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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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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篇1

好家风汇聚的是社会好风气、正能量,为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好家风传承下去,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凝聚一股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大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校园氛围,践行“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幸福教育理念,根据示范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推荐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家风传承好人家庭”评选范围为南阳市姜营小学全体在校学生的`家庭。

二、评选标准

此次评选活动设置“助人为乐好家庭”、“拾金不昧好家庭”、“诚实守信好家庭”、“无私奉献好家庭”、“孝老爱亲好家庭”五个类别,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好家庭: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赢得其他学生及家长赞誉。

2、拾金不昧好人:为人处事有原则,不贪图小利益,拾金不昧,捡拾物品、财物及时上交,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学习、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4、无私奉献好人: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家庭;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参与、帮助组织学生,任劳任怨,奉献精神强,为活动顺利开展做出贡献的家长及家庭。

5、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凡符合以上标准条件之一、无其它不良问题的个人及家庭,均可作为候选人推荐上报。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评选流程

坚持听取意见、学校评议、组织研究、张榜公示、确定上报的程序进行,确保推选结果公平公正。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本次评选活动是我校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学生及其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学校把本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和时间要求,扎实开展评选活动。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掘

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广泛发掘。评选中可以采用个人申报、互评互推、座谈发掘等手段,切实把本班级的“最美家庭之好人家庭”推荐出来。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在广泛发掘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上报候选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力求体现学校“成就他人、幸福自己”的良好校风,力助推进正能量的提升,为我校各项活动的发展贡献力量。

评选方案篇2

为配合做好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期间,评选出石角镇中心小学“师德标兵”,并推荐相关人员参加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热爱关心学生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学生、家长爱戴。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勇于创新,学而不厌,刻苦钻研业务,始终站在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前沿,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情况优良,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3、爱岗敬业,奉献教育,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积极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成为学生道德的.表率。

5、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

7、担任过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教师。

三、推荐办法

先由各单位评选出本单位“师德标兵”(石角中心小学、三八中心小学、龙南中心小学各评出3名,石角镇中心幼儿园评出2名,黄花中心小学评出1名)。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各单位评出的“师德标兵”的表现和实绩,推荐3名参加县“十大师德标兵”候选提名。县教育局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后,从中推选出15名候选人,通过公示,投票和测评,评选出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要于9月26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xx字左右)一式3份盖章后报镇中心小学,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镇教研中心公共邮箱。

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展现教师风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评选方案篇3

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师德,增强班主任年主动性、积极性,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德育队伍建设,特制定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教育思想端正,具有社会主义荣辱观,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讲究育人艺术,积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法制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等放免开展工作,班风正、学风浓,成绩突出。

2.尊重学生家长,坚持家访,有目的地引导学生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后进生帮教工作卓有成效。

3.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没有体罚学生的行为,没有参与校外有偿补课的行为。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和信访法,经验在校级以上会议交流。

5.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分占80%,领导小组打分占20%,考核总分领先者为优秀班主任。

6、如果上一级评选优秀班主任,得分最高者优先。

7.如考核分数相同,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8.班级出现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本期内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教师、学生出现严重违纪现象。(造成人身伤亡,在学校、社会造成影响等)。

9、按时完成各科室布置的任务。每欠一次从总分中扣0.5分。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迟到一次扣0.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

10、小学部每年级评选1个,初中部每年级评选2个。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召开全体班主任会,公布评选方案。

2.汇总结果在班子会上公布。

3.校内进行公式。

三、要求:

1、评选时做到公开、公正。

2、上交两份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要真实可信,事符其人,严禁抄袭、杜撰。参评的`班主任要参加区德育科组织的调讲。

四、奖励。

每期末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奖一定数量的现金,荣誉证一本。

未尽事宜,经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

xx学校

评选方案篇4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带动教风与校风的良性发展,为我校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全面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表现

1、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学校,乐于奉献,服从学校一切工作安排,团结协作,衣着大方,举止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受到学生的尊重和同行的好评。

3、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在年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

4、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工作有贡献;能胜任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周、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

5、爱护学生,对后进生不歧视,帮助差生、关心困难学生。不随意征订教辅读物;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不从事有偿家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教学业务

1、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对本学科知识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备适应当前课改教育教学需要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

2、扎实备课,认真上课。备写的教案实用性强,形式多样;组织教学能力强,能精心施教,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努力改进教法方法,积极从事多媒体课件制作进行辅助教学,教学效果好。教案和自制课件在学校学期检查评比中获“优”、“良”等次。

3、作业批改及时认真,严格要求,评讲认真,学生作业书写规范。作业检查在学校学期评比中获“优”、“良”等次。无机械、重复、超量的作业,注重合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生、家长评价较好。

4、出色完成教学任务。教学中能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转化后进生成效明显。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进步显著;辅导的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取奖次;教学人员所带学科成绩在县局、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居同级同学科前两名;行政后勤组、体育艺术组和英综组人员在同组人员综合排名中居前两名。

5、认真做好学生学科考核、评价工作,对学生进行科学、公正评价。与家长之间沟通畅通,关系融洽。

6、自己所带班级无重大责任事故,本人未发生任何教育事故。

(三)教育科研

1、积极参与教研教改,按时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能很好地完成备课、听课、说课、评课任务,教研组反映好。听课笔记记录详实,有客观、公正、准确的`评语。

2、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积极主动参加公开课、竞赛课,承担示范课、观摩课,在校内外形成较好的社会反响,或取得较高的评价。

3、重视科研工作,了解学术动态,紧密结合教学实际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论文、心得体会、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公开发表或公开交流。

4、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的理论学习、自觉读书,坚持在职进修。

(四)出勤及其它

1、坚守岗位,上课不接打手机,不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2、无迟到,无早退,无代签到、无旷课现象。

3、病、事假一学期类计不超过5天。

4、无因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工作或他人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无因自己不良言行给学校或他人形像带来负面影响的现象发生。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未以各种考核为依据评选。

四、评选办法

1、科任组、分年级语数组评选,评选人数按年级班级总数和同组人员总数具体确定,人数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5%-20%。

2、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筛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表彰奖励

经学校评审组批准后,即授予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