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管理制度(整理12篇)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1
1、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
2、作业时间谢绝探访,不做与工作无关或影响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3、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上。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
5、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及时向车间主任报告,经车间主任确认后,方可再行按要求进行。
6、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彻离作业现场。
7、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产。
8、车间所用样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时归位,按指定地点放好。
9、坚持每天对运转设备、工作现场和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
11、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下班后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做到离开机子随手关电源,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2
1、严禁现金交易。一旦发现此情,罚双方当事人各100元。
2、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操作间。发现一例,罚主厨和进去的人各20元。总务主任只能对粮食和蔬菜过秤时方可进入。
3、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将学校饭菜做人情。发现不刷卡免费送饭菜现象,一次罚双方当事人50元。
4、食堂工作人员无权卖生食品,如鸡蛋、大米等。发现一例,罚双方当事人各50元。
5、严禁食堂工作人员把学校的东西拿回家。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食堂工作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向校长和总务主任请假。因故耽误了工作,期间的工资浮动平分给其他多做事的人。
7、一般情况下,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货。应该有安排地统一进货。
8、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以及每周带班进货的行政领导不得购买过期、变质、霉烂的食品。谁做主买进了不能使用的'东西,谁照价赔偿。
9、带队进货的行政人员必须带足资金,严禁赊账现象发生。谁赊账,谁付钱,学校概不负责。
10、食堂在xx当地购进米、面、粉、菜时,必须经总务主任和食堂所有人员过秤、点数、签字后,学校才予以认可。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3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02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00绿色食品大米》、《NY21-1986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人员卫生管理
(一)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4
1.仓库是企业的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行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3.为了使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定本规定。
4.外购物资到达后,由仓库仓管员根据送货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对后收货,并填制“来料通知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进料验收单”,一联由仓库留底,一联交报关组,一联由业务部门交给财务部,一联交品质部)。物料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凭送货单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检验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送货单交财务部做帐。
5.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车间物料员送交仓库的仓管员,物料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入库单”一式二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作产量统计依据
6.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后的入库手续比照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并在外发加工登记薄”上予以登记。
7.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后领用的制度。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以完工的委外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资量。
8.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退料单一式三份,并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是月底的虚拟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的领料手续。
9.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10、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仓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11.物资入库,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料交接本上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的有关数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上级主管。
12.验收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处理,送货单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送货单均应向部门主管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13.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4.领料单应填明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或物料用途,部门主管和零料人签名,属计划内的物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应的物料应符合限额供应制度;属规定审批的物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领或生产损耗物料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5.调拨物料时,应该由部门主管和经理同时签名后,仓管员方可发料。
16.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另折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另折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7.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生产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8.发往外单位委外加工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薄”进行登记。
19.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部门主管。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5
为了加强对餐厅的管理,特制定了餐厅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制定
1、组织图表
组织图表表示了岗位和职责的基本分类和关系,是组织形式的机构图,但有某些局限性,如各层次的职权范围和职责,地位相同的两个职员之间的非直线关系或不同部门的职员之间的间接关系皆不明显。由于这个原因,各种工作的描述和组织手册是对组织图标的重要补充说明。
2、工作种类
工作,种类是反映所需技能和职位职责的说明。对员工的定向培训,对完成工作评估,对制定工资等级,对确定职权和职责的范围都有帮助。工作种类说明包括鉴定数据、工作概要、指责和要求。
3、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是陈述一项工作要达到的标准,它包括工作责任、工作条件、个人资格等。
4、工作时间表
工作时间表是员工要完成的工作的概念,附有工作过程说明和时间要求,是经理与员工交流的一种方式。有三种基本的工作时间表,即个人时间表、日常时间表和组织时间表。工作时间表的内容包括:姓名、工作时间、职务、受谁监督、由谁换班、休息日、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各段时间要做的工作内容等。
现代厨房已不像过去那样只有一个房间。它以拓展为若干个房间(工作区域):制作热菜区、供应区、制作冷菜区、制作面包与糕点区。有利于洗涤各种餐具的洗槽储藏设备和存货的仓库;有办公室、更衣室及刷洗室。
厨房地工作就是加工制作食品。如果食品不能吃,那就没有意义了;烹调食品必须具有诱人的特点,如令人愉快的味道、香气和外观。要使厨房能够顺利、有效、安全运作,就必须将厨房设计好、布置好。一般来说,厨房并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它常常处于紧张的气氛之下,这种气氛是由于员工在营业期间工作忙而造成的。即使有现代空调设备,厨房也很热。如果一个厨房设计不好或管理不善,那没它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忙乱、噪音、热、混乱。这就是为什麽要将厨房不同的工作分开并划分成若干各区域的原因。
厨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食品生产管理,就是说要有一整时套的生产程序,包括操作程序、时间表等等;同时要体现出生产标准,即产品标准(质量),时间标准(效率)及成本标准(利润)。
1、每月25号各部门(班组)上报下月工作计划,培训计划。
2、每月2号前上报各部门(班组)上月总结。
3、每月2号前上报各部门(班组)员工上月考核表员工考勤表,物品盘点表等。
4、领班负责每月召开二次班前会,主管每天召开一次所管辖的.全体员工会议。
5、经理每天早晨召开主管晨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大会总结工作得失,表扬先进,讲述下月计划目标,布置工作,参加酒店召开的各种例会。
6、领班,主管参加晨会以汇报工作。需要协调的工作为主,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
7、领班检查率100%,主管检查率80%,经理抽查率60%。(抽查区内达到80%),并做好记录。
8、班前会内容要求以表扬为主,总结昨日工作,布置当日任务。
9、定期召开员工座谈会,班组内每周一次,各部门每月二次,经理每周分部门与员工谈心,了解情况。
10、每月召开一次前后台交流会,加强前台与后厨的沟通。
11、厨房部安排每周至少一次菜品培训。
12、各部门班组每周至少安排二次专业知识,企业文化的培训。
13、实行层级管理制,违反以上任何一项,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直接领导负管理连带责任。
14、每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作为考核管理人员的依据。
15、各部门(组)每周举行一次小的娱乐活动(游戏)活跃员工气氛。
16、部门每月举行一次演讲或知识竞赛,各班组选派优秀选手参加。
二、餐厅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餐厅营业的正常延续,使二班次在人员,物品方面做好交替,保管,对各级服务和酒店财产物品的妥善交接,各班组人员应遵循并执行此制度。
1、人员交接:接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上岗,不迟到;上岗前到主管或领班处报到,仪容仪表达标,随身三带齐全。距交班人员下班前10分钟,交接班双方进行工作交接,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是客人用餐情况及客人的需求,双方人员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上签字认可后,交班人员离岗。
2、物品交接:交接人员将工作区域内的摆台用品,服务用品等当面向接班人盘点交接,并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上做好书面记录。
3、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认真,真实地填入《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中。体现出当时的客人情况,餐厅设施,器具状况等,接班人员下班前应将本工作情况在《工作交接与值班表》中予以体现。
4、餐厅结束营业后,当班人员应做好摆台工作和卫生清理。使台面器具完善,卫生,餐厅内无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摆放有序,要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检查有无安全隐患之后与值班保安人员进行交接,做好交接记录,餐厅人员离岗下班。快餐厅与夜班人员交接,5、午餐临近结束时,值班经理应到大堂副理处与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进入值班状态期间应注意对后期服务做好监督,有客人不满或投诉时及时处理,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做好电话订餐的记录工作和员工小时加班的记录工作,客人离店后检查水电关闭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值班结束后填写值班记录并与接班人员做好交接。
三、客人损坏餐具赔偿制度
为了更好的节约费用,控制餐具损耗,减少酒店损失,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客人在就餐中损坏餐具,应赔偿。
2、服务员应及时为客人换上新的餐具,迅速清理现场。
3、委婉地告诉客人需要赔偿,如是主宾或主人应顾及客人的面子,在适当时机再委婉告诉客人。
4、客人无异议时及时通知吧台损坏餐具数量,品名,赔偿价格,房间号或(桌号)客人姓名。
5、赔偿金额按财务规定执行,一般按进价的120%进行赔偿。
6、闭餐后及时上报领班进行登记并申领新餐具。
免赔:
1、当客人是老顾客时,不愿赔偿可以免赔。
2、当客人拒不赔偿时,可以免赔。
3、破损餐具在5元以下时,领班有权免赔;10元以下时,主管有权免赔;30元以下时,经理有权免赔;50元以上时应上报总经理。
4、免赔原则是坚持酒店利益,照顾客人面子,能赔偿的更好;最后达到双方满意。
5、立即做好登记,填写免赔单,在帐单上以未扣形式出现,当事人,管理人员双方签字生效。
6、写在值班记录上,例会时汇报上级
四、餐具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技能,增强爱店意识,节约酒店费用,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员工在工作中不慎损坏餐具,应立即上报领班进行记录并申领餐具,此时可不立即赔偿,可先记录月底,根据餐具损耗率进行一次性赔偿。
2、员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态度不好)损坏餐具物品,领班有权当场开赔偿单,赔偿金额为进价的一倍。
3、所有赔偿以罚款形式上报餐厅和财务,并做好记录。
4、赔偿金额10元以下主管签批;50元以下餐厅经理签批;50元以上部门经理签批。
5、餐具损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楼层班组,月底盘点在损耗之内的楼层班组,可以不对员工进行处罚。超过损耗率时,按餐具进价赔偿。
6、楼层班组餐具损耗率超过部分按进价进行平摊处罚,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奖励:
1、如楼层餐具损耗率在控制范围内,日常处罚餐具所得用来奖励餐具保管好的员工,并授予爱店天使称号。
2、酒店按餐具损耗率节约部分的50%拿来对节约楼层班组进行奖励。
3、每月评比爱店如家流动红旗。
洗刷:
客人走后由服务生把除玻璃器皿外的全部餐具送至洗刷间,领取同样数量的餐具,填写领送表。
或者第二天去洗刷间领取同样数量餐具,洗刷间负责保管清理全部餐具。
楼层领班负责协助发放。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6
一、组织企业员工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二、结合企业员工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诚信职责,形成质量诚信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建立顾客档案。
四、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顾客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五、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抱怨和投诉,努力使顾客满意,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需求,持续改进质量,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对产品使用的质量性能指标或质量状况等级等反应产品质量状况的特性进行明示或作出公开承诺。
八、企业网站公布质量方面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九、企业员工的'承诺与实际行动一致。
十、企业对员工的承诺兑现,员工改善逐步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得到保护。
十一、企业内外部环境和产品公害因素定期进行检测,且达标合格,无周边及社会的投诉。
十二、企业对社会责任及公益活动的支持履行要好。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7
为加强对名师工作坊(室)的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名师工作坊(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一批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制定名师工作坊(室)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计划会,确定阶段工作目标、教育科研课题及学习内容。
2.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题。
3.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经验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二、学习研讨制度
1.制定个人一年发展规划。制定个人学期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的笔记。
2.努力提升个人教育素养,每学期最少研读一本教育专著,做好不少于5000字读书笔记,每学年最少完成一篇教育论文、随笔、教学反思等,并争取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著作。
3.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各位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研修活动,作好记录和资料整理。每位学员每学期至少承担一节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一次专题讲座。
4.积极参与网络平台研讨活动,及时上传资料,每月上传篇目不少于5篇。
5.积极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能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任务,及时整理课题资料,分阶段完成课题目标任务。
三、责任安全制度
1.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
2.各成员及时将自己学习、研讨等成果上传工作室网络平台、QQ群、微信群中进行交流研讨,分享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促进教育教学活动开展进度。
3.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人至少带动一名青年教师结对帮扶,过程规范扎实,效果显著。
4.积极主动承担市区校级培训送教任务,及时向学校展示教研成果。
5.各成员按时参加工作坊(室)集中学习研讨活动,自行安排好本校工作,保证来往路途中的人身安全。
四、奖惩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各种会议、专题报告、研讨交流、课题调研等活动。如经常性不参与工作是活动,则视为退出工作坊(室)。
2.每学年对工作坊(室)成员进行一次评价,评选出"优秀成员",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市教育局和成员所在学校,成为评优树模候选人选。
3.能积极承担工作坊(室)各项任务,并能保质保量完成,无重大失误者,则本学年学分按满分计算。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名师工作坊(室)成员成长记录袋,将个人的计划、总结、听课记录、公开课和研讨课的教案、案例、讲座、报告、论文、课题等材料,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收集、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也为成员评价做好准备。
2.集体智慧的结晶和个人档案资料管理要严格,不允许管理人员私自外泄,不允许私自利用或公开发表,一旦发现,将追究个人责任。
本工作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8
1.遵守岗位职责。
2.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早退时,必须事先请假
3.工作中不离岗、不串岗,外出请示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4.不准在车间、生产区、办公区抽烟;不准2人或2人以上同时聚在一起抽烟、聊天。
5.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烟头。
6.办公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在走廊内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工作。
7.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高根鞋,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在车间内吃任何食品。
8.上班时,不得说和作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办公文件、借阅资料要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所管理部门,并且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10.办公用品及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许可
11.上班时,组长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必须经得主管的同意。
12.上班时,组长应对每道岗位的员工耐心指导,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不理不睬。
13.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车间,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14.上下班时,车间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车间管理制度,违者按相关条款处罚。
15.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再安排工作。
16.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挤坐在一起,安装时须带好手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7.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18.生产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
19.上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进行处罚。
20.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21.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22.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9
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由于其数量多,分布广,已经成为广大居民日常消费渠道之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经XX省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租房给“黑作坊”房东将受罚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登记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规定核发,备案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小作坊、小餐饮还应当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房屋出租人不得提供出租房屋给承租人用于进行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于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提供出租房屋给承租人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报告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作坊食品”不得声称有保健功能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三年。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乳制品、饮料(含饮用水)、调和食用油、配制的酱油、配制的食用醋、用酒精勾兑的白酒等高风险食品;专供婴幼儿、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食品经营登记证有效期三年。小餐饮经营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鲜乳制品、生食水产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小食杂店经营者不得经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食品小摊贩应在规定地点时段内从事经营活动
哪些地方可以摆摊?《条例》提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确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摊贩经营地点和时段,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食品小摊贩应当持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并领取备案卡,备案卡有效期一年。食品小摊贩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地点和时段内从事经营活动。食品小摊贩不得在设区的市、县(市)城区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经营。
列入“黑名单”三年不能生产经营食品
《条例》提出,遵循便民原则,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等提供便利服务,不得收取费用,不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黑名单制度,对有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且情节严重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者,在吊销其登记证或者备案卡的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生产经营者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小摊贩没有备案卡可罚500元
违反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生产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小摊贩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提交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登记备案的,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登记证或者备案卡的,由登记或者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或者备案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当事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备案。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A.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于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提供出租房屋给承租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B.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报告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C.未经登记擅自从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生产经营活动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D.食品小摊贩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10
一、为加强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是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食品添加剂。
三、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范围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不得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前严格进行计量和称量,按标准使用。
四、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缺陷或作为伪造的手段。
五、食品添加剂采购到货后,由质量管理人员按《进货检验制度》规定进行验收,并核对相关许可证明、合格证明、产品数量等项目,做好验收记录。
六、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实行专库、专人保管,严格办理进出库手续,做好《食品添加剂出入库记录》,明确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有效期、用途、供货方、进货量、进货日期、库存量、出库使用情况。
七、食品添加剂保存要有明显标识,注意保护好包装上标签,不同的食品添加剂应有相应的隔离,分类存放。按标签规定的储存条件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保存,如避光、防潮。
八、对未使用完的食品添加剂应封装好,避免受潮和受到污染,按规定手续退回仓库,避免误用。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11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售后服务部,负责解答和处理客户和消费者对食品的功能、使用方法、保质期、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其他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三、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
四、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厂长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五、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六、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八、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小作坊管理制度篇12
一、接受订单与编制销售计划
(一)销售部门承接客户订单,订单应连续编号。
(二)所有订单均由被授权人员核准。
二、编制、审定销售实施方案和信用政策
(一)销售部门根据审定的销售计划和企业有关产品价格管理等规定和产品生产、库存、销售情况,提出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货款支付方式等具体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和政策,传(送)部门领导审核。
(二)销售部根据产品的库存、市场销售情况,召开产品定价会,提出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货款支付方式等具体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和政策,传(送)部门主管核准,报企业分管副总经理(副厂长)审查、总经理(厂长)审批。
三、签订销售合同
(一)销售数量较大或批量销售业务应当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文本由销售部门拟定。
(二)法律部门和财会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对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交拟定部门修改合同。
四、组织销售与收款
(一)财会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和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查询核实客户预留资金和客户预付款的'到账情况或客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向销售部门传(送)核实信息或据实开具收款通知单。
(二)财务部根据销售合同和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查询核实客户预留资金和客户预付款的到账情况或客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向经营部传(送)核实信息或据实开具收款通知单,审核发货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