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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学习内容(精选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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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学习 篇1

1、引导教师确立职业理想

教师工作平凡中蕴含着伟大,辛苦中潜存欢乐。要把教师职业作为神圣的事业去追求,既要在确定职业时处理好个人志趣同社会需求两者之间的结合与统一关系,又要处理好职业定位与个人才能的关系,建立起只要勇于实践,勤于积累,通过辛勤劳动定会成为合格教师的信心。还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发扬艰苦奋斗、埋头苦干精神,在实践中追求成就。

2、引导教师强化职业责任

作为教师,首先应对职业责任在思想上承认和自觉认同,把它转化为认真履行的道德义务,落实到教师的全部实际行动中,真正做到热爱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坚持把热爱学生和对学生负责看作教师的责任,坚持教育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和对社会负责、对事业负责的一致性原则。

3、引导教师严守职业纪律

职业纪律是职业劳动者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和要求,是维持教育活动正常进行的保证。教师要成为学生的表率,必须模范地遵守职业纪律。学校工会要帮助教师强化政治纪律观念,严格维护社会主义讲坛的纯洁性。要强化教师角色意识,准确把握为人师者的言行态度,管得住自己。认识学校无小事,事事有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是表率。要提高教师廉洁从教的自觉性,自觉抵制市场经济对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抵制以教谋私、唯利是图的不良风气。

4、引导教师优化职业作风

教师的职业作风,反映了教师在职业活动中的态度和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的无形和巨大的精神力量,具有明显的示范性特征。教师职业的特点要求,要建立热心追求真理、勇于探索的学术风气,敢想敢说敢于,敢于向权威挑战,“格物穷理”,敢领学术之先,在教育科学和现代科学中有大作为。要着力在教师中发扬团结奋斗、互相协作的风格,依靠群体优势开拓教育的新局面,实现教育行为由“个体小生产”向“社会化大合作”的转变。

5、 引导教师提高职业技能

教师职业技能,反映了个体从事教育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是个体实现职业理想,形成高尚职业道德的重要保证,是事业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和主要要求,是评判教师是否胜任工作的重要标准。

2021年师德师风学习材料 篇2

第一条教师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每次收费都要向学生,家长讲明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

第二条师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学生、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第三条加强师德建设要求教师在执业过程中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第四条师德建设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领导,严格规范,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准。

第五条教师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以培养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弘扬爱国主义,传承民族精神。

第六条教师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全面地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自觉遵纪守法,正确教育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施以潜移默化的影响。

第七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树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全新的教育理念,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教师要加强品德修养,诚实正直,宽厚待人,做模范遵守公民道德的实践者;要自尊、自信、自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第十条教师要既讲竞争进取又讲团结合作,尊重同事,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第十一条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积极吸纳当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完善自我,丰富教学内容,成为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

第十二条教师要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增强创新意识,善于运用激发学生创造性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教育环境。

第十三条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科学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本着为学生一生的发展负责的精神,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第十四条教师要主动参与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善于把握教改前沿信息,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运用到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实施学科素质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善于学习并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第十六条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到一课一备,不重复利用旧教案,努力形成个性化教案。

第十七条教师要精心上好每一堂课,做到突出重点,图破难点,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第十八条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布置作业,作业的分量和难度要适当,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第十九条教师要按要求认真批改作业,并及时进行讲评和订正,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进行面批或个别辅导,自觉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责任和义务,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推脱敷衍。

第二十条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地对待学生,为学生提供平等的表现、创造和成功的机会,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的发展。教师要正确评价学生,用全面的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以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要坚持以表扬鼓励为主,用赏识的眼光看待学生,充分挖掘学生的特长和闪光点。教师要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理解、宽容、善待学生,对有行为偏差的学生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及时发现和疏导学生心理上的问题,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第二十三条教师要正确处理关爱尊重学生与规范要求的关系,对学生既要严格教育和管理,又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四条教师要尊重学生家长,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主动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五条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WWW、BAIHUAWEN、CN★制度,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擅自缺课、调课,不擅离职守。

第二十六条教师要谨言慎行,规范从教行为,教学语言要规范,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第二十七条教师要仪表大方,衣着得体,举止文雅,不浓妆艳抹,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喝酒、不在上课时间佩带传呼机和手机,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

第二十八条教师要廉洁从教,不借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接受家长的宴请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