各国对环境保护的认识的提高,这种绿色壁垒其实是绿色保护措施。这是其合理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企业和市场,以环境保护为名在贸易规范中设置种种苛刻的要求,阻止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这才是真正的绿色壁垒。这是世界各国人民所不能接受的,也违背了环境保护的初衷。绿色贸易壁垒本来是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的共生物,它产生的目的是为了限制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威胁人类与动植物健康的贸易活动,其初衷在于通过控制乃至于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来减轻其对进口国的环境压力,本质上讲它并不具有贸易壁垒的特征,但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扩大,政府对贸易的干预不断加深,当某些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企业,以环境保护为名,在贸易规范中设置种种苛刻要求,以阻止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时,就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直接导致社会经济基础薄弱、环保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遭遇重重困难。实施以来,引发的贸易摩擦、贸易冲突日益增加,破坏了双边和多边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当前,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手段主要有:(1)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发达国家常常打着环境保护的旗帜,对一些影响生态平衡﹑污染环境的进口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2)绿色卫生检疫制度。为了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制定了卫生检疫指标。(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无环境污染、能循环和再生利用,可促进持续发展的包装,在发达国家广泛流行。(4)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这种貌似公正,实则不平等的环保技术标准,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5)绿色环境标志。也称环境标志或生态标志,它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得到“绿色通行证”,即“绿色环境标志”。这便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行严格控制。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原因及特征1.绿色贸易壁垒是“绿色”“贸易”与“壁垒”三者的结合,它是国际环境保护和贸易保护相结合的产物,其形成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和原因:(1)生态环境恶化是导致其产生的直接原因;(2)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是助其发展的驱动力;(3)传统贸易壁垒功能的弱化是促其产生的根本原因。自绿色壁垒产生至今,在实施的手段上有了空前的发展,国际贸易保护的方式正逐渐由传统的壁垒向以绿色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转变,总地来看,绿色壁垒正向法规化与国际认同化迈进,产业绿色化乃至全球绿色市场的形成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绿色贸易壁垒的特征有:(1)较强的技术性。目前,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不仅对产品的最终形式有技术性要求,而且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保护提出了技术性要求。如日本对进口大米的检测项目从42项增加到了102项,对克球粉残留超过0.01ppm的冻鸡拒绝进口,这些标准非常苛刻,我国的一些出口商品未达到其要求而遭退货。(2)较大的灵活性。由于各国的环保标准不统一,可选择的余地大。(3)较高的隐蔽性。许多国家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往往难以预见具体的内容及其变化,难以适从。(4)保护对象更具广泛性。凡是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都将是绿色贸易壁垒所要保护的对象。从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到工业制成品,从原材料、生产制造过程到产品报废全过程都受影响。(5)一定的歧视性。有些国家往往根据自身与其他各国的具体贸易状况采取不同的手段使国民待遇原则受到扭曲。(6)影响的严重性。“绿色壁垒”一旦生效,其效应较之关税壁垒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这种措施容易从一个国家扩散到多个国家,产生连锁反应。(7)争议性大。由于涉及面广,标准又不统一,隐蔽性与合法性相互交织,往往容易产生分歧,难以协调。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绿色贸易壁垒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有挑战也有机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严重威胁着我国产品的出口,在不同程度上对我国产品出口的结构、市场范围、增长速度及成本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例如:近年来,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几乎波及到所有的出口领域,每年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年出口总额的20%左右。但又必须看到,绿色贸易壁垒对于国际贸易而言,是某些发达国家用来限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的一种手段,但是对于保护全球环境和人类健康,对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积极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国际绿色浪潮推动下,有利于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促使我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局面;(2)有利于促进我国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生产方式和产品结构,发展无公害产品;(3)如果执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系列标准ISO14000,将给我国企业带来更多的好处。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强烈反对这种高水准的环境标准,但又必须适应国际环保的大趋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了解和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环保措施,以此为契机,发展我国环保产业,提高环保水平,促使我国经济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使我国的经济实现跳跃式发展。具体来讲,应采取以下对应策略:>1.强化全民绿色经济意识,培育绿色经济行为。需要加大传媒的宣传力度,使国民认识到经济的绿色化发展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21世纪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绿色产品、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市场、绿色产业是绿色经济的重要特征,也是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对经济生活的具体要求,国民要树立起绿色济意识与绿色经济预期,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从事伦理投资。2.政府应加快环保立法,严格环保执法。首先,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环保法规制度,使之早日与国际环保惯例接轨。积极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加强外贸、环保、生产企业之间的联系合作,制定针对绿色壁垒的国际市场开拓策略,推行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其次,应该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企业行为的处罚力度,使排污者和破坏生态环境者得不偿失,加大其外部不经济性运作的成本。这包括经济成本、违法成本及刑罚成本,充分体现法律的刚性约束。通过严格的执法,使企业生产经营者确立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必受到处罚,并最终形成对生态环境破坏的高的预期成本的观念。3.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绿色产业是一个发展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我国应在全球积极实施绿色开发的大环境中,不断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增加绿色产品开发的资金投入,发展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绿色产业,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拓更广阔的绿色市场。为此,对绿色企业可实行优惠政策,以促进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首先,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其次,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最后,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予以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4.严禁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和污染工业进入国内。我国曾发生过进口工业垃圾和有害废物的事件。更有一些外商为获取高额利润和逃避所在国严格的污染治理规定,在我国设立污染严重、处理难度大的农药、印染、造纸等企业。为消除绿色壁垒对我国的潜在出口危胁,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这类情况的发生。5.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制定符合我国利益的国际环境规范。目前国际上对有关环境的协议、规则还很不完善,而且多是发达国家意志的表现。我国要想避免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必须积极地参与国际谈判,表达并制定出符合我国经济利益的国际环境规范,抵制某些国家将自己的国内法规强加于他国的做法。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通过双边贸易谈判签署互相承认的环境协议,减少贸易摩擦。6.研究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制定我国的绿色壁垒。要想突破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必须先对其有充分的了解。为此我国需要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研究各国的绿色壁垒及国际上的环境条款,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绿色壁垒的经验和教训。鼓励企业申请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信息咨询服务。同时针对我国的优势项目,充分利用《技术性壁垒协议》的有关条款和国际标准,建立我国的绿色壁垒体系,保护我国的民族工业。
贸易壁垒论文篇6
新贸易壁垒的直接影响,就是我国许多产品由于技术、环保或劳工因素无法进入目标市场或被迫退出目标市场。造成这种状况原因有三:一是我国出口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要求,被拒之门外;二是贸易对象国任意提高标准,致使出口企业无法达到;三是标准提高增加了出口成本,一些出口企业无法承担费用,不得不退出市场。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
1、由于我国产品不符合进口国环境技术标准要求,被限制进口。由于发达国家技术要求较高,我国一些产品在环境、卫生和安全技术标准上不符合进口国的要求被限制进口的情况屡见不鲜。例如,从1998年1月起,在全美20多个仓库中陆续发现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材料里含有天牛,且1月中旬在芝加哥发现一些树木已遭到天牛破坏。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签署一项新法令,要求对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采取严厉的检验规定,所有包装都须经过高温处理、熏蒸或防护剂处理,否则,所有入境货物将一律被拒绝入关。虽然经过我国政府的多次交涉,但美国政府还是宣布从当年12月17日起将禁止中国木箱包装的产品进入美国境内。英国、欧盟等也宣布对从中国离境产品的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措施,实施新的检疫标准。据当时的估算,仅欧盟的这一决定至少影响中国7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贸易。
2、由于进口国家实施某种新的强制性规定或标准,被限制进口。发达国家经常颁布强制性法令,对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加以严格限制,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有害产品的进入。如浙江绍兴2000年就有两家纺织企业出口的面料因使用禁用偶氮染料被德国“封杀”。其实德国政府早在1994年7月28日颁布法令,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可分解形成20种致癌芳香胺中的任何一种偶氮染料。后来该法案又几经修改,致癌芳香胺数目增至22种,禁用偶氮染料增至118种。在德国实行此项规定后,欧盟另外一些成员国也纷纷效仿。欧盟近年来也一直在酝酿起草限制含有偶氮类染料产品使用和销售的法令,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完成关于禁用偶氮染料的立法。
3、由于进口国采取不合理的规定或标准,被限制进口。发达国家有时为保护本国产业而制定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以限制某类产品的进口。例如,2002年7月10日,日本政府对蔬菜进口商发出要“自我限制进口”中国冷冻蔬菜指令。原因是在中国冷冻蔬菜的检查中发现杀虫剂“毒死蜱”含量超过日本规定标准,达到0.07PPM。日本政府要求蔬菜进口商必须将农药超标的进口冷冻蔬菜全部销毁。其实,所谓中国冷冻蔬菜农残限量超标,完全是因日本政府对我冷冻蔬菜制定的“毒死蜱”残留限量标准太高所至。日本每年进口4-5万吨蔬菜,99%来自中国。为限制中国蔬菜进口,日本对从中国进口的蔬菜规定“毒死蜱”残留限量不超过0.01PPM,但对本国大量生产的萝卜规定的限量标准却是3PPM,相差300倍之多。去年由于日本对我国农产品进口实施苛刻的检疫标准,致使我国农产品很难进入日本市场。
4、由于进口国为限制进口而实行的双重标准,被限制进口。有些国家对进口产品和本国产品实施双重检疫标准,遂使我国的出口产品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例如,欧盟禁止从我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的事件便是一个典型的双重标准案例。2002年1月31日,欧盟决议,禁止从中国进口中国动物源性产品。该决议涉及我国94家企业,贸易余额达6.23亿美元,一些出口市场和产品结构比较单一的企业,已因此次事件濒临破产境地,这些企业中涉及的劳动力近5万人。禁止进口的原因是我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霉素超过其规定的0.1-0.3PPB。当时,仅在荷兰鹿特丹港滞留的我动物源性产品就有265个货柜。而且,被欧盟检出问题货柜的数量不断增加。一旦销毁,我出口企业将遭受巨大的市场损失。按欧盟规定,凡含有2%-3%动物源性成分的加工食品,均要延伸追溯,从市场上召回销毁。2002年3月中下旬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组团,赴卢森堡、德国、比利时、荷兰、瑞典、丹麦六国进行民间游说和交涉工作,发现荷兰和德国官方实验室做出的微量氯霉素对人体不造成危害的实验报告以及荷兰对出口到美国的小牛肉氯霉素检测标准为不超过10PPB的立法规定,但欧盟对公众隐瞒了一定含量的氯霉素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的试验结果。欧盟一方面以中国产品氯霉素超标为由禁止进口,同时却允许其成员含氯霉素的动物产品向其他国家出口(包括对中国出口的北极虾也检出氯霉素超标)。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世贸组织的非歧视原则。此外,欧盟要求我动物源性产品中氯霉素含量标准不得超过0.1-0.3PPB,但实际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实验室的仪器都难以做到,不要说发展中国家的实验仪器,即使是欧盟各国本身也不具备对所有产品实行氯霉素含量精确检测的条件。据说,欧盟目前只有两家实验室有能力检测到0.3PPB。因此,连欧盟的进口商也认为,“欧盟是把自己还做不到的事强加给不发达国家,是把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科学定论的东西用自己的法律套住别人,是对不发达国家的一种新的掠夺。”
(二)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
新贸易壁垒对企业的间接影响表现在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一是企业技术、环保及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的投入都直接增加了产品成本,从而丧失了产品价格优势,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国内缺乏先进的测试设备,进口大量设备增加了出口企业成本。三是企业要获取相关认证的费用也相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具体表现形式有:
1、没有获得有关认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降低。目前,由于人们对健康和环境越来越重视,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或有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越来越受青睐,这就导致没有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或没有获得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降低。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表明,它不但符合质量标准,而且在生产、消费和处理过程中也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不会造成损害。如果市场上有两件同样的产品,一个有环境标志,另一个则没有,那么,即使前者的价格比后者要高,消费者也往往会选择前者。例如,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的丝绸衣料很受该公司法国合作伙伴的欢迎,法国方面想进口,但由于这些丝绸衣料没有获得环境标志,厦门丝绸出口公司的法国伙伴无法从法国政府得到进口配额,因而这项交易没有成功。
2、为达到相关标准而增加原料成本削弱了产品竞争力。由于发达国家不断提高产品检验检疫标准,我国企业要达标须采购价格更高的原料,致使生产成本提高,削弱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如纺织品出口在欧盟国家的检验中有几项重要指标,即染料中的偶氮和19种分散染料(染原料的几种有害化学成分)是否超标。入世后,纺织之乡绍兴出现了空前的出口好势头,但不少绍兴纺织品在欧洲国家屡屡受挫,多数问题出在染料上。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提供染料的化工行业抓起。虽然国内有数百家生产染料的企业,但六成以上的环保型活性染料市场被德国巴斯夫等国外大公司所控制,其价格相当于国内企业的两倍。但因国内同类染料的性能不够稳定,纺织品出口企业只好忍痛花高价买进口染料。这样,我国纺织品的原有价格优势就岌岌可危了。
3、技术、环保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投入使成本增加,削弱了企业竞争力。由于跨国采购商要求我国企业或产品获取ISO9000、ISO14000、SA8000及环境标志、安全标志等相关认证,必须对我国企业及其产品的环保、安全和卫生提出更高要求,这对我国大部分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负担。如果我国企业想成为跨国采购商的供应商,必须要达到其提出的标准和要求。例如,若企业想成为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供应商,提出申请后,GE将派出技术人员考察企业日常管理过程是否符合GE的环保、健康和安全标准,该标准涉及面非常广,甚至包括夏天防暑降温与冬天保温设施是否齐全,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是否合理,对工人的医疗处理设备、食堂建设等,具体指标依据每个供应商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技术人员根据实地考察做出评估报告,并根据报告列出这家企业需改进的项目。如企业愿意配合使企业达到GE的标准,就有可能实现合作。考察与改造完成以后才下订单。显然,企业有获得订单,必须投入相当人力、物力和财力,然而有时仅拿到少量的订单。
4、过高的检验检疫费用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由于进口国高昂的检验费用,使我国原本很有竞争力的产品失去了价格竞争力。2002年以来,日本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水产品检验检疫措施不断强化,检验检疫范围已涉及所有对日出口农产品、水产品品种,增加检测农残的品目达43种;批批检验导致进口通关放慢,加大滞港费用,增加检验成本,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检验费用使之占到货值的44%,并造成产品品质下降,以致产品失去竞争力,从而达到迫使日本进口商减少订货的目的。例如,日本对我出口鳗鱼实行机场48小时的吊水检验造成大量死亡,迫使我鳗鱼停止对日出口。据统计,2002年我国制作或包藏的河鳗(考鳗)出口,数量比上年减少8.6%,金额减少4.6%。再如,蔬菜保鲜期短,而批批检验导致进口通关放慢,造成蔬菜品质下降,同时由于抽样数量增加,检验费用从原来每批次5万日元提高到80万日元,高额的费用迫使日本进口商陆续取消我国的订单。
5、昂贵的认证费用导致企业产品竞争力下降。发达国家经常要求我国产品取得认证才能进入该国市场。然而取得和维持认证的费用非常高,这直接影响产品的竞争力。比如,建立及实施ISO14001认证的费用高昂,这些费用包括长期环境审查及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技术咨询、认证费用以及改善环境污染的设备、污染物检测、员工环保培训费用等等。目前我国申请ISO14001认证的费用,仅咨询费、体系建立费用、审核费和认证费用一般需20-30万元(未包括环保设备投入)。这对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更是难以承担。
二、我国的应对之策
新贸易壁垒在21世纪将成为世界上主流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产生深远的影响。由于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力成本低是我国最重要的比较优势,所以新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冲击将更大,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面临的最大障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对新贸易壁垒,关键在于企业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档次,加强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管理,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从综合能力上缩短与发展国家企业的差距。同时,由于新贸易壁垒涉及到技术、法律以及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部门,政府须发挥主导作用,帮助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突破新贸易壁垒。
(一)政府对策
1、制定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不仅要追求出口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出口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对外经贸部门还应建立出口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鼓励那些有利于环境的产品出口并在信贷上予以支持,在条件成熟的沿海开发区建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树立几个在出口可持续发展上作出贡献的典型企业。
2、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发达国家使用最多的新贸易壁垒将是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上个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采用国际标准就已达80%,日本新制定的国家标准有90%以上是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与此同时,我国技术壁垒的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有二三十年的差距,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远远不能适应要求。90年代以来,我国加快了国际标准采用速度,1997年以后制定修订标准的国际标准采用率已占60%,但从整体看,我国采用国际标准的状况仍很落后。因此,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另一方面,文本的采用不等于产品的采用,采用国际标准的重点在企业,最重要的是推动一大批出口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同时,我国应组织更多的标准化专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把我国的一些意见和要求,充分反映到国际标准中去,为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发达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动态,积极承担ISO秘书处和其他标准化组织的工作,争取将我国制定的水平较高的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中,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标准期间充分反映和体现我国的意见和利益。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活动,跟踪国际标准制定的全过程。对于因标准问题产生的国际贸易摩擦,我国应参与协调,从而不仅能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能积累宝贵的经验。
3、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认可体系。认证是证明企业所生产的终端产品及生产管理体系符合某种法规和标准的合格评定程序。虽然大多数认证是自愿性的,但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都是企业通向国际市场的一盏绿灯。很多企业产品就是因为缺少认证而被国际市场拒之门外。所以政府须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认可体系,确保认证机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坚决取缔不严肃的认证机构,鼓励国内认证机构发展壮大并积极与国外知名认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与国际和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相互认可机制。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是消除贸易认证带来的技术壁垒的通行作法。例如,欧盟以外的认证机构可通过政府和认证机构间相互承认合作评定的协议获得欧共体授予的“被指定机构”资格,从而使自己的产品在国内获得认证后即可顺利进入欧洲统一市场。因此我国应积极开展这项工作,提高我国产品声誉,节省产品在重复认证中的巨额花费。
进一步加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种类环境标志、安全、卫生标准和社会责任标准等认证机构的建设,提高认证机构作为独立第三方认证主体的服务功能,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实现国际互认,全面为社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要增加技术设备配置,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形成建立绿色屏障的技术队伍和技术能力。
4、建立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建立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因为国际标准化机构和各国政府及其标准化机构经常对其技术法规和标准进行修订,如果企业信息不畅,不能按照已经变化了的法规或标准要求生产产品,在出口时就会遭遇壁垒。因此,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建立国外新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以负责收集、跟踪国外的新贸易壁垒措施,建立国外新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同时,认真研究新贸易壁垒对我国主要出口产品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之,创造良好的出口环境。在获取国外新贸易壁垒信息方面,我们应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各成员方在《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下提供的有关技术标准、法规的部级咨询点。另外,可利用驻外经商参赞处等机构及时收集国外环境技术壁垒信息。国家通过建立相关的信息数据库和网站,方便企业查询,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5、发挥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行业中介组织应在信息情报支持、组织企业应诉等方面发挥政府和企业无法取代的作用,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积极帮助企业应对新贸易壁垒。
6、加强新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由于大多数企业对新贸易壁垒没有足够的认识,所以应加强新贸易壁垒的研究和人才的培养,加强新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工作,让出口企业越来越重视新贸易壁垒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
(二)企业对策
1、出口生产企业应实施以质取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应提高技术水平、注重环境保护和职工的劳动条件,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根本上突破新贸易壁垒。
2、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的组织结构、战略管理及经营管理等必须适应科技时代和环保时代的要求。企业可以将ISO9000、ISO14000等管理标准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出适合自身的管理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产品质量品质和环保品质,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3、企业应努力提高环保水平,提高环保投入、设置专门环保机构和人员、开发绿色产品、加强绿色营销、绿色管理是企业赢得环境竞争优势的主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