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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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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篇1

11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草原资源,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农业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以及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要求。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靠群众科学预防和扑救草原火灾。

132加强草原火情监测预报,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达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的目的。

133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实行各级政府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扑救草原火灾的各项工作。

14火灾级别

根据草原火灾发生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将草原火灾分为四个级别。

141Ⅰ级(特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

(2)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伤20人以上的;

(3)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

(4)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

142Ⅱ级(重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距国界5公里以内的境外草原火蔓延500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120小时以上的;

(2)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明火尚未扑灭的;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伤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5)省外大面积火场草原火距我省边界5公里以内,对我省境内草原造成较大威胁的。

143Ⅲ级(较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

(2)周边省区草原火灾对我省境内草原构成一定威胁的;

(3)超过24小时尚未扑灭的;

(4)位于省区交接区域具有一定危险性的。

144Ⅳ级(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下;

(2)Ⅰ、Ⅱ、Ⅲ级草原火灾之外的。

本款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除林区和城市市区外一切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及灾后草原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省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分管农业的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农业的副秘书长和省农牧厅厅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农牧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气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兰州铁路局、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省军区、武警总队、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农牧厅分管草原防火工作的副厅长担任。

市州、县区市也应成立相应的草原防火指挥部。

22省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安排部署草原防火行政措施等重大事宜。

(二)领导、组织和督导各市州、有关部门和牧场进行重大、特大草原火灾的指挥扑救、调查等事宜;协调解决涉及各行政区域之间、地方与驻地单位之间草原火灾扑救的重大事宜,指导和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三)负责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制定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和停止实施本预案,研究部署重大工作。

(四)协调落实草原火灾扑救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负责落实有关领导决定的草原火灾扑救事项;根据火情,向省政府、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及时报告草原火灾情况。

(六)研究处理其他有关草原防火的重大事宜。

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省农牧厅牵头组织实施本预案,负责家畜的转移、疏散和疫病防治工作,负责火案调查,组织评估火灾损失,开展草原改良和植被恢复工作。

省发改委负责制定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落实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省经委负责安排和落实草原防火紧急物资储备、调运等计划。

省公安厅负责草原火灾危险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火案侦破、火灾扑救等工作。

省民政厅负责灾区农牧民生活救济工作,协助审定草原火灾受伤人员抚恤、补助标准。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草原防火经费、防火储备金和紧急扑火所需资金。

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协调修复灾区道路,确保道路畅通,为保证扑火物资及时、快捷运往受灾地区提供便利条件。

省水利厅负责维修受灾地区水利设施,水情信息,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

省林业厅协助草原防火部门开展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做好草原火灾向林区蔓延的扑救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做好火灾扑救中的伤员救治工作。

省教育厅负责做好灾区学校及师生的安全工作。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做好扑火物资市场的管理工作。

省气象局负责草原火灾的动态遥感监测,提供火情资料及灾区气象资料,协助农牧部门开展草原火灾动态分析。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确保扑火工作的通讯畅通。

兰州铁路局、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优先运送草原火灾扑救物资和器械,协助农牧部门对扑火物资和扑火救灾人员进行快速运输。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为扑火飞机正常起降提供保障。

省军区、武警总队在做好本系统的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的同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协调驻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队伍和民兵,配合和参加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

省农垦集团责任有限公司、马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系统及驻地的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24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及时汇总、核查、报告草原火灾和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的建议;在省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牵头组织实施;提出草原防火工作计划,召开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安排草原防火的具体工作;在草原防火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及时收集、反映与草原火灾有关的预测预报信息;了解和督导受灾区市州和县区市政府落实草原防火工作措施;指导草原防火工作和灾后草原植被恢复工作,推广科学合理的草原利用与保护技术;提出草原火灾救灾资金的分配建议,根据指挥部安排,负责全省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草原防火设备、车辆等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各市州、县区市、牧场和有关部门进行草原火灾的指挥扑救、调查等事宜;查处草原火案;负责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预警和预防报告机制

31草原火情信息监测

草原火情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卫星监测、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监测信息和市州、县区市等值班报告,其中卫星监测信息由兰州区域气候中心提供。如需飞机监测火场,由省政府或市州政府协商当地空军支援。

省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火情监测组织工作机构。进入防火期(10月1日—次年5月31日),要加强值班工作,健全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

32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草原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尽快向当地草原防火组织或政府报告。草原火灾报告必须及时、迅速、准确,按照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就近就地报送。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经纬度)、估测面积、地理气象状况、发展趋势和威胁情况、重要设施分布情况、扑救情况等。

市州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在2小时内报告省指挥部。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草原防火责任区,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和联防制度,完善草原防火监测制度,加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设立草原防火隔离带。组织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草原防火意识。

332依照国家统一标准,实行四级预警标准,即Ⅰ级(特大)草原火灾、Ⅱ级(重大)草原火灾、Ⅲ级(较重)草原火灾、Ⅳ级(一般)草原火灾,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

34预警支持系统

重点草原防火市州要加强草原防火指挥系统建设,确保草原防火指挥协调有力、信息传递高效。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与等级

411当突发草原火灾时,所在地县区市政府要立即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达到Ⅳ级(一般)预警标准时,所在地县区市政府要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市州政府报告情况。超过Ⅳ级(一般)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较重)预警标准时,所在地市州政府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达到Ⅲ级(较重)预警标准时,市州政府要立即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并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超过Ⅲ级(较重)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重大)预警标准时,省指挥部要向各有关应急工作部门和单位预警。达到或超过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大)预警标准时,省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向省政府和农业部报告。

412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州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火灾报告后,认为需要Ⅰ级和Ⅱ级响应时,报省指挥部,由省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火情,决定启动本预案。省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对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包括草原过火面积、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火源的现状、火灾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救援装备与队伍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等。

(2)对扑救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并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当地做好扑火工作。

(3)根据火情及市州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建议,批准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4)根据火情,建议省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火灾扑救的紧急措施,调动扑火人员,调拨扑火经费和物资。对Ⅱ级以上(含Ⅱ级)草原火灾,省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必须赶赴火场,协助组织和督促当地做好扑火救灾工作。无论启动何级别的预案,扑救工作均由火灾发生的县区市政府负总责。

413重点牧区县区市政府应成立专业扑火队伍。扑火队伍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为主,义务扑火队和公安消防部队为辅,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市州和县区市草原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就地就近调动。

(1)第一梯队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和干部职工、广大农牧民群众;

(2)第二梯队为武警部队;

(3)第三梯队为人民。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接到火灾报告后,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情起草《重要草原火灾摘报》,并由指挥部正、副总指挥签发后,报省政府应急委员会和农业部,并通报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

国界线附近的草原火灾,通报省外事部门;威胁林区的草原火灾,通报省林业部门;省(区)边界附近的草原火灾通报邻省(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本预案启动后,如事态继续扩大,难以控制,省指挥部报请省政府请求国务院启动国家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3通讯与信息保障

县级以上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卫星电话等通讯工具作为储备物资按照规定做好保养工作,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达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必要时,省指挥部设立草原防火指挥专线电话。

44前线指挥

草原火灾扑救的前线指挥部由县区市政府组建。

45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

火灾现场救护、后方支援及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由县区市政府负责。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救护医疗工作。根据“分级救治”原则,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地带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县区市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扑救草原火灾,不得动用未成年人、孕妇和残疾人参加。需要部队参与扑火的,由市州政府或省指挥部报省政府决定。

47新闻报道

新闻坚持实事求是、把握适度、及时全面的原则,由省指挥部审核。必要时省指挥部举行新闻会。新闻媒体的采访须经省指挥部批准。

48气象服务

由省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省气象局遥感中心和气象台,实施卫星动态监测预报火场火情状况,并将火场气象卫星资料通过微机等各种渠道及时传递。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由市州气象局责成当地气象台、站提供。省政府向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下达指令,在具有气象条件的情况下派飞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49应急结束

Ⅱ级(重大)、Ⅰ级(特大)突发草原火灾被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由市州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无次生火、暗火等余火的情况下,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依次报省指挥部和省应急委员会,经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并向社会。

5应急保障

51物资保障

全省现建有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3个,要根据我省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继续加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实物资储备。

52资金保障

草原火灾应急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分别由省、市州、县区市财政予以保障,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火灾发生后,省财政、农牧部门联合向财政部、农业部申请国家牧业生产救灾紧急补助资金。

53技术保障

建立并完善草原火情预测预报系统,制定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技术规程。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草原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在防火期内,各级电视台气象预报中应加入草原火险等级预报。

加强对草原防火指挥人员、草原防火专职人员以及草原防火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群众扑火队伍的培训,经常举行扑火实战演练,提高科学扑火能力。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灾后重建、有关人员的补偿和奖励、扑救火灾中牺牲人员的抚恤和褒扬、受伤人员的救治、社会救济等善后工作由市州、县区市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62火灾调查和总结

火灾调查、火案查处由县区市草原防火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火灾结束后,由市州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进行总结,建立专门档案,并报省指挥部办公室。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草原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本预案及时修订与更新。

县级以上地方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由同级政府批准的本地区的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省农牧厅备案。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篇2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并尽早予以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省、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档案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局档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指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汛期警报、火灾警报、防盗保密事件等处理与防范措施,以期及时地组织人员,保证档案安全的活动。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立足防范,分级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凡涉及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事件报告

  第五条一旦发生事件预警,应立即向责任处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向主管领导通报。

  第六条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领导应按照已发生、可能发生之事件性质和等级,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必要时,应迅速报告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三章应急处置

  第七条本级档案库房为特级应急处置的区域;计算机中心和其它档案保管场所为一级应急处置的区域;档案查阅利用室为三级应急处置的区域。

  第八条各级区域应急处置以本级为主,并视情况请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门支持。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时,建立以局长为总指挥、业务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和思想发动、其他中层以上领导协作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总指挥:戴时鑫

  现场指挥:余为群

  协调:邢良波

  成员:邬益良、鲍广玮、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条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室职责:

  (一)档案管理员应按档案存放区域等级依次指导处置:汛警期查漏防潮,发生期不间断监控排查,危险期按要求立即组织力量把特级区域的档案向高位转移。火警期应迅速告知库区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盗窃泄密发生期应立即控制和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部门查勘;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期应做好珍贵和保密档案撤离准备,发生期应视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指导处置人员搬运至设定区域。

  (二)管理员在汛警期作好通气排湿、设备设施的运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危险期按要求组织力量把计算机、贵重设备向安全场所转移;火警期在报119火警的同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按消防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实施处置。

  (三)办公室应在汛警期及时了解汛警情况,向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通报,并协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发生期应按主管领导要求和现实需要通知人员到位;火警、失窃泄密发生期应及时掌握信息,协助做好联络工作;整体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期应落实搬运装具、车辆和场地以应急需,发生期当按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保障后勤到位和信息沟通。

  (四)其它科室应按领导指派协助处置。

  第四章奖励惩戒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报由市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因参加应急处置致伤残或牺牲人员之善后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受伤致残或牺牲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因玩忽职守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借故逃避或拒不执行处置命令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对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为加强值班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发生的各类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项应急工作的协调开展,确保企业及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企业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报告制度和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企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110匪警、120救护、119火警)。

  2、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迅速扑灭火源,值班人员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如发现生病员工,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

  2、通知员工所属部门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工作安排,配合开展抢救工作。

  3、若遇员工非正常中毒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迅速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5、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封存和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对中毒食品加工场地、工具、设备进行消毒,控制事态发展。

  (三)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级管理部门决定停水停电,应立即将详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员工;

  2、突发水管爆裂:迅速关掉总闸,并立即将积水清除,保护财物,同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说明停水原因以及来水时间。

  3、突发大面积停水停电:迅速打电话向物业管理部查明停水、停电原因,并及时说明原因以及来水、来电时间。

  4、下水管堵塞: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找出堵塞处,及时进行疏通。

  (四)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位;2、认真组织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对没有及时撤出的人员,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3、沉着应对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员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4、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配合领导小组维护好企业秩序,并向上级部门报告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

  (五)防范被盗应急预案

  1、盗窃事件发生后,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通知物业管理部来进行调查,查找被盗原因;

  2、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

  3、如发现有人现场作案,应先拨打110”,并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预以制止,组织保卫力量将其抓获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侵害员工事件应急预案

  1、员工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在场人员应加以劝阻,并向值班领导报告,如有受伤人员应及时就医,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双方做出相应处分。

  2、若有外来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保安员应加以阻止,并报值班领导,不得随意放行。

  3、发现不法分子来企业滋事、斗殴、行凶,应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测,同时应拨打110”。

  4、如有敲诈、伤害事件发生,必须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视情况必要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篇3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本县各地及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上级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办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4.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森林危害。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1)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3)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4)乡镇政府请求援助或县政府已有明确指示。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所辖地森林防火指挥分中心立即成立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具体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1森林扑火指挥部

2.1.1森林扑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林业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广播电视台、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卫生局、工信局、电力局、气象局、大峪林场、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人武部、公安局、县公安消防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1.2职责任务

(1)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后勤保障。协调交通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指导火灾事发地乡镇政府的扑火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3)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对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和指导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事发地乡镇政府在扑火救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2县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组成

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含乡镇政府)。

2.2.2职责

(1)县武装部及驻迁武警中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组织部队、预备役队伍、民兵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火灾事发地公安派出所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持火灾事发地交通部门管辖的公路设施完好,保障扑火物资和扑火救灾人员快速运送。

(4)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和灾区重建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为扑火救灾提供经费保障。

(6)县卫生局:在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紧急医疗救助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的相关工作。

(8)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

(9)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灾事发地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的制作和工作。

(10)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通信畅通。

(11)县监察局:负责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与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有关地区可燃物含水率及火源、地形、可燃物类型等情况,对可能发生火灾的乡镇火险形势预测预报。

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对事发地的天气进行适时监测和预报,及时为森林扑火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3.3火情监测

县、乡、村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对县内林区实施火情监测,并按规定及时、逐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与处理

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对辖区内火情要及时上报,一般火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本县与邻县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Ⅰ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县区交界地区的情况,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时,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4.1.2Ⅱ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乡镇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调动扑火力量,同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指挥长赴火场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当地乡镇政府先行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2个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扑救。

4.2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防火组织立即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先行组织和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待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到位后交接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机构。

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靠前指挥,火场范围较大时可以分片、分段安排扑火任务,落实扑火责任;火情蔓延速度较快趋于严重时,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作相应调整,并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把保护灾区群众和扑火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

4.3.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根据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

4.5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在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卫生部门组织救治,死难者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7扑火力量

4.7.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以经过专门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伍以及火灾事发地群众组成的扑火力量为补充。火场直接扑打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应急扑火队伍为主。负责火场清理和看守的单位、人员由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严禁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员和孕妇参加扑火工作。

4.7.2扑火力量的调动。发生森林火情后,事发地的专业扑火队伍应当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情。在火情不能控制造成森林火灾时,事发地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的应急扑火队伍共同完成扑火任务。

4.7.3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在森林火灾事发地扑火力量不足,需要增援扑火力量时,根据事发地乡镇政府的申请,县森林扑火指挥部调动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增援的灭火力量原则上以乡镇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县武警中队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4.8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

4.9信息

4.9.1森林火灾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森林火灾的信息和传言。

4.9.2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

4.9.3森林火灾的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

4.10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的,依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l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基层防火组织及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测量火场面积、森林受灾面积,绘制火场面积图,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将有关材料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5.2善后处置

在对森林火灾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切实解决灾民的饮食和居住问题,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群众情绪的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依照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劳务和物资、装备给予补偿,并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损坏或者丢失的,进行修复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被抽调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原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农村村民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可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因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3恢复重建

森林火灾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事发地乡镇政府进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当地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督导事发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5.4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扑火救灾的成功经验、应当吸取的教训和今后的改进措施。

6综合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有线和无线通信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县与各乡镇以及重要林区互通,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森林火灾应急通信系统。

6.2后备力量保障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加强森林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在重点装备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并根据各乡镇实际,对乡镇防火组织配发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4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

6.5培训演练

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篇4

超市火灾应急预案范文一:为了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预防和遏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司领导批示,拟定与物业部、工程部及物业一起启动防火设施,带领员工进行消防预案演习。望各部门领导予以高度重视。现将具体组织实施方案作如下安排:

一、基本情况简介:

xxxx超市于x年x月x日开业,座落x处,地址为:xxxx。东靠xxx;南靠xxx;西靠xxx;北靠xxx。

超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营业面积xx万平方米,分地上x层,地下x层,经营类型有xxxxxxxxx。

店内消防设备、技术防范设施齐全,有轻便ABC灭火器xx具、二氧化碳灭火器xx具,灭火车xx台、消火栓xxx座、防火卷帘门xxx樘、烟感报警xxx个、喷淋头xxx个、煤气泄露报警器xxx个、每层有通往地面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7条,电视监控画面5幅、监控探头xx个,门禁报警联网系统xx套、报警按钮x个、消防急救工具包x套。

二、组织指挥

演习临时指挥部设在消防中心控制室,由总经理担任演习总指挥,防火管理负责人郭成担任副总指挥并具体负责实施,成员由各部门经理组成,保安部中控室协助临时指挥部做好指挥联络事宜

下设五个组:

即警戒处置组:由保安部消防领班带领义务消防员在适当位置由工程部相关人员参加进行消火栓接口出水演练;

疏散疏导组:由保安部主任带领一名领班负责协调各楼层保安员与各楼层负责人共同配合指导人员迅速准确疏散;

伤员救护组:由保安部一名领班负责带领3人携带担架进行救护演练;

控制组:由保安部一名领班负责对火警现场及周边进行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通信联络组:由保安部一名领班负责对讲机的配备和做好演习过程中的联络事宜。

三、具体处置方法步骤

1、人员、探测器报警,中控接警带应急包迅速到现场确认,(假火警,查明

原因备案)真火警反馈中控室;

2、中控接到反馈(或监控显示火势)立即协调在职警卫领班增援扑救,(扑灭:现场取证,防范复燃,查明原因上报部门,再做处理)火势未得到控制,立即上报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通讯联络组:1、发现真有火警发生,目击人员须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xxxxx),消防控制室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拨打119火警电话。2、商场中控室电话作消防专用不得占用。求对讲机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同一频率,以备火警之用。3、通知工程部所有指定负责人,留下详细的火灾数据及直线电话号码,收集现场信息。4、将各项消防设施,急救箱装备及火场附近各门及机房锁匙立刻运往火场以急用。5、立即向物业控制室报告远程控制消防设备;根据工程部所提供的紧急联络资料,通知所有负责人。6、将现场所有电梯迫降。除有关人员外,禁止任何人士使用电梯及进入火场范围。并备用消防专用电梯,待消防员到场使用。必要时可求警协助。7、派遣一名队员在消防车通道候命,以便引导紧急车辆能迅速抵达火场。当消防员到

场后,须将现场之地理环境及火灾情况,火场是否有人被困,详细向消防员报告,以便他们能立即进行拯救行动。而队员亦须尽量从旁提供协助。

灭火行动组:着作训服迅速增援,利用消火栓,消防板斧,自救呼吸器等器具,在自身安全情况下,如无浓烟,且有安全逃生路线可供撤离,才可尝试将火救熄及阻止火势蔓延。水枪逐步扑救,器具进步破拆,消灭火源。

疏散引导组:迅速到达火场,组织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药剂,保证灭火需要,引导疏散无关人员。引领人员往一个远离灾场的地点集合;集合地点应有足够空间供职员作集合之用,及不阻碍消防拯救工作。集合地点远离灾场原因是防止现场发生爆炸和下坠物,造成伤亡;人员使用楼梯逃生,切勿使用电梯;在疏散时,安保人员要关注和照顾老弱及伤残者,协助核点疏散后,各部门、店铺、顾客人数。安保人员需记录曾在此地点集合的人员数据;如收到有任何人士报称怀疑、确实仍有人员仍在火场内,安保人员需查问对方有关地点后,立刻通知在场消防主管;一切意图、强闯折返、进入火场的行为是绝对禁止的;当离开商场时,经检查无人应顺手关掉经过的房门(疏散无人做上记号)和防烟门,以防止火及烟的蔓延。尽可能通知所有职员,以确保所有人士经已离开火警现场。

救护、抢救组: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抢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员或伤亡,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受到火灾的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在消防对未来前进行安全隔离。

警戒组:迅速警戒火场。除拯救人员外,任何人员皆不得进入,以免造成更多伤亡和杜绝不法之徒趁机作案。消防车到来上报引导到起火部位。

3、灭火行动组听到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与工程部人员实施(模拟)灭火,救护组开始进行救援工作;

4、听到火灾报警和消防广播后由疏散组与物业部楼层负责人组成疏散指挥小组,指挥各楼层员工就近找到安全出口,用最快的速度,就近的路线撤离卖场,若发现可疑物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正确指导人员安全疏散到地面;

5、疏散救护完毕后,所有员工在指定集合地点集合,清点人数,楼层、部门负责人向指挥部报告疏散情况。由总指挥讲评演习情况。

四、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接此预案后应按要求提前做好楼层疏散通道的清理工作及疏散指示的检查工作,并对当班在岗员工进行动员;

2、参加演习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疏散。做到就近迅速疏散,遇到出口堵塞或拥挤,要互相礼让;

3、此次演习因近似实战,全部照明熄灭,卷帘落下,各层负责人一定要学会战时如何组织疏导顾客的方法,及明确路线就近疏散,每名员工要严肃对待,疏散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推搡拽拉,防止跌倒,造成摔伤。

超市火灾应急预案范文二:一、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超市卖场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卖场及购物群众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经理负责超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值班经理、防损部长

组员:各课别主管及超市员工

职责: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的具体实施,确保能够按照预案顺利进行。

2、职责分工

(1)总指挥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现场指挥组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协助抢险机械设备的调转;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的紧急联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传达领导小组的抢险指令,做好与“110”、“120”等单位的联系。

(4)技术保障组职责:协组总指挥负责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负责抢险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方案实施。

(5)人力保障组职责:主要搞好购买者的人身安全,负责人员疏散并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负责抢险所需要的人力、机械的落实,保证人力、机械的优化配置。

(6)物资供应组职责:负责救援物资的的储备和供应。

(7)善后处理组职责:负责抢险结束后现场及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准备

1、事故易发生点应成立应急队伍并落实应急措施。

2、办公室负责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部门、防汛指挥部、安全生产监督局等单位的应急电话联络表。

3、各区域在识别和评价进行危害毕辩识的过程中,确定该区域的事故状态和紧急情况,提出预防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必要的物质准备。

四、日常工作

1、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应急计划;负责与公安、消防、安监、医疗等单位进行联系;负责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处理及监督检查;定期对义务消防组织进行防火技能检查和指导消防演习;负责应急设备的保障。

2、值班经理:负责应急救援物质的保障。

3、区域小组长:负责应急现场人力资源及抢险工具的保障。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1、火灾应急预案

(1)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行现场自救、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必要时,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自救、扑救火灾时,应区别不同情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A、扑灭电器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电。

B、扑灭油类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C、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急救中心电话“120”或公安指挥中心电话“110”求得外部支援;求援时必须讲明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D、火灾的自救与逃生;火灾最初五分钟是最佳逃生时机,首先应躲避浓烟;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打开安全门,要用手背试一试门面的温度不高时再打开门。然后撤离到安全地带。

E、将受伤人人员及时转送医院进行紧急救护。

F、将信息迅速传递给办公室;传递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G、办公室接到应急信息后应立即核实现场的处置情况,组织有关人员或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H、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人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行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尽可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I、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直接责任。

2、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触电人按下列要求进行紧急挽救。

A、首先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

B、距电源开关较近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干燥的木辊、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

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的轻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A、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不严重,神志还清醒,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并严密注意观察;

B、如果触电者受的伤害较严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时,应立急进行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C、如果触电者的伤害很严重,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须同时采取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

(3)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并坚持抢救6小时以上,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确诊已经死亡为止。

(4)如果需要送医院抢救,在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5)对于与触电同时发生的外伤,应分别情况处理。对于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放在触电急救之后处理。对于严重的外伤,应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处理。如伤口出血,应与止血。为了防止伤口感染,应当与以包扎。

(6)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对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疏散。

(7)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8)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3、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1)发生机械人员伤亡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对人员进行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救护等。

(2)必要时,应立即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援。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上报程序执行。

4、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预案。

(2)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同时逐级上报到急救援指挥中心,

(3)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尽快确定传染源的传播范围并对有关人员就地实施隔离,确保可能感染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4)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六、应急结束

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结束后,严禁在场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调查工作,后勤保障组在总指挥的安排下做好抢修、恢复工作。

七、处理与改进

办公室在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应对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针对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原因,责成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并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及修订,使其不断完善,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八、工作要求

1、首先保持自我镇定,将突发事件迅速向上级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2、以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保护好公司的财产安全,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在采取抢救措施时,应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抓紧时机进行抢救。

4、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按预案或指挥员的指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警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救。

6、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要互相协调,通过配合,尽快完成报警、扑救、疏散顾客、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等各项工作。

7、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由总指挥部下达各组人员撤离现场的命令,随后进入善后工作处理阶段。

8、突发事件结束后,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保护现场、通过公安机关、劳动部门、保险公司等进行相关勘查、裁定、理赔等或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回各自工作岗位清点物品。

九、常用应急电话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交通事故122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篇5

春节工地应急预案一目的:为积极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本系统春节期间平安稳定,让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刘元龙文祥锋

副指挥:刘克建

成员:当日值班人员

可以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即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和综合保障组。

二、预防、预警

1、事故预防

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管辖领域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档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演练。

各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要对本单位、本行业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信息监测与报告

帮助各相关企业、粮食仓库、市场、超市、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管辖的领域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

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以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3)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定,事故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等;

(6)报告人、报告签发人、联系人等。

3、应急报告

目前相关企业、市场、超市、加油站、家庭旅馆(香期客栈)等单位或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对其事故国家有关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4、事件报告及前期处置

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本局按规定上报。对于较大(Ⅲ级)、一般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应急办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5、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6、下达处置指令

依据区商务和经信科技局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7、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

8、终止应急处置

在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9、调查和恢复重建

在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应急措施

1、春节放假期间,春节值班人员及领导小组人员的手机要求24小时保持通畅。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南岳。

2、遇有事故向春节值班领导报告。

四、急救电话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春节工地应急预案二目的:

此时的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现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灾害预防: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及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施工现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施工现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施工现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在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在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施工现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值班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组长:赵xx电话:13621xxxxxx

副组长:徐xx电话:13671xxxxxx

成员:吴xx、杨xx、杨x、刘xx

急救:120匪警:110火警:119

附:20xx年春节值班人员名单

xx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火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篇6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快速反应,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预案启动条件

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线、火势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立即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决定;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协助灾区做好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协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及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

(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提供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

(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公路的养护、交通管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

(6)市军分区:根据火情情况,负责组织、预备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7)市武警支队:根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承担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

(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任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

(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

(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行审核把关。

(二)日常工作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设、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承担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

(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部设立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挥长负责扑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扑火方法,对现场扑火力量、物资机具等进行统一调度。紧急情况下,前线指挥长具有临时处置权。前线指挥长是扑火责任人,对市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扑火和火灾现场的各项工作。

前线指挥部设立扑火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对前线指挥长负责,其中作战组组长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市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厅的国家气象卫星监测通报,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林区设立望台、检查站、配备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森林火情。

(二)报告

1.报告内容

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已燃烧的时间、地点、面积、动态、火场周围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扑救情况、信息来源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应立即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3.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市林业局:发生在县级以上行政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5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4.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核准情况报告省林业厅,请求支援:发生在省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1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省林业厅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赴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动员和组织全市力量进行扑救。

四、预警

根据卫星监测情况、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一)特别严重(ⅰ级)

连续3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3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10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红色预警信号。

(二)严重(ⅱ级)

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5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橙色预警信号。

(三)较重(ⅲ级)

连续1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1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火热点报告,日均3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黄色预警信号。

(四)一般(ⅳ级)

森林火险等级二级(难燃);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蓝色预警信号。

五、火灾扑救

(一)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1.四级响应

按照属地化原则,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各类扑火力量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情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

2.三级响应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势情况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调集全市的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参加扑救,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商请消防、公安、驻军、预备役部队和武警进行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组织或参加指挥扑救,履行好各自职责。

3.二级和一级响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即:燃烧蔓延超过18小时尚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有上述情况之一,在提前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扩大应急,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衔接《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扑火指挥

1.统一指挥。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根据需要,上级指挥机构有关领导参加前线指挥部指挥,随着火情趋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也随之提高。参加扑火的所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逐级指挥。下级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进行。

3.在扑火力量的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基层扑火为主,其它社会力量为辅。严禁动员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

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五)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彻底消除隐患。要留足人员现场看守8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清理火场后,组织清点人数,分批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六)火案查处

县级公安部门和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派出所进行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由市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惩处肇事者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七)信息报送

森林火灾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森林火情、扑火动态、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一律由市林业局或扑火前线指挥部新闻发言人。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火情发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市指挥部指定发言人。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完全扑灭,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市民政局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应急处置过程中者进行责任追究。

(二)工作总结

应急结束后,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各级指挥部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根据要求撰写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

七、综合保障

(一)信息和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市和县、市、区指挥部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积极建设后备扑火队伍。

(三)扑火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四)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拨付。

(五)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避火安全常识。

八、附则

(一)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二)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