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的性质(6篇)
商品经济的性质篇1
[论文摘要〕一百五十年来经济社会与劳动生产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同时也为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文章认为,要深化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其基本理论内涵,即“两大基石”与“一个核心”。科学技术、资本、土地、信息等生产要素都是物化劳动,并未创造价值。新时期应适当扩展生产劳动的概念,应坚持活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
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对劳动价值论的传统认识已无法全面揭示今天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现象。我国学者对劳动价值论的探讨是围绕着这样一个中心展开的,即什么是劳动创造价值,试图以此对现实生活作出合理解释,并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成果。笔者认为,在新地经济时代背景下,合理地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诊释经济现象、指导经济运行,就必须适当地扩展“生产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概念,坚持活劳动创造价值的一元劳动价值论。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品质。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百五十多年,经济社会与人类劳动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同时,也为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一)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较,经济社会主要发生了两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演进。马克思所处的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期,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所有素材都来自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人类社会时期。而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所实行的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经济体制,不仅相对于马克思生活的时生了巨大变化,而且与马克思预言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尽相同。另外,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前途也不同于马克思的预期。马克思曾断言,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即将灭亡,但一百五十年后的今天,资本主义经过不断的调整,不但没有灭亡,而且在世界范围内显示它还有一定的生命力,还在发展。并且,我国也正在融人世界经济。
其次,科学技术出现迅猛发展。马克思所处的是蒸汽机时代,我们现在正在迎来信息社会,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继蒸汽技术和电力技术之后,由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和空间技术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又一次重大飞跃。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影响了人类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而且使得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已经超过了物资资本。当代科学技术革命在短短的几十年内,创造出的新型生产工具,使人类从事社会生产的方式和方法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发明与应用,不仅像一般机器工具那样补充和延伸了人类的双手,而且更极大地补充和延伸了人类的大脑。生产工具变革改变了传统生产部门的技术装备,同时更带动了一大批新型产业群的出现,现代生产体系日益成为一个全盘自动化的机器大生产体系。
(二)与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相比较,人类劳动主要在五个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
其一,脑力劳动。在马克思时代,由于脑力劳动创造的价值在价值总额中的比例很小,往往不为人们所重视,所以后人一致认为体力劳动在价值形成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电子系统进人生产过程,劳动条件和劳动状况出现了很大变化,使经济发展由以体力劳动为主转变为以脑力劳动为主。
其二,科学劳动。科学劳动是指掌握了科学技术知识的科学劳动者所进行的高级脑力劳动。科学劳动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人们在不断的生产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认识客观规律并将其上升为理论,这是科学发现和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人们将科学应用于生产,创造出一系列新的工具、手段、工艺,并培养劳动者使其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并运用它们来进行生产活动,这是由科学到技术再由技术到生产的应用过程,是由潜在生产力到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过程”。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科学技术正是科学劳动的成果。科学劳动对生产和经济生活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三,精神劳动。精神劳动是指“人们运用感官的感觉功能和脑器官的理性思维功能,依靠社会实践,从客观事物的现象深入到内在联系,对客观事物做出规律性反映,取得真知等一系列活动”。马克思在研究中对精神劳动和精神产品涉及极少,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的。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精神产品的极大发展,精神劳动几乎涵盖了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表现出跨时空、跨领域的穿透力,已经成为传承文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其四,管理劳动。马克思说:“一切规模较大
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的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活动,并执行生产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在简单手工生产状态下,不需要专人管理。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管理劳动就如同乐队指挥那样至关重要,企业规模越大,内部分工越细,就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当前的管理劳动既不同于旧式的监工劳动,而是科学的管理劳动;也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更高级的脑力劳动。管理劳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经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其五,服务劳动。对于服务劳动,虽然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但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分工的迅速发展,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在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如果没有服务劳动,人们的需要就得不到满足,企业的经营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人流、物流、资金就无法正常进行,社会财富就无法增长。显然,服务劳动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总之,面对社会经济与人类劳动在一百五十年中发生的种种变化,就必须升华和发展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架起一座劳动价值论通向当今时代的桥梁。笔者认为,这种升华有一个首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全面而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涵,做到正本清源。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两大基石和一个核心。两大基石是指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一个核心是指价值的创造。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赖以构建的理论基石和核心内容具备质的稳定性和内在的逻辑性,这与其开放和发展的理论品质并不相悖。任何一项积极而富有时代特征的因素的加人,都是建立在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涵基础之上的。
(一)两大基石:商品的二因素与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
其一,商品的二因素。马克思从人们最熟悉的物的有用性开始论述,商品首先必须具备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有用性或效用,即使用价值,体现商品的自然属性。商品作为用来交换的产品,必须具有交换价值,即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那么,两种不同的商品相交换,这种量的比例关系是怎样确定的呢?这就引出了价值的概念。抛开千差万别商品的自然属性,就剩下了商品的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都凝结了一定量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形成了价值。价值体现的是商品经济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和本质因素。显然,这是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它不同于哲学的、社会学的价值概念,也不同于财富、效用等概念。
其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生产商品的劳动首先都要表现为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即具体劳动,从而创造出不同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如果抛开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特定性质和具体形式,那就剩下一点,即都是劳动者脑力和体力的支出,正是这种抽象劳动(活劳动)在商品中凝结,形成了价值。马克思对劳动进行了多层面的研究,如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等。虽然马克思侧重于研究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体力劳动,并以简单劳动为劳动量的计量基础,但这已经说明,马克思已经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劳动结构的演进作出了初步的科学预测。
(二)一个核心:价值的创造
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是由其物理、化学、生物等的属性决定的,显然不会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内容。在前文所述两大基石的基础上,就必然引出这样一个问题,即价值是怎样生产出来的。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核心。马克思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劳动量的大小,而劳动量的大小是用劳动时间衡量的。所以,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并且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两者成正比。在价值形成过程中,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其他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只转移自身价值。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商品二因素与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的两大基石之上,围绕价值创造的一个核心,搭建起逻辑框架和基本内容。两大基石和一个核心的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形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假若肢解或变更其中任何一点,都可能导致这一理论走向反面。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既要注意这一理论建立的高度和抽象,又要看到现实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和人类劳动的新变化,无疑对劳动价值论的核心问题提出了责难。概括起来,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二是直接生产过程以外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
针对上述两个方面的责难,笔者认为,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马克思“生产劳动”概念应适当扩展。
(一)物化劳动并不创造价值
1.价值质的规定性,贯穿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始终。
价值的本质是无差别的、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即形成价值的实体是活劳动。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价格的基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价格围绕摆动的中心几经演变,从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价值量,发展成为生产价格,又演变为垄断价格。这些中心都曾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价格的直接调节者,但他们都没有脱离最深层的价值基础。价值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历史范畴,价值的质的规定性始终都是商品交换的最终决定因素,贯穿商品经济发展的始终。
2.科学技术、资本、土地、信息等生产要素都是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
科学技术、资本、土地、信息等生产要素是创造价值的重要物质基础,但不是形成价值的实体或源泉。由于科技革命的推动,各种物化劳动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比重相对于活劳动来说,越来越大;更由于生产自动化的发展,机器人、机器手的使用,生产要素所有者也参与价值的分配,诸多现象都很容易使人误认为物化劳动已经成为新价值的源泉。事实上,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具有截然不同的内涵。物化劳动是无差别人类劳动的“结晶”,并以使用价值为载体,它显然是过去的、凝固的劳动。活劳动是劳动者现实的、正在使用劳动力作用于劳动对象的劳动。这种劳动的性质是由劳动力这种“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的性质决定的。另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生产要素贡献的认定,是分配过程与资源配置过程相互作用产生的结果,也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显然,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差强了马克思关于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本意,也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概念。
(二)适当扩展生产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概念
1.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
马克思从两个角度界定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一是从劳动的社会形式出发,认为只有与资本相联系,能够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二是从是否生产出物质产品的角度出发,认为生产结果以物的形式存在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生产结果以非物的形式存在的劳动就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还认为,从物质性的角度看,劳动是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活动,它体现着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这是人类一个根本的、永恒的命题。然而,劳动的物质性有着不同的层次和内涵。首先一个层次是指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其次,是指随着生产力、生产社会化和企业内部分工的发展,有些劳动不一定是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而是间接的参加物质生产,是物质生产所必要的,因而也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这就是说,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概念应适当扩大。针对这种情况,马克思就曾提出过“总体工人”的概念。他写道:“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他的承担者及生产工人的概念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它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
商品经济的性质篇2
文章从四个方面分别说明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不是公有制本质特征的表现,社会分工不可能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不能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的理论依据并不是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以论证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公有制私有制商品经济相容性
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论证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如何解释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间的相容性在当时被认为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所在。因为在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中,社会分工和私有制被认为是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资本主义经济被认为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则被认为是非商品经济性质的。也就是说,公有制被认为是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在重新认识商品经济的过程中,解决所谓传统理论与现实之间这一矛盾(笔者认为这一矛盾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基本思路可以归纳为两种:一种思路是将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解释为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存在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而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既可以表现在不同的私有者之间又可以表现在不同公有者之间,还可以表现同一公有范围内部。另一种思路是认为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就是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从表面看,这两种思路似乎都可以解决生产资料公有制或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商品经济是否相容这一难题,得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结论,从而可以在此基础之上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当初,这种新的商品经济理论也确实对于推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两种所谓新思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间的相容性问题,因为这里有两个深层次的关键性问题被掩盖了:一是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与公有制的本质特征是否相一致;二是社会分工是否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另外,上述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性的新理论或新观点最具有说服力的依据是所谓事实证明或实践检验,即以当代社会主义的现实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现实说明其正确性。而这又涉及到两个有待解决的更为重要的深层次问题:一是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是否能够证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二是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是否只有在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这一大前提之下才能加以解释或说明。
笔者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不相容的,而这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在逻辑上并不矛盾。本文拟对上述的四个深层次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分别得出否定性结论,以最终说明自己的观点。
一
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存在,使得他们之间只有通过等价交换才能实现互通有无的需要,从而使社会经济具有商品性,这种说法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这种所谓新观点既不是什么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也不能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
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者之间互通有无的需要之所以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得以实现,就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性。所谓商品交换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我国现阶段公有制实体之间以及公有制实体内部劳动者集体或个人之间所存在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由于他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所存在的差别所决定的,人们对此也没有异议。但是,这种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的差别所导致的人们在经济利益上的差别的存在,并不是公有制本质属性或基本特征的表现,而是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必然包含私有制因素的表现。‚
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占有或使用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而获得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在私有制条件下,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就是说,有人可以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获得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之间是否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是区分公有制和私有制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国现阶段两种公有制形式之间和集体所有制内部各经济实体之间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这是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将这种不同所有者之间所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看成是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相容的一个重要依据,则是一种误解。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特征,即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或人们之间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只可能体现在一个有效的公有范围之内,而不可能体现在其之外。超出一个具体的公有范围,人们之间就是一种不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也就必然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而这种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与各个所有者自身的所有制性质毫无关系。也就是说,不管各个所有者本身的所有制性质如何,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所表现出的只能是私有制的特征——人们之间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而不可能是公有制的特征。
我国现阶段全民所有制内部或国有企业之间所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的性质又如何解释呢?国有企业对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并没有所有权,改革开放之后,各个国有企业之间出现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由于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上的差别所导致的。笔者认为,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的这种由于其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上的差别所导致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也是其自身包含着私有制因素的一种表现。
私有制的因素,即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虽然不可能存在于抽象的或理论上的公有制内部,但完全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具体的或现实的公有制实体内部。在现实生活中,具体的经济实体的所有制性质,并非要么是百分之百的公有制,要么就是百分之百的私有制。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果在一个具体的公有制形式或实体的范围之内,劳动者个人或集体之间事实上存在着由于生产资料的使用或占用的不同而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是否意味着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仍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不平等,即:是否意味着这种公有制本身包含着私有制因素。笔者认为,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应当是肯定的。因为,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必然表现为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否则所谓占有就毫无意义。单纯的生产资料使用权(如奴隶使用奴隶主的生产资料),不能给其使用者带来任何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反之,如果个人或集体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事实上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特殊或直接的经济利益,那么,无论他们在形式上、名义上或法律上是否占有这些生产资料,他们对于这些生产资料所拥有的就不仅仅是单纯的使用权或占用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实际占有了这些生产资料,也就是说,这种公有制事实上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
人们经常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还不成熟,所谓生产资料公有制还不成熟本来就应理解为其本身还带有私有制的痕迹或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所以,我国现阶段全民所有制内部或国有企业之间仍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就是由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公有制实体本身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所决定的,而不是由于它们所具有的公有制的基本属性或本质特征所决定的。同样道理,在实行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内部的劳动者集体(如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车间、班组之间)或个人之间(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之间)在一定程度上所存在商品交换关系,其根本原因也在于这些劳动者集体或个人对其所使用或占用的公有生产资料事实上仍具有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即现实的公有制实体本身包含着私有制的因素。
总之,无论是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看,还是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公有制实体自身的不成熟性看,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均在于由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在一定范围内和程度上客观存在的私有制因素,而不是公有制本身的基本属性或本质特征。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虽然既可以表现在私有者之间又可以表现在公有者之间及私有者和公有者之间,还可以表现在不完全的公有者内部,但其在实质上所反映的都是私有制的特征而不是公有制的特征。在原始社会的末期,最初的商品交换关系发生在原始部落或氏族公社之间(即不同的公有者之间),后来又逐渐渗透到部落或公社内部(即同一公有者内部),但马克思并没有因此而将商品经济的产生或存在与生产资料公有制联系在一起,而是将商品交换关系的出现与私有制的产生或萌芽联系在一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将商品经济与私有制联系在一起是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并不存在什么失误或过时的问题。而我们仅以现实的公有制实体之间及其内部依然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这一事实为依据,就认定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则只看到的问题的表面现象。
二
一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谈到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时往往强调社会分工仅仅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前提条件或必要条件,在此前提下,商品经济是否存在则取决于是否存在着私有制(过去的说法)或生产者之间是否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现在的说法),似乎有可能出现一种虽然存在着社会分工但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的状况。如果确实存在着这种可能性,也就可以认为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或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没有必然联系。但是,这种状况至今为止尚未出现过。在原始社会末期,当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时,在畜牧部落与农业部落之间产生了最早的商品交换活动。这种简单的或偶然的商品交换活动的产生是因为两个部落之间存在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尽管最初两个部落内部由于生产资料公有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是完全一致的,但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说,在两个部落之间所体现的却是私有制的特征,即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是不一致的。后来,这种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逐渐由原始公社或部落外部渗透到其内部,商品交换关系也就逐渐在原始公社或部落内部产生。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看,它与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或人们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的产生和发展进程是同步的。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就是指社会上不同的人专门从事某一种劳动,而这种从事不同性质的社会劳动的人们之间必然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因此,在他的理论中,社会分工的出现与私有制的产生是密切相关的,而社会分工的消亡也是与私有制的消亡联系在一起的。所谓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私有制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充分条件之说,将两者完全分离开并非马克思的本意,而是我们对其商品经济理论的一种误解。
有人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称之为旧的社会分工,认为社会分工本身并不会消亡,旧的社会分工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之后将出现新的社会分工。这里的问题是:所谓新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或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之间是否存在着相关关系。显然,我们不能定义旧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密切相关而新的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完全无关,因为,既然所谓新的社会分工被认为产生于私有制和旧的社会分工消亡之后,就不能说这种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而只能说它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不相容而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相容。如果将旧的社会分工定义为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分工,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不一致的;将新的社会分工定义为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社会分工,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一致的,在逻辑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在此前提下,所谓新的社会分工的存在却不能解释为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因为,既然分工各方在经济利益上是完全一致的,他们之间就没有必要通过等价交换来实现互通有无的需要。
所以,只要承认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密切相关,就不可能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证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
有人认为决定商品经济存在的唯一条件是社会分工,而这种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所以商品经济的存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毫无关系。因此,只要存在着社会分工,商品经济当然既可以与私有制相容又可以与公有制相容。在此前提下,如果认定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着社会分工,就可以说明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如果认定社会分工将永远存在,则可以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然而,这种完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不相干的社会分工为什么能够成为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或原因呢?假定在这种社会分工存在的条件下,生产者之间并不存在由于生产资料的占有或使用上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或者说,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那么,他们之间互相取得对方产品为什么还要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实现呢?如果人类社会已进入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在“各取所需”的按需分配的条件下,商品交换关系难道还有存在的余地吗?相反,只要生产者之间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不管我们如何定义社会分工,他们之间要取得对方的产品就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实现。所以,即使我们可以定义社会分工的存在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这种定义是否科学或合理这一问题与本文没有直接关系故不在此涉及),也不可能由此而认定商品经济的存在与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无关,进而说明商品经济与公有制是相容的。
如果认定社会分工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有关,而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情况又会怎样呢?有人认为商品经济之所以永远存在,其原因就在于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将永远存在。社会分工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不一致是否有可能永远存在,这一问题没有必要在此进行讨论。这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否有可能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这个问题不是仅靠自我定义就可以解决的。如果两个生产者之间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差别,从而导致他们之间必须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取得对方的产品,那么,这种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就不可能与他们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无关。因为,如果他们对其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没有特殊的经济利益关系,即可以在他们之间无偿调拨生产资料,那么,他们之间通过等价交换的方式取得对方产品的必要性也就不存在了。改革开放之后,正是由于否定了国有企业之间生产资料的无偿调拨,承认了各个企业对其实际所使用或占用的生产资料具有特殊的经济利益,才使得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得以确立。所以,生产者之间对其产品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从根本上讲是由于他们之间对其生产资料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所决定的,即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既然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而社会分工又与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相关,那么社会分工也就必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相关。
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是否会永远存在,这个问题当然是可以讨论的。但是,有人认为,通过论证生产者之间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将永远存在而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这种看法却是不准确的。前面已经说到,马克思正是将商品经济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的不一致性联系在一起,才提出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经济的存在条件。他所说的社会分工是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密切相关的,而生产者之间在经济利益关系上的不一致则是生产资料私有制本质属性的必然表现。只是他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不是永恒的,它最终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被生产资料公有制所替代,因而生产者之间由于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将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除,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的不一致密切相关的社会分工也将随着私有制的消亡而消亡。所以,马克思认为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可见,从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不一致的角度论证商品经济存在原因并不能认为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真正可以称得上对马克思理论有所突破的是认定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不一致将永远存在,进而得出商品经济万岁论的结论。而这种突破如其说是对马克思商品经济理论的突破,不如说是对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或人类社会发展总趋势理论的突破。对于每一个彻底的商品经济万岁论者来说,都必然面对这样一个必须解释的问题:商品经济与按需分配是否相容,即,在各取所需已经实现的条件下等价交换是否还有存在的余地,或者说,在等价交换关系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各取所需是否还有可能实现。
总之,尽管我们可以定义社会分工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但仍然不可能由此证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无关,进而得出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结论。
三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似乎无懈可击的说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证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不错,我国现阶段确实存在着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状况,但是,两种经济现象的并存并等于它们之间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并存了几千年,难道我们可以说实践证明商品经济在本质上与自然经济是相容的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这种检验是有针对性的,即作为检验标准的实践和作为检验对象的理论在逻辑上必须保持一致。例如,不少人在论证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经济时,都引用了恩格斯的这样一段话:“一旦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消亡。”并声称实践证明他的预见不符合现实。恩格斯的这段话确实是在其《反杜林论》的“社会主义”篇中说的,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社会主义一词是共产主义的同义词。因此,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指的是我们所说的共产主义;我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是指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的第一或低级阶段;而我们正在建设或所经历的社会主义则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显然,“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这一论断是否正确,与“社会主义”一词具体含义密切相关:如果按照马、恩的习惯社会主义社会是指共产主义社会,那么,我们起码现在还不能说实践证明这一论断是错误的,因为我们并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实践。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真正实现过“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哪怕是强行实现的,我们凭什么说实践证明恩格斯的设想不符合实际呢?
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是否能够证明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相容性,关键在于我国现阶段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否完全成熟的公有制,或者说,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现状到底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自身的本质属性或特征所决定的,还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不成熟性即其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所决定的。当我们作出“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的这一判断时,所谓公有制应当是指完全成熟的公有制,而所谓相容也应当是指二者在本质上是不矛盾或不排斥的。因此,要以实践来检验或证明这一判断正确与否,实践中的公有制就必须是完全成熟的即不包含私有制因素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谈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或第一阶段时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他所说的在经济方面的“旧社会的痕迹”,包括私有制的痕迹、社会分工(或旧的社会分工)的痕迹和商品经济的痕迹等。我们不能因为新社会的萌芽产生于旧社会就认定这些新社会的萌芽在本质上与旧社会是相容的,如,我们不能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就认定它与封建生产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容的。同样道理,我们也不能因为旧社会的痕迹存在于新社会就认定这些旧社会的痕迹在本质上与新社会是相容的。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正在建设或经历的社会主义还不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或第一阶段(即我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而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或低级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而它所带着的“旧社会的痕迹”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不是直接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而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产生出来的。所以,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带着的“旧社会的痕迹”,不仅有资本主义社会的痕迹,而且有封建社会及自然经济的痕迹。这就是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之间最根本的区别。然而,这一根本区别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了。例如,有人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的论断提出异议,认为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其基本逻辑是: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目前不仅存在着商品经济而且还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既然商品经济在资本主义之后还要大力发展,资本主义就不可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因此,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从表面上看,这种说法也是无懈可击。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已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商品经济不发达正是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必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并不等于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阶段也必然要发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是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这个理论问题完全可以讨论的,但是,我们现在就断言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恐怕还为时过早。只有当我国进入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之后或当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之后,确实仍有必要发展商品经济,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说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
同样道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也不能证明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本文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在我国现阶段,从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看,商品交换关系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所有者之间所体现的私有制特征,即不同所有者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关系;从现实公有制形式或实体自身的不成熟性看,商品交换关系产生的根本原因则在于现实的公有制形式或实体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即在一具体的公有范围内劳动者集体或个人对其所使用的或占用的公有生产资料事实上仍具有特殊的或直接的经济利益。
因此,我国现阶段不完全和不成熟的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不仅不能证明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而且为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观点提供了更为充分的事实依据,从而进一步说明马、恩关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之间关系的论断是正确的。除非真正实现了“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之后商品经济依然存在,我们才能说实践证明马克思和恩格斯当年关于商品经济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之间关系的论断是错误的或已经过时。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实践检验或事实证明作用只能是单向的而不能是双向的,即:当我们以实践中某一客观存在的现象对相应理论观点的正确性进行检验时,不能同时又将被检验的对象作为说明或解释实践中这一客观现象存在原因的理论依据。例如,一方面以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并存的事实来说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可以相容这一理论观点的正确性;另一方面又以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可以相容的这一理论观点来说明我国现阶段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之所以能够并存的原因。这在逻辑上叫做循环论证。
四
有人认为,只有彻底否定或转变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传统观念,才能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从而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观点,并非就无法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要正确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关键在于必须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而不能从抽象的社会主义概念出发。中共十五大强调:“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从“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实际”出发,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我国现阶段并不是完全成熟的公有制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并存,而是不成熟的公有制与不发达的商品经济并存。这就是说,我们需要说明的并不是马克思所预见的、建立在商品经济已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将继续存在商品经济的必然性和还需进一步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而是我们正在实践中的、建立在尚未经历商品经济充分发展阶段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商品经济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否定马、恩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论断并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当然这作为一个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可能还是有意义的),因为我国现阶段的实践并没有提出这一要求。相反,在我国现阶段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并将其运用于说明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进而说明坚持改革开放的必要性,才是真正具有现实意义的。
改革开放前,“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等观点确实曾被当作消灭商品经济、强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但是,当时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建立在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从而将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作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进而将马、恩有关理论或观点当作教条照搬。正如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所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然,只有在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这一大前提之下,“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将消亡”等理论观点才有可能成为消灭商品经济、强化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依据。
改革开放之初,尽管建立在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基础之上的所谓新的商品经济理论曾经对于推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作用是极其有限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这一理论自身的缺陷及其对于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阻碍作用就暴露得越来越充分。我们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发展生产力,如果公有制在本质上与商品经济是相容的,我们就没有必要打破公有制形式的“一统天下”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没有必要放弃“一大二公”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必要打破国有企业的“大锅”将其改造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如果我国现阶段并存的是完全成熟的公有制与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或者说,我国现阶段的商品经济是比资本主义更发达的商品经济,我们也没有必要重新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早已完成的历史任务,没有必要屈尊去与什么国际惯例接轨,没有必要主动要求加入WTO去受落后者制订的规则的制约,……。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表明,真正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的,并不是以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为基础的所谓新的商品经济理论,而是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与我国现阶段实际的结合。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由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和现实公有制自身的不成熟性,以及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分工(或旧的社会分工)依然存在,而不是“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和旧的社会分工已经消亡;我国现阶段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没有经历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而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这就是结合我国现阶段实际对马克思的商品经济理论的运用和发展。
事实上,我们真正应当彻底抛弃的传统观念就是那种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误认为是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的思维方式。改革开放前这种思维方式的表现是将马、恩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当作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因而对马、恩的相关理论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改革开放后这种思维方式则表现为将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当作马、恩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因而轻率地以我国现阶段的具体特点为依据否定马、恩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和社会发展总趋势的论断,如前面所提到的那些所谓“实践证明”。正因为这种脱离我国现阶段实际的传统观念及其影响依然存在,中共十五大强调:“面对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
对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性问题的认识,关键也正在于对我国现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和把握。
总而言之,从理论推导看,马克思关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论断是符合逻辑的;从实践检验看,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理论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现实是不矛盾的;从现实意义看,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不相容的论断对于正确说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存在的必然性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必要性是有重要意义的,从而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相反,如果继续坚持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相容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说不通而且也越来越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相脱离,并将阻碍我国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7页。
2.见拙文:《对公有制与私有制关系的再认识》,《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年第3期。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3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
5.《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
商品经济的性质篇3
关键词:电子商务经济学消费者行为信息不对称搜索成本边际收益递增规律
【中图分类号】F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4-0104-02
前言:电子商务经济学是将电子商务市场或在线市场作为研究对象而形成的一门新兴经济学分支学科。在研究方法上,电子商务经济学依然是使用传统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方法。电子商务经济学的研究主体是在线市场,消费者在在线市场的消费行为与离线市场相比,消费者行为理论仍有其独特之处。
一、质量信息不对称对消费者购买行为决策的影响
市场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各自所需的信息。对于消费者而言,影响其购买决策的信息主要是多购买商品的质量信息,商品质量信息可以分为实意质量信息和象征质量信息。实意质量信息是与商品本身相关,通过触摸、使用或检测才能够获得的信息,消费者只有接触商品或者获得值得信任的经验信息之后才能够获得。象征质量信息是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传递给消费者的信息,包括卖方提供和其他消费者传递的反馈信息。消费者只有获得足够的实意质量信息和象征质量信息才能做出理性的决策。
在离线市场,消费者可以获得足够的商品质量信息,能做出理智的购买决策,但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不能接触到实物,获得实意质量信息只能是通过其他消费者的经验信息。此外,也存在卖方的象征质量信息与商品实际质量信息不符,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存在。另外获得象征质量信息比较方便,容易形成对价格和质量分布的认识,基于这种认识,在缺少实意质量信息的购买决策中,易于形成逆向选择,影响市场效率。
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之前要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尽可能多的商品信息,信息通过卖方、其他买方、第三方以及与其他人的交流传递给消费者,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如购买的重要性,时间限制等,决定其搜索信息过程的长短,在形成商品感知质量以后,会在充分考虑价格和预算的前提下做出理性的购买决策。
二、信息搜索对消费者购买行为决策的影响
在经济学中,厂商和消费者的目的都是使其自身利益最大话,厂商希望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售出产品,消费者希望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买,因此,慎重的消费者会在购买之前调查尽可能多的卖方,了解产品的质量信息和价格,并做比较。信息是有代价的,获得信息需要付出时间和金钱,即会产生信息搜索成本。
消费者在离线市场是通过顺序查询的方式来搜索信息的即逛完一个商店,获得信息,决定是否购买,如不满意再去另一家。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可以借助搜索引擎,在短时间内有效地搜索信息,并可以对比已获得不同厂商的信息,以便做出最优的购买决策。与离线市场相比,电子商务市场的信息搜索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减少了消费者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并且可以获得更多的商品质量信息并加以比较,能够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到想要的商品,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信息搜索成本。
信息搜索不仅会产生成本,也会给消费者带来收益。一方面,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多的产品质量信息,减少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另一方面,随着搜索次数的增加范围的拓广,消费者会发现更有利的价格,可以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若把多搜索一单位信息所增加的成本称为边际搜索成本,获得一单位信息带来的收益称为边际搜索收益,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当边际搜索成本等于边际搜索收益时,就实现了最大化原则,此时,消费者就应停止搜索。
搜索信息能够使消费者购买到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先假设消费者在搜索信息之前认为的价格-质量曲线为P-q(见图2),ABC分别为三个厂商提供的价格质量组合点。P-q曲线和无差异曲线(IC*)相切与B点,即消费者偏好B厂商提供的产品。但是当消费者搜索了大量信息以后,发现其对A产品的质量认知是正确的,但A产品价格过高,实际价格可以是PA’,而对C产品的价格认知是正确的,但C产品实际质量要比qc高为qc’,于是新的价格-质量曲线形成,为(p-q)’,同时得到一条新的无差异曲线IC*’,在IC*的右下方,此时消费者的满意程度提高。因此,在进行信息搜索之后,消费者更偏好与C厂商提供的产品,在相同的价格下,可以获得更高的效益。①
(三)电子商务中的边际效用递增规律
在电子商务市场,消费者不仅可以购买实物商品,也可以购买电子产品。在电子商务经济学中,消费者对某种商品使用得越多,增加该商品消费量的欲望就越强,出现了边际效用递增规律,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电子商务消费具有锁定性。在电子商务市场进行消费,首先要有软件支持,一旦消费者使用某一品牌的软件产品,该产品又能满足其基本需要,消费者如换用其他的软件,会增加其学习成本和因学不会带来的风险,转移成本较大,因此,软件产品具有锁定性。由于软件具有锁定性,所以会使其使用规模扩大,消费群体增加,通用性增强,消费者在任何计算机上都可以使用该软件,因此就增加了消费者的边际效用。
二是电子商务的网络外部性。产品或服务不仅有自身的价值,还有着网络价值,这是指存在其他用户,且用户的消费相互关联时,产品或服务对某个用户的价值。根据麦特卡夫定律可知网络价值同网络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即N个联结能创造N2的效益。因此,用户数量的增加,表示每个用户所获得信息量增加,获得的效用也相应增加,新用户在使其他用户增加效用的同时,也增加了自己的边际效用。
三是电子商务消费规模的正反馈性。当一种电子商务消费模式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同时,使用这种模式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迅速增多,当用户数量较大时,该消费模式的辅助功能种类会更加齐全和方便,消费者获得的效用增加,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该消费模式,进一步扩大的规模。电子商务消费的这种正反馈性循环,使其呈现出自发的扩展趋势。例如作为国内电子商务领头羊的阿里巴巴的迅速发展就死电子商务消费规模正反馈性的必然结果。
三、结语
由分析可以看出,在电子商务市场其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在并没有减弱,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消费者才需要进行大量的信息搜索以减轻对购买决策的影响。电子商务经济学中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搜索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与传统经济学有一定的差异,在电子商务成为流行趋势的当今社会,厂商只有充分分析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行为,才能制定出有效的营销策略,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商品经济的性质篇4
[论文摘要]研究劳动价值论,必须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观点,这是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和前提。商品价值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学问题,而是经济哲学问题,只有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按劳分配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按资分配可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种新形势下,应该正确认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
价值理论是经济学的基础理论。自从经济学产生以来,经济学家就有不同的认识,长期以来争论不休,至今没有形成共识。2001年以来,我国学术界发表了大量的文章,研究价值理论,开展学术争鸣。本文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对劳动价值论、商品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进行探索,供学术界参考。
一、劳动价值论
劳动创造价值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同时也是广大劳动人民的价值观。研究劳动价值论,必须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观点,这是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基础和前提。否认这个基本观点,就不是劳动价值论,而是别的价值理论。
西方经济学家萨伊提出生产三要素(劳动、资本、土地)共同创造价值论。他讲的生产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他讲的价值是商品的效用,即使用价值。我国学术界也有人提出这种观点,因此引起学术争论。争论的关键是对“创造”的理解问题。在生产三要素中,只有人的劳动具有积极性和创造性,其他生产要素(土地、资本)都是被动的因素,本身并不具有创造性。因此,我们只能说劳动创造价值,不能说土地创造价值,更不能说资本创造价值。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论把主体(创造者)与客体(创造物)混为一谈,把人与物等量齐观,是西方经济学的价值观,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
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观点,并不否认其他生产要素(土地、资本等)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也不否认自然资源是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源泉。因为“创造”和“源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自然资源是天然财富,本身具有使用价值,稀缺性的自然资源具有交换价值,这是不能否认的事实。商品交换不仅是劳动交换,同时也是资源交换。没有自然资源,人类就不能生存,当然也谈不上创造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树立资源价值观念,节约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提出了“自然资源财富”的新概念,就说明了这一点。商品价值源泉的逻辑关系如下:
自然资源+人的劳动(创造性)=产品-使用价值-商品-交换价值
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观点,要认清狭义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狭义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物质生产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非物质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引起“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争论。争论的结果产生了宽、中、窄三种观点。宽派认为,凡是满足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窄派认为,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是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非物质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中派认为,除了物质生产劳动,还应加上为生产服务的劳动。争了几十年,至今未能形成共识,可谓“劳而无功”。我认为,判断一种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不能以劳动形式(生产劳动、非生产劳动)为界线,而应以劳动效果(有效劳动、无效劳动)为标准。事实证明,生产劳动不一定创造价值,例如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制造“豆腐渣”工程,不但不创造价值,反而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非生产劳动也可以创造价值,例如第三产业的服务劳动虽然不生产商品,但是也可以创造价值。国民生产总值中就包括服务劳动创造的价值;国际贸易中就包括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有效劳动创造价值,无效劳动不创造价值。
发展劳动价值论,必须突破狭义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创立广义劳动价值论。广义劳动是真正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包括社会全体劳动者的有效劳动(无效劳动不创造价值)。广义价值是劳动的社会价值,即满足社会需要、对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所具有的意义,包括商品、知识、人才、艺术、服务的价值。广义劳动价值论认为:人的劳动所创造的一切价值,最终都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都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离开人这个社会主体,一切价值都无从谈起。广义劳动价值论不仅符合“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发展观,而且对于反对商品拜物教和拜金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具有历史进步意义。
广义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劳动创造物质文明,劳动创造精神文明,劳动创造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劳动都创造价值,只不过价值存在的形式不同罢了。发展劳动价值论,不仅要扩大劳动的外延,而且要扩大价值的外延,即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把抽象的劳动和抽象的价值具体化,阐明不同形式的劳动创造不同的价值,形成新的价值理论体系,逻辑关系如下:
劳动—创造—价值
(抽象劳动)(抽象价值)
(具体劳动)(具体价值)
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商品市场)
科技工作者的劳动—创造—知识的价值(技术市场)
教育工作者的劳动—创造—人才的价值(人才市场)
艺术工作者的劳动—创造—艺术的价值(艺术市场)
服务工作者的劳动—创造—服务的价值(服务市场)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要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广义劳动价值论的内容完全符合十六大精神。它不仅可以解决学术界长期争论不休的价值间题,而且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即指导各行各业的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辛勤劳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创造性的贡献。
二、商品价值论
商品的价值是什么?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自从经济学产生以来,经济学家们对此就有不同的认识。主要观点有劳动价值论、抽象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以及均衡价格论等等。各种价值理论长期争论不休,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学家们的立场、观点、方法不同,对商品价值这个抽象的概念有不同的认识,对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的关系没有完全搞清楚,价值理论因此成为经济学之谜。
商品价值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学问题,而是经济哲学间题,只有上升到哲学的高度,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从哲学上讲,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以及主体对客体的评价,它反映了客体和主体的关系。商品的价值是什么?就是商品对人所具有的意义以及人对商品所作的评价,它反映了商品和人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我们讲商品的价值,就是指商品对人有何价值,人对商品作何评价(买不买?值不值?)。在这里,商品是价值的客体,具有客观性(客观存在);人是价值的主体,具有主观性(主观评价)。价值反映商品(客体)和人(主体)之间的关系。离开人这个价值的主体,商品无人问津,价值也就无从谈起。这是认识商品价值的关键所在,也是发展商品经济的意义所在。我们为什么要发展商品经济?归根到底是为了满足人民的消费需要。只有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才能揭开商品价值之谜。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从整体上讲具有二重性: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商品是用来出卖的劳动产品,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的需要,因此就决定商品的价值也具有二重性:对消费者具有使用价值,对生产者具有交换价值。使用价值是根本的,是商品价值的物质内容;交换价值是派生的,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内容决定形式:有使用价值的商品,才有交换价值,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如腐烂变质的食品),就没有交换价值;使用价值降低(如旧车),交换价值也降低;使用价值消失(如过期失效的药品),交换价值也消失。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是辩证统一关系,统一于商品的价值。这种新观点不仅符合形式逻辑(价值概念包含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且符合辩证法。研究商品价值间题,必须首先研究使用价值。只有弄清使用价值,才能弄清交换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社会价值,即满足社会消费的需要。任何社会的商品生产,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满足消费需要。商品使用价值包括三个要素:品种、数量、质量。不同品种、数量、质量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同一商品也可能有不同的用途,这些都是不言而喻的。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是可以分析比较的,根据使用价值三要素对消费者的效用就可以比较出来。
品种(序数效用):商品类别品种很多,使用价值大小不同,可以进行定性分析,按序数排列,排在前三位的应该是:食品、服装、住房……吃饭、穿衣、住房是人民基本的生活需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第一步就是解决温饱间题。有人说,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无法进行比较,难道粮食与烟草使用价值的大小也无法比较吗?为什么不联系实际想一想呢?
数量(基数效用):商品数量有多少,决定使用价值的大小,可以进行定量分析,用基数计量。例如,我国现有十三亿多人口,每年需要多少粮食?根据统计,得出基数,满足需要,效用最大。粮食生产就是要根据这个基数来安排。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粮食生产基地;同时建立粮食储备制度,以丰补歉,保证粮食安全,防止发生粮食危机。
质量(时间效用):商品质量不仅要合格,而且要有保质期,过期则失效。特别是食品、药品、保健品,关系人民生命健康,质量尤其重要。现在,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成灾,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有些婴儿因食用劣质奶粉被害死)。国家必须制定商品质量标准,加强质量检查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的交换价值是商品的经济价值,能够给商品生产者带来经济利益。盈利或赚钱是商品生产的直接目的,它决定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全过程,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商品交换价值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从简单的价值形式到扩大的价值形式,从一般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从金属货币流通到纸币产生,如今又发展到电子货币“一卡通”。在货币产生以前,没有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商品交换价值的形式是不明确的,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互通有无的性质,交换双方获得的都是物品使用价值(货物)。在货币产生以后,有了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单位商品的交换价值明确地表现为价格。商品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与价格的逻辑关系是:
商品价值:
从这里可以看出:商品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这个物质就是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没有数量就没有质量;没有质量(如食品腐烂变质),数量再多也不顶用,等于零。商品交换价值与价格、数量成正比。商品价格与质量成正比(优质优价),与数量成反比例方向变化(薄利多销)。劳动生产率提高可以增加商品产量,与交换价值成正比;同时降低生产成本,与.价格成反比。消费者购买商品考虑的因素是:买什么(品种),买多少(数量),好不好(质量),贵不贵(价格),这是经济生活的基本常识。经济学不能脱离实际,违背经济生活的基本常识。
商品价格就是货币与商品相交换的比例关系,即单位商品交换价值的货币表现(亦称单价)。这是我给价格下的新定义,用公式表示:
商品价格=
这个公式不仅包括各种商品的各种价格,而且反映了价格变化规律,即供求规律。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个别商品的市场价格是由生产成本和供求关系决定的。生产成本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内因,市场价格只有高于成本价格,生产者有利可图,才会继续生产,否则就会停产或转产。供求关系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外因: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供过于求,价格下跌;供求平衡,价格稳定,市场价格等于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即生产价格。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是市场经济的价格规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这个定义是符合实际的。整个社会的商品价格水平是由货币发行量决定的。国家制定货币政策,控制货币的发行总量,可以保持商品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防止通货紧缩或通货膨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三、剩余价值论
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资本积累就是剩余价值资本化,导致生产相对过剩、社会两极分化,发生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它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和灭亡,必然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所代替。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对于批判资本主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公有制一统天下转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都要参与市场竞争,追求经济效益。盈利赚钱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目的。投资回报率是考核企业的标准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同时又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生产要素包括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等。按劳分配可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按资分配可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种新形势下,怎样认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和剥削问题,是经济学的一大难题。理论界发表了大量的文章,产生了很多意见分歧,至今没有形成共识。
剩余价值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剥削使用的概念。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使用这个的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用这个概念,都使用利润概念。“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求利润是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但是,企业利润从何而来?归谁所有?有无剥削?这些都是错综复杂的经济问题,需要深人探索研究,不能轻易下结论。在此,谈几点初步意见。
首先,企业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等。不同的企业经营方针有区别。私营企业的经营方针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就是“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唯利是图。”但是在市场竞争中,私营企业有的盈利、有的亏损,有的破产,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不一定能实现。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方针应该是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即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能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否则,与私营企业就没有什么区别。集体企业应该追求集体福利最大化,就是实现共同富裕。
其次,企业利润有平均利润、垄断利润、非法暴利,等等。不同性质的利润来源是不同的。平均利润是市场公平竞争的结果,企业应该获得的利润。没有平均利润,企业就不能发展。垄断利润是凭借垄断地位、制定垄断价格获得的。国有企业的垄断利润应该上交国家财政,由国家统一分配。企业内部不能瓜分垄断利润,否则就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非法暴利是企业采取非法的手段,获得的暴利。例如,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官商勾结、瓜分国有资产等等。国家要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企业的非法活动,没收非法企业的暴利,保护国家财产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再次,企业利润来源于自然资源和人的劳动。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水、动植物、能源和矿产资源等)是财富之母,人的劳动(包括工人、农民、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的劳动等)是财富之父。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例如,私营煤矿大老板,一年获利几百万,一个个成为千万、亿万富翁。煤矿老板的利润从何而来?来源于国家的煤炭资源和矿工的辛苦劳动。煤炭资源是天然财富,经过矿工的劳动变成社会财富。煤矿投人的资本不是利润来源,而是获利的手段。老板管理企业是管理劳动,应该获得劳动报酬。但是劳动报酬与企业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资本市场投机获利,是利润分配,不是利润来源。股票市场上投资炒股,有获利者必有亏损者。
商品经济的性质篇5
关键词:地摊经济;地摊商家;管理;牛排
1概述
2022年,全球因新冠肺炎病毒(2019-nCoV)的影响,各国经济均受到严重冲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22年6月了世界经济展望报告,将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负4.9%,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9%的数据①。国家为了顺应抗疫下的经济发展需要,在2022年5月27日,中國政府中央文明办决定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作为2022年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这个信息被公众和媒体解读为我国对“地摊经济”的松绑,随之全国各城市开始规范恢复和支持“地摊经济”。
然而,毋庸置疑地摊经济为百姓民众提供了一个几乎“0成本”的创业机会,平时只在商店售卖的商品也可出现在地摊,地摊商品种类多样,覆盖餐饮小吃、生活用品等行业。笔者经过实地走访观察发现,“牛排”作为承载西餐文化甚至在中世纪具有贵族内涵制作吃法讲究的食品,通过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如今也进入了地摊市场。笔者通过与商家进行深入探讨交流,发现了“地摊经济”潜在的问题,随后再通过“地摊牛排”的案例研究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
1.1研究方法
作者采用实地调查和深度专访的方式获取、整理并提炼信息;结合微观经济理论和案例分析剖析“地摊经济”的一般商品市场,案例分析“地摊牛排”在地摊市场的表现,最后对比和联合分析出“地摊牛排”带给地摊商家和管理者关于发展地摊经济的意见建议。
1.2研究对象
笔者选择自己的家乡(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作为研究地,研究地有“地摊经济区”可供笔者走访对比调查。本文研究以“牛排”为销售主体的实体门店和地摊店的两种模式下商品市场为案例分析对象,同时也假设出其他一般商品在两种经营模式下的市场做理论分析,并与前研究案例进行平行比对分析。
1.3研究目的和意义
学界已有研究表明,我国对“地摊经济”的松绑,必然能对国内就业和经济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地摊市场的出现也会对原先市场的门店商家带来挑战。
本研究报告旨在支持地摊经济的背景下,借助微观经济理论,通过模拟地摊和门店一般商品市场的供需变化,分析出其背后问题。再探索“地摊牛排”为案例的市场变化并从中总结出经验和成果进行比照,力求起到窥一而全身、特殊到一般的效果,最后向地摊商家和管理者给予发展“地摊经济”对策建议。
2中国“地摊经济”历史演进和当今意义
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它的背景和历史根基可循,从它的历史演进出发,可更全面和理性的看待当前我国“地摊经济”的时代要求和使命。在当今中国,地摊经济虽以一种火热的势态进入大众眼帘,但追其根踪其实它早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有雏形并慢慢发展绵延至今。
文章主要梳理其重要脉络,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明显的出现商品剩余随之带来贸易的时间点就是商周时期,商时出现了专门交易的场所“肆”,普通平民在这里就是靠摆摊贩卖来偶尔卖些剩余商品;汉初时曾出现过活跃的地摊经济“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洪范》八政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②;隋唐时曾出现“司市”即“城管”,唐后期集市发展普遍,出现草市、野市。然而,宋朝在中国古代经济算是最发达的朝代,没有太多官府限制,出现了“夜市”,设置“街道司”对地摊进行管辖③,而繁荣的情景《清明上河图》就是最好的佐证;明清出现商业资本的萌芽,小说《红楼梦》里关于街边摊贩的描写场景就是很好的说明。到现代改革开放后,地摊经济一直处于被管制的情况,虽如此据黄耿志教授推算,依然有1.14亿人从事非正规经济行业。
从古至今的经济形式的发展演进那都是每个时代博弈的均衡,在既有的地摊经济的历史框架下,笔者认为当前“地摊经济”的恢复意义重大。已有学者研究表明非正规经济可提升城市化进程,提供就业机会,减少城镇失业率。④在我国当前经济承压和就业下滑的情况下,“地摊经济”作为此前的非正规经济的一种形式,作用不需赘述。
然而,当前中国已进入新时代,其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和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地摊经济”则不再是古代农民经济背景下填补百姓普通供需简单交易的载体,更不是如往日被“一禁了之”的“单调”管制;相反,它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基调上,有着供给侧改革“减税降费”“三保”等智策的背景里,现在“地摊经济”重回舞台,必然意义非凡。市场的竞争不会可怜弱者,商品的供需在市场无形的手下有序分配,“地摊经济”商品市场的研究尤为重要,因为它的低成本低门槛给很多失业者或各群体带来创收机会的同时,它也分割着市场既有的资源,其潜在的问题是值得研究探索的。
3当前中国“地摊经济”潜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在家乡(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地摊区域的实地游走和观察,发现了一个地摊市场的“新贵”——“牛排”,大众观念里它是西餐的代表,且从做到吃都很讲究,可如今以新的模式进入到“地摊市场”中,然而它在“夜市”里依然体现出它的竞争力,从实地观察的客流量统计它并不输其他“口碑”摊贩。经研究发现它的竞争力并不是直接和牛排实体餐馆一起竞争,企图共分市场,而是发挥一种“市场补充”与同行合作的效用,让消费者的多样消费需求更加得到满足,实现收益。“地摊牛排”在市场发挥其竞争力同时,同行实体店家的利益也未受侵占,这样的“地摊经济”是对市场的补充,想必是受市场欢迎和接纳的满足消费者的多层消费需求。
然而,在和“地摊牛排”的经营者深入探讨中发现了其他的一般性问题。地摊因为不收税甚至不缴费,或者缴费费率低廉的特点,低门槛给予了很多人创业经营的机会,同时他们的商品大多价廉物美。然而在短期市场总需求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地摊商家凭“低成本”的优势向市场输入商品则可能会与有铺面租金成本的同质商品实体门店产生直接的竞争,但如果向国家纳税的实体商家因为地摊经济的出现导致入不敷出甚至悄然退市,这局面也是管理者们不愿看到的,背后潜在的市场竞争的问题就是文章剖析的内容。
3.1研究假设与条件
从浅析的层面出发,不考虑实体店主税率和地摊商贩交通成本和设备成本等因素;同时为了使分析简洁且有代表性,本研究不对商家的产出和成本做细致深入的测算和研究;所研究的商品除了有特指外,研究对象均为一般商品(即商品价格和数量呈反比的商品);本研究也不考虑消费者收入的影响因素;本研究仅在市场商品的价格和数量两因素之間展开分析。
①因地摊低成本,行业厂商进出无障碍,因此在同质商品市场里它趋向于完全竞争市场,因此本文除了案例特点分析,其余的论述假设均基于完全竞争市场情况下进行。
②同质商品商家产出,引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K代表资本(capital),L代表劳动力(Labour),A代表生产率或生产方式的影响因素。
③同质商品地摊商家的生产成本只包含可变成本Cs=VCs,门店商家的成本包含固定成本和其余可变成本Cp=FC+VCp。
3.2研究过程
先模拟从售卖一般同质商品的地摊商家和实体商家存在的市场竞争和挤占问题探讨,再对比“牛排”行业的地摊商贩和实体店家的市场。
3.2.1假设售卖一般同质商品的地摊商家和实体商家,在经营时间有重叠的情况下,其一般供给需求均衡图如图1。
观察图1可知,如图所示,横轴为市场同质商品的数量,纵轴为同质的商品,供给曲线(S)需求曲线(D)当市场只有实体商家时,市场均衡点在(Q,P)。当市场加入了地摊商家后,市场短期总需求不变,但供给增加,供给曲线右移,市场的均衡点移动到(Q′,P′),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下降。
对于地摊商家,其的生产成本在短期只有可变成本,最直观就是不需承担高额的铺面租金,成本低,无租金压力,因此即使商品出售价格相对低,一般情况下这不仅不会对地摊商家盈利造成太大影响,地摊商家甚至会凭借价格低的优势,转为其市场竞争力。
对于实体商家,地摊商家售卖其同质商品,将会对其交易价格和数量造成冲击,商家甚至会选择降价。可商家应当权衡自身成本,商家的成本除了可变成本以外,还包含着每个月需缴纳的租金作为固定成本,从完全市场的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思考(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一旦边际成本低于平均成本,商家将会视情况考虑停业。此外,实体门店商家作为政府税收收入来源的重要群体,收益下降将导致税收下降。
其实,刚才我们分析的一般同质商品在实际市场的观察中发现有很多这样商品,且它们的地摊和门店的经营时间均会有重叠,于是潜在着地摊商品冲击门店商品供给“抢蛋糕”问题。例如,生活用品行业的口罩,地摊商家可以出售1元一个,而实体药店或生活用品店考虑诸多因素后定价口罩2.5元一个,同质的商品悬殊的价格,势必会对高成本的门店商家造成影响;类似的有实体花店和地摊花店,以及其他存在经营时间有重叠的实体和地摊营业的小吃,玩具等行业。3.2.1的研究分析虽是简单的经济理论推导分析,可是它却反映了在地摊经济的发展中,在商品市场需求既定的前提下,很多行业的地摊商品存在对同质商品实体门店造成供给冲击“抢蛋糕”的潜在普遍性问题。
3.2.2对比分析食品行业的“牛排”店,在实体店和地摊店两种情况下,经过实际统计调查,比照双方牛排的均价,将其实体门店牛排价假设是43元,地摊牛排价是25元。此外,进货渠道和材质一样,排除商品本身的成本差异因素。为了将市场的分析更简洁直观,研究假设当地市场只有1家实体牛排门店,且只有1家地摊牛排店,市场的商品供需变化分析如下:
①在只有1家“牛排”实体门店的情况下,商品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以及市场的需求如图2,它更趋向于垄断市场的图形,均衡量为Qp,均衡价格Pp为43。
②假设在只有1家“地摊牛排”的情况下,由于成本只有可变成本,且成本低,于是它的边际成本会相较平缓地向上延伸,随之市场均衡交易量会偏多,价格Ps=25偏低。
③综合图2与图3的对两个市场的单独分析,再结合门店和地摊“牛排”的实际观察和采访的经营状况,研究发现虽两者是同行业的两家店,但并未出现明显的量或价寡头博弈,反而两者因为各自的优势在满足着不同的消费群体和需求,并未出现3.2.1出现的因地摊市场而带来的与实体挤兑门店商店的挤兑的潜在问题。相反,他们更加偏向于更像是“牛排”市场的一次内部合作,因各自特长进行了一次价格歧视,最终服务了不同消费群体,支撑自身发展。
具体阐述,首先两者的主要营业时间并未出现叠加,门店的经营时间一般为下午4:30至7:30,而地摊店的经营时间为晚上8:00至次日凌晨1点,避开同时段抢客流的竞争局面;此外,两者的定价和服务方向不一样,丰富着市场供给满足着消费者不用的消费偏好,例如,出于各理由,偏向到门店消费舒适高雅的牛排用餐环境等门店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会选择花高价钱到门店用餐。然而,部分消费者愿意让渡部分需求,偏向低价但也专注于消费牛排的“夜市”氛围的,他们会选择“地摊牛排”。
综上,无论是门店还是地摊牛排都满足着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我们又权且模拟把图2和图3叠加在一起,门店满足不了的消费需求由地摊来补充,最终社会总价值剩余提升,它接近垄断市场进行了简单的价格歧视,用两个价格水平满足着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回归研究主题,因地摊市场的加入将社会消费者和商家的价值剩余都提升,当前地摊经济有望为提振经济、拓宽就业带来积极效应。
3.3研究结论
根据我国当前的地摊市场的情况,大部分商品的地摊商家同质商品的门店商家,潜在着商品竞争的问题。当市场总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地摊市场加入会提升商品交易量,使均衡价格下降,分割门店既有利益,甚至存在挤兑的风险。
通过地摊与门店牛排的对比联合分析,得到当地摊商品和门店同质产品存有潜在的合作和补充关系时,市场需求多样性会进一步得到满足,供需双方的价值剩余会得到提升,门店和摊店商家均可获利。
此外,研究发现,可将商品行业的经营时间作为划分点,利用经营时间的不同和生产模式的创新性,可甄选出有“合补关系”的同质商品,通过地摊商家对它的销售,充分发挥“地摊经济”的优势,扩大赢面,提高社会价值总剩余,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为经济提效助力。
4意见与建议
根据本论文的研究结果,笔者将从发展地摊商品经济的角度主要给地摊商家和城市管理者提出建设性意见。
商品经济的性质篇6
关键词:交换理论;《资本论》;体系;内在逻辑
能否正确理解交换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战略意义的现实问题。纵观整个经济学发展史,唯一对流通问题作出全面系统分析的,当属马克思。马克思把流通环节提到了很高的地位,并作为其经济学巨著《资本论》的主线之一。但是,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理论和实践排斥交换和流通,忽视、误解了交换和生产的关系以及交换的基础性地位,造成了经济发展的严重滞后。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入攻坚阶段、适应加入wto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还原马克思交换理论的本来地位,并联系实际加以发展和创新,对于全面提升本世纪中国经济竞争能力至关重要。
交换关系是马克思所强调的研究对象。《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序言中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从《资本论》体系的展开来看,交换是马克思经济理论分析的基础、重要内容和贯穿始终的线索。笔者尝试以交换角度切入,按照历史和逻辑的顺序,从交换和简单商品经济、交换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以及交换的国际拓展三方面对马克思经济学体系进行总结:
一、交换与简单商品经济
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范畴:商品、价值、货币等都是交换发展的产物。Www.133229.cOM
1.商品的使用价值——交换的前提条件
交换的直接动机是需要,使用价值是商品能满足人们需要的属性。交换产生的前提条件就是商品首先有使用价值,有用处。生产者首先要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商品。
2.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
“同商品体的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正好相反,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用说,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某种商品可以和不同商品按比例交换,这就说明:同一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而交换价值不过是这个等同的东西的表现形式。这个东西不能是使用价值,因为当做使用价值的两个商品首先是异质的;而作为交换价值,两个商品却是同质而异量的,因此“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括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最后,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了,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所以,隐藏在商品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的共同物,就是商品的价值,而交换价值则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作为价值实体和计量价值量大小的就只能是一般人类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了。在这里,马克思从商品和交换关系入手,发现了隐藏其后的价值本质、价值实体并考察了价值量、价值形式等一系列问题,形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
3.交换过程使货币从商品世界中游离出来
马克思作了“资产阶级经济学从来没有打算做的事情:指明这种货币形式的起源,就是说,探讨商品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怎样从最简单的最不显眼的样子一直发展到炫目的货币形式。”与商品的二因素及其矛盾相适应,交换过程也具有二重性并包含着矛盾。交换过程是个人过程和一般的社会过程的统一:一方面是个人过程(为了得到个人需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又是一般社会的过程(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管自己的商品对别人有没有使用价值)。商品交换要完成,必须是两个商品所有者彼此需要对方的商品并且二种使用价值包含的劳动量又相等时才能达到。在现实中这种情况是极其偶然的。每个商品所有者都想把自己的商品当做一般等价物,所以实际上就没有一种商品是一般等价物,这就是物物直接交换的矛盾。随着进入交换的商品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多,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出现一个独立的价值形态的必要性也随之增加。“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手段同时产生”,交换中出现了第三种商品(一般等价物)。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起初是很不固定的,但随着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商品价值也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天然适合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贵金属上。马克思历史地考察了商品交换的发展过程,同时也就说明了货币的产生。
4.私人劳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
简单商品经济中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都根源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由于私有制的存在,生产商品的劳动直接是作为私人劳动表现出来的;但由于社会分工,各种私人劳动都是社会总劳动的组成部分,所以各种私人劳动本质上又是社会劳动。不过,商品生产者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发生社会联系,所以,其私人劳动的独特社会性质在生产领域不能直接表现出来,只有在交换中通过他们的劳动产品发生价值关系时,才能表现出来。这时他们的私人劳动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并在事实上证明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而要实现交换,私人劳动必须取得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私人劳动必须对社会有用,能满足社会一定的需要,即具有社会有用性;另一方面私人劳动还必须具有社会等同性即必须把各种具体劳动还原为无差别的抽象劳动,各种商品才能相互比较。简单说,就是商品必须在质(使用价值)、(价值)量两方面满足社会需要。交换的实现意味着矛盾的解决。
5.货币职能随着交换的发展逐渐完备
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分析了作为货币本质具体表现的货币职能,阐明货币职能的完备反映着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内在矛盾的发展。
货币的产生一方面使商品交换的矛盾得到了实际的解决: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在形式和实质上都超越了直接的产品交换,克服了直接产品交换的困难,实现了买卖分离,打破了直接产品交换的个人和地方的限制,发展了人类劳动的物质变换。另一方面,货币又发展了商品交换的矛盾:买卖在时间和空间的分离以及支付手段的出现孕育着经济危机的可能。
交换的发展使货币的职能逐渐完备。货币作为商品流通的媒介取得了流通手段的职能。商品和货币在流通中不断交换位置,商品流通也表现为货币流通。货币当做支付手段也是商品流通发展的结果;买者和卖者的关系变成了一种债务关系。货币的支付手段的职能直接产生出信用货币,并逐渐占据了大规模交易领域,而金银被赶到小额买卖领域。当商品经济发展到相当的水平和规模后,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就越出商品流通领域在非商品关系的地租、赋税等方面发挥作用。随着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货币越出国界,在世界市场上充当一般等价物,成为世界货币。货币制度作为最古老的金融制度,为交换提供便利,节约交易费用,促进了流通和分工的发展,银行信用制度为流通的发展筹措资金,加速流通领域的资本积累,使流通的扩张与整个经济的增长相适应。
二、交换理论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
1.货币转化为资本,简单商品生产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
“交换不会只限于在形式上设定交换价值,它必然会进一步使生产本身从属于交换价值。”从第四章起,马克思进入对资本的研究,揭开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研究的序幕。该章阐明了由货币到资本的质的飞跃,随着这个转化过程的完成,商品和货币的对立就转化为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对立,也就是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对立。由此得出结论,资本主义的矛盾正是从商品经济的内在矛盾中发展起来的。
首先,流通和来自流通的交换价值(货币)是资本的前提(最初表现)。“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即贸易,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货币转化为资本,是生产的起点。
其次,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不同于商品范畴(产品变为商品只需要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已经完成就足够了)和货币范畴(它是商品交换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它的各种职能表示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但是根据经验,不很发达的商品流通,就足以使这些职能出现。)有了商品流通或货币流通,决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自由工人在市场上出现的时候,资本才会产生。“货币作为可能性上的资本,它可以交换的使用价值,只能是生成、生产和增殖交换价值本身的那种使用价值。而这种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就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才普遍化了。
2.生产过程中商业资本的独立化及其作用
商业资本是产业资本循环中商品资本的独立化形态。商业资本参与产业资本的循环,以其专门化的服务缩短了流通时间,节约了流通费用,提高了经济效益,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马克思分析商业资本的作用,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商业资本的活动加速了产业资本的周转。因为在商业资本代行产业资本出售商品的职能的情况下,产品一旦转入商业资本手中,对产业资本来说,商品出售过程即告结束,从而大大减少了产业资本的周转时间。另外,一个商业资本可以为不同产业部门的许多产业资本推销商品,这样不仅能缩短单个产业资本的周转时间,而且能缩短一个产业部门以至整个社会资本的周转时间。况且,商人专门从事商品买卖活动,比产业资本家更熟悉市场状况,能更快完成买卖。第二,商业资本的活动有助于增加生产资本和扩大再生产规模。商业资本集中专业的从事商品买卖活动,比由产业资本各自单独兼营商业事务来说更经济,能节省大量用于商品销售方面的资本,也就相应增加了单个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中用于生产领域的资本,有利于扩大再生产的规模。第三,商业资本活动于各生产部门和生产企业之间,对他们之间的分工起媒介作用,有助于社会分工的发展。总之,商业资本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加剩余价值的生产和提高利润率。但是商业资本的积极作用是以它的数量不超过社会必要的比例为条件的。过度臃肿、重叠的商业机构和环节会增加纯粹流通费用,减缓资本周转速度,破坏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商业资本的活动既掩盖又加深了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商业资本的反常运作、流通中商品储备的人为垄断和炒作都会造成市场的虚假供求并加深这一矛盾。
3.交换与资本运行
资本论第二卷分析了资本的流通(广义)过程:单个(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以及社会资本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第二卷的第一、第二篇,马克思不仅总结了循环连续进行的条件,而且进一步概括出资本的循环运动和价值独立性的本质关系:既然资本循环的主体是价值,目的是价值增殖,则加入循环的商品与“作为它们来源的生产过程的性质如何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商品来源的全面性,市场作为世界市场而存在,是产业资本流通过程的特点。”“作为商人资本的职能的商业;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日益发展。”显然,价值规律是左右商品经济的客观内在规律,资本流通过程尤其是商业的发展突破了不同社会生产方式,使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成为必然趋势。
在论述社会总资本的运行即再生产理论时,马克思把商品资本作为分析的起点:从总产品各个组成部分(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的角度进行考察;分析了再生产中三个方面的交换关系和过程。分析表明,交换是社会再生产的前提条件和基本内容,两大部类生产的平衡与否能够通过商品交换的情况直接反映出来。
4.发达的商品交换(流通)与生产价格
突破前人,马克思将劳动价值论和价值规律进一步深化发展,创造性的提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科学的解决了古典学派无法解决的理论难题。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同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是相一致的。马克思说:“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
从历史上看,在简单商品经济阶段,小商品生产者互相交换自己的劳动产品,交换大体按价值进行。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阶段,资本主义生产和统一的商品市场还不够发达,竞争也尚未充分展开,因而还不可能形成统一的平均利润率,价值也不可能转化为生产价格。只有到了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时期,信用关系广泛深入发展,不存在人为及自然垄断,从而为资本自由转移提供物质、技术、经济条件,平均利润率才形成,利润才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才转化为生产价格。
5.交换的完全形式——市场(经济)
马克思的市场有几方面含义:首先,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市场有一个外部的地理界限”;其次,市场是交换的组织。马克思有时也把“商人的店铺、栈房”叫做市场。第三,市场是供求关系总和。第四,“市场即流通领域”。马克思还分析了市场的类别。但是马克思并不确定市场在经济学中的地位。“市场的抽象范畴应该放在什么地方,以后将会知道。”马克思研究计划的中断令我们关于市场和交换关系的认识变得更加困难。现在看来,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交换行为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总和。随着产品(商品)、劳动、产权的社会化,集中、统一、开放的国内和国际市场及其运行机制逐渐形成,商品经济发展为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就是通过各种交换活动来推动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并提高经济效率。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就是交换经济。市场本身就是商品交换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发达阶段。
三、交换发展为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
1.世界市场的基础:国际分工和交换
从最一般意义上说,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关系就是分工和交换的相互关系。没有分工,就没有交换,也就没有市场。交换的深度、广度及方式都取决于生产和分工的发展水平。同样,国际分工也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当社会分工从部门分工、地区分工发展到国际分工时,贸易关系和市场联系也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到国际间的贸易往来和市场关系。在国际商品交换的背后,是各国商品生产的分工,没有国际分工,就没有国际贸易。国际贸易随着分工的发展而发展,国际分工的深度和广度决定着国际贸易的规模、范围、方式和速度。国际贸易的格局也明显受到国际分工格局的制约。另一方面,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互为条件、互为促进。没有交换,商品价值就无法实现,分工和生产就无以为继。国际贸易引导、加快、创造着国际分工,使参与国能够直接分享到由于生产效率提高带来的利益。
2.商品、价值、货币的国际化发展
交换使商品、价值、货币等一切经济因素在世界市场上获得了自身性质的充分表现。“只有对外贸易,只有市场发展为世界市场,才使货币发展为世界货币,抽象劳动发展为社会劳动。”
首先,在世界市场中获得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将自然经济扫除干净,使产品普遍发展为商品;同时,在世界最大范围和各国劳动创造的无限产品中,商品普遍的展开自己的价值,发展为世界劳动所形成的国际价值,真正地成为一般无差别人类劳动的凝结。其次,货币转化为世界货币。“作为贮藏货币和一般支付手段,货币变为世界市场上的一般交换手段;……货币在执行铸币职能时获得的特殊民族形式,在它作为货币而存在时丧失了。货币本身是世界主义的。”
最后,国际价值转化为国际生产价格。国际生产价格是由商品的国际平均成本和国际平均利润构成的市场价格,它是世界市场发展到较高阶段时商品交换的基础。
3.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和结果
首先,“创造世界市场的趋势已经直接包含在资本的概念本身中”。
世界市场是适应资本扩张的需要,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生产基础上的发达的商品经济,它的经济要求是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的,为了追求剩余价值,资本不断膨胀、扩张,寻找更大的投资和销售场所。地理大发现后,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一些区域性的国际市场联合起来形成世界市场的雏形,原始积累和殖民掠夺促进了国际分工和贸易,工业革命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当机器大生产取代了手工制造业以后,机器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来的商品需要日益扩大的市场,而生产的扩大又引起对原材料的大量需要。资产阶级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生产联系,寻找廉价的原料和有利的产品销路。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其次,资本国际化从商品流通领域起步向生产领域发展,造成国际化过程的全面发展,形成统一的世界市场并将各国的经济连接为一个整体,形成世界市场总体。世界市场一旦形成,就使“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从而“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