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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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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1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创建“平安堰坪”为中心,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强化专项整治、形成道路交通安全 “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堰坪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成立以乡长陈宇同志为组长,分管安全副乡长杨祝林同志为副组长,乡安监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交安办副主任全益平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全乡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

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抓好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辖区的停车点、车辆集中区的交通安全管理,以确保人民群众愉快地欢度节日。

各村(居)交安办力争都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一次,强化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求交安办工作人员在平时的安全检查和纠正违章的同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发放党委政府统一印发的宣传材料;积极和当地学校联系,为辖区内的中小学生举办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座。

交安办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每月22天上路时间,每周必须对全乡所有道路进行一次覆盖检查,对发现每周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乡交安办必须每周上报安全动态报告;每天做好客运车辆始发登记。

对辖区内的几条主要公路如故堰路、堰云路、票堰路、库周路、堰鱼路沿线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整改,争取早日消除隐患。

进一步完善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行动,每月组织一次驾驶员学习会,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全乡所有驾驶员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规范管理。

定期和故陵派出所、运管、周边乡镇交安办等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整治非法营运、超载超限、清理占道摊点、障碍物等违章行为,做到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2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13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段泊岚镇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六)《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八)《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九)《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十)《xx市安全生产条例》;

(十一)其他有关规定。

(一)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企业,机械、轻工、纺织、液氨使用等行业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进一步优化执法力量,细化执法任务,促进执法责任落实。

(二)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依照执法监察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状况等实际情况来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调整。

(三)坚持突出重点、与时俱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注重对高危行业企业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监察,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十)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应当检查的内容。

(一)执法监察对象

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轻工、纺织、液氨使用等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行检查。

(二)计划安排

1、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对重点企业(名单附后)按照行业分类分季度检查,其余企业每年检查一次。

2、季度、月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段泊岚、孟戈庄、毛戈庄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1月15日----3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检查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瓦戈庄、段泊岚管区所辖企业,涉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重点结合“4、5”安全日活动,做好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督促企业查隐患抓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毛戈庄、毛家岭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7月1日----9月30日

4、检查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信息采集,重点结合“6月安全月”活动,做好应急演练,做好企业专家查隐患活动,至少使10家企业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第四季度检查计划:

1、检查区域:重点监察企业,程戈庄管区所辖企业共10家。

2、参加检查人员:安监办,管区主任、各村庄安全员。

3、检查时间:20xx年10月1日----12月30日

4、检查内容: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并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开展职工三级教育和企业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抓好网格化安全监管的运行,树立一批安全生产样板企业。

(三)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编制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3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重要指示及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健全我镇道路安全组织体系,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改善我镇道路交通条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举措,全面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建设和构建平安和谐福宝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力争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畅通有序管理规范”的要求,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及维护道路交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筑牢安全生产第一,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明显好转。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管理工作,特成立福宝镇xxxx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袁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登超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陆堂荣副镇长交管办主任

成员:陈小平派出所教导员交管办副主任

王忠交建办主任

袁燕综治办主任

王彦河农机站站长

张伟福宝中学校长

赵宇镇中心校校长

安监办交管办全体人员

领导组主要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各部门的动作协调人员调配联合检查指导督导验收评比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办,主任由陆堂荣同志兼任,交管办工作员李春良同志为联络员(qq:94398953,电话:5701306),主要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安全领导小组每季末坚持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一个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于各种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将安全生产纳入季末考核浮动工资的依据,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年底召开安全生产结表彰大会,对安全生产中表观突出的同志,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4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xx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

(二)实施范围。街道除纳入近3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规划的村庄,剩余26个行政村实现通户道路硬化。

(三)实施进度。20xx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70%的剩余建设任务;国庆节前全面完成我区确定的剩余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1月底前完成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一)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各村应确保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建设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资源浪费。

(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区级引导扶持,镇(街道)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区级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指导职责。各镇村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推进措施、统筹安排资金,承担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主体责任;

引导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小组,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监督和验。

(二)强化责任落实。街道成立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建设主体,实施专业设计、专业监理,落实好全过程建设管理工作,村级作为施工主体要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小组,并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篇5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望各办公室、各村社按照计划压实责任,贯彻落实。

镇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和各村社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办公设在镇建管办,组织督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

(一)开展排查阶段(3月10前)。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堤坝、水库道路、下河道、溪沟、湖泊、堰塘、山坪塘、田改塘、江河“消落带”等临水、临崖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在3月20日前,完成排查任务,对可通行车辆的道路(包含乡道、村道和各类临水自建便道、连接道、断头路),要逐点记录建立台账,并报镇建管办进行汇总上报。

(二)明确治理点位以及制定计划阶段(3月30日前)。加强与上级对接,协同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进行确认,初步制定安装护栏、警示标志等相关安装计划,并及时上报,争取资金。

(三)落实临时防护措施(6月20日前)。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临水隐患路段,未治理完成前,要立即采取垒条石、砌石墙、砌片石水泥墙、箱式填石护墙、密植行道树等临时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标牌,防止车辆坠水风险。不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在临水路段入口处设置完成栅栏、拦路杆等物理封闭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面包车、三轮车及其他各类社会车辆驶入。

(四)强化工程治理(11月20前)。对纳入20xx年存量整治和新增重点道路临水隐患路段,要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善“生命防护工程”、警示提示标志、防撞墙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车辆通行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调整线路,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五)逐点核查验收(12月20前)。在护栏及警示标志完成后,要按程序及时对接上级部门申请验收,确保隐患整改符合标准。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建设完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得交付使用、开放交通,并采取物理隔离,禁止通行。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镇建管办要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安全隐患点治理。

(二)突出重点落实。各村社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道路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加强日常监管,镇建管办要加强督导和巡查。

(三)严肃倒查追责。各村社和相关办公室要严肃落实,对因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将组织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乡镇(街道)及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