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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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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篇1

关键词: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2

我国小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制定并《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一、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一般小企业的规模不是很大,组织结构也简单,管理水平不高,财务制度也不是很健全,以致于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有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会计确认计量不真实、不准确,原因是企业的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小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企业那么明显。其次,会计人员与会计机构不符合会计规范,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其原因是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会计资料乱、漏的现象。第三,企业会计机构设置上,有的独资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其并未严格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造成会计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不当,业务交叉过杂。第四,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会计核算常有违规操作,由于账簿设立不规范,或者根本不设账,即使设账也是账目混乱,还有相当一部分小企业设两套账或多套账,人为操纵利润,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相关性,不利于企业财务工作的持久健康发展。第五,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合法,或者难以获得原始凭证,小企业的原始凭证不规范现象较为严重,甚至业务发生而不能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另找发票冲抵不同的经济业务。最后在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督职能上也没有发挥出来,使财务信息的披露失真,主要原因是小企业的管理者常干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受制于管理者或受利益驱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使得会计的监督职能几乎无法进行。

影响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缺乏健全有效的内部会计制度,由于小企业的所有者与管理者往往合而为一,在很大程度上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重视不够。其次是会计机构设置不合理,我国相当一部分小企业为了减少费用支出,不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甚至没有专职会计。再次是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使得许多理论上完善的会计方法与复杂的会计技术无法实施,或在实施时大打折扣。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考虑到小企业规模小、人数少、经济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借鉴了《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的基础上,对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

(一)简化核算,减少一级会计科目设置

《小企业会计准则》比《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60个一级科目。就资产类而言,除少了《企业会计准则》中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开采行业专用科目外,还少设置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但保留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去掉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下的待摊费用科目,增加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总共虽然只有66个科目,但其科目名称与《企业会计准则》完全一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与一致性,符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背景。

(二)会计要素计量方面

1.资产方面

(1)重大改革:《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章资产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如第一章流动资产第十条中规定: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2)对会计核算的影响:此举,一方面,减少了会计和税法的差异,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问题,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利用应收款项和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但也可能导致小企业资产不实,需要通过附注披露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

2.负债方面

(1)重大改革:《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第四十九条规定: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2)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利息计算统一采用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实际利率法。由于小企业负债融资的规模一般较小、时间较短,不考虑实际利率和票面利率的差异,并不会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造成太大问题。规范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该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一致,有利于真实核算小企业成本,增强大企业与小企业成本信息的可比性。

3.所有者权益方面

(1)重大改革:《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五条规定:资本公积,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小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当冲减资本公积。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2)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基本仅为资本溢价部分,并不像考虑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者损失影响资本公积的变化等。

4.收入方面

(1)重大改革:《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2)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减少了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此外,无论是销售商品收入还是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时点更为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符合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5.会计核算方法方面

(1)重大改革:《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条规定: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2)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核算方法保持一致,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同时也规定了与所得税法相一致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最低年限以及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

6.外币业务单列

(1)重大改革:为适应我国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外出口大幅增加的现实需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小企业的外币业务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构成。第七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2)对会计核算的影响:外币资本投资不再产生折算差额,从而与《企业会计准则》趋同。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大大简化,外币业务是许多小企业的重要经济业务,有必要单独规范小企业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但又没有必要像《企业会计准则》那样复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符合我国小企业实际情况。

(三)财务报表方面

(1)重大改革:《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2)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考虑到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第八十六条,附注中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应交税费用明细表和利润分配的说明,不再单独披露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贯彻执行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更适合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相协调,既降低小企业的财务调整成本又提高了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互协调,承前启后,更好的满足小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的报表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能有效抑制小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不愧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

三、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提高小企业会计核算质量对策

(一)各有关单位提高认识,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地财政部门要配合小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培训效果反馈机制,如参加网上抽题考试,既可以减少集中组织参加实地考试的成本,还可以降低学员作弊概率。通过对小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可以使会计人员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不仅能正确、完整、及时地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为经济管理提供系统的经济信息,提高单位经济效益。

(二)财政部门精心部署,做好新准则实施配套工作

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管理,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指导、监督本地区小企业执行好《小企业会计准则》。抓好宣传培训;做好实施部署;使用财务报表,积极引导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小企业财务报表报备系统和小企业会计数据库,为财政支持小企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强化会计服务;加强监督检查。

(三)完善企业外部监管系统,防范会计人员造假

外部监管主要是指财政、税务、工商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小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的监管。各监督部门不仅要对税收情况监督,还要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税务、工商等国家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小企业进行检查和审计时,要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收征管法》、《公司法》等法规作为衡量会计工作的基本标准和依据,对会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要进一步规范小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和设有“账外账”的企业,依照财政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务求实效,深入扎实有序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

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应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的配套措施,建立全市监督机制和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培训、指导、调研、检查等专项活动。各相关部门应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意识,做好长期深化工作的思想准备,坚持统筹安排、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高效务实地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

(五)小企业自身应把握机遇,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小企业应当以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尽快做到账制健全,争取享受税收优惠,降低税收成本。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能够从根本上重视企业的会计核算管理,同时能够结合着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制定出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此外,企业负责人还应适时的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培训,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自己的核算模式,同时能够及时更新自己的管理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发挥出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性,才能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做好铺垫。

综上所述,我国小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在同大企业的激烈竞争中,小企业暴露出明显的弱势。推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既符合国际会计趋同与健全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的需要,也是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和加强小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制度基础,对于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全面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赵健.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探析[J].财会审计,2011(5):7-8.

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2004年以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统一规定。2004年4月,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旨在建立与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满足当时经济与管理不断发展对小企业的要求。2006年以后,我国会计改革的方向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准则》是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而成,标志着与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近年来,中央、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法律制度、政策措施,以期激发小型微型企业增长活力,然而小企业经营状况不容乐观。

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沦为弱势群体,乃至在制度安排、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等方面被边缘化的局面长期难以根本改变。“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程用文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地税管辖的企业所得税户管中,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每年不足100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不足1000万元。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肖绪湖介绍说,税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实行查账征收的小企业,才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税法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在日常税收管理中,部分小型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在所得税征管上只能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导致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无法落实到位。由于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在对小企业贷款管理中,更多依赖的不是后者的财务报表,从而影响了银行业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把贯彻《准则》作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小企业成长、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小企业对外融资资质和内生增长能力的重要抓手予以推进。”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副主任胡树华说。

据了解,《准则》实现了四个创新:既以国际趋同为努力方向,又充分考虑我国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较为薄弱等实际情况;既保持了自身体系完整性,又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有序衔接,规范了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了具体而统一的标准;最大限度地简化了小企业的会计处理,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既满足了税收征管的信息需要,又有助于银行贷款决策;在规范范围上涵盖了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各种行业,既确保行业上的全覆盖,又方便了会计人员根据需要尽快掌握和应用。

实施《准则》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企业只有依照准则建章建制,提高核算水平,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前提条件;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只有依照准则加强财务管理,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提高信誉度,完善企业信用信息,银行才能有据可循有款可贷,从制度上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利于改进内部管理,企业只有依照准则完善企业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强化风险管理,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才能为小企业固本强基和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提升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准则不仅为小企业提供了科学、统一的会计标准,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为政府监管部门和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了更有力更有效的评判准绳和衡量标准,有利于政府提升驾驭宏观经济的能力,是政府提高执政能力和经济管理工作质量的具体体现。

现场授课的湖北大学会计系冯浩教授进一步分析说,《准则》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以上方面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大大减少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可以有更多精力参与到企业内部管理中。

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一、准则中和原有规定相比,更名的科目

在该准则中,有以下科目的名称被改变:库存现金更名为现金、周转材料被更名为低值易耗品、原材料被更名为材料、长期债权投资被更名为长期债权投资、营业税金及附加被更名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缴税费被更名为应交税金、其他业务成本被更名为其他业务支出、所得税费用被更名为所得税、销售费用被更名为营业费用。

上述会计科目的名称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这是为了在具体使用的时候避免造成歧义,其性质、核算内容和结构都没有发生变化,所以该准则的执行中,不必在这些科目上花费较多精力。

二、该准则中新增的科目

?c原有的制度相比,该准则新增的科目比较多,有16个科目,下面在具体类别中进行说明。

1.在债券方面有应收股利、股息以及预付账款;其实在原有规定中,应收股息这一科目在该准则中已经被拆为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这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和原来相比是没有变化的。而从原有的规定中,“应收账款”中拆出一部分而成为了预付账款,核算方式发生了变化。

2.在存货类的新增科目为材料成本差异和材料采购;这些变化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小企业和大型企业核算存货的方式不同,小企业有可能按照计划成本来进行核算,所以不做过多解释,原因是显而易见的。

而在广义的农业小型企业中,消耗性生物财产都是必设科目,主要用于进行实际成本的核算。在种群类别这方面的明细进行核算。其借方登记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等;贷方登记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和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时的账面余额,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3.非流动资产类的新增科目为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以及累计摊销;前两项是广义农业小型企业的必设科目,这两个科目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损耗价值和原始价值进行核算,这些核算的总和为账面价值。

累计摊销这一科目在于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价值进行核算,其中无形资产这一项对原始成本进行核算,累计摊销这一科目与它共同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

待处理财产损溢在该注重呢中用来对小企业各种财产亏盈的价值进行核算,例如所采购的物资在运输中发生一些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耗,例如自然灾害等。其实它起到的作用是对批准前后的财产变化进行缓冲,所以应该每一个期末都对其进行处理完毕。

4.负债类科目中的新增科目为递延收益、应付利息和预收账款这三个科目;其中的预收账款科目适用于销货业务中。这其实也是一项通过分解而得来的科目。这样就可以在具体的核算中和“应付账款”区分开来,单独进行核算。而在原有的制度中,预提费用等科目被取消,而成立了“应付利息”,用处是对年内的借款和应以未付的利息进行核算。

小企业已经收到的、在以后将会计入损益的这部分政府补助就是“递延收益”。根据相关的要求,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进行平均分配,区间是其寿命期间。

5.成本类新增的科目有机械作业、工程施工以及研发支出这三个方面。小企业有时候也要进行科研和开发、也会进行工程施工,所以将旧有的“生产成本”进行拆分,成为这三个科目。

三、在该准则中进行合并的科目

根据具体的情况,该准则中经过合并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一级会计科目进行合并,另一种是对明细科目进行合并。

把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整合成为短期投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成为应付职工薪酬,这些是一级目录进行合并的情况。

其他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长期债券投资、资本公积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生产成本等这些都属于明细科目进行的合并,具体不做详细说明。

上述这些合并的科目中,对一级科目进行合并的原因在于对资产减值准备和职工福利费进行计提的工作被取消了,新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小于等于工资总额百分之十四这一比例来进行列支。而其他的科目合并的目的在于让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进行灵活掌握。所以明细会计这一科目被取消了,希望会计总也人员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核算。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删除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像小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标准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故删除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备抵会计科目。

在本准则中的规范上,其要求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一致,而在本其年度以内需要合算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无法起到权责发生制的相关作用。所以在本准则中,“待摊费用”这个科目被删除了,但允许小企业结合自身情况,来在核算的时候进行项目的增设。如果该企业没有对待摊费用进行增设,那么在转账操作的时候对原有的待摊费用应该进行分析余额,转入新的账目中的“预付账款”一项中。若该小企业增设了“待摊费用”,那么转账的时候应该把原有账目中的“待摊费用”这一项的余额向新账转账,也可以继续使用原账,但是在以后的期间中,应该继续沿用原来的摊销期限。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新旧转换时转入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或者执行新准则后发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待摊费用余额,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析,在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等项目中填列。

中小型企业通过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这两个科目来核算其自身受赠财产,如果收到捐赠的资产中有和政府补助相关的内容,那么就先用递延收益这一科目进行核算,在后续的折旧环节或者摊销环节中才能够在营业外收入这一科目进行核算。如果其受到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那么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一科目进行核算。出于以上原因,该准则移除了“待转资产价值”这个会计科目。

一般来说,小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大多采用薄利多销的方式,在进行经营的时候不会把销售产品的服务外包给其他单位,这是一个正常现象,所以该准则也移除了“委托代销商品”这一科目。

五、该准则现在仍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划分企业型级的标准上存在缺陷,这与我国目前的国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符。我国地广人多,对全国来说的小企业但是对地方来说却经常又是一个大企业了。而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对于发达地区的中型企业来说在欠发达地区又可能是一个大型企业,所以该准则没有把区域的具体经济发展情况考虑过在列。

其次,有一些问题没有做过多的明确说明。该准则着重对简化原则进行贯彻,同时也刻意地在与税法保持一致,但是并没有着重注意向国际靠拢,同时该准则也没有对减值准备进行计提,这种修改虽然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了保证,但是相关性却被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