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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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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1

为深入推进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两办《意见》工作落地落实,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防范化解危化、烟花爆竹领域重大风险,确保我县危化、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态势平稳,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环境。2月15日,南昌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市文件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18家民营加油站、2家油库、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中石化南昌县分公司、中石油南昌销售分公司等共计24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我局会议室收听收看全省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暨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部署视频会。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胡春仁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会上,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总结了2021年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两办《意见》推进情况,通报了全省危化品安全监管相关情况,研判分析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和2022年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市分别就危化品安全监管、烟花爆竹经营监管、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等工作先进经验做交流发言。

胡春仁同志强调,各企业要对照会议通报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辨识隐性安全风险,做到履职尽责。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规章制度、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强化人员培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保障。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2

根据2022年年初科室工作要点,认真梳理了4个模块13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截止目前,13项任务工作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1、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市安委会于1月29日制定印发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治理的工作任务、部门分工和工作要求等,并于3月30日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第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会议,通报了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对第二季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统筹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两个清单”,形成“一县一册”、“一部门一册”,并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机制,掌握工作进展,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两个清单”涉及的各项任务均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2、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一是切实加强陆上高风险油气井安全风险管控。2月底前,完成了对采油厂的调研座谈,掌握其基本情况。5月份,对采油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关键环节监管等方面对企业逐一、全面的进行了排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向好。二是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每季度调度市发改委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同时,根据省应急厅安排,及时登陆国家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与高风险区域管理平台进行外部隐患的确认,推进企业问题隐患整改。

3、加快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水平。一是加快安全培训网络建设。认真总结推广培训空间建设经验,推动化工产业园及试点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网络示范工程建设,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述职制度。明确了安全总监的设置范围、资格条件和职责,制定了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建立了安全总监的任免、考核、过渡及奖惩机制,并在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监管。2月初通过采取现场查看相关材料、证件原件和闭卷考试的方式,完成对3家央属企业安全总监的资格审核。三是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应急局制定印发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市应急局摸清了全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受训对象底数,建立重大危险源企业和三个包保责任人实名制清单。本年度,计划分3批次开展培训,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培训的全部覆盖并完成三年培训任务的48%。四是加强事故警示教育。组织我市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好“开工第一课”并对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危化品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岗位、班组、车间和管理部门的警示教育。结合调度情况和执法检查情况,我市危化品企业已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了全员安全警示教育。

4、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一是加强新列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做好3-氧-2-苯基丁酸甲酯等6种新列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进行了全面自查,摸清本辖区内新列管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品种底数。二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4月30日,省应急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的通知》,抽查我市3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企业。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成果。根据《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2022年10月底前要完成集中治理任务。为确保该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应急局将加大推进力度,通过定期调度、通报、约谈推进迟缓的部门(单位)等“3+N”的方式,切实提高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紧迫感,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组织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年初,已经申请18。25万元的财政预算,用于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下半年,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3、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禁毒委、省应急厅安排,深入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大起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储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黑窝点”“黑仓库”;积极配合市禁毒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宣传警示教育。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3

9月20日,省安监局陈正邦局长、赵利复副局长等一行4人到我市检查全市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我市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市公安、交通、住建等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会上,市政府、宿豫区、企业代表分别汇报了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宿迁市为切实加强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李荣锦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治理重点、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8月初,市政府成立七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市安监局、交通运输局等7个部门牵头,对职责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备和储存等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全面指导,全方位整治。各县区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一周一简报、一月一通报、一行一督查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各地已排查企业2428家次、排查隐患1101条,已完成整改826条。列入蓝表的企业271家,排除隐患404条,已完成整改230条;列入黄表的企业282家,排除隐患294条,已完成整改273条,责令停产整顿282家;列入红表的企业9家,排除隐患12条,已取缔、关闭5家。

陈正邦局指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重、责任大,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突出问题的整改解决,认真对照标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剖析,实行分级分类治理,对部分企业要实行两级政府挂牌督办,坚决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二要行业整治进度要均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等行业领域能够积极主动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企业自查、部门普查等工作。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涉及氧气制备和储存的医院等行业领域工作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做到底数清楚,问题明确,整改到位;三要加强隐患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尚未制定明确整改方案,对应关闭、搬迁的企业,要痛下决心,没有明确完成时限,对应处罚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四要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在化工园区积极建设智慧安监平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动控制水平,开展“两重点一重大”等信息采集与监控,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4

2月1日,市安委办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会议总结了2017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对2018年工作计划作了交流。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李建武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2017年,我市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通过全面排查风险点危险源、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推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成果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有效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向好。

会议要求,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我市洪梅镇“4·23”煤气罐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摸清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提供资料参考。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经统计,我市共7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111家企业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共有60处,2017年管控率达100%。

李建武在会议上表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作,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长效机制。同时,要将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年度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导。

李建武强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大家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联合行动的责任感、紧迫感,群策群力、协调联动,全力推进综合治理,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有效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水平,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等16个部门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5

11月8日下午,市安全监管局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暨岁末年初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全市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及岁末年初期间全市危化品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翔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局长何江华、副处级干部杨少华、危化烟爆科及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安监系统通过深入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强监管、严执法”等工作举措落实,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持续保持稳定,1-10月份未发生伤亡事故,成绩来之不易。但全市危化生产企业基础仍然薄弱,主要体现在部分企业业主认识不到位,重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生产设备工艺落后,运行安全风险突出;专业人才匮乏,管理水平落后;违规生产现象时有发生等。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危化生产企业要认清形势、正视差距,强化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坚决消除厌战情绪,继续盯紧盯牢危化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强化“标准化提升年”及“强监管、严执法”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加强、加密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全力以赴守好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田”。各危化企业要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制度、加密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员工教育培训、提升应急队伍保障能力,认真做好应急管理部到百色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会议强调,当前正值年终岁末,不少企业赶工期、赶指标意愿强烈,极易因忽视安全生产而引发各类事故,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极大压力。进入12月份,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及自治区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即将开展,届时中央慰问团将抵达百色开展系列慰问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节点特殊,使命重大。

各部门、各危化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投入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障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及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稳定。

会前,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及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观看了安全教育警示视频。全市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市安全监管局签署并递交年终岁末安全生产承诺书。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6

8月9下午,泰兴市召开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船舶)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暨危化品综合治理推进会,总结上半年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和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市长钱军参加会议。

会上,泰兴市安监局对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船舶)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再明确,并对国务院关于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

针对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和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钱军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中存在监管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主体责任还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必须高度警惕。强化关键环节,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在检查整治上下功夫,确保不留缝隙,强化日常检查、企业自查、专家排查;要在综合治理上下功夫,确保不留死角;要在执法治安上下功夫,确保不留后患,强化事前执法、司法联动、综合惩戒。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要齐抓共管、完善机制、强化督查,凝聚工作合力。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7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安排部署了全国的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工作,根据要求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引发了《西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6〕111号)文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拉萨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动员全市力量安排部署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一、强化认识抓好落实

按照国办、区办文件要求,结合拉萨市实际,市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拉萨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征求〈拉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意见的函》,(拉安委办函﹝2017﹞1号)并向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11个县(区)、经开区、柳悟新区、空港新区征求了意见,在广泛征求吸取各单位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上报市政府,最终形成了《拉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17〕43号),并于2017年2月20日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会上明确了各部门在危化领域的职责分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共同组织实施。

(一)危化品监管现状

近几年,我市每年都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但也存在危险化学品涉及行业领域多,监管部门多,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事故隐患较多、排查整改工作进展不均衡、危化品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储存、销售、运输事故偏多,各部门之间管理职能交叉、重叠、部门间协调工作难度大、效率低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市政府出台《方案》对于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是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制定的《方案》部署的10个方面、35项具体工作,特点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找准了靶子、点中了穴位,做到了前后照应、左右衔接、上下互动。通过综合治理工作,我市的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有明显提升。进一步理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全面改善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重视组织保障。2017年5月3日市政府召开了拉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明确了领导责任和各部门责任,综合治理工作由市安委会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涛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罗桑任副组长,各主要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柳悟新区、空港新区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制定详细方案。制定了《拉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部署从2017年2月至2019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站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3.争取财力支持。2017年,市应急局牵头向市财政局申请《全面摸排拉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工作经费报告》对危化领域安全风险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确定了工作内容和时间,政府购买服务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共申请资金292万元,分三年落实,2018年至2020年完成,2018年2月市财政局出台《拉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拉财行字〔2018〕16号)中明确了2018年将落实资金50万专项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排查工作,项目进展顺利效果良好,2018年9月份对重大危险源危化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和风险分析,编制了《拉萨市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报告》;2019年我市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投入170万元,邀请了6名危化专家,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为政府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监管提供第一手资料和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

4.扩大宣传力度。通过“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对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种类、危险性进行大力宣传,促使危险化学品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严格隐患整改。此次,危险化学品摸底排查工作涵盖了全市范围内制造业、仓储业、批发和零售业、燃气供应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共涉及全市范围内的67座加油站、36家涉及危化品的工贸企业、2家氧气生产企业、5座油库、25家燃气企业、8家危化品运输企业、18家酒店、22家学校、25家医院、9家技术服务机构、1家农药储存经营企业、1个金银器加工市场。从2019年6月12日至9月21日,对全市21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单位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涉及工信、交通、卫生、教育、城管、消防、商务、公安、环保等多个行业部门,就全市范围18个门类、87个大类行业进行了全面隐患摸底排查,排查隐患总数2841条,危化专家对发现的隐患向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单位的负责人现场进行了反馈,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提出了针对性整改建议,强化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隐患排查期间拉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区应急局和各行业部门积极配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切实履行相关要求,现场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专家现场指导其科学整改,并提出了规范管理要求。对疏于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着眼于解决问题,着力于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加强具体的高危化学品管控,到完善法制、体制、机制,再到加强化工人才培养,层层递进,由表入里。

二、找准问题补齐短板

通过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企业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水平低。一是“政府热、企业冷”、“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在部分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中表现的比较突出。二是部分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前期预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阶段提出的要求、对策措施未能很好的贯彻执行,不按照设计施工,导致项目建设完成后,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浮于表面,制定的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未严格执行,各项台账等资料流于形式,与实际有出入。

(二)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不高,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能全部持证上岗或未定期培训;新员工不能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不浓,不能很好的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健全、排查制度不完善或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改情况不落实等情况。多数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因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能力有限、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匮乏,导致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企业长期“带病运行”。

(四)部分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部分行业部门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重地方经济发展,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不了解,企业长期存在隐患得不到治理,执法检查流于形式,不管不严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对策措施与建议

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将安全发展理念的要求贯穿生产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监管力度,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把预防作为安全生产核心工作来抓,强力推动落后高危企业关闭退出,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着力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隐患清零行动,切实提升安全水平。

(二)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狠抓一批典型违法违规事故处理,切实增强各企业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组织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自查制度。涉危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存档。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自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情况;落实安全投入保障情况;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情况;危险工艺运行和重点监管危化品品种安全管理情况;落实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风险辨识防控及现场监控措施情况;特殊作业环节、变更、承包商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并进行评估情况;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及日常维护管理情况;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检验、检测情况。

(四)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应建立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全面辨识事故风险点,划分风险级别,开展风险告知和培训,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形成闭环管理。

(五)提升技术支撑力度。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涉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部门联管联动。建立联合审批、联合执法、信息通报、共同决策、纠纷解决等联动工作制度,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危化品从业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四、协同配合强化整治

通过综合治理工作,我市的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明显提升。进一步理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全面改善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和内容都是沉甸甸的,《方案》的35项任务中,除第24项“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任务外,其余34项任务涉及安全监管部门或需要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推动。做好这34项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各牵头单位做好统领工作,各配合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各县(区)安委办要发挥安委办职能,主动作为,推动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推动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确定了联络员,要继续负责做好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报送、通报相关资料和信息。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和约谈等多种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8

今年以来,我市聚焦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的“一防三提升”工作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度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园区安全风险有效防控。推动颍上、颍东、太和3个化工园区和临泉化工集中区不断整治提升安全水平,开展了多轮市级安全风险等级复核并迎接了省级复核,“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加快推进。各园区全部制定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禁限控”目录、项目准入条件和项目管理制度。

二是重大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全面完成年度第一轮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排查隐患问题198项,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完成,危化监管与消防救援“消地协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完善。

三是产业转移、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有效治理。完成51个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和12家精细化工企业整治“四个清零”及“回头看”工作全覆盖,做到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清零、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清零、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昊源化工新厂区的苯乙烯安全专项整治,迎接了应急管理部指导服务,42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进一步提高。12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已有10家全部完成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任务,新推动4家企业完成物联网升级改造并接入全省危化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实现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一重点一重大”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9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7〕24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请乐清市人民政府及时印发了《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11号)。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将有效消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遏制和杜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事故发生,现将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明确了领导责任,部署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夯实了基础。

二、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下发了《乐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乐安监[2017]34号),部署从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安全风险。为摸清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现状,组织乡镇(街道)安监所(分局)、各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查清安全生产现状以及隐患分布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开展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各乡镇(街道)安监所(分局)积极配合各自邀请专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检查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场所管理、操作规程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存在隐患情况。经过仔细而周密的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危险化学品存在未储存于专业仓库、超量储存,未设置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等诸多问题。对综合治理工作中查出的隐患,一律跟踪到底,确保检查一处、严把一处安全生产关。同时,督促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隐患整改、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在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上,依托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截至2017年年底已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票据贸易类、零售店面等企业的信息输入,基本实现企业安全基础数据和固有安全风险一个库、一张图。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根据固有安全风险和当日动态安全风险研判结果,对照安全风险矩阵辨识办法,确定该企业当天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个风险等级,提出预警提示,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做到一天一预警提示、一天一承诺公示。

四、扩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通过“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对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种类、危险性进行大力宣传,促使危险化学品经营者、生产者及使用者增强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时,时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并增强安全设施建设,从而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此次综合治理工作从5月初起,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环保督查的工作要求对我市所有危化品企业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排查摸底,重新掌握了我市危化品企业情况,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共9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家;工业气体经营企业4家;三酸在经营企业1家(原本3家,其中有2家在国务院环保大督查期间因环保问题被关闭);加油站32家,分别是:中国石化16家、中国石油8家、中能2家、私营6家;油漆店经营企业7家;票据贸易类经营企业46家;剧毒品经营企业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2家。在此次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期间,各镇(街)、有关部门都认真履行了自己的安全监管职责,对所管辖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安全督查、督办,深入到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进行检查、指导、服务。截至年底,全市共监督检查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场所)360家次(处),发现隐患363条,完成整改363条。

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积极宣传安责险投保工作,对重点单位进行宣传教育,为企业就参保政策、理赔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通过宣讲,使企业充分认识到投保安责险的重要意义,并积极、自愿参保。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气体经营等企业达10多家已参保,2018年将动员加油站进行参保。

七、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切实履行相关要求,指导其科学整改,规范管理。对疏于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格依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确保综合治理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危化品治理工作总结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抓紧抓实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的获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钦质监发〔2016〕24号)深入排查安全隐患,防范获证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特种设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日常监管和综合巡查工作模式,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

二、主要工作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多人次,检查了我市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0多家次,气瓶充装单位6家。

(一)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我市辖区内共有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获证企业16家,其中有5家企业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集中在松节油和磷酸生产企业。工作重点是对全部获得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企业开展了全面巡查,涉及工业磷酸、压缩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汽油、芳香烃、脂松节油等产品。

重点核查企业是否保持必备的生产条件,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记录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原辅材料进货(采购)及销售记录台帐,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产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企业出厂产品是否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送检。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不够强,出厂检验,检测设备过期未检,我局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

我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向市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书面通报钦州市辖区内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名单及详细情况。

(二)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检查

按照《2016年全区气瓶充装站、检验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加强对1家天然气加气站、5家石油化工企业和油气罐区、6家气瓶充装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隐患排查,严肃查处气瓶“两站”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气瓶充装站及时将报废气瓶送指定的气瓶检验站进行破坏性报废处理。落实好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获证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内获证产品和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状况,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加大对无证危化生产企业查处的力度,对发现有对未按要求申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危化企业,依法坚决责令停产,限期整改,督促其尽快申办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