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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环境作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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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环境作文篇1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了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和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根据省市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村社、进景区的总体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单位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推进“七进”活动规范、有序、有效、扎实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和常态治理,全力实施“环境质量新提升,设施建设新突破、容貌秩序新气象、美丽乡村新面貌、文明卫生新风尚”五大行动计划,激发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升全民素质,构建长效机制,共同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教育活动,全面宣传文明卫生常识、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使全县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治理工作,自觉维护治理成果,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三、活动内容

(一)“进机关”活动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1、提升机关环境与开展“清洁日”活动相结合。加强机关办公楼院和行政审批中心等窗口单位环境卫生的提升整治工作,美化办公环境,培育文化人文环境,有条件的单位悬挂名言警句、摄影绘画或廉政箴言等;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并纳入评比,认真搞好责任区域清洁卫生,做到办公区亮化、美化,窗明洁净、环境整洁、物品整齐,继续抓好每周五机关卫生大扫除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2、倡导文明生活与开展“节能型”机关相结合。在机关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做到“三美、六不”(创工作环境美、居住环境美、家庭环境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不乱搭乱建),形成文明、健康、有序的生活方式,从行为节能、办公节能等方面着手,号召广大职工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做到“四节约”(即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油),树立节约环保机关新形象。

(二)“进企业”活动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经信局

1、强化卫生秩序治理。组织企业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定期对企业厂区、住宅区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绿化、美化、亮化厂区和住宅区,做到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督促企业做好工业污水、有害气体等垃圾的规范治理工作,按标准控制废气、废水、废料排放。

2、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在企业中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四节约”和“三美六不”。

(三)“进学校”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1、强化校园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创建整洁优美校园,组织学校开展校园环境治理,净化、美化、绿化校园。坚持每周定时大扫除和全天候保洁,做到洁净卫生、秩序规范、优美宜人,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污水杂物,生活区基本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无污物、无异味;校内无乱停乱放车辆、无乱堆乱码物品、无乱摆乱设摊点、无乱张乱贴广告、无乱搭乱建房屋,教师和学生宿舍物品摆放整齐,努力营造环境优美、文化浓厚、特色鲜明的育人环境;二是创建节约环保校园,组织学校开展节能教育,树立节约观念,养成节约习惯,保护学校环境,增强环保意识,使用环保材料,减少污染排放,降低环境污染,净化学习、生活空间;三是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提升文明素养,倡导“五讲四美三热爱”,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生守则,增强团结意识、文明意识。

2、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一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课堂”活动,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内容融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活动;发挥学校的优势,利用爱国卫生月、法制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环境日等时机,组织学生开展义务扫除、植树、助孤助老等活动;二是开展系列“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组织“我是美好环境保护者”征文比赛及演讲比赛,开展“文明礼仪星”和“环境保护星”评比、“义务小交警”实践活动,组建“文明劝导员”、“环境小卫士”等多种文明志愿服务队,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进社区”活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街道办事处

1、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社区公开栏、阅览室、宣传栏、文化站(室)、社区居民学校、广场等宣传阵地,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卫生家庭、“星级家庭”创建评选和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和谐新风,树立健康卫生意识,彻底改变陈规陋习;发动居民群众清扫住宅区房前屋后、绿化带内垃圾,清理楼道和楼顶垃圾、义务认管垃圾箱,监督垃圾箱的清洗、垃圾箱周边散落垃圾的清理和对垃圾不入箱行为的制止。

3、开展社区公共环境整治。组织发动辖区内的机关单位、商户、居民对街前街后,街道街巷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进行治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整治乱贴乱画和乱拉乱接,规范车辆停放和摊点秩序。

(五)“进家庭”活动

牵头单位:县妇联

1、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一是召开好净化美化家庭环境工作会或现场会,交流环境整治进家庭的经验和方法;二是发放环境整治倡议书,倡导全县广大妇女主动维护良好的卫生秩序;三是与家庭主妇签订“讲文明、除陋习”承诺书;四是树立一批卫生示范家庭,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五是开展观摩评比活动,通过互学、互评、互检、互帮,达到“房间亮化、居室净化、庭院美化、环境绿化”的目标。

2、大力创建“绿色家庭”。在庭内院外、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在村庄周围植树造林,努力营造“房在树中、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田园风光。在农村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与“美德在农家”活动相结合,着力抓好使用新能源、养成新习惯、塑造新生活等系列工作。评选“洁美家庭”示范户,推广示范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创建激励机制。

3、组织家庭志愿者公益活动。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家庭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社区开展便民利民、结对帮扶活动;集中开展清除死角,净化环境和植树造林活动,种植巾帼林,美化环境。开展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对居民家庭有针对性地进行文明礼仪、灵活就业、素质提升等方面的培训。

(六)“进村社”活动

牵头单位:县农办、县农业局

1、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按照规范有序、环保整洁的要求打理居家环境,深入开展“讲清洁、爱卫生、倡文明”活动,重点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养等现象,努力建设民居美化、庭院整洁、村庄绿化、道路通畅、饮水安全、通讯便捷的生态家园。

2、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卫生家庭、“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家庭和个人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以典型带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3、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各村社以“两减一控一提高”(即减少农药、不合理化肥用量,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提高农业“三废”资源化利用水平)为重点,结合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庭院、公共交通、卫生健康教育,努力实现“三废”变“三料”成“三益”,“三节”促“三生”实现“三净”(三废:粪便、秸秆、生活垃圾及污水;三料:肥料、燃料、饲料;三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能源效益;三节:节水、节肥、节能;三生:生产、生活、生态;三净:庭院、田园、交通和水源等公共区域干净),广泛宣传和引导农民自觉主动参与,共同建设优美乡村。大力推行节肥、节药、节水、节膜、节能和病虫草鼠综合防治的农田清洁生产模式。推广肥料科学使用技术;推广秸秆还田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农田废弃物收集处理;对农药科学使用和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回收;推广农膜科学合理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着力创建优美乡村。

(七)“进景区”活动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1、强化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知识竞赛、标语、板报等形式教育广大游客树立“景区是我的家”的意识,认真阅读游客手册,游客须知,自觉维护和遵守景区的规章制度,做一名文明、知法、守法的游客。

2、加强景区规范管理。一是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各涉旅场所成立专职环卫保洁队伍,实行全天作业,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督察制度,加大环卫设施投入,落实“门前五包”,提升各涉旅场所环境卫生质量;二是强化旅游车辆管理,完善涉旅场所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科学设置停车场指示标志及临时停车场(点),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严肃查处车辆乱停乱放和违法行为,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形成严管严查管理态势;三是强化a级景区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景区管理条例,落实好景区景点的保护,严禁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等行为,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旅游环境;四是抓好子昂故里景区高香整治工作,适时对景区及周边街道高香经营户违规出售高香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五是强化星级农家乐管理,切实加强县内高星级农家乐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我县乡村旅游整体形象。

3、强化督查考核工作。加强乡村旅游景点食品卫生监督,加大对乡村旅游农家乐、餐饮业规范管理,设置专门宣传栏,提高游客的知晓度和参与力,不定期对旅游景点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两个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一把手”负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断强化持续治理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一把手”要坚持经常研究、过问、检查,切实解决队伍、设施、制度、规划、投入等重大问题,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七进”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家乡的环境作文篇2

关键词: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立法

政府在解决环境问题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中坚力量。就目前来看,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职权是否真正得到重视及行使,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能否圆满实现的重要因素。

依据《宪法》1及相关规定,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一级行政区划,是国家在农村地区最基础的一级政权,而乡镇政府则是我国行政体系中最为基础的一级。作为一级政府,乡镇政府需要依法承担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许多职权。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并非一开始就明确规定于我国的各类法律之中,而是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逐步认识与不断重视才逐渐出现在有关立法之中。目前,我国的许多宪法类法律、环境保护类法律都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然而,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弱化、消失,是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在宪法类法律中的体现

1、宪法及组织法的规定

(1)1954年宪法颁布之前的规定。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仅规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及政务院等中央部门的职权,并没有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建置与职权作出规定。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其中规定乡、行政村人民政府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行使政府职权的机构,它由同级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的正、副乡(村)长和若干名委员组成。其职权是“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实施乡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经上级政府批准的决议案;领导和检查乡人民政府各部门工作;向上级反映本乡人民的意见和要求”。2

(2)1954年《宪法》与《组织法》的规定。1954年《宪法》对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权为“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工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议和命令”,没有明确提到地方各级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具有环境保护的职权。但是值得注意的是,1954年《宪法》第六条规定了“矿藏、水流,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并且规定了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公共财产”的职权。3因此,作为国务院下属行政体系的一级以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乡镇政府也应该保护这些属于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的自然资源。相应的,1954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没有明确规定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

(3)1978年《宪法》与1979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基于我国环境的恶化和对环境问题的认识,1978年《宪法》第十一条首次明确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但是,在国务院及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人民政府)的职权中并没有对此作出进一步规定。1979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也没有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府的职权中规定环境保护的内容。

(4)1982年《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1982年《宪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则更为明确:第九条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同年修订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仍然没有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之中。

(5)1995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1995年第三次修订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终于对《宪法》的规定和现实的需求作出了回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中,增加了“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内容。4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及以后对该法的修订都没有再更进一步在乡镇政府的职权中增加“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内容。

2、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由于1986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已在其附则中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该法和实际情况,对执行中的问题作具体规定,因此许多省、市、自治区随后分别出台了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笔者对这些地方性法规进行考察后却发现,虽然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并未对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作出规定,但是各地方性法规中却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989年3月《上海市乡人民政府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乡人民政府的任务包括“制订和组织实施乡村和集镇建设计划,加强公用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而在第六条规定了乡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环境保护助理,并于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环境保护助理的三项职权。5

同年,《陕西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现已失效)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做好环境保护、防汛和水土保持等工作”。1991年《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规定了苏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制定苏木、乡、民族乡、镇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土地、林地、草原的使用管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职权。1996年《河北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可见,这些或早于或晚于1995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地方立法对于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的认识并不相同。地方立法并没有将环境保护职权仅限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非但没有得到否认或回避,反而逐步得到了承认和重视。这点从环境保护职权在所列举的政府职权的位置逐步靠前中可见一斑。

二、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对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与宪法、组织法类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相同。环境保护并不是被作为集中列举的政府的抽象职权之一,而是规定了政府所应承担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具体职权,并且乡镇政府极少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出现在环境保护类的法律、法规之中,而是往往隐身于“国家”、“一切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政府/人民政府”这一类语言符号之内。

1、乡镇政府承担环境保护职权的立法例

(1)国家。我国的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充斥着对于“国家”的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然而,究竟“国家”背后所代表的是什么,由什么主体来具体承担“国家”的环境保护职权往往并不是很清楚。在各种场景之下,出于不同目的,“国家”所代表的主体范围几乎可以被无限扩大,被赋予极为丰富的内涵。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至少基于乡镇政府作为行政体系一员所体现的公权力特性,其应该可以被归于“国家”这一话语符号之中,换言之,国家的环境保护职权也应该成为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6

《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三十一条就曾规定,“国家对保护环境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环境保护法》第四条、第五条7,《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8,《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9等都规定的是“国家”在实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权。这些职权也应该被视为是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之一。

(2)一切单位和个人。《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由于该条采用了“一切单位和个人”的表述,那么也就意味着在该法所适用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概莫能外地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乡镇政府也是如此。因此,这也应被认为是对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

(3)(地方)各级政府/人民政府。以“(地方)各级政府/人民政府”作为承担环境保护职权主体的立法例数量最多。由于乡镇政府属于政府体系中的一级,因此,凡是对“(地方)各级政府,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也就是对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都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作了规定”。

(4)乡镇(人民)政府。直接以乡镇政府作为承担环境保护职权主体的环境保护类法律的立法例相对较少,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在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中,特别是在地方性农业、农村环境保护法规中,直接规定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权的立法例则相对较多,如《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等。

2、乡镇政府承担环境保护职权的具体内容

综上所述,我国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规定了乡镇政府应承担环境保护的职权。乡镇政府承担的环境保护职权又可以具体分为如下几类:

(1)保护环境及环境各要素。乡镇政府负有保护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壤、海洋等环境要素、自然生态系统区域、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义务。乡镇政府应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并采取措施保护并改善环境质量。10

(2)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计划及政策。乡镇政府在制定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政策时,也需要制定当地的环境保护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环境保护工作。11

(3)防治污染,协调环境保护工作。乡镇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环境污染的产生及危害,在出现环境污染纠纷以及发生跨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争议时,应当协调解决。12

(4)处置环境保护紧急事件。乡镇政府在发生环境污染或资源保护的紧急事件时,需要作出相应的处置。13

(5)表彰、奖励保护环境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乡镇政府可对本辖区内保护环境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以促进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14

(6)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乡镇政府应该在辖区内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推广有利于环境的科学技术。15

三、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立法的反思

在梳理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立法规定之后,我们不难发现,既有的立法规定不但存在疏漏,而且存在相互冲突之处,宪法类法律、法规之中有冲突,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与各地制定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规之间的冲突;环境保护类法律与宪法类法律之间也有冲突,如对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不同规定。我们有必要对其作出进一步的反思。

依上文所述,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具体内容体现出如下特点,即内容过于宽泛,缺乏明确的具体的职责;缺乏行使职责相应的处罚权、执行权等强制性权力;缺乏对其是否履行职责的有效监督等。反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独有的环境保护职权包括如下内容:设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依法定职权对环境保护的其他方面实施监督管理;发现严重环境污染威胁时,有权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对严重污染的企业、单位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在法定权限内责令其停业、关闭;为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提供优惠经济政策;处理下辖地方行政区域之间的环境保护争议,地方单位之间的土地争议等;批准职权范围内的土地等资源的利用等。其中,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实施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编制、修订重点区域(流域、地域、海域,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酸雨或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等)的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计划,申请或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等职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特点与乡镇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特点恰好相反,具有许多明确而具体的职责;拥有相应的管理机构;拥有行使职责所需的处罚权、执行权的权力等。立法并没有赋予乡镇政府独立于整个政府体系之外的、体现自身个性的环境保护职权。与县级以上政府相比,乡镇政府所承担的环境保护职权实际上更贴近于有职少权,甚或是有职无权。乡镇政府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与权力的不平衡,特别是将其放置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分权改革,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大背景之中来看待之时,这种不平衡感更为明显。

如前文已述,通过对立法例的研究,环境保护似乎并没有成为立法者要求乡镇政府追求的一类独立价值。作为上级政府的独立价值之一的环境保护通过下级政府(乡镇政府)执行上级政府(县以上政府)决议、命令的形式,而非乡镇政府应履行的基本职权的形式,列入了乡镇政府的职权清单。环境保护消弭于“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之内。并且,基于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的种属关系以及列举加概括的立法方式,环境保护的价值隐身于“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等行政工作”之中,乡镇政府也无需就环境保护事项专门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工作报告。这无疑也不利于乡镇政府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四、结语

家乡的环境作文篇3

我家西面有一条河,以前,河里的水很干净:路旁的树木郁郁葱葱;河水清澈见底,能看见小河里的小鱼、小虾、小蝌蚪游动的样子;空气清新甜润。青蛙在河边跳来跳去;小羊们在田边悠闲地散步;蝈蝈在地里叫个不休。

现在,河边赃物乱扔,臭味难闻,河里漂满了垃圾:有可乐瓶、破衣服、各种零食包装带、粪便。路边的树木多数受伤;了;纯净的河水由清变黑,混浊不堪,这种严重的污染,直接影响到鱼、虾的生存,就连我们洗个拖把也不行了。

如今,河沟清底,环保垃圾桶发到了家门口,河里的垃圾减少了许多,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只要大家自觉一点,不乱扔垃圾,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河流一定像以前一样清亮无比的。

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中心小学三年级:徐星月

家乡的环境作文篇4

让我们走进2018年的一天吧!那里风景优美,真让人陶醉。

以前大桥里的河水臭臭的,人们乱砍伐树木,使树木不断减少,土地不断扩大,引起沙尘暴。人们乱丢乱扔垃圾,引来苍蝇在垃圾堆上飞来飞去,散发出一阵阵难闻的气味,工厂排放出来的烟气污染了蔚蓝的天空。从排水管里流放出污水,流入大桥清澈的河水里,使河水被污染。

现在和以前大有改变,山岥上种满了一棵又一棵小树苗,远远望去,一片绿色。道路两旁,鲜花朵朵、争奇斗艳、芬芳迷人,散发出一阵阵芳香,真是香味扑鼻。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发明了“清洁丸”,只要把它放进去,河水就立即变的清澈见底,如今,河水已经透明、清澈了。人类把垃圾箱制成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另外,如果人们不放进垃圾箱,而乱丢垃圾,垃圾箱就会去处罚他们,因为,垃圾箱也被科技人员改变成“机器人”啦!

真希望这能变成现实,只要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梦想就会实现的。

家乡的环境作文篇5

关键词:乡村旅游;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自20世纪八十年代,乡村旅游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现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据测算,2008年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3、85亿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到573亿元,农民直接就业达到495万人,间接就业、季节性就业达到1,840万人。然而,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农村生态环境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嬗变。为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乡村旅游乃至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乡村旅游及农村生态环境

乡村旅游是立足于农村,利用乡村自然和人文景观、农耕文化、农家生活、民俗民风等旅游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设计,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教育、娱乐、健身等多项需求的旅游经营活动。它的生命线是乡村性,表现为乡村性的建筑、服饰、食品、田野、果园、环境等自然物质方面和乡村的民俗传统、乡风乡貌、语言文化、制度规范等精神文化方面,也即原生态的或乡村性的生态环境,包括乡村性自然生态环境和乡村性人文生态环境。

乡村旅游的产生与发展有其深刻背景和时代使命,一是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人们在物质生活不断得到满足的同时开始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同时也是城市居民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而渴望远离喧嚣的都市、回归淳朴的自然,由此形成了对乡村旅游的巨大需求动力;二是农村谋求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差别,由此构成了乡村旅游强大的供给动力。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迅猛,目前已形成多种模式,根据《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年)(征求意见稿),我国乡村旅游将“形成领域宽广、规模较大、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大格局”,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三大目标。由此可见,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充满机遇,前景广阔。

二、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互动关系分析自乡村旅游产生之时起,乡村旅游与生态环境注定是不可割裂的,他们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农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根基,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就会受到制约。而作为衍生物的乡村旅游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则是非常深远的,是二者关系中的最主要方面,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一)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互促共进1、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乡村性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内核,是乡村旅游的拉力源。乡村旅游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就是乡村独有的人居环境、田园风光、生活方式、民俗民风和生产活动等城市所不具备的要素。大凡乡村旅游都是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优越、人文生态景观丰富的地区发展起来的。如笔者所在的湖北省荆州市的桃花村乡村旅游就是发端于曼妙娇艳的遍野桃花;张新场村乡村旅游则因楚国高等级贵族古墓葬熊家冢而插上腾飞的翅膀。全国各地乡村旅游发展得好的地区,也都因有良好的乡村性生态环境,如四川郫县友爱乡乡村旅游是在发展园艺、盆栽、林果的基础上嫁接乡村旅游;浙江省淳安县立足于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特色民俗、节庆发展乡村旅游;云南省根据生态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差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打造出乡村旅游的多种不同发展模式。

2、乡村旅游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内在要求;同时,乡村旅游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当地政府和农民有能力对旅游环境资源进行投资,提高资源环境质量。

(1)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处于乡村生态环境系统的中心层次,也是乡村旅游吸引物的最直接表现形式。没有清新和美的田园风光、自然和谐的奇山秀水、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乡村旅游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乡村旅游应充分认识到自然生态环境不能被破坏、不能被挪作他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推行绿色生产、保护农田、保护野生动物、关闭土法工厂和采矿厂等,有效地保护富有价值的乡村旅游资源。

(2)促使乡村人文生态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改善。乡村人文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品位提升、内涵延伸的着力点,乡村旅游开发主要就是对人文资源的开发。乡村人文生态环境包含非常丰富的内容,比如古迹、古镇、古建筑、饮食、语言、服饰、特产、手工艺、民俗、民风等。这些都是乡村文化的魂宝,是深深吸引乡村旅游者眼球的尤物,能带给旅游者极大的体验、教育、休闲、娱

乐享受。没有开发乡村旅游之前,这些丰富资源可能会被埋没、不受重视、遭受人为破坏或经历风雨摧残而日益破败、凋毁,其巨大价值白白闲置或流失。许多乡村旅游地正是认识到这一点,一些传统的、“土得掉渣”的东西被视如珍宝,有效地被保护起来,如对历史古迹、古镇、古建筑进行复古修缮,对当地传统习俗、特色有意识地加以保护,对那些濒临淘汰的民族手工艺加以继承和延续。通过乡村旅游的发展,祖先遗留下来的这些宝贵财富得以最大程度地被保护起来。(3)促进村容改善。一是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乡村旅游就有了动力、能力和积极性去翻修或新建住房,就能主动要求改水、改电、改厨、改厕,就有了村镇整体规划的愿望,于是一些村容整洁、各具特色的旅游小城(村)镇应运而生,乡村旅游地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二是交通越来越畅通。过去乡村交通的典型特征是“羊肠小道”、“泥泞崎岖”、“坑坑洼洼”,“外面的进不来,里面的出不去”;开发乡村旅游后,这种状况得到极大改观,乡村旅游地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且基本改道拉直;三是绿化走进乡村人家。过去绿化似乎只是城市的专利,乡村就是“土里土气”。开发乡村旅游后,人们在村落道路两旁植树,在自家庭院种花种草,美化家园,努力营造出更加清新、优美的村容村貌,绿化在乡村愈益受到青睐。

(4)促进乡村文明程度提高。一是掀起了农民求知热。受乡村旅游的外来影响以及从业素质需要,学文化、学技术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许多村民学起了普通话,甚至外语和电脑,互联网也已进入一些农民家庭,成为他们收集和传递信息的重要手段;二是农民环境意识大大提高。可观的收益使农民认识到了乡村旅游的重要性,也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农民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由从前的不感兴趣、不关心发生重大转变,环境保护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注重卫生健康也成为农民的一种生活习惯;三是乡村生产生活方式文明化发展。乡村旅游的外来和示范效应明显促进了乡村居民思想观念的更新和开放,农民乐意尝试和接受新的生产方式方法,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也有意识地参照城市模式改掉陋习,养成卫生习惯,形成文明化的生活方式;四是农民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活积极性提高,乐观热情,热爱家园,在旅游乡村,人与自然显得日益和谐。

(二)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相互制约。

;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滞后制约乡村旅游的发展。没有优越的乡村性生态环境,乡村旅游自然难以启动。启动了乡村旅游后如果不对生态环境进行有力保护和建设,则乡村旅游必定难以持续发展。乡村生态环境是脆弱的,很多地方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缺少对生态环境的足够重视,面对急剧膨胀的相对于未开发旅游之前的成倍数增加的人流、物流、车流所带来的各种污染无所作为,特别是农家乐旅游,普遍存在污染排放无节制、无处理的情况。如武汉市

梁子湖因湖泊周边的旅游宾馆饭店和农家乐的污水,以及水上游览活动船舶的油类污物直接排入湖中而受到污染,有旅游经营活动的东侧水域水质明显较无旅游经营活动的西侧水域差,这样不仅使得人们对旅游地的环境印象大打折扣,而且还要为“先污染后治理”付出巨大代价,可能形成被动保护局面。此外,开发乡村旅游后如果不对乡村性生态环境进行深入挖掘、加强建设,也极易失去吸引力。特别是乡村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如果不突出,乡村旅游很难持续兴盛。如湖北荆州市桃花村乡村旅游由于缺少深度开发,只能在桃花盛开的前后若干天形势火暴,而一年中的其他300多天游客无几,非常冷清。

(三)乡村旅游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冲击。乡村旅游往往肩负当地“以旅扶贫”“、以旅促农”的重任,在经济增长的赶超心态下,极易短视,一味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若乡村旅游的开发、发展未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忽视环境影响评价与区域规划,缺乏科学管理、监控,将导致生态环境诸多负面效应。

1、乡村自然环境压力增大。主要表现为:(1)环境承载力超标。每个旅游地具有明显的游览时间集中性,每个旅游地都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外来人数增加,意味着环境承载量扩大,对环境产生负影响,环境效益逐渐减少。当旅游人数的增长超过环境承载力时,旅游环境将遭到破坏甚至严重衰退。(2)大量污染物产生。乡村旅游带来陡增的人流、物流,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严重污染水体、土壤、植被、大气。一是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是指生活垃圾,包括各类塑料制品及包装物(塑料袋饮料瓶、快餐饭盒等),还有炉渣、煤灰、废纸、口香糖等;旅游区内的饭店、旅馆产生的有机垃圾,包括剩茶剩饭、瓜果皮核、菜根菜叶、人畜禽粪便、动物尸体等,这些废弃物如果未经处理而随意堆放,则对水体、土壤、植被等都将产生严重污染;二是废水污染。生活污水在没有处理设备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河道或房屋周围,直接污染水体、土壤和植被。(3)能源和水等资源消耗量大,存在浪费现象。大量客流、车流的进入,旅游地水、电、燃料、日用品、粮食等用量大增,而且大多处于无节制状态,生活资源压力大,有悖于节约型社会建设精神。

2、环境退化和生态破坏。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饭店、宾馆和旅游设施工程建设会导致旅游区的自然景观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环境退化、水土流失、洪灾频发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生态遭受重创,建设过程中过多使用推土机、挖掘机,有的干脆先将现状夷为平地,再重新挖湖堆山、种树铺草、亭台楼阁一应俱全;或盲目模仿城市园林绿地的造景手法,追求高档次、大投入,或南辕北辙,北方地区模仿江南景致,南方地区模仿蒙古牧区景观,对现有地形、植物、池塘、衍生物等进行大肆破坏。旅游者过度地利用脆弱的自然环境,对自然生态也是一种严重摧残,如在旅游地过分践踏草地致使野草死亡,随意拍照、喂食和参观野生动物会极大地改变动物的生活习性。

三、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思考乡村旅游与乡村生态环境的互动关系中,互促共进是我们的根本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正确有效地规避二者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关键的是要保护和建设好乡村生态环境,减少乡村旅游对乡村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这需要乡村旅游各方共同努力,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前提,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及协调发展。

(一)地方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乡村旅游与乡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必须担负起统领者的重任,发挥好管理协调作用。首先,要做好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旅游之间的协调发展规划。二者的协调,要求规划先行,并在其指导下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政府部门要充分调查和研究,对交通优势、资源优势、环境承载力和市场潜力进行科学论证,做好乡村旅游环保评估,突出环境效益,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准确进行乡村旅游的功能定位和产品开发。第二,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的环保法规体系,对乡村旅游发展进行指导和监管,以保证乡村旅游发展的正确方向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要加强乡村旅游的有序引导和扶持。要严格项目审批、环评、环保治理等制度,强化动态监督管理;加大生态环保的宣传和教育;推进环保节能,支持节能节水减排,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对乡村旅游环保投入给予必要扶持,重点是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构建行之有效的协调和监督机制,可成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门工作组,形成乡村旅游环保工作合力。

(二)乡村旅游地必须坚持绿色环保、内涵型经营。各乡村旅游地经营者(包括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民)的作为直接影响和作用于乡村生态环境,他们是乡村旅游生态环保措施的身体力行者,肩负着旅游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任。

因此,乡村旅游经营者要坚持生态环保经营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环保意识和素质,积极配合当地乡村旅游整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不乱排乱放废弃物,节约用水、节约能源,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乡村游;要以身作则,引导和监督游客行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可于旅游地入口、景点及设施边缘等重要场所树立醒目警示标牌,适时恰当地提醒游客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乡村旅游地应密切关注景区游客容量,协调好游客集中期间的各项工作,使游览活动处于环境承载力允许的范围之内。此外,乡村旅游不能只向自然环境要效益,我们必须充分挖掘其文化内涵,以丰富深厚的文化生态提升乡村游的魅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乡村游客应加强环保自律。游客作为乡村旅游的消费者,其行为方式同样直接影响和作用于乡村生态环境,是外来的重要影响因子。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更要靠广大旅客支持,游客应该提高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和旅游地规章制度,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旅游局就“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公开征求意见、2009、7、2、

家乡的环境作文篇6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创建省市卫生县城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凝聚全县人民力量,迅速打响一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狠下决心,强力推进,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营造干净、整齐、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 全面打造美丽新宁,为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二次创业”提供强劲支撑。

一、直面环境现状,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近年来,新宁经济不断发展,城镇不断扩张,乡村不断变化。在旅游产业的带动下,旅游县城建设加速推进,县城建成区面积已达到14、22平方公里,较20__年相比扩大了近1倍。一批特色小城镇迅速崛起,集聚效应得到充分发挥。全县城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连续两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县城,今年我县又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崀山镇、白沙镇先后被评为湖南省特色旅游名镇。从总体上来看,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城乡环境治理成效明显。但不能回避的是,县内重发展、轻环境的思想观念还在延续,重建设、轻管理的工作模式仍在推行,重城镇、轻乡村的投入差距不断加大。在发展过程中,曾经以崀山申遗为中心,强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所创下的辉煌业绩正在逐步消退;曾经让县人为之骄傲,感叹周边县市大不如我的县城环境有所滑坡。城乡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表现在:交通无序,县城塞车变成家常便饭;有城无市,大街摆摊设点随心所欲;管理混乱,过路乡镇成为交通梗阻;垃圾乱飞,农村各类污染触目惊心;无视法纪,违法占地建设肆无忌惮,等等所有这些城乡环境暴露出的问题,人民群众多有怨言,上级领导颇有不满,我和在座各位一样,也深感不安、压力巨大。

直面现实讲出问题、找准矛盾,就是要让大家对全县城乡环境的现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真正意识到创建省市卫生县城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树立形象、促进发展,惠及民生、造福后代的大事、好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上下同心,建设生态文明是大势所趋。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融入“五位一体”,构成推进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总布局。省委、省政府制订了《绿色湖南建设纲要》,提出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谐发展,把城乡环境整治列为十大环保工程之一,在全省“一盘棋”统筹实施。市委、市政府继20__年全面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后,连续了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限摩限电专项活动,环境治理已成为全市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邵阳市区的变化有目共睹,堪称古城换新容。上级党委、政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专项活动,针对县市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出了一系列的明确要求,并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评估排队等举措来抓落实,推动力度越来越大。新宁生态优势十分明显,但我们的生态建设没有实现全覆盖、工作长效机制不完善,导致城乡环境在全市的排名几度靠后。为此,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充分准备,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十精神的直接体现,作为参与“四化两型”湖南建设的具体行动,这也是迅速扭转我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在全市排名落后局面的重大举措。

(二)两手同抓,营造优美环境是发展所需。崀山是新宁的骄傲,一张靓丽的名片,这是上天的恩赐,是大自然的杰作。而营造优美环境、建设美丽新宁则是在座你我的神圣使命。在新宁发展爬坡越坎、激流勇进的关键时刻;在崀山旅游乘势而起、攀登高峰的大好时机,我们必须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环境整治,要把新宁最美的形象向世人呈现,让更多的游客、更多的老板留恋新宁、投资新宁、发展新宁。一方面,这是推动旅游发展二次创业的需要。二次创业的龙头是旅游,旅游的基础在环境,环境的改观靠整治。目前,旅游发展二次创业已形成共识,“双创”工程进入决战阶段,文化旅游特色县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巩固和深化“旅游立县”战略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大整治,让游客在欣赏美景的同时感受城市文明和乡村巨变,不能让暴露的垃圾、横流的污水、拥挤的道路影响游客的心情,破坏旅游的形象。一方面,这是开放搞活吸引投资的需要。大汉集团老总傅胜龙跟我讲,他之所以看中新宁,不是因为在这里能赚大钱发大财,而是新宁的青山绿水、古城胜景吸引了他。青山绿水也是金山银山,环境保护也出生产力。大集团、大商家之所以放弃大城市的便捷交通、多样服务和无限商机来投资新宁,就是心仪崀山的美景、舒适的环境。如果我们不把城市管理好,不把环境整治好,而任其无序发展、肆意破坏,没有了环境红利,我们凭什么去吸引投资、拿什么去开放搞活、又靠什么去推动发展。

(三)城乡同治,构建美丽新宁是群众所盼。建设美丽新宁,大家都能喝上放心水、呼吸新鲜空气、出行顺畅、心情舒畅,这是民之所向、民之所求、民之所盼。县委、县政府决定城区和农村的环境整治同步进行,安排经费同等对待,工作责任同时下达,这是对群众呼声的最好回应。前天,在凝秀社区“三联三送”恳谈会上,一位居民感情至深地跟我说:“虽然

城管部门很努力,县城垃圾清扫员也很辛苦,但是街上垃圾还是很多,希望政府立即实行“门前三包”,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在这些话语中,我们不但能听出群众对解决环境卫生问题的期盼,更能领会到老百姓对党委、政府工作寄予的厚望。

二、着眼长远发展,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应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抓当前、利长远的系统工程。大家不要简单认为,这又是一次轰轰烈烈的走过场运动,应付检查、粉饰门面的形象工程。而是要通过扎实的基础工作,科学施策,全民参与,统筹推进,有效整治,不但要确保2015年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更要给群众一个百分百的满意答案。主要把握四个重点环节。

(一)实行铁腕整治,改变旧面貌。铁腕整治就是要用铁手段、铁队伍、铁纪律来治理城乡环境的顽疾、清扫城乡卫生的死角、改变群众生活的陋习,彻底扭转城乡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实现“三大提升”,即城乡面貌整体形象显著提升、广大群众环境意识显著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当务之急要推进六大行动。一是保洁大清扫。迅速组织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学校医院、社区(村)和企业等干部职工分段分区包干,对城区以及各乡镇所在地进行一次集中卫生清扫,由责任单位出人、出钱、出力在责任区域内彻底清运垃圾、清理污沟、清除杂物,为下一步推行“门前三包”,规范日常保洁,整治突出问题打基础、造气氛。二是市容大整治。组织两支精干队伍,集中一段时间,统一安排调度,由县级领导带队,在城区内开展一次市容秩序大整治活动,彻底解决主城区和主干道占道经营、违规搭建、渣土飞扬、广告乱挂等等突出问题。三是交通大整顿。合理设置停车场,规范停车点,组织警力上街整治交通秩序,打击“三无”车辆,处罚违规行为,保持道路畅通,维护交通安全。四是市场大清理。坚持疏堵结合、管建并举,实行划线经营、划行归市,集中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担和流动烧烤摊,全面规范夜市场所。五是控违大拆除。严厉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通过联合执法、集中行动,斩除一批非法占地行为,拆除一批违法建筑,处理一批违纪人员。六是乡村大整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以点带面、以乡镇带村组的形式,结合生态示范县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大整治,全面改善镇容村貌。

(二)建立长效机制,管出好效果。一场运动整不出“美丽新宁”,只有加快实现城乡环境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才能保持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生态。要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先进经验,制订出台新宁县城市管理办法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以此为纲,建立两支队伍、形成两项制度,推行精细化的定置管理。一是建立一支高效运作、管理有序的保洁队伍。通过定人员、定模式、定区域、定经费,使城区卫生保洁步入规范化管理,并逐步向市场化运作的方向发展。二是建立一支依法依规、严格监督的城区巡逻队伍。依照法律程序出台对破坏城区环境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规定,由政府授权指定专业巡逻队伍,上街执勤处罚破坏环境的违章违纪行为。三是实行县城和重点镇所在地“门前三包”制度。由门店、住户和指定责任单位共同承担责任区内的“包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市容秩序管理”的“三包”职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标准,实行长效管理。四是实行城乡环境整治目标责任管理。将城乡环境卫生和部门“三包”责任纳入“三重点”工作和绩效文明考核范围,进行目标考核,实行责任追究。

(三)倡导城市文明,形成新风尚。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要带来环境之变,更要引导群众实现观念之变和习惯之变。对此,我们要在“新宁是我家,我把新宁夸”活动中,增加“新宁是我家,环境靠大家”内容,全面启动“改陋习、美新宁、我先行”专题宣传,在机关单位、社区、重点村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栏,在全县范围内持续进行流动宣传。在媒体设置曝光台,开通市民热线,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检举曝光。创新开展文明卫生示范户、示范店、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百日竞赛,评选标兵模范单位和市民积极分子。发动全民参与,在体验过程中增强讲文明、树新风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党团模范先锋队的带头示范作用,影响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养。

(四)加快提质升级,打造靓家园。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立体纵深推进,既要抓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又要抓设施配套和提质升级。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整合各部门资金,明确责任分工,配套建设一批改善城乡环境、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设施,加快专业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畜禽专业批发市场、大街小巷灯化硬化绿化、农村集中饮水工程等项目进度,实现同步整治、同步建设、同步见效。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执行城市规划,以招商引资为主要手段,加快引进大汉集团等战略投资者,迅速启动沿江风光带、旧城改造、高速公路连接线等一系列提升县城规模和档次的大项目。在整治活动中,要打击一批影响城市项目建设的不法行为,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难、施工环境不优等老大难问题,加快项目进度,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城市在发展、环境在改善、幸福指数在提高。

三、面对艰巨任务,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强化责任,攻坚克难

县委、县政府推行“三重点”考核办法,建立了完善的“三重点”议事规则,这是我们推进全县各项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要举措。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要集合全县党员干部的心思和精力,以“三重点”管理为主要手段,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出成绩、见实效。

(一)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提振干部精神的一次大检阅。近年来,社会传闻、大家猜疑,新宁的干部到底在干什么?面对拷问,大家就要振作精神、拿出干劲,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体现新宁干部的真本色。一是在落实 重点工作中提升执行力。把干部下沉到工作一线,推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最前沿,让每个单位的每个干部职工负责一项或几项重点工作,并将工作成效和干部的待遇挂钩,全面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强化干部的执行力,让干部的能力得以发挥、充分体现。二是在解决重点问题中提升创新力。干部的创新力从哪里来?就是从解决问题的实践中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很多久拖未解的棘手难题,面对众多复杂的社会诉求,大家只有拓展思维,主动思考问题的解决办法,才能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这是一种考验,更是一场历练。三是在加快重点项目中提升推动力。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干部的试金石,要让干部在创建省市卫生县城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项目建设中建功立业,建立完善干部推进重点项目的考核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推动力。

(二)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实践群众路线的一个大平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要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通过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抓整治要为群众着想。始终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去开展工作,从群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解决办法。不论是制定整治方案,还是出台处罚措施,都要考虑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城区环境整治这块,对“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的整治,实现入市经营,首先要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场地和优质的服务,确保经营户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二是抓整治要让群众参与。群众对环境整治工作是绝对拥护和支持的。在工作中我们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发挥群众力量,激发群众参与。现在有很多好办法值得我们去总结和推广,比如城区义务巡逻队、金石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山立花园业主管委会等等都是管理城乡环境的好作法。三是抓整治要给群众实惠。整治活动搞得好与坏,不但要看环境有无变好,更重要的是要看群众满不满意。开展卫生县城创建和城乡环境整治,必须舍得投入,优先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给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家乡的环境作文篇7

关键词:乡村旅游;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自20世纪八十年代,乡村旅游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现已成为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据测算,2008年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3、85亿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到573亿元,农民直接就业达到495万人,间接就业、季节性就业达到1,840万人。然而,在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农村生态环境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嬗变。为此,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乡村旅游乃至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乡村旅游及农村生态环境

乡村旅游是立足于农村,利用乡村自然和人文景观、农耕文化、农家生活、民俗民风等旅游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设计,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教育、娱乐、健身等多项需求的旅游经营活动。它的生命线是乡村性,表现为乡村性的建筑、服饰、食品、田野、果园、环境等自然物质方面和乡村的民俗传统、乡风乡貌、语言文化、制度规范等精神文化方面,也即原生态的或乡村性的生态环境,包括乡村性自然生态环境和乡村性人文生态环境。

乡村旅游的产生与发展有其深刻背景和时代使命,一是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人们在物质生活不断得到满足的同时开始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同时也是城市居民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而渴望远离喧嚣的都市、回归淳朴的自然,由此形成了对乡村旅游的巨大需求动力;二是农村谋求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差别,由此构成了乡村旅游强大的供给动力。

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迅猛,目前已形成多种模式,根据《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年)(征求意见稿),我国乡村旅游将“形成领域宽广、规模较大、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大格局”,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实现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三大目标。由此可见,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充满机遇,前景广阔。

二、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互动关系分析自乡村旅游产生之时起,乡村旅游与生态环境注定是不可割裂的,他们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农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根基,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就会受到制约。而作为衍生物的乡村旅游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则是非常深远的,是二者关系中的最主要方面,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

(一)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互促共进1、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乡村性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内核,是乡村旅游的拉力源。乡村旅游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就是乡村独有的人居环境、田园风光、生活方式、民俗民风和生产活动等城市所不具备的要素。大凡乡村旅游都是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优越、人文生态景观丰富的地区发展起来的。如笔者所在的湖北省荆州市的桃花村乡村旅游就是发端于曼妙娇艳的遍野桃花;张新场村乡村旅游则因楚国高等级贵族古墓葬熊家冢而插上腾飞的翅膀。全国各地乡村旅游发展得好的地区,也都因有良好的乡村性生态环境,如四川郫县友爱乡乡村旅游是在发展园艺、盆栽、林果的基础上嫁接乡村旅游;浙江省淳安县立足于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特色民俗、节庆发展乡村旅游;云南省根据生态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差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打造出乡村旅游的多种不同发展模式。

2、乡村旅游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内在要求;同时,乡村旅游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当地政府和农民有能力对旅游环境资源进行投资,提高资源环境质量。

(1)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处于乡村生态环境系统的中心层次,也是乡村旅游吸引物的最直接表现形式。没有清新和美的田园风光、自然和谐的奇山秀水、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乡村旅游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乡村旅游应充分认识到自然生态环境不能被破坏、不能被挪作他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推行绿色生产、保护农田、保护野生动物、关闭土法工厂和采矿厂等,有效地保护富有价值的乡村旅游资源。

家乡的环境作文篇8

李月棋

星期六,我和姐姐去凤凰广场调查环境保护情况。

我和姐姐走着,时不时地就能发现许多果皮纸屑。

我们决定去找那些乱扔垃圾的人,我和姐姐找了好大一会儿,姐姐突然指着前面的小妹妹说:“你看,有人吃完香蕉要扔垃圾了。”我们赶紧跑上前制止,并对她说:“保护环境,我们人人有责,不能乱扔垃圾。”小妹妹顿时面红耳赤,赶紧把垃圾扔到了垃圾箱里。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来保护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