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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管理制度(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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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管理制度篇1

1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规范和有效性,以加强对外来劳务工的管理,确保劳务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本标规定用于公司范围内有资格对外签订及执行承发包合同的部门和个人,以及单项工程承包和基建工程承包等形式在公司进行生产活动的各类外来人员。

2引用标准/文件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

3.1.1负责对外包工程公司相关资质的审查和工程合同及安全协议的签定等。

3.1.2负责对受委托的项目工程的外包工程公司相关资质的审查合同及安全协议的签定。

3.2安管部

3.2.1负责对外包工程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2.2负责对新进员工公司级安全培训。

3.3各用工部门

3.3.1负责所管辖劳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4外包工程公司

3.4.1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

3.4.2职工在岗期间的安全管理。

3.4.3职工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

3.4.4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5人力资源部

4.5.1对进本公司工作的人员名册进行备案。

4定义

5管理程序

5.1合同的签订

5.1.1公司生产管理部在与外包工程公司签订合同前要对外包工程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5.1.1.1有法人代表或具有代表资格(即法人代表以书面委托形式确定的委托人)的人员领队;

5.1.1.2必须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安全员证书的专职(兼职)安全员;

5.1.1.3签订的合同、协议与营业执照上经营业务范围要一致;

5.1.1.4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1.5具有安全教育和一定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的能力;

5.1.1.6技术水平能达到工程及企业和劳动部门的要求;

5.1.1.7各类劳动防护用具齐全(按公司劳防工作有关规定);

5.1.1.8各类作业人员年龄符合国家规定,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作业的禁忌症或生理缺陷;

5.1.2在签订大型基建工程承包合同前,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应报本地区劳动部门审核,经同意后方可签订承包合同。

5.2合同的执行

5.2.1公司各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应根据承发包合同和《工程承包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所规定的承、发包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的检查和督促并加强协调,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安管部反馈,并由安管部通知承包方整改。

5.2.2公司有关部门在对外签订承揽合同和《工程承包安全环保、职业病防治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中,若有明确规定由我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必须按规定切实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管理。

5.3安全教育和培训

5.3.1劳务工进本公司前,必须经过本公司、相关生产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在三级教育卡上签字确认,才能上岗从事生产作业。

5.3.2从事喷涂、起重等特种作业的劳务工,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在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及劳务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必须选用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

5.3.3劳务工进入本公司后应积极参加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和操作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能,要认真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4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

5.4.1劳务工的安全管理要纳入到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5.4.2各用工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劳务工、外包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并定期检查、考核并纳入到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去。外包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应是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用工部门授权此项工作的'领导应与外包工程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4.3外包工程公司进本公司工作前,必须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专职(兼职)安全员以及作业人员名单报安管部备案备查。

5.4.4各劳务队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劳务人员日常的安全管理,切实抓好劳务工的管理工作。用工部门领导要规范管理,不得指派劳务工从事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5.4.5应要求外包工程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外包工程公司进入本公司时,必须明确带队负责人和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其履行合同条款的有关情况,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经常对其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加强安全检查,采取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外包工程公司的各班组应设立兼职安全员,坚持每天的班组安全讲话,积极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督促小组成员自觉遵章守纪。

5.5对外包工程公司的日常安全监管

5.5.1外包工程公司的作业人员需要在本公司易燃易爆、禁火区、要害部位明火作业时,必须由外包工程公司使用单位按公司动火申请规定办理动火申请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5.5.2外包工程公司要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抓好均?生产。在布置生产作业的同时布置、落实安全措施,坚持“五同时”。对公司提供的生产场所,作业条件如有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要及时向本公司有关部门提出。

5.5.3要求外包工程公司自备的设备、设施、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借用或使用本公司人员或设备时,要向本公司有关部门办理借用、验收手续,严禁擅自使用本公司人员、设备和设施。

5.5.4各生产部门安全责任人应加强日常安全巡回检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作业的劳务工,应按本公司安全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安管部可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除名。

5.5.5外包工程公司在生产活动中除认真进行自检工作外,还必须接受本公司各级安全人员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由安管部向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单;必要时,可责令该队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未按时整改者,按本公司安全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经常不重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情节严重,多次或重复发生事故的外包工程公司,由安管部向有关部门提出,中止与该公司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而给本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5.6外包工程公司聘用人员的年龄限制在:男60周岁以内,女55周岁以内,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职工的年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和危险作业。

5.5.7在生产过程中,劳务工必须遵照本公司的安全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5.5.8各生产部门、车间要组织劳务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积极开展无事故安全活动。

5.5.9外包工程公司要进行必要的、合理的安全生产投入。

5.6事故上报处理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规定》进行。

协作管理制度篇2

1.对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为确保本标段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及减少交叉施工相互影响,使整个大楼装修任务顺利达到预定目标,作如下措施和建议:

第一节管理班子和管理体制

a.自工程开工,每星期由承包方项目经理主持召开业主、监理与施工单位及其它协作单位协调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矛盾,上报业主供料计划及对业主协作单位配合要求。

b.业主召开协调会承包方项目经理及技术总负责人参加,协商解决重大问题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c.固定每天下午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主持召开项目部各条线管理人员碰头会,会议时间控制在一小时以内,会议内容主要如下:

①汇报当天的施工进度、质量情况、文明安全。

②汇报晚上至第二天下午的施工日计划;提前2-3天通知准备新开的施工部位,以便业主及时做好准备。

③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技术、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解决措施。

④工程变更、技术核定以及隐蔽验收等手续的签字。

d.在施工前,各单位应明确自己的施工范围;在施工中各施工单位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监督,互相积极配合,为按质按期完成整个工程达成共识。

e.本工程的材料过场应确定堆放位置,堆放整齐,禁止乱堆乱放,实行标化管理,并派专人负责,以免影响施工人员正常施工,和其它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作业。

f.各工种、各施工单位之间应相互衔接,配合,交待清楚。

g.施工单位配合好设计单位,准确把握整体设计意图。

h.装饰、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乱抛、乱堆,防止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混乱。

i.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施工位置,禁止窜岗,保证各工种的正常施工及各施工单位的正常运作。

j.施工过程中自觉配合、服从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对关键工序实行旁站检测,施工单位应尽力协同、积极配合,共同把好工程质量关。

第二节具体建议:为整体施工质量、工期及交叉施工等问题

a.每周定日定时组织施工单开协调例会,统一配合业主和监理会诊各项交叉问题。

b.各相关单位配合业主及监理了解道路运输规则和疏通关于交通的具体问题。

c.各施工单位提前一周提交垂直运输计划及详细的材料进场时间、数量及占用面积等清单交业主及监理,由业主及监理根据总的施工进度统一安排。

e.各施工单位定时提交周计划和已完成工作量,列出禁止通行场地和可供使用场地,由业主及监理按整体工期要求安排施工地段施工顺序,以避免成品相互影响。

f.封板时提前三天提交封板令,经各相关施工单位签字后业主可封板,以避免重复施工。

g.各施工单位定时向业主及监理提供加班信息和施工队伍进场信息,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以避免同一施工范围内人员过多,引起电、水、路紧张问题。

协作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做好油品、化工品储罐(包括车、船,以下相同)清洗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施工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清罐作业安全、顺利、高效地完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及清罐协作队伍。

第二章协作队伍的选择

2.1协作队伍须向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提供以下资质审查材料,审查需提供资质材料原件,备案存档复印件,备案文件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副证(加盖公章)

5)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花名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清罐操作人员明细、相关操作证花名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公司清罐作业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加盖公章)

8)公司清罐设备、物资清单;应急物资清单(加盖公章)

9)清罐作业人员的《港口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及港行处培训的《危险品操作上岗证》

2.2协作队伍提供的资质材料经审查通过后,与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签订协作协议并向营港港清洗舱有限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第三章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要求

3.1清罐协作队伍必须设置具备其所从事作业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清罐协作队伍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即《危险品货物上岗资格证书》、《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每次清罐作业前配合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清罐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清罐作业人员资质的审查工作。

3.3清罐协作队伍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在施工作业前由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的培训活动,未经培训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参与此次作业。

3.4清罐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每天施工前清罐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属地单位办理许可证后才可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3.5作业用电要在属地单位办理用电许可证,要设立临时电箱,禁止违章乱拉、乱接电线。

3.6清罐作业中如需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做好防护措施。

3.7协作队伍必须服从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和属地公司监管并遵守属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3.8清罐作业中严格遵守清罐作业方案及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严禁不顾安全和设备的“野蛮施工”,保持作业现场干净,搞好环境卫生,材料堆放整齐、集中。

3.9港方安全监管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港方安全监管人员在发现存在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经安全确认无问题后恢复作业,若存在安全隐患则需整改复查合格后恢复施工作业。

3.10发现清罐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港方安全监管人员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顿,协作队伍不听从监管人员或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直至终止该作业合同。

3.11清罐作业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立即停止清罐作业并根据此次清罐作业应急救援办法组织抢救,并积极配合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12每天清罐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必须由专人负责清扫干净,整体清罐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要恢复到未作业前状态,清罐作业中产生的垃圾要装袋后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第四章考核办法

4.1根据集团相关管理规定、《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第三章的内容及属地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条例》。

4.2实行百分制考核,针对清罐、清舱作业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根据《考核条例》扣除相应分数,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每年12月20日左右根据各个协作队伍本年度清罐作业中的表现进行一次书面评价并将书面评价上报集团安监部,营口港清洗舱有限公司将以此书面评价在来年来选择协作队伍。

4.3事故处罚

4.3.1对于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或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给予协作队伍或个人经济处罚。

4.3.2清罐作业期间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除了按本制度处理外,还需按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处理。(见附件《考核条例》)

4.4违章处罚

对于协作队伍违章的行为,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当事人所属的协作队伍批评教育、口头警告、责令整改、会议通报和经济处罚。(见附件《考核条例》)

4.5加分机制

对于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在较长时间内(清罐作业3次及3次以上)无安全事故、违章违纪行为的协作队伍,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后,对该公司加3-5分。

4.6具体考核、处罚项目详见附件《考核条例》。

协作管理制度篇4

一、餐厅与厨房

(1)餐厅经理应与厨师长核对按备忘录要求的前、后台准备工作是否一致。

(2)宴会时,餐厅应及时通知厨房客人开始吃第一道菜的时间,遇到领导讲话,要马上通知厨房,暂缓出菜。

(3)零点服务时,餐厅应及时将菜单及客人要求通知厨房,督促厨房及时上菜。

(4)将宴会进行的情况及时转告厨师长,便于厨房能正确调节出菜速度。

(5)用餐结束,餐厅经理应征询客人意见,对菜肴的`评价应及时转告厨师长或厨房领班。

(6)主动了解厨房推出的新菜肴,并主动向客人推荐。

二、餐厅与管事部

(1)餐厅经理应根据任务所需各种餐具、酒具、茶具、用具通知管事部,并写清楚数量、规格和完成时间。

(2)管事部根据餐厅的通知、要求,按时准备好全部餐具、酒具、茶具、用具的准备工作。

三、厨房与管事部

(1)厨师长应根据开设菜单的内容,通知管事部准备餐具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完成时间。

(2)管事部应根据厨房通知时间准备好各种合格的餐具、炊具和用具。

四、厨房与采购部

(1)厨师长应提前根据菜单的内容向采购部开出货源申购单。

(2)写清申购货源的品种、数量、规格和到货时间。

(3)货到厨房,厨师长要检查数量和质量,对不合格食品应及时退货。

(4)工作中如发生矛盾,应请行政总厨出面协调。

协作管理制度篇5

正确认识相关各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地位及相互关系,有利于我们明确作为总包方的职责和义务,明确综合协调的任务与对象,便于与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和谐顺畅的合作关系,为总承包管理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本工程的主要相关方如下:

1.1业主。即项目的出资方和招标人,也是项目参与各方的总体组织协调者。他通过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与总承包商形成合同关系,成为合同中承包商的服务对象,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必须全面满足其体现在合同中的要求。作为业主,他将按合同要求为项目开工提供必要的条件,有权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的进展情况,对未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方面提出改正要求,或根据需要提出或决定进行工程变更,为项目的顺利实施组织协调总承包商与项目设计、监理、政府、指定分包商等各方间的关系,并通过合同工程款支付成为项目的拥有者和最终受益人。

1.2设计单位。通过设计合同为业主提供专业化的设计服务,与施工总承包商不构成直接合同关系,但与承包商一起,在同一业主下为同一项目工作,从事两个不同方面的服务。在合同关系上,设计单位与承包商是独立并行的。在工作关系上,二者协同合作,主要表现在,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而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的技术可行与经济合理性。在工作流程上是前后工序的关系,即设计是施工的前提和基础,施工是设计的后续作业与实物体现。

1.3监理单位。也是业主通过合同关系确定的专业服务提供者,通过履行其合同职责和义务及相应的专业技能,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为业主提供监理服务,使业主的要求得到全面体现和细化,在施工过程中具体掌控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安全、功能等目标要求,确保业主要求和承包商合同承诺的实现。在工作中具体协调承包商与业主、设计的关系,而他本身与承包商的工作关系则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也需要相互间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形成一种和谐流畅的工作关系。

1.4政府。包括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政府并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资与招标,原则上也不干预项目的正常实施,但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规定以及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与审核批准,来规范项目建设相关方从工程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全过程的行为活动。相关各方的一切行为,必须自觉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方针和技术标准规定,自觉接受其职能主管部门监督和检查,并按照建设行政审批程序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是整个项目顺利实施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证。与本工程或总包方发生联系或需要综合协调的,还有分包商、项目周边单位居民以及与业主另签合同的其他施工承包商。

2.1与业主的关系处理

1项目部全体人员要确立'业主是顾客'的观念,把工期目标和工程质量目标作为核心,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2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征得业主或监理的同意。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扰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4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签定的合同及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

2.2与监理具体工作程序

1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

3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4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或业主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应征请设计、监理意见,不同意者不能进行变更。

5隐蔽工程完成后,总承包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书面通知监理验收。

6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总承包项目部将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7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及有关材质试验强度报告。

8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9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0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2.3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

1此处的政府指当地政府、市容监察部门、税务部门、公安交通部门、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消防管理部门、劳动局等。

2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

3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都须遵纪守法。

4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经业主同意下的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

5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求得法律的保护和指导。

6主动与市容监察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

7主动与质监站、安监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导与认可。

2.4处理好与当地社区的关系

1在进场施工后,和当地社区政府取得联系,通报工程的性质、概况和建设意义,求得周围单位、居民与村民的支持与谅解。

2严格遵守环境规定,对受施工的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同时也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尽可能地保护周围单位和居民们的利益。

2.5与新闻媒介的关系

1在征得业主同意之后,通过新闻媒介取得社会对项目建设的了解和支持。

2配合业主的新闻宣传。

2.6与设计单位的合作关系

与设计单位保持密切,可以保证工程完美实现设计要求和构想,最终实现新电视塔成为建筑精品的共同目标。与设计单位协调配合的.重点为:

1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本项目成功的一个基础。拥有它就能创造一个最佳的合作环境,各项工作的开展就能更加顺畅。

2与设计单位之间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达到与设计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无障碍。建立一个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计算机网络信息交流,做到双方信息互动,提高合作效率。

3根据施工计划,制订双方合作的工作计划,细化各个阶段相互配合的工作内容,并建立可靠的保证措施,使得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4为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协助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提供必要的工程技术参数。

5工程开工前,组织内部分包商的图纸会审,理解设计意图,提出完善建议。在施工中协助设计单位解决各专业之间的矛盾,并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定期向设计方介绍施工情况及采用的施工工艺,定期交换对设计内容的意见,用丰富的施工经验来完善设计。

1工作中加强与设计的交流、沟通与协调,达到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通过双方协商合作,处理好项目的功能、质量、进度与造价等的关系。

2负责施工详图与综合图的制作,参与节点设计。负责各分包商深化设计的协调工作,提供设计建议,及时完善图纸。

3配合设计做好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通过协调妥善处理由于设计施工间的不符、矛盾等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

与相关各方的及时有效沟通是实现施工总承包各方关系协调的前提条件,没有沟通就无法进行协调;而协调是沟通的目的,只有通过充分沟通,达到相关各方相互信任与理解,才能实现相互协调的目的,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沟通的内容与协调的任务相联系,是围绕协调任务所作的沟通。其中主要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政府之间的沟通。

3.1与业主沟通的主要内容

要认真领会业主对项目在质量、工期、造价、功能等方面的要求,明确总承包商应提供服务的范围,使业主的指示要求及承包商相应的责任义务能迅速贯彻到工程的具体实践中。同时也要及时将总承包商在履行合同和实施项目中的计划与进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和要求等,通过沟通及时反映给业主,以使业主适时掌握项目的信息,了解承包商的处境,为其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并争取业主的支持和谅解。

3.2与设计单位沟通的主要内容

要及时了解设计的计划与进展情况,适时获取施工用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准确理解设计意图,掌握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等,同时向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介绍施工进度、方案与经验,反映在设计与施工方面可能出现的矛盾以及施工对设计的要求,为设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提出合理的设计变更意见和建议,以完善设计。

3.3与监理单位沟通的主要内容

在施工开始前,向监理单位提交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作业计划指导书,在施工中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及时向监理发出检查验收通知,为工程验收提供相关的技术证明文件和证书,提交完成的工程量供其复核确认,提供工程结算相关信息,提供可能出现的工程变更信息等。与监理的沟通还包括从监理单位及时获得监理或业主对上述方面的审核批准及整改意见,以使其指令得到迅速和全面的贯彻执行。

3.4与政府方面沟通的主要表现

要熟悉和掌握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定以及其变化情况,向有关部门及时完备地提供开工许可、竣工验收、质量检查等所要求的资料和证明文件,熟悉相关审批要求与程序,及时通报工程施工可能出现的按规定应予上报的质量、环卫和安全责任事故及工程施工可能对周围环境与交通产生的影响等,同时应通过与政府的沟通,及时获得政府部门对项目相关的审批与整改意见。

3.5多渠道的沟通方式

作为总承包商,与相关各方的沟通方式是多渠道的,总体上说,有直接渠道与间接渠道。例如,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可视具体情况,直接进行联系,也可以通过监理进行间接沟通;在与政府的沟通中,政府可能直接要求总包商提供相关信息,也可能在进行项目或设计规划审批时,通过业主和设计单位间接要求总包商提供相关资料。总包商获得有关政策法规,可以直接与政府联系取得,更可以通过相关网站等多种间接渠道获取。

作为总承包商,我们将利用在多年施工总承包中积累起来的沟通与协调经验,充分和广泛利用社会各方资源,灵活选择沟通方式和渠道,加强与相关各方的及时沟通与高效协调,确保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

4、总承包综合协调管理措施

4.1树立全员协调共赢意识

实施这样一个大规模复杂的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协调管理工作既反映了总承包商的综合管理水平,也是项目实施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首先要在内部加强教育,使全体员工树立协调意识,明确总承包商及每个员工在综合协调管理中的作用与位置。

在与相关各方的综合协调中,出现矛盾与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矛盾与冲突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对待矛盾与冲突的态度和方法。我们要使自己的每个员工明白,总承包商的协调管理是以业主为服务主体,以项目为服务目标,在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下,有多方参与,需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相互合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包商的一切管理工作都要首先以业主和项目的要求为出发点和归宿,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承包商的利益,并达到各方利益的共赢。这种群体意识反映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将形成一种独特的风格,体现出总承包商自信、诚实、合作的良好风貌。

4.2领导负责、专设机构,将协调工作具体落实

项目经理将对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协调负总责,是该项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在领导班子中,将安排一名富有管理协调经验具有亲和力的成员,具体主抓项目的沟通与协调管理工作。

我们还将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设置相应职能部门,并使相关各方沟通与协调的日常操作,落实到这些具体部门中,其中包括与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与业主、监理在质量、技术、进度、合同、工程款结算以及工程变更等方面的综合协调,与政府行政许可、消防、环卫、安全、劳动、周边等方面的沟通与协调。

必须强调,内部各部门的工作不是相互独立的各自为营,而是在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的职能分工与协作,要将部门的具体工作与整体协调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在整体目标与利益下的综合协调。

4.3建立健全相关的机制和制度

我们将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和完备的制度来实现对管理协调的可靠保证。其中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如内部岗位责任制,将与外部相关方的协调工作纳入相应的内部岗位职责中,采取问责与绩效考评制度,将沟通协调工作量化为具体的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评。

外部沟通协调制度包括:与设计单位建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会议制度,与监理单位建立工程月、周、日报告制度,定期与不定期例会,专题讨论会制度,多方协调会议制度等,建立健全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与业主及监理单位建立工程月简报制度,根据事故等级分别报告监理、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等的制度规定,等等。这些都是多年来在工程管理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作法,我们也将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其加以改进完善。

4.4实施管理培训计划

我们将制定和实施员工培训计划,加强先进管理理论学习及成功的项目综合管理经验的借鉴,特别是要将服务业主的思想、团队精神、整体意识、大局观念等理念作为重要的培训教育内容纳入其中。

4.5充分利用现代通讯与交流手段

我们将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一个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并对项目实行动态综合协调和管理,通过网络技术实现网上信息查询、交流和办公,提高协调管理的效率。

4.6加强信息资料管理

从技术的层面说,相关各方间的沟通实质上是相互间信息资料的交流与交换。因此,信息资料的管理是综合协调管理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完备的资料文件签发接收、归类保管、查询使用制度和程序以及原始记录资料的获取与保存制度,包括电子文档信息和现场各类信息的管理以及口头信息的事后书面确认等,使信息资料的传递、查询、使用及其管理等严密、方便、准确、快捷,从而使沟通协调工作既有据可依又高效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