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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发展的建议(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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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发展的建议篇1

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自1994年组建以来,在贯彻执行国家农业金融政策,支持农业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应看到,农发行在业务经营中始终存在着一些令人关注的,特别是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入世”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的一系列巨大变化,农发行应如何充分发展其职能作用,成为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深化的重要一方面。

一、当前农发行业务经营面临的困境

1.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筹资成本较高。目前;国务院规定农发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包括:资本金,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发行金融债券,财政支农资金,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境外筹资等。从表面上看,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筹集具有多元化特征,实际上,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当前农发行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即:由农发行总行负责向人民银行统借统还,各基层行则通过直接向总行申请系统内借款满足资金需求。在主要依赖中央银行供应资金的情况下,一方面加大了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压力,另一方面提高了农发行的资金运营成本,制约了其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的空间,长期看,不利于农发行的生存和发展。

2.贷款投向单一,且资产规模呈萎缩之势。农发行成立之初,其信贷资金运用曲工商业贷款和开发性贷款两大部分构成。1998年以来,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对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国务院决定将开发性贷款和粮棉加工贷款从农发行划出,农发行的职能变成了单一的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农发行成为事实上的粮食收购银行。不仅如此,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农发行的粮油贷款业务萎缩现象日益突出。粮食市场放开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独家经营的格局被打破,其他经济主体也参与市场收购,粮食购销企业市场份额的下降必然导致粮食收购量减少;同时,农发行独家供应收购资金的格局也逐渐被打破。今后,随着粮食市场化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农发行贷款递减的幅度将会继续增大。这必将对农发行的经营和管理产生深远的。一是收购贷款规模萎缩,使有稳定收息来源的补贴贷款下降,直接造成贷款利息收入的减少,影响农发行的收益;二是有补贴贷款的下降,导致从补贴收入中分割给企业的费用减少,使农发行从企业费用收回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空间缩小,资产质量难以改善;三是政策性贷款的减少,表明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支农作用日益弱化,迫切需要对其政策性金融支农职能重新定位。

3.信贷资产质量差,经营风险加剧。由于和政策的原因,农发行发放的贷款大多数都是信用、保证贷款,信贷支持的是经济效益较差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棉花企业,业务范围和贷款投向的严格界定性,使农发行的信贷资产质量较差。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发行的经营风险将进一步加剧。一是增量贷款风险加大。粮棉市场化改革后,大部分粮食品种退出了保护价收购的范围,农发行的信贷资产业务由过去全部为政策性业务变为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并存,甚至以经营性业务为主。此时,农发行的信贷风险更多地转化为市场风险。在目前的企业信用状况下,若没有相应的财政补贴配套措施,一旦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企业发生亏损,就会导致贷款损失。二是贷款收息难。市场化改革前,粮食企业支付贷款利息的主要来源是财政补贴,只有很少一部分是通过销售利润支付利息。而改革后,国家将逐步减少乃至取消对粮食企业的财政补贴,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企业很难及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农发行的收息难度会越来越大,业务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二、对改善农发行业务经营状况的几点建议

(一)拓宽农发行职能范围,增强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当前,无论是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挑战,还是从农发行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来看,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农发行职能。作为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应在继续搞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前提下,逐步调整政策性贷款结构,支持重点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高农业竞争能力等方面有所作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国务院对农发行职能准确定位后逐步开办新业务,以增强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

(二)改善负债结构,建立长期、稳定的融资机制。农发行政策性职能的发挥有赖于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因此,农发行应借鉴国外政策性银行筹资的成功经验,增强自主筹资能力,多渠道开辟资金来源,减少对中央银行借款的依赖性,降低资金筹措成本。一是努力组织存款,加强对开户企业管理,清理企业多头开户,限制辅助账户存款额度,最大限度增加企业存款。二是适当增加财政性资金来源比重,争取国家各种形式的支农财政性存款。三是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从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这应是农发行筹资模式改革的主方向。对筹资成本高于投资收益的差额,财政应给与补贴。四是逐步降低中央银行再贷款的比重,改进中央银行对农发行韵融资方式,从直接提供再贷款向主要通过对农发行发行的债券办理再贴现这种间接方式上转变。五是积极利用境外筹资,统一办理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转贷业务,特别是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的农业项目贷款和扶贫开发贷款的转贷。六是可将邮政储蓄存款划归农发行使用。

(三)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当前,农发行在改善现有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资金调度管理,尽量减少头寸资金等无效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大力减少表内应收息。提高对收息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积极帮助企业促销清欠,改善企业库存结构,降低库存成本,增强顺价销售能力;切实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等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拨付工作,督促财政、粮棉主管部门及时分解拨付至购销企业,并及时足额收贷收息。三是督促企业加快超期高价位库存粮油的补贴销售工作。四是积极清收粮棉企业其它不合理资金占用,挖掘内部资金潜力。五是督促各级财政部门、购销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消化亏损挂账,归还农发行贷款本金。六是有效防范企业改制风险,保证存量资产安全。要主动参与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做好债权落实工作,防止企业逃废、悬空农发行债务。

对农业发展的建议篇2

[关键词]助农取款业务;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34(2013)09—0159—02

促进“三农”发展历来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各项支农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惠农政策,但受目前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制约,农民取款、消费极为不便,使国家惠农政策效能的发挥陷入瓶颈。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依托银行卡及其受理终端向农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等服务。调查发现,随着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发展,其积极成效逐步显现,突出表现在:

一是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联系。助农取款服务满足了农村居民尤其是金融服务长期处于空白状态的村屯最基层农村居民的小额现金需求,国家各项扶农惠农政策得以快速、有效落实,在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密切联系的桥梁。

二是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助农取款服务使银行机构扩大了服务半径,延伸了服务触角,广大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即可实现小额现金支取,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在留守老人、儿童集中的乡村,其积极作用尤为明显。

三是为银行机构提供了发展机遇。在城市银行竞争趋于饱和的今天,推广助农取款服务无疑成为银行机构创新产品、拓展市场、优化服务的有利契机,不仅减轻了银行柜面服务压力,也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在调查中也发现,助农取款业务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助农取款业务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服务点建设与管理方面

1.服务点布局缺乏统筹管理。按照文件规定,单个行政村的服务点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从目前的服务点设立情况来看,一方面,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各地区行政村撤并现象较为频繁,按照行政村设置对服务点数量进行严格控制较难实施;另一方面,在助农取款服务推广过程中,收单机构往往把距离城区较远但经济状况较好的行政村作为设立服务点的重点地区,各自为营地进行布点,造成助农取款服务点设置的无序和不均衡,从而导致少数行政村的助农取款服务点设置超限额或不足现象的发生。

2.对服务点的日常管理不到位。农村地域广阔,农民居住地不集中,行政村助农取款服务点数量多、布局分散,对相关银行机构管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调查发现,个别银行机构重建设、轻管理,对服务点后续管理不到位,开展巡检工作质量较差,业务检查和辅导不够,不能积极帮助服务点解决业务问题。

3.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对助农取款服务收单机构来说,由于服务点商户有别于普通商户,其监管和服务的要求更高、更细。但从目前助农取款服务收单机构对服务点的管理情况来看,管理模式与其他商户基本相同,尚未建立一套针对助农取款服务特点更为高效、细致的监管机制和服务流程。由于多数服务点是村镇的便利店、小超市,服务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其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较弱,难以对助农取款服务实施规范化管理。

4.服务点商户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些银行机构在服务点商户选取时不够慎重,少数服务点商户素质较低,服务意识较淡薄,不能积极主动地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加之银行机构缺乏后续培训、督导力度,导致受理终端使用率、交易量、查询量长期偏低,服务点作用发挥不明显。

5.服务点利益缺失,影响了助农取款服务的长效发展。由于银行开展助农取款业务采取有限收费的政策,与商户进行利润分成存在较大困难,尽管一些银行对商户采取了一定的奖励措施但没有明确的代办费用,只能做到有限的补偿。而商户则从自身利益出发,认为替银行办事却没有收益,而且还有一定的风险,属于“出力不讨好”,影响了商户的积极性。

(二)业务开展方面

1.未实现银行卡联网通用。调查发现,由于各银行开发的业务平台目前只能受理本行发行的银行卡,银行卡受理范围单一、业务办理具有排他性,一方面造成持有他行银行卡的农民无法享受到取款便利,另一方面无法避免服务点重复建设或受理终端重复投入,造成资源的浪费。

2.服务点现金支付能力有限。根据文件规定,助农取款服务每卡每日累计最高取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含)人民币,现金来源,主要是商户的营业款和备付金。由于助农取款服务点主要设在无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ATM机的乡村,这些地方经济环境较差,商户的日均营业额有限,仅靠服务点日常营业收入和自身的备付金显然不够,尤其是对集中取现的需求无法满足,存在因为现金不足拒绝持卡人取现的情况。

3.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多数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村村通电、通有线电视、通电话或手机业务,农村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民生保障工程也在快速推进,相关缴费业务成为农民的现实结算服务需求,而多数服务点只能办理取款、余额查询业务,制约了其支付服务优势的发挥。

4.业务风险控制措施薄弱。调查发现,多数服务点均未使用点(验)钞机、保险柜,更未配备监控报警设施,服务点人员大多没有经过银行专门人民币反假识假、安全防卫培训,平时接触的也仅仅是银行宣传所发放的资料,商户和农户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薄弱。

5.业务发展存在行际不平衡和机具不平衡问题。目前,辖区开展助农取款业务的银行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其他银行基本未涉足这一业务领域。农业银行主要依托转账电话,农村信用社主要依托金融自助服务终端,邮政储蓄银行主要依托商易通,很少使用POS机开展助农取款业务,限制了银行卡受理范围。

(三)宣传培训方面

目前,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多数是老人和儿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金融知识较匮乏,受金融服务环境制约,多数居民还没有养成使用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习惯,也没有安全使用银行卡的金融常识。同时,由于地域限制,多数农民与外界接触较少,对银行卡等新型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了解较少,现代支付结算意识不强。而银行由于农村地区营业网点少、从业人员少,在支付结算宣传方面内容较为单一,宣传面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对银行卡应用知识了解得甚少,对商户的信任度也不够。

二、对策建议

(一)强化对服务点的管理和风险评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相关银行机构既要重视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更要重视服务点的规范化管理。把对服务点的管理、业务辅导职责落实到基层网点、基层部门、基层员工,建立服务点管理问责机制,纳入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定期开展对服务点业务巡查、定期账务核对等,及时、妥善处理在业务办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服务点商户按照规范流程正确处理助农取款业务,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假币风险、道德风险、现金管理风险等。二是要从方便农民办理业务出发,优化服务点建设布局,避免服务点无序、重复建设,有效消除服务点覆盖空白区域,推动服务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发挥服务点的金融网点部分替代功能,促进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要按照人民银行对服务点的管理要求,慎重选择服务点商户。重点考察和选取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好、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一定文化基础、有较好信用记录、与周边群众关系好、有为群众服务愿望的商户作为行政村服务点商。四是银行机构内部稽核、审计等部门按年开展对助农取款业务的整体效果评估、业务风险评估,指导业务部门、基层网点改进工作、强化管理、防范风险、增强效能,进一步健全助农取款服务发展长效机制。五是各级人民银行会同当地政府和银行三方面统一安排对参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商户给予补贴和奖励政策,建立和明确利益补偿和正向激励机制,从而从根本上打消合作商户的疑虑。六是尽快出台助农取款相关优惠措施以降低银行和商户费用支出。如联合电信部门为服务点商户在刷卡交易费用方面提供优惠套餐,减少商户和银行的通讯费支出。

(二)积极拓展农村金融服务市场,推动助农取款业务更好发挥社会效应。助农取款业务要充分发挥作用,就要同农民的支付服务需求、金融服务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助农取款才能取得持久、稳定、良好的效果。涉农银行机构要积极地方政府新农合、新农保以及各类农业补贴的发放业务,主动同政府部门协调各种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发放形式和发放渠道,让各项惠农政策、民生政策补贴款通过银行结算渠道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助推助农取款业务的发展,助推银行卡在农村地区使用普及,提高农村居民领卡用卡积极性,实现政府、农民、金融机构“三盈”局面。此次调查发现,国家发放的养老金对于农村老年居民,每月养老金发放后,多数老年居民愿意就近在村上服务点办理取款、查询等业务,服务点的刷卡、查询业务交易笔数较多,服务商积极性较高,养老金领取人对快捷的金融服务感到满意。近期,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工作逐步在农村地区推广,农村地区银行IC卡持卡量不断增多,必将促进行政村助农取款POS机业务取得更好的发展,促进偏远农村地区银行卡用卡环境的改善。

对农业发展的建议篇3

一、围绕中心,强化监督,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届以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始终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和我市实际,针对影响农业农村发展的薄弱环节、突出矛盾和问题,精心选择审议议题,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听取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汇报,对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视察,共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方面的工作汇报9项,开展执法检查15次,配合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5次,组织大型视察活动2次。

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2003年在全国逐步推开的农村税费改革,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了促进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使农民真正增收减负,我们组织对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情况进行了视察,建议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汇报,促进了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圆满完成,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了税费改革带来的实惠,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四年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在国内外禽流感、口蹄疫、猪链球菌等人畜共患疫情频发的特殊时期,及时组织对全市禽流感防治情况进行视察,对动物防疫法进行执法检查,建议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全市畜牧工作情况的汇报,监督支持市政府在关键时期,统一部署,强化措施,全力进行防控,同时加大对畜牧业的扶持力度,保证了全市人畜生命和群众财产安全,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为此,委员会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建议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就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行为得到依法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纠纷等问题得到集中清理整顿,因土地问题引起的上访案件明显减少。农业机械化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气象工作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委员会每年都安排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气象法进行执法检查。水土流失防治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用重大,特别是我市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做好这项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建议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监督支持政府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改善和维护好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近五年来,委员会还建议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农业技术推广、海洋与渔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工作汇报。为配合常委会搞好这些汇报的审议,我们都在会前一个月,组成专题调研组,认真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到县乡村、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地写出调查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供有力依据,在审议中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对这些工作的审议,共提出审议意见30余条,我们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绝大部分建议都得到了较好落实,有效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升级。同时,还组织对农业法、水法、种子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有效推动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上水平,加大了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力度,为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包村扶贫工作作为了解农民疾苦、把握基层动态、掌握社情民意、加强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支持农村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我们委员会重点负责这方面的工作,把所包村作为调查研究的基地、新农村建设的试验田,把促进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我们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贴近民生,深入调研,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促和谐社会构建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支持政府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基础工程做起,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

关注并推动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天鹅湖因蓄水得不到正常补充,库区生态环境恶化,旅游活动难以正常开展,引起了市和油田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市民也十分关注。为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补水、开发、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协调会,分解细化责任,认真组织落实,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我市北部沿海区域地下水位高,海水地下入侵,土地盐渍化严重,交通闭塞,发展比较缓慢。在该地区沿海岸线内陆一侧建设一条生态河,沿河实施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因地制宜发展相关产业,能够从根本上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发展。为推动这项工程的实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并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形式向市委作了汇报,提出了建设生态河、加快沿海区域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建议,使这项工程被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已从今年开始逐步实施。为推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调研、到外地考察,写出了近万字的调查报告,为政府提供了参考依据;协助政府邀请16名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方面的专家及客商,召开了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论证会,为提高市场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把握“三农”动态,更好地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我们还结合每年的工作实际,适时对统筹城乡发展、植树造林、水产养殖、农村劳动力转移、双十工程及便民实事中涉农项目的实施情况、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等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每年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凝聚着代表们的心血,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认真督办好这些议案、建议,是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体现,是我们的一项重大责任。委员会始终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针对每年人代会上涉农议案、建议面广、量大、代表参与人数多的实际,对较长时期以来的代表议案及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虽然办理答复满意率很高,但办结率却逐年下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决定召开涉农代表建议承办说明会,让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会前,我们首先听取各承办部门的汇报,对说明材料逐一进行审阅、把关。通过召开说明会,各承办部门将办理情况向代表进行详细说明,代表们对关心的问题当面提出疑问,并对如何更好地进行办理提出了意见,相关部门耐心细致地进行答复,有效地增强了办理效果。本届以来,涉及“三农”方面的代表议案、建议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了100%。

三、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随着改革的深入,“三农”问题的内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逐渐演变为以收入、消费、就业为重点,覆盖城乡、涉及全局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近年来,我们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围绕中心、贴近实际、强化监督、促进发展”的思路,选择那些制约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政府部门因职能交叉难做为的难事以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对工作的支持,做到寓监督于支持之中,真正做到与党委工作同步合拍,与政府同心合力;市政府及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先征求我们的意见建议,对在审议、视察、检查及调研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共同推动了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对农业发展的建议篇4

关键词:农机专业合作社;现状;问题;对策建议;凤阳县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15)11-10-02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开展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自愿联合,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新型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购置机具,开展合同化订单作业,实行统一联系业务、统一作业标准、统一调配机具、统一收费、统一后勤服务,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系列化服务,并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促进农机组织化管理,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民收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发展现状及做法

1.1现状截至2014年底,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21个,入社社员1140人,从业人员2403人。合作社机具拥有量达到2752台(套),资产总规模达到18095万元,年作业服务能力超过8万hm2。总体上看,凤阳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具体表现为社会公众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等等。

1.2做法(1)加强财政支持。对管理科学、运转规范、制度健全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县财政奖励0.5万元;获得市级示范社的,奖励1万元;获得省级示范社的,奖励3万元;获得部级示范社的,奖励5万元。(2)购机补贴倾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重点向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的机具和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倾斜,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机具的需求。(3)相关项目倾斜。相关新机具、新技术试验,工厂化育秧,农业、农机化推广示范等社会化服务项目,优先安排管理规范、有规模、有技术力量、运行能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4)落实用地政策。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项目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精神,按照设施农用地予以落实。

2存在问题

2.1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许多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登记时的几个人,都是家里的兄弟姐妹,及亲戚和邻居,成员达10人以上的较少,100人以上的更少。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有名无实,合作内容很少或没有,成员与合作社的关系仅仅是名分,可有可无。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相比经营规模很小、凝聚力差,所以影响力、带动力非常小。

2.2社会公众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认识不高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生事物,县乡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建设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紧迫性仍然认识不足。虽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数量不断增长,但整个社会对合作社的知识、理念、运作、内部管理缺乏认识,许多合作社是以理事长为中心,与个体工商户没有什么区别,民主管理严重缺失。

2.3农机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虽然每个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等必要机构,但大多数还是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活动。有的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只是形式上的合作,合作社成员还是自己寻找业务,没有形成真正的合作。

2.4帮扶引导措施不力在引导、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工作中,只注重发展数量的增加,而忽视了运行质量的提高。在帮建上下功夫多,而在扩大规模上帮扶措施不力,只重视争取扶持项目,而不注重项目实施的监管。只考虑点上的工作,而不兼顾面上整体工作的推进,为合作社提供的发展平台比较少。

3对策建议

3.1鼓励多样化发展发挥农民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发起人身份多样化,可以由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或农村工商业主等发起组建;坚持合作内容多样化,可实行机具组合、资本入股、技术参股等多种合作形式;坚持服务内容多样化,可建立农机单项作业服务、综合作业服务或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合作社。

3.2突出规范化建设健全组织管理机制,依法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内部结构、民主管理、股金设置、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等运行制度,逐步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把增加农机专业合作社内新活力建立在确保多方利益的基础上,使合作社与社员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确保在有效监督下,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长期健康规范发展。

3.3坚持常态化培训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的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有利条件,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成员每年都能得到1次良好的培训学习机会。同时积极组织理事长参加省市级培训。认真开展经验交流和互相学习活动,组织理事会成员互相参观、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组织理事会成员参观外地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相关农机企业。

对农业发展的建议篇5

根据鲁政办督字[20__]2号通知要求,现将济宁市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

1月15日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参加会议的领导召集济宁全体与会人员对贯彻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进行了深入讨论和认真研究,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别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1月18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听取了会议精神汇报。1月20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直农口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按照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总结20__年农业农村工作、分析当前农村形势、谋划安排20__年农业农村工作进一步对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1月中下旬,市直农口各部门分别陆续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局长(主任)办公会议、全体机关干部会议、系统县市区局长(主任)专业会议等进行传达贯彻,并结合总结20__年度工作,对20__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截至2月20日,全市已有6个县市区召开专题或综合会议对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近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先后分析当前全市“三农”形势,由市委农工办牵头组织农口有关部门参加,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政策措施。会议拟于3月上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__年农业农村工作,分析当前“三农”形势,研究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政策措施,部署20__年农业农村工作。整个会议筹备情况近期向市委常委会进行汇报。

二、今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按照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__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加快实现工作指导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强基础、保供给、促增收和增创农业发展新优势,突出抓好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培植、农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发展五大重点,着力强化政策、科技、设施装备和人才四大支撑,努力实现农业综合产出效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民收入三个明显提高,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主要预期目标是:粮食总产稳定在400万吨,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工作中着力抓好七个方面的重点:

(一)突出规模开发,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围绕培植产业发展新优势,深度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按照“区域布局、规模推进”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要求,加快发展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特色鲜明的优势产业,建设一批产出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推进六大专业生产区和五大规模种养基地建设,引导特色产业产品向优势产区聚集。种植业加快发展精细瓜菜、设施瓜菜和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产品;林业集中实施封山育林、绿色通道、湿地保护与恢复、果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苗木花卉和绿化示范村六大工程建设;畜牧业加快发展“两牛”(肉牛、奶牛)、“两鸭”(肉鸭、蛋鸭),培植畜禽主导产品生产区;渔业突出抓好生态、高效、品牌渔业三大重点。

(二)突出项目带动,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住鲁南经济带农副产品加工业基地规划建设的机遇,围绕培植龙头企业集群发展新优势,加快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效益好的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与农业综合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机结合。继续实施农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包保责任制,集中筛选确定一批重点骨干农产品加工龙头项目,实行重点包保,重点招商,集中扶持,强力推进,促其尽快做大做强,力争年内新增规模以上龙头企业100家。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集中扶持100家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适当时候召开高规格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贯彻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工作,制定出台扶持政策

(三)突出关键环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围绕培植市场竞争新优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一是搞好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者严格按标准化、规范化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经营,重点抓好规划建设的150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标准化配套技术推广普及;二是依法加强示范区内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和产出品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三是继续抓好农牧渔三大质检中心和质检体系建设,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四是把好“三品”认证关,加大认证申报力度,打造知名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突出生态建设,推进以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围绕发展循环农业,建设农村生态文明,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培植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再上新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一池三改”生态家园工程建设和大型养殖场沼气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再有300个行政村、3万农户完成“一池三改”。(五)突出基础保障,加强农业农村设施建设。高质量完成去冬今春规划的投资7.8亿元、1.49万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扎实推进治淮东调南下、南水北调东线济宁段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健全完善田间排涝灌溉网络体系。加大以土地治理项目、三期世行贷款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着力抓好种养基地的设施配套。继续加强山区、湖区、滩区扶贫开发,促进农村均衡发展。巩固扩大村村通自来水成果,力争再解决101个自然村、6.2万人的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农业机械化,重点鼓励发展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化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农业机械等新型适用农机具的推广,继续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

(六)突出政策落实,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逐步构建农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和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严格落实“四项补贴”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运作效率,确保及时兑现到位。按照中央关于“三农”投入“五个三”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

(七)突出示范带动,搞好新农村建设亮点培植。围绕深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培植五个方面的亮点:一是围绕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选择一批有条件的乡镇,通过扩大管理权限、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实施综合配套改革等,尽快形成镇村经济社会一体化格局,培植形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亮点。二是围绕发展富民新产业,培植一批特色专业亮点乡镇、亮点村;三是围绕孔子文化、运河文化产业开发,培植一批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区;四是围绕村镇规划建设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培植一批村庄合并、整体搬迁、社区化管理及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的示范乡镇和亮点村;五是围绕推进农村土使用权地流转、化解乡村不良债务、农村生产生活社会化服务、村企互动建设新农村、农村社区化管理,培植一批示范亮点。

工作中重点强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三农”工作,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的综合机构,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强化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支农惠农政策和中央关于“三农”投入“五个三”的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三是强化合力帮扶。深入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和企事业单位“结对共建”工作;继续抓好市直部门单位“共建新农村百件实事行动”,强化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四是强化督导考核。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将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和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定期检查督导,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三、当前农业生产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农业各项工作。一是立足夺取夏粮丰产丰收,加大春季麦田管理力度。针对今春小麦苗情、墒情和入春气温回升慢的特点,坚持因苗保控、科学管理,对三类苗以保为主,二类苗促控结合,一类苗先控后促,陆续采取顶凌划锄、二三类苗返浆期趁墒耠肥、返青后浇水、起身拨节阶段重施肥水、适时化学除草、病虫害综合防治、预防春霜冻害等技术措施,全面培育春季健壮个体和高素质群体,为夺取夏粮丰收打下基础。二是立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围绕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在强化关键环节技术指导、加强春季麦田管理的同时,抓住目前市场需求旺盛、价格较高、气温逐渐回升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春季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强对冬春蔬菜大中拱棚技术指导和管理,努力扩大设施性、保护地栽培面积,提高种植业综合效益,努力增加农民来自种植业收入。强化节日期间南四湖及其贯通河道渔业生产秩序检查,强化科技服务和管理,推进春季渔业发展。三是立足抗旱防汛,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围绕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强化农田水利设施支撑,深入推进工程、资源、民生、城市、生态水利五大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投资5.02亿元,铺开各类工程1.36万项,出去机械7436台,投入工日1782万个,完成土石方4391万方。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注册的246座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排查,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农机部门在搞好农机安全教育、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农机年检的同时,积极组织农业机械参与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土地治理、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立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抓住节后多数畜产品市场价格较高时机,采取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做好消毒灭源工作、防止疫病发生,严把检疫关口、杜绝疫情传入和传播,强化疫情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突发疫情等多项措施,实行春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疫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确保免疫质量和效果,扎实做好重

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五是立足促进生态林业发展,开展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活动。围绕绿色通道、封山育林、果品质量安全区建设、苗木花卉基地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绿化示范村镇建设林业六大工程,近日,市委市政府将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对林业六大工程、春季植树造林和森林防火进行部署安排。六是立足防灾减灾,搞好气象预报信息服务。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丰富气象服务产品,加强乡村气象观测体系建设,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畅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七是立足扶贫帮困和谐发展,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认真贯彻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建立健全防火减灾救灾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冬春期间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安排,冬令期间,全市共向灾区困难群众发放救灾资金1030万元,救济粮4103吨,棉衣被26431件,救助16.9万人次;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全年计划为100户农村贫困家庭新建房屋7.5平方米,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四、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健全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鉴于目前各地“三农”工作综合机构不健全、设置不统一、工作关系不理顺的实际,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要求,建议省里尽快作出规定,明确机构编制和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三农”工作综合机构的综合协调指导作用。

对农业发展的建议篇6

关键词: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3-0078-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下农业经济组织的产物,是我国实行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后又一农业经济组织形式。改革开放后,中央不断探索农业经济组织发展方式,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各省市认真贯彻实施法律规定,不断加强引导扶持,努力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底,河南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约4万家。农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重要的组织形式,对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经济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一、农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

尽管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但总体来看,合作社的规模较小、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发展很不平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依旧处于初期阶段。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合作社的合作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激励机制

合作社最本质的特征之一是社员与出资者合一。这意味着,合作社的股东是购货方和供货方的统一者,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和弱者的吸引力也正在于此,也是农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选择。但是,许多合作社成员,包括合作社的负责人对合作社本质属性和基本功能认识不清,部分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是两张皮,成员之间没有建立起来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机制。有些合作社存在一股独大现象,合作社原则体现不够,实际运作过程更像公司,而不像合作社。比如,虽然部分合作社内部也有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活动,但一般只是价格上有点优惠,并没有利润返还;在产品销售环节,真正实行按照交易额返还的则更加稀少。合作社理事长和社员讲的最多的都是如何统一购买农资、如何统一销售产品,而真正讲到按照交易额返还利润的却寥寥无几。另外,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比较片面,与合作社只能利益共享,难以风险共担,当市场出现一定价格波动时,部分社员甚至不与合作社进行交易,以至于合作社内部稳定的合作交易难以持续。整体上看,有健全的运行机制、实行盈余二次返还的紧密型专业合作社还比较少。

多数合作社没有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合作交易机制,利益关系不够紧密,发展的稳定性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发展活力。

(二)合作社发展不充分,功能有待完善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合作社的经济实力还不够强,产品采购、销售和技术服务等功能及合作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多数合作社的业务停留在开展技术信息服务和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初级合作层次上,能真正组织农户统一购买农资并销售农产品的合作社为数并不多;合作范围局限在本村、本乡内,跨区域合作、合作组织之间合作的很少;合作社中极少数理事长、龙头企业等以合作社的名义进行农资产品代销、农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等,主要是为了自己或者自己公司的利益。这些特点决定了大部分合作社盈利水平较低,难以使社员从合作社获得更多的合作收益,因而参与市场竞争和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够强,对农户的增收作用也受到相当的影响。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经营管理人才,发展动力不足

由于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创业,学业有成的人不愿返乡,合作社中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比较匮乏,尤其缺少熟悉市场经济规则,对市场变化趋势较为敏感,又有一定营销策划能力的人才。因此,河南省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在品种开发、新市场的开拓、包装策划等方面缺少新意,产品附加值难以令人满意。而许多入社社员在缺乏市场经纪人的情况下,对新品种的尝试以及对较大的市场开发费用的投入都有所顾虑,限制了合作社发展层次的提升。

(四)合作社社员土地利用和筹资问题制约合作社发展

目前,合作社发展中资金短缺是突出问题。一方面,合作社自身积累能力很弱,尤其在利润空间狭小的农业种植业,合作社积累发展资金的能力十分有限,有些种植业合作社社员入社实行“零出资”,合作社牵头人长期无偿为合作社“做贡献”。即使在利润空间较大的养殖业领域,大部分合作社也处于“维持简单再生产能力有余、开展扩大再生产条件不足”的徘徊格局。另一方面,合作社不能正常开展信贷业务。从法律意义上讲,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组织,具备一般经济法人应有的一切生产经营资格。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进行贷款,寻找抵押品困难,联系担保户不易,且身份尚未被金融机构认可,难以正常开展信贷活动。诸多原因导致了金融单位至今不能按一般经济组织一样对合作社办理信贷业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主要靠成员从农村信用社获得小额贷款和五户联保贷款,额度小、周期短,难以满足合作社生产经营特别是在产品运销、加工环节开展业务对资金的需要。合作社普遍反映贷款手续烦琐、信贷门槛高,并且利息较高。由于缺少资金,合作社难以进一步扩大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规模,不能构建自己的销售网络、难以单独拓展市场,更谈不上农产品进一步加工增值、拉长产业链条。融资难、贷款难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一些从事养殖和加工的合作社想扩大生产规模,却难以获得进一步发展所需要的土地资源。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有的地方落实不够。合作社产品加工所需土地在合作社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时门槛高、时间长、费用大,影响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目前适应农村实际情况的合作形式,能够满足广大农民加入组织门槛低,享受组织内部实惠多的要求,但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方向应当是更具市场化运营公司制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积累到足够的资产时,转化为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建立更为健全和透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将有利于组织更为规范地运行,同时农户收益也将更有保证。

但就目前来说,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距离转化为规范化、市场化的公司都还有一段发展道路,为加快这一进程,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议供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地方政府参考。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人的联合,合作组织能否持续经营下去,首先取决于组织成员的合作意识和参与合作的程度

要调动作为合作组织主体的农户参与合作组织的积极性,一是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如通过在农村基础教育中加入更多农业知识,在职业教育中开办合作精神的基础教育,通过创办论坛、发放宣传材料、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开展合作教育、培训,向广大农户宣传合作组织的性质和益处,使农户了解合作思想、合作方法,培养其合作意识和习惯,使其突破小农意识,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到农民合作组织中来。二是重点培养基层合作社的领导队伍,提高其思想认识。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起和发展过程中,领导者往往起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领头人作用,领导者的个人素质直接关系到组织的长远发展。除开办针对普通农户的培训活动外,还应举办合作组织领导人培训班,将他们培养成既懂企业化管理,又懂农业科技,既能面对田间地头,又能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从而起到对成员的示范带头作用。这里需要领导者意识到的问题有: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既是合作组织,又是经济实体,以对内服务、对外赢利为目标;二是农产品标准化经营和品牌建设是当前提高农户收入、扩大合作组织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合作,强化农产品营销及深加工方面的合作

分工合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力。现在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区域农业发展格局,基本上实现了规模化的经营。农业合作社的农户现在最担心的是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否在合作社里卖一个好的价钱,能否保证基本销售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未来发展中要重视合作社品牌的创建和保护,从合作社产品质量、包装和宣传等方面入手,建立起自己的品牌;要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和网络,实现农超对接、直销店或者自主开店销售等,减少销售环节,减少成本,提高价格竞争优势;重视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延长农产品的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规模化和产业化是农产品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要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需要农产品加工来保障农产品的需求稳定性,丰富农产品的需求层次性,提高农产品可利用效率。农产品的品牌创建、销售渠道及网络建设和农产品加工的建设都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人的智慧和领导能力,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政策扶持,需要农户的理解和支持。

(三)改变农业经济落后的认识,积极鼓励青年人才投身农业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人才缺乏。目前,人们还没有脱离农业生产是无文化的农民才从事的生产活动,还没有认识到农业生产是高技术、高产出和稳收益的产业项目。大学毕业生很少选择去从事农业的生产活动。为解决人才参与度低、人才参与人层次低和深入度不够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议:首先,要从政策制度上进行完善,让农村的农业生产真正脱离小户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改革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探索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业生产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改革我国户籍二元结构,慢慢消除农村和城市的认识差距,让农业生产形成可以像城市一样的投资项目,并积极推销这些项目。其次,农业合作社要有激励相关人才参与农业项目的制度,提高农业合作社的效益,提高从事农业产业发展的工人及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改变农业从业人员的形象,形成农业从业人员和城市工业、服务员等从业人员一样的待遇和形象,提升农业项目人才的吸引力。最后,完善农业人才培养结构,重视农业产业管理和销售人才的培养,改变农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单一化,积极形成农业人才培养和流动的市场化。

(四)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化的金融地位,确定农业生产资料的抵押品属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作为独立的经济组织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认可,使得融资困难,影响合作社的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壮大。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农业合作社自身的建设入手,规范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形成农业合作社稳定盈利的经营现状,使得金融机构认识到农业合作社的盈利现状和发展前景,打消对贷款风险的顾虑;其次要从政策上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放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力度,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难的解决还需要从农业生产资料的资产属性和抵押属性的认知和法律地位确定方面入手。土地、经济林木和其他农业半成品及成品等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主要资产,而这些农业资产却不能作为抵押品用来抵押融资,不能够实现这些生产资料的所有功能。国家应首先从法律方面给这些生产资料以合法的地位,使其具有抵押品的属性,从而实现这些农业生产资料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

结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目前我国最重要农业经济组织之一,其发展在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市场化、专业化和农产品科技水平提高等方面都卓有成效,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改革和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一定的问题,需要从意识培训教育、合作制度建设、国家政策引导和社会综合发展等方面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我国农业发展市场化、产业化和专业化等的有效经济组织,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和三农问题解决有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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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西连,邓小云,刘俊.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J].现代农业科技,2012,(23):31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