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卫生工作计划范例(3篇)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因素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8-0010-01
一、全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及政府的改善计划
根据2000年初各省调查资料汇总显示全国农村饮水困难人口为5020万。目前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已基本解决,今后的工作重点将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三部委联合制定的《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已经完成,根据这个规划,我国将投入18亿元国债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使2100万农村人口饮上健康水。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已确定:“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地区以及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地区6000—8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目标是将饮水不安全人口比例减半;到2022年基本解决我国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争取让3亿多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内外对饮水安全的基本要求,水利部和卫生部日前制订了《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在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基本安全;在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在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在保证率方面,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二、危及饮水安全的因素
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按形式可分为:利用小泉小水提饮水,旱井旱池、旱窖供水和以深井、浅井、大口井提水三种方式。通常情况下水源卫生条件较差:以水库为水源取水的供水工程,汛期水体浑浊,加之净化措施少,影响了供水质量;以露天蓄水池为饮用水源的工程,没有较好的保护措施,集雨场卫生条件差,不经处理直接饮用,既不卫生,也不安全。而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的三大隐患为:氟砷含量超标的饮用水、苦咸水、污染的地表和地下水。
医学专家介绍,“高氟水”顾名思义指水中氟含量超过饮用水卫生标准,长期饮用高氟水,易诱发地方性氟中毒疾病。它的发病原因主要是由于机体长期摄入过量的氟所引起的一种慢性中毒性疾病。
砷及砷化合物(砷俗称砒霜)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所等诸多权威机构所公认的人类已确定的致癌物。按照who的水砷标准,编辑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范文
《办法》对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在职责分工、前期工作程序和投资计划管理、资金筹措与管理、项目实施、建后管理、监督检查等建设各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施行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办法》指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负总责,中央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
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不含县城城区)以下的乡镇、村庄、学校,以及国有农(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和连队饮水不安全人口。因开矿、建厂、企业生产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量不足、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解决。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兵团签订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建设管理任务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
《办法》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等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下达预算、拨付资金、监督管理资金、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等工作,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出地氟病、血吸虫疫区及其他涉水重病区等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学评价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地方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实施的重点优先安排,统筹解决污染型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
项目前期工作程序
和投资计划管理
《办法》规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区别不同情况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或核准。对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根据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工程实际情况,合并或减少某些审批环节;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按规定实行核准制。
各地的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划分,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商同级水利等部门确定。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政府批准的规划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经水利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由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中央投资规模计划下达后,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要求及时会同省级水利部门将计划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并将计划下达文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核。分解下达的投资计划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建设地点、总投资、年度投资、资金来源及工作要求等事项,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出资及其他资金来源责任,并确保纳入计划的项目已按规定履行完成各项建设管理程序。项目分解安排涉及财政、卫生计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工作的,应及时征求意见和加强沟通协商。在中央下达建设总任务和补助投资总规模内,各具体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实行项目法人制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责任制,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签订责任书,把地方各级政府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技术责任等落实到人,并加强问责,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千吨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要按有关规定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和建后运行管理;其他规模较小工程,可在制定完善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用村民自建、自管的方式组织工程建设,或以县、乡镇为单位集中组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全县或乡镇规模以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鼓励推行“代建制”,工程建设中和建成后,要有受益农户推荐的代表参与监督和管理。
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国家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要全部进行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地方发展改革、水利部门商卫生计生等部门及时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加大资金筹措与管理力度
《办法》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中央对东、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的投资补助政策,加大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地方投资落实由省级负总责。入户工程部分,可在确定农民出资上限和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前提下,引导和组织受益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进行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农村供水工程。
中央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要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范围使用。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转移、侵占和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建后管理与维护
《办法》规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晰工程产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确保长期发挥效益。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供水工程,可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实行村民自建、自管。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取股份制形式或企业、私人投资修建的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由按规定组建的项目法人负责管理。
在不改变工程基本用途的前提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对采用工程经营权招标、承包、租赁的,政府投资部分的收益应继续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的地区,要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加快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专户存储,统一用于县域内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
原则上应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和水质检测制度,加强水质检测和工程监管,提供技术和维修服务,保障工程供水水量和水质达标。要全面落实工程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理,降低工程运行成本。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饮水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篇3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和水质。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托幼机构。抽查机构与人员、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等。加强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含乙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宾馆、旅店等联合双随机监督检查。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五)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六)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抽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二、结果报送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数据信息,保证数据信息项目齐全、质量可靠。目前尚不能通过监督信息报告卡上报的数据信息,需以网络填报汇总表方式上报。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
(二)各地要将完成本抽查计划中的学校采光和照明抽查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会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抽查、记录和公布工作。
(三)各地要强化处理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对生活美容场所涉嫌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组织协查。重大案件信息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综合监管处联系人:
王少华028-86135145
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联系人:
公共场所
佟丽028-65277067028-65277069(传真)
scwsjdsk@163.com
学校卫生
佟丽028-65277067028-65277069(传真)
scwsjdsk@163.com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
殷戈028-65277056028-65277160(传真)
scwsjdyys@163.com
餐饮具集中消毒
贺钰028-65277052028-65277109(传真)
scwsjdwd@126.com
附表:1.2022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4.2022年涉水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5.2022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
工作计划表
6.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
况汇总表
7.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随机监督
抽查信息汇总表
8.2022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9.2022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10.2022年四川省乙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
生监督双随机检查汇总表
附表1
2022年学校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中小学校及高校
辖区学校总数的25%(a)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b)、教室采光和照明(c)、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d)、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f)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
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1.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
2.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托幼机构
辖区托幼机构总数10%
1.机构和人员要求。
2.传染病防控工作。
3.卫生保健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f)。
5.生活饮用水卫生。
6.公共场所卫生。
a.按抽查任务的80%进行检测。
b.指每间教室至少设有2种不同高低型号的课桌椅,且每人一席。
c.教室采光和照明检查项目含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设置、课桌面照度及均匀度、黑板照度及均匀度,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d.指《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28932)第4.8条规定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f.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附表2
2022年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抽查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游泳场所
辖区全部人工游泳场所(含学校内游泳场所)(a)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b)
1.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住宿场所
辖区总数25%(a)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沐浴场所
辖区总数16%(a)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美容美发场所
辖区总数8%(a)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其他公共场所
辖区全部候车(机、船)室。
辖区营业面积2000m2以上商场(超市)60户,影剧院40户,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共80户,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查。(a)
室内空气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集中空调
辖区已抽取公共场所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全部检查;其中抽取30户进行检测,数量不足的全部检测.各市(州)乙类公共场所各抽取5户进行检查。
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c)
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c)
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d)
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新风口、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情况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f)
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g)
a.游泳场所按抽查任务的100%进行检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抽查任务的50%进行检测,美容美发场所按抽查任务的20%进行检测。
b.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c.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d.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e.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f.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g.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附表3
2022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a)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城市集中式供水
辖区城市城区和县城的全部水厂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6.水质自检情况(d)
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农村集中式供水(b)
辖区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1000m3以上水厂
小型集中式供水
每个县、县级市辖区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数的至少30%(c),
每个乡镇抽查30%的设计日供水100m3以上水厂(c)
1.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2.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3.处罚情况
二次供水
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新都区对辖区内不低于20%的二次供水设备开展现场检查和水质检测。全省其他各县(市、区)有直管单位的市(州)及科学城抽取辖区内30个设备开展现场检查和水质检测,不足30的全部检查(c)。
1.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2.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
3.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4.水质自检情况(d)
5.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a.不含学校内的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b.农村集中式供水为监督检查信息卡上标记类别为乡镇”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档案或记录以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d.水质自检包括委托检测。
附表4
2022年涉水产品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产品类别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a)
输配水设备
各市(州)直管及县(市、区)所辖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在20户以上的抽查30%,20户以下的抽查40%,至少抽查3家,不足的全部检查。对每个企业的全部涉水产品进行检查,抽取1-3个产品开展检测。
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水处理材料
化学处理剂
水质处理器
各市(州)直管及县(市、区)所辖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在20户以上的抽查30%,20户以下的抽查40%,至少抽查3家,不足的全部检查。对每个企业的全部涉水产品进行检查,抽取1-2个产品开展检测。
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每个县(市、区)各抽查2个实体经营单位(b),含1个城市商场、超市或专营商店、1个乡镇综合或专营市场,不足的全部抽查。
1.标签、说明书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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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要网络平台从事经销活动的网店(b),成都市抽查30个,其余市(州)及科学城各抽查10个,不足的全部抽查,检查网店所有产品。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进口涉水产品
辖区内10个在华责任单位,不足的全部抽查,每个单位抽查1-3种产品
1.标签、说明书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现制现售饮用水
自动售水机
每个县(市、区)对辖区内10%的现制现售水设备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覆盖辖区内全部的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每家经营单位抽取1-3个设备进行出水水质检测。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出水水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等
a.无负压供水设备、饮用水消毒设备、大型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合理缺项。
b.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附表5
2022年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餐具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位
辖区总数20%,至少20户,不足20户的全部抽查
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a)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b)
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
4.建立并遵守餐饮具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情况(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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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餐饮具
每个企业抽查1-2个批次出厂餐饮具
1.出厂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
2.出厂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d)
感官要求,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e),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a.用水由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供应的,原则上视为合规;用水为自建设施供水或其他方式供应的,检查水质检验报告,判定合规情况。
b.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均符合规定的判定为合规单位,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不合规单位。
c.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并记录出厂餐具饮具数量、消毒日期和批号、使用期限、出厂日期以及委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d.指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和批号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缺项视为不合规。
e.仅适用于化学消毒法。使用其他消毒方式的,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两项指标合理缺项。
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表6
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总数
检查乡镇数
检查的乡镇中已开展卫生安全巡查的乡镇数(a)
检查的乡镇中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
已建立基本情况档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b)
已建立卫生安全巡查档案的小型集中式供水水厂数(b)
检查的小型集中式供水中持有卫生许可证的水厂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a.提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机构建立有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档案或卫生安全巡查记录,才可判定为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b.指由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机构建立的相关档案。
附表7
2022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测单位数(a)
合格单位数(b)
色度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
消毒剂余量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检测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小型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
a.二次供水指检测设施数。
b.为表中检测项目均合格的供水单位或二次供水设施数,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单位或设施。
附表8
2022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总数
检查设施数
检查内容符合要求设施数
检查的二次供水设施中已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的设施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
(万元)
供管水人员健康
体检和培训
设施卫生防护及
周围环境
储水设备定期
清洗消毒
开展水质自检
附表9
2022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查
单位数
单位
合格数(a)
检查
产品数
产品检查合格数(b)
发现无证产品数
检测
产品数
产品检测合格数
责令限期改正单位数
案件数
罚款金额(万元)
在华责任单位
城市实体经销单位
—
—
乡镇实体经销单位
—
—
网店
—
—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c)
a.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检查和检测均合格的单位数。
b.产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及标签、说明书均合格的产品数。
c.产品数指应用现场数。
附表10
2022年四川省乙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
双随机检查汇总表
市州:
检查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
单位数
建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单位数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单位数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
单位数
新风口、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单位数
处罚
单位数
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