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作文大全 > 观后感

乱世佳人观后感200字(3篇)

时间:

乱世佳人观后感200字篇1

看完《乱世佳人》这部电影,真的让人回味无穷。看完一遍之后还想看,更想买原着看一遍。

这部电影的演员精湛演技真的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特别是女主费雯·丽演的郝思嘉,将郝思嘉个性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美国南北战争前,思嘉只是个任性调皮不懂世事的富家姑娘。她爱上有妻男人阿希礼,她无视兰妮,多次向阿希礼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慕之意。但他却悠游寡断不直接告诉思嘉,他爱的是兰妮,并不爱思嘉。但是思嘉,猫一样的女人,拥有着迷人的外貌,没有哪个男人不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上。所以也不能说阿希礼完全不爱思嘉。我个人真的不喜欢阿希礼,既然有妻之人,就应果断拒绝别的女人,不要再给人留有希望。再说说他的妻子,玫兰妮。她有文化有智慧有修养,相信丈夫,是这部电影中最善良最仁慈的人,这么一个近乎完美的女子。当别人在辱骂思嘉时,她都会站在思嘉一边为她辩解。思嘉从讨厌她渐渐被她的善良仁慈所感动,而且不讨厌她,为她的死悲伤痛哭。

思嘉经过战争后,她彻底把过去任性不懂事自己抛弃掉了。她变得坚强,为了生存她甚至不择手段,抢了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她发生贫困是那么的狰狞恐怖,战争是那么的残酷冷漠。她变得贪婪,虚荣,自私,我觉得这都是情有可原的,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是她的刚强坚韧是无人能比的。她失去父母,温饱都成为问题,她为兰妮接生,养起一头家,用尽一切办法使大家不至于无家可归不至于饿死在街头。她甚至卖了自己,终于她成功经营了木场工厂,成为商业界女强人。她的勇气坚强,白手起家值得我们为之敬仰,向她学习。

说到思嘉的爱情,那真的是太虐了。结婚3次,最后都没有好结果。第一次为了气阿希礼冲动不加思考的一次婚姻,战争使年轻的思嘉成为了寡妇。第二次,她为了保住塔拉庄园,为了不挨饿,为了生存,不惜抢了妹妹的未婚夫,卖了自己,最后她第二个丈夫也死了。第三次婚姻是与白瑞德。这一次婚姻是彼此的真爱。在思嘉认为自己一直喜欢阿希礼的过程中,瑞德一直都帮助思嘉渡过一个个困难,同时他也和思嘉一样,会自私,贪婪。他潇洒倜傥,自信过人,相信付出一定有回报。他对思嘉的用情无不使人感到落泪,包括我在内。但在思嘉一次次伤害下,在疯狂嫉妒思嘉爱着阿希礼下,在他们女儿邦妮死后,在兰妮死后,他对一切都灰心失望之极,最终他选择离开。

愚蠢的思嘉在兰妮死后才觉悟,发觉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可惜一切都太晚了。但坚强刚毅的思嘉怎么会放弃他,她觉得回到自己的庄园想办法让他回心转意。

乱世佳人观后感200字篇2

我第一次看《乱世佳人》这部电影,是我在上海刚上小学时妈妈带我去看的。那时,我没有什么印象。第二次是在日本,借录像带回家看的。从这时起,我就开始喜欢这部电影,喜欢这部电影里的每一个出场人物。现在,我自己有了这部电影的VCD。一有时间我就看这部电影。每看一次,都会有一个新的感动和发现,每次的感动和发现都不一样。这部电影能够站在许多立场来看,你可以把自己当作其中的一个登场人物去思索、去生活。所以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但总觉得看不厌。

这部电影描写的事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电影就在这时结束了。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乱世佳人观后感200字篇3

思嘉那双淡绿色的眼睛纯净的没有一点褐色,配上乌黑的睫毛和翘起的眼角,镶嵌在她木兰花般白皙的肌肤上,长得较为漂亮,可是一个真正优秀的女子能够吸引人的,绝不仅仅仅是一个表相而已。她是优秀的,十分的出色,无论是在商业还是在与人往来上:一个浑身都发着光的女孩子,这就是她留给我的最初印象。

她不够美的艳绝天下,但却自信非凡,骨子里是狂风的肆意和烈日的嚣张;她的柔顺是一张温柔的假面,她的骄傲能够把一切男子踩在脚下;她总以为感情能够尝试却不能当真,她喜欢用自我的强势吸引并征服那些被她的光芒耀花了眼的人。为了到达目的,她能够扮演出自我最不屑的娇柔怯弱,但她不明白在最了解她的人看来,眼睛最深处闪烁着心机计算的她有多么直率坦白——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桀骜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惊心动魄的美丽。这就是我通读全书,对思嘉的第一印象。

如果不是如此认为,我也不会就这样疯狂喜爱上她、记住她。没有人比我明白她的温柔体贴只是一个表相,她的身上从来没有一根真正伏软的骨头!她能够为奴为婢,但她看人的眼睛永远是锐利得像刀像火!铿锵玫瑰,越挫越勇!

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郝思嘉在军火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忙下,带着刚生了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塔拉,可是塔拉遭到北军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两个妹妹又是病秧子,一切都坏到不能再坏的地步。然而,对于我来说,郝思嘉对此烂摊子的所作所为,这正是全书最让我感到震撼的地方!每次翻阅到此都会涌起不可言喻的心悸!她以一副遇佛杀佛,遇神杀神,破釜沉舟,一往无前的大无畏气概雷厉风行的行事,无论思嘉是对待闯入劫后余生的庄园搜刮掠夺的不速之客,而被迫捍卫塔拉,而将梁上君子一qiāng击毙的颤抖无畏,还是在再次被北军洗劫抢掠灵机一动将值钱物品藏在婴儿尿布里而躲过搜查的被逼出来的急智,尤其是勇敢的思嘉为筹到三百美元的地产税款去亚特兰大借钱,穿着用她母亲的碧绿色天鹅绒窗帘改做的裙子和公鸡尾毛做的衣帽,动身去征服世界,简直让我落下泪来!一个两手空空,家业凋敝的人又是在战乱年代,物价飞涨,借钱又是多么的不易!

我不是异常喜欢男一号主角白瑞德,虽然很多读者都很喜欢这种坏坏的腔调的帅哥俊男,当然他确实是很有魅力,尤其是对思嘉专一,深情让人唏嘘不已,但仍比不上我的最爱,思嘉。

“用尽手段向上爬的不顾一切的勇气,最难得的是决定了的道路就一向走到底的坚定不移——”

虽然有的时候会表现出十分幼稚的自负和目空一切,可是在那样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学会了让自我最好状态地生活下来的女子,却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或者应当说是最好的一个。她是天生比任何人都更能在第一时光权衡出利益分配的那种人,更重要的是她懂得根据这一利益权衡作出对自我最好的选择——这样的女子,如何不叫人惊叹崇拜!

人性问题,在春秋已经提出来了。到了战国时代,已经成为诸子百家讨论的一个重大课题。孔子追求性相近,孟子推崇性善论,荀子宣扬性恶论,我却觉得告子的话有一点道理,告子主张“性无善无不善”说。他认为,人性和水一样,“水无分于东西”,性也“无分于善不善”。在告子看来,人的仁义道德诸种品质是后天构成的,犹如把木料加工成必须的器具一样,根本没有天生的工具。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看来,人的自然本性乃是追求感官欢乐和生活幸福,逃避痛苦和灾难,因为人的七情六欲和趋乐避苦的本性是自然而然造就的,是一切生命存在物的基本天性。也就是说,人的自然本性的基本原则是保存自身,那么人的本性也必然是追求自我保存,追求对自我有利的东西。

我喜欢思嘉甚于女二号主角媚兰,即使很多人与我相反,崇拜追捧十分完美的好人:媚兰,我也坚定我心,矢志不移!媚兰被塑造为一个完美的集大成者,圣母般的伟大形象,耶稣似的忍耐顺从,她不是人,是神!推向神坛,被神化就会隔离生活气息,远离真实!

我厌恶战火围城时媚兰生娩时胆小懦弱,无一点自我的主心骨,以致使拖累思佳,被困于烽火硝烟中;我厌恶塔拉被洗劫后,寄居的媚兰默许卫希利不做改变现状的作为,只明白压榨求助思嘉,成为思嘉走投无路,被迫进城借钱的压死骆驼最终一根稻草;我最厌恶的是媚兰病危时要将懦弱无能的丈夫卫希利让给思嘉,祝其结婚,简直让我忍无可忍!媚兰到底爱不爱她的丈夫?她对她的丈夫有亲人朋友之情但唯独不是感情吧!简直“好”到令人发指!她纵容自我丈夫和别的女人有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其宽宏很多般的软弱容忍让人叹为观止!我想问,这种圣母现实中有吗?喜欢媚兰的人仅仅是在追求虚假的迷幻形象罢了!当然也可能是极少部分男性读者想追求齐人之福的心理寄托而已。更何况媚兰的胆小无能,不能自立的,依靠别人,根本不能适应乱世中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在写作上也给了我一个教训,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脱离生活就,一味地极端的被神化的好人往往丢失其魅力所在,无法获得读者心灵共鸣的书自然会在时光人心的检阅下湮没……

思嘉身上有真正的人性所在,这种生活的真实本来就是一种美,它引起我们读者因略微相似的共同遭遇而共鸣。

白瑞德向思嘉求婚时,思嘉因回忆引发痛苦,喃喃道:“我不应当……如果……”白瑞德是这样安慰的:“思嘉,你为什么要自找烦恼呢?如果过去的事能再来一遍,你还是得撒谎,他也还得和你结婚,你要碰上危险,他也非得替你报仇。”

每个人总有不堪回首,痛不欲生的痛苦记忆,触及那段过去的滋味苦涩,反胃,如同洗的褪了色的外套,扔在散发恶臭的坑脏泥淖里!想忘也忘不掉,但事情已发生,并且当时遭受苦难厄运又无力阻止,那种无力感,觉得自我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觉得自我是错误的根源,甚至绝望到轻生,觉得世间无所依恋,这种不甘,愤恨,负面情绪成为一种执念,甚至寄期望于如果重生,如果重来一遍,事情绝不会那么耻辱,可是,如果能再重来一遍,在那种恶劣环境,差劲条件下,大多只可是是重演罢了!有过灵魂被摧残痛苦经历的人,祈祷着过去的湮没,可是……过去却会永远徘徊不散!倒不如记住教训,何苦任由痛苦记忆把自我逼疯呢!这不是忘记,忘记的话,只是给人以虚假的安宁罢了!舍弃记忆的话,自我就不是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自我了。

记住教训,展望未来,即使再不堪也要有温暖完美自由的期望!永远怀着完美的期望!你最伟大的不知名的作品,在你面前等着你完成,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