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例文(精选3篇)
劳动仲裁申请书例文【篇1
申请人李__,男,汉族,19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住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X,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0531-________X。
仲裁请求:
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自____年X月至____年X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之一倍;
二、裁决被申请人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____元(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____元);
三、裁决被申请人按基本工资标准补发xx年2月、3月、9月工资、xx年2月工资共计____元;
四、裁决被申请人补发自xx年X月至xx年X月的节日加班费及双休日加班费____元;
五、裁决被申请补发自xx年X月至xx年X月的带薪年休假工资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年X月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担任____一职,直至____年X月X日被申请人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____年X月X日,在申请人从未表示离职的情况下,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因此,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济南市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
申请人: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例文【篇2
申请人:刘__,男,20__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原北京荣兴宝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湖北省保康县歇马镇韩家坪村__组,电话____
被申请人:房__,女,20__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______,汉族,北京__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市__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京通劳仲字(20__)第3746号裁决书,向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北京__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无财产可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北京__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房__个人出资50万元于20__年10月成立的自然人独资企业。20__年4月1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随即向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被执行人为了逃避责任,采取故意不按规定不参加公司年检,致使被执行人于20__年1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司管理局通州区分局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公司的唯一出资人,也是公司唯一清算责任人,在明知公司对外负有债务,而采取故意不按规定不参加公司年检,坐等营业执照被吊销,在未组织清算的情况下隐匿、转移企业财产;进而逃避债务,属于典型的滥用股东权利,也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故根据“执行人扩张理论”,申请人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法人的股东不按《公司法》规定组织清算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不清的情形,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申请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房泽荣为被执行人,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年月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例文【篇3
申请人:____,男,__年X月X日出生,__族,住址:____,联系电话13712345678、
被申请人______X,住所地________X。
法定代表人____,校长,联系电话____X、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59400元(2700元/月×11个月×2);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xx年4月-xx年9月的养老保险金;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失业保险金17856元(930元/月×80%×24个月)。
4、请求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
xx年4月1日,申请人____被招聘进被申请人____X学校工作,教授计算机课,而后又兼任后勤部主任,一直工作到xx年10月26日,每月平均工资2700元。在将近xx的工作时间里,申请人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对工作认真负责,从未违反过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然而,xx年10月26日,被申请人却以学校领导与申请人关系不和为由口头告知申请人其已被辞退,既未提前一个月告知,也未以书面形式告知。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辞退后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赔偿。另外,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工作期间没有为申请人缴纳xx年10月以前的养老保险金。
从上述事实可知,申请人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1
存在任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被申请人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金额为59400元。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中属于用工单位应当缴纳的部分,但被申请人从xx年4月到xx年10月都没有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被申请人应当补缴。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导致申请人失业,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应当支付申请人失业保险金17856元。
综上,被申请人无故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赔偿申请人的相关损失77256元,并补缴养老保险金,但被申请人却拒不赔偿和补缴。为此,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望裁如所请。
此致
岳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x年11月1日[ wwW、1467、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