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书笔记范文(3篇)
《活着》读书笔记篇1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活着》读书笔记篇2
这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福贵出生于一个优渥的地主家庭,天性好赌的他输光了家产,带着老婆家珍过上了农民生活。母亲病重,富贵赶去县城买药,被民党抓了壮丁,辗转多地,两年后终于回到家中。儿子有庆十一岁那年被“抽血”抽死了,女儿凤霞长大了,因为聋哑,招了个偏头女婿,生了外孙苦根,女儿却死于难产。家珍的病终于熬不住,也离他而去,女婿死于一场意外,被水泥板压死了。就剩福贵和苦根了,不久,苦根也没了,就剩福贵一个人,把所有的亲人都一一埋进土里。
刚读完我的心情说不上是震撼,但沉痛总归是有的。这实在是像父亲母亲给我讲述的来自于有事的记忆。曾经听过季师哥和盛师哥打过一场模辩,那个时候我觉得回忆是痛苦的,我说,人的一生大抵都是在忍受与煎熬中度过,进而麻木,为那一点点可怜的希望挣扎着。那不是存在于文学作品中的生活,而是真正于我们的时空中经历着的历史。
母亲为我讲述那些一点一滴的时候,我还太小,以为生活本就该是这幅模样,长大后,当我享受了当年几乎是不敢想象的生活我才敢去有那么一点点的反思与质问。过完就像是书中写的那样,对于个人的生死,那是真正的无奈,那种没有办法,没有选择,你只能接着麻木的活下去的那种绝望。
我想起奶奶死的时候,我虚岁5岁,还能被妈妈抱在怀里。我看见我们家围了好多人,姑姑们手上执香,头戴白孝低着头抹眼泪。爷爷在奶奶身上一层层地盖红被子,把脸也蒙住了。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奶奶不热吗,闷着多难受啊,然后就开来了一辆客车,大人们竟然把奶奶塞在车子后面一个长长的箱子里,我竟然一瞬间惧怕起那箱子里的黑暗,奶奶为什么还是睡着呢。
我再也没见过奶奶了。我终于明白了死亡,原来奶奶再也不会回到我的生活中了。奶奶走的时候是53岁,她的黑发还根根硬朗分明,精瘦而苍黄的面颊上如斧凿刀刻一般的纹路也还清晰,步履倒一直是蹒跚的,更小一点的时候她就拖着那条坡腿满村子唤我的名字,看不着了就叫,一声一声,带着熟悉且心安的节奏。真是奇怪,我那时那么小,到现在为止却依旧记得清楚,奶奶快死时面目的颓丧,葬礼上大家的表情细节,说过的话。爸爸没有哭,一点点痛苦的痕迹我也没有看到,只是见他沉默,我看见那样的爸爸,我也以为其实没有发生什么事。
奶奶的一生走完了,留下了什么呢,三个小孩?那堆拿去一起烧掉的衣服?我的追思?奶奶属猴爷爷属鸡,他们结婚那一年爷爷20岁。奶奶的爸爸妈妈生了兄弟姐妹14个,最后只有奶奶一个人活下来了,这个女儿21岁那一年,他们把她嫁了出去,一户完全的陌生的人家当中去。爷爷算是个有本事的,年轻时在外面包了个山头,倒卖木材,有一辆自己的拖拉机,算是顶涨脸面的物什了。可惜爷爷风流,到手的钱除去抽烟喝酒,就全到了其它女人的裤兜里。
爸爸告诉我,大姑姑是真的吃过苦的,才十几岁出头的年纪,已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了。那个时候家家户户吃饭烧柴,近一点的山头全都被砍得光秃秃的了想要打柴那得天亮之前越过好几个山头,匆匆砍好,一捆大概百十斤,背着就往集市上赶。那时候出一趟山可不容易,翻山坐船,夸张点,大概也算得上是跋山涉水了吧。
我在家里的旧房子里看见了好几个又大又旧的木箱子,爷爷说那是以前放稻谷的,一年到头,一家老小的口粮全指着那两口大箱子里的谷米。不够吃怎么办,我问。哪能像现在这样幸福呢,顿顿都吃得上白米饭,芋头,番薯,玉米,白米饭算是顶奢侈的享受了。
大概是熬过来了吧,福贵在为家里所有人送葬之后,终于轻松着等死了。物是人非,福贵还记不记得最开始的美好呢?
“早上几年的时候,家珍还是一个女学生。那时候城里有夜校了,家珍穿着月白色的旗袍,提着一盏小煤油灯,和几个女伴去上学。我是在拐弯处看到她,她一扭一扭地走过来,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滴滴答答像是在下雨,我的眼睛都看的不会动了。家珍那时候长得可真漂亮,头发齐齐地挂到耳根,走去时旗袍在腰上一皱一皱,我当时就在心里想,我要她做我的女人。”
这是我看完一本书来,唯一的美好。那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也得过。活着,本就不是一件易事。那么如今的我们,对这世界,又何以再多指责。
余华在自序中这样说:
“作家要表达与之朝夕相处的现实,他常常会感到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正像是以为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承受太多真实。
而我觉得,现在略微有些不同,那些触目惊心的现实仍旧是在,但是金钱与物欲给它披上了一层华美的外衣,粉饰着太平。我知道真相的时候还太小,以为生活本身就应该是如此,后来发现其实不是,大概追寻的意义就是把生活尽量改变成你想要的模样吧。但这很难。
《活着》读书笔记篇3
“以笑着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题记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最好的告别》开篇就引用列夫托尔斯泰的中篇小说《伊万·伊里奇之死》,列夫托尔斯泰写道“伊万·伊里奇最痛苦的是,由于某种原因,他们都接受了这样的欺骗和谎言,即,他不是快要死了,而只是病了。他只需要保持平静的心情,接受治疗,然后,就会出现非常好的结果。”小说是对现实的反映,小说中的人物对生的如此渴望,揭示了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对生的追求。《最好的告别》的作者阿图·葛文德在文中讲述了一个真人真事。约瑟夫·拉扎罗夫(一位市政府的行政官)的故事,拉扎罗夫的妻子几年前死于癌症,在监护室离去时,全身插满管子,戴着呼吸机,那时,拉扎罗夫曾说过,他绝不想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他身上,可如今当他患上不可治愈的癌症时,他对儿子说:“别放弃我,只要我还有任何机会,你们一定要让我尝试”,拉扎洛夫最终还是走上了跟妻子一样的道路。可见,一个理智的人在死亡降临的时候还是无法舍弃求生的欲望。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是像拉扎罗夫那样不肯面对死亡,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烟花柳巷似无形的磁场,富贵一步步深陷其中,正所谓嫖赌不分家,染上了嫖,离赌也不远了。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党队伍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福贵显然是这句话的反例,苦难仍没准备放过他,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文章有几个让我深思的点,一个是有庆的死。有庆的死很荒唐,有庆是抽血抽死的,为了救县长的夫人,县长是之前跟福贵有过患难经历的春生。春生那时知道那是福贵的儿子,叹了一口气,相识都如此。如果不是相识,共患难过,我想春生一定会拿钱解决而不放在心上。最让我生气的是那个医生所说的话:“你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呢?”没有一丝丝同情,只因你是一个无权无势的人。草菅人命这词虽用的不准确,可有庆的死颇有这点韵味。
还有一个就是春生的死,春生死于文革时期。在春生死之前曾见过福贵一面,福贵劝解他叮嘱他一定要活着,可一个月后,春生还是受不了了,最终还是选择了死亡。文革,中国的一个灰暗时期,无数优秀作家都选择了死亡。前段时间,在看公选《民俗资源与旅游》时,仲富兰教授说:“生命要有张力”,意思是生命要有弹力,像弹簧一样可伸可缩。我觉得这句话挺对的,文革时期那些优秀作家选择死亡,我们觉得情有可原,可反观我们的现实生活,大学生动不动就结束自己的生命或祸害他人性命,正是生命缺乏张力的体现。
重读《活着》,耐着性子把序看了一遍(我不会告诉你我不看序的),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写作个过程他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