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意见(精选8篇)
工作计划意见篇1
一、工作思路
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项目为抓手,以服务能力提升为核心,着力拓展生育关怀的途径,着力探索引领群众的方法,努力提升计生协的社会影响力,大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突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不变,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计生服务管理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全力以赴确保人口计生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推进计生协组织建设工作。
切实加强机构改革后的计生协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生协工作的通知》精神,将计生协组织建设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的重要议事议程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干部培训,强化参与职能,转变工作思想和工作方法,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组织全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使协会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组织开展好“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型社会宣传活动。
(三)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深度介入社会治理,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进一步强化对基层计生协会的指导力度,促进基层计生协更好地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健全“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和城市社区建设等。
(四)进一步强化生育关怀项目的品牌意识。
一是持续深化“生育关怀、微笑明天”项目活动。“生育关怀、微笑明天”项目是微笑行动中国基金、浙江省革命老区发展基金会与省计生协合作的品牌项目,今年将继续配合省、市、区计生协会为辖区内唇腭裂的修复和新增唇腭裂手术提供服务。
二是继续深化特别关爱,慰问扶助项目活动。各社区计生协会要建立辖区内计生特困家庭台账,掌握计生特困家庭人员结构、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家庭困难等基本信息,建立一对一帮扶联系,从专人保障、家政服务、心理疏导、志愿服务等措施,切实帮助特困家庭老人解决困难和问题。“以电话问一问、见面聊一聊”等方式,经常开展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的关怀活动,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网络优势,以此作为对奖励扶助“民生工程”政策的有益补充。
(五)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
1、坚持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服务。为了增强青少年自尊、自信、性别平等和基本权利意识。
2、坚持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服务。遏制艾滋病的传播蔓延,加强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利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集中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系列活动。
人口计生的难点在流动人口,各社区计生协会要继续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建设,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网络和工作覆盖面,积极参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工作计划意见篇2
(一)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廉政准则,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出台的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文件,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关于苏区精神的重要论述,《关心群众生活,主要工作方案》、《反对本本主义》、《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简明读本》、《红色》;《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念之光》、《九月》电视专题片。
(二)学习方式
1、采取集中学习会、个人自学、听专家辅导、专题报告、现场教学、党校教训、领导讲解、专题研讨、观看专题片等方式。
2、农业综合开发政策、项目管理知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岗位工作技能知识。
二、听取意见
(一)听取意见重点:1、“”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2、涉及基层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和反映;3、普通党员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二)听取意见方式:1、向各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2、组织活动对象深入“三送”联系村、项目建设区采取座谈会、上门等方式征询听取意见;3、重视各级督导组反馈的意见,群众来信来电来访、96333等送上门的意见;4、重视用好年度考核、干部考察、审计等信息。5、积极参与“大走访纳谏、大接访听诉”专项活动,开展调研和听取意见。
三、推进计划安排
1、3月12日前,研究制定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要求。报第六督查组审核后,上报县活动办备案。
2、3月12日上午,集中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
3、3月14日上午,集中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农业综合开发业务知识。
4、3月17日一天,集中组织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反对本本主义》、《寻乌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等;观看《信仰之光》专题片。
5、3月18日,组织干部职工到“三送”联系村开展“大走访纳谏、大接访听诉”活动。
6、3月20日一天,集中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观看《筑梦之基》、《九月》电影专题片。
7、组织参观革命烈士纪念馆。(时间按县活动办安排时间)
8、到“三送”联系点上党课(时间按“三送”联系点动员部署会时间)
9、3月20日前,副科级以上干部网上公开交流学习心得。
10、3月24日至3月28日,分批次组织干部到“三送”联系村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调研,并按要求提交个人蹲点(接访)手记或破解难题案例。
11、3月31日前,分门别类梳理问题、意见建议,个人问题及时反馈到个人。
工作计划意见篇3
一、重要意义
推行行政指导、柔性执法工作是行政机关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重要手段,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一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方式,可以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教育量、缩小对立面。近年来,全市人口计生行政指导工作,采取宣传、教育、引导、示范、培训、劝告、告诫、建议、提醒、鼓励等非强制力的手段和方法,灵活实施行政指导行为,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落实服务引导、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警示、违法行为纠错、重大案件回访等工作内容,达到了既提升人口计生执法效率、又减轻基层负面压力、还有利于政策衔接配套的多重效应,在优化人口计生行政管理方式和预防违法生育案件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毫不动摇地深化人口计生行政指导工作。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构建诚信计生、阳光计生为目标,建立柔性执法、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把宣传教育、行政指导、告诫监管等手段运用到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中,使教育、服务和规范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作风,提高人口计生部门执法的公信力。
三、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2011-2015年规划》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全面实施行政监管劝勉、执法工作提示、轻微问题警示、违法行为纠错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强化人口计生行政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不符合政策怀孕疏导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导办制(如引导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争议纠纷调解制等工作机制,优化行政管理方式,有效提升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应以行政管理相对人自愿为前提,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等方式迫使行政管理相对人接受行政指导。
2、合法原则。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方式应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合理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优先采用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方式,采取的方法应必要、适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综合考虑指导成效,避免给行政管理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4、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指导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公开,将行政指导的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等在办公场所、工作网站公示,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5、便民原则。行政指导的实施程序应简明高效,针对不同类型事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五、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轻微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行政指导工作
全面落实轻微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免予征收工作。符合再生育条件、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已经生育和达到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孩子的,经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结婚证的,不进入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但要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使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晓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再次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行政指导、柔性执法制度
1、建立说理式执法制度。说理式执法制度要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行政处罚、再生育许可行为等重要执法活动中,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征收或处罚事先告知、组织听证、作出决定、征收或处罚执行等重点环节,执法人员要向管理相对人“讲清事理、讲通情理、讲透法理”。在说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格式》中规定的要求,规范表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法告知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和寻求救济的途径。通过执法全程说理,教育、引导管理相对人理解人口计生工作相关规定,通过说理彰显人口计生执法人员文明、规范新形象,赢得群众对执法人员公信力的信任。
2、建立执法事项提示制度。要根据人口计生管理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深入基层,扩大宣传效果。要及时采取发放执法宣传单、执法事项告知书、上门宣传等形式,向管理区域不特定的管理相对人提示管理事项,明确法律依据、政策文件、注意事项,引导其加强自律,自我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其按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尽可能地争取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支持,减少和预防阻扰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
3、建立轻微问题告诫制度。对违法情节较轻、无主观故意并能够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可以采用告诫、警示等方式责令管理相对人立即自行纠正,并告知其法律依据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人口计生执法人员要正确理解和适用轻微问题告诫制度,轻微问题告诫不等同于不调查、不处理,而是要求管理相对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为后续依法调查取证、固化证据直至给予相应的处理做好铺垫。在告诫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依法向管理相对人送达执法文书。
4、建立突出问题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违反人口计生管理规定的管理相对人,人口计生执法机构要采取集中或个别约谈的方式,对其进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讲清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听取管理相对人对错误行为的认识以及对行政机关实施征收、审批、处罚等行为的意见。通过约谈,教育引导管理相对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行为。了解执法人员在调查违法行为中的程序是否存在瑕疵、案件事实是否查清、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在组织实施约谈过程中,人口计生执法机构应当及时将约谈情况记录在案,收集相关证据。参加约谈的执法人员要及时做好询问笔录。对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的,人口计生执法机构要责令执法人员补正;对事实不清的,责令执法人员重新调查;对适用法律错误的,责令执法人员立即予以纠正。约谈后,人口计生执法机构应当要求管理相对人对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书面承诺。
5、建立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对符合重大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件案件、管理相对人多次违法超生或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在作出有关决定后,人口计生部门各执法机构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非该案件承办人员两人以上进行回访。回访采取现场走访或以书面形式回访。通过案件回访,了解管理相对人是否知晓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是否已经依据征收或处罚决定履行义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行为;了解执法人员是否按照案件处理审批意见和案件讨论决议作出征收或处罚决定,了解执法人员是否按照征收或处罚决定督促管理相对人履行义务。对回访中发现有执法过错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责任;对构成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并督促管理相对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6、建立人口计生行政调解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与本行政机关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有关的纠纷,通过查明事实、讲解法律、说服教育、排解劝导,使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人口计生行政调解室设在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室,工作人员同时为行政调解员,负责受理、办理行政调解案件。行政调解范围:(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人口计生部门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和审批、奖励扶助、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及计生服务等侵犯其合法权益,产生行政争议的;(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有直接关联的民事纠纷。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内部管理行为以及非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调解范围。
(三)统一人口计生行政指导、柔性执法文书
在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管理相对人咨询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或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生育状况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事项时,可以采用政务公开、折页发放、电话告知等方式,提供行政信息服务;对涉及生育管理的《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单》、再婚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和不符合政策怀孕等重点对象,出具书面行政指导文书,开展不符合政策怀孕疏导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办“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预约服务,一次告知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的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方便行政相对人审批事项办理,同时提高审批效率。
工作计划意见篇4
年一年是我们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精神文明创建的不断深入,市民文明教育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迎文明行动计划》,巩固提高市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深化“三创”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区司法局决定根据《区市民文明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局贯彻落实,并制定实施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原区司法局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及机构调整如下:
㈠区司法局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委员会
主
、各司法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
㈡区司法局市民文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朱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迎文明行动计划》为行动纲领,以迎奥运、迎为契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于市民文明教育工作全过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市民文明教育,深化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
三、时间节点、对象范围和目标任务
㈠、时间节点
年6月一年5月。
㈡、对象范围
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
㈢、目标任务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告别陋习、践行文明”除陋倡新教育、“学习礼仪、遵守公德”文明礼仪公德教育、“崇尚科学、健康生活”生活实用知识教育为重点,开展行之有效的市民文明教育。至活动结束,力争实现全局100%的人员接受教育,使全体人员文明素质普遍提高。
四、工作方法及步骤
市民文明教育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长抓不懈”的要求,以“市民手册”为辅读教材,以社区、政务信息平台和部门教育渠道等为阵地,以专题辅导讲座、座谈讨论、主题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先知后行,知行并举,结合实际,困地制宜,有效有序开展。
三年行动实施过程共分三个阶段:
㈠准备发动阶段(年6月一8月)
1、建立工作机构。局建立市民文明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文明办)。下属各部门、各单位相应的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制订行动计划。局制订并下发《区司法局关于落实“年区市民文明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区司法局市民文明教育工作落实分解表》,分别制定区司法局三年的市民文明教育工作计划,明确每年度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制订市民文明教育行动计划,落实每年度工作任务。
3、摸清基础情况。局对本系统市民文明教育的对象、现状和需求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制订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4、组织宣传材料。一是发放市民文明教育宣传材料,二是布置宣传环境,三、观看市民文明教育宣传短片,四是利用各类会议,大力宣传区“市民文明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内容,在全系统动员、号召、启动,让全局人员积极参与市民文明教育活动,营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5、制订实施分解表,责任到人。按照工作要求,我们对不同岗位进行责任分解。实行党政一把手主要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具体实施、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市民教育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区文明办组织的每半年总结交流,每年检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评依据之一。
㈡集中教育阶段(年9月一年2月〉
1、组织宣传、学习。利用政务信息平台、宣传栏等阵地和平台,运用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市民文明教育宣传、学习、增强市民文明意识。
2、开展文明养成实践。结合迎奥运、迎,以践行文明公约、革除行为陋习、志愿服务社会、深化文明创建等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市民文明养成实践。每年聚焦一个突出的行为陋习开展宣传教育整治,促进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转化为市民的自觉行为。
3、举办教育成果展示。条块联动,以礼仪知识竞赛、特色工作汇编、“文明风采”摄影作品比赛等手段展示市民文明教育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市民文明教育好的经验和方法,推进市民文明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4、开展社会民意测评。每年组织一次市民文明教育社会测评,通过测评,了解全系统人员对文明教育开展情况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听取全体人员对文明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找准社会上最突出的行为陋习,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5、组织检查考核。积极参加区文明办组织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市民文明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市民文明教育评估体系,每年度开展一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考评依据之一。
㈢总结完善阶段(年3月-年5月〉
回顾总结市民文明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对整体工作进行评估,收集、整理、汇编各种活动资料。总结和巩固教育成果,把在市民素质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参加区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和完善市民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市民文明教育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
五、职责分工
局文明办负责制订《区司法局关于落实“年区市民文明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区司法局市民文明教育工作落实分解表》,分别制定区司法局三年的市民文明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和组织本系统市民教育各项活动,并予以管理和考核;负责本系统市民教育活动的总结、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局政治处统筹负责全局党员干部、公务员市民文明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公务员在市民文明教育、践行公共道德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局工会、局团总支统筹负责面向全局广大职工、团员青年的市民文明教育。
机关各职能科室根据各自工作的岗位要求,开展提高市民综合素质的各项活动。为全区市民文明教育提供服务和帮助。
各司法所、各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区法律服务中心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为各镇、社区(街道)、工业区市民文明教育提供服务和帮助。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市民文明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制订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
㈡、健全制度。实行市民文明教育,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并形成制度。
㈢、分类指导。要立足实际,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层施教,切实加强对市民文明教育活动的指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等在市民文明教育活动中的作用,确保教育的实效性。
工作计划意见篇5
一、指导思想
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植税源,促进工业企业规模和效益的快速提升;强化收入征管,提高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重抓财政管理,增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三、工作措施
1、狠抓招商引资,培植新兴税源。一要加强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在充分拓展集镇和??社区现有工业集中区基础上,重抓“两园一区”建设,力争年内实现集镇工业集中区道路土地指标争取到位、??民营经济园土地规划修编调整到位、中小企业创业园40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到位。二要创新招商引资的方法。在实行全员招商、专业招商和以商招商的同时,突出做好工业集中区规划招商和鞋机特色产业招商。三要在项目招引上体现又好又大。明确镇三套班子成员重抓千万元以上的项目,确保每月有千万元项目开工竣工,每季度有5000万元以上项目(或亿元项目)开工。
3、坚持应收尽收,征足在手税源。一方面督促近年新上项目和扩能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协议税收指标。通过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履行税收约定和足额申报纳税,确保完成税收指标。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要倾心倾力、千方百计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国税在坚持依法征管的同时,重点突出“四抓”,即一抓评估,采取以绩促评,达到以评促收;二抓所得税征管;三抓漏征漏管,加强核率征收;四抓税务稽查。地税围绕完成全年任务指标,应群策群力,合力征收。一是在确保每月正常申报评估的同时,动真碰硬正常抓好纳税稽查工作;二是由综合线牵头,继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吸引纳税大户,同时帮助地税部门有效组织对门面房、工业厂房和征用土地的税收征管;三是由村建线牵头,配合地税做好村居民建房营业税(平房6元/m2,楼房8元/m2)的征收和组织对三产服务业的征管,同时加速土地开发经营,实行土地开发出让挂牌制度,加速集镇和??社区房产开发建设,力争达5万平方米,组织收入达400万元;财政要完成全年任务,必须着重抓好:一是足额征收当年新征建设用地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二是加强对集镇房地产开发契税的征收;三是由财政所牵头,土管、建管部门配合,全面清理全镇房地产隐形交易契税。
4、强化协税护税,广拓速效税源。一要竭力护好税。既对体量大的税收项目实行灵活招商,又积极吸纳外地公司到??注册纳税。既加强对集镇私营企业的核率征收,又要督促村居配合做好对零散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管;既要正常运作四方会计代记帐公司,拓宽会计记帐范围,又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本地办厂,异地开公司的现象。二要设法多协税。主动跑上跑外争取,确保引进财政拨款类项目资金和无偿资金600万元以上,同时继续把协税作为考核机关干部、财政在编工作人员,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一项重点工作,年中和年末组织考核到人。三要进一步发挥镇协护税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充实力量,征得国、地、财、工商、供电等部门有效配合,深排细查漏登漏管个体工商户,每月提供企业开票销售、税收和用电量等相关资料,多为领导决策和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工作提供有价值信息。
工作计划意见篇6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就人口计生工作方面,提出了“三个不变”的大政方针: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地位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机制不变。
2013年是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接受更为严峻挑战和迎接更加艰难考验的重要一年。中共区、区人民政府将2013年确定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落实年”。目前,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们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工作机制、真抓实干、负重奋进,彻底扭转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局面,努力实现保先创模奋斗目标。
二、明确2013年度工作目标
2013年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中央“三个不变”方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主线,强化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考核机制,严格奖惩兑现,推进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工作目标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88%以上,统计准确率98%,村民自治合格率70%以上,期内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98%,综合治理到位率98%以上,独生子女领证率70%,流动人口管理综合到位率99%,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奖励扶助对象准确率100%,财政投入按省定标准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1、抓考评完善,加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一是要加大对村及村级计生专干的考核力度,进一步将考核内容细化和量化,镇人口计生办要制订对村、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细则;二是要实施阶段性考核和预否决制度,做到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预否决;三是要加大符合政策生育率、统计准确率、长效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等主要指标的考核权重。
2、抓责任落实,加大奖惩兑现力度。严格按照中共区委益赫发[2013]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加强村级计生专干管理,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四包一”制度。
3、抓人口计划,加大违法生育的控制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村级基础工作,强化村级工作责任;二是要强力推进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加大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力度和违法怀孕补救措施落实力度;三是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
4、抓依法行政,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一是要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律、法规,严禁搞人情征收、随意降低标准征收、超越权限征收。镇人口计生办要结合实际,制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强制征收,要选择有执行能力,且拒不执行的违法生育对象,严格依照程序移送法院,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应。
5、抓部门配合,加大计生综合治理力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我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上新台阶。
6、抓利益导向落实,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独生子女保健费按照不低于12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独生子女在本区范围内初中升高中时总分加10分;在土地征收征地款分配时,独生子女按多一人份额分配。继续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严格按政策确认奖扶对象,落实奖扶待遇。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扶助制度,生活困难的,优先纳入低保,治疗费用优先纳入医保。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家庭贫困母亲救助活动。
工作计划意见篇7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人口发展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因素。当前,社区人口情况出现了新变化,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人户分离人员日益增多,稳定低生育水平存在反弹压力。同时,不同层次育龄群众对于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等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民服务的机制有待于不断完善。
中央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出“*”期间是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强调要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不动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在社区,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的精神,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稳定各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培育专业化的人口计生社工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村(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配备好村(居)委会人口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建立覆盖到组、楼道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推进建立私企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实现企事业单位一把手工作责任制,实现社区人口计生管理全覆盖、网络化。要协调社区各方面相关的工作资源,妥善解决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场地、经费、机构、人员等具体问题,在推进社区建设和网络化管理中,全面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基层,面向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加强社区人口计生依法管理。各镇、街道和金山工业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推进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范执法,严格按照制度做好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事务的办理,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规定,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维护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二)强化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与流出地相互配合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源头互动有序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查验证、孕前管理、生育通报和执法检查,减少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数量,抑制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上升势头,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夯实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基础。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和实有人口管理的需要,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加强计划外生育信息及时反馈,及时教育挽救;建立以社区实有人口为对象的信息采集、维护更新和统计机制,及时掌握社区实有人口变动情况;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
(一)明确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的基本职能和工作任务
根据新时期本区人口发展和人口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宣传教育、政策咨询、行政事务办理、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基本职能,并能够承担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1、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主要任务:
(1)开展人口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婚育新风、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服务;
(2)开展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政策的咨询服务;
(3)协助开展再生育申请、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行政事务受理、办理工作;
(4)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开展实有人口个案信息和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更新和统计,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人口计生业务统计工作;
(5)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6)开展避孕药具的配送和发放服务,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
(7)协助开展对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工作指导。
2、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主要任务:
(1)向社区居民和家庭宣传人口形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婚育新风、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知识,提供和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2)向社区居民和家庭提供包括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政策的咨询和事务办理服务,提供和发放有关资料;
(3)协助开展社区实有人口个案信息和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信息的更新和统计,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相关人口计划生育业务统计工作;
(4)深入社区居民和家庭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计划、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5)选择适宜的地点和人群对象,开展避孕药具的发放服务,提高避孕药具的易得性,特别是要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提高在社区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社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开展
各镇、街道和金山工业区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建设。
根据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实际需要,以后台服务为形式,配备必要的服务用房和服务设备,原则上不少于80平方米。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布置服务场所和适宜环境,确保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事务办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落实到位。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村(居)委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名称应做到规范和统一。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一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为“XX镇(街道、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村(居)委会一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为XX“村(居)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
整合社区资源,合理配置人员。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根据辖区内常住人口数量和实际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功能,原则上配备2人,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到岗位落实、人员落实。
(三)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纳入社区事务办理服务中心的具体方案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从方便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出发,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将事务办理、家庭计划和生殖保健指导、免费药具发放等功能合并安排场地,形成后台一门式服务。具体内容为:
1、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受理窗口,公开受理项目,规范受理流程,实现便民利民。具体办理项目为:
(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受理再生育子女的申请;
(3)办理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申请;
(4)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申请、登记和年审;
(5)受理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领;
(6)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7)受理婚后无子女公民年老计划生育奖励的申请;
(8)受理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补助的申请;
(9)受理独生子女死亡补助的申请;
(10)出具收养子女所需的计划生育证明;
(11)出具各类计划生育证明;
(12)采集输入户籍人口信息,完整率达到98%以上。
2、开展外来人口计划生育行政事务服务办理和信息采集,同办理外来人口居住证等行政事务实行工作资源共享,融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和宣传教育为一体。具体项目为:
(1)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办理《*市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3)负责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实现信息入库完整,及时输入*市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系统,与外省市进行人口信息交换。
(4)为外来流动人员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
3、创建家庭计划指导室和药具管理发放库,配合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管理运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免费药具发放网络化等工作,负责开展社区家庭计划指导,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预防艾滋病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建立人口学校,场地与社区学校资源实现共享,并出示标识。
(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窗口行风建设,以体现群众满意度为工作标准,努力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1、区人口计生委制定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窗口行风评议具体标准,由镇、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口计生办定期进行检查评议。区人口计生委年终进行考核评估,并建立行风讲评与激励制度。
工作计划意见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的决议>的实施意见》,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落实、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切入点,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权力、提升优质服务能力和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坚决纠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人口计生部门转变作风、执政为民。
二、政风行风评议的目标任务
(一)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为契机,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彻底解决干部队伍素质差、作风差、敬业精神不强、服务态度冷漠、特权思想严重、方法简单、行为粗暴、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等问题,解决受部门利益趋动而工作不协调不配合的问题。
(二)彻底解决计生系统中“吃、拿、卡、要、报”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看人办事、人浮于事”的现象。
(三)切实解决计生干部和服务站工作人员存在的“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着重解决收取履约金、押金、办证费等违规收费问题。
三、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聘请行风监督员,依靠人民群众,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风气,促进行业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办计生干部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性,提高搞好评议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做好评议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反馈信息。
(二)提高认识,发扬民主。计生服务站是评议的重点,要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多层次、多渠道,尽可能吸收各界群众参与,选出行风评议代表,深入村(居)民进行走访、座谈,对政风行风展开评议,真正体现出评议的民主性、群众性、公正性,使评议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落实整改,加强监督。评议是手段,落实整改、促进政风行风转变是目的,整改的成效决定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成效。要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代表们反馈的意见、建议扎实整改,一查到底。针对问题,落实到干部人头,并及时作出组织处理,上报处理结果,对整改不力,问题严重的个人,将报送区纠风办查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政风行风评议的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征求意见(3月15日至6月15日)
街道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按要求向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专干、相关办公室发放问卷的同时,要向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生育证》、《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的对象以及奖励扶助对象发放问卷,调查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服务站要重点向当年“三查”对象送问卷,征求意见。
(二)第二阶段:整改提高(6月16日至9月16日)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向街道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对调查中反映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按规定程序核实,提交党工委、办事处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