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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例子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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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例子范文

关键词;金融工具;金融机构;资金配置;不平衡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6-0022-02

一、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不平衡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金融结构不平衡

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债权证券和股权证券,本文仅分析银行贷款(银行债权)政府和企业债券以及股票,即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问题。以银行为主的间接融资和以证券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比例,从有效配置资源角度看,短期融资以银行信贷为主,中长期融资以证券市场为主比较适宜。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在0.4:1左右,而美国企业和政府部门外源融资中20%左右是银行信贷,80%左右是证券融资,直接融资比例更高。2007年,我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为0.3:1,直接融资比例依然偏低。在直接融资内部,股票融资额远远高于债券融资额,2007年股票融资是债券融资的3.6倍,

而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直接融资中固定收益工具一般占市场份额的2/3,权益类工具一般只占1/3,与我国情况正好相反。

2.金融机构。

本文借用美国经济学家戈德史密斯的金融中介比率指标来分析我国金融业的机构化程度,该指标可以定义为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为进一步分析不同金融机构的发展程度,可将金融中介比率指标细分为银行金融中介比率。国有商业银行金融中介比率。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比率,该比率可用各金融机构持有资产占金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来表示。下表列出了2007年末我国金融中介比率各项指标,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尽管我国金融机构种类和数目不断增加,但仍然没有改变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垄断地位,而国有商业银行又占据银行体系半数以上金融资产,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和市场竞争力相对有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末,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共11.1万个,占全国总量的57%,但30%以上集中在县城,乡镇银行营业网点平均不足3个,有33.2个乡镇未设任何银行营业网点,金融服务资源难以延伸到乡镇一级的农村地区。农村地区人均金融网点的资源占有率较低,平均每万人拥有网点数只有1.26个,而城市则达到2个。

2.农村金融服务匮乏。

在我国,城市金融创新步伐较快,金融工具较为丰富,电子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卡、金融衍生产品。理财服务等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基本能满足城市居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十分匮乏,金融工具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而且只能从事基本的存贷款服务,商业性保险、证券、担保、信托投资以及高科技含量的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同时,落后地

区农村金融机构结算手段落后,手工仍为其主要操作方式,侧重于现金结算,耗时长、效率低。

(三)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问题

1.资金配置不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在整体高速增长的同时,地区间的差距却呈不断扩大趋势,这种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金配置的不平衡,而社会资金配置不平衡又是区域金融发展失衡的结果。本文仅以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来反映全社会的资金配置情况。截至2007年末,东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占全国的比重都在60%以上,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只占15%

左右,东北地区则在8%以下。

2.金融机构分布不平衡。

东部地区聚集了全国所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和30%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聚集了89.9%的保险公司,60%的证券公司和63%的期货公司。同时,进入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随着人民币业务逐步放开,这些机构对地区经济的影响将会更大,这将进一步加剧区域间的不平衡。金融机构云集加剧了东部地区的金融竞争,而竞争也促使金融机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造成各区域间金融效率差距拉大。

二、实现我国金融业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规范发展证券市场,调整融资模式

一方面,要规范发展股票市场。首先,要加强法制建设,对违法者予以严惩,让市场投资者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运作。其次,要严把上市公司质量,防止审批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建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让经营效益差甚至亏损的企业及时推出市场。第三,要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标准,,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披露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的监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在债券市场各子市场间,要重点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并打破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歧视性做法,向其适当开放短期融资市场。同时,要加大债券市场金融创新力度,丰富产品结构,可适时推出地方债券、市政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等债券品种,并探索建立债券产品远期交易机制,为投资者提供市场风险规避工具。

(二)优化金融组织休系,实现金融机构全国范围内合理布局

根据我国金融机构布局“东多西少”的现实情况,应制定差异化的区域金融机构准入标准,适当降低中。西部地区设立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基金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本金。营运规模等方面的限制,推动该地区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提高金融效率。同时,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应考虑制定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计划、有步骤的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向该区域发展分支机构,加大区域内金融竟争力度。

(三)实行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保持区域间资金投入的适度平衡

目前,我国中央银行分文机构设置采取的是大区行制,这为实施独立的区域性货币政策提供了可能。因此,可考虑按照不同区域设定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发达地区可以高一些,欠发达地区则低一些,并给予各分行一定的存款准备金率浮动权限,允许其根据本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确定合理的准备金比率,从而起到平衡区域间资金投入的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应配合中央银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实施,相应降低欠发达地区分文机构上存资金比例。

直接融资的例子范文

关键词:M2/GDP;货币政策;操作空间;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22

货币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两个基本工具之一。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市场利率水平明显上升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如何在维护币值稳定、控制金融风险的同时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是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文以中美两国M2/GDP比例差异的成因作为切入点,探讨我国当前货币政策的数量边界及下一步操作取向。

一、中美两国M2/GDP比例差异的根源

2013年末,我国M2余额占GDP的比例为194.5%,同期美国的这一比例仅为64.6%。很多人据此认为,我国出现了严重的货币超发。我们认为,如果把国民核算账户和金融市场两个角度的分析结合起来,就会发现这一现象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两国经济结构特别是储蓄率的差别,二是两国金融结构特别是直接与间接融资比例的差别,不能简单以此为依据判断我国货币存在超发。

中国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储蓄率极高,自2006年开始连续7年超过50%,其中2009年最高为52.6%,2012年为50.5%。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的储蓄率相对而言非常低,即使是在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储蓄率有了显著提高之后,2013年总储蓄率也只有17.8%。中国经济总量虽小于美国,国民储蓄总量却已经超过美国(见图1)。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就是全社会融资的过程,其中间接融资即通过银行体系完成的部分,就需要存款的媒介,而存款的增加在统计上就体现为M2的增加。类似的,日本等储蓄率较高的国家,M2/GDP比例也较高。

另一方面,我国的金融市场到目前为止仍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美国则正好相反。2013年我国社会融资总规模17.3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9.3万亿元,占53.8%;同期美国全社会融资总规模为15712亿美元,其中银行贷款为5446亿美元,仅占34.7%。(见图2)由于我国目前的社会融资过程仍主要通过银行系统进行,所以银行资产在全部金融资产中所占比例较高,这也相应造成我国银行资产与GDP的比例要高于美国,反映在货币数据上,即导致我国M2/GDP比例高于美国。

当前关于中国经济杠杆率的讨论中,有一个常见的观点是认为中国的信贷总量与GDP之比已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因此中国经济总体杠杆率已超过美国,面临大幅降杠杆压力。这种观点的错误同样在于忽视了融资结构的问题。2013年末,美国非金融部门的总负债高达41.3万亿美元,为GDP的2.4倍,其中银行信贷19.2万亿,只占总债务的一半不到,其他为各种形式的债券。同期我国非金融部门总负债121.3万亿人民币,为GDP的2.1倍,其中银行信贷为76.6万亿。如果单纯比较银行信贷,我国经济的杠杆率为1.3倍,略高于美国的1.1倍,但如果比较全部负债,我国经济的总杠杆率仍然低于美国。

总之,由于广义货币M2并不只是流通中的现金,而是包括了银行存款,一个国家的M2总量就不仅与货币发行有关,还与其经济结构和金融市场结构有关。使用M2/GDP比例这一指标来比较不同国家的货币发行,必须结合这些因素进行分析,不能简单说M2/GDP比例高就是货币超发。

二、我国的货币存量的合理上限

如果中美两国M2/GDP比例没有直接的可比性,那么应该如何确定货币规模的合理比例呢?我们认为,要科学地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货币职能角度入手,对不同层次的货币量作更为深入地分析。

(一)各层次货币所承担的职能

货币的各种职能可以归结为两个基本职能:交易媒介和价值储藏。通常定义的各层次货币,其职能并不相同。

第一,M0(现金)由于不能获取利息,因此是完全承担交易媒介职能的,特别是用于居民消费交易,企业交易活动中有一小部分通过现金进行。

第二,M1中非现金部分(活期存款)由于利率较低,因此也不承担价值储藏职能,它主要承担企业支付和居民消费大额支付的交易媒介职能。

第三,M2中非现金部分(银行存款)是储蓄通过银行转化为投资的交易媒介。

第四,M2中非M1的部分(定期存款),由于支付利息,因此主要承担价值储藏职能。

不同层次货币在职能承担上的逻辑关系如表1所示。

不同层次货币的职能区分对于讨论合理货币总量十分重要,其中的关键在于,定期存款部分的主要职能是价值储藏和投资手段,作为一种生息资产其性质类似于债券,而非现金那样的交易媒介。当前大多数关于货币总量问题的分析都忽略了这一因素,从而造成结论的偏差。

(二)承担交易职能的合理货币水平

本部分分两方面进行论述。

1.关于M0的合理水平

2013年末我国M0余额为58558亿元,占GDP的10.3%。从发展趋势看,新世纪以来我国M0/GDP比例总体上呈缓慢下降态势(见图4),这与电子支付技术发展导致现金支付量下降有关。通常来说,现金的使用行为和周转速度在短期内是稳定的,如果现金数量超出适宜水平,会引发终端商品价格的上升。因此,可以通过剔除超出合理水平的通货膨胀率来估计M0与GDP的合理比例。最近5年我国平均CPI涨幅在3.5%左右,如果参照国际通行标准把2%确定为可接受的通货膨胀水平,那么从当前M0数据剔除这一差值(1.5%)后,其占GDP的适宜比例应为9%左右。

2.关于活期存款(M1-M0)

2013年末我国活期存款余额为278703亿元,占GDP的49%。考察历史数据可以发现,我国活期存款占GDP比例近10年来一直在45%~55%区间波动(见图3),这说明活期存款在媒介实物交易方面的作用也是大体稳定的。其超出合理水平的部分,相应也会引发通货膨胀。但由于活期存款主要用于企业交易,相应的衡量通货膨胀的指标应使用GDP平减指数。近10年我国GDP平减指数均值为4.7%,扣除这一因素后,活期存款余额占GDP的适宜比例应在45%左右。

(三)承担价值储藏职能的合理货币水平

定期存款(M2-M1)并不用于交易媒介,主要承担价值储藏职能,在这一点上,它与其他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没有本质区别。从这个角度看,在确定定期存款总量的合理上限时,应将其与其他金融资产合并考虑。一个国家金融资产的总量应与实物资产大体相当,如果超出就会引发资产价格泡沫,不足则会引发资产价格收缩。因此,全社会金融资产的上限由全社会实物资产存量所决定,定期存款的上限需在此基础上结合融资结构确定。

在我国,投资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定期存款、股票、债券等,根据近几年全社会融资总规模数据推算,2013年末全社会金融资产存量约为121万亿元。同时,我们运用1990年以来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投资品价格指数及折旧率数据,使用永续盘存法估算了我国的实物资产存量。在假定年均折旧率10%的情况下,2013年末按当期价格计算的实物资产存量约为140万亿元。比较这两个数据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我国投资性金融资产总量低于实物资产存量,其增长速度大体匹配(见图4)。从这个角度看,承担价值储藏和投资职能的货币量(定期存款)与GDP的比例也是合适的,并且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根据我们的测算,截至2013年底,我国实物资产存量仍高出金融资产存量约19万亿元,以目前定期存款占社会融资总规模63%左右的比例推算,定期存款还有11.6万亿元的空间,占GDP的比例最多可以提高到155%。

(四)广义货币总量的合理水平

总结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基本结论:

第一,现金(M0)存量占GDP比例应在9%左右。

第二,活期存款(M1-M0)占GDP比例应控制在45%左右。

第三,定期存款(M2-M1)占GDP比例最高不超过155%。

综合以上三个层次的合理货币规模,我们认为,我国目前M2/GDP比例的上限应为210%左右(见图5),目前的水平(194.5%)仍处于合理区间范围内。但2008年以来这一比例提升较快,2013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以上,已经接近合理水平的上限,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货币政策关注点应从数量转向效率和价格

当前我国货币存量虽未超出合理水平的上限,但数量扩张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传统的通过扩张货币信贷总量来支持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模式已难以为继。同时,由于我国货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媒介的效率还很低,应该把货币政策的关注点转向效率和资金价格方面,在控制货币总量相对规模的情况下,通过提高金融体系运行效率来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和防风险的统一。这种“稳数量、进效率”的货币政策操作方式,更加符合当前“稳中求进”的宏观调控总基调。

(一)货币数据反映出来的金融效率问题

通过分析各层次货币数据与主要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目前我国金融运行效率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货币数量与价格运行出现背离

2011年以来,通过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转为稳健货币政策,我国M2增速回落至13%~14%的区间,年度甚至月度之间的波动都很小。但与此同时,市场利率却出现大幅波动,出现了2011年下半年和2013年年中、年末3个急剧波动的时段,在M2增速始终维持在13%以上、明显高于GDP名义增速的情况下,短期市场利率却从不足3%陡升至10%甚至更高的水平。这种现象说明,货币的增长特别是广义货币的增长与实际货币供需之间的关系出现了失调,广义货币的增长难以有效转化为市场上的货币信贷供应,传统的以货币数量为核心的调控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

2.货币流通速度偏低

由于M1主要承担的是交易媒介职能,受储蓄率等因素影响较小,因此可以直接进行国际比较。我国M1流通速度2000年以来一直在2以下,2013年仅为1.7,而美国则高达6以上,这说明我国实体经济的资金运行效率远低于美国。根据余永定等学者的研究,我国资金运行效率主要与实体经济运行中的交易成本特别是企业间资金结算速度有关。①如果交易成本过高,完成交易需要等待的时间较多,特别是资金拖欠行为普遍,就会造成全社会资金流通速度的下降。

3.直接融资不够发达

我国目前的融资结构仍以间接融资为主,特别是由于2009年以来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扩大全社会融资规模,导致近几年间接融资比例不降反升。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在融资匹配灵活性、差异性和融资成本上都有明显优势,是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一个重要途径。

4.企业储蓄偏高

目前我国企业定期存款占全部定期存款的比例接近40%,美国这一比例只有不到15%。企业作为投资经营的主体,应该是整个经济中资金收益率最高的部门和资金融入部门,而不应是大量持有定期存款的资金融出部门。我国企业定期存款比例较大,说明有相当一部分社会资金掌握在投资效率低下的企业手中,不能直接投入高收益的生产性投资项目,而是要经过银行的高成本中介再进入实体经济,导致了社会融资总效率的低下。

(二)提升金融效率支持实体经济的若干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在我国目前货币总量规模已接近合理水平上限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应重点通过提高金融效率来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具体可考虑的措施包括:

1.货币政策重点要尽快从数量调控转向价格调控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传统的货币数量与市场货币信贷供应之间的关系已经打破,以数量调节为主的调控方式已难以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资金需求,过于关注货币数量问题意义已不大。同时,在央行取消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基准利率明显低于市场利率的情况下,金融市场面临失去利率价格指引信号的危险局面,这也是近年来多次出现市场利率大幅波动的根本原因。货币当局应尽快确立新的以市场利率为基础的政策目标利率,为金融市场提供明确而稳定的资金价格预期,并将调控重点放到稳定市场利率水平上。这对提高经济金融效率、防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2.更加注重发展直接融资

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融资效率,提高市场主体自主识别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并为实体经济有效补充资本,降低杠杆率和金融风险。应扩大企业债、公司债和中期票据发行规模,降低发行门槛,增加个人投资者可直接购买的债券品种及数量。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将一部分间接融资转化为直接融资。推进股票发行市场化改革,扩大股权融资规模,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形式。

3.进一步提高金融领域竞争度

竞争性市场是效率的制度来源,只有进一步放松金融业竞争管制,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金融领域竞争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金融效率。应适当降低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允许部分经营能力强的地方性银行向全国性商业银行方向发展,增加全国性商业银行数量。银行监管要向“低准入、高监管”模式转变,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形态,要在宽容和鼓励创新的原则下制定监管规则。

4.加强与财政政策的配合

目前财政资金流量占到全社会资金流量的30%左右,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对于提高全社会资金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应推动国库资金管理现代化,在科学预测收支进度基础上合理规划资金流,尽量减少库存现金规模,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提高国库资金管理效率。由于国债也是直接融资的一种形式,在当前经济增速下行、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而货币存量仍然较高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国债发行量。通过发行国债取得的财政政策空间,除可以用于扩大投资和转移支付外,还可以用于进一步减税特别是减少间接税,以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同时,各种不同期限结构国债及国库融资券的发行,也有助于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为金融市场发展和市场化的货币调控奠定基础。此外,应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改革,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以提高企业部门的资金效率。

5.改善信用和支付环境

信用缺失是影响金融效率的重要障碍。应进一步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减少合同违约和资金拖欠行为,提高资金流通效率。加快发展电子支付技术,扩大电子支付覆盖范围。大力发展商业票据业务,发挥好商业银行在便利支付和控制支付违约方面的积极作用。②

注释:

①余永定.M2/GDP的动态增长路径[J].世界经济,2002(12)。

②本文主要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GDP数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数据;美国经济研究局GDP数据,联邦储备委员会资金流量表和货币总量数据。

参考文献:

[1]埃里克・林达尔.货币和资本理论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卡尔・米尔达尔.货币均衡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余永定.M2/GDP的动态增长路径[J].世界经济,2002(12).

[4]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布鲁斯・格林沃尔.通往货币经济学的新范式[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

[5]本・伯南克等.通货膨胀目标制:国际经验[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6]周俊宇,柯学良.我国M2/GDP持续走高之谜[J].国际经济战略,2011(7).

直接融资的例子范文篇3

已经过去的2014年是中国各证券公司直投业务的转型之年。各券商的直投业务处于从Pre-IPO类型的直投项目向多元化投资模式和投资策略的转型摸索阶段,产品逐渐趋于多元化,收入比例也更加均衡。各大券商继续通过并购重组、新三板、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业务积极寻求业务的转型。

12014年中国券商直接投资业务综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国内共成立57家券商直司,合计注册资本规模433.9亿元(包括历年增资),较2013年年底增加29.02亿元;其中有11家券商在2014年内向其直投子公司增资,合计增资27.02亿元。

根据投中研究院统计,在券商直投基金的募集和成立方面,2014年全年共有14家券商直投新成立20只人民币券商直投基金,目前已披露的目标规模为176.76亿元。东证资本、广发信德、广证创投、国海创新资本、国金鼎兴、国泰君安创投、国信弘盛、华融天泽、龙华启富、太证资本、天风天睿、中信建投资本均于2014年设立了直投基金。与此同时,2014年共有7家券商直司设立13家基金管理公司。各家券商直司对设立直投基金态度较为积极,对股权投资市场信心十足。

投资方面,2014年国内57家券商直投中共有16家披露了投资业绩,投资规模和投资案例数量大幅回升,当年披露的累计投资规模为47.96亿元,投资案例披露100起,同比分别增长403.8%和58.7%。

退出方面,2014年共有8家券商直司披露其所投企业的IPO情况,共发生账面退出案例11起,总账面退出回报金额达6.06亿元,平均账面回报率为1.45倍。

2014年年初,A股市场IPO近14个月的停摆结束,全年共有125家中国企业在A股上市;与此同时,以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的中国企业掀起一轮赴美上市热潮。在境内IPO退出渠道逐步畅通的情况下,资本市场逐步回暖。

随着A股IPO的重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三板的扩容加速,以及上市公司并购审核的逐步放开,VC/PE及券商直投的募资投资明显回暖;以产业整合为核心的并购机会涌现,逐渐成为主流趋势,退出渠道逐渐多元化。但由于A股IPO暂停导致持有待退出的投资项目大量积压,券商直投的进入壁垒也逐渐形成,竞争日趋激烈。

22014年中国券商直投市场格局

截至2014年年底,各直司中注册资本最高的依然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其在2013年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72亿元;排在其后的分别是海通开元、广发信德和光大资本,注册资本分别为60亿元、23亿元和20亿元。2014年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直司已达到11家,比2013年同期增长22%。

从注册地来看,国内已经成立的57家券商直投机构中,有18家选择注册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均为10家。这些地区因早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了一大批PE机构入驻,因此也颇得券商直投机构的青睐。其余11家多因考虑与母公司券商保持一致而直接设立在券商注册地或总部所在地,如国联通宝资本将注册地选在母公司国联证券总部所在地无锡、华泰紫金将注册地选在华泰证券总部所在地南京。

3中国券商直投业务开展情况

3.1券商直司成立及增资情况

自2007年中信、中金获批券商直投业务至今,券商直投业务在国内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年底,国内共成立券商直司57家,相比2013年年底新增1家。目前已成立的57家券商直司总计注册资本达到433.9亿元,比2013年年底增加29.02亿元。与2009年至2013年的快速扩张步伐相比较,2014年证券公司设立直投子公司的步伐开始放缓,一方面因大中型券商已基本布局完毕;另外一方面VC/PE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也使得尚未设立直投子公司的券商望而却步。2007~2014年中国券商直司数量及注册资本总量见图1。

2014年,共有11家券商向直投子公司增资,合计增资规模为27.02亿元。其中,获得增资最多的是国海创新资本,注册资本增加4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达到6亿元;其次是广发信德、一创投资、太证资本和长城长富,均获得3亿元增资,其余各家直司增资均在3亿元以下。

3.2券商直司投资情况

CVSource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国内57家券商直司中共有16家披露了投资业绩,投资规模和投资案例数量大幅回升,如图2。当年披露的累计投资规模为47.96亿元,投资案例披露100起,同比分别增长403.8%和58.7%。

2014年券商直投的投资节奏大幅提升,这首先是由于政策层面释放的多方利好:个人投资者在约定条件下被纳入合格投资者的范围,证券经营机构被鼓励设立并购基金、夹层基金、产业基金等直投基金,此外还有《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直投子公司设立门槛的进一步降低、直投子公司股东的多元化,这都为券商直投的投资营造了宽松的氛围。

其次,在过去几年因IPO渠道不通畅形成的“堰塞湖”一时难以打开的背景下,包括券商直投在内的多数股权投资机构纷纷探索各种转型路径,并构成主要退出渠道;而在过去一年,随着新三板的迅速扩容,无论是推动既往已投资项目在新三板挂牌开展资本运作,或直接投资准挂牌企业,或是以定增形式投资已挂牌企业等多种参与模式,都已全面展开。

再次,2014年移动互联网化速度加快,我国创业氛围和投资热情明显高涨,创业投资领域的投资案例数目和规模均创下历史最高值,“互联网+媒体/金融/旅游/教育/医疗”等主题投资模式颇受市场各方青睐,许多券商直投也参与其中。

与2014年整个VC/PE市场1640起投资案例、467.64亿美元的投资规模相比较,券商直投在全部投资中的案例数量和投资金额分别占比6.10%和1.65%,比重极为有限。未来,随着募资层面的持续利好、境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大批中国企业为寻找更合理的估值而从海外回归等,将促使券商直投的投资节奏有所加快。

3.3券商直司IPO退出情况

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退出方面,由于境内资本市场IPO开闸,退出活跃度大幅反弹,IPO仍然是重要的退出方式。

据CVSource统计,2014年共有8家券商直司披露其所投企业的IPO情况,共发生账面退出案例11起,总账面退出回报金额达6.06亿元,平均账面回报率为1.45倍。

统计显示,2014年共有125家中国企业A股上市,所有在A股上市的投资案例的平均账面退出回报率为2.93倍,券商直投的平均账面退出回报率为1.45倍。主要是因为这些企业以制造业、建筑建材、能源与矿业等传统行业为主,这些行业退出回报相对较低。

4券商直投基金运作情况

2014年全年共有14家券商直投新成立20只人民币券商直投基金,目前已披露的目标规模为176.76亿元。

4.1设立直投基金态度积极

2014年4月,华泰紫金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省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了江苏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募集资金规模为50亿元。该基金为2014年募集规模最大的一只基金。此外,海通开元与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益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设立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期募集30亿元。

东证资本、广发信德、广证创投、国海创新资本、国金鼎兴、国泰君安创投、国信弘盛、华融天泽、龙华启富、太证资本、天风天睿、中信建投资本均于2014年设立了直投基金。从数据来看,各家券商直司对设立直投基金态度较为积极,对股权投资市场信心十足。

此外,还有多家券商直司纷纷设立控股基金管理公司,虽未公布旗下托管直投基金,但可以看出各家直投机构设立直投基金的意向已经十分明确。如华泰紫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华泰并购基金的唯一普通合伙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根据投中研究院统计,2014年共有7家券商直司设立13家基金管理公司(未公布直投基金)。并且这些基金管理公司均由直司掌握控股权,符合“直投子公司应当持有该基金管理机构51%以上股权或出资,并拥有管理控制权”的直投基金设立条款。

4.2基金类型和领域多元化

2014年券商直投设立的直投基金类型丰富。例如,东证资本发起设立国内首只券商直投主导的租赁资产证券化债权基金,规模合计4.85亿元。国泰君安创投发起设立了规模为1亿元的国泰君安创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拟在或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

移动互联网、文化传媒、医疗、节能环保等主题基金是券商直投重点投资的领域。可以看到,券商直投基金在类型和领域上已经越来越趋向多元化,尤其在专注以上新兴产业领域的基金类型进一步丰富的背景下,行业的特性也将使得整个基金的投资策略前移,从而更加偏向于早期,加快市场化运作步伐。

5券商参股PE基金运作情况

早在券商直投开始直投基金管理业务之前,证券公司已通过参股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或作为LP直接参股基金的方式介入PE市场,如中信产业基金、海富产业基金、金浦产业投资基金、招商湘江产业基金等。

目前国内券商参股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证券公司直接合资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如海富投资、中信产业基金和招商湘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二是通过其直投子公司与地方政府合资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如金石农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上海诚朴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等,均是由券商旗下直司注资组建。另外还有一些券商以LP身份入资基金,并不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华龙证券等均有类似的投资案例。

2014年内,国信证券在参股PE基金运作方面比较积极,参股了5只基金,披露的累计目标规模在26亿元以上。

直投基金大规模的兴起使得券商直投在投资中采取更多的主动性,既可以投资分享基金收益,又可以参与基金公司管理,享有更多的决策话语权,这是券商参股股权基金或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积极性降低的主要原因。

2015年6月,粤科金融代表广东省财政7.5亿元政府资金出资并牵头联合海通开元、工行、建行,共同发起设立“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引导母基金”,规模达到45亿元。该母基金旨在更好地支持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领域发展,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响应中央“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号召,扶持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领域发展。

6券商另类投资发展情况

近年来,监管层持续推进券商业务创新,除直投业务外,另类投资也于2011年开闸。2011年5月,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设立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其有关事项的规定》指出,券商自营业务除了投资境内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境内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部分证券和经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发行并在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的证券之外,还可以以设立子公司的方式投资上述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2014年券商成立或增资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