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制度(6篇)
森林草原防火制度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广泛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措施,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管制规定
管制区域:全县国有和乡村林场、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荒山荒坡。
管制期内严禁以下野外用火行为,违反规定者从严查处。
(1)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地埂、烘烤加工、爆破作业等野外用火;
(2)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及烟花、吸烟、烤火、打火把、放孔明灯、玩火自娱、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等野外用火;
(3)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4)其他易发生森林火灾的行为。
三、工作任务
1、全面设卡,严格检查。封山防火管制期内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各乡镇要整合乡镇、派出所力量,在重点林区路口、景区入口、墓区通道等重要地段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各乡镇按实际需要配备配足值守检查力量,值守每班次不少于三名人员,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严格例行登记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检查力量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安排,辖区派出所配合。
2、加强巡逻,严密巡查。各乡镇要保证不少于15人的巡查巡护队伍,分组编排巡查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八小时工作制或“六班五运转”六小时工作制,在各村巡回督导检查,严格执行24小时巡查制度。各乡镇要按照“每1000亩林地不少于1名护林员的要求”,尽快增加专职和临时护林员的数量,每个村至少达到10名专职护林员,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域,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全天候在责任区内巡查巡逻。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村级或林场防火组织。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需要在林区山上的制高点设置管护面积半径为10到20公里的瞭望哨,加强值守,严密防控,及时报告,以应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
3、加大力量,全面排查。实行成员单位包乡镇入驻蹲守、乡镇包村入驻蹲守;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至少要派一名督导员到各自责任区督导检查。各乡镇要安排乡镇干部每村至少一名督导员负责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村要配强配足力量督导检查,同时要安排乡级流动督查车,深入到乡村、林场巡回督导检查展开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村要对特殊人群监护人进行责任落实,确保不出现问题。
4、强化准备,提高能力。要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工作预案、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强化应急组织协调;县专业扑火队要24小时备勤,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也要集中食宿,做好随时扑火的准备。各乡镇要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将扑火机具、运兵车辆检修完毕,确保正常使用。
5、再次动员,广泛宣传。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以《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公告》《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采取宣传车辆巡回宣传,设置宣传咨询服务点,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大力度、广范围的森林防火宣传。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电视台要滚动播报;教育部门要积极安排,为中小学生上防火课,并且要与教师的考核工作挂钩,通过每周一节防火课的形式,强化对中小学生及家长的森林防火知识宣教,达到“小手拉大手”覆盖面更广的效果。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避险能力。
6、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县森林公安局要组织力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各乡镇及辖区公安派出所也要积极配合行动,严格按照《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的公告》各项内容,严厉打击各类可能引发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见灰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原则,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严厉查处违反《省政府公告》、《市政府令》的行为,切实做到“三个一律”:对违反《省政府公告》、《市政府令》规定携带火种、易燃品入山者,一律予以训诫教育;对在违反规定地区和时间用火的,一律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对失火、防火引起的火灾案件,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2)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做到严查严处。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对发生在县域内的火灾案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挂牌督办、定期通报、追踪督察等措施,及时查获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7、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乡镇、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突出乡与乡、村与村、林与林之间结合部等薄弱环节,建立联合防控机制,明确责任,加强联控联防,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巡查防范措施真正落实。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县成立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武部、公安局、农林牧局、畜牧水产中心以及小五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与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林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林牧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严肃纪律。各乡镇、森林草原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将机构名单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要保持信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对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的,县监察部门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有关行政问责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所有护林员、巡逻队员、检查站和瞭望哨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擅离岗位人员,依法追究主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监察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对《省政府公告》和《市政府令》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对《省政府公告》、《市政府令》宣传不到位、有关要求不落实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问责,严肃追究。同时,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后果的,要实施责任制倒查和逐级追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火情迟报瞒报、扑火组织不得力,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生特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五、后勤保障及信息反馈
森林草原防火制度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措施,坚决完成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任务,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深刻汲取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教训,从思想上真正警醒起来、在行动上坚决落实下去,做深做细做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全县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促进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用实际行动检验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疫病疫源防控体系建设,加强草原防火工程、生物灾害预警监测站点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加快推进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县生态保护支撑体系建设项目,新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二是县寺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县寺庙消防通道、水、电、路、通信、寺庙书屋、寺管会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1666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民宗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二)防灭火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手段落后,重点林区无通信网络信号的问题。
整改措施:现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队60人,扑火队有自有营房1495.14平方米,已有固定防火检查站1个。已向州发改委统计上报新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瞭望塔3个,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航空灭火取水点总蓄水量800立方米,防火检查站建设需求5个,林火视频监控系统需求5套,无人机需求2架,新建其他林火阻隔带需求5公里,面积15000亩。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局。
整改时限:2022年5月底前。
(三)现有防灭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精神,今年先期完成10座寺庙隐患整改工作,每座寺庙由县财政解决3万元整改经费,用于购买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并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县民宗局要切实做好其他寺庙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寺庙自行修建蓄水池、购买便捷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民宗局、各寺管会(局)。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四)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布局调整缓慢,进山人员实名监管、全程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布局调整,严格管控进山人员,切实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及火灾多发地段的巡回检查,严查隐患、严堵野外火源管理漏洞,建立进山人员监管、巡防台账。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重点林牧区防火道路和阻隔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向州发改委统计上报新建其他林火阻隔带需求5公里,面积15000亩。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发改局。
整改时限:2022年5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联动机制,有效形成合力。针对专项整治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制度篇3
为认真做好2022年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护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果,现就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委会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中心工作来抓,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要落实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制度切实可行的扑火预案和各项防火制度,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二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的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的经验,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灭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使防火真正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任务要求防火灭火常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防火的责任层层落实到护林人员农户。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不留死角。
三加强防范,排查防火隐患
各村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监督,重点检查村防火责任制的落实防火队伍建设和防火物资准备情况,各村组织人员对公益林退耕还林地相接处的易燃草地进行隔离,形成隔离带,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抓紧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和防火器具准备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充实防火队伍,落实防火工具,对灭火队员要进行登记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火灾,队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森林草原防火制度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县森林草原防火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的防火方针,形成良好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全面提高全乡人民“隐患就是事故”的防火意识,齐心协力,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新机制,为取得我乡安全防火工作的胜利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一)乡政府成立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和森林草原扑火队伍。防火领导小组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全面负责全乡防火指挥、调度工作。扑火队伍配备灭火工具及运输车,务必使扑火工作及时有效。
(二)各行政村成立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和扑火队伍,并将名单上报乡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进行备案。各村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和扑火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乡政府做好对本村的防火知识宣传,做好本村辖区内的防火、扑火工作,同时协助邻村做好扑火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防火小组对本辖区内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加强值班调度工作。各村将防火值班表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上报乡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进行备案。值班人员佩戴乡政府下发的红袖章上岗,坚守岗位,巡防视察,随时随地确保联络畅通快捷。
(三)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力度。各行政村采取张贴标语、喇叭广播等形式进行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乡政府派出宣传车对全乡各个行政村做好防火广播,同时下发传单,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防火意识。
(四)各行政村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将本村区域内所有坟头详细登记造册,每个坟头必须责任到人。落实新、旧坟数目,位置,坟主及责任人,上报到乡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备案,乡村干部要站山头、守村头、看坟头,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对上坟人进行严格要求,上坟必须带烧纸桶,桶内置水、沙等灭火物质,杜绝一切野外点火、烧纸、放炮等现象。
(六)与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签订防火责任状,并上报乡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备案。无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七)各包村干部要进驻村协助制定本村防火方案,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严格火源管理,部署防控人员,严看死守,确保不出大的火情、火灾。
(八)实施防火责任区制度,由包村副科领导和包村干部带队负责各自辖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互相支援,确保有足够的力量防控火灾的发生。
(九)严禁私自烧茬,对需要烧茬的,要向村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在村防火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有序进行。
(十)有突发火灾事件时,当地扑火小组要积极组织扑救,同时向乡政府草原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乡防火领导小组根据火情,统一调度,各村扑火队伍要坚决服从乡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
四、责任追究
森林草原防火制度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的要求。县志办主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职工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了《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了认真学习、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灭火、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我县安全生产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坚决杜绝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为目标,集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灭火、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辖区无火灾发生。
二是利用近期开展12月全覆盖走访群众工作机遇、加大力度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期间,我办全体干部深入包联贾洛镇龙尕村定居点和散居点,开展“联户联情”和脱贫攻坚群众走访工作,积极向群众大力宣传了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11月县已进入秋冬,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异常重要,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意识。
二、宣传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区域、检查责任和具体工作标准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加强舆论宣导社会参与。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森林草原防火制度篇6
一、全面压实安全责任,提高重视程度
我镇根据《省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森林防火宣传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联系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以及全镇11个村居委会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风险形势研判,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同时充分利用镇级大会、村坝坝会、村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广泛参与
本镇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指示,镇党委书记郭灵僧、镇长带头宣传落实《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要求的规定》,全体镇村干部认真学习了“五个带头”“五个不准”,本镇4月2日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承诺活动。组织培训学习《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关于建立“两书一函”制度督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关于分区分级抓好森林草原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规章制度。
三、扎实开展日常宣传和防范工作
由镇长牵头,各联片领导、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各驻村干部及各村社具体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做实做细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在清明节前对我镇辖区内的重点目标和重要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派出所加大了对森林防灭火宣传巡逻。镇村干部开展安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大力加强公众森防安全教育。
四、做细宣传工作
我镇坚持刚性执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完善森林防灭火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和森林防灭火值班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我镇11个村、社区,累计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卡点55个,卡点值守人员累计124人,巡护人员累计400余人。镇级扑火应急处置队员30人。制作悬挂横幅标语36幅,宣传标牌9个,防火令40张,宣传督查车标识牌1个。县上分发加本镇制作宣传资料,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五、强化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