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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方案(收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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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消费环境,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牢固树立“师生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注重以人为本,从关注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诚信度、食品消费环境安全度、师生和学生家长食品消费满意度,保障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为学生营造安全上学、放心消费、舒心生活、健康成长的环境,积极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二、工作目标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证照齐全,食品质量明显提高,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学生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能力显著提高,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良好,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强兼任、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3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摊点、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校园及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点;校园内商店(小卖部)及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小食品店及流动摊点、

(三)整治的重点品种

奶豆制品、熟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四)整治的重点内容

1、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2、食品经营者的各类食品农药残留、甲醛等超标问题;

3、定型包装食品无标签、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无生产许可的“五无”食品;

4、散装、裸装食品无安全标签(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

5、冷藏条件不达标、食品过期变质、卫生条件差等方面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县食药监部门负责对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食品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工作;对以学校食堂或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二)县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县工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的仿冒侵权行为、

(四)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饮食摊点行为、

(五)县农委负责对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摊点为供应对象的农产品及农药污染残留状况的检查、

(六)县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的安全保障工作,并及时处理矛盾纠纷、

六、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确立整治重点、难点和整治内容,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长效管理和整治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验收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落实整改工作,巩固和扩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成果、同时,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平安校园”创建规划、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千千万万个家庭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加快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研究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尤其是在监管执法中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形成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食药监局和教体局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工作信息收集和整理,以简报或动态等形式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要注重挖掘亮点、总结经验,对整治过程中好做法及时总结,全面推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2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回、

(五)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失察、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篇2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营,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3月—5月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

为保证二个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决定成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维怀;副组长:张海洲、魏彦荣、张治平;成员:张彦荣、李小青、韩胜鹏、康雪平及全体班主任。以加强对

本次校园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并通过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工作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为: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2.学校校舍安全;

3.学校消防安全;

4.学校食品安全;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6.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对以上所明确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全校师生切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期间,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明确整治责任,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及整改时限“四落实”。

三、排查整治工作的措施及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1)学生骑车管理:对学生骑自行车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学生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允许骑自行

车的学生加强文明骑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责任部门:班主任】

(2)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行走安全管理:在排查整治期间,学校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行走安全作为本次安全整治工作的一个重点来加以强化。要求各班学生在上、放学途中严格做到:走人行道,不乱穿马路,文明行走,不相互追跑,过马路前要注意观察来往的车辆,彻底杜绝由于不文明行走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值周领导】

(3)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对在校门口接学生放学的社会车辆,学校将依靠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在驾驶资格、车辆质量、运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彻底杜绝“黑车”和“超载”现象的发生,同时认真做好乘车学生上、下车时的安全教育。【责任部门:值周领导】

2.校舍安全。

校园建筑安全: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园建筑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校园建筑的结构安全、体育器械、用电线路及相关设备,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逐一消除校园建筑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总务处、教务处】

3.校园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的配备:根据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学校将对校园消防设施及配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因实施校舍新建工程而调整后的各教学班及辅助教育、教学用房重新配置灭火设施,做到疏散通道畅通、标识规范。

【责任人:总务处】

(2)消防安全教育:重视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逃生训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

【责任部门:政教处】

(3)加强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重点对教室、电脑房及各专用教室的电线线路、电风扇及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做好维护及维修工作,杜绝因用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班主任、各专用教室管理员】

4.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1)师生饮用水管理:对目食堂和营养餐供货商进行监督,督促其必须对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进行查实,发现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并停止进货。【责任部门:总务处】

(2)学生食品安全教育:重视做好学生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安全,不买无证小摊的零食,不买劣质过期的食。【责任部门:德育处、班主任】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1)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实验管理员根据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的物品按要求进行管理、登记和存放,严禁意外事故的发生。【责任人:教务处】

(2)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组织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尤其是涉及到有危险药品的学生实验。【责任人:教务处】

6.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

(1)加强门卫管理: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对确实有事来校办理工作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总务处】

(2)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地处交通要道,对学生放学期间的安全问题学校将引起高度的重视,在加强教育的同时,组织各班学生依次排队从校内走出进入人行道,值日领导及值日教师进行有序的管理。【责任人: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

四、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工作部署阶段

学校将根据上级会议及通知的精神,召开专项会议,认真部署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

第二阶段(4月1日—1月6日)自查自纠阶段

根据上级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所部署的整治工作内容,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在排查中所发现的一些隐患进行整改和落实,填好表格,完成书面总结报上级。

第三阶段(4月7日—4月25日)迎接专项检查阶段

学校将根据所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校师生切

实开展排查工作,积极的行动迎接县教育局对我校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四阶段(4月26日—5月9日)

学校将根据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结合县教育局所提出的指导意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各类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对一般隐患实行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制定上报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整治工作台帐。

20xx年

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篇3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月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学校是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校园安全整治活动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优先”的教育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使学校的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杜绝重特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预防一般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无事故。

二、集中整治重点

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学校、幼儿园在全面抓好校园安全建设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的同时,重点做好安全保卫、校车、校舍、食品、消防等内容的集中整治:

1.大门值守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落实大门值班制度不严,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值班期间值班教师未佩戴值班标志,保安未按要求着保安制服、手持警械坚守岗位,出现擅离职守、脱管失控现象;保安在岗不尽责,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学生上课期间,学校未实行封闭管理,大门、侧门未上锁且保安未上岗值班;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未提前到岗值班和到岗不尽责等。

2.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取缔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非标准校车;校车超员、超速;校车乱停乱放,校车未停稳前学生随便上下车和攀爬车窗上下车;无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进出校园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不避让上下学学生人群,与学生争道抢行;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混乱;校园周边存在驾校培训点,规划考试路线导致的交通秩序混乱等。

3.校舍隐患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校园场地、房屋出租或出售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校园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学校危楼危房、墙体开裂、门垛不坚固;走廊护栏、天花板、日光灯、吊扇、电视、空调、保温桶、多媒体等设施设备安装不合理、不牢固;未在事故易发地设置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未在校内高层建筑及大型活动场所安装避雷设施;未在每层楼房、每栋平房醒目位置悬挂统一的安全负责人、监管人标牌等。

4.食品卫生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取缔私自设立的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未对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进行净化、消毒;学校超市管理不到位,出售“三无”、变质、不洁等食品;未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未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等。

5.消防设施及特种设备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未检验;教学楼、宿舍楼未安装应急照明设备及疏散标识,消防通道不畅通;校内用电线路布置不规范、老化;锅炉等特种设备未按要求检验检修,锅炉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

三、方法步骤

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集中整治时间为XX年xx月份,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和各自实际,建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层层部署,全面启动集中整治活动。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xx月xx日前电子版报教管办。

2.自查自纠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结合这次集中整治重点,立即开展校园安全拉网式排查,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都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一般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整改计划,逐步进行整改;对学校自身难以整改的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将这次集中整治的台账于5月20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5月19日前电子版报教管办。

3.督促提升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教育局、各镇(街、区)教管办组织人员对各学校(幼儿园)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得力、隐患排查彻底、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被动应付、整改走过场的单位督促整改,并在全市通报;对仍有较大及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进行责任追究。

4.总结工作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对学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于xx月xx日前将集中整治活动总结(纸质版、电子版)报教育局安全科。各学校于xx月xx日前(纸质版、电子版)报教管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动。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校长、园长负总责,学校其他领导分工把关校门值守、校车、校舍、宿舍、食堂等各个方面,细化校园安全职责,共同分担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不走过场,确保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集中整治活动期间,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幼儿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的检查指导,切实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自活动开始起,教育局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问责前置: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安丘市教育局、潍坊市教育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或被投诉举报并查实的,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所在教管办及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存在校园封闭管理不严外来人员随便进出校门、学校校车严重超员超速、校舍存在严重隐患危及师生安全、学校食堂及校内小卖部向学生出售违禁物品及“三无”、变质食品等严重安全隐患的,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一律实行停职或免职,对所在教管办及学校相关人员一并追究责任。

(四)创新内容,巩固成果。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要留存好整治活动的影像资料,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安全科,教育局将择优予以推广。成果显著的,推荐参加市政府安全教育教学成果奖和有关安全教育教学能手评眩集中整治活动后,各单位要坚持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教育局将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督促各类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学生及校园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