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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11篇)

时间: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1

为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家校联手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准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家长保证孩子上下学乘坐车辆的安全。不包、租车上下学,不要乘坐“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不要乘坐“三超”车辆(超速、超载、超员),不要乘坐“三违”车辆(违法行车,摩托车、农用车载人,有危险品车辆载人,报废车辆),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严禁在校门口乱停乱放,应远离校门接送,不阻塞学生行走通道,保证学生路队畅通。

8、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家校距离一般不远,因此学生一律不准骑车入学。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10、学校地处S308线旁,车辆多、车速快,学生要格外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

家长教育学生按时上下学,养成放学及时回家的习惯,不要在回家途中玩耍,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人:

日期: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2

为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签定如下协议: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按时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和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2.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不准驾驶机件失灵的车辆。车辆按时进行年审。

3.驾驶人员接到单位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到办公室领取派车单,即可出车。不得擅自开公车办私事,未经批准开公车外出造成一切损失及引发的民事、刑事纠纷,由本人负责。

4、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交通违章。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违章超速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严禁将车辆外借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使用。

5.驾驶员如发生违章及事故,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根据情节、损失大小按单位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未经单位批准驾车的人员驾驶车辆发生违章及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6.凡驾驶人员因个人行为导致交通违章或事故所发生的经济处罚及赔款(包括对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律由个人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单位(签字):

驾驶员(签字):

日期: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3

公司各部门的用车时间和用车次数不断增加,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可有偿使用驾驶公司车辆外出办公。为进一步加强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车辆驾驶的安全风险,保障乘车员工人身安全。员工需签订《公司车辆使用协议书》及本责任书后方可使用公司车辆。

(一)、车辆使用流程

1、司机出车必须在“出车单”上注明车型、里程数。

2、出车返回后,必须写清楚抵达具体时间、里程数。

(二)、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时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之故障应及时报告其车辆保养负责人,不得带病出车。

2、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3、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4、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

5、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6、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驾照。

7、车辆驾驶人需身体健康,可胜任准驾车型的驾驶。

8、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非公使用。

9、熟悉驾驶车辆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具有一般机械故障排除和车辆日常维护的技能,驾驶员操作符合安全行车的要求

(三)、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方式:逐步过渡到指定特约维修厂维修。

2、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应事先电话通知公司车辆保养指定人同意。

3、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需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4、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负责人联络协助处理。

5、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后,全额有车辆驾驶人承担。

(四)、驾驶员管理规定: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交通违章罚款由车辆驾驶人全额承担。

3、车辆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能安全正常行驶。

4、车辆驾驶人用车后需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6、车辆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维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辆负责人,需维修的,到车辆负责人处办填写维修单,经审核批准后,将车辆送厂维修。

7、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先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放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车辆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8、车辆驾驶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晚间驾驶车辆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0、车辆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塞车等)。

11、车辆驾驶人出车前应检查合同证照齐全、因证照不齐导致违章罚款由车辆驾驶人全额承担。

12、工作时间之外,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3、车辆驾驶人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班主任签名:______学生签名: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学生家长签名: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4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松滋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积极参加驾驶员培训,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四、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车辆存在故障时,不得接送学生。车辆按时进行年审。及时购买交强险。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

六、对接送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机动车驾驶员各执一份。

班主任签名:______学生签名: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学生家长签名: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5

为确保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及时将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新法律法规、新文件、新政策的精神传达贯彻到教职员工和学生,教育他们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遇到红白喜事向教职员工和学生打招呼,交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

四、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须知》张贴到各个班级,损毁的及时补上,每月由老师组织学生学习一次,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五、本校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学校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教育师生不聚众闹事,不抬尸堵路,不抗尸不埋,一切依法行事。

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坚持每年与师生签订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xx县教育局(公章)学校(公章)

法定人:

校长: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6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制定学生道路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放学时间:早上7:50到校,11:50放学;下午春秋冬季13:50到校,17:30放学;夏季14:00到校,17:40分放学。希望家长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学生骑车或步行上学放学的同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使用的允许上路的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停靠在大门主体道两边,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要求一律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骑自行车的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推车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日期: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7

为加强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运输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双方共同责任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责任

1、积极履行管理职权,会同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车辆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2、积极指导乙方单位加强车辆管理,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对乙方单位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给予积极宣传。

三、乙方责任

1、切实加强所属及使用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的管理工作,不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从事渣土、混凝土搅拌运输,不偷逃、拒缴交通规费。严格执行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措施,保证驾驶人不疲劳驾驶、野蛮驾驶。加强保洁人员安全防护,保洁人员清洁路面时,须穿戴反光或发光背心,作业工具粘贴反光、发光膜。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车主和驾驶人覆盖雨布或减少装载量,杜绝车辆驶离现场带泥上路。

2、全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车辆安检制度,对所有出场、出门车辆进行外观和安全技术检查,保证不符合装载规定和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不出门、出场。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定期开展所属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路面保洁人员安全教育,并与所属混凝土承运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对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执法机关处罚的,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自觉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所属和使用车辆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动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4、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证金制度,将车辆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由施工单位从运输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出5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保证金,以备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时抢救伤者或处罚时使用。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待工程结束后,连同工程款一并退还。

四、处罚措施

1、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和拖拉机等农业运输机械从事渣土、建筑材料、混凝土搅拌运输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拼装、改装和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一律向上级举报,对超期未审验的车辆和改装车辆责令停运、补办相关手续;对超速行驶、野蛮行驶、超限装载、违反信号标志以及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行为,从严查处。

2、乙方没有履行上述责任,导致在施工现场累计发生1起以上(含1起)1次伤亡1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由甲方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扣除一定的风险保证金。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再次发生1次伤亡1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取消其在施工现场运输作业资格,由行政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追究其有关负责人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8

确保学生上学、放学乘车安全,是家庭、社会和学校的共同责任。为了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二、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警(或乘务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三、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搭乘三轮车、农用车、电动车等非营运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四、政府、学校要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要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以上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政府)、学生家长各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学生毕业(或肄业)。

部门(盖章):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日期:日期: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9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和民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村民小组或居委会干部,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村民小组长或居委会干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半年、年终目标考核;

(二)及时排查村委会主干道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及道路产能安全隐患工作台帐,按照道路养护等级及时报告。属于村委会整改的,筹集资金、组织劳动力加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组织人员抢修、设置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和保险,对村民无正驾驶、违法载人或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四)加强恶劣天气、学生放假、村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上路巡查、说服、劝阻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农村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现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各村(居)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安全检查,管辖范围内存在车辆不符合营运安全技术条件从事客运业务,或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营运的;

(二)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不力,辖区内存在货运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的;

(三)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五)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或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的;

(六)阻碍、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七)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目标管理单位:

目标管理责任人:

日期: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10

根据国家、盛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防止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主管领导责任: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和使用。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部门的车辆安全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部门领导责任:

1、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车辆的安全、维护、管理、使用等工作。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殊情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否则出现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领导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利,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

驾驶员责任:

1、准驾人员接到部门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必须按时出车,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2、准驾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车辆或违反车辆驾驶“十不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准驾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取消驾驶工作岗位。

3、准驾人员必须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若车辆出现故障,准驾人员需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及时维修,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4、准驾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

个人交通安全责任书篇11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未成年人管理办法》和《嵩明县校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新春邑小学安全责任书》。你的孩子在或未在学校住校。上下学需要家长亲自来接送。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接送人员出、入学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上学、放学时间

早晨到校时间:7:25上午放学时间:11:40

中午到校时间:12:25下午放学时间:16:30

二、有关要求

1、家长要遵守学校各项制度,熟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送孩子上学,按时接孩子回家,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照顾好孩子上下学途中安全,培养孩子良好习惯。

2、为保证安全,非直系亲属来接孩子需要家长提前通知班主任。

3、家长在学校大门外接送孩子,轿车或者三轮车等停在公路旁,不得进入校园。若有事需提前,经门卫、安保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办完事情,告知门卫后尽快离开学校。

4、委托来接送孩子的人,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要提前告诉老师。

5、家长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学校门卫、安保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制度,积极配合门卫人员维持好上下学校门口秩序,做文明家长。

6、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校,孩子来校时家长应检查孩子的口袋,如有发现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等)应立即取出,并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

7、家长如有事将孩子带出学校,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或者《出门条》,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

8、由于种种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孩子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