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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整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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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化年度目标管理,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管理水平,更好适应城乡居民高质量、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的通知》(镇卫基层[20xx]3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进一步建立符合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统一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建设标准、明确服务能力提升目标。20xx年,辖区内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进度安排

(一)活动部署。(5月上旬)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二)单位自评。(5月中下旬)各单位对照标准和指南梳理资料清单,根据清单进行资料收集与整理,进行自我评价。查找能力提升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分类梳理出本单位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具体可分三类:近期能够实现类、持续改进类和需要政府或部门支持类),进行改进提高,并根据改进情况上报申报计划。

(三)在线填报。(6-7月),区卫健委组织专家对每个建设单位分领域提出改进意见书,各基层机构根据专家指导改进及培训内容进行整改提高,各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在线填报资料。

(四)区级初核。(7-8月),区级专家按照领域分工要求,登录申报系统,对各单位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在线评审指导,各单位可根据专家指导意见进行整改提高,并按规范要求完善在线填报资料。区级专家根据各单位修改完善后的资料,进行再次审核,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向市报送达到基本标准、推荐标准基层机构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卫健委调整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活动的有序开展。同时,抽调卫生健康系统中的资深专家和业务骨干,组建区级评审专家组,常态化开展现场评估和技术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

(二)强化活动质量。各单位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要按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20xx年版)及评价指南(20xx年版)”要求,吃透标准,强化人员职责分工和责任考核,逐条逐项比对现有条款已经达到的A/B/C/D档次,分析每个较低档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症结和能力改进提升的档次空间,分类核理出重点提升条款指标任务清单,以及预期提档升级的具体目标档次和时间节点。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做法和举措。我委将适时遴选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四)强化工作督导。区卫健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分片联系工作机制,做好所联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五)强化结果应用。将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纳入对基层机构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指标中,评审达标结果与单位年度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挂钩。对活动开展效果好、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快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不能完成目标任务、情节严重的单位领导予以问责。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社区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快速提升我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能力,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高效、便利、快捷、优质、经济、健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镇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深入总结建设群众满意的镇卫生院活动基础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xx〕195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运行便函〔20xx〕9号)精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加快推进规范化“优质服务基层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准确地掌握当前医院服务能力现状和短板弱项,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工作,力争使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原则。明确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措施;根据镇卫生院中心功能定位,制定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动员和引导镇卫生院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坚持立足镇情,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积极稳妥,阶段实施,循序渐进;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宏观调控与微观运行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现改革与创建成果共享共赢。

二、实施范围和活动形式

(一)实施范围

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执行。

(二)活动形式

本活动以开展镇卫生院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创新活动形式,结合实际开展评审评价等工作。

三、建设任务和活动目标

(一)建设任务。镇卫生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xx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同时还应结合《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xx〕10号)精神,同步开展9项基层医疗能力重点建设任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6项主要任务,拓展完善服务功能。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统一基层机构基本建设标准、明确服务能力提升目标。到20xx年底,实现全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公开性、可及性显著提高,以镇为单位,力争使镇卫生院都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达到省确定的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有效提高了全镇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温馨、廉价、高质、高效的幸福感和生活水平。

2.加强硬件设施,按《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要求,每个乡镇卫生院按辖区每千人口1.2张配置床位,我镇共计130张床位。即公共卫生服务设备较完善;诊断类开展CT、胃肠镜、CR、DR、彩超、B超、动态血压、多普勒超声心电图等影像检查和常规、生化等检验需求;治疗类设备达到基本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资料需求。

3.强化科室建设,统一科室布局,加强新增科室。主要有预检分诊部、发热门诊部和门诊部(包括导医台、挂号收费室、中、西药药房、妇科、产科、妇保科、妇产科治疗室、内儿、外诊室、中医诊室、耳鼻喉科室、康复科、理疗室、留观室、CT室、胃肠镜室、B超室、检验室等)、住院部(包括手术室、治疗室、病房、抢救室等)、预防保健部(包括儿保室、综合检查室、预防接种登记室、候诊室、接种室、留观室等)慢性病中心管理部(包括高血压诊断室、糖尿病诊断室、健康档案室、健康教育室、慢病管理室等)。

4.规范管理模式,充分行使镇卫生院的职能,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担负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指导和业务培训,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六统一”运营稳定,各种管理组织健全且发挥作用,管理制度科学完善,措施有力,全面落实岗位职责和各种规章制度。

5.优化服务质量,有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阵地,切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6.打造优美环境,形成布局合理、整齐规范、设施齐全、美化环境绿化,力争实现卫生院园林化、病房宾馆化、服务优质化标准。

四、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任务分工

1.“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行政管理由xx负责;

2.“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项目责任人由李xx负责;

3.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由徐xx负责;

4.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由王xx和xx负责;

5.业务管理由xx负责;

6.综合管理由xx负责。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3日-20xx年5月10日;

2.整改推进阶段:20xx年5月11日-20xx年5月31日;

3.自评提升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4.巩固评审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0日。

五、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主要内容

1.明确功能任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2.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3.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护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等检查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护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4.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居民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5.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护理药物,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6.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明确职责。针对省级绩效评价所发现的问题,我院立即成立了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科室组织协调、科室主任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并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实施方案与配套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做到了任务到科、到人,明确分工,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2.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及时召开动员推进会议,厘清存在不足,正视症结所在,重点宣传推广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创新开展镇村一体化管理等方面做法和举措。加强培训,切实把“优质服务基层行”提档升级各项工作抓实、抓紧、抓细、抓好,确保各项目指标工作圆满完成。

3.健全机制,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科学顺畅的运行机制,抓好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指导。医院将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不通知、不定期方式对“优质服务基层行”专项整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以督查促进整顿。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举措推进不力,严肃追查问责,绝不打和牌。同时开展比学赶超活动,突出治理“庸、懒、散、虚”问题。

4.夯实措施,扎实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呵护民生为理念,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着力弘扬良好风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着力促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争创人民满意医疗卫生单位,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把群众满意、患者满意作为评价医疗卫生工作目标,实施热情、温馨服务常态化,乡村一体化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努力推进医保、医联体制度从“制度建立”向“质量提升”的转变,公共卫生从“强筋健骨”到“持续发展”的转变。

5.长效管理,巩固提高。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整改活动为契机,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温馨服务,进一步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项核心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强化药品、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临床应用管理,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做到谋划工作有思路、推进工作有魄力、落实工作有韧劲,瞄准标杆找差距,对照先进争一流,矢志不渝抓推进,进一步倡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坚决抵制“红包”贿赂、“礼品”赠送;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和纪律法制教育,完善和落实医德医风制度规范,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绩效评价,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行业纪律。进一步加强整改,对自查整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时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全院上下逐步建立健全自我管理、领导监管和社会监督三重监管体系。客观准确、求真务实地分析当前关系群众利益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力争建立一套科学、先进、优质的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体系,打造一支德技双赢、“拉得出、打得响”的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树立群众信得过的基层卫生系统品牌形象。

六、工作要求和组织实施

(一)工作要求

1.做好活动部署。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2.确保活动质量。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自查,时间服从质量,保质保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于在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3.加强宣传引导。基层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4.遴选典型经验。基层医疗机构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遴选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镇推广。

5.完善保障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正常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设置、设施设备、药物目录等,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形成协同效应。同时,各单位要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绩效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6.强化结果运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进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秀骨干人员予以倾斜。

(二)组织实施

1.建立领导组织。三口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对辖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组织业务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培训。

2.完善服务能力标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结合本辖区实际,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对相关指标及其评价办法作出适当调整,并作为本辖区开展活动的依据。

3.健全管理制度。健立建全工作制度,包括活动流程、自评制度、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由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指导组。

4.扎实开展自评。在活动周期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病督促实施方案的落实。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体提升。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3

为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营口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营卫发〔20xx〕9号),特制定站前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分级负责,分层把关。严格标准,严格依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开展活动。全面覆盖,引导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公开公正,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内容

(一)活动目标。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能力强的达到推荐标准,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到20xx年,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符合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达到1所;到20xx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符合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达到2所。

(二)活动范围。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内容。核心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和评价。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标准进行自评自建是活动最核心的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建立领导组织。区卫生健康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营口市中心医院)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区健局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省级和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二)建立专家库。组建相应的专家库,并建立健全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库原则上由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计生监督、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构成,原则上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开展自建自评。在申报周期内,卫健局组织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方案的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建自评,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四)申报。原则上每年进行2次申报,每半年为一个申报周期。自建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区卫健局申请审核,区卫健局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对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进行复核;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后,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复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时限,原则上每年第一个周期在5月底前申报完毕,第二个周期在11月底前申报完毕。

(五)复核。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并初核合格后,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营口市中心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核查。每个工作小组专家数量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原则上工作小组应当于每年第一个周期6月底前、第二个周期12月底前完成核查报告,作出初步结论,按程序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六)结果确认。市卫生健康委对复核工作小组提交的初步结论进行审核把关,并最终确认。市卫生健康委将达到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省卫生健康委将达到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省卫生健康委将对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名单进行通报。

(七)整改提升。对于本周期复核未通过的、本周期未申报的或达到基本标准继续申报推荐标准的机构,区卫健局组织指导其对照标准制订可操作的整改提升方案,立行立改,为继续申报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动部署。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按要求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确保到20xx年,全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符合推荐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达到2所。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20xx年3月31日前,市、区两级完成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培训。

(二)确保活动质量。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每个周期结束后,要及时将本周期活动情况报告区卫生健康局,对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健康局随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反馈。

(三)开展监测评估。要加强对活动效果的监测评估,开展监测工作。紧紧围绕服务能力提升,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自的`特点,有侧重地选择过程性和结果性指标进行监测,如诊疗病种增加情况、开展手术病种情况、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情况、特色科室建设情况、开展检查检验服务情况、医师日均诊疗人次和床位使用率等服务效率指标提升情况等,客观反映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和进步。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区卫生健康局将适时遴选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五)完善保障措施。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设置、设施设备等,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形成协同效应。同时,要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要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强化结果应用。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4

为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根据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x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范围、形式和目标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当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可参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在活动周期内,乡镇卫生院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县卫健委按标准要求审核复核推荐。计划x年内全部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要求每年xx%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xxxx年,我县重点推荐八都、螺田、冠山卫生院申报“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达标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功能定位。明确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强化基础设施。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强化医疗能力。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急诊急救能力、住院能力建设、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检验检查服务能力等,优化服务方式。

(四)强化公卫能力。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落实公共卫生服务。

(五)强化服务质量。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强化机构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开展建设自评。各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的自查自纠自评工作时间表,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x个月的'建设自查、自纠自评,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于xxxx年x月底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规范评价流程。县卫健委对乡镇卫生院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基层机构评价等次名单,未达到“C”档为不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C”档的为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B”档的为达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列为一级医院评审后备机构;达到“A”档及以上且年医疗业务收入在xxxx万元以上的,列为优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通过一级医院评审的),并鼓励其积极参加二级医院评审工作;已经通过二级乙等以上评审的,列为推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严格开展复核。市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工作可与等级评审工作相结合。每个工作小组专家数量不少于x人,且为单数。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完成报告,做出初步结论,按程序通知基层机构参与相关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架构。成立由县卫健委党工委书记、主任杨哲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丁绍仁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成立由县直医院xx组成的xx县医疗专家队伍,负责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县卫健委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市卫健委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活动落实。

(二)完善能力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及评价指南(xxxx年版)》,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并与我省相关评价评审工作相结合,其中在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评价的基础上,将全部达到“C”档列为申报参加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评审的先决条件。

(三)健全管理制度。依据《x省乡镇卫生院范围内一级医院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活动相关工作流程、医院管理等制度。

(四)做好活动部署。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结合一级医院评审工作,按要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活动有序开展。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完善保障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要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如床位设置、设施设备、药物目录等。要按照深化医改等文件要求,合理配备人员,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完善绩效工资政策,要发挥医共体强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加强典型引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各单位每年至少报送x篇活动典型事例,县卫健委将组织专家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适时向省、市卫健委推荐。各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七)强化结果应用。各乡镇卫生院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县卫健委将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予以倾斜。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加快推进新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总体能力和水平,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为保障人民健康,全民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目标和范围

(一)活动目标

1.力争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同时引领带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档升级,稳步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2.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11家,20xx-20xx年,鹞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幸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达到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并成功创建社区医院;学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湖镇卫生院4家达到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

3.已经达到“基本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可开展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创建。20xx年学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湖镇卫生院争取创建达标,至少确保一家达到“推荐标准”。映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口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狮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创建“基本标准”。

(二)活动范围

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西湖镇卫生院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电子版发至各机构),认真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三、活动安排

(一)机构自评:20xx年4月-20xx年6月。参加活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条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开展自评自查。已经通过创建“基本标准”评审的机构,按照“推荐条款”的要求,进行补充自评。未通过创建“基本标准”评审的机构仍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中“基本条款”进行补充自评。

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审核,申请表见附件: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审核申请表。各机构在7月中旬完成线上申报并及时报送自评材料。

(二)区级复核:20xx年7月底完成区级复核。区卫生健康委在接到机构自评材料和相关数据、资料后,组织对申请机构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按照要求上报市级进行复核。

(三)市级和省级复核:8月底前市卫健委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进行复核,对通过市级复核的机构申请及“推荐标准”机构名单报省级复核。9月底前省卫健委组织开展“推荐标准”机构复核评价。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机构要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以“服务”为重点,以“优质”为目标,围绕加强“软件”建设,紧紧抓住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这条生命线,把重点放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上。各机构要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分工协作,倒排时间节点,按时完成自评。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自评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指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进度,规范开展自查纠及整改,按照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培训,建立台账,留存文档和影像资料,做好总结,确保达标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二)以活动为引领,着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各机构要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契机,结合智医助理,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

(三)优化服务方式,改善就医体验。合理设置门(急)诊布局,引导居民预约就诊。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开展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我委将强化结果应用,将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社区医院建设、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6

为保障“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序开展,提高活动实施效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县分类代码为B/C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建设任务

各卫生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xx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

三、活动目标

实现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20xx年三口中心卫生院、孟兴庄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余卫生院(不含四院)达到基本标准,全县总体目标65%达到基本标准,20%达到推荐标准。

四、时间安排

(一)首轮学习培训(4月底前)

各卫生院负责人带头研读标准和指南,并组织全员讨论,研究活动思路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

(二)梳理任务清单(5月5日前)

各卫生院明确专人负责,各项任务分解到个人,对照标准和指南,逐条开展评估。通过对各条款建设任务的评档(A/B/C/D),查找能力提升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分类梳理列出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具体可分三类,近期能够实现类、持续改进类和需要政府或部门支持类。对于需要上级支持的项目,应及时上报。

(三)制定提升方案(5月10日前)

各卫生院根据自评梳理列出的重点建设任务清单,按照提升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要求,分类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5月10日前将方案报县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审核备案。

(四)持续推进改进(7月底前)

各卫生院对于所列任务清单,按照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台账、挂牌推进、对账销号、限期完成。市级专家组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专业领域指导并提出改进意见书,指导基层机构整改提升。

(五)录入申报信息(8月10日前)

登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登录xxx,进入“优质服务基层行”申报栏目),填报年度完整信息,通过该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自评。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反馈的情况,比对分析本单位各条指标评档在县域内、市域内、省域内的位次,确定下一阶段努力目标。

(六)县级初审(8月15日前)

县级专家组根据各单位申报材料开展线上材料初审和现场一致性审核,向市级推送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培训。各卫生院要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及评价指南(20xx年版)”和本方案要求,开展管理人员和各专业领域相关医护人员的分类集中学习及讨论,熟悉标准,理清路径、工作流程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卫生院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对照标准和指南,强化人员职责分工和责任考核,逐条逐项比对现有条款已经达到的A/B/C/D档次,分析每个较低档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症结和能够改进提升的.档次空间,分类梳理列出重点提升条款指标任务清单,以及预期提档升级的具体目标档次和时间节点。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卫生院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推动和压力层层传递力度。县卫健委将把总体目标任务达标情况纳入到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也要将具体条款任务完成达标情况纳入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和基层卫生优秀骨干人才推选的依据。把工作重心放在能力提升重点问题解决上,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给予通报处理。

(四)强化目标管理。按照本单位服务能力100条基本条款内95%以上达到C档,50%以上达到B档,20%以上达到A档,努力拓展推荐条款服务能力的总体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质量水平及其自查、自评估等情况,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到每个具体工作人员。

(五)强化医护安全质量管理。各卫生院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医疗安全质量服务规范培训和执行,推动医疗护理等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确保患者安全;加强基层医疗质控体系管理,提升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加强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医务人员的素质,开展基层机构重点领域技术规范和依法执业培训。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7

为持续提升我市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全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卫基卫函〔20xx〕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在总结全区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西藏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活动遵循“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措施;根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制定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通过活动,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力争5-7年时间使9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遴选出本辖区中心乡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群众满意度高、有一定发展前景的1-2个乡镇卫生院打造成“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试点。到20xx年,全市82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基本标准。

(二)活动范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当参加活动。

(三)活动形式。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县(区)创新活动形式,结合实际开展评审评价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本县(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和分娩等服务;提升藏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藏医馆、藏医药房建设,按照要求开展藏医综合服务区(藏医馆)建设,突出藏医药特色优势;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查服务。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合理设置门诊布局,引导农牧民有序就诊。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积极推进签约服务,提高履约质量和效果。探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管理,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群众获得感。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规范业务管理。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院内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完善综合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行风建设、人员管理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领导组织。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县(区)卫生健康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对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组建专家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适时组织开展培训。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成立本级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本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各县(区)活动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并协助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二)扎实开展自评。在活动周期内,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方案的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三)规范评价流程。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审核,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将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对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由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把关后,上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抽查复核。自治区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并初核合格后,交由指定的专门组织实施复核。

(四)严格开展复核。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工作小组开展现场核查。每个工作小组专家数量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工作小组应当及时完成报告,做出初步结论,按程序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提交的初步结论进行审核把关,并最终确认。

(五)确认活动结果。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复核后,应当及时将达到基本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至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抽查复核后,将活动开展情况、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活动部署。20xx年5月20号之前要制定完成各县(区)“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并提高认识,积极主动,明确责任分工,掌握能力标准,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加强培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会活动内涵,推动活动有序开展。6月起,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

(二)确保活动质量。各县(区)要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核查,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活动内容,交流地方经验,并适时发布活动进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遴选典型经验。各县(区)要深入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特别是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举措。市卫生健康委将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完善保障措施。市卫生健康委将对照活动要求和能力标准,对制约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完善,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和倾斜力度,形成协同效应。同时,各县(区)要探索开展县(区)域综合改革(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和区域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强化结果应用。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8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质量管理的强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强化年度目标管理,提升实施效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关于做好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运行便函〔20xx〕3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的通知》(苏卫健基层便函〔20xx〕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山市淀山湖人民医院和昆山市周庄人民医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持续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20xx年力争新增淀山湖和周庄人民医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对已经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单位,持续推动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条款的达“B/A”率;所有单位对照标准更新系统数据,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昆山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活动内容

1.提高技术指导精准性。市级将调整优化专家队伍,切实发挥好专家作用,开展常态化活动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机构负责人及全体职工对活动工作年有目标、建有标准、干有规范;加强重点评价条款的培训督导,切实帮助基层提高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2.提高医疗护理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各单位加强医疗安全质量服务规范培训和执行,进一步强化医疗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推动医疗护理等质量管理核心制度落实,确保患者安全。

3.提高现场复核一致性。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机构对提供材料真实性、一致性的主体责任,对市级专家复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基层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要建立专家现场和线上材料复核责任制,省将组织专家对各地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机构开展一致性复核评价工作。

四、活动进度

1.学习培训。5月至7月上旬,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省新修订的评估标准及条款解读课件,完成相关的学习培训。

2.昆山市级审核。7月至8月,昆山市卫健委对基层卫生机构提交的初步结果进行审核把关,7月31日前将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名单上报至苏州市卫健委,8月31日前将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名单上报至苏州市卫健委。

3.苏州市级审核。苏州市卫健委将组织专家对每个重点建设单位分专业领域提出改进意见书,指导基层机构及时改进。根据各地需要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机构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

4.江苏省级复核。省组织专家将对苏州市级推送拟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信息资料开展线上复核,对省线上材料复核合格的基层机构,开展现场一致性评价。

五、有关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质量改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推动和压力层层传递力度,将具体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2.进一步对标提升。各单位要把工作重心放在能力提升重点问题解决上,切实对标找差,补齐短板,真正取得实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3.进一步激励引导。江苏省明确将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纳入社区医院评估认定的一项重要条件。我市将对“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总体实施效果突出、实现服务能力整体显著提升的中心,在年度评先评优中予以加分。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篇9

为保障“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序开展,提高活动实施效果,根据省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分类代码登记为“C”和“B”。

二、建设任务

(一)乡镇卫生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0条基本条款和10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结合《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xx〕10号)精神,同步开展9项基层医疗能力提升重点建设任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6项主要任务,拓展完善服务功能。

三、活动目标

通过建立符合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统一基层机构基本建设标准、明确服务能力提升目标。到20xx年,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以县(市、区)为单位,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3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确定的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四、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深入学习领会。院长(主任)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带头研读标准和指南,并组织全员讨论,研究活动建设思路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

2、梳理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标准和指南,逐条开展自评估。通过对各条款建设任务的评档(A/B/C/D),查找能力提升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分类梳理列出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具体可分三类:近期能够实现类、持续改进类和需要政府或部门支持类。对于需要上级支持的项目,应及时上报。

3、制定提升方案。对于所列任务清单,按照提升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要求,分类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台账,挂牌推进,对账销号,限期完成。

4、录入申报信息。6月15日前,登录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进入“优质服务基层行”申报栏目),填报年度完整信息,通过该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自评。

5、推动持续改进。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反馈的情况,比对分析本机构各条指标评档在县区域内、市域内、省域内的位次,确定下一步努力目标。全面评价年度各指标提升效果,对没有达到预期档次的指标,分析问题症结,调整完善整改措施。

(二)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全面部署实施。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召开活动启动会,部署基层机构开展自评自查和整改提升。建立本级专家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

2、审核申报信息。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信息的审核和校正。对于通过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复核,并将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进行汇总,连同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报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3、加强短板建设。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条指标评档情况进行分析和排序,比较其在全市、全省的位次分布。逐条分析差距原因,研究部署面上提升计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一院一策”提升方案。

4、解决共性问题。对于共性的体制机制等问题,应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对于上级政府及部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推动基层全面落实。

5、推荐专家人选。每个地区可推荐5名专家,推荐人选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熟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其中,管理类专家1名,医疗、护理、中医药、医院感染等其他领域专家4人,填写专家候选人推荐表,于6月底前报委基层处。

(三)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统筹活动安排。成立市级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推进。组建由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加强活动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复核工作。

2、组织现场复核。对县区级申报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复核,采取信息系统上报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复核未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通过信息系统退回,并书面反馈复核意见。相关机构再次申请复核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

3、报送复核结果。8月底前,将经复核达到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前置条件。申报评价机构应符合,执业注册第一名称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价前一年及当年未发生过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且无对外出租、承包内部科室等行为三项评价前置条件。

(二)强化结果应用。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人员配备、价格、医保额度等标准,在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高级岗位配比及其他评优评先方面予以倾斜;并优先纳入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作为申报二级(社区)医院评审的基本条件。

(三)加强典型宣传。各地要及时挖掘活动先进典型,注重总结多种提升服务能力的做法、举措和模式。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形式多样营造活动氛围,宣传交流活动开展的典型地区、典型单位、典型做法等。各地要及时将典型案例材料报送健康报社,扩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影响。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1篇10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赣州市20xx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工作的通知》(赣市卫健基层字〔20xx〕22号)文件要求,决定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工作合二为一,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范围、形式和目标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乡镇卫生院均应当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工作。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参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在活动周期内,各乡镇卫生院要对照标准和评价指南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审核复核推荐,力争使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合格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优秀和推荐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功能定位。明确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强化基础设施。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三)强化医疗能力。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急诊急救能力、住院能力建设、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检验检查服务能力等,优化服务方式。

(四)强化公卫能力。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相关要求,落实公共卫生服务。

(五)强化服务质量。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六)强化机构管理。加强党建工作、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

(一)开展自查自评。在活动评审周期内,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好本单位活动方案和评审工作计划,召开职工动员大会组织,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xx年版)》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自评工作,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不断完善各项服功能,确认已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之后,于8月15日前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组织开发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上报,各乡镇卫生院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下发。

(二)规范评价流程。县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等次名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评价结果分为两个类别,即达到基本标准和达到推荐标准。达到基本标准要求符合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条款:C档≥95%,B档≥50%,A档≥25%;达到推荐标准要求符合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条款:C档≥100%,B档≥60%,A档≥30%,且符合推荐条款:C档≥90%,B档≥60%,A档≥30%。“D”档为不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C”档的为合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列为一级医院评审后备机构;达到“B”档及以上且年医疗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列为优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通过一级医院评审的),并鼓励其积极参加二级医院评审工作。

(三)严格评估复核。县卫生健康委根据各乡镇卫生院申报情况,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从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符合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机构进行全面现场复核,核查工作可与等级评审工作相结合,评审组按程序通知基层机构参与相关评审工作,及时完成评审报告,做出初步结论,由县卫生健康委对一级医院集中评审结果公示7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做好活动部署。为加强上犹县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委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活动动员和协调,协助省级和市级卫生健康委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按要求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积极参与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二)完善能力标准,确保活动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xx年版)》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xx年版)》,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一级医院评审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卫生健康委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评价达到“C”档的乡镇卫生院列为申报参加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评审的.先决条件。

(三)加强典型引导,强化结果应用。各乡镇卫生院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对在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举措及活动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县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特色科室建设,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