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最新(精选7篇)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x,男,1981年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新蔡县佛阁寺镇梅湾村委谷庄组,公民身份号码4128282。
委托代理人:xxx,男,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市中金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XX宝安大浪街道大浪社区华宁西路东龙兴科技园2#厂房一楼(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高军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延长(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查封期限。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贵院正在审理。20xx年2月16日,贵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了(20xx)深宝法民一初字第11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本案尚未审结,一旦解除查封,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现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期满后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办理。
此致
XX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
此致 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签字或者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3
申请人:杨XX,女,汉族,1978年04月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XX镇XX路XX号XX栋2单元3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手机:139872XX。
被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5年09月7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手机:139872X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39500XXXX,存款500000、00(五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20xx、6、3存入;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XX分行开户,存款不详,卡号6227XXXX,账号39500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两个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于大理市XX路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xx,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市场价值在60万左右。
特此申请。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XX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XX
2、XX
特此申请。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字或者盖章)
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南京XX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先创律师事务所王诚律师
住址:南京市XX区XXX大街XX号
法定代表人:林培光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南京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南京市XX区XX街道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财产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或判决后将来难以执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院申请给予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帐户上存款XXX万元。望准许!
户名;南京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XX支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
户名南京明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开户行_______帐号XXXXXXXXXXXXXXXXX_________
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
如上述保全措施有错给予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申请人提供担保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此致
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南京XX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20××年6月20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市区镇号。
被申请人:王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市区小区四区号楼单元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市区XX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6
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x,法定代表人x,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原x有限公司),住所地x。法定代表人x,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续冻被申请人在x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x)内存款,保全金额为1000万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x)x执一字第x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在中国 x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x)内存款,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尚未执行完毕,现财产保全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人请求贵院采取保全措施,续冻被申请人在上述银行帐内的存款,金额为1000万元。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住所: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x内的存款xxxxx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x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供货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
三、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0xx年11月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xx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XX地产公司和XXX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XXXX元。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XX系申请人的在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XXXX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XXXX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XXXX元。
此致
银川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