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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环境卫生整治方案(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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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第二轮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针对本区有些地区环境“脏乱差”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的情况,以建设健康环境为抓手,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市民卫生意识、文明健康素质为目标,广泛动员全区各方力量,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开展“清洁家园、健康**”的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建立卫生创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卫生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市民公共卫生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造就整洁有序、健康文明的美好家园,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将“清洁家园、健康**”活动与日常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积极推进。

2、政府组织,群众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政府组织和群众自发参与相结合,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把“清洁家园,健康**”活动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既是活动的受益者,又是行动的主体者。要从解决市民最迫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着手,引导和发动市民参与环境整治,充分发扬市民在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3、宣传倡导,法制监督。广泛宣传,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进家庭”活动,切实增强市民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并逐步完善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清洁家园、健康**”活动的实施,到年底要显著提高本区卫生环境、市容环境和居住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综合素质和健康文明程度,为本区健康城区的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由各镇、各街道、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针对我区目前存在的环境卫生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实施环境整治,加大暴露垃圾的清除力度,对主要道路、河道、景观绿地、广场、交通集散地和宅前屋后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打好环境建设的攻坚战。

1、以主要道路两侧和集镇周边、居民小区为主,整治和逐步消除影响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市容“六乱”现象(乱招贴、乱涂写、乱设摊、乱停放、乱搭建、乱倒垃圾);

2、将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各镇、各街道重点管理区域,加强整治和日常监管,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和粪便管理,不留工作盲区;

3、继续维护好区、镇、村三级河道的面清岸洁,使全区各级河道保洁做到全覆盖,沟浜清洁畅通;

4、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强化单位内部卫生要求,解决各商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及门前脏乱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5、加强居住小区的卫生措施、绿化养护及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6、大力开展整洁村、健康村(小区)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网络

由区建设健康城区联席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各镇、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把此项活动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中。要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注重投入,强化管理,敢于攻坚,取得实效,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现象。

(二)精心调研,形成方案

各镇、各街道要加强调研,认真排摸出辖区内存在的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节点、整治标准。各部门要依照职责范围和目前群众反响突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整治方案。努力使本次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全面发动,人人参与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各种渠道,加强对本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城乡居民的支持率、参与率。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组织各类志愿者活动,动员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自觉维护好身边的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每周劳动制度,积极参加卫生劳动和管理;

学校要加强劳动卫生教育,组织学生走向社区开展卫生劳动实践;

文明办、团区委要组织志愿者开展卫生服务活动;

居委、物业部门在履行好职责的前提下,要动员居民积极参与小区环境维护及整治;

企业单位要积极行动,动员职工开展内部卫生劳动,维护好门前清洁整齐;

农村地区要结合各项创建、达标活动,广泛发动村民整理宅前屋后和搞好室内卫生,继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各镇、各街道、各部门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根据活动安排,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群众活动,同时,积极发动所属单位内部开展卫生劳动、社会服务活动。

(四)统筹协调,各尽其职

各街镇是本次活动的主体,要认真组织,精心调研,在全面开展活动的同时,以长期影响本地区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卫生整治难点问题为重点,结合卫生创建,巩固复评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舍得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健全专业队伍管理,开展集中整治。同时也要充分依靠区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各司其职,认真完成各项环境整治任务。通过一年的努力,大力提升我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建立卫生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凸现一批活动成果和亮点。

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做好该项活动的牵头工作,认真研究和制定解决当前严重影响全区环境卫生重点问题的工作方案,并加大工作和执法的力度,为各地区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帮助。各部门之间也要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对多部门职责交叉中的相关难题不相互推诿,要集思广益,紧密配合,狠下决心,攻克难点。

四、监督考核

城镇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篇2

为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治、爱卫、工商、派出所、交警队、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把专项和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村(社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了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做到了整治和创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一是层层动员,提高整治工作知晓率。各村(居)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共召开会议宣传12次,标语宣传20余副,黑板报宣传22期,专栏宣传8期,全年上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被县级刊物采纳共28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余份,形成了深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围绕“十二户”联洁制度和“门前三包”活动的开展,广泛发动群众和个体经营户主动打扫门前卫生,清除“牛皮癣”,维护各类设施,爱护树木花草,不越门经营,不出摊占道,自觉维护门前秩序,形成了全民参与的生动场面。

(一)有序推进“五乱”治理。为彻底治理我镇“五乱”现象,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我镇制定了门前“三包”责任书、村规民约等制度,在集镇集中开展了主要街道路口、市场、学校、工地等重点领域的“五乱”治理,加大拆除违章搭建帐篷和临时建筑力度,规范了工地建筑垃圾的堆放秩序。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跨门占道经营500余处,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480余辆,清除“牛皮癣”2850余处,清理卫生死角垃圾180余吨,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65个,清理和规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620余吨。

(二)加大投入狠抓环境整治。第一,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城镇整治力度。针对场镇整治难度较大的实际,我镇主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由镇整治办牵头,镇交警队、及镇各办(所)、干部共同参与,形成五位一体的联合执法体制。一是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合力规划设置停车位,整治乱停乱放现象。二是规范店招店牌,切实落实一店一招。三是规范市场摊点摆放,纠正出摊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二,开展四项清理,加大农村整治力度。主要实行环境四项清理。一是清垃圾。按标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加大清扫保洁人员投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清污水。开展畜禽粪便和污水的治理及综合利用工作,农民集中居住区、大型养殖场全面实行人畜粪便处理排放,确保公厕和居民生活污水排放、粪便无害化处理达标。三是清污泥。认真清理河道、沟渠污泥,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提高防洪排涝和自洁能力。四是清杂物。开展庭院环境整治,率先推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清理房前屋后杂物,治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场镇设施。我镇有24名保洁人员,负责各自责任区域内的定时清扫、定时清运垃圾、定时填埋;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街道路面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目前场镇功能配套齐全,有农贸市场、垃圾处理场、垃圾清运车2辆、公厕两座、新添置了垃圾果皮箱、垃圾桶58个、垃圾房2个,停车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四)大力开展“三延伸”及“三线”专项治理活动。“三延伸”和“三线”专项治理活动也效果显著,城乡结合部,河道、公路沿线的风貌景观效果进一步提升,整体治理效果凸显,镇村环境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得到了广大群

众的认可(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力度。按照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的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方案。目前,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有序实施,“收、运、处”体系开始运行,市场化运作体制逐步推广,机制建设形式一片良好。我镇现有生活垃圾箱、桶110个,垃圾处理场1个,垃圾分类收集点4处,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屋15个,转运车辆3台,再生资源回收站1个,2014年我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六)“省级卫生村”创建顺利推进。根据青川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青爱卫办〔2014〕8号)文件要求,今年我们申报了一个“省级卫生村”(团结村)。创建工作严格按照《__省卫生村标准》所规定的“卫生组织制度健全、积极配合‘亿万农民健康教育’活动、卫生基本设施齐备、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搞好除害防病工作”要求,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坚持标准的基础上,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制定了创建卫生村的长远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卫生村创建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截止11月底团结村创建“省级卫生村”工作已全面完成,将接受省、市、县考核验收。

(七)巩固完善改厕工作。结合我镇沼气池建设任务100口,我镇严格按照《青川县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厕技术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加快农村无害化厕所的建设进程,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基本卫生条件。此项工作现已顺利完成。

城镇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篇3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暨治污减排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治污减排工作,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集中一个月时间大打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歼灭战,集中半年时间打胜治污减排攻坚战,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卫生城、环保城奠定坚实的基础,把我县建设成为长治的“后花园”和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生态乐土”。5月24日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两个规模比较大、规格比较高的动员大会,今天我们把两个会议合并到一块儿开,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方面,环境整治是一个大的概念,治污减排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另一方面是为了切实转变作风,缩减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一会儿,政府唐县长还要代表县委、县政府作重要讲话,希望各乡镇、各单位以及与会全体同志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环境整治和治污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狠抓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企业治污减排工作,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六化”整治成效显著。*年,全县共完成白化34万平米,硬化1.8万平米,新增绿地17万平米,清理垃圾2.4万立方,清理乱写乱画986处,拆除违章建筑374处,改造房屋736间,更换门店广告341块,安装标志灯2700平米,轮廓灯1.4万平米,射灯196盏,水晶灯1个。现在我们的路平了,灯亮了,地绿了,墙白了,县城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获得了省级卫生县城荣誉称号。

(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对兴华街和县城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实施了西河道、南河道“两河”治理,新建了府前街心公园、文卫路休闲公园、王庄口小游园,拓宽了一中桥,改造了体育场,增设了一批环卫设施。

(三)环卫体制逐步健全。县爱卫办与县城89个单位签订了“门前七包、门内达标”卫生责任书,按地段实行了责任制管理。充实了环卫队伍,对县城6条主街道、10条小巷道全部实行了清扫保洁,推行了垃圾不落地管理,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规范了市场秩序,取缔了马路市场和游商游贩,规划停车泊位43个,制止了车辆乱停乱放。

(四)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明显。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提高。切实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食品卫生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着力解决“五小门店”卫生不达标问题,城容环境和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五)乡村面貌变化明显。以整治杂草乱放、土石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五乱”现象,推进房屋美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等“五化”为重点,全县乡村两级投资1.23亿元,完成道路硬化140公里,拆除违章建筑825处,拆迁面积41万平米,白化面积120万平米,安装路灯1814盏,绿化面积21.77万平米,栽植各种树木65万株,新建标志性建筑33座,新建景点133处、86010平米,新建垃圾点307个、公厕77个,新建文化设施46处,健身场所18390平米。

(六)环保执法得到加强。完善了环保机构,充实壮大了执法队伍,安装了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行了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制度。积极开展上党环保行、三晋环保行和环保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环保执法力度得到明显加强。

(七)生态效益初步显现。全县林地面积达到101.7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1年的35.6%增加到*年的39.6%,被称为上党地区的“绿色屏障”、“天然氧吧”。绿化面积的大幅度增加,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由75%下降到30%。

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奋斗成果,倍加呵护这宁静温馨的蓝天碧水、园林绿地。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城乡垃圾“围城、围企、围校、围乡(镇)、围村、围游、围路、围水”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比较严重;一些居民公共卫生意识不强,只顾自己、不顾大局,随便倒污水、倒垃圾,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乱搭、乱建、乱贴、乱写、乱画随处可见;全县54家选矿企业、县城的73台取暖锅炉,除尘设施不到位,工业粉尘、烟尘和二氧化硫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我县今年一季度二级以上天气仅31天,照这样下去就不可能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全年260天Ⅱ级以上天气的指标。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我县的整体形象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打造全国生态强县、全省旅游大县、太行山区最具魅力和发展潜力县极不相称,差距很大。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认识不高。长期以来人们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个人卫生,轻公共卫生,即使现在这种传统观念在每个人心里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环卫设施落后。目前,县城环卫队只有四辆垃圾车(其中两辆已报废)、一辆工作车、160个果皮箱,远远不能适应县城环境卫生的需求。除此之外,大部分乡村还没有专门清除垃圾设备,没有倾倒垃圾固定点、处置点。三是队伍建设滞后。城乡保洁人员严重短缺,就县城来说,保洁面积达14.7万平米,但保洁人员仅有18人,并且随着彩风大街、东西迎宾路、文卫路延伸工程的先后竣工,又将增加保洁面积14万平米,达到24.7万平米,保洁任务更加艰巨。

整治环境卫生和治污减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用改革创新的思路抓好环境保护,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推进治污减排,让我们平顺,不仅县城环境好,乡村环境也要好;不仅院里干净,周围也要干净;不仅里面光,外面也要光;不仅空气好,水质要更好。更为重要的是要通过这次全民集中整治,实现不留死角,综合治理,长期保持,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持续化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二、标本兼治,全民动员,大打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治污减排攻坚战

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卫生城、环保城的目标和要求,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环境卫生要对县城、乡村、企业的有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建立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县的城乡环境面貌有一个根本改观。治污减排要管好县城的“两个口”(地上烟筒冒烟、地下管道排污),对82家医疗、采矿、选矿、电石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实现“*”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全县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在*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30吨、80吨。当前,要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解决好“有人管”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治污减排工作领导组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指挥部,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这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落实。在环境卫生整治中,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的六条标准(即:县城、乡镇、村庄、企业、学校、景区、水域内部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没有纸屑、有色垃圾(塑料袋)和其它固体废弃物明显暴露现象;各类公路、巷道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侧视野内无垃圾杂物;农村居民院内和临街无杂物堆放,无粪便堆积;城镇、村庄要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和处置站;工矿企业的工业废弃物要按照国家规定排放;县城环境卫生要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另外,爱卫办、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在垃圾的场点设置、分类处理等方面,对乡村、企业等基层单位要给予具体指导,确保环境卫生整治的实际效果。治污减排工作,要积极推进县城锅炉集中供暖,成熟一处,集中建设一处;加快县城饮用水源地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步伐,争取*年12月底完成立项,年内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明年开工建设垃圾处理厂;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施,依法关闭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的浊漳河、虹霓河、八道水、井底河流域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要进行综合整治。同时,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新的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是要解决好“有人干”的问题。当前,脏乱差现象最严重的是农村,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要实行乡(镇)、村、户全民联动,把环境治理工作向千家万户延伸,尤其是要广泛发动一家一户农民群众,自觉搞好生活环境清理。与此同时,各乡(镇)、村(企业)都要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队伍,增加环卫设施,建立一套完整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和职责,真正形成村(企业)基层保洁员、乡(镇)环卫巡查队、县级环卫管理机构三级职责体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治污减排中,各企业是责任主体,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排污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对工业污染源进行治理,水气声渣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列入省限期治理项目的开元矿业公司、瑞祥矿业公司、太行矿业公司、祥龙矿业公司、*焦化公司、扶贫采矿厂等6个企业要在*年10月底前进行全面达标验收。亿通铸业公司和*铁合金厂、纪兰冶炼公司、振兴冶炼公司等3家电石企业,以及其他工业污染源要加强治理力度,增加治理设备,务必在*年底全面达标验收。

三是要解决好“长效抓”的问题。改善城乡环境,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要着眼长远发展,长期抓的一项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治标,更重要的是治本。一方面要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加快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体系。各部门要按照“谁发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教育和引导各类经营者积极参与和支持环境治理工作,把污水排放、垃圾堆放等环境治理费用纳入经营成本,防止出现只顾赚钱、破坏环境的现象,特别是对各种饭店、经营门面等,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收取垃圾代运费,由经营者花钱监督,有关单位负责环境治理,做到常年有人抓、有人管,从根本上杜绝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投资机制。改善环境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光靠政府投入是不够的。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益设施建设。因此,我们要着力引导全社会增加投入。建设部门要认真总结过去的管理经验,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养管分离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我县的环卫改革方案,扩大利用社会资本,进一步提高环境建设水平。

三、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了打好这次环境卫生整治歼灭战、打胜治污减排攻坚战,县里专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治污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方案对这两项工作安排的已非常具体,各乡镇、各单位关键是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一)组织要有力。要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方面配合抓,各方协调一致,指挥有力,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乡(镇)、村(企业)主要领导是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和治污减排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会后,要结合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立即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传达这次会议精神,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动员。要根据本乡(镇)、本部门、本村(企业)的实际,认真算好时间帐、任务帐,把责任分解到每个村、每一户、每个人,进一步加大组织推动力度,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全县城乡环境的全面彻底改观。

(二)配合要紧密。集中整治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所以大家一定要树立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思想,工作中既要明确各自分工,又要相互配合支持。对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情,要积极主动地去干,全力以赴地干好;对于职责互有交叉的工作,要以大局为重,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情,要服从指挥,步调一致,主动配合,全力解决,真正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县城的环境整治工作,由建设部门和青羊镇协调解决;旅游景区与乡镇交叉部位,由旅游中心、各景区与有关乡镇协商解决;乡镇所在地的公路卫生管理权限,由各乡镇与公路段、交通局协商解决,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形成合力,一同攻坚。在治污减排工作中,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清理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发改局要按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未完成清理整顿的地方,不得安排投资计划。经贸、工商等有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支持,主动开展工作。

(三)宣传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各企业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这次会议精神,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号召全县人民“摒弃不良生活陋习从我做起”、“建设美丽家园人人有责”,真正达到人人关心环境、个个参与环境整治的目的。要充分发挥宣传资料、电视专栏等各层面传媒的作用,声、像、文、宣一起上,大造舆论声势,使“人人是平顺形象,个个是平顺环境”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要及时对环境整治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及时进行表扬或表彰,反面的典型要批评曝光,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人人动手、全民参与、共建家园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督查要深入。要把环境治理工作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县委、县政府将采取多种方式,围绕环境治理和治污减排工作重点,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每月检查、季度评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村也都要围绕自己的任务,建立检查制度,经常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同时,要畅通诉讼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城镇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篇4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快城乡环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步伐,实现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和谐城市、和谐镇(街道)、和谐村(居)三个层次,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治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净化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卫治理。一是实行道路分级管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A、B、C三级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环卫保洁体制。A、B级道路,实行动态巡回捡拾作业模式,机扫冲洗车辆确保每日两冲洗、两机扫;保洁员实行两班制,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捡拾扫保,达到路面无积存尘土、砂石遗漏,人行道路面颗粒物不超过30克/平方米,遗撒污物15分钟清理干净,达到“五净五无”。二是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达到“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运送”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行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方式,按照1台/2万人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按村(居)总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区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优先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承担;按1个/100人或1个/30户的标准在村(居)内配备与压缩收集车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实行定点和定时投放,杜绝二次污染;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收集,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区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负责做好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加大镇、街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的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和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管理人员和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四是强化建筑工地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施工、拆迁管理程序,实行处置证制度和工程竣工勘验制度;抓好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制度;实行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有效控制施工工地带泥上路;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卫局、区建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市容治理。一是认真开展广告治理。拆除所有楼顶广告、大立柱广告、落地式广告及刀旗广告;清理各类小广告、活动广告牌;整治门头牌匾、标语牌、橱窗、大型屏幕、霓虹灯、横幅、拱门、标语等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的标准,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达到整齐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二是开展店外经营整治。全面治理店外车辆维修、清洗及公路集市贸易、探头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等现象,并与沿街经营业户签订管理协议,实施户籍化管理,彻底杜绝店外经营。三是规范摊点设置。城市A级道路严禁沿路设置摊点,B级道路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经营规范有序,C级道路经城管执法局审批按实际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摊点。四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在医院、商场、银行、学校、宾馆、酒店等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必须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其他道路按照实际情况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杜绝乱停乱放。停放区域要做到每100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车辆集中停放区域每100米应不少于2人。五是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拆除各种乱搭乱建,杜绝擅自破墙开店、装饰装修,清理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擅自设置的斜坡或斜梯,治理随意将路沿石开口、向路面排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利用路政设施设置广告等行为。六是严禁乱倒垃圾。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乱吐乱丢,以及沿街饮食店、娱乐场所、茶楼、烧烤店等乱倒餐厨垃圾、乱泼油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七是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管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保证道路平整、无坑洼,人行道、路沿石平整完好,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桥梁、护栏无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临工商分局、临交警大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处、区环卫局、区交通运输局、临公路分局)

(三)污染治理。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大力开展新一轮环保综合整治,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狠抓源头控制、科技支撑、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制定最严格的准入标准,应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落实最严厉的执法尺度,坚决打赢污染治理翻身仗。实施公安环保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关停污染重、能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突出抓好化工异味、扬尘粉尘专项治理和燃煤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加快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道路冲洗,严格企业清洁生产。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全部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临环保分局)

(四)河道治理。大力推进生态修复重建,搞好河、乌河、运粮河流域后续综合治理,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扩大生态涵养区面积。清理境内河道内及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将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及时清理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排水管线沿线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防止管道堵塞,确保排放畅通。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及时补植缺株断垄,及时清除死株枯枝。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水务局)

(五)绿化治理。抓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时机,积极实施“绿荫行动”,以栽种大乔木、提升大绿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突出抓好“二沿三环”绿化、山区造林、庭院绿化等城乡绿化工程,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路相依、独具特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原则,制定各类城市绿地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区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广泛吸收先进规划思想和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我区城市绿化规划方面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2012年底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组织编制全区三年绿化建设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对已建成道路绿化,进一步完善植物配植和栽植结构,进行大树补植,高标准、高质量施工建好临大道绿化升级改造、绿化改造及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全省开展“绿荫行动”的总体要求,广泛实施“见缝插绿”,对长期空闲地、转角地栽植大乔木、花灌木,增加绿量,对人民广场、太公植物园以及街头游园,充实乔灌木,实施“提档补绿”,形成景观良好的林荫公园、林荫广场;全面实施精细化养护管理,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不得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林业局、区园林局)

(六)路域治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规范、遮挡等方式,从年12月中旬至2012年3月底,对纳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23条主干线、8个重要出入口和齐鲁石化厂区部分道路,进行集中攻坚治理,做到边沟无垃圾、杂草,路肩边坡整体密实、稳定、平顺、畅通、美观;路面扫保及时、洁净,树木常年保持涂白;全面取缔车辆维修、清洗、乱停乱放及公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现象,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绿化带整齐美观,道路两侧林带不少于15米,穿村路段绿化不少于5米并砌筑排水沟,实现路宅、路田分离;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坚决制止和拆除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广告严格按标准设置,达到齐整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重点路段、较大平交路口硬化,经营路口和店前场地硬化,并划停车位;高标准设置垃圾箱,逐步取消垃圾池,保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整齐洁净,无垃圾、粪堆、杂物堆、白色污染等。各镇、街道辖区内其他道路也按照此标准一并治理。专项整治结束后,配足配齐保洁、养护人员和设备,建立和落实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制度,转入长效机制抓好管理。(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临公路分局)

(七)村容村貌治理。优化镇村发展布局,抓好23个两区三村续建项目,加快实施朱台镇土地利用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路水气电医学”等公共事业,年内改造农村道路130公里,继续深化农村五化工程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发〔〕18号)文件精神和《市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将全区农村划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型、保留村庄整治型、近期搬迁改造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设定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标准,全面完成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五化(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卫局、区林业局)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严格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年终总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治档案。同时,要将整治活动方案、工作进度,及时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区综治办要严格督导检查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城镇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篇5

2012年,我县将迎来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称号后的第一次复审。为做好复审迎检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水平,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顺利通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巩固提升工作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严格落实“条块结合,条包块管,以块为主、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共同营造优美、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考评办、县文明办、县通讯组、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口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文体广电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台及各乡镇政府、洛源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任由吕立君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定全县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负责对全县迎接复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督办;负责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的各项迎检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由县旅游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城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和提升工作。进一步扩大清扫保洁范围,提升保洁标准,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确保县城主要道路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广场、绿化带干净、整洁、有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洁净家园,创造健康卫生人居环境”为主题,以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卫生水平。

(二)公共秩序整治

由县城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工商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参与,集中整治,全面提升,落实门前三包,整治占道出店经营,规范早市管理,清理规范门头牌匾和野广告,杜绝小广告、小传单散发行为,确保城市主要出入口、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整洁有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食品卫生整治

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制定食品安全整治方案、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取缔无证生产食品窝点,从源头阻断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彻底整顿集体食堂及餐饮行业卫生。

(四)“六小”行业整治和控烟工作

由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开展“六小”行业整治,集中力量,重点出击,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彻底整顿“六小”行业卫生。进一步做好控制吸烟工作,开展创“无烟”单位活动,督促有关单位在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和交通工具上设禁烟标志。取缔非法烟草广告。

(五)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

由县旅游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在前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旅游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提高保洁质量,清除积存垃圾,治理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堆乱放,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六小”行业经营行为,改造完善道路、公厕、排水、路灯等基础设施,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改善广大村民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

(六)集贸市场整治

由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商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参与,按照“谁开办、谁整治,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配齐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更新完善市场内的环卫设施和给排水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确保硬件设施和经营设施符合规范和标准,经营种类设区分段、划行规市、划线定位,车辆停放有序,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证照齐全,计量器具符合规定,市场环境洁净有序。

(七)建筑施工工地和扬尘污染整治

由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环保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参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坚持“湿法”作业,防止建筑工地内扬尘污染,切实做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垃圾管理规范、车辆冲洗设施齐全。强化对营运渣土车辆的管理,严格规定运行线路和运行时间,杜绝渣土车满载高尘运行,严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确保城市环境洁净有序。

(八)单位和居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由县旅游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卫生局、县城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参与,进一步加强单位和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确保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九)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秩序整治

由县公安局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参与,对城区主要街道、环线道路、交通枢纽地段、繁华商业网点等处的停车秩序进行全面检查和整顿,对在车行道违反规定停放或临时停车,违法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停车,妨碍车辆行人通行、造成交通堵塞等违法停车,以及私自施划停车泊位,损坏便道桩、隔离护栏等行为,进行依法惩处。

县城管局要加快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规范机动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秩序。坚持管、堵、疏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城区现有停车需求,分步骤、有计划地对人行道停车泊位进行优化、调整,规范人行道停车管理,加大对人行道占道停车的执法监督与违章处罚力度。要对破损路面、人行道等进行及时修补。

(十)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由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直相关部门参与,落实对水源地的保护措施,开展水源地环境监测,加大对大气污染、水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督和处罚力度。

(十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由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发动全县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全体居民,人人动手清理积水和垃圾,治理和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投放病媒生物消杀药物。

(十二)健康教育活动

由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直相关部门参与,中小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健康指导纲要》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各类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村(社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三)宣传活动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县直相关部门参与,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范围,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步骤

我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迎检动员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制定下发《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召开全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二)自查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任务分解表》,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县卫生局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国家卫生县城暗访工作规范要求,抽调相关人员对迎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省、市爱卫会上报自查报告。

(三)省级复查阶段(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省卫生城市标准》有关规定,省市爱卫会于6月份组织复查,并于6月底将复查意见报全国爱卫会。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完成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汇报材料和迎审资料整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迎接省级复查的相关工作。

(四)国家复审阶段(20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对照省级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整改落实。继续保持健全的迎检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工作态势,总结工作经验,迎接全国爱卫办的最终复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对照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要把迎接复审工作任务纳入本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及日常管理之中,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保证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发动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加大宣传力度,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查找存在问题,精心谋划实施。要把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又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

(四)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及相关指标要求开展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以大局为重,做到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