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医疗的区别范例(3篇)
医保和医疗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医疗体制改革;策略
医疗体制改革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几乎每个人都是利益相关者。由于视角不同,人们对医疗体制改革的要求和看法也千差万别,因此,很有必要用系统的观点来看待医疗体制改革。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出发点。我们看到医疗资源、社会医疗保障、行业监管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点。
一、“看病难、看病贵”
一直未能解决的“看病难、看病贵”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背后的原因不仅仅出于医患之间。
从患者的角度看,“看病难”主要表现为看病费时、看专家难、住院难等。就诊一般都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医院多集中市区,大医院多在中心城市,对于住得偏远的市民需要在路上花费很多时间,更别说外地求医的人。到较大的医院排队挂号、候诊、检查、取药等也是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的。即便是晚上、节假日,医院里也挤满了那些日常工作很忙的患者和家属。患者多希望找个好医生诊治,于是专家就成了稀缺资源。大医院专家号一号难求,专家门诊人满为患。生活条件好了,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更高了,也不管自己是常见病或多发病就和那些疑难杂症患者去挤专家门诊。对社区医疗、对地区医院、对年轻医生不信任。于是出现了很多所谓的“导医”,或贩号,或有骗病人去游医“专家”那里治疗的。有时候住院也不容易。越是好的医院床位越是紧张,有的中心城市的大医院或是好的专科医院有住院预约“排队”到几个月以后的。与此同时,许多医院正在为床位空置发愁。“看病贵”主要表现在:慢性病、危重病人由于需要长期或大量用药和治疗,负担较大的;患者需要自费药品或检查、治疗项目的;患者没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的;家庭收入较低的患者对价格更敏感些。
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同样面临很多困境。医院的经营基本上要自负盈亏。赢利性和非赢利性医院的区别很大程度上只是在税收上的不同。很多医院医疗收入入不敷出。由于医疗行业是特殊的服务行业,人员成本较高,许多医院医疗收入入不敷出,其运营靠药费收入支持。医药分家难,医院里不能没有处方药药房,药店里也少不坐堂的药师或医生。面对许多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多年甚至几十年未变,收费标准过低,很多医院不断引进新仪器、新设备。既是由于医院发展,提高诊疗水平的需要,有时也是创收的需要。很多医院由于盲目引进大型设备,患者少,加上同业竞争激烈不免造成很多设备闲置,因此鼓励多检查,当然,这也有另一方面的原因,由于缺乏医疗责任保险,临床医疗风险加大,医生多检查以防漏诊误诊。同时很多医院忙着建造新的住院大楼,条件好了,床位费也高了,可是床位使用率又是个问题。中小型综合医院有生存危机。病人少、床位空,医护人员面临下岗。特别是中型地区性综合医院,实力弱于大型综合医院,而特色上又比不过小型专科医院,于是随着交通的便利,病人越来越少,医院的生存已难以独立维持下去了。大中型医院集中在老城区,同质化竞争激烈,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城区在建设起来,人口也开始多起来,但城市规划很少考虑医疗配套,这里是僧多粥少,那里却是一片空白。而率先填补空白的往往是社区卫生中心、民营医疗机构等,医疗服务的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新城区的需要,而大医院多是靠着美誉度吸引着患者前来,很少有大规模地迁址或设立分支机构的拓展服务区域的想法。民营医院在医疗市场的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因为是赢利性医院,有较强的功利倾向。绝大多数依靠广告宣传提高知名度,近几年来,随着民营资本大量投资医疗行业,民营医院多起来了,医疗广告也几乎随处可见,很多广告言过其实,诚信度不高。民营医院内部又是科室承包,又是引进名医坐堂,有的招来了游医,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却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从医疗相关行业的角度看,医药行业等都是商业企业,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赢利要求高,而医院具有公益性质,行业间的接口必然存在一定的矛盾。一方面,一些药品由于营销环节的成本造成价格虚高,几乎全社会都在要求药品降价,另一方面,有些常用药由于多年来价格没有变动,定价偏低,药厂和医药公司无利可图。于是有些医药公司为了利润,改换包装、改换商品名、改变剂型甚至停产某些无利可图的常用药品,实力雄厚的医药公司采取药房托管、承包,还有的医疗相关行业收购医院产权,和医疗机构结成利益共同体。特别是收购医院产权的商业组织,或多或少地对医院的赢利能力和医生的创收提出较高的要求。
二、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是要有满足群众医疗需求的医疗资源,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升级,优质医疗资源更显紧缺。而目前我国对医疗资源的利用存在着明显的贫富不均,一边是缺医少药,一边是优质医疗资源超负荷地低效率运转。合理利用优质医疗资源已变得相当紧迫。
首先,城市规划中应考虑医疗卫生服务的配套。医院的固定资产投资是很大的,而且医院的地址选择上都有很多考虑,所以,应在城市规划中优先考虑,有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对于那些越变越大的城市来说,同城的医院大多扎堆在老城区和市中心,已远远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的需要。特别是大中型医院更是如此,在老城区和市中心寸土寸金,发展受限制,连个停车场都不够用,医院间服务的同质化带来的竞争也激烈。而广大新城区,新城镇医疗服务的力量却很薄弱。重新规划医疗点的布局,有助于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还要通过连锁经营和管理现代化让优质医疗资源创造更大的效用。好医院多是人才济济、专家云集,设备齐全,优质服务、还有和医院口碑相传的品牌效应,就诊的患者很多,业务也非常繁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非常好。因此,很少有这样的医院还考虑要向外拓展的。当然这里还有行政管理方面的因素影响。医疗服务是经验性的产品,患者的信任也不是单靠广告所能建立的。一些中小型医院请了些专家坐堂,希望籍此吸引来患者,可大多是事倍功半。因为好医院的整体实力和美誉度更值得信赖。民营医院有很多办连锁医院的,这些年来收购兼并很多,相比之下,那些已经很成功的医院却少的多,这和管理层的激励机制有关系。适合的地段和资源就那么多,后来的要拓展成本就大大地提高了。鼓励好医院出来办连锁,实现品牌输出的同时,一体化运转使优质医疗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随之而来的是人才的流动和双向转诊能顺理成章。当然,要办好连锁,管理现代化要跟上,从办公自动化起步到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只有提高管理经营水平,才能创造规模效应,才能让医院体会到做大规模的好处,能更有积极性。
第三,要鼓励人才双向流动和双向转诊。若能够为社区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提供较多的职业发展空间和选择,有助于培养和引进更多较高水平的医护人员到社区,提高社区医疗的水平。要实现双向转诊,诊断水平非常重要,特别是首诊作为治疗的开始,影响深远。社区的医疗设施比不得大医院,若是医疗水平较低,初次就诊到社区的估计不会很多,更谈不上正确分诊。另外还要考虑双向转诊要理顺不同法人主体间的利益关系。
此外,要避免资源的浪费,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管理和使用要统筹安排。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是医院发展的需要,但同城距离较近的几家医院同时上马病源相对不多的设备,就有些资源浪费了。检查单的相互认可与大型医疗设备的使用率是对矛盾。要减少为了检查而检查的现象,就必须控制一下盲目购买大型医疗设备。如果有一个几家医院共用的或共同投资的拥有大型医疗设备的诊疗中心也许是条出路。
三、加强医疗产业监督管理
医疗卫生事业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医院的产权所有者应有所限制。特别是控股或整体收购大中型医院的更要慎重,否则,资本的逐利性必会改变医院的经营行为。当然,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民营医院、外资医院对我们的医疗产业发展产生了许多积极的作用,有的带来了高水平医疗技术和设备,有的引进了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也有的满足了特定人群的医疗需求,但也有些投资唯利是图。对于医疗产业监督管理来说,不能因噎废食,处理赢利还是福利矛盾的关键还在于如何引导,我们要的是在患者满意前提下的医患双赢。
强调医疗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等级医院的评定都有严格的细则,而对其他医院、诊所也不能忽视对医疗质量保证体系上的要求,只有建立医疗质量保证体系,才能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中小医院和诊所由于规模小,经营管理灵活,特别是用人方面,因此如果没有标准化的质量保证体系,很容易出现医疗服务水平的波动。有的因为医师的资质问题,有的因为耗材的重复使用,有的因为消毒灭菌的不彻底等等造成医疗事故屡见报端。
加强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要找准控制点,重视信息的反馈。监督管理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医疗服务是特殊的服务,理应重视患者及其家属的感受和意见反馈,因此,选择患者满意度、疗效、医疗服务水平应该优先于赢利能力、设备先进性等指标。如果能够建立一套信息采集、分析、处理的制度,虽是事后控制,但从长远看,无疑能不断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医疗保障体系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喜的是,截至2006年6月30日,全国55.8%农业人口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来5年国家还将投入200多亿元改造农村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受益人群日益增多。近年来,商业健康险在我国也发展得很快,人们的保险意识也在不断地加强。最近,又有消息称我国首个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有望于明年年初形成定稿。中国保监会指出,未来凡是能给成年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又被定位为重大疾病保险的产品,都必须涵盖25种成年人最容易患的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6种疾病。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无疑能有助于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我们应该看到,医疗工作是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医护人员的工作存在一定风险,而医疗责任险的缺位就像行车没有交强险(或三责险),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就闹得两败俱伤。还有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异地患病的麻烦,非正规用工情况下雇员的医疗保健问题,大病救助等也值得关注。
总之,医疗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我们的医疗体制应该是能让处于同一条价值链上的患者、医疗机构、医疗相关产业实现多赢,另一方面也是要便于管理监督的。
作者单位: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医保和医疗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联体;家庭医生
分级诊疗是依据疾病轻重缓急及治疗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按疾病种类及病情变化进行诊疗和转诊。2016年6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长沙市要全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在此背景下,长沙市分级诊疗建设提上了卫生计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长沙市就分级诊疗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也开展了一些有益尝试。如实施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争取医保政策推进双向转诊、建立"医联体"、开展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试点等。但时至今日,长沙市分级诊疗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未进行系统性研究和推进。
1长沙市分级诊疗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2013年开始,长沙市先后通过两轮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已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10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9个、村卫生室136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3个,中医药服务区覆盖率100%,实现了"1530"就医服务圈(城市居民步行15min、农村居民步行30min可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就医)。应该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基本合理、硬件设施都基本达标,但根据2016年5月长沙市卫生计生统计分析,城市医院及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71.7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仅为28.29%,与湖南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中提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基层医疗技术及优质资源不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大,加之对基层诊疗技术又缺乏信任,所以为了节省时间,患者往往直接选择到上级医院就诊。按照每1万名居民配2名全科医生的国家标准,长沙市需要全科医生1486名,但实际只1000名左右。在全科医生的绝对数量不足的同时,医生质量也参差不齐。人们对基层医生信任度普遍较低,一般都不愿意在社区进行就诊,认为其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服务质量较差,基层卫生机构对人们就诊去向无法形成吸引力。这种人力短缺、学历参差不齐的情况导致其提供的服务并不能胜任社区"健康守门人"的职能。
1.2上下级医疗机构定位不清在分级诊疗模式中,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各有分工。作为医疗资源丰富,特别是三级医院较多的长沙市,各级医院都在不断拓展和增加就诊量,部分三级医院还存在"吃不饱"的现象,很难将恢复期病人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固不能按照医院级别定位来收治患者。
三级医院自身超大规模的空间需要非疑难危重症患者来填补,这些常见病多发病的收治,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业务和经济的双重压力;普通病房筛查出的疑难病还可以成为培养年轻医护人员的好课堂,以致于三级医院天天陷在看小病的怪圈里。
1.3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小病进社区,大病转医院,康复回社区",双向转诊从医改开始之年便被长沙市纳入重要惠民举措之列。然而,几年时间过去后,双向转诊仍未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根据对长沙市某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单位的年双向转诊率有关调查显示,2015年社区医疗机构上转住院患者2919人次,较去年同比增长39%,下转患者467人次,下转率仅为16%;对术后或者康复期患者是否愿意下转的随机调查显示,因对基层医疗机构不信任而不愿意下转的占45%,因社保支付系统不统一的占26%,因转诊手续复杂而不愿意下转的占20%,其他占9%。
可以看出,目前的双向转诊仅仅是单向转诊,加之各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上级医院缺乏有效的内在激励机制接受下转而来的患者,下级医院又缺乏相应的政策倾斜,导致患者没有得到及时的下转。这种现象造成的最明显后果是,社区医院、基层医院医疗资源闲置,而大医院则出现康复期患者"压床"的医疗资源紧缺矛盾,从而进一步加剧到大医院看患者满为患的局面。
1.4医保政策引导不够自2000年长沙市启动医保制度改革以来,在"城乡一体化"战略指引下,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实施居民门诊统筹、实现医保市级统筹,形成了制度体系健全、全民基本参保的良好局面。但是医保政策对于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报销比例的差额较小,没有对基层有相应的医保政策倾斜,加之医疗机构管理的复杂性、部分参保人员与医疗机构形成利益合谋等多种原因,导致一些常见病患者并没有在基础医疗机构就诊而是在大医院进行诊疗,三级医院本该定位于治疗重症疑难病患者却被常见病患者挤满。三级医院与一二级医院差距较小的医保报销比例无法引导患者到相应医疗机构就诊,这样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不足以吸引人们为了节省医疗费用留在基层看病。
2对长沙市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2.1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2.1.1出台医保差异化的报销补偿政策推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医保的大力支持,要通过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即大幅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院之间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用医保杠杆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合理分流。
2.1.2大力推进总额控制体系全面实施以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收入为基础,建立以病种分值为核心,以"总量控制、额度分配、月度预拨、年度决算"为结算办法的总额控制体系。病种分值支付方式,实行"收治病种越难,得分越高,基金支付也越高,反之则越低"的模式,这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大医院不断提升诊疗技术,加强对高精尖技术的引进和运用,并切实提高对疑难病症的诊疗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专科医院专注专科诊疗技术提升,将成熟的治疗技术做到精益求精,从服务数量、质量方面提升竞争力,从而保证医疗机构合理的经营收入。通过医保支付总额控制体系,引导大型医院将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向下转诊,主动承担疑难杂症病患者诊疗服务,转而增收重病患者,普通患者得以向下级医院流动,有利于促进分级诊疗格局,也有利于引导人们群众的就医习惯。
2.2推行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
2.2.1建立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为完善人力资源配置,可以为每位家庭医生配备1~2名家庭医生助理来协助家庭医生的工作。二级以上医院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并签订契约,完善医患双方的责权利。
2.2.2赋予家庭医生团队更多的资源参考学习上海"1+1+1"签约模式等经验,让家庭医生团队能够更多更好的利用资源来服务居民。有别于上海作为直辖市号源控制特点,长沙市要在市属医院号源控制上下工夫,对签约居民实施市级医疗机构门诊预约号源优先开放、慢性病签约居民药品"长处方"(慢性病签约居民可一次性配到1~2个月药量,减轻往返医疗机构次数)、延续上级医院处方、门诊诊查费减免等优惠服务,吸引居民就诊下沉社区,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初级诊疗、疾病甄别、合理转诊等方面的优势。
2.2.3实施配套激励机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明确绩效薪酬预期。按照责任目标规定的工作任务,给予家庭医生相应的经费拨付,并参照上海模式以标化工作量实际完成数量为正性指标,以质量考核结果为负性指标,通过对责任目标结果的评定,实现对家庭医生的绩效考核分配,让家庭医生立足于平台上形成资源共享、良性竞争的关系,最大程度激发家庭医生的服务活力和工作积极性。
2.3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医联体即医疗联合体,由大、中型医院联合区域范围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组成以联合体章程为共同规范的非独立法人组织。实践证明,医联体模式对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机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3.1密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和协作,建立有效分工协作模式。上级医院要设立医联体工作办公室,制定具体措施,畅通渠道,明确流程,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人、财、物到位。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指导帮扶、人员进修、多点执业等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医联体工作,加强与上级医院沟通联系,并根据自身实际,向上级医院作出详细的帮扶申请计划;为上级医院的指导帮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大对上级医院和下派专家的宣传,充分利用上级医院优势医疗资源和技术平台,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3.2落实医联工作内容,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建立长沙市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9大主要内容:实行派驻医师"全日制"、设立下派专家工作室、建立住院联合病房、建立医师多点执业机制、建立基层培训进修长效机制、建立定期查房质控机制、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检验影像结果互认制度、建立公共卫生参与协作制度等。要建立医联体工作考核标准,建立派驻人员考勤制度,加强督查和考核。区县(市)卫生计生局要将医联体工作纳入对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医疗机构要将双向转诊、人员进修、指导帮扶等医联体工作纳入对医生的绩效考核,建立奖罚措施,并与个人评优评先挂钩。
2.4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并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评估。在掌握签约居民健康状况与基本健康需求的基础上,建立签约居民临床数据资源库,包含:个人资料、历史健康资料、实验室检查结果、医学影像检查结果(X线片、CT片、MRI片)、用药史、图片(照片、内窥镜、腹腔镜和其他临床图像)、门诊、住院、体检与自我保健记录、费用支付记录、费用补偿记录、健康指导与接受其他卫生服务的记录,并对签约居民进行分类管理,将签约居民按照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和疾病恢复期人群进行分类,加快分级诊疗相关号源预约与转诊平台建设,制定《长沙市预约诊疗服务管理技术规范》,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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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和医疗的区别范文篇3
调查数据表明:虽然较2003年有所提升,200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总体覆盖率依然很低,高达65.7%者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在医疗保障总体覆盖率低的背景下,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性不仅在城乡居民之间突出体现,在城市地区不同群体之间也有明显表现。
此项调查结果来自零点调查和指标数据受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亚洲部的指导于2004年12月合作完成的《中国居民评价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研究报告》。该调查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城镇地区)和整群抽样方式(农村地区)针对全国京沪穗等7个大中城市、河北与浙江等7省的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3859名16岁-60岁的当地居民进行的入户访问,其中城市居民为1876人,县内的小城镇及农村居民为2102人。数据结果已根据各地实际人口规模进行加权处理,在95%的置信度下本次调查的抽样误差为±1.78%。
医疗保险覆盖率低,无任何医疗保险者达65.7%
在当前中国,社会统筹类的医疗保险和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是居民医疗保险的最主要来源,另有少量居民享有民政救济性质的医疗救助。在此次调查中,有高达65.7%的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虽然较2003年同期同题调查中的75.4%下降了10个百分点,但是,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仍然处在很低水平,特别是在人口众多而相对贫困的广大农村地区,高达79.4%的农村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这部分群体一旦生病,所有的医疗费用均需自己承担。
卫生部最新公布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显示:我国医疗服务费用的增速超过了人均收入的增长,医药卫生开销已成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三大消费;过去5年中,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年医疗卫生费用的增幅分别为13.5%和11.8%,大大高于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8.9%和2.4%)。
快速增长的医疗服务费用和极低的医疗保险覆盖率,使看病就医成为绝大多数城乡居民心头挥不去的痛和忧。“小病扛、大病拖”、“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现象在城市、小城镇和乡村均时有发生。本次调查中,25.1%受访者明确表示过去两年中自己或家人就曾出现过因为费用问题而有病不去医院就医的情况;9.3%受访者明确表示自己或家人在过去两年中出现过因为费用问题而在需要住院治疗时放弃治疗。
城乡居民卫生资源占有程度间差距巨大
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随着1998年1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颁布,在全国拉开了正式实施的帷幕。根据该项规定,在全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险资金来源主要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但是,该项规定将占中国人口60%以上并且相对贫困的农村居民排除在外。而由于客观经济条件和主观认识上的差距,当前中国农村居民通过商业医疗保险途径来化解潜在医疗费用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都相对不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覆盖不到、商业医疗保险严重不足是当前中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障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在本次调查中,分别有40.1%和13%的城市、小城镇居民享有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而在农村居民中,享有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者仅占4%。分别有36.5%、23.5%的城市和小城镇居民享有商业医疗保险,这一比例在农村居民中下降至9.4%。购买有商业性重大疾病保险者比例在城市和小城镇地区分别为29.7%、25.7%,在农村地区仅有15.4%。而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者比例在城市、小城镇居民中分别为32.3%和59.9%,在农村居民中则高达79.4%。
卫生资源分配中的城乡差距不仅仅体现在医疗保险覆盖率上。如果按照出资购买者来划分,商业医疗保险可以区分成“单位购买的”、“个人购买的”和“单位和个人共同购买的”三种类型。城市、小城镇和农村三地居民相比较,在商业医疗保险的实际消费上,城市居民可以更多地依赖工作单位,而农村居民更多地只能靠自己,在城市和小城镇地区的商业医疗保险消费者中,分别有72.3%和72.7%者享有完全或部分由单位出资购买的商业医疗健康保险,在农村地区,这一比例下降至57%。
城镇地区不同群体间卫生资源占有程度也显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