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办公范文

财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范例(3篇)

时间:

财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福建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财务科福建·漳州)

摘要:随着国家财政对科研事业单位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科研事业单位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科研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为有效地保障科研事业单位安全使用资金,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供参考。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财政部2014年1月1日颁布施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目的是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最终目标是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一些在争取项目资金过程中造假、套取经费的舞弊行为,2014年10月止,在海南、天津、山东、福建四地就有5所大学7名教授套取国家2500万资金被查;8名科研人员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研经费被依法查处,科研经费沦为“唐僧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它们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随着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由于工作职责、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原因,科研单位可能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一系列廉政风险行为,因此,探索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及其廉政风险防控势在必行。

一、当前科研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财政部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可以看出在科研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权力受到制衡和监督仍然很薄弱。许多科研单位不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审计部门没有对内部控制中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行日常维护,审计部门独立性不足、人员素质不高,与纪检监察部门存在职能冲突,两者缺乏沟通,得不到理解,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两者没有形成互动,缺乏协调配合。科研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制机制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单位负责人权力范围没有科学界定,权力过大,事事把关,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没有对舞弊行为负责,科研经费违法成本低;领导干部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识不到位,对财经制度的学习消极应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不够科学、合理,制度执行缺乏严肃性;内部审计部门没有相对独立性、权威性,事业单位内部监管机制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科研事业单位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1)科研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权力没有受到很强的约束,违法成本低。科研事业单位负责人都是专业技术人员,注重科研成果与创新,对他们的权力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单位的“一把手”对科研经费实行财务“一支笔”,结题不结账,剩余经费沉淀。科研事业单位对科研经费制定的相关规定过于粗放,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实行“课题制”,赋予单位负责人支配课题经费时有很大自主权,他们普遍认为课题经费是单位所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无权过问。单位负责人的权力过大,对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能有效地防止腐败。比如,省厅的下属科研单位的科研管理办法在项目申请、审批、使用、结题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无法为内部审计提供依据;主管部门制定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强调的是课题负责人的学术道德层面,而非法律层面,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

(2)科研事业单位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不重视,被动应付。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与会计工作不够重视,把财会部门当做“钱袋子”,对财经法规及有关纪律知之甚少,相关部门极少组织针对单位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财务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一些单位领导认为财经法规都是会计人员的事,认为科研人员能够积极做好课题,科研能够出成果,成果能够推广到社会就行。由于科研经费管理松懈,违法成本很低,科研经费时常被科研项目负责人私自占有,致使廉政风险防控效果不佳,对科研活动健康发展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3)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设置不健全,科学化管理水平不高。科研事业单位人员致力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对单位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缺乏深入研究分析,如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制度、公交车使用制度等,制度设置不健全。科研单位科研经费在预算编制时,主观性和随意性强,没有完善的支出制度与绩效评价指标,难以评价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使内部控制各项制度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相脱离,影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执行,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得不到保障,不能有效地防止腐败。

(4)科研单位内部控制监管机制缺乏相对独立性,内控监督流于形式。由于科研单位人员注重专业技术研究,行政后勤人员编制有限,审计机构及人员有的合并在会计部门,有的合并在纪检监察,独立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很少;有的单位审计人员形同虚设,从未对财务与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事业单位的纪委纪检部门的权限在单位负责人之下,监察人员不敢查、不敢管,经常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助长了“吃回扣”等违法现象,占用了科研经费,导致了科研经费监管不到位。

三、加强科研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

科研事业单位要把预防舞弊和腐败危害行为降低到最低限度内,需构建有效的廉政风险治理环境,主管部门对下属科研单位建立具体的制度;定期对廉政风险进行评估,以便识别潜在的舞弊行为和损失;建立舞弊检查技术,对拟提拔的领导进行背景调查、对离职人员进行访谈、正确评估绩效奖励等,以便预防失败而产生的风险;建立报告流程,推动和鼓励举报者,及时发现舞弊和腐败的潜在行为;设立独立的和有权威性的审计部门,监督舞弊与腐败行为。

(1)明确单位负责人的权力范围,对单位负责人的权力进行分解。按照《会计法》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科研事业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的权力进行科学界定、对权力进行分解,对项目资金、财务处置、人员使用、物资采购、基建建设、机构设置及特殊情况下处置权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建立权力与责任追究制,权力运作失误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项目经费、物资采购、建设维修项目、公务招待费、公交车使用、人事招聘等这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由一人负责变为多人负责,由一个部门负责变为多部门交叉负责。

(2)加强廉政风险思想教育,开展反舞弊培训,提高认识。首先,主管部门、监察部门经常组织单位负责人进行财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单位负责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单位负责人与课题负责人签订廉政承诺书,课题结题时以承诺书与财务科核算;其次,定期更新有关反腐培训,教育员工如何识别可疑的舞弊行为及舞弊的后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的影片和廉政教育基地,制定奖惩措施;第三,聘请高级会计人员做财务知识专题讲座,强化思想教育,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

(3)规范各项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科研事业单位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定各项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制度、职工考勤制度等。设立内部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各岗位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联签制度、授权批准制度、独立稽核等。完善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条例。根据财政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及时修订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审批程序。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合理性与真实性。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年终实行预算考核,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全程监管,每半年进行课题检查,严格经费报销程序,项目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的制度。建立科研用房等基建的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对基建项目进行议事决策、项目实施、款项支付、竣工决算、审计相分离。在科研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及基建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地方,这两项制度应该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各项法规执行,才能有效的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4)建立廉政风险持续跟踪监管机制,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科研事业单位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建立独立的审计部门,推动内部控制工作日常监督,把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结合起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综合监管制度。科研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所属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财务、基建、政府采购等环节进行监管,督促事业单位的领导廉政为公。事业单位要建立网络监管机制,上级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资金的使用进行监控,对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实行动态实时监管,使资金更合理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科研单位需引入第三方评价,建立社会评价机制,采用定期与不定期征求意见,不记名问卷调查和群众评议等方式。对于出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不到位行为,层层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把权力配置、行使、监督相互分离,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科学研究工作上,有效促进单位领导廉政和勤政。

(5)事业单位的审计部门应检查和评价单位各项制度的风险范围来协助防范舞弊和预防风险。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轮岗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审计部门设立举报热线,建立由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管理的有效的举报案件管理程序,同时,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审计业务水平、审计法规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也是强化审计部门权威性的有效举措。审计部门应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舞弊检查,如采购制度、基建招投标制度、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检查情况作出评价,及时纠正潜在的舞弊行为,做到单位各项制度健全、程序合法合规。事业单位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把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以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科研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控制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两者密切相关,廉政风险防控是实行科研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的,内部控制是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内部控制规范为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提供有力的依据。科研单位重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评价与维护方面的作用,使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配合,发挥内外联动作用。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修养及廉洁自律教育,把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渗透到每一个职工,推进科研事业单位防腐倡廉,促进科研事业单位稳步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财会[2012]2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2.陈青.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廉政风险防控.经济师,2014(3).

3.杨根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观察与思考,2014(2).

4.刘梅,苏婷茹,刍议高校科研经费廉政风险防范,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3).

5.周良法.完善水利系统事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的实践与思考.江苏水利,2014(1).

财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范文篇2

时下,如何借用现代管理方法,在每个权力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中,查找风险点,继而制订相应防范措施,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对此,伊春市在监控资金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伊春市通过进一步延续和深化监控权力运行体系,在“管钱”设防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2+3”监控资金运行新模式。“2”是建立两个防范廉政风险机制,即: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建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发挥上级监督下级的“以权制权”作用,建立资金管理外部监管机制。“3”是纪检、审计、财政联动互补,定期监控,放大1+1+1>3的监督效应。

一是确权定责,保证资金在“阳光”下操作。结合全省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选择资金运行各具特点8个单位进行监控资金运行试点。首先,明确资金管理责任,合理配权制权。要求试点单位行政正职不直接审批资金,由副职负责资金审批和日常管理,财会人员每天通过微机向“一把手”提供资金流量表、审批表。其次,梳理资金目录,依责明权确权。各试点单位按照资金分配权、管理权、审批权、使用权及资金来源、金额、去向、责任人开列目录,明晰资金项目、范围、额度和使用流程,规范单一账户。最后,公开资金使用信息,亮权晒权。资金目录、使用情况以“一屏三板四牌”形式公示、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强化风险意识,预防措施前置。开展监控资金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工作是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优化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财政内部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措施。为此,伊春市针对资金运行的重点和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提高风险意识。要求层层落实监控资金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实施细则和办法;采取个人自查、领导帮查、专家诊查、上级核查的办法,层层落实风险查找和识别责任;同时,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依据存在的风险,逐项逐条研究落实防范措施。

三是整章建制,规范资金运行模式。针对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廉促政。重点建立了规章执行定期检查、财会人员轮岗、大额资金联审和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监管四项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专向资金和大项目资金实行事前介入,纪检、审计、财政全程监管,经费支出按月计划提报、财务审核、平衡会研究、主管领导批付、主要领导监控程序以及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一本账管理,并对出现的问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财务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范文

三、大胆创新、深入推进。2012年上半年街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要在去年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基础上,深入推进,重点抓好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1.优化职权运行流程。绘制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同时,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全街道共设定职权数174个,编制职权目录174个,绘制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174幅。

3.完善公开平台。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公开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运行机制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

4.修定完善防控措施。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制定合理限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凡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司法、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单位和中心,重点加强分权制约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行使;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并抓好落实,大力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全街道修订完善防控措施个人504条、部门76条。其中健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22个。

5.优化权力结构。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重点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

6.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考评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适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重点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对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提出行使条件,对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实施等,制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

7.运用科技防控。把人防和技防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把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作为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开展风险防控的信息化基础建设。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风险防控的要求定制在电子办公、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等信息系统的程序中,通过系统程序规范相关制度机制的运行,使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固化在电子政务网络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程序控制和痕迹管理,不断完善网上权力运行机制。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