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奖励方案(精选4篇)
招生奖励方案篇1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xx级首届学生开始,每学期期末对学生进行奖励,特制定此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X市试验高级中学在校学生。
二、奖励内容:
1.奖励次数每年两次,依据期末考试成绩核定。
2.奖励奖项设“X市试验高级中学荣耀之星”、“X市试验高级中学优胜之星”、“X市试验高级中学进步之星”和“X市试验高级中学勤奋之星”四类。
X市试验高级中学荣耀之星即每学期期末考试年级文科理科的各前三名。
X市试验高级中学优胜之星即每学期期末考试各班级的前五名。(年级前三名除外)
X市试验高级中学进步之星即班主任根据本班级学生实际进步情况上报两名。
X市试验高级中学勤奋之星即班主任根据本班级学生实际进步情况上报两名。
三、奖励方式(根据学校当年财政情况):
1.X市试验高级中学荣耀之星奖励标准为100元。
2.X市试验高级中学优胜之星奖励标准为40元。
3.X市试验高级中学进步之星奖励标准为30元。
4.X市试验高级中学勤奋之星奖励标准为30元。
5.奖励方式为学校现金学生签字。
学校拥有本方案一切解释权!
注:在本学期中有任何一次不诚信考试记录的考生,学校取消其评选资格。
X市实验高级中学
X年三月二十日
招生奖励方案篇2
一个团结、进取的班级,需要每一位成员的参与与不懈努力,为了我们的班级更加具有凝聚力,为了使我们的同学能严以律己,爱护班集体,团结同学,成为合格、优秀的小学生,1.1班特制定了以下班级奖励制度(实行累积式奖励)
1、作业: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老师批改有5次以上得到五个苹果的,可以到班主任处兑换一颗亮晶晶的贴纸五角星,累计10颗贴纸五角星换一朵红花。
2、课堂表现:课上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勇于表现自己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3、劳动:积极参与劳动,打扫卫生又快又好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4、课间:每日课间文明玩耍,不做危险动作,不追逐打闹,不高声尖叫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5、合作:乐于与伙伴合作,在合作中相互学习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6、环保: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乱丢垃圾,能主动拣垃圾,维护周围的环境与卫生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7、友爱:不欺负他人,团结同学,乐于帮助有需要的人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8、课堂守纪:课堂上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影响他人学习,善于倾听他人的发言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9、小老师:能协助老师帮助其他同学学习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10、小助手:能协助老师管理好班级的纪律,课上课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11、进步: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的进步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12、早、午读:早读时间认真跟读,中午按老师的要求安静地午读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13、个人卫生:能坚持每天保持自己衣物整洁,小手干净的学生可以得一颗贴纸五角星,累计10个换一朵红花。
注释:
每位学生都有一本“采星本”,该本子的功能是收藏老师奖励的贴纸五角星,一旦采齐10颗,就可以来换一朵红花,红花则贴到教室后的“比一比”的“小雨伞”中,从照片上方的红花多少,可以来侧面了解学生各方面的表现,红花的多少将与评选第一批少先队入队人选及期末各奖项相挂钩。
招生奖励方案篇3
小学招生
1
报名时间:
20__年6月4日至6月7日
2
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20__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购房人房屋产权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到华阳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
分配入学:
按照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原则,主城区原则上按社区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即指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按社区划片分配计划内学生。
非主城区各镇街原则上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就近分配入学。
4
托管户清理
泸州市梓橦路小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泸师附小城西学校20__年继续实行招生区域托管户口清理。凡属托管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组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托管户口有以下几种:
a、应入学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
b、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
c、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
d、单位集体户籍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
5
其他事项
主城区小学新生由街道报名后,按街道、社区分别归类造册,区普招办按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草拟分配方案,报区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凡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区政府统一印制,招生学校填发,录取分配工作原则上在7月中旬完成,7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主城区外镇街小学新生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报名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拟订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
小升初
1
报名及考试时间
★主城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
20__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属主城区户籍和20__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
20__年5月16日至5月17日
★小学毕业检测时间:
20__年6月下旬
2
报名登记:
为确保我区户籍的适龄少年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须对小学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符合者准予登记。属江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20__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一律在就读小学报名,其中:
(1)属主城区户籍且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2)属20__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3)属20__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在主城区外小学就读的,凭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4)属主城区户籍,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居民户口簿(交复印件)、该生父母(或祖父母)房产证或单位公房证明(交复印件)、两张一寸相片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只具有户籍而不具备其他条件的,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5)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的小学毕业生,须凭户口簿、泸州市或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证明出具的证明,在主城区小学就读的,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在主城区外就读的,到区教育局参加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
(6)属主城区外镇街户籍和20__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未在户籍或购房镇街小学就读的,应到户籍或父母购房所在地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学校登记,凭就读学校证明、户口簿或前款规定的三项资料参加初中招生。
3
分配入学:
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初中釆取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进行。参加抽签分配的学校有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泸州七中(城西校区)。
抽签分配釆取分两片进行,小学毕业生户籍或父母房产属北城街道、南城街道范围内的按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分配到泸州七中(江城校区)、泸南中学就读;
小学毕业生户籍或父母房产属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辖区及华阳派出所管辖华宜社区)范围内和华阳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失地农民(指享受货币还房安置但未领取完货币还房款或应享受实物安置但未安置房屋)子女按免试、编组、抽签分配的办法分配到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泸州七中(城西校区)就读。
当主城区两片小学毕业生生源不均衡时,泸州十五中参与两片抽签分配。
免试: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一律分配入主城区的初中,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编组:7月初区普招办根据毕业生相关信息进行编组,每10人一组(少数学生2人一组)用计算机编组并打印出每个组的学生名单,以公开形式广而告之。编组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抽签分配:7月中下旬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签分配。主城区初中学校于抽签的次日向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公告各初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以接受社会的监督。凡属抽签分配入学的学生,须到录取学校入学。
主城区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分配,确保本片区适龄青少年均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初升高
1
报名及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会考时间:
20__年5月上旬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20__年6月中旬
★职高报名时间:
20__年初中毕业会考后进行
2
招生办法:
初中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按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普高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职业高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实施,各镇街要认真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职业高中招生任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办法
1
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以下四项材料报名登记:
(1)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在一起的户口簿。
(3)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务工单位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__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证明。其中,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失地农民已由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为失地人员缴纳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的,由泸州市或江阳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失地证明和社保局出具征地农转非一次性养老保险证明;务工单位分公司在江阳区而总公司在区外,可提供务工单位总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务工人员购买的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2
分配办法: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其父母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于20__年6月11-12日内持上述资料,属北城街道的到大北街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报名登记就读。报名登记就读学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造册,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组按照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统筹安排在南城学校报名就读。
在主城区外镇街务工(经商)和居住的普通中小学新生,到所在居住地镇街教管中心报名登记,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普通中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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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奖励方案篇4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叶永丰廖建怀李强
成员:郑共祥詹志扬谢文松胡时雨方平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三、招生计划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工作措施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3月4日—20xx年3月18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