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审计报告范例(3篇)
资金管理审计报告范文
吉林省发改委从《决定》下发开始,就着手相关配套文件起草工作,初步完成了《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吉林省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讨论稿,并征求了各市州意见,修改后分别征求了省直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又先后在委主任办公会上组织各处进行了讨论。今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了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按照扩权精神,我们对投资体制改革的几个配套文件又重新进行了修改。省政府正式出台这几个文件,还要履行一定的程序,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为确保文件正式出台前这一过渡期内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影响我省新增投资500亿元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们准备在过渡期内项目前期工作程序暂按这些管理办法试行,如果将来与省政府批准的正式文件有出入,以正式文件为准。同时,这几个办法在试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什么问题,请随时向我们反馈,以便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另外,对于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的审批方面,我们也准备出台一个管理办法。2004年,我委就参照国家发改委《政府投资条例(草稿)》,起草了《吉林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对《政府投资条例》又下发了征求意见稿,我们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待国家的《政府投资条例》出台后再进行充实完善。目前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可以参照以往的审批办法进行,并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国家的一些新的要求不断进行调整。
一、投资及项目管理权限的下放给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带来的变化
按照吉政发[2005]16号文件,我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前期管理共下放了3个方面的权限。一是关于政府出资项目的管理,由原来的由县(市)报地级市再报省审批,全部下放为由县(市)审核,直接报省审批。二是关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由原来的全部报省审批改为核准,同时明确除国家有明文规定由国家和省进行核准的项目外,其余全部实行属地化管理。三是关于除利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的管理,既不实行审批,也不实行核准,全部按属地实行备案管理。这方面投资及项目管理权限的下放,实际上是紧紧围绕下放项目的审批权,实施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而提出并出台的,这是扩大县(市)管理权限和实施投资体制改革相结合的一个综合成果。由此,也给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带来了一系列的重大变化,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方式的变化。以往项目的前期工作是,无论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如何、无论它的规模大小如何,都要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否则项目不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只有1种方式,就是审批制。这次改革后,就是要还给企业充分的自,将一种方式改变为3种方式: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一个项目到底是用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中的哪一种开展前期工作,是我们应该首先把握的问题。总体上讲,就是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项目,适用于审批制。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适用于核准制。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也不属于重大和限制类项目,适用于备案制。
二是环节的变化。按照以往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项目前期工作共划分为5个环节,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其中前4个环节属于前期工作阶段程序。从2002年国务院下放管理权限后,取消了开工报告审批,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只剩下3个环节。这次改革后,对于审批、核准、备案3种形式,前期工作的环节各不相同。对于审批制,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包括5个环节,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审批,其中,前期工作是前4个环节。对于核准制,只有一个环节,即企业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对于备案制,也只有一个环节,即企业项目备案申请的确认。
三是政府部门审查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在以往实行审批制时,政府部门要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建设条件、市场预测、场址选择、技术设备工程方案、原材料供应、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社会评价、风险分析等全部进行审查评估。这次改革后,对于审批制的项目,政府部门对于上述内容不仅仍要进行审查和评估,而且要比以往审查和评估更加严格。而对于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则审查和评估的内容减少了许多,政府只对项目的产业政策、社会效益、资源利用、环境影响和经济安全等5个方面进行把关,至于企业的投资效益如何,产品的市场前景如何,都由企业自主进行决策,政府部门不再进行干预。
四是管理权限的变化。这次改革前,在项目管理权限上,我省执行的是省政府1996年下发的《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暂行规定》(吉政发[1996]14号),按照这一《规定》,我省的项目管理权限划分是:总投资在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由省审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不需要省解决资金或平衡生产建设条件的,由各市(州)审批;需要国家及省解决资金或平衡生产建设条件的,一律由省审批。县(市、区)的审批权限,由市(州)自行确定。这次改革后,按照审批、核准、备案3种形式,管理权限各不相同。审批制的管理权限是建设项目使用哪一级政府的资金进行建设,就由那一级政府的投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如果项目使用多级政府性资金,一般遵守从上至下的原则。这方面国家还有许多具体的规定。有一些利用国家资金的项目,按要求可由省里进行审批,国家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制也要遵从国家一定时期的宏观调控政策,比如目前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无论资金来源如何,都需要省政府进行审批等。核准制的权限是要遵从《吉林省报国家和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要求。《核准目录》是省政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和颁布的。《目录》中所列项目,都是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目录》中,明确了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省、市(州)、县(市)的核准权限,同时,《目录》也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备案制的权限是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另外,除延边州外,在各地级市和各县(市)的管理权限方面,变化最大的是上报权限的变化。以往由省审批的项目,都是由县(市)报地级市再报省,这次扩权后,对于应由省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县(市)项目可以直接向省行文上报,但同时要抄报地级市备案,以便于各地级市能够掌握本地区项目的总体情况。延边州应由省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由县(市)报州再报省。
二、如何落实投资权限下放及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落实投资权限下放和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具体来讲就是实施好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过去我们对审批制了解的多一些,现在实行的审批制其内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工作内容则多是新提出来的。
(一)项目审批制
1.审批制的适用范围
要了解项目审批制的适用范围,首先要掌握一下政府投资的概念。政府投资是指在我国境内使用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有关的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外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政府投资按照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宏观调控需要,分别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贴息等投资方式。审批制的适用范围是,只要使用了上述所列的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都要采取审批制。
2.审批制的环节
这次改革后,项目审批制的环节有5个方面,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和竣工验收。
(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审批制的第一个环节,项目建议书阶段是投资前对拟建项目的一个总体轮廓设想,主要是从宏观上来衡量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同时初步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对于项目建议书编制的要求是:比较复杂的项目,要求要由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来进行编制,对于比较简单的项目,可以由项目法人自己进行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之后,可以不经过论证环节,由项目审批部门按有关决策程序进行研究后,直接进行审批。
(2)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最关键的环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是一种投资决策,在这个阶段,要求我们对准备建设的项目的产业政策性、市场需求情况、建设外部条件、生产条件、工艺技术条件、投资效果、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和评价。可研报告要求要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在审批可研报告前,要委托有评估论证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同时,要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由土地部门对新征用地进行审批,由规划部门对有关的规划方案进行审批等等。
对于比较单一的项目,可以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合并审批,深度要达到可研报告的要求。
(3)初步设计
对于初步设计的审批,主要是从设备选型、工艺流程、土建工程、生产配套设施和投资概算等方面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具体的审查。初步设计也要求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编制。初步设计在批准前,也要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4)资金申请报告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了第31号令,正式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办法》要求,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政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项目招标内容等。同时,资金申请报告应附的文件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等文件。对于资金申请报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包括:是否符合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提交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备有效,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是否基本落实等。
(5)竣工验收
项目建成并投产运行后,由项目法人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由项目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鉴定,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竣工验收的依据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3.审批制的管理权限
对于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的项目,按照资金的投入方式不同,管理方式也有所区别。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全部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可研报告。对于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的,包括长期建设国债投资,按资金数额和比例进行审批,其中,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超过2亿元,或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50%的,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可研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不再单独报送,其初步设计和竣工验收报告由国家或国家授权省发改委审批。其他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其余各环节由省发改委进行审批。
对于使用省预算内资金的项目,参照国家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其中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全部由省发改委审批。采用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的,按资金数额和比例进行审批,其中,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省预算内资金超过500万元,或不超过500万元但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30%的,由省发改委审批;其余项目,省发改委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二)项目核准制
1.核准制的适用范围和管理权限
核准制的适用范围是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于这类项目,各级政府在一定时期要颁布一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前我们所使用的是国务院颁布的2004年版本,我省也制定了《吉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在目录中,明确了应核准的项目范围以及省、市(州)和县(市)的核准权限。如果项目属于政府颁布的《目录》中的项目,就要由项目核准机关进行核准。
2.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
按照核准制要求,项目法人单位只需要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需报国家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要颁发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总体上看,报告的编制深度基本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但与可研相比,项目申请报告更加注重社会效益、资源的总体平衡和对环境的影响等,而不再更多地研究项目的投资效益。
项目申请报告在报送时,应该附带一些文件,包括: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只有这些附加文件齐备,才能向上报送。
3.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程序
对于需要省核准或初审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程序大致有以下几个层面。
(1)省直项目,直接向省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2)市、县(市)所属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市、县(市)政府项目核准机关初审并提出意见,向省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其中县(市)政府项目核准机关初审并上报的项目,应同时报送所在市项目核准机关;市、县(市)所属其余应核准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市、县(市)政府项目核准机关进行核准;延边州所属应由省核准的项目,由县(市)报州再报省;应由延边州及所属县(市)核准的项目的管理权限,由州里自行确定管理办法。
以上项目中,应由国家核准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初审意见并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3)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按目录应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可以直接报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在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时,应附上省发展改革委意见。另外一种是按目录应由省核准的项目,可直接向省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4.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
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初审和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将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如果认为没有必要,可以直接下达核准意见。
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需要征求同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要向同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相关部门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要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视情况实行专家评议。
5.核准内容及效力
项目核准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核,就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区布局合理;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项目核准机关在对项目进行审核时,要按照原国家计委9号令规定,对项目的招标事项同时进行核定。
项目核准机关下达的核准意见的效力,也就是核准文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它是办理项目建设下一步所有手续的一个个通行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有进行项目核准后,申报单位才能依据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对应报项目核准机关核准而未申报的项目,或者虽然申报但未经核准的项目,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规划、质量监督、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水资源管理、海关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可以说这是项目前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项目备案制
1.项目备案制的适用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的适用范围是:除政府审批的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要实行备案制。
2.备案制的管理权限
备案制的管理权限国家已经全部下放到各省,国家发改委只是对备案工作进行全面指导。我省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由各级政府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在管理权限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省市县三级进行备案。对于总投资额20亿元及以上特大型项目、中、省直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备案。其余项目由市州、县政府的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备案。
3.备案的内容和程序
建设项目备案是一个前置条件,是项目单位在办理前期工作各项批准文件中的第一道程序。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在建设前,项目单位首先要按备案管理权限到相应的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备案。备案的程序与以往的审批办法相比,进行了最大限度的简化。省发改委统一制定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法人单位只需填写《申请表》,并出具证明企业法人身份的企业营业执照,报给发展改革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主要对企业上报的《申请表》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审核,就是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即期宏观调控政策;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符合应予备案的项目范围。
发展改革部门做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后,要下发正式文件。省发展改革委专门在网站建立一套项目备案系统,无论是省里还是市(州)、县(市)发改委准予备案的项目,都要在这个网站进行网上公告,这样便于掌握全省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以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信息查询,达到信息资源共享。
资金管理审计报告范文篇2
第一部分介绍了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基本情况。肯定了2008年度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审计工作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出了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34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报告对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评价,结论是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主要任务。特别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支出结构更趋优化,民生工程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应急保障效能提升。同时,报告总结了各部门、单位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指出了200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分七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在省级财税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拨付使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及廉租住房制度执行、国有企业、财政预决算级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反映了涉及资金安全、宏观政策贯彻落实以及绩效方面的问题。通过揭示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规范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的帮促作用。
第三部分提出了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报告针对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亟待改进和加强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加强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四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提升预算执行效果;二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实行项目问责制,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四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根据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孙刚副省长在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年初的审计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要进一步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总体要求,以预算为抓手、以资金为主线、以项目为基础、收支并重,从源头上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对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全过程进行监督。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关注财政资金、民生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安全性、效益性。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对审计所反映问题的归纳和分析,强调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提出建议。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立足以往审计工作的成功经验,注重尝试了审计深度和力度的纵深发展,更加凸显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宏观性、整体性、效益型和建设性。所反映的问题是在归纳多项审计的基础上综合而成,便于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反映一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有利于从宏观着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二是更加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审计情况,既肯定成绩又指出问题。报告全面、具体、客观、公正地反映了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情况,客观分析评价,敢于面对问题。报告较为全面地表述了基本概况,以便完整反映预算执行的全貌,具体分析了2008年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绩效管理、应急保障效能四个方面肯定了省级财政运行管理取得的成绩。同时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省级财税管理等七个方面揭示了问题,侧重了对抚贫、民政、教育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督,点出了不少要害问题。
三是更加注重反映情况的全面性,突出了审计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的每个部分都贯穿了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这一叙述方式,体现了反映情况的全面性、完整性。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纠正、改进进而解决问题,审计始终把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报告不仅反映了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而且及时反映了各有关部门在审计期间、审计之后纠正和改进存在问题的情况,力求做到对每个问题的整改都有交待。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年底仍将会有一个更全面、具体的专题报告。
四是更加注重反映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民生工程存在的问题。关注民生是审计工作贯彻落实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报告紧紧抓住事关民生的重点资金、重点工程,对扶贫资金、民政资金、职业教育资助资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及廉租住房制度执行等涉及民生的问题进行审计分析,实事求是地反映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滞留、挪用、骗取专项资金、不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管理不规范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审计机关已追回部分被挪用的资金,违纪人员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体现了审计监督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取得的成效。另外为体现审计的时效性,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了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规范管理,促进国家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五是更加注重反映财政资金的绩效问题。全力推进绩效审计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审计中更加关注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综合考虑效益、效率和效果。报告注重体现绩效理念,从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依法理财、合理配置资金等角度,揭示资金使用中的损失浪费、国有资金经营收益流失等绩效问题。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受到各方重视。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十分重视,明确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揭示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紧整改、限期纠正,并健全各项制度,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同时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限期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
省人大财经委在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指出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所选项目大部分都关系到民生,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十分必要。同时,能够从体制、机制方面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积极可行的建议,为规范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改革、执行财税法律、维护财经纪律,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资金管理审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新常态;内部审计;实践;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如何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努力创建国资监管新模式的探索也愈加紧迫。金华市国资委受市政府委托,对市政府授权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一些研究与尝试。
一、内部审计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连
(一)内部审计工作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紧密相关
2010年底前,社会经济发展处于快速增长期的末期,企业经济增长属于外部扩张式、外延式增长,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更多偏向影响企业外部经营规模扩张的因素。
2011年-2014年,企业经营发展关注的重点与目标转向了内部扩张式,通过各项管理手段降本增效,提升增长质量,相应地,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更多的是偏向影响降低企业成本费用、经营风险的因素。
2015年以后,社会经济发展开始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经营风险有所增加,企业经营发展关注的焦点转向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尤其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有效性,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等。相应地,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评价。
(二)金华市国资委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不足
2007年底,金华市国资委从市财政局正式脱钩,作为市政府特设机构,对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的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成立之初,金华市国资委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是通过查阅企业自行委托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资料为主,以审计报告中披露的事项为线索,查找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并结合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专项检查。此时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为确定企业资源整合方案提供决策参考作用。但是由于年度财务报告由企业自行委托,难免会存在中介机构为维护客户关系而应企业要求不完整披露有关事项的风险,客观性受到了影响,市国资委因未能完全掌握企业实际情况而在决策时容易产生偏差。
为进一步保证社会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按照国务院、浙江省政府和金华市政府工作部署,从2011年开始在金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单独安排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支出。为进一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2012年4月,金华市国资委通过公开招标,建立了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库,以三年为期,到期重新招标。由市国资委直接委托中介机构对市属企业进行审计,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并且在审计过程中建立了与审计人员直接沟通机制,有利于市国资委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这一段期间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载体为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审计报告,辅之以管理建议书的形式。同时要求企业根据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由于部分资产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仅凭企业自身难以解决,因此该类问题久拖未决,严重的已影响到企业持续经营。整改反馈也仅是通过企业上报的审计整改报告来体现,未对审计整改再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效果也打了折扣。此外,由于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资总额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次数至少两次,增加了企业应付审计工作的压力。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工作由不同处室分别布置,审计人员往往不是同一批人,加上审计时沟通不畅,造成各项指标数据不一致,对制定国有资产监管决策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带来了不良影响。
2015年以来,金华市国资委根据企业现状及监管需要,对审计模式进行了调整,年度财务报告由企业自行委托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将经济责任审计、工资总额审计及其他需要了解掌握的审计内容整合至财务专项审计,审计时间安排在企业完成自行委托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束后,一般从3月初开始,至4月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一方面对企业自行委托的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复核,另一方面又得到了需要的数据信息,这对金华市国资委加强下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带来了积极意义。
二、经济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制度与模式的创建
(一)内部审计制度联动机制的建立
为提高审计效率,加强数据口径一致性及利用率,金华市国资委建立了一套内部审计制度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审计内部联动机制。由营运监控与统计评价处牵头,整合产权管理与业绩考核处、企业改革与发展处、机关党委等审计需求,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统一数据口径。二是提高审计过程参与度,建立与主审人员沟通机制。每次审计工作开始前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由市国资委有关处室人员担任审计组组长,负责审计总体事项协调与沟通工作。社会中介机构委派的注册会计师担任主审人员,由其负责具体的审计实施过程。三是建立审计组与企业书面沟通机制。由审计组将未能合理确定或有异议的审计事项以签证单的形式书面反馈至企业,由企业书面反馈至审计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报告初稿后,书面征求企业意见,以尽量做到审计留痕,增强审计结论的可靠性与客观性。四是建立审计组与市国资委审计汇报沟通机制。各审计组在完成外勤与资料整理之后,由市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委领导听取各审计组审计情况汇报,及时回复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五是建立审计沟通交流群。为方便审计沟通交流,建立了交流群。借此,各审计人员可及时了解审计要求,交流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