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防火安全措施范例(3篇)
工地防火安全措施范文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和基层组织主体作用,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各自分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并组成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指导和督查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镇(街)要参照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治理的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1.“三小”场所(指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
3.易燃易爆单位(指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消防基础设施;
5.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6.地下空间场所(指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屋、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7.废品回收加工场所;
8.文物古建筑(指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二)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预案及演练情况;
5.建筑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3.《*市“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三小”场所和出租屋整治10项内容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治理工作从6月下旬至今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要充分调动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财政、供水、供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责,分类、分片、分区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上旬至10月底)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
各地组织对本地区开展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各镇(街)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出现监管疏漏或隐患反复现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公布验收结果,制定有关措施,巩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及时分析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对应当立即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要督促当场整改;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防火应急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对于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黄金周期间,要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大错时检查的力度,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10月中旬开始,要针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风干物燥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工地防火安全措施范文
全民搞防火,全区秋季森林防火工作要继续坚持“全社会抓保护。政府负全责”原则,全面实施“全力预防、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万无一失”总体战略,狠抓责任和措施落实,大力推行科学防火、依法治火,森林防火工作中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的综合能力。秋防期的基本任务目标是全区的森林火灾受害率均要保持在0.1‰以下;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火案查处率达到90%以上,确保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抢前抓早。
(一)全区从月日起全面进入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状态。各乡镇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细致地进行防火工作安排部署。逐方面、逐环节落实具体措施。要普遍召开秋防动员部署会议。确保准备工作充分、部署周密。
(二)全面做好防火、扑火设施设备及通讯工具的检修和填充工作。各乡镇要按照森林防火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防火扑火基本能力达到规定标准,通讯网络全面畅通。
(三)做好防火队伍培训和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各乡镇要在秋防前期普遍对现有和新增防火工作人员、护林员进行相关的防火知识培训工作。防止因人为失误引发大的责任事故。
三、强化宣传。
(一)努力营造森林防火强大声势。要以大力提高林区文明用火、野外申请用火、严控用火为基本目标。深入细致地专项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防火专栏、标语、宣传车等进行防火知识、常识、处罚规定的广泛宣传。要用规范统一、形式多样的综合性宣传教育方式,始终保持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二)各乡镇要在秋防期前全面完成防火宣传旗的悬挂和各种宣传碑、牌的刷新整修工作。宣传效果明显,以充分达到宣传警示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121193269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的宣传和公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对森林火情的反应速度。同时,要坚持实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向最基层群众与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同步的工作原则,用广泛发动基层干部走屯串户和面对面宣传教育等细致措施,普及防火知识,落实“十户联防”重点人等防火安全责任,形成人人防火的有利局面。
四、全力预防。
(一)积极开展秋季计划烧除工作。要采取超前性措施。大力推行科学的林火管理措施,紧紧抓住初霜期后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周(日)活动,烧除林缘可燃物、秸稞、茬子等,提前清除火患。
(二)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各乡镇要在逐村逐户落实森林火灾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要在坚持以往严密布防、严看死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完善各项火源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增加固定入山看守点,增加流动巡护员,落实重点人员、重点地块的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实行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性预防,做到山山有人管、处处有设防、处有人抓的格局。
(三)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和区域的火灾防范工作。秋防工作中。并在秋季采集、农副业种植剩余物清理高峰期和“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加大火源管理和火灾防范管理措施。遇有45级高森林火险状态或火情多发等情况,要立即按预警响应预案适时提高火险等级标准,悬挂防火警示旗,并做好相应的扑火准备与监控工作,同时增加巡护和入山把守力量,杜绝一切火源入山。
五、求真务实。
(一)要层层明确秋季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检查监督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秋防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本地存在突出问题确定督促检点。及时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反映防火工作存在问题,大力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二)严密监控森林防火工作的运行状态。全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各类防火人员在岗在位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对于森林防火工作薄弱、森林火情多发等重点区域和地段,各乡镇要果断采取人员蹲点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和督促整改,确保整体平安。要继续大力查处虚假行为,进一步严明森林防火各项管理制度,有效预防人为事故的发生,重点查处有火不报、隐瞒森林火情、虚假布设火源看守人员、虚报扑火进展信息等虚假行为,用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来保证森林防火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和重大森林火灾。
六、强化领导。
工地防火安全措施范文篇3
关键词:建筑工地预防火灾安全管理
当前,许多建筑工地因电焊、遗留火种、电线短路等引起的火灾屡见不鲜,一场场无情的大火暴露了一些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相当薄弱、防火自救能力低下、违章违规操作、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违规现象,也从根本上暴露了当前我国一些建筑工地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防火工作不容乐观。虽然有关部门对工地消防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措施,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麻痹大意,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善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地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严重的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当前,春季已经到来,各建筑工地已逐渐恢复正常施工,这时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缺少必要的消防器材、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等等是建筑工地内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的建筑物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时净宽度和数量,从而留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部分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知道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缺少应有的消防常识,主观上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雇佣临时民工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不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尤其是施工时间短、作业分散的民工,很难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导致火灾隐患重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为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一、消防部门规范执法,严把审批关,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以及技术标准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
二是对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
四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应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