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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教育论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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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教育论文篇1

关键词: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司法考试;民法教学;改革

从2008年开始,在校本科生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在校期间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生就等于拿到了就业的“敲门砖”。因此,司法考试通过率影响就业率,就业率影响高校的办学声誉乃至招生指标。学界关于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作用和影响褒贬不一、喜忧参半。

作为地方院校,如何在高校林立、法学专业雨后春笋般涌现的情况下,求得生存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是每一个地方院校法学专业努力探讨的问题。与名牌高校以及专业性政法院校相比,地方院校法学专业在办学条件、人才培养以及生源素质等方面,无疑都处于劣势;如果一味地效仿重点大学的做法,就会缺乏特色和个性,以致使学生丧失了应有的社会竞争力。因此,地方高校必须根据自身的定位和发展目标,注重学生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为学生未来长期的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更是一种以能力为本的教育,培养、训练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适应当前与未来产业发展和技术变革的创新性能力,为学生进入就业市场做好充分的准备;充分发挥地区优势,突出为地方服务,开辟自己的发展空间;应区别于重点大学,改变过分注重法律学术教育、过于注重法律学术训练,忽略法律职业训练的状况,应踏踏实实地立足地方,服务地方。如果能培养更多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毕业生,必将对地方的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对学生的及时就业大有益处。

一、民法学课程在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中的地位

民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科学中,民法学是历史最悠久的法学学科,其他法学学科大多借鉴民法学的理论成果,民法学的理论成果是法理学的最重要源泉。在法学教学体系、课程设置中,民法学是最基础的专业课程。该课程以民法基本原则为基础,以民法基本制度为中心,以培养运用民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为学生大学毕业后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或者进一步深造奠定基础。

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中流传着一句话,所谓“得民法者,得司考”,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民法卷在整场考试中的重要性。民法的内容博大精深,在司法考试中民法的试题又往往不是考察一个知识点,而是注重对考生的民法知识的综合、体系化的考察,尤其是案例分析题,涉及不同的知识点的综合运用。因此,首先应当对民法的体系有较全面的把握,理解民法的各项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及其联系,尤其是民法总则对民法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作用以及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之间的联系;其次,应当准确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能够运用这些概念和理论对各类民事行为的性质及其所形成的关系进行准确的分析;最后,通过以上内容的全面掌握,应当学会综合运用民法的具体规定和基本理论对于民事案例进行分析并能够得出有依据的结论。

二、民法学在法学教育中和司法考试中的区别

司法考试是国家选拔法律专业人才的一个基本途径,鉴于我国目前法律专业人才还相对?T乏的情况,司法考试较为重视考察考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对于考生的法律理论的要求尚不太高。这不仅体现在司法考试的重点是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而且在考题的设计上注重的是考生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因此,许多考生把复习的重点放在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记忆上,甚至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有一本法律汇编就可以应付司法考试了。但是,以这样的态度来准备司法考试,尤其是司法考试的民法部分,是极端错误的。

民法作为实体法,当然具有实用性,实践中的各种民事关系的规制都要依靠民法。司法考试试题中无论是选择题还是案例分析题,大都是根据实际生活的实例提炼出来的,这就需要考生熟悉和理解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学会在解决一个具体问题或者分析一个具体案例时能够以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为依据。这里还要特?e指出的是,有些单行法的法律条文比较原则、粗放,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则相对比较具体、细微,因此司法考试的许多题目都是针对民事司法解释的。准确理解这些司法解释,适当地对其基本、重要的内容进行记忆,都是非常必要的。

民法作为实体法,又具有强烈的理论性。民法规则不是一些简单的实用规则,每一规则的背后都有着深邃的理论基础。如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这些基本理论,不仅对民法的制定有指导作用,而且对民法规则的准确理解和适用有重要的意义。在司法考试中,不仅许多试题是直接根据民法的法理进行命题,而且在选择题的选项、案例分析题的设问的设计上很多都是以民法法理为依据的。民法的基本理论是考生选定正确选项、排除干扰选项以及正确、简洁地分析案例的基础。因此,对于民法部分的考前准备,仅仅有对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字面理解、泛泛了解是不够的。还必须对民法的基本理论有一个全面、充分的掌握,在熟悉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明了其背后隐含的法理。这两者都要兼顾,偏执任何一方都不能取得好的成绩。

在正确处理理论与实务的关系问题上还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一个受过法律本科教育的考生来讲,其对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的掌握基础较好,可以将复习的精力主要放在对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熟悉上。而对于一个没有受过法律本科教育的考生而言,即使其以后取得了法律的硕士,甚至是博士学位,在准备司法考试的民法部分时,也应当以较多的时间加强对民法的基本理论的复习。

三、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国家司法考试引领着大学法学教育克服其理论脱离实践的缺点

纵观我国现行法学教育体制,会发现其内容设计与表现形式等方面都长期存在与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之目标相脱节之处,法学教育本身远远落后于法律职业的时代要求,也与司法考试的要求多有不协调乃至格格不入之处。大学法学院所传授的知识与法律职业的需求相脱节,法律职业所需要的执业技能也成为法学院忽视的对象。就目前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内容而言:存在侧重于抽象理论知识灌输而轻司法实务知识讲授的明显倾向。我国法学教育偏偏过于忽视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尽管近年来的多项改革措施的推行使得状况有所改变,但本科法学课堂教育流于纯粹理论知识的灌输

的状况并未得到根本的改观,法律实务知识以及实务操作技能方面的能力培养在多数大学法学课堂教育中仍付之阙如。长此以往,以至于“受过法律训练的学生不知道怎么去找法律,不知道法学词典和法律百科全书。不知道某门学科重要的前辈法学家的著作,存在着这样的情况,如何形成共同的法言法语?”更有实务界人士尖锐地抱怨:“现在的法科毕业生多是次品。”而在司法考试的指引下,法学教育要逐渐克服理论脱离实践的现象。在民法学课程中,体现更为明显。结合真实的案例,分析案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传授学生如何分析案情,如何运用民法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如何做出正确的裁决,无疑是学生学习法学的良好方法之一;民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生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设置法律咨询,进行社会调查,实施法律援助,都是学以致用,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2国家司法考试引领着大学法学教育教学内容的完善和教学方法的改进

如前文所述,司法考试的考点,重心在于现行法律制度与民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在这个考察目标之上,大学民法教学的目标与之有相互重合之处。这种重合,构成了大学民法教学有可能作出适应于司法考试之要求的基础。

司法考试的实行是一个制度事实,它对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带来了契机。面对统一司法考试的挑战,法学教育必须及时应对,实现大学法学本科教育的结构重整,主要包括课程结构和教学方法两方面。首先要解决课程结构的问题,只有在正确的课程结构的引导下,从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人手,全面调整法学本科教育观念,才能实现法学本科教育的突破。

(二)负面影响

1“应试考试”教育冲击法学本科教育

在校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其考试时间是在大学四年级的第一学期,而在这之前,为了准备复习司法考试。有的学生甚至从一年前就开始准备考试,另外,再结合各个地方院校课程设置,大学一年级、二年级主要是公共课的学习时间,进入大学二年级、三年级才进入法学的专业课程的开设和学习,这无疑是重要的宝贵的学习阶段,对于培养学生法学的学习习惯和法学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慢慢积累的法律素养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是这时为了准备考试,学生把主要的注意力和精力都转移到了考试上面,为了应试,反而忽略了法学基本理论的内涵,缺乏理论的系统、深入理解和掌握。针对民法学这门课程而言,体现得尤为明显,民法理论博大精深,其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脉络,在加之,我国民法的有些理论吸收了其他法系的内容,但在我国适用时又有所修改,其中原因,如果不结合历史背景和制度根源,是不能够透彻了解的,但是学生急于应对考试。学习的重点、难点即以司法考试的真题为指挥棒,偏离了民法学习的方向,进而直接影响法学的本科教育。

2影响学生的就业

司法考试对于法学本科教育的冲击是客观存在的,在某网络进行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调查问卷中显示:问题1:司法考试通过率的高低是否证明大学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高低,回答“是”的占55.1%;问题2:通过司法考试与否,对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情况,回答“影响很大”的占72.9%;问题3:司法考试通过率高低对大学法学专业的声誉,回答“影响很大”的占71.4%;问题4:衡量高校法学本科教育质量最重要的客观指标,回答“司法考试通过率”的占68.1%,回答“研究生考试升学率”的占31.8%;问题5:法学本科教育最主要应该培养学生什么能力,回答“法律应用能力”的占76.3%,回答“理论研究能力”的占23.6%;问题6:法学本科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应否考虑司法考试因素,回答“应考虑”的占79.5%。从这份调查数据中,我们已经清晰看出,司法考试对于法学本科教育带来的强烈冲击,我们不仅不能回避,更应积极地应对。

四、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民法学的教学改革

(一)新形势下民法学课程的新特点

1民法领域新法不断出台加重教学任务

民法学本身体系庞大,内容丰富,传统理论的讲授就已经占据了大量课时,一般要进行两个学期的讲授才能完成民法的课程。这无论是对教师还是对于刚刚接触法学不久的学生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加之近几年《物权法》、《侵权法(草案)》等民法领域的重要法律相继出台,《专利法》大幅修改,这些内容都成为司法考试中的新增重点、难点,所占分值都很大,这种情势也给民法教学带来了挑战。怎样调整教学计划,将新增内容融人到民法教学当中,使学生能够充分理解消化,进而有助于其在司法考试中运用这些理论,同时又兼顾传统民法理论的传承是所有民法学教师共同面,临的问题。

2民法学的教学体系及模式需推陈出新

民法的“博大精深”就在于其理论体系的完整性。民法理论的学习也罢,民法理论的考试也罢,其实都离不开构成其完美体系的那些基本要素,即通常我们所谓的理论要点。在司法考试中,往往功利性很强,仅仅将当年的考试作为重点来讲授和学习就会违背民法的精神,这样不仅不利于学生对民法学的整体掌握,也不利于他们对实务的处理。从近几年的司法考试中可以看出,对考生理论素养的考察越来越多,因此法学本科的教育必须为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学不能像司法考试培训那样偏重重点,而耍体系完整。传统的法学院往往在教学模式上也很传统,虽然借助现代教学辅助手段,但是仍然显得陈旧。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地方院系民法学教学的改革

地方院校,应立足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特色的法学专业发展目标,虽然说,司法考试不能作为衡量法学教育的唯一指标,但是它确是目前可以直接量化的参考指标,进而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就业率,学校的声誉和学校的发展。所以地方院校,不能忽视司法考试的导向作用。另外,高校本科法学教育不能唯“司法考试”是瞻,一方面,民法教学在司法考试面前必须保持其独立性,不能围绕着司法考试转,使民法课堂变成司法考试培训班;在国家司法考试的背景下所进行的法学本科教育改革要坚持自身固有的学科要求和特定的发展规律,而不能完全地附和国家司法考试,因为这两者的目标和功能存在不同;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着重考虑到学生对司法考试的实际需要,抓住国家司法考试带来的积极影响而加快自身改革,实现自身的健康发展。

由此出发,大学民法教学,尤其是大学民法本科教学,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乃至改革,以适应司法考试的要求:

1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改革教学方法,丰富教学手段。法律,法律问题,法律分析和辩正的学习成为法律课的核心。因此,法学教学改革后集中于学生洞察力的增强,提高学生自身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在民主现代社会里作为管理工具的作用。在现行的法学教育方法中,老师是教育的组织者,学生是被动接受的对象,老师的观点是唯一的正确标准。学生很少会形成自己的观点,他们习惯于服从老师讲述的答案,而不去考虑标准的多样性和现实生活的丰富性和变化性;他们习惯于被动的思考而不是主动的思考,习惯于寻找“标准答案”,而不会想到所谓的“标准答案”并不存在。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优秀的教学方法,如诊所式法律教育,它强调以学生为中心,要求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老师讲述的案例,要求学生将案件事实始终结合有关法律条文和原理来寻找答案。为了使学生真正能够开动脑筋发挥主角的作用,老师也要采用启发式、引导式、提问式的方法组织教学而不能简单地给学生一个标准答案,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进学生创造性法律思维与能力的培养,使学生不但掌握从法律角度观察问题的方法和特有的法律推理技巧。而且还养成及时吸收新知识的灵活反应能力、获取新知识的大胆探索的能力和创造性、多思路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应对将来在立法、司法实践中可能面临的各种复杂问题。

2强化对民法概念、原理、制度的精确性讲解

传统的大学民法教学,以民法的概念、原理和制度作为基本的教学内容,司法考试的民法部分试题,同样也是以此作为考察的对象。因此,对于民法的概念、原理和制度而言,大学民法教学与司法考试在对象上,是相互重合的。然而,作为一种“考试”,由此性质所决定,司法考试对于民法概念、原理和制度的考察,更侧重于对考生知识掌握上的精确性要求。为了实现这一考察目标,司法考试的题目往往大量使用相近概念、原理的辨析、法律条文的“关键词”考察等方式,尽可能做到考察对象的细致化与精确化。

3注重对司法解释的讲解

在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司法解释居于重要地位。与民事法律相比较,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内容更为具体、细致,操作性更强,因而也更为司法考试所关注。对于大学本科民法教学来讲,如果培养学生的民法实务能力,仍然是教学工作的目标之一,那么对于司法解释内容的介绍及其适用方式的讲解,就应当成为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在现行大学教学体制下,教师的授课内容,基本上以教材为基础;而由于篇幅和体例的约束,大学本科教材在阐释概念、原理、理论和学说之外,对于“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部分,往往仅列举最为基础性的法律规定,而对于以此为基础而详尽展开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则无力涉及。因此,在以教材为蓝本而设计的本科教学内容,对于我国民法规定的介绍,通常也局限在基础性法律规定的层面上,而鲜有提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由此所导致的结果,不仅在于系统学过民法的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在应对司法考试时,对于考试中所涉及的大量司法解释的内容仍然感到陌生,而且在他们专业实习之中和就业之后,在知识储备上也无法直接胜任法律实务工作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正在稳步推进。社会的发展要求整个社会的教育水平也要随之不断提高,其中当然包括法学本科教育。厘清司法考试对于法学本科教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更要保持清醒,客观应对,在坚持改革基础上,努力实现法学本科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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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潘剑锋,陈杭乎,再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关系[j],法律适用,2008,(1),

应试教育论文篇2

摘要:基础教育改革开展十余年,取得的成效却甚微。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试教育是主要的阻碍因素。本文从指导理论、社会现实、教育制度、文化传统的角度分析应试教育的成因,进而想办法改善应试现象,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入,促进我国教育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应试教育;教育改革;成因

1977年,中国高考制度得以恢复。我国的基础教育也逐渐走上正规。基础教育一恢复就提供了大批生源,无法被高校悉数接纳,导致高考竞争异常激烈。当时大批教育界的专家学者普遍地认为,这种升学压力下移,基础教育被迫走上应试教育的道路。

1999年,我国高校开始扩招,我国的高校升学率逐渐接近发达国家。高校升学的压力得到缓解,按理说,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现状应该得到改善。让人费解的是,基础教育的应试现象有增无减。高考残酷的竞争,导致基础教育应试之风盛行的说法不攻自破。

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又开始新的探讨,首先是对应试教育的界定。徐晓云认为,“所谓应试教育是脱离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应付升学考试为目的的违反教育规律的一种传统教育模式。”夏荣具体地说:“应试教育是一种以应付升学考试为唯一的目的,围绕应试开展教育教学的片面化、淘汰式教育。在教育内容上,应试教育只重视升学考试科目的教学,轻视甚至放弃非考科目。”应该说徐晓云的观点是比较全面深刻的。

在对应试教育有了明确的界定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过程中,特意强调“素质教育”以对抗的应试教育。时至今日,基础教育改革已经历时十余年,课改的主要参与者温儒敏客观地说:“新课改有进展,尽管难度不小,收获不大,但方向应该肯定”。即除了引起人们的关注,引用些新概念外,基础教育新课改的实际成效是十分有限的。素质教育没有遏制住应试教育,一些新引用的观念、名词被应试教育合理利用,使应试教育装扮的更加与时俱进。

应试教育的问题是极其复杂的,要解决也绝非易事。但是为了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再硬的骨头也得啃。一般来讲,解决问的第一步是对形成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才可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下文我将从多方面对应试教育成因进行分析。

一、理论探讨

这次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基础教育改革,本应该有明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而事实是,这次教育改革没有明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翻阅大量文献,只能看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全面发展的学说”,马克思具体怎么阐述的,也不见下文。也有“三个面向”的指导方向和“四有”的具体要求,这本身本不是什么教育理论,更像教育口号,更为致命的是,这口号很难去引导具体操作。面对这种困境,政府有关人员表示,基础教育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国内外没有现成的理论可以搬用,只能从实践中去摸索符合中国教育现状的理论。只要谁的理论好,我们就采用谁的理论。只可惜到现在,这种理论都没有形成。

适用的理论没有,倒不是没有新的教育理论出现。恰恰相反,在基础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教育界的专家学者积极引进各种理论,开展各种试验。可是改革一遇到应试教育这只拦路虎时,很快都消声灭迹。

参与新中国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被称为中国基础教育“活化石”的吕型伟老先生出面总结:“近年来在改革与发展的大潮中形式主义和浮躁的现象相当严重,我称之为浮肿病与多动症,口号不断翻新,模式层从不穷,仔细去检查一下,除了向你展现哪一点形象工程以外,大多是文字游戏,其实一切照旧。我也曾说过,一场教育改革如果失败的话,原因大概就出自上面讲的两种病。”就是说教育界采用的理论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太杂、太乱。实质则是,大多在“翻新”,没有想出根治应试教育的办法。

在教育理论方面,一线教师几乎是不为所动的。大多教师依旧凭经验教学,根本没有理论意识,更不会去学理论知识。原因也很简单,这些教育理论知识都没用。教学的内容没有变,学校的要求没有变,家长的期待没有变。总之,应试教育的现状没有变,学什么理论都没有用。何况,许多农村的学校确实没有条件。

教育主管部门的没有教育理论指导,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在“翻新”理论,一线教师却按部就班地教学。基础教育改革注定是难以取得有好的成效,应试现状也不会得到改善。

二、社会洞察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取代计划经济体制,我国政治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升,百姓的生活质量也明显改善。但是,激烈的社会变革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繁荣的背后存在着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这些社会问题,也必将影响到教育界。

市场经济体制下,依靠竞争,提倡竞争,竞争也导致许多社会矛盾。我国向来缺乏竞争传统,讲究按部就班,竞争给人们带来更多的不适与焦虑。“社会的诸多矛盾,包括潜在矛盾都在发酵中,其中一部分转移到教育,受到影响的家长先是自己不安,接着又把焦虑不安转移到孩子身上”(知名教育是评家熊丙奇语)。竞争意识也会直接渗透到教育系统,就有了成绩排名,末位淘汰制等,加剧学生竞争,使得应试思想直接传递给学生。

应试教育论文篇3

2006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社会助学单位为载体,面向全体自考学员,推出了“自学考试校园文化节”活动。其后,在2008年、2010年又接连举办了第二届、第三届,被广大自考生誉为“我们自己的节日”,在省内外颇具影响。通过“自学考试校园文化节”活动,提高了全省数十万自考生的大学生意识,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丰富和完善了自学考试的教育内涵,使社会对自学考试制度有了更深层的认识。

多年来,湖北教育考试界一直坚持自学考试校园文化建设的研究和实践,既注重理论学术的深入研究探讨,又注重理论指导工作实际的实践创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岳传林、黄恩育等同志承担的“自学考试校园文化建设研究”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重点课题。课题研究任务现已基本完成,并将成果准备结集出版。我认为这个课题总结现有经验和理论研究,提炼自学考试校园文化建设的共性特点和可供借鉴推广的范式,探讨对发展自学考试校园文化的制度保障,将把自学考试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推进自学考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近代以来各国都把经济政治问题置于工作的重心,文化被看作个人生活而被置于社会管理的边缘,它对于人生存的重要性远远没有引起社会管理者的足够重视。这个问题在我国教育领域十分突出。教育和考试中的熏陶、引导、教化等文化因素被升学、应试、分数所埋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系统的梳理、研究、传扬,教育的育人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考试的选拔功能所取代。因此,我们应从“办考”向“办学”转变。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没有围墙的大学”――自学考试必须要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加强自学考试校园文化建设,从而促进自考生的全面发展。没有自学考试校园文化环境、氛围的熏陶和滋养,自考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难以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应试教育论文篇4

【关键词】高职职业课程“形成式”考试模式

1问题的引出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培养职业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职业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十多年来,不少高职学院根据学生的培养目标要求,把高职教育重点放在在深入研究课程结构体系上,放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上,放在学生对新知识与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上,放在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放在提高实践能力上等等,形成了素质教育、创新教育、能力培养等一系列新的教育理念,促进了高职教育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但如何来测量学生这些能力、检测教与学是否达到期望的效果呢?本文通过对现有的考试试模式进行分析,提出以充分发挥考试在高职教育中的功能,测量高职教师的教学水平,检测高职学生真实能力的“形成式”考试模式。

2现阶段高职职业课程考试模式存在的问题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企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而现阶段高职教育的考试模式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相比较,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2.1考试内容理论知识多,实践知识少

理论知识便于命题、考核与评定,因而现在的考试内容多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从发展角度来看,理论来自于实践,理论知识的记忆对实践能力的发展是必需的,但实践又反过来对理论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只靠理论知识的记忆并不一定导致实践能力的升华,而死记硬背却往往导致思考、判断的依赖性,导致创新能力的匮乏。片面重视理论知识的考核将会导致学生习惯于这种考试模式下的惰性思维,埋藏自身潜能的发展,造成“高分低能”书生现象,同时也背离了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很难实现毕业生能力与工作岗位的“零距离”的对接。

2.2考试时间过于集中,忽视过程考核

考试大多集中在期中、期末以及学业阶段性的终结时间,客观上造成学生在学习上的“松一紧一松一紧”的节奏变换,学生形成了平时学习积极性不高,不上课,上网,上课精力不集中,考前突击复习,考试作弊,对考试成绩只求“60分万发,多一分浪费”思想。同时,由于考试过于集中,时间少,考试内容少,不能测试学生的综合能力,这不仅不利于学生很好的学习知识,而且容易导致学生养成投机心理,增加厌学情绪。这种做法导致了教学过程中“教师为考而教、学生为考而学”的“应试教育”倾向。

2.3考试方式采用闭卷笔试多,其他形式少

高职职业课程的考试方式沿袭了传统的考试方式,多以闭卷笔试为主。闭卷笔试主要有三个弊端:一是闭卷考试一般客观题较多,标准性答案使得课程教学走向趋同,抑制了学生创造性、个性的发展,不利于培养主动求知的探索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是闭卷笔试是学生在不借助任何书籍和材料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的,由于命题内容的随机性,师生所处的环境、知识的测重点、心理状态等不一样,考试成绩会出现偶然性。三是在闭卷笔试考核中,记忆力的考核处于主角地位,而操作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处于配角地位,因此这种考试对于学生的量测是不全面的,无法测量出学生真实素质的发展状况,且与高职教育培养的目标不相吻合。

3高职职业课程考试改革

3.1树立职业教育的考试理念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应构建以“职业教育立意考能力,将职业教育教育观念内化于考试”的考试评价体系。通过考试的引导作用,提高学生的运用知识能力、自学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我评价能力等。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高职教育应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并将这种要求内化到考试模式中,体现出如下职业教育的考试理念:

①考试应该是作为及时反馈教与学的信息,调整课程教学进度与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研究高职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规律和提高教学效能的重要手段,而不应仅仅是期末或学年的终结性学业成就的检测手段。

②考试应能检测、诊断不同个性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发展水平,而不应仅仅是学业成就水平。考试要充分考虑高职学生个性发展优势的差异,可为其提供难度相当、题目相异内容全面的多种试卷,给学生更多的选择空间;针对同一阶段考试应为学生提供多时段的考试机会,由学生选择自己比较满意的分数,这不仅可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与自信心,还有利于培养他们的进取精神;允许学生以主动者的身份介入命题和评估过程,这不仅有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拓展能力,而且有利于发挥其考试积极性。

③建立课程的最低能力标准、检测手段、体系、机制,是解放学生智力与能力,保障课程改革的基础。

④考试时间要根据课程性质、目标不同,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考试应该尝试着走出教室,进入实训室、实训基地、企业生产一线之中考察学生的能力与素质状况;考试不应仅局限于理论考核,更要注重能力和素质考核;考试内容不应仅局限在教科书上,而应灵活多样命题,测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考试方式也不能仅局限于闭卷方式,而更应侧重于开卷、调研报告、论文与答辩、学习过程、动手操作等形式。

3.2革新考试内容,促进学生职业生涯的发展

考试内容与企业生产实际、新技术、热点问题相链接,考核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制定命题原则,规划测试知识和能力的题目分配,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非智力因素考核的命题力度,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综合评估,通过答案的灵活多样性,给学生想象力等的发展创设一种弹性环境;考试应注重学生的个性,使具有特殊学习倾向性和才能的优秀学生能脱颖而出;考试还要测出学生思维过程的问题所在,以利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思维的指导和训练;考试也不应限制答案,对于学生能白圆其说的答案即使与正确答案之间存在差异,也应给予肯定,以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这样,考试内容的视界将变得更加开阔灵活,可有效促进学生知识和能力、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的协同发展。

3.3实施“形成式”考试模式

根据高职教育培养目标,高职职业课程的考核应以考核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重点检验学生获取知识、应用知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摒弃那种只考查学生背书能力的考核方式。“形成式”考试模式是对教学全过程的测评和课程学习的指导性考核,由过程性考核和综合性考核组成。具体形式应根据学校自身条件以及学科性质和特点来确定,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技术操作技能,实施过程化形成式考核。理论模块以闭卷为主,间或采用开卷考试、课程论文、大作业、口试、案例分析、小组辩论、调查报告、综合考查等十二种形式;技能模块以操作考核为主,采用实验设计、课程设计、实际创作等形式,使得考试模式过程化,并允许学生根据自我个性和实际在过程化考试形式中自主选择。

4结论

4.1高职职业课程考试改革是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的重点

在强调教学改革的同时应重视课程考试改革,摒弃一律采用闭卷笔试的死板做法及一卷定终身的终结性评价机制,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方式,发挥考试“指挥棒”的作用,推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4.2考试功能应回归到发挥学生整体效能

学校应建立形成式教学评价机制,将学习表现、过程考核与综合性考试评定相结合,扭转单一的终结考试成绩决定教学全局的现状;学校和教师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综合利用形成性、诊断性和结论性评价,根据考试的结果,分析调整课程的教学策略。考试应确立绝对能力标准和相对能力标准,对学生素质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明确学生的素质优劣及潜能,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提供引导和指南。

4.3高职人才评价能力标准,评价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创新观点的把握尺度,教师的责任心,考核时间安排等都会影响到考试模式的改革,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总之,考试模式改革是使师生对考试有进一步的理解,把理论教学、技能培养和课程考试有机地结合起来。学校应鼓励教师大胆地对考试模式进行探索与实践,推动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促进和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中国整理。

参考文献

[1]《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课程开发探索与实践》编写组.《工作过程导向的高职课程开发探索与实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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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部人事司组编.《高等教育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应试教育论文篇5

关键词: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考核评价;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3-0151-03

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指出,我国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适应,到2022年要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高质量、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为进入人才强国和人才资源强国行列提供有力支撑。研究生教育课程考核体系,对于检验和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督促和监督作用,是衡量研究生人才培养是否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手段。健全、科学、合理的研究生课程考核体系对于研究生教育至关重要。

一、研究生公共英语考核体系现状

(一)考试形式单一,效度缺乏说服力

我国目前现有的研究生课程考核评价体系主要是考试和论文(或实践、实验报告等)两种方式。考试又分为开卷和闭卷考试。以考试为主的考核体系,无论是开卷还是闭卷,都存在问题。比如,开卷考试时,很多学生重复抄写书本上的东西,缺乏主动思考和创新能力的考核;闭卷考试时,考试的内容难免存在知识点片面的问题,无法考核综合能力。目前多数学校公共研究生的英语考试主要是闭卷考试,总成绩根据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加平时成绩,其中期末的卷面成绩占绝对比重。由于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的班型比较大,很多任课教师同时承担本科的教学,教学任务繁重,这样,研究生的公共英语课程平时的考核多数是简单省时的办法,比如问题的口头陈述、单词测验等,考核无法真正检验学生的水平,即便是有些笔头的作业,由于班型大,教师也无法达到全面的考核。这样依赖期末一次考试的总成绩来考核的办法,无法真正衡量学生的英语水平。

(二)衡量标准片面,制约人才培养

目前研究生公共英语期末考试的形式以检验词汇和阅读理解能力为主,考试题型大体参考大学英语四、六级模式进行。事实上,某一考试是无法检验综合实力和总体水平的。模仿某类考试的标准也是缺乏客观性的。笔者在外指委的会议上获悉,外指委打算召集专家论证拟取消大学英语六级和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给教学带来多方面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负面的影响,如,“在教学上,它会导致应试教育,导致学生高分低能。在心理上,它会使学生产生焦虑。”很多学者也著文探讨大学英语考试的改革问题。大学英语考试面临着诸多问题,而模仿这样的考试模式只能产生更大的误导,无法真正指导研究生的公共英语教学,直接影响了人才的培养。

(三)考核重知识,轻实践,与社会发展需求不符

调查发现,现有的教材依然遵循本科教材内容的模式,精读为主,听说其次。目前的研究生教材与本科教材相比,差别主要体现在“量”上:即册数增多,课文的篇幅增大,重语言技能,轻实践。这与1992年公布的《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教学大纲》(试行稿)要求读写与听说并重,全面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有很大差距。目前很多学校研究生公共英语的课时为每周两大课时(共三个小时),有些学校只有一个半小时教学。对于这样的课时量,要完成现有教材的内容并且面面俱到,是不大可能的,最后只有学什么考什么。社会发展对口语、翻译能力期望较高,所以考核还应体现口语、翻译等能力,尤其是口语能力。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我们培养的研究生也日益同国际接轨,口语应用的范围和广度,甚至远远超过了其他读、写、译等能力。然而,近年来大学生的口语技能明显下滑。本科生的口语能力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口语能力。研究生从某种程度上走向国际的机遇和可能都高于本科生,因此现有的研究生英语课程依然重视语言技能而忽略了口语(或者听说)能力的考核,不能不说是一大缺失。

(四)在促进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发挥作用不明显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学校教育的最高阶段,研究生阶段教育与本科阶段教育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更强调科研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思维能力。科研能力的高低是衡量研究生综合素质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科研能力的培养也一直是研究生教育和培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阶段以本科阶段的知识和体系为基础,形成系统的理论、独到的见解,或者深化理论,或者用理论指导实践。学术论文写作是研究生能力的一个重要反映。而在国际期刊发表英文论文是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和衡量大学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之一。现有的公共研究生英语考核体系除了上面提到的考试模式外,考核中无法体现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在促进研究生科研学术创作和提升创新思维能力上,并不能起到直接的引领作用。考试只是为了考试而考试,与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脱节。

(五)论文考核方式喜忧参半,形式化突出

论文撰写的考核方式是另一种比较普遍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研究生通过将系统的理论学习应用于实践,对于理论进一步深入研究,避免本科教育知识点的机械记忆,培养研究生主动学习的动机,培养创新型思维,提升科研能力,符合培养研究生未来发展方向。然而,如果把撰写论文作为唯一的考核方式,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尽管毕业论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研究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但将其作为主要的评判依据却略显不足。”比如,学生会忽视理论的系统学习,投机取巧,应付了事;有些教师为了省时,对论文没有认真审阅,凭主观给成绩,这样的考核几乎等于虚设。所以,如果论文考核的方式作为唯一的方式,考核方式很难客观反映学生的能力,结果也会事与愿违。公共研究生的英语考核,是否适合通过写论文的方式(如学生写自己专业的论文)考核英语的水平有待探讨,但至少能部分体现考核研究生的科研论文撰写能力。

(六)考核缺乏监督和评价机制

因为对于研究生和本科生阶段的教育要求和目标不同,所以对于研究生的考核机制也不同,也决定了两者的考核方式不同。多数高校重视本科教育,轻视研究生教育,这是不争的事实,毕竟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同,相比本科生考核考试的要求有明显的差距,从出题、监考,到对试卷的相关要求,再到成绩备案、分析等环节都不如本科要求严格,从某种意义上降低了对研究生考核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生基础教育和培养质量,使得研究生教育的考核成为本科教育考核的副产品。

二、建立多层次的考核方式和监督机制

根据以上当前研究生课程教育及考核分析,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研究生课程考核体系,以此促进研究生教育,提升整体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

(一)建立多种形式的考试方式,实现考核的科学化

课程考试是各类教育的必要环节,研究生教育也是如此。针对不同的授课内容,授课结束后进行成绩考试能够检验教师教课和学生的学习效果,有利于学生打下坚实的基础。针对研究生公共英语考试,可以结合听、说、读、写、译这几方面的技能进行分项考试,避免期末一次性考试造成的成绩的偶然性,也避免给学生造成更多的负担。期末考试的比重要分散到平时分项考试中,可以增加总成绩的客观性。对于教材内容的处理,可以选择性地挑选经典的文章,做到“精讲多练”、分项练习,让学生在应用能力方面进一步提升。此外,也可以把课堂教学和课外第二课堂的作业结合起来,给学生的作业打分,作为考核的一种手段,或作为成绩的一部分。有些课程实行的是开卷考试,研究生的公共英语是否可以实行类似其他公共课开卷考试、开卷考什么、怎么考,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毕竟英语作为一种知识和技能的结合,不能完全照搬其他纯知识性的课程。总之,避免以一次性考试、尤其是以模仿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模式进行的期末考试,加强对学生实践和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从而达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目标。

(二)继续加强口语运用能力考核,提升口语内涵

我国目前英语教育已经从“哑巴英语”过渡到“文盲英语”阶段。前者由于时代局限,张不开嘴说,现阶段的教学条件和师资水平都大大改善,学生可以张嘴说了,可是说的是什么,能不能说出自己想表达的内容,说出来别人能不能听懂,多大程度上能“言之有物”是个大问题。笔者曾经带领学生多次参加国内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依然看到现今的大学生语言形式很漂亮、很好听,可是空洞、没有逻辑,无法阐发深层次的内容。这点本人在国外留学期间更深有体会,我们的英语教育缺乏内容和知识,表达逻辑和思想深度都不够,开始的几句都可以,一到阐发深层次的问题就哑巴了,没了思路,无法继续交流。研究生教育阶段口语考核依然不能松懈,考核的重点更应倾向于内容,而不是形式,这点与本科阶段形式和内容并重不同。研究生阶段英语的口语更关注内涵,关注问题的解决办法等。我们老师切忌凭着“一张嘴就知道英语好坏”的常规判断标准来给学生的口语定成绩。这个阶段内容评价更重要。谢宇等对于毕业的研究生和用人单位调查显示,口语的应用和期望依然是最重要的。研究生不只是阅读文献,还要张嘴与人交流,参加国际会议陈述自己的观点;研究生也不能只关注专业知识,忽视其他学科知识,人文和科学都要学习,做到文理兼顾、中外知晓。

(三)实现考试和论文撰写并存的考核模式

考试和论文撰写的考核模式都有其优势和劣势。为了避免这两种考核方式的缺陷,不妨实行考试和论文结合的考核方式。一方面,实行多种考试方式,另一方面,进行论文撰写的考核方式。就论文而言,曹雷提出论文考核的方式可以分课程论文、调查报告、文献阅读报告、实验报告等进行。但这些无外乎就是论文写作和实验(践)报告。论文写作考核要围绕学生的科研论文(撰写英语论文)进行。由于学科的差异,作为语言文学出身的教师不可能完全读懂轮机硕士撰写的轮机专业的英语论文。这时英语教师关注的还是学生的语言基本功。考核论文时,英语教师可以忽略观点是否正确、论证是否合理等专业知识部分,把这部分考核内容留给专业教师负责,英语教师可以就问题设计、阐述过程、结论、文献书目等语言形式进行打分。考核实现语言和专业的考核“合力”模式。笔者曾经指导过我校人事处举办的航海类教师培训的双语教学。就专业而言,我们语言教师是外行,所以姑且认为受训教师的知识点正确,但在教课的方式、语言衔接、内容安排等表达方面,我们可以给予他们指导,使教师的语言规范化、合理化、内容和形式标准化。还有另一个例子:我们学院的一部分教师,也包括笔者在内,都一直担任我校与世界海事大学联合培养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毕业论文的语言指导工作。从2005年到现在,这个项目已经连续培养了九届毕业生(今年为第十届),我们学院挑选了几个英语教师为他们的英文专业硕士论文语言把关,这项工作受到了学生和世界海事大学任课教师及校长的好评。实践证明,语言教师与专业教师结合考核学生的论文尝试是成功的,可以应用到指导和考核学生专业论文写作中来,对研究生的科研论文撰写起到很大的帮助。这样的考核方式也适用于我们的研究生公共英语的论文考核。

(四)建立和完善研究生课程考核考试规范,加强监督及评价机制

如前所述,研究生的考试考核管理相比本科略显得滞后。因此,加强研究生课程考核体系管理和监督十分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才能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首先,实现研究生课程考试规范化,从考题的设计、考试内容的安排到试题的审批等考试环节,必须经过科学的论证,尤其是针对考试内容,实行教考分离,杜绝考试过程中过多人为因素的干扰,从而实现考核的客观化,提升研究生的应用能力,促进和督促教学。并建立多种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改革和更正不合理的考核办法,提升考核的科学性。其次,在论文考核方面,一定以培养学生的科研和应用能力出发,并结合撰写国际期刊文章、实际应用等为目标,提升学生的英文写作水平、交流以及翻译能力。此外,应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管理作用,实行二级学院与研究生院各司其职,真正担当起共同监督的作用。刘越男指出研究生考核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是因为各校的研究生院没有真正把管理权力下放到各个二级学院。若能发挥二级学院的监督考核作用,组织二级学院的导师或者专家,成立教学和考核的督导制度,建立“优秀导师”、“教学名师”等称号的奖励机制,必将充分发挥导师的积极性,对于考核机制的完善起到积极作用。

三、结束语

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部署,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总体上要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的考核制度对于研究生的培养至关重要。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建立多种考核方式以及评价制度,是培养高层次人才、实现人才强国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李雪,张世超.试析新型硕士研究生英语视听说课程体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7).

[2]韩宝成,戴曼纯,杨莉芳.从一项调查看大学英语考试存在的问题[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2).

[3]参见韩宝成,戴曼纯,杨莉芳.从一项调查看大学英语考试存在的问题[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2);牛强.现行高校英语测试中的问题[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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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教育论文篇6

关键词:小学语文教育;问题;应对方法

中图分类号:G62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1-0080-01

新课程改革已经明确提出,学生一直都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必须要将学生学习的兴趣进行激发,注重对学生自主学习习惯以及自主学习意识进行培养,进而为学生创设一个良好自主学习的情境,尊重学生自身个体的差异,鼓励小学生选择一个适合自身进行学习的方式方法,学生语言能力、心理以及生理发展都具有自身阶段性特征,不同的内容教育教学也具有各自规律。所以,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必须要根据不同阶段学生不同特点以及不同教学内容进行结合,采取一个适合教育教学策略,只有这样,才能够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小学语文教育教学质量。

1.小学语文教育目的

小学是学生成长最为关键的时期,而小学教育又正好是学生学习知识接触知识的最佳时期,小学的语文教育对于小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我国小学语文教育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丰富小学生的语言技巧,将我国上千年传承下来的语文精髓都传递下去,加强小学生的语言感知能力,提高小学生的语文鉴赏能力,从上述几点来看,我国小学语文教育的地位在整个教育教学领域中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小学语文教育一定要引起我国教育界的重视,通过对我国小学语文教育的不断反思来进一步提高小学语文的整体教育水平。

2.小学语文教育存在的问题

2.1小学语文课堂的阅读资源有限。在小学语文课堂上,教师只是将所需要学习的内容教授给学生,并没有延伸语文课堂外的知识,在整个语文课堂上,教师也没有给学生更多时间去探寻语文知识,更别说给学生提供阅读时间了,在加上我国的绝大多数小学都是没有图书馆的,即便有的学校设立了图书馆,图书的更新速度也是非常非常慢的,这样的条件并不能够为小学生的阅读提供帮助,这对于小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也是有很大阻碍的。

2.2教师教学目的不明确。有的教师在备课的时候没有认清课堂的教育教学计划,而是在课堂上按照自己的备课计划进行讲授,多者与教学计划存在差池,更有甚者与教学计划"风牛马不相及",严重背离了教学计划,在某一定程度上也严重误导了学生对于课文的理解,造成了重大的教学事故。小学生由于其在身理和心理的特殊性,所以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就应更加注意对学生的教育方式,某些教师因为学生没有完成自己规定的作业或者学生因为自作主张地没有采取自己规定的学习方式时往往会采取暴力体罚手段,这对于小学生在身心健康势必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2.3学生的读写能力不够平衡。小学语文的教育重点包括训练学生阅读和写作的能力。但是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较为关注的是阅读能力,而忽略了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所以即使让学生阅读大量的报刊、书籍,可是当真正要求学生写出自己要表达的文章或是随笔时,学生的思路却是狭窄的,是不连贯的。由于学生平时的积累不够,所以在写作时感到力不从心,不能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思想。

3.小学语文教育存在问题的应对方法

3.1开展课外教学活动。开展课外教学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学生能够进一步的巩固教学知识点。在小学语文教育教学中,语文教学的质量取决于小学教师的真实教学水平和小学生的课堂学习程度。但是并不是说教师只要提高休息而语文课堂的整体质量就可以,还需要教师对小学生的课外活动进行培养。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让学生学习知识并运用知识,而且还能够一小学生的语文基础水平为标准来巩固小学的语文知识水平,为小学生创造了更多更好的教育发展空间。进一步加强小学的语文学习积极性,除此之外,我们的小学教师还可以适当的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社会实践活动为素材在小学生的生活中潜移默化的提升小学生的语文创作能力,提升小学生的语文写作能力。

3.2引导小学生对语文教育合理认知。现今时代的语文教育应培养小学生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坚持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正确引导小学生对语文的合理认知,通过教师的熏陶,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逐步形成良好的价值观,让他们了解语文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语文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同时也要从小做起,做好,例如,要求学生练字,告诉他们一定要用心写字,认真写字。可以通过一些能够激发学生兴趣的方式引导他们练字。要善于了解学生内心的真实需求,确定科学的方法进行教育。

3.3强化教师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可置疑的是部分教师的教学方法不仅不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积极地作用,反而会严重误导学生的健康成长,鉴于此,小学从事语文教育的教师应该更加主要言传身教的重大意义,从自身做起,给学生做好表率,更多的采取与小学生相匹配的教学方式进行传授教学,消除学生心目中对于教师的"害怕"、"畏惧"而不敢提问的心理,努力将课堂教学变得更加生动,摒除简单机械式的单向灌输知识的方式,增加学生对于语文课程的兴趣。

3.4设置情境,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要将语文的学习内容和学生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就需要用小学生已有的生活验理解所学习内容,将学生的具象思维融人到学习的抽象知识中。比如在讲到《咏柳》,小学生在公园玩的时候一定会见到春天柳树刚发芽的样子,但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就是柳树,也不明白什么叫做"咏柳",教师就可以将柳树的图片拿到课堂上,引导学生认识柳树,并自由的赞美这样的植物,然后做出总结在他们赞美柳叶的过程就是"咏柳",从而比较简单的介绍唐诗。设置情境教学,简单而言就是,让学生用自己的生活经验对课本知识进行对对照学习。

3.5增设研究性课程。对于这一点我们主要是从当代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研究入手。这个课程是在语文教学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深的有相对独立意义的技术性课程。它的教学过程是一个研究、探索的过程,可以设有若干个研究专题,如小学语文教学案例研究、名师教学风格及其独特价值研究等。在这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有真正的问题或课题意识,提出的问题或需要深入的课题的出发点都是为"学"设疑,有引导学生思考探究的功能,他们的最终目的在于养成学生思考的兴趣和探究的能力。在这个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学资料与学生一起构成教学的统一体。教师在这其中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教育者,而是与学生共同参与的人,这时教师的作用就是与学生一起创设良好的交流环境,这样也能够很好的激发师范生探求语文教育的真谛,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得到充分的锻炼。

现阶段我国小学语文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明显的,像对学生文字写作能力的不重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课堂互动较少,小学阅读资料有限等等,这些因素导致了我国小学语文教育的发展受到限制,为了进一步的提升我国小学语文教育,就一定要先解决上述问题,对上述问题进行反思能够有效的提升小学教育的整体质量。提升我国小学教育的整体水平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王霞.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板书现状及对策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